所有反三角函数的导数公式大全是多少呢?

导数是函数的局部性质。接下来给分享三角函数及反三角函数的求导公式,一起看一下具体内容。

(1)若导数大于零,则单调递增;若导数小于零,则单调递减;导数等于零为函数驻点,不一定为极值点。需代入驻点左右两边的数值求导数正负判断单调性。

(2)若已知函数为递增函数,则导数大于等于零;若已知函数为递减函数,则导数小于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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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英语四级用哪些书比较好我也考过四级,我没有买什么书,就是买了历年英语四级真题。平时多听下听力,做做试卷,背一些单词。我就是这样考过的。...

信阳师范学院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有许远理。许远理: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1993年毕业于河南大学心理系,获心理学硕士学位。同年分配到河南省信阳师范学院教育教研部。1997年在中国科学院心理所做访问学者。2...

当h趋近于零,a亦趋近于零,而(1+a) 之极限为e, 故

就中ε代表±1,其号与siny之号相同,遂得

此乃arccosx之引数也。上列所得之结果,可明之如次,
任与x一值x ,则y之对应值为2kπ±z,就中k为整数,
0
而z为等于arccosx 之任一值,故y之引数=±z之引数,此引数视siny之号而定。
0
若设y在区间[2kπ,(2k+1)π]内,且令x在间隔(-1,+1)内。则任与一值x,即得一值y与之对应,并以一值为限。反言之任与一值y,亦得一值x与之对应,并以一值为限。在此条件y与x互为反函数。

设u为v之函数,其关系以u=f(x)表之,又设y为u之函数,其关系则以y=φ(u)表之,任与一值x,即得一值u与之对应,而此值u亦有对应之值y,故任与一值x,可得一值y与之对应,即y与x之函数,该函数名为函数之函数(Funtion Function).

兹就x=x 时u 之值(u ) 异于零与否,分究如次。
(其一)设(u` ) ≠0,则当│∧x│小于一正数a时,∧u异于零,故可应用(1)式得

由此可见y=u 之引数为下列两引数之和:
(其一)数u为常数所得之引数(参阅第3节第2目).
(其二)设v为常数所得之引数(参阅本目之特端)

计算积分的sinxcosx型积分公式

可参见高等教育出版社菲赫金哥尔茨著1953年版《微积分教程》第二卷第二分册
我们在前一段开始时曾指出求导数的几个简单法则Ⅰ及Ⅱ可以直接移用到任意阶导数的情形。但处理关于乘积的导数的法则Ⅲ却较为费事。法则ⅠⅡⅢ可见求导数的几个简单法则
假定u,v是x的函数,且各自有值到n阶为止的各阶导数;我们将证明这时它们的乘积y=uv亦有n阶导数,并将求出它的表达式。应用法则Ⅲ逐次微分这乘积;我们就求出:
很容易看出导出一切这些公式的规律:它们的右边使我们想起二项式的各次幂
只把u,v的各次幂换成对应阶的导数罢了。
若在所得的公式内把u,v写成u ,v ,其间的相似性就更为完全。
推广这一规律到任意的n的情形,即得普遍的公式。

注:记号∑表示同一类型的诸项的总和。当这些项都依赖着一个标数,而这个标数是在确定界限内变动着时,这些界限就就必须(在下面及在上面)指示出来。例如

要证明它的正确性,可再运用数学归纳法。假设对于某一n值上式是对的。若函数u,v的(n+1)阶导数也存在,则可以依x将上式再微分一次:我们就得:

今将合并在最后两个总和内含函数u,v的同阶导数的各个乘积(很容易看出,在每一个乘积内,导数的阶的总和始终是等于n+1).
乘积u v 仅包含在第一个总和内(在i=0时);在这总和内,它的系数是C =1
完全与此相同,u v 仅包含在第二个总和内(有序号i=n的项),它的系数是C =1
包含在这两个总和内的其他的一切乘积,它们的形式是u v , ,并且1≤k≤n。
每一个这种乘积,在第一个总和内能遇到(有序号i=k的项),在第二个总和内亦能遇到(有
序号i=k-1的项)。对应的系数和是C +C

大家都已经知道,C +C =C

我们已经得到y 的表达式,它完全类似于表达式(1)(仅n换成n+1), 这样就证明了公式(1)对于一切自然数值n的正确性。已建立的公式(1),称为莱伯尼兹公式。在推求n阶导数的普遍式时,它经常是有用处的。需指出对于许多因子的连乘积y=uv…t的n阶导数,也可以建立这样的公式;
它与多项式的幂(u+v+…+t) 的展开式相类似。
1)用莱伯尼兹公式(1)求(x *cos αx) 的导数。令

2)回到任意导数的普遍公式7),现在我们就能够由莱伯尼兹公式直接得出函数

  • 今若应用在任意导数的普遍公式内的2)所得的公式去求

    及 的各阶导数,就得结果

再以c 乘之,就得到所要证明的关系式。

在这等式两端取n阶导数(应用莱伯尼兹公式):

在此处令x=0,若以添加下标0来表示在x=0时的导数值,则得

在这等式两端取n阶导数(应用莱伯尼兹公式):

在此处令x=0,若以添加下标0来表示在x=0时的导数值,则得

今转而讨论高阶微分,它们也是归纳来定义的。函数y=f(x)的(一阶)微分在某一点处的微分称为函数在这一点处的二阶微分,记作:
二阶微分的微分称为三阶微分:
一般地说,函y=f(x)的(n-1)阶微分的微分称为函数y=f(x)的n阶微分:
若应用函数记号,则各阶微分可以表示为::
在这里我们还可以指出这些微分是在x的特别值x=x 处取值的。
0
在求高阶微分时很重要的一件事,是要记住dx是不依赖于x的任意的数,关于x而微分时必须把它看成常数因子。在这种情形,将有(始终假定对应的导数是存在的):

注意:dx ,dx …等等恒理解为微分的幂,

这可以用数学归纳法来证明。由它就推得
于是从今以后,这记号就可以看成分数了。利用等式(2),现在很容易改造莱伯尼兹公式使适用于微分。
只要在它的两边各乘以dx ,就可得出

莱伯尼兹当初所建立的公式,原来就是关于微分的。

有了上式再求具体某一点如x =π/4处导数就很容易了,只要将x =π/4
注意计算极限过程中x是不变的。其极限值就是导函数,它随着x变化而变化,
由此可知x 处导数就是导函数在x 处的函数值。

3-18.反函数的导数
定理。如果给定的函数y=f(x)有反函数x=φ(y), 并且如果函数y=f(x)有不等于零的导数,
证明.根据函数y=f(x)有导数的条件,则如我们所知,函数的导数即是代表函数的曲线的斜率,
因而函数的图形具有切线,即y` =tgα,
此处α是切线与Ox轴正向间所成的夹角, 由于反函数x=φ(y)与给定函数具有一图形(图3-20),

不同者仅仅是现在把Oy轴所表变量看作是自变量,而x看作是函数罢了,所以tgβ, 此处β是同一切线与Oy轴的夹角,将等于导数x ,则x` =tgβ

复合函数的力学意义可解释如下:
我们知道3-7变量y对变量x的导数u` ,是变量u对变量x的相对变化率。

同样,y对u的导数y ,是变量y对变量u的相对变化率。 u 所以y对x的导数即为变量y对x比较时的相对变化率,按已证明的定理,变量y与x相对时的相对变化率等于y对u的相对变化率乘以u对x的相对变化率。 举个简单通俗的例子,可以这样说: 如果飞机比汽车快a倍, 即a是飞机与汽车相比较时的相对速率, 而汽车比步行快b倍,

这就是所要证明的, 上式中根号前的符号,我们所以选取正号,是因为按条件y满足不等式:
而这就是说,cosy是正的量

这就是所要证明的。上式中根号前的符号所以选取为正号,是因为y满足不等式:0≤y≤π,
而这就是说,siny是正的能量。

第十一部分导数计算电路
计算sinx导数的电路
用直流电源电压表示x,t,s的数值,用乘法器,除法器,减法器,表示上面等式,用电压表测量等式两端电压相等时,s的输出是正整数时,这时t的输出电压值就是极限值4.

下面的电路实现的上面公式的功能,用加法器,乘法器,加法器除法器按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等号表示两端电压相等。
调节s,t,x,△x的电压输出,使乘法器A,除法器A输出的电压相等,调节电位器使x,△x,s,t输出的电压值不断变化,用电压表测量s是正整数时,t的输出值就是函数sinx在△x→0时的极限。

2.计算lnx导数的电路
下面的电路实现的上面公式的功能,用加法器,乘法器,加法器除法器按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等号表示两端电压相等。
调节s,t,x,△x的电压输出,使乘法器A,除法器A输出的电压相等,调节电位器使x,△x,s,t输出的电压值不断变化,用电压表测量s是正整数时,t的输出值就是函数sinx在△x→0时的极限。

  1. 推导过程参见《微积概要》国立中山大学学院院长何衍睿,李铭槃,苗文绥,合编,
    1935年版,商务印书馆出版
    注:函数导数等于1除以其反函数的导数
    就中ε代表±1,其号与cosy之号相同。

下面的电路实现的上面公式的功能,用加法器,乘法器,加法器除法器按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等号表示两端电压相等。
调节s,t,x,△x的电压输出,使乘法器A,除法器A输出的电压相等,调节电位器使x,△x,s,t输出的电压值不断变化,用电压表测量s是正整数时,t的输出值就是函数sinx在△x→0时的极限。

  1. 下面的电路实现的上面公式的功能,用加法器,乘法器,加法器除法器按上面的公式进行计算。等号表示两端电压相等。
    调节s,t,x,△x的电压输出,使乘法器A,除法器A输出的电压相等,调节电位器使x,△x,s,t输出的电压值不断变化,用电压表测量s是正整数时,t的输出值就是函数sinx在△x→0时的极限。

当分母不为0时,极限的求法
推导过程可参见1946年版《大学教本微积分学》,周梦鏖译,龙门联合书局出版

推导过程可参见1992年版《高等数学》,盛祥耀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当分母为0时,极限的求法,如下所示
这不算证明,现在用定义证明,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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