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出去租房子住是坏孩子?

我的灵魂在天空中行走,日夜奔徙,徘徊于张爱玲的两个家——一间在法租界一幢雄伟的西式大厦里,是一层有两套大套房的房子,宽敞明亮;另一间在苏州河边的弄堂里,阴雾迷离——后来我才发现,那不是迷雾,是鸦片的烟。

自从父母离婚后,张爱玲便有了两个家。一个是妈妈和姑姑的家——自从妈妈搬出去,姑姑张茂渊因为不满哥哥的行径,也随之搬了去——她们买了一部白色的汽车,用着一个白俄司机,还雇了一个法国厨师,简直就是一个小型联合国。满屋子都是新式的西洋家具,窗明几亮,纤灵的七巧板桌子,轻柔的颜色,奢华的瓷砖浴盆和煤气炉子,明朗而可爱的宾客,无论在精神上物质上都打着进步文明的标志;另一个是父亲的家,充斥着鸦片的云雾,雾一样的阳光,教弟弟子静做八股文的老先生,堆叠的小报,章回小说,还有日暮西山一般的父亲及父亲寂寞的气息。屋子里仿佛永远是下午,人坐在里面会感觉一直地沉下去,直到天塌地陷。

两个家,仿佛两个世界。然而爱玲一样地喜欢。

不久黄逸梵再次动身到法国去,重新成为一个辽远而神秘的梦。但是姑姑的家里留有母亲的空气。在张爱玲的眼里,姑姑和母亲是不可分的,她们一起出国,一起回来,一起租房共居,一起唱歌弹琴。姑姑就好像另一个母亲,或是母亲的一部分。每年圣诞节,爱玲都会自制了许多贺卡,然后挑出最满意的一张交给姑姑,请她代为寄给国外的母亲。

那时期她的生活还是很有规律的——星期一早晨坐着父亲的汽车由司机送去学校,星期六再由司机接回家,保姆何干在每星期三给她送去换洗衣裳和食物,逢到星期六和寒暑假回家,便可以做许多喜欢的事情:看电影,看小说,去舅舅家找表姐妹聊天,或是去姑姑家玩儿。

她还照着报纸副刊的格式,自己裁纸,写稿,自己画插图,弄得像模像样,这许多“一个人的游戏”,使得她并不寂寞。张廷重也很看重女儿的文采,常常把女儿的大作展示给亲友看,不无得意地玩笑说:“这是我女儿办的报纸副刊。”

母亲不在身边,她和父亲的关系有一点像是相依为命,父女俩常常一同出去看戏、买点心,回到家便谈论那些戏或者小说。父亲有个很大的书房,对于爱玲来说就像阿里巴巴的宝藏,她时不时地会溜进去淘宝。《红楼梦》、《海上花列传》、《醒世姻缘》、《水浒传》、《三国演义》、《老残游记》、《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还有张恨水的长篇小说等,都是她从父亲的书房里一本本拖出来读的。每每同父亲讨论那些小说的优劣,张廷重总是很细心地听着,并帮她分析辟理,也是一种别致的天伦之乐。

她是在那个时段里开始了自己真正意义上的写作,记得曾写过一篇《理想中的理想村》,在初动笔时已经确立了她的浪漫主义精神,虽然她后来的作品一直力求写实,并且在《自己的文章》里声明要表现真实的人生,然而我始终以为:张爱玲是浪漫的,理想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她自小便喜欢历史题材,七岁时曾经在一个旧账簿的空页上用墨笔开了个很辉煌的头,写道:“话说隋末唐初时候……”有个亲戚名唤“辫大侄侄”的走来看见了,说:“喝!写起《隋唐演义》来了。”她觉得非常得意,却没有再写下去,似乎无尽的故事都已经在这一句“话说隋末唐初时候”里含着了。那么大的背景,那么久的年代,那么长的故事,也只好用一句话做起,用一句话做结,好比一首古老的曲子,从头唱到尾,又从尾唱到头,节奏旋律总是一样。一个七岁的孩童妄想演义历史,而且是隋末唐初的红澄澄浩荡荡,也是一种浪漫。

然而14岁那年她终究也写了一部有始有终篇幅较长的著作出来,便是章回小说《摩登红楼梦》,回目是父亲张廷重代拟的,颇为像样,共计六回:

“沧桑变幻宝黛住层楼,鸡犬升仙贾琏膺景命”;“弭讼端覆雨翻云,赛时装嗔莺叱燕”;

“收放心浪子别闺闱,假虔诚情郎参教典”;“萍梗天涯有情成眷属,凄凉泉路同命作鸳鸯”;

“音问浮沉良朋空洒泪,波光骀荡情侣共嬉春”;“陷阱设康衢娇娃蹈险,骊歌惊别梦游子伤怀”。

其中“赛时装嗔莺叱燕”不消说是套的《红楼梦》第五十九回题目“柳叶渚边嗔莺咤燕,绛芸轩里召将飞符”,可见两父女都是红楼迷。张廷重还把书中主要人物的刻画及创作背景一一分析给她听,爱玲认为:高鹗的续作宣扬“兰桂齐芳”,表现出他热衷功名利禄的心态。张廷重对女儿这一见解深为重视,并且提醒:续作中关于官场景况的描写还是十分生动逼真的,这正是因为高鹗出身官场。这对后来张爱玲写作《红楼梦魇》的帮助极大。

这也难怪,大家子的故事本来就是千篇一律,你踩着我的影子,我追着你的脚印。好像李鸿章那样名满天下的重臣,满脑子国家大事,却好像没什么私生活,太太不漂亮还可以说是不由自己做主,然而惟一的姨太太也长得丑,二子二女也都是太太生的,想来真有点像贾政的情形——正配王夫人呆板无趣,惟一的妾侍赵姨娘也面目可憎。

宁荣二府里称得上爷的,总括上下三代,贾赦不用说是骄奢淫逸,已经拥红偎翠了还要惦记着鸳鸯;贾珍和贾琏也都是妻妾成群;贾蓉是同性恋不算,贾珠死得早,宝玉还小;就只有贾政是一妻一妾,也还不常亲近。

而张廷重若安在《红楼梦》里,会是扮演哪一个角色呢?他没有琏二爷的精明,也没有宝二爷的柔情,狠不过贾赦,贪不过贾珍,他更多的,倒是敬老爷的厌世呢。

然而,只有真正清闲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得出生活细节的美来。张廷重自有他的品位与观点。

张爱玲虽然往往以厌恶批判的眼光看着这个家及家里的一切,可是有时闻到鸦片香也会觉得心安,看到那些杂乱的小报便有种国泰民安般懒洋洋的亲切,仿佛揪着小花猫脖子上的皮将它轻轻提起,心里不禁柔软地一动——直到很多年后,经历了许多的沧桑漂泊,她每每看见小报堆叠,还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

在鸦片烟雾中浸淫得久了,深入精髓,文笔里便也流露出一股异艳的冷香。她喜欢在文章里使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婉妙”、“黄昏”,不惜堆砌词藻,以引起感官的刺激。这一点也有些像她的父亲,带着些奢侈放纵的意味。

跟着父亲,她很看了许多京剧,《四郎探母》、《得意缘》、《龙凤呈祥》、《玉堂春》、《乌盆记》……先还只懂得坐在第一排看武打,看青罗战袍飘开来露出里面红色的里子,玉色裤管底下则是玫瑰紫的里子,随着武生的花拳绣腿踢得满场飞;后来便慢慢品出京戏的好来,故事是有血有肉的,人物是极香艳又天真的,而且一切都有规律可循,比如马鞭子就是马,掷签子就是死,惨烈紧张的一长串拍板声代表更深夜静,或是吃力的思索,或是猛省后惊出一身冷汗;连哭泣都有特定的节拍,由缓至急或是由急至缓,像一串声音的珠子,圆整,光洁;半截水袖一柄折扇,在舞台上都可以演绎出万种风情,千般委屈,端的是姹紫嫣红开遍,风光此处独好,看似曲折,然而知音人自然心领神会。

她喜欢听那些锣鼓铿锵,当当当地砸出一个浩荡荡的“隋末唐初”盛世,再一路当当地砸出个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她也喜欢听古琴独奏的《阳关三叠》,绷呀绷的,小小的一个调子,再三重复,却是牵肠挂肚;还有二胡,拉过来拉过去,续而似断,断而又续,呜呜咽咽说不尽人生的苍凉……

父亲讲给她听,什么是“云板”,什么是“响板”,什么是“新剧”,什么是“旧剧”,《戏剧月刊》给“四大名旦”排座次,天资、扮相、嗓音、字眼、唱腔、台容、身段、台步、表情、武艺,缺一不可,还既得会新剧也要会旧剧,既要听京戏也得听昆戏,连品格都考察在内,张廷重一边翻看着画报,一边对那些名旦品头论足,爱玲站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得意处,忍不住便笑起来。

戏剧,章回小说,古体诗,都是她这时期的爱好。一边读着《红楼梦》,一边便开始“香菱学诗”起来——“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来鸿对去雁,宿鸟对鸣蛩,三尺剑,六钧弓,人间清暑殿,天上广寒宫……”

她爱极了那些秀丽端整的对仗,一口气写了三首七绝,其中一首《咏夏雨》,有两句经先生浓墨圈点过:“声如羯鼓催花发,带雨莲开第一枝。”给父亲看了,也颇受夸奖。

林黛玉最爱“留得残荷听雨声”,她却偏是“带雨莲开第一枝”,诗言志,可见这时的她还是相当积极的。我第一次看《红楼梦》时只有九岁,好多字不认识,尤其开篇半文半白的那些话,诸如“诚不若彼裙钗”之类,常常要拿去问母亲。

后来开始学写古体诗,弄不清平平仄仄的规矩,便把《红楼梦》里贾宝玉的“四季即景”,以及诗社诸人的“菊谱”等一首首拿来标上四声,这才突然悟出规律来。从小到大写过许多诗,也陆续发表在一些在民间诗刊上,其中一首《咏玉兰花》最满意,首联同张爱玲的这句不谋而合:“寻芳问句到龙池,占取玉兰第一枝。”最喜欢的一句是颔联:“只因孤独才成趣,纵使无言也是诗。”在报纸上发出来,还有一位不认识的老先生专门写了评,据说是位泰斗。19岁时我在白云山参加了一次诗词笔会,是会中最小的一个,却也是会上做诗最快最多的一个,那几首诗词连同《咏玉兰花》后来都被选入《辽海诗词》出版,还附着我的个人简介。我以为这次总可以一夜成名了,却

发现连个涟漪也没有,这才忽然意识到这个年代里,读古体诗的人只怕还没有写古体诗的人多,刹那间有种理想破灭的绝望感。后来便不再用功于此道了。

——直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发表那首诗的报纸给了我八块钱稿费。或许是论句付酬的吧。

张爱玲中学时画了一张漫画投到英文《大美晚报》上,得到生平第一笔稿酬五块钱,买了支小号的丹琪唇膏。我那八块钱做了什么用场,却是不记得了。2

张爱玲在1931年升入圣玛利亚女校。她的第一篇变成铅字的短篇小说《不幸的她》,便是发表在1932年的圣玛利亚女校的校刊上;次年又发了第一篇散文《迟暮》,全校皆惊。

——后来的很多年里“张迷”们一直以为张爱玲1940的参赛作品《天才梦》是她的处女作,而她自己也曾在女作家座谈会上这样说过。然而张学“打捞”专家陈子善先生却在1932年的《凤藻》校刊上发现了小小说《不幸的她》,这是迄今为止见到的张爱玲最早的印成铅字的作品。校刊编辑还特别注明:作者是初中一年级生。

圣玛利亚女校坐落在白利南路(今上海市长宁路187号),创立于1887年,同圣约翰大学附中一样,同属当时沪上最著名的两大美国基督教会学校。环境幽雅,教学严谨,全部课程分为英文、中文两部,英文部包括英语、数、理、西洋史、地、圣经等科目,采用英文课文,并且主要由英美学者担任教授;中文部包括国文、国史、地三项,担任教授的先生初中以下是师范毕业的老小姐,初中以上部分则多半是前清科举出身的老学究。

能够就读圣玛利亚女校的学生,家庭出身大多非富则贵。因为忍受不了校规的苛刻和功课的重压,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学生中途退学的情形。而张爱玲却始终能够游刃有余,名列前茅,可谓是一个异数;而在保证成绩优异的前提下还可以优游地写作,就更只有一种解释了——这是一个天才少女,生来就应该是写字的。

在张爱玲成名后的许多作品里,都可以看到圣玛利亚女校的影子,亦可以看到张爱玲自己年少时的模样。

比如《殷宝滟送花楼会》中就可以看到女校的浴室“是用污暗的红漆隔开来的一间一间,板壁上钉着红漆凳,上面洒了水与皮肤的碎屑。自来水龙头底下安着深绿荷花缸,暗洞洞地也看见缸中腻着一圈白脏。灰色水门汀地,一地的水,没处可以放鞋。活络的半截门上险凛凛搭着衣服,门下就是水沟,更多的水。风很大,一阵阵吹来邻近的厕所的寒冷的臭气,可是大家抢着霸占了浴间,排山倒海拍啦啦放水的时候,还是很欢喜的。朋友们隔着几间小房在水声之上大声呼喊。”

这段大约是实写,因为遗作《同学少年都不贱》中再一次提到:“她们学校省在浴室上,就地取材,用深绿色大荷花缸作浴缸,上面装水龙头,近缸口腻着一圈白色污垢,她永远看了恶心,再也无法习惯。都是枣红漆板壁隔出的小间,厕所两长排……”

同一场景在不同作品里出现两次,这于张爱玲是不多见的。她出国时并未带出几部旧作,《送花楼会》又是她较不喜欢的一篇,当然不会带在身边,那么这段描写便不是参照旧作,而是少年记忆于老年时再度重播。两部小说中间隔了50年,半个世纪之久,而描写仍然酷似至此,可见女校在她心中的印象之深。

有人以为《同学少年都不贱》是张爱玲自传,是以她与炎樱的交往为蓝本,所以认为那学校指的是香港大学;然而“殷宝滟”一文写于1944年11月,那时她还没念港大呢。由此可以佐证这写的确是圣玛利亚女校。《同学》一文中且透露出,女校当时同性恋风气鼎盛,流行“拖朋友”的游戏,看到谁对谁有意思,就用抢亲的方式把两个人强行拖在一起,令她们挽臂而行。爱玲似乎也有意中人,可是倒没有明白的同性恋对象,大约是因为相貌平常、性格又呆板的缘故,她自诩“丑小鸭”。

也或许是因为她一直用罗曼蒂克的眼光来崇拜着她的母亲,于是别的人便很难看进眼里去。这在她少年时发表于校刊上的《不幸的她》一文中可窥一斑。我却是要到高中时才知道校刊为何物,并成为其主笔,一直对办刊有着很浓的兴趣。大学毕业后漂泊了五六年,做过近十份工作,到底还是归到杂志编辑上来,现在更做了时尚杂志的主编,每天看着那些图文变成彩色印刷,才发现得偿所愿、把兴趣变成职业是一种幸福,却也有些现实得让人失望。

《不幸的她》故事开始在一个“秋天的晴空”,两个女孩在海上泛舟,“才十岁光景”,“是M小学一对亲密的同学”,一个叫另一个“雍姐”,十分依傍的样子。后来那妹妹因为父亲死了,跟着母亲到上海投奔亲戚,两人“就在热烈的依恋中流泪离别了”。长到21岁上,她母亲“忽然昏悖地将她许聘给一个纨绔子弟”,于是她逃离上海,飘泊了几年,听说母亲死了,雍姐也结了婚,还有了个十岁的女儿,于是急急地去探访——

“她急急地乘船回来,见着了儿时的故乡,天光海色,心里蕴蓄已久的悲愁喜乐,都涌上来。一阵辛酸,溶化在热泪里,流了出来。和雍姐别久了,初见时竟不知是悲是喜。雍姐倒依然是那种镇静柔和的态度,只略憔悴些。

‘你真瘦了!’这是雍姊的低语。

她心里突突的跳着,瞧见雍姊的丈夫和女儿的和蔼的招待,总觉怔怔忡忡的难过。

一星期过去,她忽然秘密地走了,留着了个纸条给雍姊写着:‘我不忍看了你的快乐,更形成我的孤清!别了!人生聚散,本是常事,无论怎样,我们总有藏着泪珠撒手的一日!’

她坐在船头上望着那蓝天和珠海,呆呆的出神。波涛中映出她的破碎的身影——啊!清瘦的——她长吁了一声!‘一切和十年前一样——人却两样的!雍姊,她是依旧!我呢?怎么改得这样快!——只有我不幸!’

暮色渐浓了,新月微微的升在空中。她只是细细的在脑中寻绎她童年的快乐,她耳边仿佛还缭绕着从前的歌声呢!”

写这篇《不幸的她》时,张爱玲只有12岁,虽然笔触稚嫩,然而清新婉约,别有风情,正所谓“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若是一定要对号入座的话,那么文中的“雍姊”倒更像是张爱玲的母亲,她对她的依恋、惜别以及咫尺天涯的哀伤,不正是从八岁到十二岁间,张爱玲所经历的与母亲欢聚、看父母离异、母亲重走外洋、后来又有了洋男友的整个情感历程么?

第二年,她又发表了散文《迟暮》,女主人公更是母亲黄逸梵的写照——母亲在她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一个迟暮的美人,高贵华丽,可是充满了“来不及了”的仓促感。她在文章里想象着母亲坐在轮船上的样子,也模拟着那千古一辙的伤春心境:

“只有一个孤独的影子,她,倚在栏杆上;她有眼,才从青春之梦里醒过来的眼还带着些朦胧睡意,望着这发狂似的世界,茫然地像不解这人生的谜。”

“她曾经在海外壮游,在崇山峻岭上长啸,在冻港内滑冰,在广座里高谈。但现在呢?往事悠悠,当年的豪举都如烟云一般霏霏然的消散,寻不着一点的痕迹,她也惟有付之一叹,青年的容貌,盛气,都渐渐地消磨去了。”

“灯光绿黯黯的,更显出夜半的苍凉。在暗室的一隅,发出一声声凄切凝重的磬声,和着轻轻的喃喃的模模糊糊的诵经声:‘黄卷青灯,美人迟暮,千古一辙。’她心里千回百转地想,接着,一滴冷的泪珠流到冷的嘴唇上,封住了想说话又说不出的颤动着的口。”

校刊成了张爱玲最早的舞台,此后几年,她又接连在校刊上发表了《秋雨》、《论卡通画之前途》、《牧羊者素描》、《心愿》、《牛》、《霸王别姬》等,已经清楚地显露出不同凡响的文学天赋。尤其《霸王别姬》一文,她的国文老师汪宏声先生曾经给予高度评价,称其“与郭沫若的《楚霸王之死》相比较,简直可以说一声有过之而无不及。”

《霸王别姬》发在1936年的校刊《国光》第九期上,编者还在“编辑室谈话”中作了高度评价:“爱玲君的《霸王别姬》用新的手法新的意义,重述了我们历史上最有名的英雄美人故事,写来气魄雄豪,说得上是一篇‘力作’。编者曾看过郭沫若用同样题材写的《楚霸王自杀》,爱玲君的作品决不会因了文坛巨人的大名而就此掩住的,所以编者在这里说一声老三老四的话:爱玲勉之!”

那是张爱玲青春飞扬的时期,有着天才固有的自恋与敏感,却不失少女的天真浪漫。

她开始大胆想象,勾画自己的未来蓝图——中学毕业后要到英国去读大学,要把中国画的作风介绍到美国去,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要穿最别致的衣裳周游世界,还要在上海有自己的房子,过一种干脆利落的生活——这些理想,后来有的实现,有的则成为蔷薇泡沫,然而也已经都变了味道。这期间发生了一件实实在在的大事,将她一生的轨迹改变,也使她的性格进一步走向忧郁沉静——这便是,父亲张廷重要再婚了。

听说了这消息,爱玲十分忧虑。关于后母的种种传说她从中外故事里都读到了不少,没想到终有一天这故事会落到自己身上,让自己做了童话里受苦受难的白雪公主,即将面对拥有魔镜的恶母后。

她把这挂虑对姑姑说了,姑姑也无法,只劝说:“那是大人的事,总不成叫你父亲就此不娶,不老不小的,屋里没个女人也不成话。”她站在姑姑家的阳台上,绝望地想:如果这时候那女人也站在这里,伏在铁栏杆上,她说不定会发狠把她推下去的,一了百了。

夏日的黄昏,晚霞烧得天空一片失火的红。人站在这一大片火云下面,渺小而无奈。爱玲在那一瞬,已经隐约预见了自己即将面临的悲惨境界。

只是,她仍然无法阻止那片火烧到自己跟前来。3

前面说过,这个家里的女人的背景似乎总比男人来得阔大体面——李菊耦做张佩纶的续弦是一种下嫁,而孙用蕃给张廷重填房其实亦是屈就。

那时上海的房子涨价,张廷重手里有祖上留下的一整条街的房子,算得上富人,于是许多久不走动的亲戚便又开始往来,且拐弯抹角地替他做媒,说的是日商住友银行的买办孙景阳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妹。

孙家是旺族,孙景阳的父亲、曾任袁世凯内阁国务总理的孙宝琦有一妻四妾,子女24人。给张廷重介绍的是孙宝琦的第七个女儿孙用蕃,36岁,精明强干,样子也还时髦爽利,大方脸,削下巴,很干净利落的一个人,可是闻说脾气不大好,又染上阿芙蓉癖,所以年纪老大还待字闺中。她那样的出身又不容她过于下嫁,一来二去地,便给张廷重做了填房。

婚礼在华安大楼举行。那时候,跑马厅对面的国际饭店、大新公司、西侨青年会都还没有建造,七层楼的华安大厦便显得鹤立鸡群,居高临下——孙用蕃要的就是这种排场。

张爱玲和弟弟也参加了宴会,坐在席上,她真是食难下咽,仿佛眼睁睁看着一团火逼近了自己、包围了自己而不得逃脱——她真是很想转身逃开,可是,现实逼着她不得不端坐在那里,脸上带一个僵硬的笑。

她庆幸自己已经升入中学,可以住校。学校是她的伊甸园,可以使她短暂地远离继母的管辖——然而也未必,因为即使在学校里,继母的影子也无处不在,她的衣裳跟着她。

孙用蕃进门前,听说这个继女的身材同自己差不多,便带了满满两箱子自己做姑娘时代的旧衣裳——这位填房太太在进门前倒已经先想着替夫家省钱,真不知道是天生勤俭还是刻薄成性——或许也可以理解,总是落魄高官的后代,在民国一色地没落了,纵然祖上曾经堂皇尊崇过,如今的家境也仍是拮据,不然也不至这样委屈。

她打开那箱子,一件件地撂出衣裳来,带着惋惜怅惘的口吻说:“料子都还是好的。”仿佛连旧衣裳也不舍得给人似的。

于是此后几年里张爱玲再也没有穿过一件新衣。

那些肥大而过时的旧衣,像一件件情味暧昧的准古董。说新自是不新,说旧却又不够旧,有些领口已经磨破,无论怎样滚金线打丝绦,只是令人觉得土,觉得尴尬。而且因为压在箱底里有了年代,整个浸淫着一种脱不去的樟脑味,在那样青涩初开的年代里,在被称为贵族化的教会学校里,更加使一个少女无地自容。

爱玲本是自小就有一点恋衣癖的,这也是母亲的遗传——因为黄逸梵的爱做衣裳,张廷重曾经咕噜过:“一个人又不是衣裳架子!”在张爱玲还叫做张的时候,她小小的年纪,看见母亲黄逸梵立在镜子前面,在绿短袄上别上翡翠胸针,只觉得美不胜收,羡慕万分,来不及地要长大,忍不住说:“八岁我要梳爱司头,十岁我要穿高跟鞋,十六岁我可以吃粽子汤团,吃一切难于消化的东西。”

而她现在已经16岁了,别说梳爱司头穿高跟鞋,甚至连穿得体面一点也不能。继母的那些衣裳中,有一件暗红的薄棉袍,碎牛肉的颜色,穿不完地穿着,就像浑身都生了冻疮;冬天已经过去了,还留着冻疮的疤。

——记忆的伤,终生不能治愈。她不禁想起小时候个子长得快,几天就蹿高一大截,有一次母亲为她做了件外国衣服,葱绿织锦的,一次也没有上身,已经不能穿了。如今想起来,真是奢侈得叫人心疼。

那件长满冻疮的暗红棉袍,就像兜头浇下满满一桶暗红色的油漆,给张爱玲的整个少女时代打上了一枚暗红的朱漆大印。她从此更加沉默寡言,也更加嗜书如命,她原本就比一般的同龄女孩早熟,如今更是忽然褪去了所有的稚嫩与天真,并且由自卑导致的自闭,使她的中学生活并不愉快,也很少交朋友。

据她的老师汪宏声回忆:张爱玲那时瘦骨嶙峋,不烫发,衣饰也不入时,坐在最后一排最末一个座位上,表情呆滞,十分沉默。“不说话、懒惰、不交朋友、不活动,精神长期的萎靡不振”。然而她的作文实在是好,成绩也总是A或甲,老师常常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朗读她的作文,给她很高的赞扬,她也面无表情,仿佛并不当做一件了不起的事,仿佛写作本来就是她的天生技能,就像每个人生下来都会啼哭、长大了便会行走一样,是种本能,天经地义的事情。

她总是忘记交作业,每每责问,她的口头禅便是“我忘了”。通常人们总是善意地一笑轻轻放过了她,并且当她在心里也未必真在乎。可事实上她的内心远没有她的表面显示出来的那样漫不经心,不以为意,在那里面,是一颗少女的备受磨折的扭曲的心。

心上一次次的伤渐渐结了痂,打成结,一辈子也解不开。后来经济独立的张爱玲很有点恋衣狂,喜欢自己设计衣裳,并且务求穿得奇装异服、路人瞠目才罢,就是因为那时被穿衣问题困惑了太久留下的后遗症。4

如果把李菊耦比作课子的李纨,那么孙用蕃就是弄权的熙凤,而且还是“变生不测凤姐泼醋”那一回里的王熙凤。自从嫁入张家那一天起,孙用蕃就一直在变着方儿地提醒诸人自己的女主子地位,踩着别人来踮高自己——也许是一种补偿的心理罢,已经是低就了,再不仰起头来,怎么见得出自己本原的尊贵?

当家作主头件大事自然是钱,她不但抓紧日常开支,并且大量裁减佣人的数目,张廷重用的一些男仆和黄逸梵从前用的女仆都被辞退了——这是进门第一个下马威,要叫人见识她精明干练、擅于理家的手段。

她很喜欢同这家的前女主人相比,时常说:她喜欢画油画,认识蒋碧薇,那有什么了不起,我同陆小曼还是朋友呢。——屋子客厅里一直挂着陆小曼的油画瓶花。

但她也自有一样深得张廷重心思处——就是与张廷重有“同榻之好”,也是位多年的老烟枪,练得一手烧烟泡的好手艺。这一刻的温柔已经抵得过其他时候万种的泼辣。

而且,她只是克扣前妻留下的一对儿女,对张廷重用在吃喝玩乐上的钱倒是给得很大方的,同他一样喜欢吃外国进口的罐头芦笋,喝鸭舌汤,喜欢新鲜轿车。女儿学钢琴缴学费的钱没有,可是旧车换新车的钱刚刚好。张廷重非常满意,这新夫人可真是好,不会阻止自己吸烟,还不会好高骛远地巴望着西洋景,真是贤惠。渐渐地便对她百依百顺。

她便又嚷着要搬家——搬回麦德赫司脱路李鸿章的旧宅。辛亥革命前夕,李鸿章、盛怀宣、贝润生等人,自境内租界起,纷纷在静安区一带购置房产,不止那房子,那整条弄堂都属于李鸿章所有,地址是现康定东路87弄。那是一所民初式样的老洋房,房间很多,空大陈旧,幽深不见天日。只住四个人其实是有些阴森而不划算的,然而孙用蕃坚持要搬,因为她嫁的是李鸿章的后代,自然要住进李鸿章的物业里去。

1912年,李菊耦在这里去世;1915年,张廷重与黄逸梵在这里结婚;1920年9月30号,张爱玲在这里出生;第二年,又有了她弟弟。张爱玲的出生地,上海市康定

东路87弄,现已拆迁——这房子的墙砖,就是张家的年谱。记录了生,也记录了死,记录了桃之夭夭的小乔初嫁,也记录了暮春迟迟的二度梅花——究竟是鹊占鸠巢,还是李代桃僵,只有这房子知道。

张爱玲这样描写那房子:“我就是在那房子里生的。房屋里有我们家的太多的回忆,像重重叠叠复印的照片,整个的空气有点模糊。有太阳的地方使人瞌睡,阴暗的地方有古墓的清凉。房屋的青黑的心子里是清醒的,有它自己的一个怪异的世界。而在阴阳交界的边缘,看得见阳光,听得见电车的铃与大减价的布店里一遍又一遍吹打着‘苏三不要哭’,在那阳光里只有昏睡。”(张爱玲:《私语》)

张子静在《我的姐姐张爱玲》里对那房子有更详细的描写——

“它是一幢清末民初盖的房子,仿造西式建筑,房间多而深,后院还有一圈房子供佣人居住;全部大约二十多个房子。住房的下面是一个面积同样大的地下室,通气孔都是圆形的,一个个与后院的佣人房相对着。平时这地下室就只放些杂志,算是个贮物间。”

为了搬家,布置家具,当然又要花掉一大笔钱。那时候张廷重还在银行做事,就快过40岁生日,孙用蕃别处俭省,这时却阔绰得很,一力主张大操大办,务必风光气派,说是要让张廷重有面子,其实是要炫以亲友,让所有的人看见——她多么治家有道。

当家大权一天比一天更落实到继母手里,而张爱玲也一天比一天更懒怠回家,偶尔回来,听说弟弟与自己的奶妈何干受欺侮,十分不平,然而无奈,也只有躲得远远的,眼不见心为净;可怜弟弟子静却离不开,只能一直在那房子里生活,长大,苟且偷生——她最感到爱莫能助的就是弟弟。

张子静在继母的管压下,益发腼腆苍白,也益发柔弱多病了。又长年读着私塾,见的世面有限,同姐姐的距离越来越大。

——这是黄逸梵的一招失棋处,本来以为在重男轻女的张家,子静作为惟一的男丁,在读书求学上是怎么也不会有问题的。然而没想到,张廷重痛恨新式教学,又不理家事,对待两个孩子长年视而不见,他们长高了多少,是否要加添新衣,乃至课程讲到哪里了,学问怎么样,一概不过问。略一提上学的事,他便说:“连弄堂小学都苛捐杂税的,买手工纸都那么贵。”总之还是因为钱。

子静跟着先生念了多年,连四书五经的“书经”都背完了,却仍迟迟没有升学。以前和姐姐一起听私塾先生讲课,姐姐喜欢问东问西,还可以制造些热闹气氛;现在姐姐上学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生性原本沉默,如今越发呆呆地不想说话,气氛就变得沉闷,他也更讨厌上课,时常打瞌睡,或是装病逃课。

一年爱玲放假回家,看到弟弟时竟然吃了一惊——许久不见,他变得高而瘦,穿一件不大干净的蓝布罩衫,租了许多连环图画来看。而那时张爱玲已经在读穆时英的《南北极》与巴金的《灭亡》,认为弟弟的品位大有被纠正的必要,于是苦口婆心地要把自己的经验说给他听。

然而子静仍是小时候一贯的漫不经心,而且只一晃就不见了。大家又都纷纷告诉爱玲关于小少爷的劣迹,诸如逃学,忤逆,没志气。爱玲听着,心里一阵阵地冷,眼前总是浮现出小时候弟弟那张乖巧甜美的脸,像安琪儿的画像——她还能清楚地记得,小时候长辈们见了那粉团儿一样的男孩子,总喜欢拿他的大眼睛长睫毛开玩笑,逗他说:“把你的眼睫毛借给我好不好?明天就还你。”他总是斩钉截铁地一口回绝。他很知道自己长得美,得人意,又因为病弱,便养成一种自怜的性格。逢到有人说起某某漂亮,他就问:“有我好看么?”逗得众人大笑。在他的眼里,他就是人人称赞的最漂亮可爱的人儿。

——可是现在,人人爱怜的安琪儿变成了人人诋毁的坏孩子。他做错了什么?

后来在饭桌上,为了一点小事,张廷重不由分说,反手便打了儿子一个嘴巴,打得又脆又利落,十分熟络。子静一僵,原本苍白的脸色更为苍白,接着泛起一丝红晕,然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低着头继续扒饭。坐在一旁的张爱玲却猛然震动,只觉那一巴掌打在自己脸上似的,心里针扎一般,拿饭碗挡着脸,忍不住流了泪。孙用蕃不以为然地讪笑:“又不是说你,哭什么?”

爱玲再也忍不住了,丢下碗冲到隔壁的浴室里,对着镜子哭了许久。她哭父亲的凉薄,哭后母的苛刻,哭弟弟的孱弱与麻木,也哭自己的无可奈何。

镜子里映出她的脸,扭曲变形而且湿漉漉的,像一幅毕加索的画。她想起小时候同弟弟一起玩,总是她出题目要他参与,可是他常常不听话,两姐弟便会争吵起来。因为他是既不能命,又不受令的。然而他实在是秀美可爱,有时候她便也让他编个故事来听听,他便比比划划地讲演:有个人被老虎追赶着,赶着,赶着,泼风似地跑,后头呜呜赶着……没等他说完,爱玲早已笑倒了,在他腮上吻一下,把他当小玩意儿。

如今,那当年秀美可爱的小玩意儿变得多么冷漠、无羞耻啊。“我立在镜子前面,看我自己的掣动的脸,看着眼泪滔滔流下来,像电影里的特写。我咬着牙说:“我要报仇。有一天我要报仇。”

“浴室的玻璃窗临着阳台,啪的一声,一只皮球蹦到玻璃上,又弹回去了。我弟弟在阳台上踢球。他已经忘了那回事了。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我没有再哭,只感到一阵寒冷的悲哀。”(张爱玲:《童言无忌》)5

多年后,张爱玲写了篇《童言无忌》,中间有一段小标题便是《弟弟》,那时她已24岁,是上海最红的作家;弟弟张子静23岁,因为身体不好自圣约翰大学经济系辍学,尚未正式工作,正是浑噩麻木的时候。看到姐姐在文章里对自己的赞美和取笑,并没有高兴,也没有生气,亦不觉得有什么“寒冷的悲哀”,正像是张爱玲在文章里所说的那样——“这一类的事,他是惯了的”。

然而事隔半个世纪,1995年9月9日中秋节,已经74岁的老人张子静得知姐姐离开人世的消息,一连几天都恍恍惚惚,脑中一片空白,时常一个人呆呆地坐着,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有一天他忽然翻出《弟弟》来重看,只看了一行,眼泪已经忍不住汩汩而下了。那一种委屈,那一种孤单,那一种永远不再的绝望,更向何人说?

也就从那天起,他决定要为姐姐写点东西,后来,他写了《我的姐姐张爱玲》。

“九月九日,我听到我姊姊张爱玲死在美国寓所已数日才被发现的消息,悲痛万分。我真想不到报上曾经描述过有些外国独居老人死在家中无人知道,后来才被人发现的事情,竟同样出现在她身上。她虽然安详地长眠不醒,总使我心中产生出说不出来的悲怆凄凉的感觉。”

“自1952年她出国后,我们姊弟天各一方,暌别四十多年没有见过面,而今竟成永诀,远隔重洋,我无法到洛杉矶做最后的告别,只好写这篇不很像样的短文,权当做一篇悼念她的祭文,表达我的哀思。”(张子静1995年发表之《怀念我的姊姊张爱玲》)

“这么多年来,我和姊姊一样,也是一个人孤单地过着……但我心里并不孤独,因为知道姊姊还在地球的另一端,和我同存于世。尤其读到她的文章,我就更觉得亲。

姊姊待我,亦如常人,总是疏于音问。我了解她的个性和晚年生活的难处,对她只有想念,没有抱怨。不管世事如何幻变,我和她是同血缘,亲手足,这种根柢是永世不能改变的。”(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

在所有的“张传”中,我始终以为这是最好的一部。因别人都只在“淘井”,惟有他只需要“对镜”——把记忆的镜子磨得亮一点,照见早已遗忘的过去就好了。2001年的时候,我第一次看《我的姐姐张爱玲》,没翻几页,便潸然泪下了,还在书页的空白处写了几行字:“她的一生虽然沧桑却曾经绚丽而多彩——生于乱世,少年时受尽折磨,忽然上帝将一个女子可以希祈得到的一切美好都堆放在她面前:才华、盛名、财富、甚至爱情,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可是其后又一样样抽走,换来加倍的辛酸苦楚,跌宕流离,当她开至最美最艳的时候,也是她的路走到尽头的时候,于是不得不选择一死以避之——人生的悲剧莫过于此。”也是在那一天,我动了念头想为张爱玲写一部书,然而只开了一个头,便转了路子,成了一部临水照花的长篇小说,涟漪荡漾,与花的关系已经不大。那部小说叫《那时烟花》,年代人物全卡着张爱玲来,但故事已经只留了个大概,将“真事隐”去,借“假语村”言,讲了一个旧上海的爱情故事。明眼人一望可知是以张爱玲为原型,便多问着我:为什么不直接写张爱玲传呢?为什么不呢?因为怕。她曾说过: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而我则深知:因为熟悉,所以敬畏。我生怕自己曲解了她。后来,又曾写过一部《寻找张爱玲》(又名《穿越时光隧道的灵魂》),尽表一个张迷渴望穿越时光隧道与她一夕倾谈的奢望。书成后,觉得尽抒胸臆,十分满足,以为今后大概再也不会以此为题目来写作了。连许多相关图书包括那本《我的姐姐张爱玲》也都送了给朋友。因为自觉对她的生平及著作都早已烂熟于心,几可成诵。不料,忽然一天有编辑约稿,要我为张爱玲作传。第一反应当然是拒绝,诚惶诚恐地拒绝,怕得恨不得躲起来,谎称生病来躲债。然而终究敌不过编辑游说,豁出去地想:爱了她一辈子,写吧,我写好过别人写。从小到大,一直觉得张爱玲是我的一面镜子,在文字上是老师,在人生的行走上,她多少是有些蹒跚而跌跌撞撞的,我也曾经历了类似的家庭变故,离家出走,诸如此类的烦恼,碰得伤痕累累,或多或少可以想象她的个性与痛苦。然而作为一个现代人,被生活磨得久了,棱角便会学得收敛些,再笨的人也有自己的圆滑与世故。我不知道这一点是比她强还是愧对她。但是这教我在为她捡拾人生的脚印时,会更加小心翼翼,恭恭敬敬,一如替自己的一位挚友、亲人建立衣冠冢。袁枚在《随园诗话》中有这样一句:凡拾人遗编断句,而代为存之者,凡葬累之白骨,哺路弃之婴儿,功德更大。我今天做的事,也便是这样的感觉。不敢怠慢。6

1937年的圣玛利亚女校年刊《凤藻》(总第十七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聪敏灵动的张爱玲形象,和大多人包括她的老师汪宏声记忆中的不大一样。从初一到高三一直与张爱玲同学的顾淑琪女士保存了那本珍贵的校刊,十六开本道林纸精印,装帧精美,编排活泼,内容分为中英文两部分,包括学校概览、教职员介绍、社团活动、学生习作和毕业生留言等,可以清楚地看到一个旧式贵族学校的雍容冷艳。

校刊通常由毕业班学生编辑。张爱玲不仅为这期校刊投稿三篇,还担任美术部助理员,包下了大多插画,可见那时的她对于集体活动还有相当的热心。

上面印有三十五位毕业生的照片,当然也有张爱玲的,短发,微低了头,仿佛沉思。还有一项题为《一碗什锦豆瓣汤》的性向测验,“豆瓣”是对毕业生的爱称,测验内容是关于“豆瓣性格”的六道填空题,张爱玲的答案极其有趣:最喜欢吃“叉烧炒饭”,最喜欢是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爱德华八世”,最怕“死”,最恨“一个有天才的女人忽然结婚”,常常挂在嘴上的话是“我又忘啦!”,拿手好戏是“绘画”。

——那些随手填写的文字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张爱玲,如此敏感聪颖,而又爱憎分明,个性刚硬。

在另一个“多说多话”的栏目里,我们又看到了她的另一行留言:

“什么都可以‘忘了’,只别连我也‘忘了’。”

——不知道是调侃她自己的善忘,还是诙谐的伤别。那行珍贵的钢笔字如今成了为数不多的张爱玲的亲笔真迹之一,字体圆圆的,笔划清晰,毫无粘连,稚气犹存,让人想起她四岁时的照相,粉团团的。

顾淑琪曾经请每个同学在校刊上为自己留言,张爱玲这样写:“替我告诉虞山,只有它,静肃、壮美的它,配做你的伴侣;也只有你,天真泼剌的你,配做她的乡亲。爱玲。”

——顾淑琪的少女时代在常熟度过,在女校念书时,全班同学曾去常熟玩了三天,顾淑琪便以向导自居。而虞山是常熟境内的一处名胜,张爱玲以为“静肃、壮美”,留下很深的印象,所以就有了这段话。这也使我们看到了一个细心温和、真诚友爱的张爱玲。

她的留言是用了心的,不敷衍,不虚伪,不落俗套——而翻看其他同学的留言,则大多是“祝你前途光明!某学姐留念”,“工作的时候工作,学习的时候学习”,“为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之类的套话,要么便抄上一首英文诗,最普遍采用的一首是“在你的回忆之园中,给我种上一棵勿忘我花”……

不仅仅对顾淑琪,她还对所有同学都留下了自己的美好祝福——那期校刊里三十多幅毕业班同学的肖像图都是她画的,同学们的头影小照和卡通画结合起来,创意十分有趣,画风也很灵动。她把自己画成在看水晶球的预言者,把对每个同学的印象与她所祝愿的未来画在上面,让她们有的做摄影师,有的做科学家,有的拿着马鞭做骑士,有的拿着盾甲做武士,有的做时装店女经理,还有的驾着飞机登了月——比美国“阿波罗”号早了三十多年。

那些卡通速描展示了她极高的绘画天赋——难怪她会在“拿手好戏”里填上“绘画”,的确名副其实。

张爱玲对绘画的爱好其实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

很小的时候,她便想过要做一个画家,但是又犹豫或者可以做一个音乐家。然而画家大多都是要等到死后才成名的,梵高的画价值连城,可是在他活着的时候只被人拿来糊鸡栏。九岁时,她看了一部描写穷困画家的影片,大哭一场,遂死了当画家的念头,决定要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可是她仍然没有放弃对画的喜爱。校刊中收有她的三篇中英文写作,头一篇就是《论卡通画之前途》——

“卡通画这名词,在中国只有十年以下的历史。但是,大概没有一个爱看电影的人不知道华德狄斯耐的‘米老鼠’吧?——卡通的原有的意义包括一切单幅讽刺漫画、时事漫画、人生漫画、连续漫画等,可是我在这里要谈的卡通是专指映在银幕上的那种活动映画。”

“未来的卡通画决不仅仅是取悦儿童的无意识的娱乐。未来的卡通画能够反映真实的人生,发扬天才的思想,介绍伟大的探险新闻,灌输有趣味的学识。”

“卡通的价值决在不电影之下。如果电影是文学的小妹妹,那么卡通便是二十世纪女神新赐予文艺的另一个玉雪可爱的小妹妹了。我们应当用全力去培植她,给人类的艺术发达史上再添上灿烂光明的一页。”

我曾在陕西周至县的某农村高中支教过两年。虽说我对本地高中生的情况更熟悉些,但我也向其他在本县的小学、初中支教的志愿者以及当地老师深入了解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情况,故而对留守儿童现象有些了解。现将我了解到的情况以及我们这些老师的思索梳理出来,供大家参考。

先来点背景介绍。周至县虽是省级贫困县,但该县经济在全国农村属中等水平,特色农产品是猕猴桃和花卉苗木。据我了解,本地居民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一亩,每家大概有3亩左右的地,年收入约2万元左右(这还是种植经济效益较好品种的猕猴桃的收入情况,如果种小麦玉米则收入更低)。介于单纯务农收入较低,绝大多数的农民都会在空闲时打零工,比如在“劳动力市场”等待雇主雇他们给猕猴桃地拔草(60元/天),或者在栽种苗木前挖坑(100元/天),再比如去工地上干活等。这些人还算是被土地拴在家乡的。然而,对于乡民来说,能外出打工总比留在农村体面,收入也相对较高些,故而很多人选择进城务工。这种情况在秦岭山里人家尤为普遍,但凡还年轻、有些气力的山民都去打工了,山上的黄土房子真的是“十室九空”,留下的只有或老迈或残疾的人。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乡民们无论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城务工,其本质都是人多地少、农村劳动力剩余现象的必然结果。3亩地,一个劳动力就足以应付,可种地的钱远不够一家人开销,所以你总能看到农人们早出晚归地奔忙——忙农活,忙打零工。之所以要强调这个,其实是想说明,在留守儿童之外还存在着“隐性留守儿童”,他们和父母接触的时间也很少,也值得我们关注。但介于本文主要谈的是留守儿童的问题,这些我们放到后文再说。

据我调查,本县平原地区的两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留守率约为50%-60%,秦岭山脚下的某九年一贯制学校留守率近90%(山脚下的学校收的山里娃较多,上文已述及,山里人家能打工的都去打工了)。其实,对于土地贫瘠、交通不便、耕种方式原始的山区而言,进城务工无疑是山民们提高生活质量的最好方式了。山里生活苦极了,山里人大多住着黑洞洞的黄土屋,有些房子都快倒了,屋主人也无力去修补;山上少有平整的耕地,有些地离得还很远,成熟的麦子得肩扛手提拿回家(手推车不好走山路);院子后面栽棵核桃树、樱桃树、柿子树,养两只猪,屋角是装着两三只鸡的鸡笼,这些就是全部的家当了。有些山里娃在周末放学后得走2-3个小时的山路才能到家,更远的得骑3个小时的摩托车,遇到下雨天滚一身泥一身水。

虽说家境困窘更容易引发我们对于留守儿童的同情心,但这并不是这些孩子正在经历的最大困难。缺乏父母的陪伴、缺乏爱与关注所引起心理问题才是。留守儿童群体往往出现非常明显的两极分化:一部分学生成绩优异,对老师恭敬有礼,但性格敏感易怒,有时会有暴力举动。比如某品学兼优的孩子在写作业时受到同学讲话声的干扰,他突然暴怒,将讲话同学的头给打破了。这些孩子往往在学业上苛求自己完美,一旦遇到挫折就特别沮丧。我猜测,这些孩子大概是将情感寄托在老师身上,希望通过自己的完美表现获得所有老师的喜欢,所以当他们面对自己的不完美时便产生了强烈的挫败感。另一部分学生是让所有老师都头疼的对象——他们撒谎、打架、不学习,几乎“无恶不作”。我想,这些孩子也许是希望通过负面行为唤起家长和老师对他们的关注,毕竟“犯事”以后老师会跟家长沟通,而家长至少会重视他们一下,哪怕是打骂呢。当常年在外的家长回家与孩子共处的时候,这些“坏孩子”都会表现得特别乖巧,与之前判若两人,但家长走后便又立刻“原形毕露”了。很显然,成绩优异的留守儿童升学的可能性较高,我在支教高中(这是一所重点高中)做过问卷调查,发现留守学生的成绩要好于非留守学生,所以我推测,被好高中“收割”的留守学生应该主要出自这一优秀群体。但我同时也发现,这些孩子普遍都有些自卑,性格往往趋于内向,他们时常表现出对未来的迷茫和无助,虽然勤奋刻苦,但他们却不清楚自己是否真的可以通过获得好学历来改变家庭命运。而对于那些让老师头疼的留守儿童们,不理想的成绩降低了他们升学的可能性,多数学生初中毕业甚至没毕业就去打工了,因为在学历上不占优势,他们很难找到好工作,也许他们在异乡继续重复着父母辈辛苦谋生的命运……

下面来说说留守儿童的家长。根据他们对孩子的抚育及教育情况,我们可以把家长们分为三类:心系孩子型、只管饱暖型和感情淡漠型。

心系孩子型的家长虽然未能长期陪伴孩子成长,但他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可能去抚育和教育孩子。他们关注孩子的成长,时常跟老师沟通,了解孩子的在校表现。孩子一旦出现问题便积极应对,甚至会赶回家来跟孩子交流。也有家长宁愿少挣钱也要至少留下一人陪孩子。心系孩子型家长培养出的学生往往品学兼优,他们的心理问题虽然也存在,但相对比较轻微。

只管饱暖型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不甚上心,他们只管给孩子吃饱穿暖所需的钱。这些家长普遍认为,教育孩子是学校的事,自己没有能力和精力去教育他们。这些孩子的监护人一般是爷爷奶奶,有的则是其他亲戚甚至街坊邻居。如果没有监护人则由大孩子照管小孩子。但时常出现的状况是,孩子的爷爷奶奶过于老迈而无法照管他们,所以这些孩子回家后还得做饭洗衣,照顾爷爷奶奶。无监护人的孩子往往不能很好地照顾自己,他们的衣服和小脸都脏脏的,班主任就得时常提醒他们该洗脸了该洗头了该洗澡了该剪指甲了等等。这些孩子都特别依赖老师,很希望得到老师的关注。在这里举两个例子:一名13岁的女孩带着她10岁的弟弟独自生活,他们的父母分别组建了新的家庭,父亲每个月会给姐弟俩送生活费。在朋友和邻居的帮助下(姐姐的小姐妹会来帮着洗衣服,邻居会帮他们浇地、送他们蒸馍),姐姐把弟弟照顾得不错,但孤单还是无可避免,所以他们收养了两条狗,弟弟有时会搂着狗一起睡。志愿者老师家访时,姐姐做了一桌子的菜,能干极了。但如果没看到床边纸折的风铃和花花绿绿的头绳,谁又能想到小大人似的姐姐也还是一个孩子呢?另一个例子:一个五年级的女孩打幼儿园起就没再见过妈妈。一次课间,离家多年的妈妈带着一大袋好吃的想见女儿,但任凭老师如何劝说,女孩就是不肯离开教室半步。这个女孩平日里很依赖老师,也许她是把对妈妈的眷恋投射到老师身上了。

第三种家长类型,即感情淡漠型。这类家长对于抚养照管孩子的责任意识很淡,再加之孩子不在自己身边长大而对孩子几近不闻不问,甚至有家长不怎么记得自己在老家还有个孩子。感情淡漠型家长的孩子有的连生活费都拿不够,班主任往往得垫钱给这些孩子吃饭。比较极端的例子是被家长抛弃的孩子。这些孩子有的是被永远地抛给了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有的父母远走他乡再也不回来了。比较典型的情况是,孩子父母是在打工时认识并回乡结婚,但因女方非本地人或者夫妻矛盾导致女方出走,男方便到别处当上门女婿或者另娶她人,为增加再婚成功率,他们谎称自己没有孩子或直接表示不要孩子了。也有父亲去世母亲丢下孩子跑了的情况。举个例子:一个一年级的小女孩的妈妈跑了,其父把孩子扔给自己的姐姐,他自己继续打工(可能组建了新的家庭),连孩子的生活费都很少给。孩子的姑姑为此很有怨言,经常打骂孩子。女孩很瘦小,每天都很少说话,她有时会偷偷地拿别人的零食吃。这些孩子的心理问题非常严重,但该怎么解决呢?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在外打工的家长如果能做到保障孩子的温饱、尽可能地给予孩子的成长以关注,留守儿童的情况都能好很多。在现有城乡二元体制无法很快改变的情况下,针对留守儿童问题比较可行的方法是鼓励父母至少一人陪着孩子(可用经济激励的方法),因为父母一人陪着孩子比父母双双在外打工对孩子的成长要好得多。其实,孩子身上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其根源大多是家庭教育的问题。时至今日,我依然无法完全理解一些家长:你说他们根本不关心孩子吧,但他们会因常年在外打工、陪孩子时间少而心怀歉疚,但凡孩子受到一点点伤害,哪怕是孩子在村子里跟别的孩子打架也会迁怒学校和老师(当然这是比较极端的例子,不少家长还是比较理性的)。个别家长解决这类问题的方法,往往是举家来学校闹,向学校“讨说法”。举一个例子:某男生在周末从家里离家出走,给家长留条说自己不想念书了。家长大概找了一下没找到,于是全家来学校找班主任,声称娃要是丢了就要跟班主任同归于尽。结果最后在车站找到了孩子,该男孩表示,自己离家出走是因为父母老打骂自己。面对这些不理性的家长,学校也常常“以暴制暴”,家长吼得大声,校领导比家长吼得还大声,偶尔目睹这些场景,只觉难断是非,惟余荒诞。如果你要说家长们关心孩子吧,那他们怎么能做出上文所述种种令人齿冷的举动呢?

综合留守儿童家长和非留守儿童家长的情况,我总结出本地农村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普遍存在的四个问题:

1.没时间、没精力教育孩子。抛开外出打工的家长不谈,我们来说说为何留在家里的家长也对孩子管教甚少。上文谈到,为赚够家庭花销的钱,绝大多数乡民除种地之外还四处揽活干,待到回家吃晚饭时(孩子往往只有吃饭时才能见到父母)已经是筋疲力尽,实在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关心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他们也只是简单地问:作业写完没?考得如何?若是孩子没考好或是做错了事便大多会受到简单粗暴的管教。这种只关心结果不关心过程的教育方式必然导致孩子一味追求好成绩、好表现(哪怕是通过错误的手段)。在我支教的高中,学生的作弊现象比较严重(即便学校采用严厉的手段杜绝学生作弊,但效果还是不甚理想),尤其在要开家长会的考试时,学生如临大敌,各种作弊方式层出不穷,为的就是平安度过家长这一关。我真是觉得可悲,既为家长,也为学生。

2.不重视家庭教育。很多农村家长并未意识到家庭教育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同城市家长相比,他们为孩子成长投入的心力实在是太少了(虽然不少家长能做到在物质上对孩子不吝投入)。也许是囿于自己的知识水平无法给孩子提供学习指导,家长们本能地依赖学校教育,不只是留守儿童的家长,很多非留守学生家长也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他们觉得,自己的娃学习好固然很好,学习不好说明不是读书这块料,自己也辅导不来,至多给娃买个学习机或跟老师交流一下,实在学不动就只好让娃去打工,反正自己把婚房给娃准备好(农村的盖2、3层小楼、豪华婚礼、奢华葬礼以及人情往来也是促使家长进城打工的有力推手,在这里,什么都能丢但面子不能丢),给娃找着对象(真有父母是为了给娃找对象才花钱让娃上高中的),父母的责任就尽到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嘛。在这样听天由命的思想基础上,农村家长在配合老师教育学生时往往不够负责(你见过一学期一度的家长会还得老师逐一给家长打电话强调必须至少有一个监护人来参加,然而还是有人不来的情况么),学生犯错,老师请家长时听到的最多托辞是:a.我很忙,来不了;b.就这点事?以后有这样的事不用给我打电话了。来学校以后,要么抵死不承认孩子有错,要么打哈哈数落孩子,没想着解决问题,还有就是恼羞成怒,当着老师的面对孩子拳脚相加。甚至还有打工返乡的家长在被请家长后趁老师去叫学生的当口偷偷溜走了……(溜走了……走了……了……)

3.不注重培养孩子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良好品德。孩子放学回家没人管,玩野了,在学习时无法专注,基础不扎实,造成升学困难。在孩子小的时候,家长也不注重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规则意识(爷爷奶奶带的孩子这点尤为严重,他们溺爱孩子,故而这些孩子毛病多、任性、脾气大、不听话),致使农村小学低年级学生的行为习惯很不好(带低年级班主任就是一场噩梦):他们到处扔垃圾,在墙上乱涂乱画,吃饭时把饭菜撒得到处都是(教室一天扫三遍还是脏乱不堪),上课时吵闹跑跳。老师还得从头培养他们的行为习惯,这极不容易。当然现在上幼儿园的农村孩子多了,孩子们的习惯也被培养得好多了。另外,家长也不注重孩子的品德培养,孩子遇事倾向于通过暴力解决,校园欺凌时有发生。

4.不良的地域风气减弱家长对教育的重视程度。某些镇子打麻将成风,该镇家长也大多好赌而很少照管孩子。他们甚至巴不得孩子一直住校,让学校帮他托管。举个例子:某学生总是肚子疼,其家长在几次来校接孩子去医院之后干脆就不来了,她声称自己家里还有个更小的孩子要照顾,无暇分身。其实,她正是因为忙着打麻将而很少关心孩子,所以孩子才会用装病的方式来博得家长的关注。反之,好的地域风气也会促使家长关注孩子的教育。某村家长有比拼孩子成绩和特长的风气,该村家长不仅时常主动向老师了解学生的情况,甚至还会掏钱让孩子去县上上兴趣班(这在农村地区并不常见)。

在部分农村家长身上还存在一种不普遍但一直存在的问题,那就是莫名其妙地厌恶某个孩子(我说莫名其妙,是因为这种区别对待并不一定基于重男轻女,被嫌恶的也有男孩子)。你可以很容易分辨出哪个孩子在家里“受宠”,哪个孩子是被父母嫌弃的。被爱着的孩子通常衣衫整洁,举止乖巧,特别有灵气;被嫌恶的孩子老是邋里邋遢,性格总有种说不出的别扭。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到,父母的爱和关注对于孩子的成长真的是极端重要的。

其实,留守儿童问题和“隐性留守儿童”问题给学校增加了非常多的压力和困难。

首先,这些孩子表现出来的种种问题都源自父母不在或很少在孩子身边陪伴成长,他们缺少的是父母的关爱和教育,但学校无法帮助学生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请不要说用老师的关爱来代替父母的爱,那是不一样的),所以学校教育只能就事论事,不写作业?罚抄十遍。打架?打骂一通就老实了。可是学生的问题解决了吗?压根没有。所以学校只能陷于粗暴教育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再粗暴教育的恶性循环中无法自拔。对于学生来说,最需要的爱和关怀得不到,得到却是对身心都有负面影响的打骂体罚。再加上成绩不佳引发的歧视,孩子的自信心和对自我价值的认同感随着也许会成为栋梁的希望一并渐渐湮灭了。

其次,本该由家庭教育培养的良好习惯因着家长的失职而在孩子身上缺失,老师便得从头来教:教学生上课时不能满教室跑跳,也不能随便大声说话,教学生垃圾应该扔到垃圾桶里,教他们不可以在墙上乱写乱画,教他们吃饭时不能到处乱跑,吃不完的剩饭要倒进泔水桶而不是饭桌上……这样一来,小学班主任老师的任务便极为繁重,不仅要承担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还要补学生家庭教育落下的课。除此之外,因非寄宿学生回家无人管束而势必到处疯跑着玩,寄宿学生一无聊就打架生事,也因想提高学生的成绩,学校便给学生加课加自习,课排得满满当当,作业布置得做也做不完。全县的初中毕业班更是陷入了补课大战,学生上课上得眼都直了,脑子都不转了。学校的动机自然是好的,想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想让学生考入好学校,但这种漫灌式地填塞毕竟违反了孩子的成长规律啊。老师们呢,也在“分数为王”的评比中疲于奔命,教学任务已经很重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老师在编不在岗,再加上疯狂补课,教师跨年级、跨学科代课的情况比比皆是),还要如何提高学生成绩?一条路是,认真分析学生的作业和考卷,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和讲解,这种方法当然好啊,有的放矢嘛,可这样做的老师累到常常感冒发烧,嗓子从来都是哑的。另一条路是,加作业,尤其是语文和英语,机械性重复的作业一大堆,再笨的孩子写完这些作业也能记住些东西,关键是,这种作业改起来很轻松。如果是你,你会如何选择?教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趋利避害,所以,他们通常会选择后者。面对沉重的课业负担,大多数学生养成了习惯于抄和背的学习方式,他们已经渐渐丧失了学习的主动性和独立思考的能力了。而另一些学生因疲惫不堪而厌倦学习,这时若再有老师的打骂体罚,那么就会有人选择逃离学校外出打工。但当他们见识了社会的残酷之后又会后悔辍学,有的人重返课堂,而有的人却没有。课业负担重的另一个副作用是剥夺了孩子参与各种活动的权利(你见过体育课和美术课上,学生求老师让他们写作业么),孩子们生活无乐趣,精神很空虚,再加之缺乏家庭教育及学校教育中对价值观的正向引导,所以他们抽烟、打架、收保护费,甚至发生过几名女生因某女孩长得漂亮、吸引男生而把该女孩的脸抓花的事件。

再次,班主任已成为学生(尤其是留守学生)的保姆和第二监护人。除上文说的班主任要提醒学生洗头洗澡和给学生垫钱吃饭之外,学生在校期间的大事小情都得班主任操心,所以班主任在校期间别想吃一顿囫囵饭。甚至,在秦岭山下的这所学校里,在校外人家寄宿的一年级学生(该校之前规定,一、二年级学生不允许在校内住宿,所以一些留守的低年级学生便在校外人家寄宿)连尿床这种事都得班主任去处理,可见低年级班主任工作的繁重艰难。另外,上文也提到,很多留守儿童将情感寄托在老师身上,所以他们特别依赖老师,用尽方法吸引老师的注意力(哪怕是用负面的方法)。低年级学生会用各种琐事缠着老师,即使下课也不让老师走;大一些的学生喜欢拉着老师聊天,他们甚至会在午休时敲脾气好的老师的房门,他们只是想跟你聊天,让你不忍心拒绝。这样一来,该老师以后就别想睡午觉了。可是,付出了如此之多,班主任老师的带班津贴却非常微薄(秦岭山下这所学校是120元/月,其他学校应该会高一些),所以班主任成了没人愿承担的苦差。教师也是普通人,教师不可能永远无私奉献,教师已在事实上承担了这么多本应由监护人承担的责任,他们难道不应该得到与付出相匹配的酬劳吗?

最后,安全问题让学校和学生都不得自由。学生安全若出了一丝一毫的纰漏,校领导肯定免不了被撤职,再想想某些动辄来学校闹事的“滚刀肉”般的家长(我指的是那些无理取闹的家长),故学生安全是领导们最关心的问题(据我看,其重要程度已超越教学)。学校禁止学生进行一切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的活动,管制刀具检查时常进行,就连学生做手工的塑料剪刀和打毛线的竹签子也在被禁之列,可见校方是多么谨小慎微了。我甚至还会腹黑地想,学校给学生那么重的课业负担是不是也为了耗散学生的精力啊,因为被补课和作业压得筋疲力尽的学生是不会有精力去打架斗殴或者做别的不安全的事的。下面我来说一件本县某学校发生的校园安全事件。有一只野狗钻进了该校的大门,学校门卫将狗赶了出去。没想到,这只狗恰巧又从学校围墙下的排水口钻进校园,咬伤了两位老师和那名奋力打狗的门卫,有学生打110报警,因110是先接到市里然后再转县里,恰巧被市里相关领导得知,然后领导高度重视,于是该校正副校长均被免职。我觉得很是荒诞:该校领导究竟是因确切的过失而被免职还是因市里领导重视抑或是畏于舆论压力而被免职?校领导被免职是否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并能有效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反正我听到的是,本县某些学校把校园周围的狗统统捕杀了,这也算是防微杜渐吧。(然而狗说,汪,我们究竟惹谁了?)

当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培养学生的过程中并不总是无能和无力的。本县学生因“蛋奶工程”、“营养餐计划”而可以每天吃鸡蛋,喝牛奶,也能经常吃上鸡腿和香肠,很多学生也能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补助,他们的上学成本已降至最低。而学生在家则不容易吃到肉(关中农村饮食很少见肉),所以上学至少能保证学生摄入充足的营养物质。再加上学校安全系数高、学习氛围浓,无怪乎一些家长将学校视作理想的托管所呢。不知这点对学生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呢?

总之的总之,在留守儿童和隐性留守儿童大量存在的农村地区,教育的最根本问题,在于父母之爱的缺失,以及家庭教育的责任向学校转移,而学校却无法给他们提供成长中真正需要的、能够滋养生命的爱和关注。毕竟,学校教育的主要职能是对学生进行知识和技能培养,它无法替代家庭教育,即便学校老师再如何燃烧自我、照亮学生,这一点烛火也不足以满足孩子对于家庭温暖的渴求。事实上,学校和老师早已担负职责之外的教育责任久之,而这种超负荷占用了他们职责之内的带宽,使学校输出的教育是那么的粗粝、无趣、沉重、怒气冲冲。也许会有幸运的学生在数次竞争中脱颖而出,最终留在城市从事一份体面的工作,结束了家庭不完整的命运,可谁又知道童年缺爱的彻骨寒冷会不会在他/她的心口留下一个永久冻伤的疤痕呢?不幸的学生,则继续流转着父母辈的命运,在城市底层辛苦打拼,那么轻易地说爱——对QQ上认识的网友,那么轻易地说别离——对刚出生的孩子,然后因性格不合而同伴侣分手,随后紧接着下一段求偶。只有在打电话给父母的时候,听到孩子牙牙学语的声音,才会想起:哦,原来我还有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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