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求一本玄幻小说书名 主角是个半吸血鬼 好像是个很牛逼的人物转生的 火影小说主角有转生眼个姐姐是综教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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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一本玄幻小说,主角最好是高人转世重生,或重生小时候,高人穿越也行,,要有家人,,最好有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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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1 京公网安备02号楔子    他很帅,帅的不需要形容。具体定义为:皮肤洁净苍白,五官深刻,身材高挑结实略显瘦削,肩膀宽阔,并且拥有一头健康的齐肩黑发。同时衣着得体,举止冷静,常做一些很多帅男人都有的小动作,并因为一双深邃的眼眸,而散发出无可比拟的魅力。    当然,如果某些读过两本所谓世界名著的专家,非要追究上面这段话到底是不是“形容”。那这个帅男人,会和我一样无能为力。    他性格其实不错,虽然拥有如此惊世骇俗的外表,却没有任何张扬的意思。但是注意,也仅限于不错而已。换句话说,他不会杀人放火伤天害理,却也不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例如偶尔碰到公车上没人给老奶奶让座,他一般会大声呵斥,但如果不巧当天的乘客都是壮汉和美女,这个帅男人也只好不了了之。    但是如果我们换个例子:夜黑风高的晚上,一声尖叫划破长空。帅男人回头,就看到一个绝色美女,正被一群地痞流氓拽向远处的深巷。他的表情凝重,显然是在思考现在的局势。首先,对方有一群人;其次,他只有一个。报警已经来不及了,情况十分危急。帅男人会怎么办?他会先报警,然后冲上去和一群流氓拼死抗争以拖延时间,最后被揍得巨惨,满身是血地爬向蜷缩在角落里的美女,迎接那一句哭泣中的“你怎么样”,和她温柔的抚摸……卡!卡!卡!这里不是偶像电视剧拍摄现场。    以上说的只会出现帅男人的脑海里。而事实上,他会先发几秒的呆,走神一下,等到一群人把美女的衣服撕开后,再以超人的速度冲到他们中间,并且在流氓们反应过来之前,用你所能想象的最帅的武打动作,把除他以外的所有雄性动作踹飞。而这时,美女正光着一部分身体害怕地颤抖,他完全可以走过去,把自己的衣服轻轻披在她的肩上,如果顺利,还会享受到一个猛烈的拥抱,和满身的鼻涕泪水……撒花,撒花!这里其实是大陆武侠剧的拍摄现场。导演是谁应该知道吧?    说到这里,大概会有那么几个人在好奇这个帅男人是谁了。或者说,他是个什么东西。众所周知,几十年来风靡全球的完美男人,也就是刚才文中提到的“超人”,其实是从Kar-El星坐着太空飞船来到地球的外星人,为的就是拯救已经对地球上的男人失望的美女们。而本文的帅男人,也不能完全算是个“男人”。    也就是说,如果现在有几百个武装警察,正用枪指着他的脑袋,他大概会无奈地举起双手投降:“好吧,我是一只吸血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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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可以说他丑,虽然他并不温柔◎    文坛前辈时常教导我们,一本书的开篇非常重要,因为它决定了读者是否愿意再继续看下去。所以,我不得不省掉大段的环境描写,直接把我的主人公拽到大家面前。所以,这位躺在床上蒙着被子,羞答答的年轻人便是我要塑造的对象——莫小帅!    咳!咳!那个……他会不好意思当然是有原因的。一个身高不过1米73,短腿,头发蓬乱,满脸青春痘,并且因为加班而双眼无神的发育正常的年轻人,当然会为自己的形象感到自卑。更何况,他现在还撇成个大字,雷打不动地躺在自己像是刚经历过鸡飞狗跳的床上。顺便……打着呼噜。    “帅哥!起床了!帅哥!起床了!帅哥……”闹钟在七点钟准时响起,睡梦中的莫小帅闭着眼睛下床,顺手拿起了这个吵闹的东西,直接扔到了衣柜里。世界顿时安静了不少。他关门,倒地继续大睡。    你或许会认为我们的主人公上班一定迟到了,但事实上并没有。    因为在“帅哥,起床了”的闹钟后,还有“大帅哥!起床了!”,以及“大大帅哥!起床了!”,直到“无敌帅哥!起床了!”的闹钟响起的时候,莫小帅终于忍无可忍地——起床了。    记得古龙大师曾经说过:“淫荡的女人都贪睡。”不知道这句话用在男人身上同样合适,还是,恰恰相反?    这种牵扯医学知识的问题本文并不深究,也希望大家不要对武侠大师的话产生置疑。毕竟,大师离世后,影视界已经将他的作品修改得面目全非,他实在无需再承受这样的专业评判。    话说回来,莫小帅用了二十分钟洗漱整理——显然其中的大部分时间是用来清肠排泄,随后又花了四十分钟搭公车赶到了公司楼下。而此时,正好是城市打工族上班的高峰期。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一个装有大量废物废纸的公文包,朝着公司大门冲去。而莫小帅则凭借自己天生的灵活,躲避了冲撞,同时以每分钟超越几百人的速度赶到了玻璃门前。但是!S-T-O-P!嗯……现在是7点57分07秒。在莫小帅推门而入之前,我们有必要按下暂停键,将镜头转向大楼前的招牌。没错,DIDA贸易,全市排名前十强的合资企业,同时也是拥有整个城市最强销售网络的营销商。公司经营着数十种产品,年利润轻松过亿,而他们最主要的产品,无疑就是闹钟。莫小帅在DIDA的客户部工作,当然,这也是他为什么没迟到的原因。    Play。    莫小帅刚一开门,就看到保安大嘴正在埋头对付一个汉堡。直径不小于十厘米,中间还夹着一块炸鸡的巨无霸,就在莫小帅走向电梯的这几秒钟里,被他三两口解决掉了。而电梯闭合的同时,莫小帅又透过拥挤的人群和电梯门的夹缝,看到大嘴正拿出中国传统美食狗不理包子,一口咬下半个。莫小帅不忍地闭上眼睛,哦,可怜的包子!真不知道它和大嘴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落得这个下场。    这是公司里每天都会上演的一幕,而每次看到大嘴,莫小帅都会无法避免地想到一个英文单词——Gluttony,暴饮暴食。    电梯到了7楼,便是莫小帅工作的地方。这里藏龙卧虎,来来往往的都是这个城市里的销售精英。他们要么出身显赫,例如莫小帅的顶头上司,客户部第七组的草包组长张富国。一听名字就知道是个好色的油头粉面的土老鬼,同时无法幸免地挺着个大肚子,到处色迷迷地观察公司里的女职员。但是这样的人,却因为出生时拍了一脸狗屎运,有一个当副总经理的弟弟,所以才可以多年来,一直在客户部最无关紧要的一个组里无忧无虑地混吃等死。    而每次莫小帅对着他毕恭毕敬地说出那句“组长,早上好”时,脑海里总会闪过另一个单词——Lust,色欲。    除了背景厚之外,能在DIDA生活下去的另一个法宝,便是漂亮。当然,这里是指可以卖弄的漂亮。例如他们这组的李莉小姐,虽然本人长得还可以,却可以通过各种昂贵的化妆品,和变幻莫测的服装,给人以倾国倾城的假象。不难猜测,如果她在某个刚睡醒的早晨,以莫小帅宁可顶着满脸疙瘩也要多睡一分钟的勇气,出现在众人面前,估计她倾倒打扫卫生的大妈都有点困难。    所以莫小帅一直认为,李莉小姐不进娱乐圈实在是可惜了。单凭她上妆卸妆后的巨大差别,就足以在各大娱乐头条上呆上十年,十年后,一个气质型天后就活脱脱地诞生了。但是巨星就是巨星,即使年方二十八的李莉已经失去了一脱成名的机会,浑身却依然散发着一种巨星的风范。具体做法就是,她要无时不刻地幻想:不好意思,我很忙!不拍照!不签名!不演商业片!不要跟我打招呼!先生,我认识你吗?    至少,每次莫小帅和她不期而遇时,看到的都是这样一副表情。所以,他又无法避免地想到另外一个单词——Pride,傲慢。    理所当然的,李莉的嘴脸总会招来其他女同事的嫉妒。季小杜就是其中一个。这个从农村打拼出来,还要照顾父母和两个妹妹的小姑娘,显然无法忍受李莉的奢侈和庸俗,所以总是想尽办法拉拢其他同事,以彻底孤立公司的这个“屎花”。无论这对于只在乎男人目光的李莉是否有用,她至少提醒了莫小帅另外一个单词——Envy,嫉妒。    如果你看过电影《七宗罪》,应该就会猜到接下来要出场的人物。    客户部第七组的副组长,罗雷。脾气暴躁易怒,每次看到莫小帅在上班前一秒钟打卡,总会隔着大半个楼道怒吼:“莫小帅!你有种就给我再晚一分钟!”莫小帅当然没种,他既没有厚实的背景,又没有美丽的容貌,所以只能通过逆来顺受的性格,保住自己今天的工资。所以,这是第五个单词——Wrath,暴怒。    第七组的工作效率是不太高,他们这组人最少,办公室最小,柜子里堆积的合同最矮,开会时间最短。但是,你把高生放哪去了?这个国外名牌大学营销专业毕业的高材生,从进公司开始,手里就掌握了几个重要客户的资料。这也是为什么第七组没被解散的原因。当然,他也不给张富国白干。这个刚刚三十岁的男人,已经计划好了要在三年以内爬到小组长的位置,随后是部长,副总,然后十年之后,便是这个公司的总经理。    可也正因为他的野心勃勃,高生时常受不了诱惑,在销售过程中吃点生产商的回扣。于是有了第六个单词——Greed,贪婪。    在加上我们亲爱的瞌睡虫莫小帅的Sloth,懒惰。刚好是血淋淋的“七宗罪”。    但是如果引用一句被用滥的俗语: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他们的身上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高生是高材生,能力充足。罗雷原来当过兵,正义凛然。季小杜虽然出身贫寒,却懂得照顾人,对朋友一点也不小气。李莉既然喜欢勾引男人,当然也有自己的本事。张富国平日游手好闲,对手下也就比较宽松。大嘴虽然好吃,却够义气。而我们的莫小帅同学,除了嘴皮子功夫厉害外,还有两大不得不提的优点:酒量好,以及酒量好之余的酒拳好。而有了这三样法宝,就像是行走于江湖的侠客,注定他会在老板们的酒桌上平步青云。    所以,当张富国接到上头通知,要去迎接一个重要客户时,他选定了莫小帅做陪同。    小帅那个乐啊!这意味着,如果案子谈成了,年底的奖金就足够他挥霍几年,就更不要提随后升官发财的机会了。你知道的,有时候高学历高文凭在加个海归,在这个社会的确没一点用处,还不如酒桌上的那句:我干!你随意。    这是现实,规则,活生生的竞争。所以,即使此时高生盯着他的眼里正冒着炙热的火焰,莫小帅依然用他清凉凉的手,推开了张富国办公室的大门。    然后他便看到了一个红色的屁股。    屁股毫无疑问地属于李莉。而她此时正前倾在张富国的办公桌上,隔着可以挤死蚊子的距离,询问他自己可不可以一起去谈案子。张富国当然招架不了这样的攻势,三两句话后,便答应了美女的所有要求。所以福利到底为止。李莉起身,屁股终于可以不用再对着紧身的裙子喘气了。可那太过紧实的弧线,还是让莫小帅有一脚踹飞的冲动。    “莉姐,够勤劳啊。”莫小帅热情地打了声招呼,同时想到了一句话: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田。    可是李莉只是冷冷地看了他一眼,请注意,这一眼是无比庸俗的“冷冷地”。然后,便迈着红地毯式的步伐离开了办公室。而此时的她应该是在告诉自己:我是天后,冷冷的天后。    “多好的姑娘啊!”张富国终于发出了现代诗般的感慨。    多好的,    姑娘,    啊!    虽然正确格式应该是这样。    莫小帅还是迎合地点了点头:“那是那是。”而他脑海里出现的,却是一片长满油菜花的肥沃农田,赤裸裸的黄!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酒桌上的老板,就像战场上的敌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不是你进厕所吐得翻江倒海,就是我在桌子底下睡得死去活来。但这里又是一个不太公平的战场。即使莫小帅同学拥有十八般武艺,色子玩得鬼斧神工,依然敌不过老板们的武装打压。要知道,钱是炮,权是枪,老板一出死光光。    张富国只要在另一头一使眼色,莫小帅就得从他旁边依次敬起,赵钱孙李,周吴郑王。老板们连他的脸都没看清,就已经喝趴下两个。这两位一看就知道是从江南水乡来的,长得油头粉面,那叫一个水灵!喝酒也有江南水乡的气度,无比多愁善感,空灵婉约。莫小帅刚一喝开,这两位就已经摆出故人离别的脸,忧伤伤地瘫倒了。    另外几位虽然不是吃素的,但也是刚开荤的和尚没适应几天。再加上又想在美女李莉的面前表现一番,难免有些自不量力。右手还举着杯子豪吼:“来,干!”只是短短两个字的声音还没落下,人就先缩回桌子底下了。    三四个小时的饭局后,莫小帅虽然喝了不少,已经开始飘飘然了,却依然可以稳稳地坐在椅子上,摆出一副指点江山的神色。而此时,他也终于理解了一句诗的意境: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老板们的“绝顶”都已经在他的眼下了,还有什么山可以比他还高?    看来,中国教育的失败之处就在于,学生们必须谦卑地坐在座位上,以仰望老师的姿势体会“一览众山小”的意境。现在,莫小帅可以告诉广大人民教师,这种教育方式还不如上酒桌来得有效。    总之,几个小时的奋斗后,他终于拿下了那一纸合同。虽然差点喝得“出师未捷身先死”,但总算享誉公司的酒量没白练。莫小帅估摸着,组长怎么也得用他那辆宝马把自己给送回去吧。    可是最后,张富国付完了帐后,慷慨地丢给他一把零钱:“小帅啊,今天晚上不用给我省了,打个车回去吧。”说完便揽着李莉扭腰摆臀地走了。    莫小帅那个感动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只恨不能把钱换成钢蹦儿塞回他的屁眼。    你知道的,上司们经常这样。用着你的时候面带桃花一片祥和,等到事情顺利解决,而且好死不死涉及到点福利,就立刻像是对待自家的狗一样,朝着45度的天空扔根棒子:“追去吧你!”    莫小帅落寞地望了望漆黑的夜空,虽然心伤,却还是拿起桌上的零钱独自走出了饭店的大门。北风刮过,连带地上的落叶都飘摇出忧伤的姿态,凄凄然地向大树诉说着离别。而此时,站在黑暗角落里瑟瑟发抖的莫小帅,做了一个无比重要的决定,一个足以改变他一生的决定:他不打车,直接走路回家!    当时是晚上11点过59分,这个决定貌似是酒喝太多的后遗症。但是莫小帅的大脑却无比清醒,首先,明天是星期六,不用上班。天时。其次,这里离他的公寓也不算远,不过区区一小时的路程。地利。再次,他还是单身,不会有姑娘等得着急。人和。天时地利人和。而且最重要的是,59块8毛,是他四十分之一的月工资。想想看,59块8毛,足够他在这个城市坐公车颠簸三十个来回了。三十个来回啊!即使你把内裤外穿,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飞得完的。    而这个决定之所以重要,之所以可以改变他的一生。是因为莫小帅原本计划着,他可以在凌晨一点赶回家中,洗个澡上床睡觉,然后在二十个小时之后,精神饱满地迎接自己光明的未来。可事实是,他走出饭店不到两百米,便被背后突如其来的一股力量推到了黑暗的深巷中。    “打打打打……劫!”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背后结结巴巴地说道。    莫小帅的第一反应是:他中奖了。现在只要自己一回头,就可以看到人民笑星范小伟那张可爱无比的脸,然后会有成千上万的记者杵着话筒:“先生,请问你对自己被选为《天下无强盗》的主角有什么感想?”他红了!    可是没有。    莫小帅回头,看到的是一个顶多刚满十八岁的少年,正用刀子指着自己的喉咙。    “大大大……哥,我也不是要为难你,只能说……我们都太倒霉。兄弟我最近缺钱,只要你把身上的钱通通……通通交出来,我马上放你走。”少年太过紧张,一面说话的同时,喉咙里还有刚变声的痕迹。    莫小帅愤怒啊!悔啊!这真是人民教育的失败!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少年竟然出来打劫——不带面罩!如果被人认出来怎么办?他又没胆杀人灭口。而且身为一个抢劫犯,怎么能对受害者这么客气,这样谁还愿意给他钱?打劫的都这么不敬业,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希望。不过幸好,这位少年私底下应该非常刻苦努力地学习过了武侠小说,所以刚才那一段台词还算不错。    莫小帅虽然贪财,却更贪生怕死,所以不等少年做出进一步举动,就已经掏出了那59块8毛。    “就这么点?”看到他这么配合,少年立刻痞了起来,厌恶地看了一眼莫小帅手里的零钱。怪只怪现在的家长给的零花钱太多,怪只怪物价上涨,59块8毛已经不算什么,以致我们的莫小帅同学,眼看就要命丧于此了。    少年利落地挥舞了两下刀子:“得了,把你手机交出来。”少年一看就是读过书的人,打劫的办法都比文盲要多。    说着,莫小帅已经掏出了手机准备递过去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改变他命运的救世主出现了。你可以认为这位救世主是超人,蜘蛛侠,或者其它不走寻常路的英雄人物。总之,他是贴着对面那栋十二层高的大楼,一路前翻下来的。如果你小的时候玩过一种玩具,类似于一个橡皮人,可以黏着玻璃倒着个儿翻下。那么你应该可以理解这位救世主的风格。    然后,他便安全着陆在了强盗少年的身上。  
此时的莫小帅对自己的位置非常满意,因为他既不想作被压得昏迷的强劫犯,也不想当躺在上面这位,被强盗手中的刀意外插进下腹的救世主。    他是贪生怕死,却也知恩图报的莫小帅,所以即使黑暗的深巷里空无一人,只能听到凄厉的鬼叫声,他还是对那位凸槌的救世主伸出了手:“你怎么样?”    同时莫小帅的身体也在轻微颤抖着,因为这个穿着深红色长袍,从天而降的生物,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正常人。    说实话,现在的莫小帅已经后悔没撒腿就跑了。可是在他反应过来,并想要做出弥补之前,救世主已经抬头,一口咬住了他的手指!是咬住!像狗,或者某种犬科动物一样,死死地把牙齿扣到莫小帅的肉里。    莫小帅“啊”地一声便喊了出来,同时拿起脚边的一个砖头,便朝救世主砸了过去,那个鲜血啊……    卡!画面暴力血腥,未成年人请在父母陪同下观看。    那个鲜血啊,直喷向莫小帅的嘴里。他本能地舔了舔嘴唇,尝了尝。嗯……凉的。凉的!?一个正常人的血怎么会是凉的!?可这血的确是凉的。莫小帅当然没有时间去思考这是否是人类医学史上的另一个发现,而是直接踹了救世主一脚,拔出自己的手指撒腿就跑。    背景音乐响起。我们的莫小帅同学,就在这悲凉的乐曲里,凄惨惨地落荒而逃了。    要知道,莫小帅是真的被吓到了。因为原本一个小时的路程,被他用二十分钟便给跑完了。那个速度啊,快得实在让交警有点不好办。    好在他终于安全到达,身后那个不明生物也没有追来。莫小帅安抚着自己跳动的心脏,大呼一口气,推门躺倒在房间的地板上。所以他根本没有在意,为什么深夜一点自己家门是开的,而且,还亮着无比刺眼的灯。    如果你觉得我要在这里吊你胃口,那你就错了。    因为很快,一个清秀的面庞便出现在莫小帅的上空。    “帅哥,挡道了。”这个人的声音当然也很好听。而他所谓的“帅哥”,当然不是恭维或羞辱,而只是单纯的称呼。就像如果莫小帅叫莫小石的话,他会叫“石哥”;如果叫莫小建的话,他会叫“建哥”;如果叫莫小伟的话,那他就义不容辞地,得叫“伟哥”。    莫小帅只感到一种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眼泪几乎快要夺眶而出。亲人啊,兄弟啊,他的舍友林清凡啊,终于在抛下他半年后,在这无比关键的时刻赶了回来。莫小帅伸手便搂住了他的脖子,声嘶力竭地吼道:“说了多少次了,不要用我的洗发水!”    遭到摧残的林清凡就像一棵承受不住压力的大树,直接便扑倒在莫小帅的身上。两个人困苦纠缠的同时,他的眼里却露出了温柔的笑意,“再急也不用这样吧?”    莫小帅立刻想到了自己纯洁洁的身体和心灵,二话不说就给了他一脚,“放屁,我可是一个发育正常的男人。”    林清凡起身,不慌不忙地用毛巾擦拭着头发,然后没说一句话,微笑着跨过他的身体走开了。    莫小帅无比痛心地瘫成个大字,该死的林清凡,连女人都嫉妒的潜力小受啊!
  ◎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莫小帅第二天醒来当然是在自己的床上,只是午后的夕阳,远没有早上的阳光那么吸引人。红色的朝霞射入房间的时候,莫小帅只觉得一阵刺眼。不是可爱的太阳犯了什么常识性错误,而是他亲爱的舍友林清凡同学,此时正光着身子,在房间里目中无人地走来走去。    清醒后的莫小帅只感到被窝里一阵凉意。同时他向圣母玛利亚忏悔,自己当初不该一时心软,收留了这个私生活紊乱的青少年。以致两个人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莫小帅却还不知道他的确切身份,以及他消失的这半年到底是去了哪里。同时,莫小帅已经在尽量说服自己,林清凡虽然长得不错,但是他绝对没有勇气,去从事某种需要用身体提供服务的第三行业。当然,也就不会职业病地脱掉自己的……嗯……衣服。    衣服?    莫小帅小心翼翼地朝被窝里看了一眼。你知道的,当一个人懊悔到极致的程度时,他的全身会忍不住抽搐扭曲,同时抓着身边任何可以发泄的东西,死命地绞动。现在的莫小帅就是这个样子。    他先是熟练地打了个滚,用被子牢牢裹住自己的身体,然后便朝着林清凡怒吼:“你到底干了什么!”    林清凡显然也是刚起床不久,一边机械地刷着牙,一边睡眼朦胧地站在莫小帅的正前方。他毫无羞耻之心地指了指裸身的莫小帅,又指了指裸身的自己,最后指了指洗手间,同时满嘴泡沫含糊不清地咕哝着:“唔唔嗯嗯啊啊……¥%#$……”    莫小帅不惜露出自己香肩,摔给他一个枕头:“说人话!”    林清凡杵着牙刷,一路小跑到洗手间吐掉嘴里的泡沫,然后又光着身子跑回到莫小帅的正前方,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重新解释了一遍:“昨天晚上你喝多了,满身酒气,所以我就勤劳地帮你脱了衣服,和我的一起洗了。”他说话时的动作,和刚才完全一致。    莫小帅总算舒了一口气,“除此之外呢?”他大概真的以为,林清凡只是出于好心罢了,除此之外当然不会再有什么。    可是林清凡又重新把牙刷放到了嘴里,干巴巴地刷着,“除此之外,还帮你稍微清理了一下。”    “稍微清理了一下?”    林清凡一脸无辜地点头,“稍微清理了一下。”    莫小帅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时候,空气里出现了几秒的宁静。就好像周围正响起那首悠扬的《莫斯科郊外的晚上》,但是很快,电吉他的声音就从墙面上渗透出来,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并且不断加入重金属元素……架子鼓敲下的一刻,空气里爆发出一首声嘶力竭的朋克乐!伴随着林清凡绝望的尖叫,响彻了整个云霄……    莫小帅掐住林清凡脖子的画面,教导我们:比他乡遇故知却是情敌更惨的是,你在危难时刻和自己的兄弟久别重逢,但这个人却是Gay。    一个想占便宜的Gay。    但是——我说的“便宜”,不是你想的那个“便宜”。    “冰淇淋不错,搞特价,便宜!”一个小时后,两人便出现在了超市的货架前。当然,这完全是林清凡的主意,因为莫小帅不会脑残到没东西要买,却还来这里帮人推车的程度。    “开心果不错,便宜!”    “蛋糕不错,便宜!”    “寿司看上去很好吃啊,也这么便宜!”    “哎——”林清凡的目光瞄上了家电区,“这电饭锅,真是……”话还没说完,就看到莫小帅铁青色的脸,于是只好悻悻然地放回去,“虽然便宜,我们还是不买了。”    现在,相信各位已经就“便宜”这个词达成了共识,但是显然,林清凡脑海里的“便宜”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不到二十分钟的时间里,林清凡已经买了整整一车东西。他们来这里干嘛的?按照林清凡所说,应该是来买毛巾和牙膏的。他确实乖乖买了毛巾和牙膏,可是也顺手牵羊地买了清单之外的冰淇淋,开心果,蛋糕,寿司,膨化食品,可乐,啤酒,拖鞋,内裤……以及除了某种月用品以外的所有东西。而他对所有东西的评价,也都用同一个词——便宜。    身为一个男人,莫小帅当然不知道这些东西的行情,所以并没有对林清凡的价值观做出评价。直到这个潜力小受指着已经涨翻天的猪肉说:“这个这个……猪肉怎么这么便宜啊!”莫小帅终于明白,林清凡是个多么可怜的孩子。    他唉声叹气地推着购物车,“清凡啊,现在最便宜的应该是房价。”    林清凡想都没想地附和,“我也这么认为。”他当然这么认为!他当然这么认为!因为这个臭小子住他莫小帅的公寓却不用付一分钱房租。    你可以想象一个无忧无虑的年轻人,站在你面前故作无知的可恨程度。莫小帅的脑海里,已经出现了一个长角的小魔鬼,在咯咯地磨着牙齿。可是林清凡显然并不了解,因为他又露出了让人无力招架的微笑,用大拇指示意莫小帅:走先。付账。    莫小帅当然没那么蠢,早在出门的时候,他就有意忘记带钱包了,“你最好检查一下身上的钱够不够用,我可没有多余的钱来支援你。”    林清凡没有移动,只是用理所当然地语气说:“我怎么会有钱?”    莫小帅恨白痴,更恨不是白痴的白吃。可是他却回头,模仿着林清凡的微笑说:“虽然我很想用冰淇淋砸你的脸,但是……我们还是回家吧。”    然后他便听到了身后收银员清脆的声音:“谢谢,一共262块。”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这家超市的效率这么高?    他回头,看到林清凡翻出了和他一样空旷的裤子口袋,一脸无辜。    莫小帅脸部僵硬地抽动,可是大脑却在飞速地旋转。现在的情况很好,至少算是不错,身为21世纪有为青年的莫小帅其实有两条路可以走。首先,他可以期待一个十年八年不见的昔日同窗突然出现为自己付账。因为这样一来,他就没必要在同事面前丢脸。并且如果对方是美女的话,他完全可以留下她的电话号码。而如果对方不是,他就可以说声再见永不还钱。当然,他还有另一个办法,就是转身告诉可爱的收银员姐姐,“没钱。”    除了林清凡会选第一个外,莫小帅不知道还会有谁对现实报有这样的憧憬。他转身,微笑,然后就看到一只洁白的手从背后伸了过来,“我来付。”    手不是林清凡的,也不是莫小帅的。而是原野的——莫小帅十年没见的同窗,而且是个美女。    时间在这一刻静止。镜头从莫小帅震惊的脸上移开,转向这位突然出现的女主角。然后是一个360度的特写,我说的360,是指我们要从她的脸看起:首先,皮肤白皙娇嫩,没有化妆,虽然脸颊有一两颗红色的痘痘,但也无伤大雅算得上可爱。然后是发型,长发,黑色,微卷并绑成两个辫子,典型的邻家女孩造型。最后是服装和身材,根据简单的居家服判断,她的生活应该非常舒适,同时身材匀称,微胖,却更显得温柔亲近。    画面继续。    收银员接下钱的同时,莫小帅摆出了一脸惊喜的表情:“原野,怎么会是你?我怎么会在这里遇见你?”    原野也很高兴地跳了两下,随着身体扑腾的辫子,扫得莫小帅的心里:一阵凌乱,“对啊对啊,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当然,你这么个大美女我怎么可能忘记。”一向伶牙俐齿的莫小帅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因为他突然想起,十年前身为高中生的原野,还是一个刻苦努力的好学生。当然,好学生也就该有好学生的样子。灰色衣服,短发,眼镜,和雀斑。而莫小帅唯一记得她的理由,是因为那惊为天人的成绩。当时,班里的男生曾为这个四眼女设想过无数个未来,包括留学,读博,教书育人,或者去造太空飞船,但是谁也没有料到,她竟然变成个美女出现在莫小帅的面前。而且更重要的是,她手里还有那262块钱。    很多美好的爱情故事,就是从人民币开始的——虽然更多是因为人民币结束,但我们先不谈这个。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单身的莫小帅同学,当然得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马上发挥了自己神侃的功力,唾沫横飞地表达了自己对昔日同学的怀念,当然,也就顺便套出了原野的电话,和她还没有男朋友这件事情。    直到女孩乘着出租车离开,莫小帅都还沉浸在难以置信的幸福中。以致他的眼前开始跳动着两颗暧昧的红桃,而红桃的中央,一朵娇滴滴的玫瑰就这么无声地开放了。    你从开始就应该料到,我所说的玫瑰,可不是指林清凡那小子。    “帅哥,我们怎么回去啊?”因为这个不解风情的家伙,总是喜欢打搅莫小帅的美梦。    看到他莫小帅就有点来气,“你还好意思问我,来的时候就是我付的车钱,现在还想怎么样?”    “可是为什么你只带来的时候的车前,回家怎么办,走路吗?”    “不然还能怎么样?期待天上掉下钱吗?”    我得首先声明,这件事并不可信,但是就在莫小帅说完这句话后,天上就掉下了两个一块钱硬币,刚好砸到他的脑袋上。    相信你也看的明白,这说明莫小帅转运了。刮奖经常刮出谢谢回顾,考试总考59分的莫小帅转运了。如果还需要一件事来证明,那就是莫小帅对林清凡说过“我很想用冰淇淋砸你的脸”,回到家后,林清凡就做了一次华丽丽的面膜。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对莫小帅来说,生活昼夜颠倒的可悲之处在于,寂寞的夜晚,寂寞的他总是无事可做,便只好拎着一打啤酒和林清凡喝个你死我活。“你”是林清凡,“我”是莫小帅。林清凡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莫小帅还可以在脑袋里算三位数的乘法。    上面的一段不是废话,而是在交待莫小帅现在的处境。依他对林清凡的了解,这个人喝多了的定义是:全身神经麻木,除了用来呼吸的鼻子外,其他器官均陷入停滞。也就是所谓的死机状态。你完全可以用踩的踏的踢的拧的来对付他,因为得到的反应,就跟一台过时的电脑一样——我就是不动!打死都不动。    也就是说,如果现在家里来了个小偷,林清凡会像赖皮狗一样趴在地上露出憨厚像。而莫小帅呢?则会一脸淡定地装作没看到。小偷或许会奇怪,自己的功力什么时候到了如此出神入化的地步,不止睡觉的人没有察觉,甚至在亮着白炽灯的房间里,这么一个睁着斗大双眼的家伙也对自己视而不见。小偷当然会得意忘形,并且很有可能在下一次偷窃时,自作聪明地把自己当成透明人。然后,他的一片大好前途就被光明给断送了。或者说,被莫小帅断送了。    但是,如果小偷换成入室抢劫犯,杀人犯,或者面前这位不走大门而是直接从玻璃上冲进来的家伙,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    你应该猜到来的人是谁了。如果没有印象,我可以提醒一下,红袍,冷血,从天而降,结结实实地咬了莫小帅一口,又结结实实地挨了他一顿板砖。没错,那位本来神秘莫测,气度高雅,只是着陆一度令人汗颜的救世主。    这又是莫小帅转运的另一个证明,因为当救世主从窗户外以足够刑事拘留的速度冲进来的时候,莫小帅家的玻璃到处飞溅,同时扎满了救世主的全身朝他飞来。可是莫小帅退后了一步,古人说的没错,退一步海阔天空,他安全了。    救世主趴在地上扑腾了两下,就好像一只火鸡垂死前的挣扎。可是救世主没死,虽然颤巍巍的步伐像是酒后驾车,但几秒钟后,他还是顺利站了起来。然后莫小帅便爆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    你不能责怪一向标榜自己是男人的莫小帅,怎么会有这么娘的反应。因为任何人看到这个身穿诡异长袍,全身被玻璃扎满,并且不断朝外冒着鲜血的不明生物,唯一能做的就是尖叫。当然,因为先天条件不同,大家的分贝可能不一样。    莫小帅的肺活量不算太好,所以只叫了几秒钟,便放弃了自己的恐惧。也就是在这几秒的时间里,救世主的伤口开始奇迹般的愈合,他大概是用了某种中国传统内功逼出了扎在肉里的碎玻璃,然后又用西方魔法促使自己的皮肉迅速生成。总之,专家看到了一定会说这是骗局,而莫小帅看到了,则会惊讶得无话可说。    这是他们第二次见面,却是莫小帅第一次打量这位被自己海扁过的救命恩人。用一句小学生的名言,他的心里就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一样,不是个滋味。说实话,面前的救世主长得的确不错,苍白的皮肤,白金色头发,蓝眼睛,一米八以上的身材,以及不凡的贵族气质。更重要的是,他的衣服料子不错,一看就是个有钱人。如果他没有咬过自己,莫小帅大概会对他有个好印象。但是你知道的,事已至此,莫小帅从来没遇到过一个人被拍了两砖还能有好心情的。所以他已经做好了这人是来寻仇的准备。    可救世主显然不把他放在眼里,只是起身,优雅地拍了拍身上的褶皱,然后开始仔细打量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    莫小帅的大脑又开始飞速旋转,通常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遇到这种情况会说什么?    “来者何人?”这是武侠剧。    “你想干什么?”这是悬疑剧,而且是女主角被强奸时的台词,表情当然得惊恐,姿势还是要性感。    “你为什么还要来?”这是爱情剧,男女主角分手前的台词,最好能含泪朗诵。    “要杀要剐随你便!”这是黑社会系列,一个对老大忠心耿耿的小弟。    “亲爱的,你回来了!”这是精神病院下午打针时的场景,由莫小帅同学自编自导自演。    但是很快,上面的所有话都被他擦黑板似的否决了。因为莫小帅注意到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金色头发,白皮肤,蓝眼睛,这家伙明显是个外国人!莫小帅的胃开始本能地抽动,疼痛,并且出现了妊辰反应,平生他最恐惧的就是别人跟他撂英语。所以小学时学习《谁是最可爱的人》,莫小帅的答案一直都是——翻译员。    救世主似乎猜出了他的心思,竟然首先开口,用极其标准的播音员式普通话问道:“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一句话噎的莫小帅能把昨天的山珍海味都给吐出来,“你老人家没毛病吧,这里是我的房子,你私闯民宅还问我在这里干什么?”这说明,关键时刻莫小帅还是非常勇敢的,至少他敢维护中国人民的正当权益。    只是——老人家?救世主的眉毛轻微一抖,这家伙怎么知道自己已经二百多岁了?他还有这个自信,自己的外表看起来不过是人类的三四十岁,如果保养的好,可能还会更年轻一点。难道说,短短一天,这家伙就掌握了感应同类的能力?    救世主一把拽过了莫小帅的手,放在眼前仔细察看,并不时意味深刻地点着脑袋:“唔……没错,就是你了。”    莫小帅一把拽回了自己的手,“没看出你是个算命的啊,怎么有这嗜好?”    救世主并不恼,笑了笑说:“我只是看你的伤口,并不是看你的掌纹。”    莫小帅冷笑,看不出来这外国人还挺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嘛!只是他的伤口怎么了?虽然被这老家伙咬了一口,但他的伤口今天下午就好了。    莫小帅这才看了一眼自己的手,只觉得想哭。没错,伤口今天下午是好了,不过现在又复发了。似乎就在刚才那一瞬间,原本已经淡掉的牙痕突然变得清晰,而且还泛出微弱的血红。不看还不觉得,这一看,受伤的右手就像是灼烧般剧烈疼痛着。    “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碰上你这个……”直到要骂人的时候,莫小帅才察觉出自己还不知道对方是个什么东西,“你这个……”    “吸血鬼。”救世主又猜到了他的心思,接话道,“吸血鬼维令,索非亚三世的后代,现年……”    “打住打住!”莫小帅狠狠地闭上眼睛,期待这一切都是醉酒后的噩梦,只要他一睁眼,就可以看到林清凡那令人怀念的小受脸了。可是当他重新睁开眼睛时,林清凡还是维持着屁股朝上的姿势,而这个口口声声说自己是吸血鬼的老人家,也依然站在他的面前笑得一脸慈祥。    “不相信?”维令问。    莫小帅摇头。    “不明白?”    莫小帅摇头。    “不开心?”    莫小帅不再摇头了,而是直接骂了出来,“废话!被一个自己拍过两砖的吸血鬼找上门能开心吗?”说完又有些后怕,忙问,“你们不是真的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吸人血吧?”这不会是人类想知道的答案。    维令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显然已经忘了这回事,对着莫小帅说话的表情依然非常喜庆,“不吸人血吸什么,现在猪卖得这么贵。不过你放心,吸血鬼是不会吸同类血的。”    “什么意思?”    维令的表情很是理所应当,“电视里没演吗?如果一个人被吸血鬼咬了一口,而他又吸了这只吸血鬼的血,那他也会变成一只吸血鬼。”    “也就是说,我是你的……”莫小帅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这个老头子。    维令无比肯定地点了点头。    于是,我们的莫小帅同学也没其他办法,只能再次尖叫了。    “得了得了,当吸血鬼有什么不好,要什么有什么,不然你怎么会遇到自己的老同学,不然你怎么有钱坐车回家,不然……”    “这一切都是你搞的鬼?”    “我给的福利。”维令纠正,同时对他撮着手指,“不过是用一点点东西做交换而已。”    “交换是建立在公平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你这是强买强卖,而且没有提前讲好价钱!”莫小帅立刻摆出了营销人的气势,不过很快,这种大学时代留下的专业优势感就被心里的悲痛给压了回去,他只觉得欲哭无泪。再欲哭,还无泪。再再欲哭,下闸门就差点管不住了。    “这买卖保证你稳赚不赔。”维令的一句专业术语,总算给了莫小帅一点安慰。    “那我要付出什么?”    维令露出了思索的表情,显然,这是一个需要坐下来喝杯茶慢慢聊的清单,可是现在的他没有那个时间,现在的莫小帅也没有那个承受力。所以,他只是平静地看了一眼腕上的手表,“现在是凌晨五点,天快亮了。”然后他把那只冰冷的,长着白色长指甲的手放到了莫小帅的肩上,“首先,你要做的,就是小心无孔不入的紫外线。”说完,不等莫小帅再问,就从来时的那扇窗户飞了出去。    “你要去哪?”莫小帅摆出了挽留的姿势,可是夜,却掩盖了他不舍的眼眸。    看吧,我说了开头那一段不是废话,因为这样一来,就没人会相信莫小帅今天晚上的遭遇了。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    如果地理学家多年来的潜心研究没有错误,那么十二月的天气,太阳应该直射南回归线和赤道之间,南北纬23度26分以外的地区,平均气温绝对不会超过10摄氏度。也就是说,这里的人走在街上被高空坠物砸死的机率,都比被紫外线晒伤的机率大。    可莫小帅是只吸血鬼。吸血鬼在电影里的定义为:优雅,高贵,富有,血统纯正,最好还长得特别帅,到哪儿都是黑衣飘飘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瑕疵,即使被惹毛了,还可以龇出两颗猫牙笑得一脸得意。但现实中呢?其他吸血鬼不知道怎么样,反正莫小帅是穿着一件军大衣,戴着一个有护耳的军帽,双手戴手套,脸上除了非典时期的口罩外,还抹着SPF值为30的防晒霜。总之,外表看上去就是一个活雷锋,不扶老人过马路实在有点可惜了。可莫小帅没那么高尚,因为身为新时代吸血鬼的他,还得在8点钟之前坐公车赶到公司。    莫小帅就不明白了,那个叫维令的死老头子,明明说过作了吸血鬼要什么就有什么,可他昨晚求了整整一晚上的500万,到现在都还没个动静。而他得到的回报就是,早上闹钟7点13分才响,这意味着他必须忍住大便的欲望,直接武装出门。而且没赶上平日的公车,所以他不得不搭17路,再转20路,于解放3路下车,走10分钟才到自己的公司。还好,最后总算排除万难准时赶到。    “你穿多大的鞋子啊?”    “35的。”    “哦,脚好小。”    当然,他还要目送大嘴那张宽屏脸被隔在电梯外,同时忍受身边两个女人的无聊话题。    正当莫小帅气得想锤墙的时候,身后就出现一个推力,把他直接扔到了墙壁的怀抱中。中国有句古话怎么说来着?好的不灵坏的灵。看来也是给他准备的。    为什么没有美女安慰安慰他受伤的心灵呢?    当然有,莫小帅一进办公室就看到了。一个身穿红色套裙的姑娘,正和满脸色相的张富国聊着什么。    “新来的同事。”神出鬼没的季小杜突然凑到他的耳边神秘地说道:“听说还是上面派下来的。真不知道一个小姑娘能有什么本事?啧啧……一看就知道是有背景。”    高生上前一步,端着下巴仔细琢磨,“既然是上面派来的,应该和上面的一些人认识,只要能和她搞好关系,我的前途应该就没问题了。”    “一定得小心这种虚有其表的女孩子。”季小杜说。    “一定得好好巴结她。”高生说。    两边都站着这么极品的腹黑,莫小帅当然如坐针毡,所以罗雷一吼出那句震天响的:“莫小帅,你有种给我继续站在那里试试!”莫小帅立刻拔腿准备开跑,只是脑海里却在思考一个一直以来困扰着他的问题,为什么罗雷对他莫小帅有没有种这么好奇?他是男人,或者说,现在的他是雄性吸血鬼,有种在所难免。有什么值得探讨的?    莫小帅下定决心要跟罗雷好好聊聊的时候,面前这位身穿红色套裙的姑娘突然回头。回头,微笑。在古代叫回眸一笑,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倾倒全市的钢筋水泥是有点困难,不过倾得莫小帅神魂颠倒,两眼放光,同时出现幻觉以为看到一支娇滴滴的红玫瑰正朝他微笑,还不就是牵动嘴角的小事。    “原野。”如果莫小帅被她倾得暴毙身亡,那么这两个字就是他的临终遗言。    “你好,小帅,我们以后就是同事了,请多多指教。”原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莫小帅还没有死,所以他已经在脑海里做出一百种打算,要好好庆祝这件天大的喜事。    “原野,我们是同事了,怎么也得吃顿饭给你接风洗尘吧。”莫小帅就是莫小帅,关键时刻打出的招式就是这么命中要害。    “好啊。”而且这句话还命中了原野的要害。只是人在江湖,终归要小心行事。英雄爱美女,那是理所当然,只是红颜一度是祸水,即使不会引发腥风血雨,她本人的功力也足以给英雄造成不小的伤害。原野说完又补了一句,“大家一起去吧。”    莫小帅此时的表情得靠想象。    可他很快意识到,自己是只要什么有什么的吸血鬼。虽然跟他说这句话的是一只随时可能丧命于交通事故的老家伙,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能姑且一试。于是,莫小帅开始在心里默念:其他人都不要去。其他人都不要去。    其他人的确没去,因为大美女原野决定——大家一起去食品街上吃臭豆腐。一群人立刻找出类似于要去听场歌剧之类的理由推脱了这次聚会。他们至少算得上白领!小资!即使不到西餐厅吃顿西餐,也得到日本餐馆吃顿寿司吧,虽然最后的结果都是要回家啃一晚上面包,但面子问题还是不容忽视。每当这个时候,当然少不了摆臭脸的首席天后李莉小姐,从门口到办公桌短短几米的距离,她走得可谓是意味深长。姹紫嫣红的脸上写满了说不出的话语:我是天后!非导演非制片人士吃饭低于七位数免谈。    莫小帅一激动差点就要摇旗呐喊了。相信你也有这样的常识,在爱情这条曲折的路上,不要面子和脸的通常很有前途。而不巧,莫小帅就是只不要脸的吸血鬼。所以二人世界,近在眼前。    窥视有罪,两人浪漫的约会过程此处省略两千字。    总之晚上的时候,莫小帅是一路哼着小调回家的。如果说幸福是场和煦的春风,那么此时的莫小帅就是一具干尸,因为他满含渴望的身体,已经被无敌的爱情用幸福给风干了。    而此时,同为吸血鬼的维令也一样身处风中,当然,不是幸福的风,而是莫小帅公寓楼顶十二月的寒风。白金色的长发在月光下飘摇,总会让人想起欧洲中世纪的古老传说。美丽,神秘,透露着不容置疑的艺术色彩,和尘封千年的历史尘埃。但莫小帅的第一个念头是,报警!火警!119!有人要跳楼!    吸血鬼当然不会跳楼,因为明知道摔不死还费那种力气,除非这鬼脑袋不灵光。维令出现在这里可以有很多原因,赏月,数星星,和其他吸血鬼联系,或者低头思故乡,但是明显,他是来找莫小帅的。    莫小帅就奇怪了,自己三四百度的近视,眼睛怎么会看得这么清楚呢?十二层高的楼,他站在地面就看到维令正对着自己招手,还不断通过嘴形告诉他:“走楼梯,电梯坏了。”莫小帅忍不住骂了一句脏话,这老家伙,自己整天飞来飞去的,碰到他就开始提倡全民健身走楼梯了。    不过看在自己是新人的份上,为了尽早拥有500万资产,他也只好忍气吞声——走楼梯。    莫小帅一靠近维令,手上的伤口就开始疼了。不过按照维令所说,这是正常现象。莫小帅明白,就像如果一个人被蛇咬了一口,那他十年内看到绳子都会怕。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多好的解释!但事实证明他根本是自作聪明。吸血鬼不同种族之间经常会相互厮杀,新的吸血鬼能力不足,为了避免被老家伙们咬死,只能暂时通过这种方式来感应同类。也就是说,如果伤口疼痛,则说明附近有同类出现,你要小心了。    “那万一这个手被剁了呢?”莫小帅问。他的想法有时候的确有些天马行空,但如果当吸血鬼有这么大风险,他当然得考虑周全点。    但是对吸血鬼来说,手被剁了,和指甲被剪的后果一样,“自己还会长出来的。”    “酷!那我以后可以靠卖器官赚钱了。”你不能怪他,做吸血鬼不过三两天,当然难以改掉一些人类的劣性根。譬如贪财。    “钱现在对你来说没用,因为钱买不到新鲜的人血。”    维令不说还好,一说莫小帅就有些口干,然而更令人恐惧的是,这种本能不是他所能控制的。维令当然看出了他的饥渴,于是很快丢过来一袋东西,红色,微热,让莫小帅有放到嘴边的欲望,可他最后还是忍住了。    “有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比如巧克力香草之类的。人们喜欢把东西搞出各种味道,不知道吸血鬼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掩盖掉那股血腥味。”莫小帅已经尽力表现得不在乎了,可他还是有尝一口的欲望。    “吸血鬼不需要,血腥味对他们来说是最美好的。”    “那分不分血型,A型B型AB型O型,人类把血搞混了是要出人命的。”莫小帅的确怕死。    “哦?”维令似乎是第一次思考这个问题,“可能喝不同的血会有不同的效果,譬如美白和补水,但基本效果都是为了填饱肚子。顺便问一句,当人的时候你是什么血型?”    莫小帅虽然不喜欢他最后那句话,却还是乖乖回答,“B型。”    “哦,很牛的血型。”维令说。    “那是,不然怎么有个词叫牛B呢。”汉语还真的奇妙。    你要相信,莫小帅是个好学生。所以他把那袋血放进嘴里的动作,完全是逼不得已,他已经在心里强烈谴责过自己了,“话说回来,这些血是哪儿来的?”他可不希望自己此时吸的血来自某个流浪的孤儿,或是无路可走的女孩身上。    “牲畜。”维令说。    “牛?猪?羊?”    “人。”维令说,“吸血鬼养的牲畜,就是人。”    莫小帅不明白了,“你把他们养在哪儿?”他不能想象吸血鬼把人当作牲畜来养,在某个由茅草搭成的窝棚里,给点饲料给点馊水,定期放放风,定期抽抽血,不听话就一刀给宰了。世界上哪有这样的地方?    “不需要地方。”维令指点江山般的指着眼前的城市,“他们散布在人类中间,每个地方都有他们的身影。我们为他们提供名和利,他们为我们提供鲜血。公平交易。”    “我看不到。”    “我手下有七个牲畜,我慢慢会把他们介绍给你,这些人都是人类中的上等人,市长,公司总经理,一夜成名的明星,暴发户……你以为他们凭什么比其他人优越?其实都是一些充满才华,却缺少机会的人,为了名利和魔鬼进行交易。”    “你是说,只要给吸血鬼提供鲜血的人,就可以获得你们的帮助?”    “是我们。”维令纠正。    “那他们怎么联系你……我们?而我们又怎么能够保证,他们不会暴露吸血鬼的身分?”莫小帅无法想象,自己大学时代曾努力了那么久才当个学生会小部长,而当时的学生会主席,很有可能只是贡献了点血,便爬到了比他还高的位置。    “不是他们找我们,而是我们找他们。这群人因为长期不得志,迫切需要这样的机会,所以一般都会愿意跟吸血鬼做交易。而且,我们有这个能力,让他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什么都不记得。”    “也就是说,今天中彩票头奖的那个人可能昨天晚上刚给吸血鬼提供过鲜血,可是他自己根本不知道。”    维令点了点头,“他只会觉得自己很幸运。”    莫小帅沉默,你或许会以为他在思考人类的命运和未来,可其实他只是对一件事念念不忘,“那为什么我想要500万就那么难?求了一早上都没有结果。”    维令白了他一眼,“什么没结果,你自己刚才不都说了吗?彩票!中奖号码已经给你了,只是你自己没有在意。”    “放屁!”    维令又白了他一眼,“明天你就知道了。”    出生27年,莫小帅第一次用一个婴儿的眼光来看待这个世界,就像人们常说的,周围的一切事物,并不是用眼睛就能看清的。    “为什么不用动物的血?猪血就很不错,放点辣椒可以做毛血旺,还有鸭血煮粉丝也不错……”    “动物是神圣的。”吸血鬼维令说了一句不像吸血鬼说的话。在莫小帅眼里,他此时的样子就像是一个动作保护学家,而接下来的语气,则像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动作学家,“动物唯一的欲望就是生存,所以它们是这世界最高等的生命。吸血鬼的欲望是生存和永生,但他们甘愿付出光明,所以他们是中等生命。但是人类充满了各种欲望,却不愿付出任何东西,所以……”    “他们是低等生命。”对于莫小帅这么聪明的人来说,要习惯一件事情并不困难。比如说,称人类为“他们”。    维令笑得意味深长,“这是真理,就像,地球绕着太阳转。”    莫小帅明白他的意思,这个道理可能并不被人类所接受,但这不表示,两千年后,人类还能有这样的自信,认为自己是最高等的动物。也或者说,维令只是怕他不明白所以打个极弱智的比方。    “那号码是……”你知道的,莫小帅总喜欢对一些事情念念不忘,可是当他回头的时候,维令已经没有了踪影。    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独特的夜晚。    而第二天一早,事实也证明了维令所说的话是正确的。莫小帅刚一起床,就看到了桌上新一天的报纸,登着昨天的彩票头奖中奖号码。3,7,10,13,17,20,35。头奖刚好500万。    莫小帅记忆良好的脑袋开始飞速旋转,7点13分,17路车,20路车,解放3路,10分钟步行,35号鞋。500万!换成钢崩可以拉去填海了,可是却在短短一小时里从莫小帅的眼前一闪而过,半点踪迹都没留下。他仿佛看到500万正对着自己晃动那象征再见的手……莫小帅开始后悔,自己昨晚没从十二层楼上一跃而下。
   ◎看我七十二变◎    女大十八变?不管你是否猜到了我要用这句话开头,这道理还是得说。就像海明威说的:“这个世界如此美好,值得人们为它奋斗。我只同意后半句。”——不要问我这句话出自哪本书,我也是从电影《七宗罪》里抄来的。    而我要说的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我只同意前半句。这句话很值得探讨,因为我一直以为这里的“十八变”是指“到了十八岁改变”的意思,直到有一首歌彻底雷醒了我,才发现“十八变”是指“变了十八次”,变化很多。变得多不一定是好事,就像变形金刚如果需要数72下才能从车变回原形,那它一定早被轰飞了。    说到这里,你应该已经了解,要把废话说的有意思实在是个力气活。所以在我虚脱前,得把主题拗回来。    莫小帅的改变当然是从变成吸血鬼后开始的。现象虽然不太符合医学知识,但我还是得说明白。首先,他变白了,不长痘了。道理其实很简单,吸血鬼的脸上不分泌油脂,也就不会阻塞毛孔。同时他不能晒太阳,变白也是理所应当的。皮肤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因为这直接导致莫小帅由一个邋遢鬼,变成了面色苍白的清秀小生,并且像是有轻微洁癖的那种。虽然他私底下还是袜子内裤乱扔,但这并不影响他给别人的第一印象。爱美男的雌性动物注意了,知道小白脸有多虚伪了吧?    第二,他长高了。男生在二十岁以后长个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要在几天内拔高7厘米,实在有点突破医学极限。而莫小帅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吸血鬼不原意暴露自己的身份。想想看,普天之下有多少1米80以下的帅哥在苦苦挣扎?如果让他们知道吸血鬼可以在几天内就长高,那还不立刻抓来两只解剖看看。更可怕的是,人类一定会把吸血鬼的骨头磨成粉末,装在一厘米的胶囊里就着水喝。    第三,头发变长并且柔顺。这个改变的福利很多,例如可以去拍洗发水广告,可以增加魅力吸引更多女性,可以省掉打理头发的功夫。但同样也会带来很多危险,毕竟谁也不能保证,人类知道以后不会扒了他的头皮做成假发或帽子。    而除了外貌上的改变外,莫小帅的生活习惯也和以前大有不同。例如白天贪睡精神萎靡,到了晚上则活力十足无法入睡;看人的时候不在关注样貌身材之类的外表,而是直接透视,看到他体内错综复杂的血管,虽然以前生物学的不怎么样,可是他现在已经彻底了解了人类的血液循环过程;见到人开始变得冲动,不管男人女人,都有扑上去咬一口的欲望,于是原谅了维令咬他的那一口,因为他终于理解这种冲动并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怕水,懒得洗澡;对任何动静都非常敏感,并且拥有高度辨别力。    就像现在,林清凡正开门进入,莫小帅就算准了他会在几步内出现在自己面前。林清凡的微笑如期而至,只不过藏在身后的手,却突然起来地扔过一个信封:“帅哥,接着!”他的动作就像是在和一条狗玩游戏,只不过莫小帅接得要比狗漂亮多了。    林清凡一时愣在了原地,“奇怪了,以前你都接不住的啊?”    莫小帅当然不能跟他说是因为自己背叛了人类成了更高等的吸血鬼,于是只有微笑,“人总是会长大的嘛!”说话的同时,他去打量手里的东西,信封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四个大字“维令给的”。这话还真够通俗。    好奇心不止会杀死猫,更会促使人们因为偷窥而被判入狱。莫小帅刚从信封里的东西拉出一张纸的一角,林清凡就把他的小脑袋凑了过来,“什么东西?”    相信你也有相同的感觉,收信这件事总会让人心情不错,所以莫小帅一点都不吝啬地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微笑:“滚远点。”    “滚可是一个技术活,两个人一起比较容易吧?”这句话隐晦得把莫小帅的脸都给憋红了。    调戏有罪。调戏一个原本发育正常的男人不止有罪,而且有危险。只是这里的危险对女人来说或许是享受,但是如果换成林清凡……在他还没来得及绽放自己阳光般的微笑之前,莫小帅就以一个吸血鬼的立场,把这位阳光男孩踹飞了。并且为自己的暴力行为找到了一个合法理由:正当防卫。    Clear。    信是维令寄的,或者说准确点,是他吃饱了撑的放到莫小帅的信箱里的。但显然,这不是一封来自他乡友人的问候。    如果是在武侠小说里,莫名其妙的来信只可能有两种东西:武林大会的邀请函,和撒有剧毒的一张破纸。     如果是在爱情小说里,则会是结婚请帖,或者女朋友声泪俱下的分手信。最好上面还有点点水迹,以证明写这封信的人心情的确无比悲痛。收信的人虽然满怀感动,但不排除他会在心里嘀咕:谁能保证这不是她吃饭的时候滴下的猪油,或是鼻涕之类的东西?所以最后这封信一定会被烧掉或去向不明,原因就是太恶心了。    但如果是战争小说,收到来信的内容只有一个:你的老公不幸战死。虽然女主角的老公,此时很可能正在敌方阵营发展一段异国恋情。而且还是婚外情。    这里是现代都市玄幻小说,当今社会科技高速发展,一个人收到信的原因也只有两个:一是有个多情的人要对你表白,一是写信的人是从古代穿越来的,不会用电脑。维令接近后一个。    信是手写,开头比草书还草的几个大字证明了这点——小学生守则之吸血鬼篇。莫小帅直接联想到的是“请不要在桌椅上胡写乱画”,而第一条也的确如此。  一, 请不要用人类的鲜血胡写乱画,因为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二, 每一次许愿都将导致体内含血量降低,所以请学会减少欲望。(在莫小帅看来,这意味着他的500万泡汤了。)  三, 跳跃时脸不要朝上。(什么意思?好奇的莫小帅唯一可以知道答案的方法就是亲身实验。但是显然,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因为脸朝上跳跃的最终结果,就是跳得太高,以至脸和天花板来了一次亲密接触。可以想象莫小帅落回地面时那种挫败感,他不知道楼上的人有什么感觉,反正他是第一次觉得,原来地球引力是这么美好的事情。)  四, 请在云层和飞机之间以低于200公里/小时的速度飞行。(具体原因参考维令的事迹。)  五, 远离阳光和火种。  六, 远离白银,大蒜和十字架。因为大部分吸血鬼对这三样东西过敏。  七, 禁止长期将身体放置于冰箱和冷库中,因为吸血鬼本身没有体温,这会直接导致血液凝结。(那冬天怎么办?冬眠?)  八, 听从本族长老的所有忠告。(他的言外之意是,你小子最好不要反驳维令说过的话。莫小帅直接在心里将这条作废。)  九, 如果身体出现不适,请将自己的棺材移到阴暗处。这将有利于伤口愈合。(吸血鬼一般睡在棺材里,只不过莫小帅暂时没这个打算。)  十, 不要追究不该知道的事情,这条尤其重要。(但是对现在的莫小帅来说根本毫无意义。)  十一, 随身携带本守则。  十二, 守则为暂定,如有纰漏,及时补充。  十三, 远离女人。此条是针对个人的补充。(也是莫小帅最不喜欢的一条。)    莫小帅根本没把守则中的任何一条放在心上,至于这张破纸,他随手一揉便给塞到了枕头底下。人类总喜欢自以为是,所以他们总是要规定,台灯得放这里,电视要放那里,新的东西摆出来,旧的东西收回去,珍爱的东西随身携带,不喜欢的东西最好永远不要看到。可是现在,纸条自己决定它想呆在什么地方,于是,它选择了莫小帅的上衣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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