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时候有遇到过哪些卖房遇到黑中介怎么办?

租房要注意哪些风水?随着现在房价蹭蹭上涨,不管是刚毕业的大学生,还是出入高档写字楼的白领,大部分都是选择租住。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在租房的时候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可能会在租房中遇到很多麻烦。比如,在租房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被欺诈、被假房东、黑中介坑害的情况屡见不鲜,除了这些问题,租住房子的风水也是很有讲究的,本期PA叔就带你一起来了解一下怎么看租房风水!

7、光线充足明亮阴阳平衡,运势昌盛

怎么看租房风水?风水学认为,房屋与人体一样需要有生旺之气,若房屋内光线昏暗,缺乏阳光照射,会导致阴气过盛,不利于居住者的运势。因此在挑选房子时一定要看房子的光线是否充足,以正常的天气在房子里面能看清所有的角落为好。

8、避免房子过旧房子建造的年份也是入住后运气转好还是变坏的关键

怎么看租房风水?旧宅、老宅所含的秽气和负能量比较多。同时风水学上有宅运一说,现在的房屋大多数为七运(年)或八运(年)的房子,但是七运已经失运,而八运正是当运,即2004年以前的房子已经失运不当运。买到或租住到房运已经衰退的房子,比如2003年前盖的房子,通常运气会不太好。

9、入住前要净宅不用着急入住

怎么看租房风水?租到房子后,不要着急入住,最好距离上家搬出房子两星期之后再搬入,这样可避免承受过往的诸多晦气。如有条件,入住前可以粉饰一番,把旧痕迹统统去掉。如果着急入住,可用【净宅安土符】来化解之前屋主所残留的信息场,去除那些不良的霉气、晦气、邪气和病气。

10、良辰吉日乔迁吉地也要良辰催

怎么看租房风水?风水学上有句话为吉地也要良辰催,因此搬家入宅需要择良辰吉日。通常现在的黄历上都有当日宜忌之事,如当日宜入宅、移徙等可以作为搬家日期的参考。另外还要看吉日当天是否与家人的生肖相冲,同时在择日基础上最好找出当天具体的吉时。

11、入住当天开火寓意日子红红火火

怎么看租房风水?入住当天最好在家开火做饭,寓意日子红红火火。若不方便做饭可烧一壶开水,水为财,预示财源滚滚,同时开启水龙头,塞住池盆(厨房、卫生间等)进行蓄水,要细水慢流,寓意盆满钵满之意。屋内还可以开着风扇,但不要向大门吹,有风生水起之意。

12、留意运势变化入住后注意自己的运势变化

怎么看租房风水?搬家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运势。入住后可以留意一下自己的运势变化,如果之前一直比较平顺,搬家以后出现波折与不顺,则说明此宅风水有问题,需要找相关人士帮助化解或者搬至他处。

  一名思廷地产的员工称这里曾是他们的门店摄影/实习记者 滑昂

  李娜的分付君账单显示还有20700元未到期

  李娜与中介的合同中提到了分付君供图/李娜

  毕业季、实习季的来临,催生京城新一波“租房热”,与之同时,乱象如影随形。近日,一种新型的租房骗局在京城出现,其常见模式为:租户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之后,中介自称被一家公寓收购,将租户“转”给公寓方,当租户重新签订租房合同时,却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软件按月交租。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实际上在租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寓方已使用租户信息,办理了数万元的分期贷款,租户的“按月交租”,实际上是在网贷平台上按月还贷。而全款,则被中介套现。北青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所谓“被收购”,只是中介与公寓之间联手设置的骗局,其目的是将租户“转卖”,以期捆绑借贷平台,并以此套现。借贷平台则赚取租户“借款”产生的利息。

  利润被中介和借贷平台瓜分,风险则留给了租户。不少人直到去银行办理贷款时,才猛然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一项未结清的网络贷款。多家商业银行表示,未结清网贷,将影响用户办理购房贷款。对此,法律界人士分析,如果中介谎称“被收购”,将租户转给第二家中介,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为租户办理网络贷款,则两家中介及网贷平台均涉嫌诈骗。

  中介自称被收购后将租房者“转卖”

  伴随着毕业工作季和实习兼职季的到来,北京迎来新一轮租房高峰。除了屡被曝光的黑中介克扣押金、额外收取租户服务费的现象,围绕租房者,一种新型骗局正在蔓延。

  近日,刘青(化名)告诉北青报记者,今年3月7日,他通过“北京好来屋房屋中介机构”租了一间房,“合同规定租金‘押一付三’,合同期为一年”。但仅仅住了10多天,3月底时,另一家名为大熊公寓(全称“梦想大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机构联系他,称好来屋已经被大熊公寓收购,要和租户重新签合同。“我就打给好来屋的中介,他也说是被大熊收购了。”

  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告诉刘青,与新中介方重签合同,对租户来说“很划算”,“交房租是押一付一,这比之前的押一付三感觉轻松些,但是他们提到,租金要通过一款APP来支付。”不过,刘青称,“通过APP付房租”这一细节,并未在合同上体现。

  刘青没有起疑。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让刘青下载一个名为“分付君”的APP后,用该APP扫码识别工作人员出示的一个二维码。随后,工作人员拍摄了刘青手持身份证的照片,索要了刘青的银行卡和开户行信息,帮他填好了“分付君”上的信息。

  和刘青类似,李娜(化名)同样遭遇了中介被收购后,改签“大熊”的经历。

  “我第一次租房子的中介,名叫‘思廷’,签完合同,还没过1个月,对方也说被大熊收购了,要和大熊重签合同。”李娜回忆,重签合同的时候,大熊也提到现在可以押一付一,但每月的房租钱要通过“分付君”支付。她给北青报记者发来的合同显示,在“补充协议”一项,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员手写了一段话,其中提到:房租由租客支付到分付君平台或绑定的银行卡中,但并未解释“分付君”是什么平台。同样,合同刚一签完,大熊的工作人员就用李娜的身份证、手机号为她办理了“分付君”,并且交代她每月按时付房租。

  租房者改签合同遭捆绑借贷平台

  李娜是来北京实习的,当初签租房合同时,和中介说好是短租3个月,6月份期满。6月中旬,当她回校前准备办理退租手续时,却偶然发现,除了在老家办理过的一笔房贷,自己还背上了另一笔“债务”。“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上,显示我有一笔2万多元的贷款没还。”

  李娜觉得疑惑,随即打开分付君平台查看,发现“账单”页面显示,还有20700(元)“未到期”,这和征信系统上未还的贷款数额一致。

  李娜这才反应过来:原来大熊公寓自称按月交租的平台,竟是一家网上借贷平台,而且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大熊已经用她的信息,一下子贷出一年的租房款,钱款则落入中介的口袋。

  同样,刘青也发现自己被贷出一笔数万元的租房款。

  此前,李娜和刘青认为,在网贷平台贷款,是需要付利息的。因此,每月仅是交房租的表象,让他们在开始时相信中介所说的话:“‘分付君’只是一款交租APP。”

  “我是按月交房租,为什么一下子会多出来9个月的房租未还。为什么中介只说押一付一,不提分付君是借贷平台的事情?能不能按时还款,直接和征信挂钩,万一中介跑路,这些钱不就落在我的头上了?”李娜对北青报记者表达了担心。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和李娜、刘青有同样遭遇及担心的人不在少数,北京地区至少有超过200名租房者,遭遇被中介二次“转卖”给大熊公寓,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的情况。除了“分付君”,“元宝e家”和“蚂蚁白领”等网贷平台,也是中介极力推荐的“交租APP”。

  北青报记者还了解到,那些不愿意和大熊公寓改签合同的租房者,目前面临着被对方威胁“扣光押金”、更换房锁等强行退租的遭遇。

  中介、公寓自导自演“被收购”戏码

  先是和房屋中介签了合同,随后遭遇“被收购”,要和大熊公寓改签。如出一辙的套路,不禁令人起疑。6月26日,北青报记者以租房者身份,致电刘青、李娜首次签租房合同的“好来屋”、“思廷”等中介。

  北青报记者询问发现,两家中介公司并未被收购,目前仍以“好来屋”、“思廷”的中介名称,在对外租售房源。北青报记者以“想在国贸周边租房”为由,询问两家中介房源情况,对方均表示“有房出租”,并向北青报记者介绍,“随时可以带你去看房,定下来就能和公司签合同”。而对于“被大熊收购”一说,“思廷”中介则称,之前跟大熊属于“合作关系”。

  至此,一场由房屋租赁中介和大熊公寓自导自演的“被收购后改签”的戏码浮出水面。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上,北青报记者检索发现,在“2017年1月份被投诉前10名房地产经纪机构”中,北京好来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位列第4,并显示其“未备案”。北青报记者就此咨询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表示,“显示‘未备案’,说明房屋租赁机构没有在住建部门进行备案,也就是大家常说的‘黑中介’。”

  工作人员还介绍,租房者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经纪机构”一栏进行查询,查询不到的中介机构都属于未备案的“黑中介”。随后,北青报记者在该栏目检索“北京思廷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检索出任何信息。

  同时,北青报记者检索工商信息发现,在“被收购”戏码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梦想大熊(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包括“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发放贷款”。工商信息还显示,该公司在今年4月14日,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此外,北青报记者致电工商部门询问得知,消费者和第一家中介公司已经达成房屋租赁合同,大熊公寓要求消费者改签合同的行为,属于合同纠纷,“消费者可以收集相关材料证据后,向工商部门提起申诉。”

  借贷平台支招将利息加进房租

  中介、大熊公寓自导自演的“被收购”只是第一步,在此之后,租房者均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分付君、元宝e家或其他网上借贷平台上遭遇“被贷款”。

  那房屋中介与这些借贷平台,有什么关系?近日,北青报记者以租户身份,致电大熊公寓工作人员。对方承认和“分付君”有合作,并解释“(分付君)是月付平台,主要考虑到租户经济能力(不足)情况”。北青报记者进一步询问“分付君”是否是贷款平台,对方坚称“是付款平台”,“是一个金融融资平台,等于房租先打给公司了,你自己按月交租就行。”

  6月26日,北青报记者以中介名义,联系分付君平台,询问“合作”一事。一名樊姓工作人员先向北青报记者打听了手里有多少房源,房源位置,中介机构名称。随后,他介绍,他们目前和公寓或房屋租赁机构,有时长4期到12期不等的合作项目。

  工作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分付君有普通客户端和业务端两种,中介下载业务端,将租房者的姓名、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填好,并标注借贷金额、每期还款金额,随即生成一个二维码。租房者下载客户端,扫描中介的二维码,补充个人信息,就等于签了借贷合同。

  “4期或12期,就是贷款的时长,即从4个月到12个月不等。”樊姓工作人员解释,贷款时长不同,在平台上产生的利息也不同,“贷款4个月的,收2%左右的利息;半年期的,收3.5%的利息;一整年的,收7%的利息。”北青报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月租2000元的房子为例,正常年租需要交24000元,而通过借贷平台后,则需要交25680元,多出1680元。

  而产生的这些利息,分付君的工作人员称,可以中介出,也可以由租房者出。但他透露,“很多中介会把利息打包在房租里面,让(租房者)他们感觉不到付利息了,但其实利息已经包含在他们按月交租的钱款里了。”他进一步解释,这样做的好处还有,如果到时候租户发现被贷款,中介可以说是“零利息”,租户就不会觉得自己有损失。

  分付君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表示,对于中介来说,最大的获益在于,借贷平台会把租户签合同时的4到12个月的租金,一次性打给中介。“等于这个钱你直接套现使用了。”

  网贷未还清将影响个人办理房屋贷款

  北青报记者调查发现,和分付君的操作模式类似,“元宝e家”的“房租分期”分为季付、半年付和年付三类,利息分别是4%、5%和6%。工作人员也建议北青报记者,将借贷平台上产生的利息分摊在每个月的房租里,“把房租涨上一点儿”,以此做出“零利息”、“只是交租平台”的假象。“元宝e家”的工作人员还坦言,“(房租分期)说白了就是中介套现,你们得利最多,而且你们每推荐一个租户来,我们还给你们提成100元。”

  租房者以为的“按月交租”,实则是按期归还借贷平台上已经包含了利息的贷款。一旦逾期,后果不堪设想。分付君的工作人员介绍,租房者如果逾期,“会有1天的宽限时间,超过1天后,每天按照千分之一的利息收钱,比如月租2000元,逾期后,每天要收取2元的逾期费用。”分付君和元宝e家均表示,对于逾期租户,他们会先催款,“催不到,需要中介机构出面再催。”

  而让人担心的是,逾期不还的租户,可能面临个人信用污点问题。分付君客服表示,逾期连续3个月或违约6个月,将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如果影响了银行商贷,可以提前做一个结清,结清的话,平台要收10%的手续费,费用是你(租户)出还是中介出,你们协商解决。”

  同时,北青报记者致电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信贷部门,两家银行均表示,如果客户有诸如“分付君”等网络平台的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办理房贷业务的。此外,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还补充道,如果客户因网络贷款导致在征信系统有不良信用记录,会影响贷款的收入还贷比,同时还会上浮贷款利率。

  法律人士:中介及网贷平台或涉欺诈

  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表示,首先,租户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本身是有效的。至于大熊公寓是否收购了该中介公司,租户可以到工商部门查询该中介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若实际并未发生股权变更,中介公司却谎称被收购,要求租户与大熊公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涉嫌欺诈。租户因被欺诈而与大熊公司订立的租赁合同可以依法撤销。”

  赵占领律师还表示,租户按照大熊公寓的要求,安装并使用分付君平台以缴纳房租名义还贷,即使没有书面协议,租户也与该网络贷款平台形成事实上的贷款合同关系。如果借款人即租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贷款合同,该合同也可依法撤销。

  此外,赵占领律师补充道,借款人(租户)在网上贷款的过程中,表面上看起来是“零利息”,实际上已把利息加在房租里。“网贷平台和大熊公寓甚至中介公司通过‘合谋’,欺骗租户,使租户误以为在通过网贷平台支付房租,但实际上是在还贷款。网贷平台、大熊公寓乃至中介公司涉嫌构成诈骗犯罪。”

  对此,赵占领律师表示,作为受害者的租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这三方的刑事责任。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他补充道,“这三方的诈骗行为若属于单位犯罪,则单位应被判处罚金,主要负责人应判处有期徒刑。”

  此外,赵占领律师提醒称,根据银监会等三部委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平台只能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涉及到此次事件,则需要注意区分网贷平台提供的仅是信息服务中介服务,还是在搞资金池。”

原标题:针对黑中介、不退押金等,多地出台新规规范租房市场

原标题:针对黑中介、不退押金等,多地出台新规规范租房市场

今年9月1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开始施行,这部地方性法规针对“打隔断”群租、“黑中介”不退押金等问题作了规定。

住房租赁市场涉及面广,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新华视点”记者了解到,近来,多地出台政策措施规范住房租赁,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住房租赁市场问题犹存。在黑猫投诉平台,记者以“租房”为关键词搜索发现,共有3万多条投诉;其中,租赁机构不退押金的投诉尤其多,以“租房 押金”为关键词,检索到13000多条投诉。此外,出租房“打隔断”、合同设置“霸王条款”等方面的投诉案例也比较多。

今年7月底,青岛市住建局发布《关于2022年上半年住房租赁企业投诉情况的通报》,公布了今年上半年投诉量排名前十的住房租赁企业。通报指出,这些企业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租赁附加服务不规范,服务态度差,处理当事人投诉不及时等问题,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不少地方纷纷出台、实施住房租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相关监管规定。

今年1月1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住房租赁交易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开始施行;今年下半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还将推进住房租赁条例等立法项目。4月,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5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于9月1日开始施行。8月,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此外,今年以来,青岛、石家庄、合肥、郑州、福州、无锡等地也都出台了住房租赁方面的相关政策。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各地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整顿、规范,旨在遏制由于租赁机构违规经营而侵害租客和房东权益的现象,是治理住房租赁市场的有力举措。

保障租户权益 规范租房市场

记者梳理发现,各地出台的住房租赁规定,大都针对不退押金或租金、中介“打隔断”等群众反映较多的一些问题,注重保障租客权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加强资金监管,保障租户资金安全。

近期,郑州市房屋租赁平台上线“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功能,各住房租赁企业应选择一家与该平台对接的监管银行,开设唯一的监管专用账户,并按要求将承租人缴纳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

“租房的很多是收入不高的年轻人,几千块钱租金、押金就有可能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北京奥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传文说,如果遇到不退押金等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租客可以向法院起诉,但由于诉讼成本高、时间长,不少租客只能忍气吞声。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收取的押金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并按照规定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托管。上海市规定,住房租赁经营机构向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押金,应当由承租人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利用个人“租金贷”获得的资金,由贷款机构直接放款至监管账户。深圳市要求,在深圳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应开立银行专户,用于收取承租人押金及租金,被监管资金不得随意使用。

——治理“打隔断”群租房,保障公共安全。

不少地方明文规定,不允许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以保障公共安全。如《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规划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打隔断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新修订的《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明确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改建、扩建或者改变房屋用途或者结构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

——加强合同备案管理,规范租房市场。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规定,“出租人应当自住房租赁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到租赁住房所在地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上海市规定,上海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活动,均应按规定进行合同网签备案。南京、杭州、广州等城市基于租赁平台开展合同网签备案,实时掌握企业租赁经营情况,并督促租赁企业、经纪机构进行备案。

落实各方责任 加强动态管控

业内人士认为,出租房量大面广,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需要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压实责任,沉入社区实地摸排,建立管理台账,加强动态管控。

据悉,《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后,北京市住建委将全面开展条例执法,尤其针对长租、短租、群租、互联网平台等首次纳入立法事项的,开展专项执法,严肃处理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

李传文认为,《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对很多不规范行为规定了罚则,在保护租赁关系、规范租赁市场、保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下一步,随着各地加速立法及出台规章制度,将有效促进住房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合同备案率低、租客退押金难等问题将会逐步得到解决。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建议,针对扣留押金等违法行为,各地监管部门应畅通投诉渠道,及时曝光,主动作为,降低租房者的维权成本。针对“打隔断”群租问题,各地住建、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密切配合,查处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针对租房合同备案率低等问题,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一些奖惩措施,规范合同使用,促进备案率提升,解决市场长期存在的“底数不清”等问题。

此外,黄卉认为,要进一步完善住房租赁行业信用体系,加强对出租人、承租人和租赁企业的信用管理。今年6月,济南市住建局发布《济南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对全市住房租赁企业及从业人员在从事住房租赁活动中的诚信度进行综合评定分级。这一做法具有一定示范意义。

专家表示,从行业发展来看,目前租赁行业发展模式仍然较为单一。同时,由于从业人员的职业认证和人才培养体系仍不够完善,专业化服务供给不足。应进一步推动住房租赁市场机构化、专业化运营,培养相关专业人才,在产品结构、服务体验、租后服务等方面建立、完善行业标准,推动住房租赁行业向标准化、精细化、职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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