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未明码标价的行政处罚漏扫猪肉被罚2万,合理么?

  相信大家不少人都会有超市购物并且自助结账的经历,那么大家有没有过商品“漏扫”的情况呢?近日,顾客漏扫一块猪肉被超市罚2万的新闻登上热搜,引起热议,一起来看看是什么情况。

  近段时间,浙江宁波一老太太在超市购物时,因一块75元的猪肉未在自助收银机上扫码,被超市罚款2万元。老太太的家人报警后,当地警方已调查处理此事,超市方出具了谅解书,并退回了老人已交的3000多元罚款。

  那么这件事为什么会退还给老人已交的罚款呢?一起来看看看律师给出的解释:

  其实,无论是顾客“漏扫”行为,还是超市“罚款”行为,在法律层面都有定义。

  有律师认为,顾客如果是故意逃单或有多次“漏扫”行为,可以认定为盗窃。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漏扫”、逃单可能涉及犯罪,该行为在刑法上实质上与传统的盗窃区别不大。该律师还表示,购买商品只对部分商品结账,未结账的商品实际上就是属于盗窃的赃物。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构成犯罪,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律师称,上述案例中,老人如果确实多次故意“漏扫”,那就是多次盗窃,虽然从金额上看达不到立案标准,但如果调查发现2年内达到3次,同样构成盗窃罪。一旦警方认定她多次盗窃,是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的。

  罚款则是行政执法行为,超市无权对消费者进行罚款。该律师认为,上述超市私自处罚顾客2万元的行为不合法,无论顾客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盗窃,超市都无权罚款。同时,超市工作人员用私人账户接收老人3000多元罚款,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尽管数额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可以追究其相应的民事责任。

  此外,有网友问及,超市往往会在显眼的位置张贴“偷一罚十”,是否有效?律师认为,超市罚款行为是私力救济行为,也是违法的,如果有关部门调查,也会对超市进行罚款处理。

  也有业内人士称,自商超自助收银机普及以来,顾客“漏扫”或逃单现象普遍存在。部分商超曾尝试通过设备技术手段更新升级,以此来降低商超盗损率,但仍然有漏洞。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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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未给一块猪肉扫码,被超市要求罚款2万元——最近,浙江宁波一老太太的购物经历引发社会关注。

  据《宁波日报》报道,超市向警方提供的过往视频监控显示,这位老人在自助收银机支付时,不止一次有“漏扫”之嫌,并已引起超市工作人员注意。她近日在该店购物准备离开时,被工作人员拦下,并查出有一块价值75元的土猪肉没有扫码。当时工作人员要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老人很害怕,无奈之下将手机中的3000多元全部转到工作人员私人账户上。

  老太太的家人报警后,当地警方已调查处理此事,超市方出具了谅解书,并退回了老人已交的3000多元罚款。

  此事中,这位老人到底是扫码疏漏,还是有意逃单,当然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如果确属故意多次“漏扫”,超市有权要求追究责任,赔偿损失。不过,这一追究过程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在超市报警后,由执法部门调查取证,给相关行为定性,然后依法依规处理。

  也许在超市方看来,目前已经调取录像证据,相关事实已然十分清楚,涉事老人应当为自己的不当行为负责。可问题在于,超市本身无权处罚,对罚款数额不能随意开价,要求老人将罚金打入超市员工私人账号的做法,更是“越俎代庖”,有敲诈勒索、职务侵占之嫌。

  事实上,哪怕证据确凿,相关处理也不只是罚款那么简单。正如有律师指出的,有关顾客的“漏扫”行为是否构成盗窃,有无在盗窃数额、次数等方面达到盗窃罪的构罪标准,相关处罚究竟适用于哪些法条,以及涉事顾客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等,在法律层面都有严格定义。超市员工以补偿商品损耗之名擅自处罚的行为,显然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也说明超市在管理层面的缺失。

  近年来,自动收银机已经成为很多商超的结账“标配”,它不仅可以大幅降低商家的人力成本,也能实现人员合理分流,为顾客提供更加便捷的购物体验。然而,自动收银机“无人盯着”的特点,却让一些人产生了“可以钻空子”的错觉,有意漏扫、故意逃单的情况不时出现。

  对超市来说,希望加强管理、减少盗损率当然无可厚非,但妥善的方法应当是确立科学合理的事前防范和事后处理机制,而不是抓住逃单者后,随意地进行高额罚款。

  比如,既然很多逃单者误以为有意漏刷没有风险、不会被发现,那么超市就可以从这一心理机制入手,通过在明显位置张贴提示等方式,提醒消费者结账处有监控设备,告知逃单的法律后果,打消侥幸心理。

  在自动收银处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也可以在及时帮助顾客解决结账疑问的同时,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而且,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很多防盗科技也已经普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商超不妨尝试给商品贴上防盗标签,设立安全门和警报器,从根源上降低盗损风险。

  另外,此次涉事超市员工引发争议的“私了”方式也说明,商家有必要确立相应的工作规范,明确权责边界,使员工知晓发现类似行为后,应当遵循怎样的应对流程,如何妥善沟通处理。最基本的,是引导员工树立法律意识,明确对“私了”等方式的处罚要求,避免利用职务便利敲诈顾客、侵占公司财产等乱象。

  总之,对于有意逃单者,要求追究当然是合理诉求。但是谁来罚、怎么罚,都应依法依规进行,此次商家擅自处罚的错误示范,应当成为一种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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