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

///2020法硕-宪法-0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04-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相关概念

        • 公民,是指具有某个国家国籍的自然人。

          • 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 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

          • 根据 1980 年《国籍法》,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对出生国籍采用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在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特殊情况下,中国公民可以保留其在外国的居留权。

      • 基本权利对国家权力的行使构成了直接约束,是为宪法规范所承认和保障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权利。除了宪法明确列举的基本权利之外,还存在未明确列举的基本权利。现行《宪法》2004 年规定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使得基本权利的内涵得以实质性的扩张。当然,各国由于国情、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对基本权利的规定不尽相同。有些侧重于保障自由权,有些侧重于生存权和发展权,有些国家则将基本权扩张到社会权利。

      • 人权是一个政治概念,是指人之所以为人就应当享有的权利,其最初的含义包括了人们追求生活、财富、自由和幸福的权利。

        • 人权的观念起源于“天赋人权”学说,人类历史上最早确认人权的宪法性文件是 1776 年美国的《独立宣言》。伴随社会的发展,人权的观念经历了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到社会经济文化权利,从个体权利到集体权利,从国内人权到国际人权的发展过程。

      • 公民权,是人们是人们对宪法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通称。

          • 公民权是人权的法律化和具体化,而人权是公民权的沟政治基础。

            • 宪法公民权的相关规定以人权作为其政治基础和理性依据,而这种人权入宪入法的过程也为人权的发展和实现提供了具体化途径和法律保障

            • 人权是政治概念,含义随时代不断发展;公民权是法律概念,人权一旦入宪,含义相对固定,只能依法律解释和保护。

          • 二者不能简单等同(交叉对应)

            • 笼统而言,公民权就是人权,体现人权的内在要求。但人权的一个方面的要求可能具体化为公民权的若干项权利,而公民权的一项权利也可能同时体现着人权的多方面要求,二者不能一一对等。

          • 人权与公民权相比,还具有阶级性、臣民族性、地域性以及时代性和国际性的特点。

      • 自然人:这是公民基本权利最常见的主体,随着宪法的发展,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成为国内宪法基本权的主体,但一些政治权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权利,非本国公民无法享有。

      • 法人:法人可以成为部分基本权利的主体,但这里的法人是指私法人,不包括公法人。

      • 基本权利的限制,或者源于不同权利之间的冲突,或者因为公共利益的保护。宪法作为一国法律秩序的基石,必然要对权利冲突或者公共利益保护进行相应的安排,对基本权利的行使进行相应的规制。

      • 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有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和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宪法的基本权利条款中,有时不仅具有权利保障的内容,也有权利行使的限定规定。这被称之为基本权利的宪法限制。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更常见的情形是宪法授权立法机关对基本权利予以限制,此为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即法律保留。

    • 对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限制(即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应当满足的条件)

      • 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可以是由宪法直接规定,也可以由宪法授权国会制定法律进行限制。

        • 但对于基本权利的限制,应当遵循:

          • 明确性原则,即内容明确具体,可以给公民以确定性的预期,避免过度的宽泛和模糊;

          • 比例原则,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手段适当(手段为达到合理目的之必须),限制最小化狭义比例原则(目的与造成的损害均衡)

  •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案例)

      • 平等权的含义(简答题)

        • 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平等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它意味着全体公民法律地位的平等

            • 平等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国家的基本义务

            • 平等权意味着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

            • 平等权是贯穿于公民其他权利的一项基础权利,它通过其他权利而具体化

            • 平等权既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 法律适用平等说(在司法方面)

          • 平等权仅仅限定于法律适用上的平等,而不包含法律内容上的平等,也就是平等权的要求只要求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不偏不倚作出裁判。

          • 人们在法律内容上也享有平等的权利。立法者不能制定违反平等原理或原则的法律,特别是不能就特定团体制定优惠条款或者歧视条款,其目的在于禁止立法机关的恣意立法。

        • 考试分析偏重于强调内容平等说

          • 认为如果我们仅仅承认法律适用的平等,可能会带来这样的结局:假如现实中存在诸如歧视女性就业权的具有不平等内容的法律,那么,忠实地执行这一法律,其实只会维护男女不平等的状况,而不能真正实现男女平等。也就是说,如果法律本身不公正,那么透过严格的法律适用平等,结果恰恰是加重了恶法造成的弊病。

        • 宪法当中的平等权,不仅仅指形式上的平等,有时为了实现真正的平等,也可以制造合理差别,但合理差别排除歧视性做法。

            • 政府进行区别对待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实现正当的而且是重大的利益

            • 区别对待必须是实现其所宣称的正当目标的合理的乃至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 由于年龄上的差异所采取的责任、权利等方面上的合理差别。比如我国《宪法》规定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才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属于这种类型

            • 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比如女性的孕期保护

            • 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比如我国法律对于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实行的优待措施。

        •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

          • 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

          • 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的权利;

          • 公民有权依照法律监督被选出的人民代表和其他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对其中不称职者有权罢免

        • 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发表自己意见的自由权利。言论自由是基础性的政治权利,其他政治权利可以视作是言论自由的派生。

        • 言论的内容可分为政治性言论和非政治性言论,其中对前者的保护是宪法的主要任务。

        • 公民的言论自由也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具体方式包括预防制和追惩制,前者指凡演说、出版等言论均需在表达以前受国家机关(主要是军警机关)的干预和检查,后者指言论与出版不受事前检查,而是表达者一旦违法后按法定程序受制裁。英、美等多数国家都实行这种制度。

        • 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主要体现为:

          • 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

          • 淫秽言论会受到限制或禁止

          • 煽动仇恨和挑衅言论会受到限制或约束

        • 是言论自由的扩充表现,是广义的言论自由,主要是指公民有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出版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思想的权利。

        • 我国实行对出版物的预防+追惩相结合的制度

        • 概念:源于公民的请愿权。

          • 集会,是指聚集于露天公共场所,发表意见、表示意愿的活动。

          • 游行,是指在公共道路、露天公共场所列队行进、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

          • 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或者公共道路上以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表达要求、抗议后者支持、声援等共同意思的活动。激烈程度递增。

          • 集会、游行、示威是由公民所举行的活动(排除国家、政党、社会团体和企事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举行的集会)

          • 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在露天公共场所所举行的活动

          • 集会、游行、示威是为了表达某种意愿(排除文娱体育集会)

          • 登记制,即须在集会、游行、示威前向有关机关报告,无须经其批准;

          • 许可制,即集会、游行、示威须向有关机关申请并获得批准方能举行(中国)

          • 追惩制,即在集会、游行、示威前不受任何国家机关的干涉,只在集会、游行、示威中有违法行为时,才依法予以惩罚。

        • 中国规定:(5、2 公安批)

          • 主管机关为集会、游行、示威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中应当载明集会、游行、示威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人数、车辆数、使用音响设备的种类与数量、起止时间、地点(包括集合地和解散地)、路线和负责人的姓名、职业、住址。

          •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

        • 指公民为了一定的宗旨而组织成社会团体的自由。

        • 结社可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结社,后者又可分为政治性结社和非政治性结社。

        • 结社自由是具有双重属性的基本权利:

          • 该权利一方面保障个人可以自由组织、加入或者不入社团;

          • 另一方面也保障社团本身的自主性活动。

            • 在我国,社团实行核准制,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

        • 指个人可以在社会中选择其宗教信仰和公开参加其信仰的宗教仪式或者选择不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必担心受迫害或歧视的自由。

            • 信仰的自由:国家不得禁止公民信仰某种宗教,也不能鼓励公民信仰某种宗教。

            • 参加宗教仪式的自由:国家不得强迫公民履行某种宗教仪式或禁止、限制公民履行某种宗教仪式。

            • 组成宗教社团的自由:公民有设立并参加某种宗教社团的自由。国家既不得限制、也不得强制或鼓励公民参加某种宗教社团或宗教社团活动。

      • 中国法律的规定(简答题)

        • 禁止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禁止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害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自主、自办、自传。

      • 人身自由是一切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基础和前提

        •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我国《宪法》第 38 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采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俳谤和诬告陷害。

          • 也就是说,公民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是和人的尊严紧密联系的一种宪法权利。公民的人格权包括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

          • 人格权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内容之一。而且,我国的民事立法与刑事立法又进一步将人格权的保护具体化了。我国刑法规定了对犯有侮辱、俳镑和诬陷罪的处罚,我国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生命、健康、姓名权等的民事责任。

          •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又称为住宅权,指公民居住、生活以及保存私人财产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住宅权保护的核心法益是居住安全和生活安宁。住宅是公民的起居生活之处,是公民个人的私密空间,也是公民借以进行各种社会活动不可缺少的条件。现行宪法以单独一个条文,专门规定了住宅不受侵犯的问题,并且增加了“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的规定。我国《刑法》则规定对于非法侵入或搜查公民住宅的刑事犯罪予以严惩。

        •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 除非因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并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进行检查外,不得侵犯。检查时,必须遵守法定程序。

            •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到宪法的保护,属于人身自由的范畴,但该自由并非绝对自由,国家机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对公民的通讯进行检查,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主体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

              • 扣押或者拆检公民的信件只有两种原因:国家安全的需要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

              • 扣押的邮件、电报等,经查明不影响国家安全或者与犯罪无关的,应当立即退还原主或者有点部门

              • 需扣押的邮件、电报等,应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通知邮电部门

              • 对公民个人保存的邮件、电报等,如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认为需要检查的,公民有义务交出,如公民拒绝交出,可以强行搜查,但必须出示搜查证件。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出示搜查证,但必须记录搜查情况。

      • 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实现其他权利的物质保障,也被叫做受益权。公民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的规定,源于 1919《魏玛宪法》。

        • 是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工作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权包括公民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获取劳动报酬等内涵,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 是指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权利,是劳动者获得生存的必要条件,也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必要条件。

        • 狭义的社会保障权仅包括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广义的社会保障权涵盖一般公民

        • 广义的社会保障权涵盖一般公民。

            • (广义社保)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我国《宪法》第 44 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国家实行离退休制度,对离退休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作妥善的安排。目前,我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退休的年龄、条件和退休后的工资待遇、生活待遇作了详细规定。这些规定使我国宪法规定的退休制度得到了具体切实的贯彻落实。

            • (狭义社保)物质帮助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初等教育义务;在岗教育义务;岗前教育义务等。

        • 公民有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 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和集体财产,“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私有财产:宪法中的财产权主要体现公民针对国家所享有的一种权利,排除国家权力对私有财产的不法侵犯,直接反映公民和国家权力之间在宪法秩序中的关系。部门法中,典型如民法中关于财产权的规定,以宪法为基础,主要体现为私主体对抗私主体的关系。

      • 我国宪法的规定及特点(押题-简答题)(必背)

        • 2004 年私有财产权入宪建立了私有财产保护的规范体系:

          •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 我国宪法中对财产权的保护呈现出以下特点:

          • 规定于“总纲”而非“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部分

          • 与公有财产相比,在措辞上存在差别,即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 强调受保护的财产必须合法

        • 征收或征用的基本条件:

          • 政府的行政立法并没有剥夺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但是对公民财产权构成了实质性的侵害,造成财产价值的实质性减损,典型如“禁摩”。

        • 出于社会正义的考虑,个人在行使财产权的同时,应当使财产有助于社会公共福利的实现。财产权负有社会义务的制度安排背后往往有强烈的福利国家和社会主义的观念基础。

        • 针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的任何行为

        • 对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向有关机关控告、检举。但不得诬告陷害。

        • 申诉权指公民对于国家机关的决定不服,可向有关的国家机关提出请求,要求重新作出处理的权利。

        • 分为诉讼上的申诉(针对已决案)和非诉讼上的申诉(行政复议),前者指对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不服,后者指对行政机关的决定不服。

        • 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 包括:行政赔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和刑事赔偿(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 行政赔偿: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

          • 刑事赔偿:发生在刑诉和服刑过程中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的相关活动已经开始了,相信有不少小伙伴都需要参与相应的答题活动。这里小编为大家整理带来了2020年国家宪法日答题答案,国家宪法日答题活动全部题目答案大全,有需要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了!

2020国家宪法日答题答案大全

1.我国宪法规定,(C)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D )年通过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B )。

A、公民 B、人民 C、人民代表大会 D、工农联盟

4.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D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5.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A ),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A、区域自治 B、民族自治

C、基层群众自治 D、特殊的经济制度

6.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 A)。

A、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B、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C、坚持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集体和其他经济成份共同发展

D、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7.宪法以(B )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A、序言 B、法律 C、文件 D、决议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D )。

A、镰刀和斧头 B、锤子和斧头

C、镰刀和齿轮 D、谷穗和齿轮

9.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 D)。

A、全民所有制 B、国家所有制

C、集体所有制 D、社会主义公有制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C )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的。

11.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是(B )。

A、宪法序言 B、宪法第三十一条

C、中英联合声明 D、香 港基本法

12.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C ),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A、初级义务教育 B、中等义务教育

C、初等义务教育 D、成人教育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 A)。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国家 D、人民政府

1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D )的社会主义国家。

A、无产阶级专政 B、民主共和

C、多党合作 D、人民民主专政

15.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A)以法律规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中央人民政府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务院

16.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D )、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A、主权 B、领土 C、主权和领空 D、主权和领土完整

17.我国宪法规定的不是公民基本权利有(C )

A.平等权 B.人身自由权利

C.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D.依法纳税

18.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C )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19.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文化权利?(B )

A.科学研究自由   B.出版自由

20.公民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时应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许可,下列哪些属于依法许可的情形 (C)

A.反对宪法确认的基本原则 B.危害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来源

21.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是什么?(C )

A.18周岁以上的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B.人民在法律面前平等

C.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D.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人在法律面前平等

22.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A)。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

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 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

23.( A)是公民应履行的最根本的法律义务。

A.遵守宪法和法律    B.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C.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4.游行自由是指公民有在公共道路或露天场所自由表达意愿所采取的( A)。

25.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B )。

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26.我国公民的平等权不包括(A )。

27.依据宪法,下列哪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原因?(D )

A.公民在疾病时   B.公民在年老时

C.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D.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28.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受教育的(C )

29.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国家普及义务教育的范围是(D)

B.高等教育 C.中等教育 D.初等教育

30.下列哪项属于宪法对特定人的权利保护?C

A.保护开发区人民的权利

B.保护老少边地区人民的权利

D.保护特区公民的权利

31.下列人员中没有选举权的是哪项?(D )

A.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C.正在取得候审或被监视居住的

D.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2.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A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

33.在我国,有权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是(B)。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

34.宪法规定,( C)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D、各民主党派

35.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C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国务院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

36.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的国家机关是(B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A、基层自治性群众组织 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基层政权机关 D、基层政权机关的派出机关

38.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 D)。

A、法律监督机关 B、中央国家机关

C、民主党派组织 D、统一战线组织

39.宪法规定,我国的人民法院是(D )。

A、国家的司法机关 B、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C、国家的仲裁机关 D、国家的审判机关

40.国务院审计机关在(D )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A、国务院总理 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国家主席 D、全国政协主席

41.现行宪法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A )次会议通过的。

42.迄今为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现行宪法共进行了(D )次修改。

43.我国一共设有( C )级人民代表大会。

44.迄今为止,现行宪法计有( B )条修正案条文。

45.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宪法性文件是( B )。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46.将“生态文明”写入我国宪法的是( C )。

47.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B )。

A.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宪法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在我国,任何法律规范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宪法的相对人主要是公民

D.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48.关于现行宪法结构的表述正确的是( B )。

A.序言;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 旗、国 歌、国 徽、首都

B.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 旗、国 歌、国 徽、首都

C.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 旗、国 歌、国 徽、首都

D.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 旗、国 歌、国 徽、首都;附录

49.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B )”。

A.工人阶级B.人民C.全体公民D.执政党

50.“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的时间是( C )。

51.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 C )所有。

52.国家( B )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A.保障、鼓励和支持 B.鼓励、支持和引导

C.引导、支持和保障 D.鼓励、引导和帮助

5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现行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B )。

54.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年满( A )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55.在宪法所保障的基本权利中,最基本的一项是( C )。

A.受教育权 B.人身自由权

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言论自由

56.下列各项中,既是基本权利也是基本义务的是( A )。

A.劳动权 B.纳税义务

C.财产权 D.选举权

57.一般认为,我国宪法对人身自由实行特别法律保护,任何公民,非经( B )批准或者决

定,或者( )决定并由( )执行,不受逮捕。( B )

A.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D.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58.宪法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D )。

A.规定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C.集中体现阶级力量的对比关系

D.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

由于小丽期末考试只考了45分,老师当着全班的面,说小丽是笨蛋,这种行为侵犯了学生小丽的( )。

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的有( )

①故意给别人起具有侮辱性的绰号

②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被印在通缉令上

③商场保安强行检查顾客的背包

④医院未经患者同意将其姓名和病情发布在网上

偷看他人信件,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 )。

我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具体体现为( )

中学生梅梅觉得自己同桌美美长得好看,便偷 拍美美的照片,放到网络上进行冒充,并发布不实言论,梅梅的行为侵犯了美美的( )。

首都功能主要是?( )

A 政治功能和文化功能

B 政治功能和经济功能

C 文化功能和经济功能

D 政治功能和科技功能

关于首都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B 首都对外不能代表国家

C 首都的意义在于,公民不必去国家的所有领土,只需要去首都,就可以感受到国家

D 首都所在的城市与国家之间具有某种天然的联系

判断一个城市能否成为首都的形式标准是?( )

A 最高国家机关位于哪个城市,哪个城市就可以称作首都

B 最高行政机关位于哪个城市,哪个城市就可以称作首都

C 最高法院位于哪个城市,哪个城市就可以称作首都

D 最高人民检察院位于哪个城市,哪个城市就可以称作首都

一个城市成为首都的实质标准是?( )

A 首都必须与国家有某种意义上的联系

B 首都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地方

C 首都是全国生态环境最佳的地方

D 首都是全国人口最密集的城市

目前疏解非首都功能的重心是?( )

A 分散北京的经济功能

B 分散北京的政治功能

D 分散北京的文化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 )和( )的义务。

A 维护国家统一;全国各民族团结

B 维护国家统一;各民族团结

C 维护全国统一;全国各民族团结

D 维护全国统一;各民族团结

公民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

①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②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③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④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维护国家安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可能涉及的法律有( )。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 )。

③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④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

⑤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主体包括( )。

②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④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

宪法宣誓誓词为:“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 )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关于宪法宣誓制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国家工作人民对宪法宣誓,单纯是在一个法律文本面前许下诺言

B 是将宪法作为引领行动的指南

C 是对党和国家事业、对人民作出庄严承诺

D 具有超出一般法律文本的政治意涵

宪法宣誓告诉我们要捍卫社会主流价值观,这来自于宪法( )。

A 尊重人权和保障人权

宣誓时( )更能体现宪法的至高权威和政治地位,更能彰显宪法对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作用。

2015年7月1日第(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可以作为依法服兵役主体和条件是?( )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十六周岁的男性公民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长期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长期在中国居住的外国人;年满十六周岁的男性公民

宪法规定的公民应依法服兵役,旨在( )。

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男性公民的神圣职责

②保障国家的安全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只有男性公民才能服兵役

B 中学生不能够履行服兵役的义务

C 年满18周岁的公民都要服兵役

D 拒绝服兵役,要负法律责任

公民全部政治生活的基础和准则是?( )

A 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利益

B 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C 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

D 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是?( )

A 现役军人的事,与其他人无关

B 成年人的事,与中学生无关

C 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D 军队和民兵的事,与其他人员无关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必须发挥宗教的积极作用。宗教在我国能起到积极作用,是因为( )

①解决了宗教问题就解决了民族问题

②我国宗教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③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

④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

我国法律规定,任何( )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人类历史上发挥过自己应有的作用。下列对于宗教的描述错误的是( )

A 引导人类向善,赋予人生意义

B 维系社会团结,促进多元发展

C 解决了宗教问题就解决了民族问题

D 宗教中的消极因素不利于个人和社会的发展

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 在我国,公民只能信仰一种宗教

B 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C 国家保护一切宗教活动

D 在多数群众不信教的地方要提倡无神论

宗教信仰自由历来是宪法和法律所保护的重要权利,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应遵循三原则,即( )

②本国宗教事务独立原则

下列事件中不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是( )

①某房地产公司将客户信息泄露给保险公司业务员

②商场保安拘禁偷窃嫌疑人

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 )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

合法的剥夺或者限制必须要遵循的要求有( )

①在合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时,必须由法定机关来决定和执行

②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

③有正当性,以便经得起合宪性审查

④被剥夺人不能是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小美在超市买完东西结账后,走出检查门时,防盗铃响了,超市保安怀疑她偷东西,要对她强行搜身,并把她关在休息室内,8个小时,小美被放出,并报警,警察对超市进行查处,保安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对此看法正确的有( )

①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

②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③法律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受侵犯

④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 )

中国共产党确定的中国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总任务的中心内容,指中国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要用当代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武装起来,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简称四个现代化,其具体内容是指( )。

A 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

B 教育、农业、文化和科学技术现代化

C 工业、服务、教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

D 医疗、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特征,下列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

A 确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领导力量与指导思想

B 从国家政治力量构成的特点与自身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与实际需要出发,确立具体道路与建设内容

C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下的单一式国家管理与国家任务

D 推动五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国家目标是由哪一法律进行规定的?( )

以下哪一项不是为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的所做的措施?( )

A 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B 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

C 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D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

宪法序言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 )

A 巩固和维护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

B 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改革国家政治体制

C 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D 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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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对吗 选择题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

中国的国体/国家性质:

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公民是指我们社会的一切成员。被剥夺政治权利和犯罪的人,也是中国公民。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国公民是我们在法律上的身份。在我国,作为国家主人的人民,享有宪法赋予的管理国家等权力。作为国家的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所谓公民权利,指的是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有物质保障。由于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是公民最主要、最根本的权利,所以称之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权利保障机制:

国家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规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宪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

以宪法为核心、以立法保障和司法保障为主要内容的权利保障机制,保障公民的权利。

立法保障,就是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下来,运用国家强制力加以维护。

司法保障,是指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

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⑤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取得赔偿权;

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⑧妇女的权利、婚姻、家庭、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

⑨华侨、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人格权就是做人的权利,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自由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精神人格权两类。人格权作为人权的一部分,它与生命相伴,从出生起就伴随着我们。在我们的生命历程中,它由每个人单独享有,不得转让、抛弃、继承,也不受他人的非法限制,更不可与我们的人生相分离。在公民的人格权中,生命健康权居于首位。

人格权还包括人生自由权,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民的人身和一直完全由自己支配,人身自由权是我们参加各种活动,充分享受其他各种权利的基本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基本义务的内容:

①公民对国家履行的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保守国家秘密;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等等。

②公民对社会履行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等。

③公民对家庭履行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人子女、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等。

公民对社会和家庭履行的这些义务与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这些义务也是对国家履行义务。

人民: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公民取得国籍的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以出生的方式取得国籍,这种出生国籍也称原始国籍,也就是说一个人刚刚出生在某国时即具有了某国法律赋予的国籍身份;二是继有国籍,也就是一个人以申请加入的方式取得某国的国籍。继有国籍的取得方式很多,如因近亲属关系取得、因婚姻关系取得、因经济关系取得、因收养关系取得等。

人民与公民的区别和联系: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种国籍并依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法定义务、道德义务的含义:

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

道德义务是指社会成员依据社会道德规范,自觉自愿地承担对他人、对社会的道德责任。

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的关系:法定义务和道德义务密切联系。诸如爱护公共财物、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等道德义务被国家认可为法律规范,即成为法定义务。二者也有区别。法定义务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道德义务是在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法定义务以国家强制力作后盾确保履行,道德义务靠舆论、习惯和社会成员自觉自愿来履行。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我们在社会生活国,不仅享有宪法规定的各项基本权利,还要对他人、对社会履行相应的义务。这些义务来自亲情、道德、纪律、法律等各个方面。其中,法定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我们不能只获得而不付出,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对于法定义务,我们必须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我们每个人既是享受权利的主体,又是履行义务的主体。因此,人们不仅要增强权利观念,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依法履行义务。

树立公民意识,做个合格公民:

②要培养坚定的民主意识和良好的公民道德;

③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国家法律。

权利意识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权利维护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依法享有权利,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的权利。

①公民在行使时要尊重他人权利;

②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

③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权利;

④要以合法方式行使权利。

如何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

①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来侮辱、诽谤他人;

②公民不得利用言论自由教唆、煽动他人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谁公开发表了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公共利益的言论,谁就要对言论后果负责。

自觉履行义务应该做到:法律鼓励的积极去做;法律要求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的坚决不做。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一、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我国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表现在:首先,享有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了我国享受权利的主体的广泛性。现阶段,我国的权利主体的范围主要包括一切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即使是对于被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而言,他们与自己身份相应的其他权利,国家也是依法保护的。其次,宪法确认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范围是非常广泛的。除了《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外,在“总纲”和“国家机构”前后两章还确认公民在其他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例如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权、继承权、民主管理权、居民和村民的自治权等。

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主要表现在:首先,公民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上都一律平等。即(1)公民不分民族、性别、出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上对公民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正当和合法权益,都平等地予以保护;(3)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以外的特权,每个公民都应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其次,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和自由,也平等地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不可以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也不能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三、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

1.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具有现实性。具体表现在:

(1)客观上十分需要,而又非确认不可的就坚决写进宪法。例如公民的人格尊严,是一项基本人权,是重视人、尊重人,以人为本的法律基础。因此,我国1982年《宪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2)能做到的或者经过创造条件可以逐步实现的,就根据能够实现的程度,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例如受教育权。(3)从实际条件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做到的,宪法就不予以确认。例如,1982年宪法取消了1954年宪法对“公民有居住和迁徙自由”的规定。

2.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的,例如,宪法规定了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同时又规定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种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又如,宪法规定对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四、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主要表现在:

1.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主体是一致的。《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五十一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表明,公民享有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同样,公民履行义务,才能享有权利。

2.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是彼此结合的,如劳动权和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3.权利和义务是互相促进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本质上反映了公民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间的关系。在我国,国家不仅通过宪法、法律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而且通过改革政治体制和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为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提供越来越多的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越能得到保障,就越有利于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更自觉地履行义务;而公民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越高,国家就会越昌盛、富强,同时,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也就愈加获得更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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