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着教育用地50年到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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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不用交税,通常期限是土地使用期限,房产证是没有期限的,房产证是永久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我国《》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扩展资料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
    3、、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你好。一般房产的居住产权是70年。到期自动续期限的。最长是70的,没有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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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房产问题# #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 1、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的情形包括房地产产权不明晰,有争议的,根据法律公告该房地产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该房地产用于医疗,教育等公共福利事业。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3、向房屋管理机关反映;4、进行诉讼。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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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的房屋产权证,年限大多是70年的。最近听说产权年限将取消,房子变成永久产权,这是真的嘛呵呵,其实是大家想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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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证到手里的时候剩多少年才正常呢这可能是大部分业主的困惑,产权证上年限不够70年是被骗了吗......更多关于房产证是什么,70年产权是怎么回事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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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而言,房子的所有权是永远属于购房人的,但是很不幸,土地是国家的,所以购房人的房子70年产权到了,并不是指不能使用房子,而是不能再使用房子所占用的土地,房子没有了使用年限,但是土地具有使用年限,国家规定,住宅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超过70年之后房屋所有人对土地便没有使用年限了。 在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房子70年产权到了,其中的70年所计算的产权时间是 开始于开发商拿到国家的地开始,并非我们拿到房产证开始。开发商拿到土地之后,并非马上开工,从开工建设到房屋落成,直到业主可以入住,其中一般会有三到四年的时间差。一般情况下,买家到手后,房子的70年产权会无辜大大缩水很多。

近日,温州一批住宅土地使用年限即将或已经到期,需要缴纳相当于房价三至五成的高额土地出让金。深圳商报记者了解到,类似情况深圳已经发生了多起,最近一起长城大厦一套住宅申请土地使用年限延期20年,仅花费了4.5万元。2004年深圳市颁发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深圳征缴的情况看,对深圳的影响不大。

连日来,温州部分市民因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交易价不超过100万的房子面临要花费数十万元(房产交易价的1/3到一半)的高额土地出让金“买地”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的遭遇,在社会各界引发热议和关注。

深圳的情况如何?深圳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深圳发生了一起业主主动补交地价款的案例。近日,市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收到了福田区长城大厦6栋一套80.6平方米业主的一份关于补交地价延期的申请。相关资料显示,该房产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从1985年5月28日起至2035年5月27日止。

据悉,该业主已于今年3月9日付清上述房地产延续土地使用年限的地价款44940元,经过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批准,该房地产的土地使用年期延至70年,即从1985年5月28日起至2055年5月27日止,性质仍为市场商品房,其他要求按《房地产证》登记不变。业主可以据批复向市不动产权登记部门完善产权登记手续。

深圳商报记者就此事在市规土委第一直属管理局得到了进一步确认,该局在回复中称“根据深府(2004)73号《深圳市到期房地产续期若干规定》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该房产土地使用年限延期为70年,现该业主已付清该套房产续延土地使用年期的地价款,可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据家家顺、安居客和58同城数据,长城大厦的目前市价为8万元/平方米,该套房产市值约645万元,补交地价款仅为市值的0.7%。

类似情况已经发生了多起

深圳商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深圳多个商住楼早已到期,其中国际商业大厦则是全国的“先行者”。

位于罗湖区人民南路和嘉宾路交汇的国际商业大厦就出现过部分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尽管是同一幢楼,但有20、30、40、50年等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在2001年就已经到期。

与深圳国商大厦土地到期情况相似的还有:深圳寰宇大酒店土地于2002年2月3日到期,鸿图大酒店以及盛华大酒店土地使用权到期日为2001年2月25日。

2011年,南山区金桃园小区被披露为“全国第一家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将被政府无偿收回的物业”,曾经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不过,此事很快得以澄清。

是什么导致这些物业到期问题的出现呢?记者了解到,深圳在1987年之前共划拨了73平方公里的土地,根据1981年12月深圳颁布的《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允许给在特区投资的客商划拨土地。同时,规定了土地最长使用年限:工业用地30年;商业用地20年;商品住宅用地50年;教育、科学技术、医疗卫生用地50年;旅游事业用地30年;种植业、畜牧业、养殖业用地20年。

因此,国商大厦等上世纪80年代初期破土动工的一批商业楼宇,土地使用权就只有20年。到期土地主要分布在老城区的罗湖,以商业、办公用地为主,也有少量住宅楼。73平方公里的划拨土地也因此成为“历史遗留问题”。深圳商报记者了解到,上述物业多数业主已补交了地价,土地的使用期限顺延了数十年不等。

针对这一事关每个市民切身利益问题,深圳在早期就已经出台相关政策。

2004年,深圳市颁发了《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2007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延期土地使用年限,对深圳楼市有多大影响

“《物权法》里的相关规定是到期‘自动续期’。这是国家对土地价值权属问题的妥协式表达,留下了明显隐患,温州和深圳的案例就是这种法理漏洞的差异化代表作。显然,温州做法更保守和传统,深圳做法更开放和理性,迎合时代精神。总的方向,应该是深圳模式,对既往房产实施适度续费。但未来房地产税开通后,一套房产的土地使用权将分化到每年征税的流程中去。” 综合开发研究院旅游与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昨日接受深圳商报记者采访时说,“即便在买房时理论上一次性交了所有地价款,但那是制度滞后的产物,现在续期时补缴一点完全可以接受,所以只要补缴数额不高,对深圳楼市不会有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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