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门店条约宣言算是韩国版的两德基础条约吗?到底分裂状态下的国家是哈尔斯坦主义好用

   摘要:联邦德国曾希望通过缔结《两德基础条约》缓解两德关系,进而实现两德统一,但是民主德国将该条约视作独立的正当性依据,并一度使得两德统一机会渺茫。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条约具有太多的模糊空间,缺乏统一的解释机构,既没有将“两德统一”设定为对两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目标,也没有规定任何防止分裂活动的程序和方法。《两德基础条约》的经验教训对两岸政治对话和两岸问题研究至关重要。

   关键词:《两德基础条约》;两岸关系;国家统一

2015年11月8日,“习马会”在新加坡成功举行。这是1949年以来两岸领导人的首次会面,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在这次会面中,两岸领导人都认为“九二共识”、反对“台独”是两岸的政治基础,并且都将实现中华民族复兴视作两岸的共同使命。[1]然而,民进党在2016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中获得胜利,其领导人蔡英文公然否认“九二共识”,仅同意以“九二会谈”为基础推动两岸关系,[2]这导致两岸交往已面临新的不确定性。

无可否认的是,两岸关系由经济和文化层面的交流迈向政治层面的对话已是大势所趋。如何应对未来两岸的政治对话,进而确定双方可以接受的两岸政治关系定位,是必须认真对待的关键问题。对此,应以历史为镜鉴汲取经验教训,尤为值得重视的是,20世纪70年代初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以下简称联邦德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以下简称民主德国)因确定关系而引发的后果。1972年12月,两德缔结了《关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与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之间关系的基础条约》(Der Grundlagenvertrag)。联邦德国签订条约的初衷是,希望通过这一条约缓解两德关系,为未来实现国家的统一创造条件。但是,民主德国将该条约视作独立的正当性依据,并一度使得两德统一机会渺茫。是故,厘清《两德基础条约》的来龙去脉,梳理当中的意见纷争,对两岸政治对话和两岸问题研究至关重要。[3]

二、《两德基础条约》缔结前的两德关系

   1871年,德意志境内各邦国统一成民族国家“德意志国”(Deutsches Reich)。作为国际法上主权国家的“德意志国”先后由德意志帝国(Deutsches Kaiserreich)、魏玛共和国、纳粹德国代表。[4]1945年5月8日,纳粹德国无条件投降,此后由美、苏、英、法4国进行了长达4年的分区军事占领。由于西方阵营和苏联始终未能就德国政治秩序重建的问题达成一致意见,[5]1949年5月23日,美、英、法占领的西占区合并,成立联邦德国,同年10月7日,苏联占领区成立民主德国。一时之间,两德成为东西方冷战对峙的最前沿。如何定位彼此关系,两德之间存在巨大分歧。

   (一)联邦德国的立场和不同的法学解释

1949年颁布实施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的序言规定,“德国人民……为捍卫民族和国家统一……制定了过渡时期的新规范……全体德国人民应当在自由意志下实现德国的统一和自由”。《基本法》第146条则规定,“自德国人民以自由意志制定通过的宪法实施之日起,《基本法》失效”,意即《基本法》仅是两德尚未统一前的过渡性宪法规范。[6]联邦宪法法院将这两项规定抽象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恢复国家统一原则”(Wiedervereinigungsgebot),意即统一不是简单的政治宣示,而是国家的法定目标和义务,任何国家机关的行为都不能违背这一目标和义务。[7]但统一的前提是两德关系的定位。对此,当时的联邦德国法学界主要存在如下3种解释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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