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艳情两肉缘文学的勃兴,大家可以想到哪些原因

第二章明清艳情小说的源流

饮食男女虽然是自人类产生即存在的生存繁衍之核心问题,但是一直到上古,还没有成为理念上的东西。其作为人类的本性自然,处于自在的状态,即使保存至今的远古时代的性爱文献(上古时代保留下来的岩画中有关于人体、男女性器及其交合的图画,应该是早期的性文化文献),也不能称为艳情或色情文艺。因为所谓的艳情或色情,必须有一个正统规范的参照系,当男女性爱被纳入社会政治范畴的时候,当性爱不仅仅是私人问题的时候,个人的不受社会政治或道德舆论所拘束的性爱被视为放纵的时候,艳情、色情或古人所说的淫、邪概念才会产生。要称为色情或艳情文艺,还有一个条件,就是有意识的创作和欣赏,不仅实行之,而且咏歌之,描画之。所以中国色情文艺应该在上古时代才得以产生。商周时代初具雏形的礼制将饮食男女一起纳入规范之中,饮食男女不仅是象征性礼仪的组成部分,而且是其基础甚至核心内容。男女授受不亲观念的产生,有各种各样的原因,自然的、种族的、人种的等等;而在春秋时期被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作为核心内容之一的"礼"(而这个"礼"成为后来几千年中国甚至以中国为中心的东亚地区的基本生活观念和政治观念的基础)中,饮食男女特别是其中的性爱禁忌才以最明确的条文确定下来。

我们所要讨论的艳情文学应该从春秋前后的文献开始。尤其值得注意的首先是收集在《诗经》的"国风"中的歌谣,根据编定者孔子的说明和《诗》中的歌曲被春秋时期的其他文献引用的情况,这些歌谣多为采自民间而经过士人的加工润色。《诗经》经过儒家集大成的思想家孔子的修订和推崇,经过战国时期战火的洗礼和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考验,成为儒家的传世经典。按照后来的经学家的说法,其中的诗篇是儒家礼义观念的形象化,因而具有神圣的光辉。但是国风中的一些诗篇,明明是对儒家礼教所禁止的男女之间放纵的性爱的咏唱。虽然汉代的经学家对开篇的《关雎》做了一番解读以证明其合乎礼教的规范,以证明孔子所说的"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日思无邪",但是一些诗篇特别是收集在《郑风》、《卫风》中的诗篇是男女性爱的毫无掩饰的唱叹,连孔子也不得不承认郑卫之音的"淫"。后来被认为理学集大成者的朱熹也只能承认,像这样的一些诗歌确实是男女情歌,没有必要也没有办法去曲解。如《秦风》中的《溱洧》写男女春游嬉戏,《出其东门》写男女私情,《将仲子》写男女的偷情约会,虽无对男女性爱的赤裸描写,但是对男女放纵情爱的肯定和欣赏态度,使得这类诗篇成为艳情文学的开山之作。其中一些带有明显地方风俗色彩的诗歌,随着风俗的变化(被称为蛮的南方的楚国也被中原地区的"礼"所化),其中对男女情欲的纯粹描写也越来越突出,地方风俗则退缩为背景。《诗经》中除了吟咏男女情爱的诗篇,在为数不少的诗篇中还残留着远古生殖崇拜的痕迹。闻一多先生在《说鱼》一文中曾指出诗经与生殖崇拜的关系,称鱼的旺盛的繁殖能力及其与女性外阴相似的轮廓,使其成为女性、生殖之象征。在《诗经》的许多篇目中以鱼为比兴,如"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陈风·衡门》),"鲂鱼赭尾,王室如毁"(《周南-汝坟》),再如《齐风·敝笱》、《小雅·采绿》、《曹风·候人》,钓鱼、食鱼、鱼水交欢等等,皆隐喻男女情事。其他如"雄雉于飞,泄泄其羽"(《邶风·雄雉》),"鸿雁于飞,肃肃其羽"(《小雅·鸿雁》),"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颂·玄鸟》),对鸟类的吟咏,除了飞翔的意义外,还因为鸟在远古被与男性生殖器联系起来而具有了生殖崇拜的象征意义。《召南·野有死麇》以鹿作为起兴:"野有死麇,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以白茅包鹿作为礼物,和《礼记·士婚礼》中所记的以鹿皮为贽一样,都取鹿的强盛的生命力,特别是雄鹿的超强的性能力之意。另外如《召南·搡有梅》中咏的"梅",《唐风·椒聊》中的"椒",《郑风·溱洧》中的"芍药"等,皆有生殖崇拜意义。而《郦风·桑中》、《郑风·溱洧》中所描述的祭祀高媒的风俗,按《周礼·媒氏》云"仲春之月,令会男女",祭祀活动在桑林举行,亦和桑与女阴进而与生殖之关系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正是儒家对这些按照儒家礼制应该归于淫词的作品给以关注,将其收进经典的同时又对其持怀疑警戒的态度,这种矛盾实际上孕育了后来的天理、人欲之辨。在春秋战国时期其他思想经典中,或者将男女性爱仅仅视为简单的肉体问题,或者将其视为天地之自然,如《老子》探讨了天地阴阳的关系和转化规律,都不带有色情意味。

为后世当作性交合代称的"巫山云雨",即出自战国时期楚国作家宋玉的《高唐》、《神女》二赋。《高唐》序言云楚王游于巫山之台,神女瑶姬自荐枕席,自云"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神女》序文云宋玉赋高唐事而夜梦神女,正文中极写神女之美丽,铺陈与神女之交接以及交接后之感受,"褰余帱而请御兮,愿尽心之倦倦","精交接以来往兮,凯康以乐欢"。赋中所言之神女,谓为"帝之季女,名日瑶姬,未行而亡,封于巫山之台"。《山海经》之《中山经》云有帝女死于姑瑶之山而化为瑶草,"服之媚于人"。《高唐》中神女瑶姬自云精魂依于草而为瑶芝,"媚而服焉,则于梦期"。瑶草、瑶芝以及《九歌》中所提到的三秀,都是指一种植物,具有迷幻作用而为后世春药的制造材料。巫服之而于迷狂状态中与神通,男性服用进入迷幻状态而梦淫,或谓宋玉所谓梦遇神女实为服用瑶草之后的白日性幻想。无论如何,这两篇辞赋可以说是艳情文学的最早源头。但是这里的艳情描写与后世的艳情文学差别甚大,不仅因为描写得含蓄朦胧,还因为其产生的文化背景与后世有质的不同。后世是以变态来对抗传统的压抑,而宋玉时代楚文化的背景中性爱不仅被视为常态自然,且与神圣相连。辞赋中言及的云梦,为楚国行高媒祭之处。祭祀之方法,据后儒推测为男觋召女神,女巫召男神,不仅带有性色彩,有的时候直接是性的演示。.这也是屈原的作品特别是《九歌》中的篇章貌似男女情爱之歌咏,实为祭神之曲的原因。闻一多先生论《高唐赋》云:"文明的进步把羞耻心培植出来了,虔诚一变而为淫欲,惊畏一变而为狎玩,于是那先吡而兼高媒的高唐,在宋玉的赋中,便不能不堕落成一个奔女了。"而其转化之机制,一是因为社会的理性化,二是因为社会习俗的变迁,苟子指斥楚国社会习俗之堕落:"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妖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女莫不愿得以为士,弃其亲家而欲奔之者,比肩并起。"而屈原在辞赋中所标榜的奇服异饰,正是苟子所批判的社会淫逸之表现。

春秋战国时期的历史文献中,记载了许多以宫廷为中心的淫乱事件,上自周天子、各诸侯王,下至普通士大夫。周幽王、晋献公溺爱妃嫔而亡国,还只是政治上的荒废懈怠;而如齐王那样的兄妹乱伦,已是对性禁忌和伦理规范的严重违背。《战国策》中记载的魏侯与龙阳君的超越君臣的非一般关系成为后世同性恋的代称。再如《左传》中所记载的卫宣公与其父妾及其子媳的乱伦关系,晋献公与其父妾的私通,齐国大臣庆克与其国母的私会,特别是陈国国君和他的两位臣子一起与另一个大臣的妻子夏姬的淫乱,成为民间歌谣讽刺的内容,而且为后世小说提供了素材。这些不伦行为,是远古群婚的遗迹,在周礼中被视为最严重的悖礼行为。这类记载是编写者表现伦理见解的反面例子,是以批判的态度去讲述的,因而与艳情或色情无涉。同样的,汉代的宫廷乐府《安世房中歌》,将后宫中的性爱作为庄严肃穆的礼仪,其中很少涉及具体的性爱细节,其态度的严肃,也使其不成其为艳情文艺。但是在汉代的世俗社会中,即使儒学成为国教之后,性爱观念仍然比较开放,这也体现在保留下来的以乐府、辞赋为主的文学作品中。

西汉时期特别是汉武帝之后,儒家学说成为治国之根据,对儒家经典的整理和阐释,成为汉代学者的主要事业。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关于"礼"的初步阐释,成为后世儒家学者和帝王治国的重要参考。所谓"礼"主要指等级和性别的区分,即上下尊卑和男女阴阳,而其中男女之大防是主要内容之一。然而汉朝的性观念并没有被礼所束缚,上层社会的性放纵,比起春秋战国时期有过之而无不及。如胶西王男宠与其后宫的淫乱,江都王的乱伦、性虐待的变态色情狂行为,汉惠帝、文帝、武帝以及哀帝的同性恋行为,其中汉文帝和邓通、汉武帝和李延年、汉哀帝和董贤的关系,成为后世同性恋者的"典范"。社会上则有了被当时人称为"倡家"或"倡楼"的妓院。像古诗十九首中《青青河畔草》所咏唱的"昔为倡家女,今为荡子妇",社会角色的转换如此自然,社会生活风气之放纵可见一斑。再如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私奔,虽然受到卓文君父亲卓王孙的坚决反对,却受到当时社会的肯定甚至赞美而流传为佳话。据说司马相如患有消渴疾,终因受不住美人的诱惑,疾病发作而死。《美人赋》据说是司马相如自刺之作,实际上是现存最早的艳情赋,赋中的描写如"帼褥重陈,角枕横施,女乃弛其上服,表其亵衣,皓体呈露,弱骨丰肌,时来亲臣,柔滑如脂",以女子之肉体、男女之欢爱作为欣赏玩味之对象,是典型的艳情文学。

也正是在西汉时期,房中成为一门艺术。《汉书》所收录的典籍中就有房中类,其中的《容成阴道》、《务成子阴道》等都没有流传下来,但根据其名和编者小序,可以推测其内容。汉代房中书的流行情况,张衡的诗歌《同声歌》有所反映。这首诗是以女子的口吻对新郎的表白,"思为莞箬席,在下蔽匡床。愿为罗衾帱,在上卫风霜",毫无掩饰地抒发对丈夫的忠诚和关爱。诗歌写到夜晚的欢乐:"衣解巾粉御,列图陈枕张。素女为我师,仪态盈万方。"所谓的"列图陈枕张",指的是房中书中描绘性交方式和姿势的插图,素女则是这些房中术的传授者。在西汉刘向编写的小说集《列仙传》中有一则《女几传》,写到女几研习素女之书而成仙,都说明早期的房中术是供男女共同参考的房中生活指南,在更多的情况下是以女性为主,这和后来的将房中秘术作为男性的不传不泄之秘有着很大的不同。张衡的另外一篇辞赋《七辩》中,也提到了"假明兰灯,指图观列",这些房中插图是后来春宫画的先导。张衡的《同声歌》是以女子的口吻写男女之情爱,对东晋陶渊明从男性视角描写对所爱的不懈追求的《闲情赋》有直接的影响。张衡的《同声歌》写的是夫妻之间的房中性爱,他在《七辩》中的描写则是对一般社会风气的写照:"结郑卫之遗风,扬流哇而咏激楚。鼙鼓口吹,竽籁应律。近视合奏,妖冶邀会,观者交目,衣解忘带。"《古诗十九首》中的《东城高且长》等可以作其注解:"荡涤放情志,何为自结束。"东汉末年社会的动乱和朝政的腐败,使得儒教对人的思想控制变得松弛,特别是文人以狂放消解乱世悲慨,或者深感生命之无常而倡言及时行乐,这种文人的放纵与由老庄哲学演化而出的玄学相结合,催生出所谓的魏晋风流,情色之放纵当然为风流之重要表现。邺下文人的广求异妓,自然是东汉末年文人习气的延续,到魏晋之际,政局动荡,使得文人常有如履薄冰之感,处于两难困境中的文人以种种有意识违背礼教的行为对抗虚假的名教,也借以躲避政治上的选择。阮籍、刘伶即沉醉于酒而少用情于色,据说阮籍在酒店饮酒醉后常睡在酒家妇之旁,但是胸怀坦荡,品行高洁,所以没有人对他的行为产生质疑。更多的人则将美色视为人生的主要享受,一点也不避讳自己对色的沉迷,如苟粲认为女子就应该以色为主;郭璞嗜酒好色,当干宝向他提出劝戒时,他回答说:"吾所受有本限,恒恐不待尽,卿乃忧酒色之为患乎?石崇家蓄养美伎数千人,其中美妾绿珠金谷堕楼成为后世诗词歌咏的题材。根据史书记载,两晋时期"贵游子弟相与为散发裸身之饮,对弄婢妾"。这种情景在明清艳情小说中有充分的铺陈描写。

到南北朝时期,蓄伎更成为风气,如刘宋时的阮佃夫、杜骥、何恢、徐湛之等等,都以畜养歌伎而闻名,甚至如隐居东山、待时而出的谢安也携伎出游。正是在此背景上,才有享乐主义哲学产生,《列子·杨朱》所倡导的及时行乐和利己主义思想是两晋前后社会思潮之总结。所谓文人风流还表现在谈论玄学和诗文创作上,所以以诗文吟咏情色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玉台新咏》中即收集了大量的这类诗歌,比较集中表达情色放纵之感受的是被称为宫体诗人的作家,这个比较松散的文学团体的核心人物是皇室成员萧纲、萧衍、陈叔宝等,所歌咏的对象为歌女或宫女,内容不外乎女子的容貌、神态特别是其肉体,夹杂着作者的感受,主要是玩赏心态。如写女性之体貌:"宝镊间珠花,分明靓妆点。溥鬓约微黄,轻红淡铅脸。"(江洪《咏歌妓》)"腰纤蔑楚嫒,体轻非赵姬。映襟阗宝粟,缘肘挂珠丝"(江洪《咏舞女》);如写女性之神态:"笑时应无比,嗔时更可怜。""含哺如不饥,擎瓯似无力。""复恐旁人见,娇羞在烛前。"(沈约《六忆诗》)"卖眼拂长袖,含笑留上客。"(萧衍《子夜冬歌》)"相看独隐笑,见人还敛色。"(何逊《轻薄篇》)如写男女之欢爱:"绣帐罗帏隐灯烛,一夜十年看不足。惟憎无赖汝南鸡,天河未落犹争啼。"(徐陵《乌栖曲》之二)"含态眼语悬相解,翠带罗裙人为解。""合欢襦薰百合香,床中被织两鸳鸯。"(陈叔宝《乌栖曲》)"忆眠时,人眠强未眠,解罗不待劝,就枕更须牵。""蛾眉已共笑,清香复入衾。欢乐夜方静,翠帐垂沉沉。"(谢跳《听妓》之二)语言之华丽婉约与感情之直露奇怪地结合一起。"夫婿恒相伴,莫误是倡家",这些诗中当有很大一部分为吟咏娼妓。在民间社会流行的乐歌也多为男女情歌,一方面是南北朝乐府的搜集整理者以自己喜好为依据进行有意识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南北朝世俗社会性观念之开放。这些歌谣虽然已经过文人的加工润色,但是对情爱的大胆表现中仍然流露出乡村朴野之气:"宿昔不梳头,丝发披两肩。婉伸郎膝上,何处不可怜。""气清明月朗,夜与君共嬉。""开窗秋月光,灭烛解罗裳。含笑帷幌里,举体兰蕙香。"(《子夜歌》)"娇笑来向依,一抱不能已。湖燥芙蓉萎,莲汝藉欲死。"(《读曲歌》)从男女之相识、相知,热烈之情恋,离别之相思,到欢爱之缠绵,其中虽也有一些咏妓之作,如:"送一却迎两,无有暂时闲。"(《浔阳乐》)"清晨对镜冶容色,意欲取郎千万金。"(《襄阳乐》)"余花任郎摘,慎莫罢侬莲。"(《读曲歌》)但更多的是普通男女之情爱咏唱。宫体诗人之诗或模仿民歌,或采用民歌之素材或情调,如徐陵《乌栖曲》之二即脱胎于民歌《读曲歌》:"打杀长鸣鸡,弹去乌臼鸟。愿得连暝不复曙,一年都一晓。"南北朝民歌中的这些艳情歌谣可以与明后期社会上流行的山歌相媲美。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情欲放荡,与晚明的纵欲主义之间有重要的区别。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放荡是动荡时世中的不自觉的表露,晚明时期的放纵是治世中经过深思熟虑的积淀过滤。正因为如此,南北朝时期的艳情文学虽然淫艳,但仍显得自然,晚明时期的艳情文学往往矫枉过正而走向扭曲变形。南北朝时期的情欲放纵具有一般的社会基础,不仅仅是士人的狂放,在民间社会,因为儒教浸润不深,再加上动乱时代的冲击,因而也绝少拘束。晚明时期儒教已经深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伦理,社会思潮之解放是从士人阶层开始而向大众普及,文人和上层社会之放纵与市井社会对礼教的严格遵守,男子的放纵与对女性贞洁的近于宗教式的要求,往往并行不悖,并且奇怪地糅合在一起,表现在同一部作品中。

(三)世俗欲望与精神世界

实际上这种士人阶层与世俗社会的分层在唐代社会就已经显现。魏晋文人将诗酒谈玄作为排解宣泄的手段,南北朝时的文人将情色作为赏玩的对象,到了唐代,文人更将纵情酒色作为文人风流之表现。唐代文人狎妓成风,"娼家日暮紫罗裙,清歌一啭口氤氲。北堂夜夜人如月,南陌朝朝骑似云。南陌北堂连北里,五剧三条控三市"(卢照邻《长安古意》),"娼家美女郁金香,飞来飞去公子旁"(刘希夷《公子行》)。平康里成为文人风流放浪之所,新中进士到平康里寻找妓女表达高中的得意,"银钮斜背鲜鸣趟,小语低声贺玉郎。从此不知兰麝贵,夜来新惹桂枝香。"落第者则借以消解胸中之郁闷,发泄失意之牢骚。至于文人新中进士后参加的曲江宴会,更是盛况空前,据记载:"曲江之宴行市罗列,长安住室半空。""无人不借花间宿,到处常携酒器行。"(张籍诗)参加进士考试的文人因而与妓女制造了一幕幕爱情悲喜剧。唐传奇小说如《李娃传》、《霍小玉传》以及假托狐狸精怪的《任氏传》,都是以士子与妓女的爱情为素材。《李娃传》中的郑生赴京应试,居住在平康里,沉迷于温柔乡,挥霍尽随身所带银钱,沦落街头,跌入社会最底层。妓女李娃出于人道,将其收留,助其发奋读书,通过科举,重新跃人士人上层。在小说中,郑生的父亲对妓女李娃心存感激,亲自出面促成了李娃和其子的婚姻,李娃得封为夫人。这种对妓女和士人姻缘的包容,虽然只能是一种理想化的虚构,但在现实中确实有一些文人娶妓女为妾,也说明了社会思想之开放包容。在《霍小玉传》中,士人李益在中进士后将以前的海誓山盟抛在脑后,无情地抛弃了曾给自己物质和精神帮助的妓女小玉,引起了社会舆论的谴责。在小说的结尾处,李益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唐代没有禁止官吏狎妓的规定,士人一旦进入仕途,便有了狎妓的资本,听妓、看妓、狎妓、恋妓,如此等等,成为文人官员主要的生活消遣,因而也成为其文学创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像李白常携妓出游,将对自由欢乐的向往寄托于酒色之中:"葡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青黛画眉红锦靴,道字不正娇唱歌。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里奈君何。"(《对酒》)自称"风流吴中客"的自居易将狎妓与服食丹药甚至佛教信仰一起视为安顿性情之手段,其所狎爱妓女有樊素、小蛮等,他将狎妓之乐与西方极乐相比:"人间欢乐无过此,上界西方即不如。"(《与牛家妓乐雨夜合宴》)杜牧回忆在扬州的放浪生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文人狎妓被视为风流,因而常常在公开场合饮乐,或者故意做出过激的举动。白居易和刘禹锡携带妓乐修禊洛水,"望之若仙,观者如堵";杜牧人淮南节度使幕府时,出入娼家,品评妓女,上司不以为怪,而且派士卒保护。文人也因而常将狎妓的感受写成诗文传奇在文人间广泛传播。像张鹜的《游仙窟》写作者奉使河源,中途投宿所谓的仙窟,与神女嬉笑玩乐并交接:"心去无人制,情来不自禁。插手红裨,交脚翠被;两唇对口,一臂支头。拍溺奶房间,摩挲髀子上。一啮一意快,一勒一心伤。"所谓神女实际上是妓女的代称,所谓的仙窟也就是妓院。再如崔十娘咏诗云:"双燕子,可可事风流。即令人得伴,更亦不相求。"《游仙窟》对狎妓场景的细腻描写,使其成为最早的狭邪小说之一。同样值得怀疑的是唐代艳情文学的代表作品--元稹的《莺莺传》,描写赴试书生张生与崔氏女莺莺在寺庙中的情爱故事。张生将娶莺莺作为救护莺莺一家的交换条件,经过反复的挑逗,与莺莺发生肉体关系。不久张生为了应试毅然决然离开了莺莺,在高中后又无情地抛弃了莺莺。张生将自己与莺莺的关系当作风流佳话到处宣扬,为自己始乱终弃行为寻找正大堂皇的借口。元稹所作《会真诗》对小说中未展开的性交接场景做了细致描写:"转面流花雪,登床抱绮丛。鸳鸯交颈舞,翡翠合欢笼。眉黛羞偏聚,唇朱暖更融。气清兰叶馥,肤润玉肌丰。无力慵移腕,多娇爱敛躬。汗流珠点点,发乱绿葱葱。"小说中的女主角莺莺据说为贵家女,可寄居寺庙,行为不检,被抛弃后又无怨言,说明其地位较低;只有这样,在崇尚门第的唐代,像张生这样的行为才可能受到文人的谅解甚至艳羡。我们想到《游仙窟》中的崔十娘亦自称为"清河崔公之末孙",而所谓的"会真"、"会仙",在唐代主要为狎妓的代称。而且普救寺云云,让我们想到慈恩寺和保唐寺这样的寺庙--那里常常是妓女游玩和文人携妓游乐的场所。所以莺莺应该是作者以雅化手法塑造的妓女形象。从这些叙事文学作品中,可见贞节观念之变化。唐代传奇小说多写女子私奔、再嫁,不仅写人间女性之开放,如《郭翰》、《封陟》、《柳毅传》写神仙织女、上元夫人、龙女之私奔或改嫁,《离魂记》、《华州参军》亦写鬼魂之私奔,唐代社会贞节观念甚为淡薄,于此即见一斑。

元稹的艳情诗在中唐艳情诗歌中独具特色,其艳情诗歌对内心感情世界之揭示也比较大胆,如《会真诗三十韵》写与女子双文的欢会,从初见时候的环境和感触,一见钟情之后的调情("戏调初微拒"),写N--人的欢会,一直写到离别之后的怅惘。其《梦游春七十韵》小序云"不可使不知吾者知,知吾者亦不可使不知",观其《杂忆诗五首》、《赠以双文》、《春晓》等诗,《会真诗》中所写双文真有其人,而元稹既云"一梦何足云"(《梦游春七十韵》),又云"握手苦相问,竞不言后期"(《古决绝词》),其对爱情之背叛亦无可置疑。元稹艳情诗歌产生之原因,既有社会风习道德之原因,又与元稹之家族在社会上之地位有关。其对初恋情人双文的感情背叛,中唐时期的文人群体不以为非,反而传为美谈,即因为仕宦功名之追求为唐代文人第一要务,婚姻情爱服从于此而被视为当然。其小说中"善补过"的张生,作为元稹之化身自然受到宽容甚至赞扬。对初恋情事的怀恋,最后剩下的实际上只是炫耀风流的资本。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元稹的此类诗歌才得以广泛流传,李肇《国史补》云"学淫靡于元稹",杜牧《李勘墓志铭》云元之诗"纤艳不逞","流传人间,疏于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亵语,冬寒夏热,人人肌骨不可除去"。其影响一直延及晚唐以至于五代。

值得注意的是,在《隋书·经籍志》中将像《素女方》、《彭祖养生》、《玉房秘诀》、《养生要集》这样的房中书归于医方类中,而到了唐代,多数医书中都有关于房中的内容,如医学家孙思邈在他的《千金要方》中专列《房中补益》一节,详细讲述了房中交合的知识和技巧。各种房中书中都有插图示例,而且出现了单行本的春宫秘戏画册。在如此开放的时代,房中书的流行也是非常自然的事情j也是在唐代,出现了以房中秘戏为内容、以诙谐游戏口吻写性题材的色情文学,代表性的作品就是收录在敦煌文献中署名白行简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作者将男女交接视为人生之大乐:"具人之所乐,莫乐于此,所以名《大乐赋》。至于俚俗音号,辄无隐讳焉,唯迎笑于一时。"文章详细描写了男女新婚之夜的性交欢乐,男子与自己姬妾的交合,夫妇一年四季的房中之乐,帝王与后妃的性欢乐,男子的偷情之乐趣,与婢女的交欢之乐,以及男性的性压抑,出家僧尼的性苦闷,男子的同性恋关系,如此等等。作者对性交过程做了不厌其烦的描绘,从美人脱裙解裤,抚摩接吻调情,到性器官的接触交合,一直写到男女的性高潮,"女乃色变声颤,钗垂髻乱","男亦弥茫两目,摊垂四肢",以及性交之后的洗浴打扮,此时男女"含娇调笑,接抚徜徉。当此时之可戏,实同穴之难忘"。文章在写到男女性交的准备阶段时,提到了阅读素女之经;在描写性交的姿势时,特别提到了房中之术,所谓的"乍浅乍深,再浮再沉","行九浅而一深,待十候而方毕"。作者指出,在性交过程中"回精禁液,吸气咽津","是学道之全性,图保寿以延神"。@

相对于以抒情言志为旨归而被纳入正统文学范畴的诗歌,唐代中后期产生的被称为"艳科"的小词是抒写艳情的更好媒介。据说唐明皇李隆基所谱写的《好时光》:"宝髻偏宜宫样,莲脸嫩体红香。眉黛不须张敞画,天教人髻长。莫倚倾国貌,嫁取个有情郎。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对宫女相貌的描写比起诗歌来更加细腻。到晚唐时期的温庭筠、韦庄,用词描写女子体貌、男女恋情,更为成熟。五代时期,承唐代文人风流之余绪,更加上末世文人的放纵,南唐、西蜀等藩国的局部安定和畸形繁荣,以及小朝廷君臣胸无大志、沉溺享乐的风气,被视为"艳科"的小词获得了发展。被收在《花间词》中的词以及以李煜为代表的南唐词人亡国前的作品,主要描写男女情爱,或描写女性体貌:"瑟瑟罗裙金缕腰,黛眉偎破未重描。"(和凝《柳枝》)"绿云高髻,点翠匀红时世。"(牛峤《女冠子》)或表现女子神态:"醉来咬损新花子,拽住仙郎尽放娇。"(和凝《柳枝》)"轻笑自然生百媚,争那尊前人意。"(尹鹗《清平乐》)"倚郎和袖抚香肌,遥指画堂深院许相期。"(孙光宪《南歌子》)或描写男女性爱场面:"兰麝细香闻喘息,绮罗纤缕见肌肤,此时还恨薄情无?"(欧阳炯《浣溪沙》)"玉楼冰簟鸳鸯锦,粉融香汗流山枕。帘外辘轳声,敛眉含笑惊。柳阴烟漠漠,低鬓蝉钗落。须作一生拼,尽君一日欢。"(牛峤《女冠子》)正是他们的创作确立了词为"艳科"的地位,直接影响到宋朝前期的词学观点。

在唐代文学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以游仙形式而创作的艳情词,或者以会真命名的艳情诗歌,上面所说的《会真诗》就是其中的一个变形。早在魏晋时代即有仙凡恋爱故事产生,而到唐代,女仙故事的世俗色彩进一步加重。这类故事多写书生艳遇仙女,不仅获得人问富贵,往往又可入上界为仙。而其所遇仙子又往往为妖艳妇人或者风流放诞的女道士,甚至称呼娼妓为仙真。道教之媚俗与唐代文人之浪漫正好相符,在词中也有比较鲜明的体现。唐五代词中词牌如《女冠子》、《天仙子》、《f临江仙》、《洞仙歌》等都源于道教故事,而内容涉及道教艳情者更为广泛,其中以女道士为抒情主人公者为数不少,说明了唐代女冠盛行的情况。在风习开放的唐代,狎妓成为风流,官员可以养乐伎,女子可以再嫁,女子在婚前发生性行为一般不影响婚嫁。女道士实际上常为高级艺伎,艺伎又常常被自命高雅的文人称呼为真或仙。这些以女道士身份出现的艺伎与文人的诗歌酬唱,成为唐代文学史上的一道风景。如女道士李冶"美姿容,神情萧散,专心翰墨",号为女子中的名士,"女中诗豪",其与当时知名文人刘长卿、陆羽、皎然的交往,迹近放荡,所谓的"天女来相试,将花欲染衣",所谓的"众鸟欣有托",已近于秽亵。长安女道士鱼玄机"色既倾国,思乃入神",吟风弄月,名播士林,其所咏唱,却多为男女之情思,如"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自能窥宋玉,何必恨王昌","无限荷香染暑衣,阮郎何处弄船归"等。另外如薛涛、关盼盼都是当时才华出众的有名艺伎。薛涛性喜奢华,姿色出众,入籍为娟,很快以其才色名扬一时,与当时文人如白居易、元稹等保持较为密切的关系。她向元稹表达歉意的一组诗《十离诗》是其诗歌中的代表作品之一。唐代既有后妃公主宫女自愿度为女冠,又有以女冠身份出现的歌伎,所以唐代文人所咏女冠,或为"品流巫峡外,名籍紫薇中"(孙光宪《女冠子》)的理想中的女仙,又有以"浅笑合双靥,低声唱小词"(薛昭蕴《女冠子》)面目出现的妖媚美艳的妓女。到晚唐五代,艳情的成分更为加重,一方面是因为文人功业梦破灭后的纵情声色使得艳情成分加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道教的成仙说经过理性的验证逐渐失去可信度。所以充斥晚唐五代词中的已经不是对仙真的向往,而是错彩镂金和脂粉的香腻,借助女仙寄托爱情理想的失落,而爱情失落中实际上蕴含着人生理想旁落的怨艾,如阎选的《临江仙》:"欲问楚王何处去?翠屏犹掩金鸾。猿啼明月照空滩。孤舟行客,惊梦亦艰难。"再如牛希济《临江仙》:"瑶姬宫殿是仙踪。金炉珠帐,香蔼昼偏浓。一自楚王惊梦断,人间无路相逢。"韦庄《天仙子》:"金似衣裳玉似身,眼如秋水鬓如云。霞裙月被一群群。来洞口,望烟分。刘阮不归春日曛。"其中所描写实为沦落风尘的春闺怨女,所表达则为理想失落的无奈。其中所选用的与道教有关的意象如蕊珠、琪树、瑶台、霞裙、花洞、霓袖、莲冠、红芳等等,皆透露出浓浓的脂粉气息。

宋朝的文治政策,使得文人的地位得到提高,文人思想相对自由,生活适意,特别是南宋前中期,文人生活相对优裕,有充足的闲uRu,-j-间细细品尝声色。虽然宋代有禁止官员狎妓的相关法令,但是有皇帝的示范和提倡,法令形同虚设,士大夫蓄妓和狎妓冶游之风甚至超过了唐朝。如张先、宋祁、欧阳修、司马光、苏轼等文人大臣皆蓄养声伎,像柳永、晏几道、秦观、周邦彦、贺铸、辛弃疾、刘过等都与妓女有密切的交往,其中如柳永与妓女的密切关系成为他的词的重要素材,也成为后世小说戏曲的重要题材。黄庭坚携妓游寺庙而有"众真妙绝拥灵君,晓然梦之非纷纭"之诗句,苏轼曾携妓拜谒大通禅师。据记载说,宋代士大夫"独溺于声色,一切无所顾忌",甚至在热孝期间也无所避忌。在大小城市中都有为数众多的官妓和私妓,特别是北宋的都城汴梁和南宋的都城临安更是妓家林立,文人士大夫徜徉于其间,熏熏然欲醉,对狎妓生活的反映也就成为诗词的重要内容。与唐代文人过多关注肉体欲望不同,宋代艳情诗词虽然也有对肉欲的反映,如欧阳修的《惜芳时》:"丁香嚼烂偎人睡,犹记恨,夜来则个。"黄庭坚的《千秋岁》:"欢极娇无力,玉软花欹坠。钗霄袖,云堆臂。灯斜明媚娘,汗浃瞢腾醉。奴奴睡,奴奴睡也奴奴睡。"秦观的《迎春乐》:"菖蒲叶叶知多少,惟有个,蜂儿妙。雨晴红粉齐开了。露一点,娇黄小。早是被,晓风力暴。更春共,斜阳俱老。怎得香香深处,得个蜂儿抱。"贺铸《薄幸》:"芙蓉帐掩,与把香罗偷解。"但更多的诗词注重表现的是与妓女交往的感受,与将狎妓作为人生消遣的手段一致,这些诗词借咏妓抒发人生感悟。如苏轼的《朝云诗》对歌妓的咏叹中折射出作者的闲适和超脱,姜夔的《过垂虹》"小红低唱我吹箫"体现出作者的旷达情怀,徐仲章的《爱爱歌》、钟将之《义娼传》等通过对歌妓的描写表现了作者的道德评价,等等。文人参与艳情词的创作,给北宋中后期艳情词带来了重要的变化。对儿女情感、女性体态精神的描写依然是艳情词的主要内容,但在深婉细腻的男女之情的描写中,又寄寓了词人个体生命的感悟,渗入了个人真切的情感体验。如秦观的艳情词,将个人身世沦落的哀愁融入男女离别的凄婉缠绵情思的抒发之中,其《满庭芳》(山抹微云)、《水龙吟》、《千秋岁》、《八六子》皆"将身世之感打并人艳情"。再如贺铸的词亦常将怀才不遇的沦落之感,融人对美人可望不可及的怅惘和美人迟暮的哀怨之中如《青玉案》("凌波不过横塘路")。理学虽然在南宋时期走向兴盛,但是还没有深入到市井百姓的日常生活伦理之中,对于文人的生活更没有约束,所以南宋时期文人的狂放丝毫没有减弱,甚至像豪放词人张元干、辛弃疾等也与妓女有密切交往,写下了为数不少的艳情诗词。至于叙事文学,男女之情爱更是重要的内容,像《李师师外传》塑造了色艺双绝、品行高洁、富有民族气节的一代名妓李师师的形象,《谭意歌传》写妓女谭意歌和茶官张正字的情爱纠葛,《王幼玉记》写妓女王幼玉为爱情而献身,这些歌妓的身上实际上被赋予了文人情调。至于《苏长公章台柳传》、《玩江楼记》、《新桥市韩五卖春情》则突出了物质的肉欲的色彩。

到蒙古族统治的元代,汉族知识分子的地位极为低下,有"八娼、九儒"之说,汉族文人被列为第九位,加上科举制度的一度停止,沦落不遇成为绝大多数文人的共同命运;而妓女的风尘沦落,让文人产生了发自内心的同情,有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所以元代文人与妓女的交往与宋朝不同,既是放浪形骸的表现,又是知己之感的表达,如关汉卿在[南吕·一枝花]《不伏老》中宣称:"我是个锦阵花营都帅头,曾玩府游州。""攀出墙朵朵花,折临歧枝枝柳。花攀红蕊嫩,柳折翠条柔。浪子风流,凭着我折柳攀花手,直煞得花残柳败休。半生来折柳攀花,一世里眠花卧柳011再比如景元启的[双调·新水令]中更声明自己"一春常费买花钱,锦营中惯曾游遍","其实少不得个娇滴滴玉人儿过遣,怕的是独自眠"。他认为只有在青楼中才能找到真正的知己。文人赠妓散曲多表达对妓女色艺的欣赏甚至尊敬,如关汉卿[南吕·一枝花]《赠珠帘秀》、贾固[中吕·醉高歌过红绣鞋]《寄金莺儿》、汤式[双调·夜行船]《赠玉莲王氏》等等。夏庭芝的《青楼集》中所记戏剧演员大多数是女子,实际上就是歌妓,其中所记珠帘秀、顺时秀、自然秀、曹娥秀等与当时文人有密切的交往,是他们散曲的重要素材。文人所创作的杂剧中描写爱情的达三分之一以上,其中所写又多为与妓女之情爱,一方面对恶毒的老鸨和势利的商人进行批判,另一方面又对妓女的品质特别是对爱情的不懈追求表示赞扬,营造了下层文人与妓女的爱情理想世界。如《金线池》中的书生韩辅臣与妓女杜蕊娘结为夫妇,《玉壶春》中的书生李玉壶和妓女素兰冲破老鸨的阻碍而终成眷属,《曲江池》、《青衫泪》、《百花亭》、《对玉梳》、《云窗梦》等都写妓女与书生的爱情。横在他们爱情中间的障碍,除了妓院老鸨,还有商人,商人的钱财让老鸨动心,但是妓女往往嗤之以鼻。这些女子所敬爱的是穷困潦倒的文人的才华,为此商人都是以失败而告终。当然文人狎妓,仍然以肉体的欲求为主,所以元代文人散曲中可称为艳曲的为数不少。如吴昌龄[正宫·端正好]《美妓》:"墨点柳眉新,酒晕桃腮,破春娇半颗朱唇。海棠颜色红霞韵。宫额芙蓉印。""颤巍巍雾鬟云鬓,胭脂颈玉软香温。轻拈翠靥花生晕,斜插犀梳月破云,误落风尘。"描写妓女体貌和神态,极为细致。再如王和卿的[越调·小桃红]《胖妓》:"夜深交颈效鸳鸯,锦被翻红浪。雨歇云收那情况,难当,一翻翻在人身上。偌大偌长,偌粗偌胖,压扁沈东阳。"徐琰的[双调·蟾宫曲]《青楼十咏》描述与妓女的见面、饮酒、沐浴、纳凉、上床、交欢、盟约、起床、相别等十事,则将妓院内的交欢写得更为直露。在朝廷中,由于蒙古族统治者笃信喇嘛教,从印度传人的金刚乘中的性力崇拜成为其构成要素之一,其所谓的双修法,即是与女性性交合来达到超度的目的,与道教的房中术非常接近。在喇嘛教的庙宇中,不少神像被画成与女性交合。根据记载说,蒙古族的皇帝经常在宫中演习所谓的双修法或演揲儿法,"于是帝日从事于法,广取女妇惟淫戏是乐。又选采女为十六天魔舞。八郎者,帝诸弟,与其所谓倚纳者,皆在帝前,相与亵狎,甚至男女裸处,号所处室日皆即兀该,华言事事无碍也。君臣宣淫,而群僧出入禁中,无所禁止"。而道教的房中术仍然在社会上流传,陶宗仪在《辍耕录》中记载说:"今人以邪辟不经之术,如运气、逆流、采战之类,日房中术。"元代艳情词曲的流行既是社会风气之反映,又与文人之地位低落有密切关系。

到了明代,经过明前期的短暂平静之后,艳情文学呈现膨胀式发展,成为文学史上一奇异现象。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清朝后期以至于近代。明清时代的艳情文学类型,从艳情诗词到民间戏曲,最为突出的是艳情小说。

现存的明清艳情小说的作者和写作时间多无法确定,根据这些作品被阅读和引用的情况,可以推测出一部分艳情作品的大致写作年代,从而描绘出这类文学现象发展的大致脉络。比如被后来的世情小说反复称引的《如意君传》,其写作时间不明,只在序言的末尾署"甲戌",跋的末尾署"庚辰"。但是万历丁亥年清狂散人序刻本《醒睡编》中出现了《如意君传》,万历二十五年前后完成的《绣榻野史》中提及《如意君传》,欣欣子在给《金瓶梅词话》写的序言中将《如意君传》与《剪灯新话》、《钟情丽集》、《怀春雅集》、《于湖记》等小说并提,置于《钟情丽集》、《怀春雅集》等之后,《于湖记》之前。《于湖记》始见于万历十五年序刊的《国色天香》,《钟情》、《怀春》则出于成化、弘治间。刊刻于嘉靖四十一年的《读书一得》中有关于《如意君传》的评论,《读书一得》的作者黄训卒于嘉靖十九年,则《如意君传》作于此前无可置疑。如此,则现存版本中所署的甲戌、庚辰当为正德九年和十五年。

《如意君传》是现存最早的明清艳情小说,它对包括《金瓶梅词话》在内的艳情小说影响甚大。在《如意君传》之前有《钟情丽集》、《怀春雅集》等言情小说,数量既少,情节又沿袭唐宋爱情传奇之套路,多集中笔墨写一对青年男女之交往。性爱虽为交往之主要动机和重要内容,但是情感和文学之交流占有相当比例,即使有性描写亦多为隐约朦胧暗示,与《如意君传》这样的充斥着直露的性交场面描写的艳情小说有很大不同。比如《钟情丽集》这篇经常被艳情小说称引的言情作品,讲述的是辜辂和黎瑜娘的爱情故事。书生辜辂拜谒祖姑而得识祖姑之孙女瑜娘,二人写词、作画传情,并发生了性关系,经三次离别,复得相聚,作《月夜相逢诗五十韵》,辜生遣媒求婚而得允。然不久辜家境陵替,黎父将女许嫁苻氏,瑜娘自缢获救后与辜生私奔,苻氏上告,二人陷于狱中,获释后几经周折终成美满姻缘。一为才子,一为佳人,离而复合,终成圆满,此类小说实为从爱情传奇到才子佳人小说的过渡。

明朝前期以理学为主导的文化专制,对充满不安定因子的小说戏曲采取禁止政策。明朝前期的通俗小说几乎为空白,有限的几本戏剧亦以宣扬理学和礼教为宗旨,与天理相对的人欲特别是男女之欲基本被排斥于文学创作之外。随着经济发展的恢复特别是小商业的繁荣,社会生活由富足走向奢靡,文人才士鼓其波,再更加上心学所演化出的以对货色之欲的肯定张扬为主要内容的思想解放从理论上的阐释和倡导,到明朝中期,《如意君传》产生之后不久,在言情剧、春宫画流行的同时,涌现出大量的艳情小说。虽然没有充足的证据说明艳情小说与当时著名文人之间的关系,但像唐寅这样的以创作艳情诗词和春宫画而闻名的文人创作艳情小说当很自然,现存的《僧尼孽海》即托名唐寅编撰。根据戏剧家王骥德在《曲律》卷四中的说法,艳情小说《绣榻野史》的作者即著名戏剧家吕天成。王与吕为府学同舍友,文字交往几二十年,其所记当有依据。

与社会风气之奢靡以及文人生活之放纵相应,这一时期的艳情小说专力描写性交,男女乱交之场面描写充斥全书,其描写手法亦直露而粗俗不堪,性欲之渲染铺陈臻于极致。如《绣榻野史》中的东门生在妻子死后与秀才赵大里鸡奸,而赵大里与东门生续娶的金氏及其婢女私通,东门生为了报复,将赵大里的母亲麻氏诱至家中奸淫,后来干脆麻氏与东门生、赵大里与金氏交换奸淫。再如《痴婆子传》一反一男多女之群交乱交模式,写一女子与多个男子的淫乱,女主人公上官阿娜先与表弟尝试私情,又主动与家奴私通,出嫁后先后与伯、叔、妹婿、戏子、和尚、家塾先生、翁私通,其自我检讨是"不姊"、"不主"、"不妇"、"不嫂"、"不姨"、"不尊"、"不主人","一夫之外,所私者十有二人,罪应莫赎,宜乎夫不以我为室,子不以我为母,茕茕至今,又谁怨焉!"《浪史》中的男主人公梅素先号称浪子,先与王监生之妻私通,又与赵大娘及其女妙娘、婢女春梅淫乱,与朋友铁木朵鲁之妻妾通奸,后得中进士,连娶七美人、二夫人、十一侍妾,终日享乐,后成地仙。这样的小说彻底抛弃了世俗的伦理道德,将淫欲之乐作为人生最大享受。浪子撮合自己的妻子与自己宠爱的奴仆交合,赵大娘劝自己的女儿一起与浪子交合,浪子与朋友的妻妾私通,而朋友最后将妻妾与财产一起赠送浪子。小说作者又玄子在序言中将《浪史》与《西游记》、《水浒传》相比,认为只有《浪史》"情而切"、"意可传",所以才刊刻行世。而通观小说。实无情可言,有的只是欲的蠢动。

模仿《如意君传》而取材于宫廷故事的艳情小说《昭阳趣史》、《玉妃媚史》等,描写宫廷淫乱,而淫乱之主角则多为女性。如《昭阳趣史》杂糅《赵飞燕外传》及《别传》等相关故事,借鉴《如意君传》的写作手法,描写赵飞燕姐妹入宫前后之淫乱以及最后结局,汉成帝只是点缀。也正在这一时期,前一时期零散的中篇爱情传奇被汇编成册而刊刻,如《国色天香》、《绣谷春容》、《风流十传》等,其中收录的一些具有艳情色彩的故事如《天缘奇遇》,为后来的艳情小说提供了素材和情节结构模式的借鉴。

个性解放走向极端即是纵欲主义,以东林党人为代表的正统文人对心学及其流变进行了批判,倡导生活享乐的文人亦由前期的放纵走向自我检束。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冯梦龙,他编写《山歌》、《挂枝儿》山歌集,对民间文学中对情欲的大胆直露的张扬击节叹赏;其《情史》则以q隋"相标榜,"以情而教",大讲忠孝节烈。正是在明清之际,以道德劝戒为主旨的拟话本小说集大量涌现。即使是专力描写性交的艳情小说,亦与前一时期有所不同。与《浪史》之类极度宣泄性欲不同,此一时期的艳情小说多于艳情描写中渗透社会道德批判。如《玉闺红》中以魏忠贤专横擅权,残害忠良,女主角李闺红在父母被害后离家逃亡开始,以魏忠贤奸党被铲除结束。小说直书现实,对李闺红被骗沦落为土娼的悲惨生活描写,虽亦充斥性交场面的描写,然以客观态度和犀利文笔出之,土娼之非人生活,其身心所受之摧残,腥风苦雨,血泪斑斑,读之令人毛骨悚然,而绝少情欲挑逗意味。再如话本小说集《欢喜冤家》,作者称"慷当以慨,感有余情"而作此书。书中多讲述男女私情由恩爱而成仇,成仇之原因多为割舍一时欢娱,转而皈依道德伦理。是书讲述情欲放纵之危险,皆可作为欲海晨钟。

如《弁而钗》、《龙阳逸史》、《宜春香质》之类讲述变态同性恋的小说,或借情色宣扬节义,或借性爱宣讲因果,或以相对客观态度揭示社会之一角,皆与此前同类小说中对情色的无节制的渲染有所不同。如《弁而钗》讲述变态同性恋故事,不仅宣扬所谓的"情",更标榜贞、烈、侠、奇,如赵王孙感于凤翔之情而献身,"始以情合,终以情全",可谓贞。其他小官皆忠心于一人,为情而献身,其结局皆甚为美好,或升仙,或升官,或封侯,或善终。以同性恋爱而宣讲贞烈,本显滑稽怪异,而作者却以严肃态度进行讲述,如其中一方为女子,确值得敬佩。《宜春香质)11从反面讲述同性爱之危险,其讽刺批判之笔锋直指同性爱中被动的一方小官娈童,如风集中的孙义、花集中的单秀言、雪集中的伊自取,或朝三暮四,或见利忘义,皆不贞不节,作者所安排之结局亦甚为悲惨,或被踢打致死,或被抽去肠子,或身患毒疮。无论是正面的歌颂还是反面的批判,皆旨在宣讲贞节,以变态同性爱故事宣讲节烈,而作者又以如此严肃态度去表现,更显怪异。像《龙阳逸史》这样的小说,讲述小官的生活,描绘小官的盛行情况,虽亦有调侃,但少情欲宣泄。

由此再进一步,就是才子佳人对所谓纯情的张扬。兴盛于明清之际的才子佳人小说,受到从唐传奇到才子佳人剧,特别是中篇言情传奇的影响,而艳情小说显然为其提供了反面的镜鉴。才子佳人小说大讲才子佳人之纯洁无邪,男女主人公之间更多的是基于才华赏识的知己之感,即使有情欲冲动的微澜,也很容易克服。为了说明这种情感的纯正,作者甚至给男女主人公安排严峻的考验,如让男女共处一室甚至一床。

明朝后期的艳情小说可能有文人参与创作,如《绣榻野史》的作者据说就是著名文人吕天成,《金瓶梅》作者是嘉靖年问的大名士,但多数作品章法、结构和语言描写都比较粗糙。小说编写者更多的出于游戏或商业赢利目的而写作,这种情况到了清代前期有所变化。以据说是著名文人李渔创作的《肉蒲团》为例,小说所讲述的故事与此前的艳情小说没有多大的区别,仍是男性主人公一系列艳遇的组合。男性主人公未央生将男女之交合视为人生最大乐趣和人生意义之所在,为实现淫尽天下美女之目的而离家出游,在一系列艳遇之后想起家中妻子,而妻子已为另一男子权老实所诱奸,权老实是未央生诱奸的一个女子的丈夫,他为了报复,不仅奸淫了未央生的妻子,还将其卖入妓院。未央生逛妓院恰巧遇见已成名妓的妻子,想起离家之前一位高僧所谈的因果报应,于是斩断尘缘而出家为僧。与此前的艳情小说不同,《肉蒲团》不仅具有幽默风趣的个性化的语言、巧妙严谨的结构,小说首尾呼应,主体部分以主人公的漫游为线串联一系列的猎艳故事,各个猎艳故事比较均衡,前后有较为紧密的逻辑关系,更为重要的是其思想主旨的一贯性。小说名为《肉蒲团》,将男女性交合作为参禅悟道之途径,以因果报应为顿悟之动因。小说主体部分虽充斥着群交淫乱之类性描写,但小说作者一开始所宣扬的参悟主旨仍很鲜明,由一开始孤峰长老宣讲因果,未央生不相信因果,到最后受果报惩罚而参透因果,参透因果后皈依佛教,不像此前的艳情小说那样仅仅在收尾处添加一个宗教劝戒的尾巴。《肉蒲团》对宗教的如此阐释,既有迎合世俗的成分,又加入了作家的个人理解,是《浪史》之类宣泄情欲的艳情小说和明清之际以劝戒为宗旨的话本小说的奇怪混合体,其中所宣讲的因果报应比起《绣榻野史》之类的艳情小说深刻得多。产生于清朝前期的艳情小说《姑妄言》更进一步在艳情中糅合文人情结,这部湮没多年的小说可以称为奇书,其语言描写的纯熟程度可以与《红楼梦》相比,小说中连篇累牍的艳情描写,私通、群交、乱伦、兽交、同性恋等等,真正集艳情描写之大成,其描写态度之客观严肃与其语言之诙谐形成鲜明对比,更重要的是作者在淫欲横流的市井世界中塑造了几个文人形象,特别是男主人公钟情。钟情与钱贵的情爱是小说的一条若隐若现的主线,小说主体情节以钱贵开始,以钟情隐逸结束,涉及二人的篇幅虽不多,却影响了全书的主调,一种浓厚的文人情绪笼罩全书。在这个时期,模仿改造前朝艳情小说也成为艳情小说写作的主要方式之一。由于商业利益的驱动,一些出版商雇佣下层文人,或将前代小说改头换面,或将前代小说进行分解重组,或将前代小说中的某个章回扩充敷衍成册。如《浓情秘史》实为割裂《杏花天》改编而成,《艳芳配》、《群佳乐》与另外一部不知名小说实为《肉蒲团》之拆分。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根据《欢喜冤家》中的一些章回编写的一系列单行本艳情小说,如署名江海主人的《巧缘艳史》、《艳婚野史》,实抄写《欢喜冤家》第四、九、十一、十三、十五几回杂凑而成;《百花野史》又名《百花魁》,实由《欢喜冤家》第十四、十七回拼凑而成;《两肉缘》由《欢喜冤家》第五、十二、十五、十八几回拼凑而成;《风流和尚》实为《欢喜冤家》中与和尚有关系的第四、十一、十四几个故事杂凑。根据《风流和尚》改编的小说还有《谐佳丽》、《换夫妻》等。

艳情小说与标榜纯情的才子佳人小说融合的结果,是在强调男女主人公的知己之感的同时,又肯定男女主人公特别是男性主人公的性欲冲动。作者所安排的调和方式之一是男性主人公一边与佳人保持纯情关系,一边与别的女性发生性关系以满足性欲求。

随着对艳情小说禁毁的加强,清朝中后期除了根据前朝艳情小说改编的小说外,没有多少新的艳情小说产生。不过在文人创作的其他类型的小说中,常常穿插艳情片段,虽然作者再三表明这类描写是为纵欲者提供反面的镜鉴,但其描写的细致程度和方式与艳情小说没有多大差别。如神魔小说《绿野仙踪》用几回篇幅描写温如玉与妓女金钟儿的交往,在另一段里,又用几回篇幅描写周琏和齐蕙娘的私通,皆为相对完整的艳情故事。像《红楼梦》不仅描写了贾琏等的淫乱生活,在小说的序幕部分借警幻仙姑之口探讨意淫与皮肤淫滥之区别,为全书定下了基调。特别是《野叟曝言》,为表现男主人公文素臣的高尚无欲,用不少笔墨描写了文素臣与几个女性的关系。文素臣在危难之际救助女子,女子为报恩,同时也是仰慕文素臣的品格和才华,都自愿以身相许。其中有一次文素臣在一所破庙中和女主角之一赤身相对;在另外一次,文素臣和另一女主角裸体相偎,但越是在这样的时候文素臣更心无邪念,真正做到了"不欺于暗室"。更极端的例子是文素臣不仅观看了数名女子的色情表演,而且与诸女子进行了性交合,这些女子为一个恶霸的小妾,这个恶霸相信吸食男人的精液可以长生,他将文素臣拘禁后令小妾与文素臣交欢以刺激其精液的再生。文素臣在以超常的性能力战胜众女子的过程中,竟然没有丝毫的欲望冲动,他甚至以其正气令其中一个女子现出狐狸原形。另外如《瑶华传》,据说是针对社会上的纵欲风气特别是青年男女放纵情欲的情况而作,却用不少文字描写了情欲放纵情况。这一类小说中的艳情描写,包括《红楼梦》中所宣扬的意淫,当为现实社会风气之反映,艳情情节的描写方式和情节安排都与艳情小说不同,基本上实现了艳情小说亦宣扬的"以淫制淫"的创作目的。

也正由于此,《红楼梦》及其续书的流行影响了被归为狭邪小说的一类专门描写青楼的小说也就可以理解。狭邪小说之产生,一方面是清中叶妓业发达之反映,亦是文人理想跌落现实之结果。才子佳人小说中的文人不仅获取功名富贵,更重要的是得配出身名门的佳人,而实际的情况是,多数文人怀抱难以施展,只好于青楼中寻找感情寄托,将知己之寻觅寄希望于青楼歌女。《青楼梦》、《花月痕》等青楼小说实际上是世俗化了的才子佳人小说,以青楼代替闺阁,以歌伎代替佳人,而其中的感伤情怀则是相通的。在这种感伤落寞中,占典小说和古代文人情结走向终结,反映近代精神的小说得以产生,艳情小说亦有了新的内容和形式。

近代文学史上艳情文学的流行,既是传统艳情文学传统的继续,又有鲜明的半殖民地色彩,在商业畸形发展的大城市,色情服务业甚为兴盛,性文艺一方面是社会生活之反映,又是色情行业的组成部分。这些色情文艺作品中所表现的混乱的放纵性关系,与思想的解放无关,真正的性的解放是新文化运动兴起之后。五四新文化革命之重要内容之一即是对人性的张扬,其中尤值得注意的是对人生欲望的肯定。如陈独秀云:"矧食色根诸天性,强言不欲,非伪即痴。"李大钊主张"求乐的人生观",主张个性解放,主张人之欲的满足,在精神和肉体两者之间选择后者。胡适坚决地批判封建礼教所倡导的贞操。批判礼教之虚伪和残酷最激烈者为鲁迅。鲁迅认为作为生物之本能的性欲亦是社会生活之重要内容,以食欲维持生存,以性交延续和发展生命。鲁迅的《阿Q正传》的主角阿Q为迫切需要的三件事情揭竿而起进行革命,一是性欲问题,二是饥饿问题,三是生命问题,归结起来就是食和色的问题。在小说《祝福》中,鲁迅以祥林嫂的悲剧命运对封建节烈观进行了深刻而严厉的批判,又以隐喻的方式表示了对食色之欲的肯定。

在抗战时期的沦陷区,特别是大都市上海,色情文学曾兴盛一时,又重新演绎了近代文学畸形发展的一幕。报纸杂志刊登连载色情文学,展开关于色情文学的讨论,色情文学作家名噪一时。如公孙赡发表于《中国文艺》、《国民杂志》等杂志的《海和口哨》、《真珠鸟》、《流线型的嘴》等,皆描写男女情爱,其所谓情,实际上只有性欲望。如《海与口哨》中的女主人公玩弄男人,而找到自己喜欢的男人后又无法接受,最后选择了自杀。这类作品还有王朱的《地域交响乐》、《旧时代的插曲》等。此类作品多写男女的性交往,从一见钟情,快速地发生性关系,在极度的放纵之后又很快分手,多以悲剧作结。这种无目的无意义的放纵,是半殖民地大都市彷徨浮躁心态的反映,因而随社会形态的转换而自然消亡。

作为生活之重要内容的性,是文学创作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政治至上的文学作品中,男女情爱不仅是重要的点缀,也是政治思想表现的重要载体之一。新时期思想大解放,加上西方生活观念的传人,人欲在经历了几度曲折之后,又以新的面目被社会所张扬。新时期文学正是以探讨新的婚姻爱情观点,揭示传统意识和极"左"思潮对人性之扼杀的作品发端。性观念的变化一方面是对前期压抑的批判,另一方面也是受到西方思想的影响。反映在文艺领域,就是描写性爱的文学作品大量涌现,性生理和性心理的描写充斥于各类文学创作之中。像贾平凹的《黑氏》、柯云路的《夜与昼》、铁凝的《麦秸垛》、王安忆的《小城之恋》等对性欲望的描写受到西方文学的影响而又带有独特的民族色彩。当然,传统文学的影响也不可以忽视。随着性观念的解冻,一度被查禁的明清艳情小说陆续出现,影响到当代社会心理,也受到当代作家的注意,艳情小说的性的畸形放纵莉性关系中的性别歧视又出现在一些当代作家的小说中,像《白鹿原》和《废都》等甚至模仿明清艳情小说中的性描写片段。

莫言的《丰乳肥臀》和贾平凹的《废者晒在当代社会的炒作和流行,是当代性文艺的标本。特别是葛右的小说,其主题是对母亲的歌颂,而贯穿全书始终的是对彷虢的叙述者即小说的男性主人公对乳房的几近疯狂的迷恋√小说中的"我"一生中想尽办法咂吮各种女人的乳头。小说中描写最为细致的地方是女性的乳房,如其对"三姐"乳房的描写,"清秀伶俐,有着刺猬嘴巴一样灵巧而微微上翘的乳头"。"六姐"的乳房是"洁白如乳团,内含两包蜜,搜遍天涯海角难得的佳肴","光滑柔润,是用玉石雕成的,绝代的好宝贝"。特别是"我"关于女性乳房的性幻想更为突出,如当"六姐"与美国人结婚时,"我"盯着"六姐"从裙子开领处露出的上半个乳房时,嘴里流着口水,心里想的是:"如果我冲上去,用小刀子划破她的裙子,然后贴着底盘,把它们利落地旋下来,那会出现什么情景呢?"小说写"我"因为奸淫女尸罪被判刑,出狱后的五十余岁的"我"大病一场,是母亲求老金以乳头救"我"一命,而"我"的外甥更以金钱雇佣各色女子,以乳房供其舅舅抚摩,"摸到最后一天,我的手脖子已软弱无力,手指上磨起了血泡"。类似描写散布全书,已经脱离了小说作者所宣称的主旨而成为赤裸裸的性的渲染,是以性的变态对庸俗的迎合,是当代的《肉蒲团》。


第五章明清艳情小说的个案分析

一、《如意君传》:性宫廷与政治

《如意君传》为现存的明朝第一部艳情小说,小说之作者署"吴门徐昌龄",而徐昌龄其人无考。或根据明朝嘉靖年问进士黄训《读书一得》中的《读如意君传》一文,由小说中的用词以及小说被后世引用的情况,推断小说当成于明朝宣德、正统之后,其创作年代不晚于l514年;或从其语言风格、描写特点、章法结构、缺少劝谕的外衣以及欣欣子在《金瓶梅词话序》中将其列为"前代骚人"之作,认为该小说为唐代的传奇小说作品。小说之女主角武则天实为中国历史上之传奇人物,其生平至今仍有许多未解之谜,如其真正姓名已经失传,则天云云实为其死后之尊号,璺则为其改唐为周之前自造之名字。后来的艳情小说给武则天起了小字媚娘,实为无据。其出生地是否为利州,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她与李世民父子的关系可谓扑朔迷离,先为李世民之才人,后出家为尼,又入宫为高宗之昭仪,高宗废掉王皇后而立武则天的原因及其前后经过,至今仍有许多让人不解之处。武则天被立为皇后之后与高宗之间的微妙关系,各类史书中的记载都语焉不详,可以肯定的只是武则天一步步收买高宗亲信,使得高宗陷于孤立,为最后登基打下基础。而最有争议的是武则天与她的男宠的关系,后世小说写到武则天时,大写特写的也正是这一点。在男权占据绝对优势的社会中,女人做皇帝无疑是异端。且不论则天统治期间是否为社会经济文化做出了贡献,单就其作为一女人而凭借自己智谋登上最高统治地位,就值得大书特书。武则天之后,由于中宗昏庸,又有韦后、上官婉儿干预朝政,秽乱宫廷,于是太平、长宁、安乐、宜城、新都、安定、金城等公主设置官署,生活不加检点。基于繁荣强盛的社会开明、开放风气,逐渐波及妇女生活。经过南北朝到隋朝的民族融合,少数民族的文化风习影响到生活的各个领域,而李唐皇室本有少数民族血统,发迹于鲜卑族统治地区,生活习俗沿袭北朝传统,受中原礼教熏染不深。再加上唐朝对周遭少数民族文化的吸收融合,文化的胡化较为明显,婚姻关系较为原始,女性受到较多的尊重,约束少而自由放纵。北朝颜之推讲北朝风俗云:"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此乃恒、代之遗风乎?"

武则天性生活之放纵,正史中有记载,垂拱元年(685年)洛阳开药铺的冯小宝得幸,改名薛怀义;天册万岁元年(695年)御医沈南谬得幸,后薛怀义桀骜不驯,"颇厌人宫",得罪武则天而被杀;御医年老不堪驱使,于是万岁通天二年后,二张特别得到宠幸,如《旧唐书》云二张"俱承辟阳之宠",《资治通鉴》记右补阙朱敬则奏章云:"陛下内宠有易之、昌宗,足矣。近闻左监门卫长史侯祥等,明自媒街,丑慢不耻,求为奉宸内供奉,无礼无仪,溢于朝听。"对武则天性生活放纵之批评,自然多有,然亦有对此表示宽容和理解者,如清朝学者赵翼云:"人主富有四海,妃嫔动至千百,后既身为女主,而宠幸不过数人,固无足深怪。"近现代学者陈寅恪、翦伯赞亦认为对武则天私生活之指责有失公允。或以为蓄养二张时期的武则天,以七十余岁高龄,不可能做出淫秽之事,可能主要是出于培植政治力量之目的。历史上的武则天确有不同寻常之处,其出身于木材商人之家,身体强健,史书上记载说,老年的武则天"虽春秋高,善自涂泽,虽左右不悟其衰",甚至有"齿落更生"之传说,其性能力超群的传说当有一定根据。

较早写到武则天的文学作品是唐代牛肃的推理小说《苏无名》,小说中写到武则天赏赐给女儿太平公主的宝物被盗,大为恼怒,责令洛州长史三天内擒获盗贼,否则严加惩罚。苏无名要求面见武则天陈述情况,武则天接见了他,并且答应了宽限的请求,后来苏无名果然捕获了盗贼,武则天听了捕获盗贼的经过,连连称善,加以赏赐。小说中的武则天平易近人,可亲可敬。小说对武则天的淫乱没有丝毫暗示,这不仅是因为小说作者是唐朝武则天时代前后的人,更因为在唐人看来,这种对性欲望满足的追求,是不值得非议的事情。宋朝特别是理学盛行之后,武则天的性淫乱才受到史学家的关注和批评,宋朝所修唐代史书,将性生活之淫乱归为武则天第一大罪状。到了明朝中后期,武则天的性生活成为纵欲主义的一个样板,亦成为小说编写者的最好故事素材,明朝末年成书的《浓情快史》,对武则天与其侄武三思以及张六郎、张易之、怀义和尚的淫乱进行详尽描写;清朝成书的《载花船》将武则天与诸人的淫乱作为小说的背景。在托名钟惺编写的《混唐后传》中,武则天被描写为淫荡妇人。这类小说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成书于嘉靖前后的《如意君传》,实际上此后写到武则天的小说,基本上都是取材于《如意君传》。

小说情节比较简单,主要写女皇武则天晚年宫闱寂寞,寻找情夫,得到薛敖曹,二人由性交而产生感情,薛敖曹利用武则天之宠爱,对李唐宗室多所救护,后武则天考虑到情人之将来,忍痛送敖曹出宫,敖曹出宫后远遁成仙。小说中所描写武则天与张昌宗、张易之、薛怀义等淫乱事,于史有据,而小说男性主人公敖曹或以则天所宠幸僧怀义为原型。敖曹云云,或取缪毒之意。小说中所写改元如意,为历史事实,所谓因敖曹而改元,不知何据。而薛敖曹之超强性能力,武则天与敖曹宫中淫乱之细节、敖曹之成仙等等,则皆为虚构,而小说为加强故事之史传性,也为薛敖曹假想了一个较为真实的血统来源(小说称其为隋末起兵陇西而称号秦帝的薛举之后代)。特别是其中的性爱细节描写,对后来艳情小说影响甚大,如《金瓶梅》第十八、十九、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六十一、七十三、七十八、七十九回中的性描写,皆仿照《如意君传》,甚至整段抄袭。《如意君传》对性交场面之描写,将隐喻的含蓄和白描的直露结合在一起,将写意与写实融合在一起,既有对性交场面的细致描摹,又有对情感世界的诗意揭示。武则天的深宫寂寞,薛敖曹与武则天在性交中培养起来的知己之感情,以及薛敖曹在矛盾中的抉择,如此等等,都显得比较真实。

《如意君传》以约三分之二篇幅写年过七十的武则天与壮硕青年薛敖曹的床第之欢。小说中的武则天年纪老大,而"齿发不衰,丰肌艳态,宛若少年。颐养之余,欲心转炽,虽宿娼淫妇莫能及之",而又举止文雅,有真正帝王之风。薛敖曹亦刚柔兼备,身受恩宠而保持正直之心,甚至要割去阳具以谢天下,劝谏武则天召回庐陵王复位。小说对性交之过分描写,堕入恶趣,而作者创作之态度似乎又较为认真。其描写武则天、薛敖曹介于正邪之间,其中对薛敖曹褒扬尤多。敖曹"白皙美容颜,眉目秀朗,有膂力,矫捷过人,博通经史,善书画琴弈诸艺",其出奇者为壮大异常之阳具,以斗粟挂于其首而昂起有余力,即老淫之妇亦望而生畏,无敢与婚者,常起悲生之叹0而当牛晋卿奉诏赍金帛前往召见时,敖曹先是拒绝:"青云自有路,今以肉具为进身之阶,诚可耻也。"后想到自己因为阳具巨大而尚不知"人道''。"非今圣上,谁可容者?"不得已而应召前往:"贤者当以才能进,今日之举,是何科目?"与武则天交合后,得武则天之宠爱,武则天欲夺二张之官爵封敖曹,且为敖曹建筑府第,敖曹委婉拒绝:"陛下外多宠,圣德所损非细,奈何复有此举?且臣孑然一身,治第何为?"武则天常以细故杀害原高宗妃嫔,敖曹又多所护持。当武则天欲封赏其亲族时,敖曹辞以孑然一身,表示:"臣非以才进身,臣诚无所希富贵。"趁此机会劝谏武则天召回太子,甚而以割去阳具相威胁。在武三思府颐养期间,又得武则天召见,敖曹思考再三,决定见机而作,后逃出武三思府,不知所终。如此等等,基本上将敖曹塑造成怀才不遇、正直、忠于唐室、富有机变的人物。小说中说:"中外谓曹久秽宫掖,咸欲乘问杀之。及闻内助于唐,反德之矣。"小说前华阳散人序言将敖曹比做西汉留侯:"则天武后强暴无纪,荒淫日盛,虽乃至废太子而自立,众奠之能正焉。而中宗之后也,实敖曹氏之侯之力如留侯,可谓社稷力也。"

小说对武则天之描写适与敖曹形成对比。武则天先是怂恿唐高宗处死大臣褚遂良,贬斥长孙无忌,"僭乱朝权,出入无忌",残酷地杀害王皇后和萧淑妃。在唐高宗死后,先后废掉继承皇位的太子李哲、次子李旦,大肆杀戮唐朝宗室,重用酷吏来俊臣、索元礼,实行严刑峻法,杀人无数。而又淫乱宫廷,先与卖药无赖冯小瑶交,又得张昌宗、张易之,其手诏召敖曹,称"思得贤士",一见敖曹即"意动",一经交合即叹相见恨晚,既改元如意,又表示愿意弃君臣之礼而称夫妻。她称赞引见之牛晋卿"贤于魏无知远矣,千金不足比也"。她阅读《春秋》看到晋献公宠爱骊姬而杀害太子时,认为其爱骊姬比起自己爱敖曹来尚浅。又效仿民间男女烧香疤盟誓,于阴部烧香疤志情。小说中的武则天淫荡而残暴,唯一可称者为其对敖曹所生之感情,而所谓的情爱实亦产生于纯粹肉欲的满足。

小说写薛敖曹以性事满足武则天,以获得武则天的真情回报,希望借此助李唐复国,虽未最后达到目的,但也为助唐保存血脉做出贡献。将性与政治、国事联系,不是将性交作为动物式的淫乱加以铺陈描写,这正是《如意君传》的深刻之处,也是其与明代后期的白话艳情小说的不同之处。薛敖曹与武则天之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上也有独特的意义,一反男尊女卑的伦理,薛敖曹以男子之身而为女皇帝的男宠,竭尽力量迎合女皇,在忧虑和痛苦中战战兢兢,最后终于舍弃了富贵,毅然逃离宫廷,流落民间,皈依道家,无欲而安,是对传统文化中阴阳关系的反面解读,以男人在女权统治中的逃亡,对男权下的女性地位作了无字真解。

至于小说之性质,明代学者认为是一部借男女性爱揭示历史真相的小说,清代禁毁小说书目将其列为淫秽小说。就小说本身看来,其中一半以上篇幅是对性交的细致描写,称其为性爱小说应不为过。但是小说描写性爱的态度和语调的客观冷静,又与明代后期的艳情小说有所区别。华阳散人《如意君传序》评论小说对武则天宫廷丑闻的描写"虽则言之丑也,亦足以鉴乎?"而其鉴戒既表现在对武则天残害忠良、任用酷吏、暴虐荒淫之描写,亦表现在对唐王室淫乱之嘲讽,黄训《读如意君传》即感叹:"唐之昏风甚哉!"先有唐太宗淫弟妻,继有唐高宗淫父妃,又有唐玄宗淫子妃,而宫廷内部之淫乱更不可胜言,"兄不兄,子不子,父不父,可以为人乎?况可以为君乎?"《如意君传》选取武则天的独特意义在于太宗、高宗、玄宗之乱伦,皆为男子主动,而武则天则以女子淫男子,武则天之淫弄男子所恃者为权势,而其权势得自高宗之所授,高宗之所以授权柄于则天,是为其色所迷,而其之所以敢迷于父妃之色,因有其父太宗淫巢王妃为榜样,"弟死不难于蒸其妻,父死岂难于蒸其妾?"柳伯生跋认为小说发历史之所蕴,如经文之注解,《如意君传》"叙事委悉,错言奇叙,比诸诸传,快活相倍"。

小说采用史传笔法,描写武则天一生特别是其淫乱之后半生,描写敖曹皇宫性历险之始末,基本上采用第三人称客观叙事,如描写武则天与敖曹之第一次交合场面,插话云"诸嫔御往来71'1隙窥视之,故得始末甚详",以见其描写之客观。小说中诗词之穿插,半文半白的语言,皆与明中期的中篇言情传奇如《钟情丽集》、《寻芳雅集》、《怀春雅集》等有相通之处,《金瓶梅词话》欣欣子序即将《如意君传》与《钟情丽集》等并提为"前代骚人"之作。《钟情丽集》之作者,或谓学者丘溶所作,或据丘之政敌抨击奏章中未提及小说,丘之别号不是小说序中所提及的玉峰主人,以及年代不符等,对丘溶说提出质疑。然《钟情丽集》在明后期的流行是不争的事实,不仅曾以单行本行世,还被各种通俗类书和小说汇编所选录。《如意君传》为艳情小说的性爱描写提供借鉴,而《钟情丽集》则为艳情小说和后来的才子佳人小说提供了情节结构的范式:探亲、初遇;和诗、寄意;诈病、接近;拜月、交合;谏阻、逾墙;微隙、和解;婚约、背盟;相思、私奔;告官、宽纵;成婚、偕老。虽然这样的情节在元稹《莺莺传》、宋梅洞《娇红记》以及《剪灯新话》中的《秋香亭记》等中已经出现,但是经过《钟情丽集》才形成具有广泛影响的情节模式。与《如意君传》最为接近的是文言艳情小说《痴婆子传》,这部小说现存二卷刊本,书题"芙蓉主人辑"、隋痴子批校",序言署"乾隆甲申岁桃浪月书于自治书院",而明本《东西晋演义》、《三国志序》皆引用该书,则小说或亦为明朝人创作。一发白齿落而丰韵犹存的七十老妪向来访的筇竹客回忆其一生遭际,从少女怀春到出嫁后被栾家包括家长和奴仆在内的男性胁迫奸污,再到因为与塾师私通而被赶出栾家,沦落半生,娓娓讲述中透露出难以压抑的悔恨和无奈、痛苦和伤感。小说对女性心理的描写极其细致而真实自然,如写少女阿娜之青春萌动,偷读《诗经》中的情诗,向北邻少妇请教男女之情事,与表弟慧敏偷尝禁果,到栾家后非自然的违伦常的一次次性交合,在痛苦之中的快感使其陷入迷狂,走向主动偷情,享受性冒险带来的刺激酌同时,心中仍时时响起良知的声音。这种心理描写本身即有深刻的性别文化内涵。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如履薄冰的忧虑恰与薛敖曹的焦虑形成对比。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正是因为阿娜与塾师谷德音在性交往中所萌生的真情,使其遭到驱逐的命运,小说中的评论可谓一语中的:"上官氏历十二夫而终以谷德音败事,盖以情有独钟,故遭众忌。"这种共同占有的态度,不仅是明代后期纵欲思潮中的畸形人生观的体现,实际上在深层意义上指出了作为一个整体的男权社会的游戏规则,这也是薛敖曹最终从女权宫廷出走的原因。小说之描写比《如意君传》虽稍显浅露,有向通俗传奇过度的痕迹,但仍禀承文言小说之传统,而很少白话艳情小说的粗露,如北邻少妇从上古鸿蒙之世开始讲解男女之爱产生之原因:"而男之凸者,从阳气转旋时,当不觉血足神旺,而凸者刚劲,或妇以其凹者过其前,相值而凸投其凹,彼实讶此之独无凸,而不知此一投也,实开万古生生不息之门,无边造化,情欲之根,恩爱之萌也。"将文言之雅致与白话之浅易合而为一。五湖老人《忠义水浒传序》云:"尝见夫《西洋》、《平妖》及《痴婆子》、《双双小传》,甚者《浪史》诸书,非不纷借其名,人函户缄,滋读而味说之为愉快,不知滥觞启窦,只导人滔淫耳。"实际上,小说虽不可能真正达到戒淫之目的,但确实有值得世人警醒之处,不是纯粹的宣扬淫欲之作。小说之叙事亦有独特之处,第一人称叙述本十分罕见,而又采用倒叙讲述,更几乎是绝无仅有。其意义当不仅仅在于方法的层次上。

另外如《春梦琐言》写书生韩仲琏游山玩水而误入山洞,得遇李姐、棠娘,三人同乐,为山鹃叫声惊醒,失二女所在,而置身李树、棠树问,二女原为树精。这种入仙洞而遇女仙的故事模式,最早可追溯到西王母和素女的神话,对女性的生殖能力和性能力的崇拜,产生了由女性传授房中秘术的构想。在魏晋南北朝的遇仙小说如《刘晨阮肇》中,男性误入仙山,通过与女性神仙的结合获得长生,实际上就是这种观念的延续。在唐代描写仙凡相遇的传奇小说中,除了长生的实现外,通过与神仙的交往获得尘世荣华富贵成为重要目的之一,与女仙交往的超现实色彩逐渐淡化的结果是性色彩的加重。在唐初的传奇小说《游仙窟》中,男主人公与所谓的仙女风流一夜而别,留下的只有风流佳话,直接开启后来文人炫耀风流之风气。在唐代的文人游仙词中,所歌咏的仙真也逐渐转化为尘世的女冠甚至妓女。

与武则天有间接关系的文言艳情小说《素娥篇》亦值得注意。《素娥篇》以武则天之侄武三思与其侍女素娥之艳情故事为框架而着重描写性交四十三式,在小说结尾,二人退隐终南山,白日飞升。《史记。封禅书》云"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史记正义》则谓太帝即太吴伏羲氏,或即黄帝。素女为古代神女,而至汉代小说,素女成为古代房中术传授者的代称,东汉张衡《同声歌》谓"素女为我师",徐陵《答周处士书》云"极素女之经文"。至唐朝小说,素女又改名素娥,成为武则天侄武三思之妓人,为花月之妖,受上帝之派遣,迷惑武三思以复兴唐室。到明朝又有根据唐传奇改编,以图画为主,以文字为辅的《素娥篇》出现,汤显祖《紫箫记》云"正落得素女图描",《紫钗记》云"被叠慵窥素女图",则当时小说已经在社会上流行。然对后世艳情小说影响最大者,仍为《如意君传》。如《绣榻野史》、《痴婆子传》、《素娥篇》、《金瓶梅词话》、《僧尼孽海》、《续金瓶梅》、《肉蒲团》、《桃花影》、《载花船》、《媚娘艳史》等皆提及《如意君传》,或模仿摘抄《如意君传》的片段,至于《浓情快史》后半段几乎全抄自《如意君传》。《如意君传》在小说史上的地位在于通过性特别是女性的性行为来观照人物的命运,观照历史和现实社会。一方面体现了作者对情欲的大胆肯定,是对传统礼教的大胆冲击;另一方面也确立了性在生活中的应有位置,为包括《金瓶梅》、《红楼梦》等在内的小说开辟了一条表现生活的道路。其对武则天和薛敖曹的由性欲到情爱的过程描写,在文学史上第一次鲜明地指出了爱情的另一模式,也为后来的纯情小说所借鉴。在后来的才子佳人小说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糅合艳情和纯情的倾向。才子佳人奢谈感情,并不排斥欲的要求,性交合同时也被视为情感表达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金瓶梅》:性贪欲与死亡

《金瓶梅》这部被称为世情小说开山之作的小说,同时也可能是第一部文人创作的长篇通俗小说,关于它的作者和创作年代的考证,它的素材来源,它的艺术成就,它在小说史上的地位及其对后世小说的影响,已经有许多研究文章和著作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和有关的考证,虽然无法得出最后的结论,但是为理解这部小说的主旨提供了有益的启发。《金瓶梅》是明代中叶社会的缩影,市井社会的写真,是对社会腐朽的批判,是一个关于酒色财气的讽戒寓言,是关于色空哲学的形象化、通俗化的阐释,如此等等,但是所有这些解读都无法回避小说中的性描写。清代将《金瓶梅》作为色情文学而禁毁,现代也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对《金瓶梅》实行限制出版传播政策,而到新时期于研究者又倡《金瓶梅》非色情小说论,认为小说中的性描写文字不占多数,除去性描写片段,《金瓶梅》对世态的描写同样精彩。实际的情况是,性描写是《金瓶梅》的有机组成部分,因为对主人公西门庆来说,财货和色欲是人生的两大追求,没有了其中任何一个也就不是西门庆。对潘金莲、李瓶儿等女性来说同样如此,性享受既是其人生追求之一,又是其立足于男权社会的资本,其争斗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施展各自的性魅力以向男主人邀宠。

《金瓶梅》的世界是个感情荒芜的欲望世界,首先是男女之欲的横流。男女之关系纠葛是小说的最为主要的内容。私通如西门庆与潘金莲、李瓶儿、王六儿、宋惠莲、如意儿、林太太、贲四嫂等,陈经济与潘金莲、春梅,来旺儿与孙雪娥,春梅与周义,潘金莲与琴童、王潮儿,韩二与王六儿,玳安与小玉,书童与玉箫;嫖妓如西门庆、花子金、应伯爵、陈经济等与吴家妓院的吴银儿,郑家妓院的郑爱香和郑爱月,韩家妓院的韩金宅,玉宅和消愁儿,鲁家妓院的赛儿和金儿,丽春院的李桂卿和桂姐,以及韩爱姐、董娇儿、朱爱爱等;同性行为如西门庆与书童,温必古与小童、金宗明与陈经济等;变态性行为如西门庆在女性阴部烧香、潘金莲饮尿等。即使是出家僧道,亦禁不住色欲之诱惑,在小说的第八回,为武大郎做水陆超度的和尚为潘金莲的美色而迷倒,"昏迷了禅性佛心","七颠八倒,酥成一团";泰安道士石伯才专门诱奸妇女,鸡奸师兄徒弟;晏公庙道士金宗明在妓院包占妓女,还喜欢鸡奸;道姑薛姑子与和尚勾搭,又在地藏庵中窝藏男女通奸;精通房中术的胡僧赠送西门庆春药,如此等等。性关系几乎是这些男女之间的唯一关系,肉欲是最重要的驱动力。与才子佳人剧和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男女一见钟情不同,《金瓶梅》中的男女一见起欲,如第一回中潘金莲见到壮健的武松, 三杯酒下肚即"欲心如火",西门庆一见潘金莲就"酥了半边",见了李瓶儿"魂飞天外",林太太得知西门庆的风月手段,"心中迷留摸乱",庞春梅和潘金莲看到狗交配而感叹人不如狗快乐:"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

张竹坡谓《金瓶梅》之世界为"一片奸淫世界",而小说所描写之性关系多为变态性行为,除了男女之间的性虐待,另外如同性恋、窥淫癖、色情狂,几乎无所不包。暴发商人如西门庆的色情狂行为,更多的是对征服欲的满足。他无休止地追求财富,也不知疲倦地寻找新的性征服对象,以财富谋权势,以权势谋取更多的财富,以财富和权势强占奸淫,又将强占奸淫作为显示富贵权势之方式。他既是"将色当饭"的色情狂,而在色欲的放纵中又保持了一定的理智,为了财货可以放弃色欲。西门庆的食色态度是新兴商人的代表,将食之追求作为第一要务,将色之追求作为人生第一享受,而在以色为食的同时,又对女色持警惕态度,当女色妨碍财货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割舍前者。一般认为,小说是对西门庆的深刻批判,实际上小说对西门庆的描写更多的是一种欣赏态度,是要以西门庆为样本向市井富商提出劝戒。相比之下,小说对文人群体之描写篇幅虽少,但讽刺之态度显然,从状元进士到下层文人,既充满着欲望,又着力掩饰,在西门庆这样的暴发户商人面前显得猥琐不堪。僧道在宗教教条压抑下的对欲的潜在渴求,使其成为变态窥淫爱好者。至于女性群体之变态性行为则更多的是出于被动,在虐待性行为中几乎皆处于被动受虐的位置,而其中最典型的是潘金莲。

小说对女性的描写亦以肉欲为视角。对于女性容貌的描写,除了关于头发、面容、眼睛、嘴唇等的俗套描写外,小说不惜笔墨描写女性的肉体特别是女性身体的隐秘部位如阴部、胸部。小说的第二回写西门庆在街头初次见到潘金莲,"软浓白面脐肚儿,窄多多尖翘脚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竟然能穿透衣服看到内里,违背生活常理之处显然,但正是这些地方透露出小说的趣味。最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对具有淫亵意味的女人小脚的不厌其烦的表现。小说描写西门庆勾搭潘金莲,最重要的挑逗动作就是捏了潘金莲小脚上的绣花鞋一下,潘金莲不但没有抗拒,反而笑了起来,西门庆才采取进一步行动。西门庆娶孟玉楼,除了她的丰厚的陪嫁外,还特别注意到了她的三寸金莲。西门庆对宋惠莲感兴趣,除了她的美貌和风骚,西门庆最感兴趣的是她的比潘金莲的金莲还小的小脚。在第六回中西门庆像文人那样"吃鞋杯耍子"。西门庆对女人弓鞋的迷恋可以和明朝中后期放纵的文人相比,他喜欢和赤裸全身只穿着红鞋的女子性交,他让潘金莲买红缎子做鞋子,因为他"一心只喜欢穿红鞋儿,看着心里爱"。在第九十五回中,当如意儿索要财物时,西门庆答应给她半匹红缎子做衣服,特别提到了要做一双红缎子睡鞋儿。在第二十七回中,潘金莲在葡萄架下铺设凉枕簟衾,"脱的上下没条丝",只有脚上穿着大红鞋儿,挑逗西门庆。在第二十九回,潘金莲将全身"搽的白腻光滑",脚上穿着新做的两只大红睡鞋。确实,女子的鞋子本来即有色情意味,更加上红色,更能挑起男子的情欲。也正因为大红鞋子的性欲色彩,潘金莲和西门庆都对红绣鞋的得失异常敏感,甚至成为一种禁忌。潘金莲寻找自己丢失的红绣鞋时,在西门庆宣淫用的暖房儿里发现了已死的宋惠莲穿过的红绣鞋,醋意大发,将红绣鞋剁成几截。而当西门庆得知自己喜爱的女人的红绣鞋被小铁棍拾去玩耍,有可能被别人看到时,将小铁棍儿毒打几乎致死。对于女性之足的关注,唐前即已存在,如陶渊明在《闲情赋》中表示"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古乐府诗《双行缠曲》咏女子之足:"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我独知可怜。"自五代起始有女子缠足,女子之足才真正引发男子之爱恋。这种对畸形足的狂爱,不仅是一种变态的审美观,甚至有性虐待之倾向。两宋女性以小脚为美,至元明则发展到了以大脚为丑,男性文人在诗文中咏叹三寸金莲,在小说中描写女性之美貌总将小脚作为最重要特征。由对三寸金莲之迷恋,自然发展到对女性弓鞋之赏玩,吃鞋杯、妓鞋行酒被文人视为风流,如明朝名士何元朗公开妓鞋行酒,王世贞作长歌以纪之,一时传为佳话。女性之三寸金莲既为身体之隐秘,亦同阴部、胸部一样成为性爱之最后防线,女子之弓鞋亦成为性爱之象征物之一,成为女性贞节之象征,女性将弓鞋作为确定生死恋情之信物,男性窃取女性之弓鞋以逼迫女性就范。正因为如此,在西门庆这样的恋足狂看来,女性的绣鞋实际上是性占有的象征,因而也是男人的性禁忌之物。

张竹坡在《第一奇书非淫书论》中说:"淫者自见其为淫耳。"对于小说中的性描写,阅读者的心态和欣赏角度不同,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接受,但是性描写手法的影响亦不可低估。如《西厢记》、《牡丹亭》中的性描写,多以比喻暗示,"露滴"、"花心"云云,将性交合描写得比较美妙,所以金圣叹评《西厢记》云:"意在于文,意不在于事也。意不在事,故不避鄙秽;意在于文,故我真曾不见其鄙秽。"然而《金瓶梅》的情况却与此稍有不同。虽然其中的有些性描写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有一定帮助,但是更多的性描写显然是迎合世俗而对流行一时的艳情文学的抄袭和摹仿。比如小说对西门庆阳物的夸张描写,对西门庆与数个女人性交过程的详细描写,多为对《如意君传》等艳情小说的抄袭,而对小说主旨无甚意义。而实际上这些性描写除了夸张离奇失实外,还多有常识性的失误,显然是道听途说而随意捏造者。如小说中反复提到的"勉铃"(第十六、二十七、三十八回),明朝末年包汝楫《南中纪闻》谓缅铃有黄豆大小,薄铜包裹少许采自深山的鸟液,放置案头,不住旋转,或将此物镶嵌于阴茎包皮内以为淫戏,清朝赵翼《粤滇杂记》云缅铃大如龙眼,四周无缝,得暖气则动,切切如有声,而《金瓶梅》皆误为"勉铃",谓为女性用具,动时响声如知了,可以折做两截。作为读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小说对于性爱的矛盾态度。

《金瓶梅》作者对纵欲的态度,是一种奇怪的}昆合,既非有的论者所说的对现世享乐的纯粹崇尚,亦非有的学者所论的批判讽刺,而是既向往又畏惧的矛盾心态。通篇看来,对财富的无止境追求与追求之意义的迷惘,对色欲的喜好与纵欲的危害,同时存在于小说故事的叙述之中。《金瓶梅》中篇幅不多但是铺陈得淋漓尽致的性描写与笼罩整部小说的死亡阴影紧密关联。小说开首诗是关于四大贪的劝戒,在小说的开篇,作者概述故事说:"如今这个一本书,乃虎中美女,后来引出一个风情故事来。一个好色的妇女因与破落户相通,月月追欢,朝朝迷恋,后不免尸横刀下,命染黄泉"这类市井常谈出现在明朝中后期各种家训、话本小说以及其他通俗故事中,但是对贪欲与死亡的关系作形象而详尽的阐释的是《金瓶梅》。小说的男主人公西门庆开当铺、贩卖私盐,用财富贿赂,拜权奸为义父,又利用贿赂得到的官位大做非法生意,赚取更多的财富,而一旦死亡,家财散尽,空身而走,流下的是巧取豪夺的果报。西门庆有妻妾六人,日夜宣淫,奸淫、仆妇,妓院嫖妓,私通大家夫人,又喜好娈童,在精力不支的情况下,服用胡僧春药,在与仆妇王六儿性交后,筋疲力尽,又服用了过量的春药与潘金莲性交,结果"灯尽油干肾水枯",不治而死。其对女色的喜好,抛弃了所有的情感因素,一味追求的是肉欲的纯粹满足,其对肉欲之追求,最后已经超出性欲求之范围,而成为征服欲满足的一种手段,而最后自己死于千百次冲锋陷阵的床上,死于自己征服过无数次的女人的身下,一切都化为泡影。潘金莲初嫁武大,挑逗追求武松而被严词拒绝,在性压抑之下一遇西门庆而动心,与西门庆频繁的约会偷情,残酷地毒死了武大,嫁给了西门庆,开始了不知餍足的纵欲生活。她与西门庆公开宣淫,与书童偷情,与陈经济私合,被赶出西门家后又与王婆的儿子私通,最后被武松杀死。李瓶儿同样看上了风流潇洒的西门庆而害死丈夫花子金,因为西门庆的拖延,先改嫁了蒋竹山,不满意于蒋的性无能,几经周折终于进入西门府,获得了称心如意的性爱;为了讨好西门庆,她在月经期与西门庆性交,在生产后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与西门庆性交,致使病情加重,血崩而死。庞春梅本为西门府的使女,服侍潘金莲,与西门庆发生性关系,和潘金莲一起与陈经济私通,在西门庆死后被吴月娘卖给周守备,因为周守备忙于军务,不甘性寂寞的庞春梅与陈经济以兄妹关系为掩护私通,在陈经济死后又与老家人周忠的儿子周义私通,因纵欲无度得骨蒸劳症,竞死在周义的身上。所以小说中的西门庆、潘金莲等的追求和结局,表达的是新兴市民阶层的人生思考。但是从整体上说,这部小说对欲之追求持肯定态度,虽然作者在正文之前以关于酒色财气的诗歌提出劝戒,在小说中也不断插入韵文说明女色之危险,如第一回回首诗"请看项籍并刘季,一似使人愁。只因撞着,虞姬戚氏,豪杰都休",第三回开场诗"古来饱暖生闲事,祸到头来总不知",但是作者对男女性一t2,理和性交场面之描写,即使是在阴户上烧香这样的变态行为,也没有对其本身作批评,只是作为放纵性欲的一个场面而已,在一些情况下甚至是以一种欣赏的态度进行描写。实际上这种评价上的模糊混乱,正是思想解放潮流中的纵欲主义与文人的反思的混合体。

《金瓶梅》对清代文人小说的影响不可低估。如开始于乾隆十三年完成于乾隆四十二年的《歧路灯》虽以儒礼治家之道标榜,而实受《金瓶梅》启发,作者在自序中讲述了《金瓶梅》在当时的流行情况,认为《金瓶梅》是"诲淫之书",表示自己要反其道而行之,"藉科诨排场间,写出忠孝节烈,而善者自卓千古,丑者难保一身"小说第十一回讲到塾师侯冠杰准备用《金瓶梅》作为教材,认为《金瓶梅》"大开大合,俱是左丘明的《左传》、司马迁的《史记》脱化下来的"。在第九十回中秀才苏霖臣也说:"《金瓶》、《水浒》我并不曾看过,听人夸道,笔力章法,可抵盲左腐迁。"小说作者似乎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草了一回又一回,矫揉何敢效《瓶梅》!"而其章法结构以及人物之塑造,实际上从《金瓶梅》受益良多,都是以一个家庭为描写重心,都采用了羽状结构形式,人物之类型亦可与《金瓶梅》一一比附,如巫翠姐与潘金莲,夏逢若与应伯爵,甚至有些具体场面描写也是对《金瓶梅》的借鉴,如第六十一至六十三回对孔慧娘葬礼的描写。再如《红楼梦》通过对一个家庭的描写反映社会,表达对社会人生的观感,以及对家庭生活的描写方式,甚至是局部细节描写,都受到《金瓶梅》的影响,而小说原本《风月宝鉴》,《红楼梦》中的性描写以及艳情描写删除后留下的痕迹,更说明了《红楼梦》与《金瓶梅》的直接渊源。

三、《欢喜冤家》:性的宽容与情的理解

《欢喜冤家》一书为话本小说集,又名《贪欢报》,后世刊刻又改名为《喜奇观》、《艳镜》、《三续今古奇观》、《四续今古奇观》等,作者署名"西湖渔隐主人",而真实姓名已无从查考。小说第五回中写到演新戏《万事足》,《万事足》为冯梦龙所作,而称其为新戏,则小说作者当为冯梦龙同时代人。美国学者韩南根据序言署名"西湖渔隐题于山水邻",以及山水邻所刊刻的另一部戏剧《花筵赚》上所题"西湖一苇订正",推测西湖渔隐主人即戏剧家高一苇,而高一苇的生平亦知之甚少。其成书年代,根据小说集前序言中语"庚辰春正遇闰,瑞雪连朝",当为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全书分正续二集各十二回,回末皆附总评,总评之语气和观点,与小说中所表述相符,如小说第十八个故事《王有道疑心弃妻子》末尾作者议论说:"余演二十四传,非导欲宣淫,实引邪归正,普存阴鸷,受福无量。"最后一个故事《一枝梅空设鸳鸯计》回末评语云:"这一回小说,特意翻案做的。一部全册正有二十四家,前边二十三回,俱是欢喜冤家,独此一回乃圆满这事,罢了冤家欢喜。"则回末总评或皆为作者所为。至于小说之命名,冯梦龙《情史类略·情史叙》云:"尝戏言,我死后不能忘情世人,必当作佛度世,其佛号当云'多情欢喜如来'。有人称赞名号,信心奉持,即有无数喜神前后拥护,虽遇仇敌冤家,悉变欢喜,无有嗔恶妒嫉种种恶念"西湖渔隐主人或反其意而用之。

有的学者认为:"是众多拟话本中尚能摩'三言'、'二拍'之垒的少数拟话本集之一,治小说史的人忽略不得。"小说集之归类向来有不同意见,如日本大冢秀高《增补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将其归人公案小说类型,在《中国小说史的视点》中又将其列为"折狱之书与公案小说"。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将《欢喜冤家》归于"专演猥亵事"一类。实则集中所收故事皆写风月之事,而又多与断狱有关。作者在序言中即声明,创作小说者"游心于风月之乡",目的是为了警醒世人,"可为欲海晨钟",集中故事大都以男女之情事为框架,多穿插性爱场面之直露描写,而又多因为欢喜而成冤家,于是又有公案因素在内。如第二个故事《吴千里两世谐佳丽》讲述的是一桩隔世公案,吴胜因为随身所带银钱而被暗害,托生为陈三元,而将前生仇人杀死,并赴衙门告状,中间穿插了陈三元的诉状。另外如第三个故事《李月仙割爱救亲夫》中插入章必英的诉状,第四个故事《香菜根乔妆奸命妇》中穿插了张英的诉状和洪按院的判词,第十个故事《许玄之赚出重囚牢》中插进蓉娘的诉状,第十三、十四两个故事插入断语和判词。

小说集中的二十四个故事基本都取材于现实,小说人物主要是社会下层的商人、书生、僧尼、塾师、妓女等,选取的是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婚外性关系,也就是作者在序言中所说的以风月笔墨反映现实,以小见大,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欢喜冤家》作为一部文人创作成分较多的短篇小说集,对前代作品的借鉴仍然是其创作的方式之一,既有对故事素材的采用改造,又有对诗歌韵文的混抄,这也是当时通俗小说通用的写作方式。其对诗歌韵文的抄写值得注意,几乎每个故事中都穿插着以描写性爱为主的韵文,而这些韵文都十分雅致,其中有作者自己写作的,也有是抄自他书的,如第三个故事《李月娘割爱救亲夫》中的《虞美人》就抄自中篇爱情传奇《钟情丽集》而文字略有改动:"一时恩爱知多少,尽在今宵了。此情之外更无加,顿觉明珠减价。"第五个故事《日宜园九月牡丹开》中描写性交场面的韵文则出自《寻芳雅集》:"罗裙半卸,绣履双挑。眼朦胧而纤手牢勾,腰闪烁而灵犀紧凑。觉芳兴之甚浓,识春怀之正炽。是以玉容无主,任教蹈碎花香,弱体难禁,拼取翻开红浪。"无论是在通俗话本小说中还是艳情小说中,像《欢喜冤家》这样穿插诗歌韵文的现象都比较少见,像在《许玄之赚出重囚牢》中就穿插了诗词韵文等22处,《乖二官偏落美人局》中竞插人一首一百多句一千余字的长诗。这种雅化的趋向是对明代中期以《钟情丽集》、《寻芳雅集》为代表的中篇爱情传奇的继承和发展。小说集中的故事采自他书者不少,如第七个故事《陈之美巧计骗多娇》,实根据万历时张应俞著的《杜骗新书》卷三"婚娶骗"中《因蛙露出谋娶情》敷衍而来,又与《百家公案》第五十三回《义妇为前夫报仇》和《龙图公案》中的《岳州屠》相类;第四个故事《香菜根乔妆奸命妇》实出自《廉明公案》上"人命类"《洪大巡究淹死侍婢》和《龙图公案》中的《死酒买死色》,而其中撒珠细节似又参考了《杜骗新书》卷三"妇人骗"中的《尼姑撒珠为奸媒》;第八个故事《铁念三激怒诛淫妇》本明人陆容《菽园杂记》卷三相关记载;第十一个故事《蔡玉奴避雨遇淫僧》本《僧尼孽海》中的《江安县僧》;第十四个故事《一宵缘约赴两情人》本《僧尼孽海》中的《灵隐寺僧》;第二十三个故事本《僧尼孽海》中的《明因寺尼》;第二十个故事《杨玉京假恤寡怜孤》据《杜骗新书》卷十"盗劫骗"中《公子租屋劫寡妇》改编而穿插了《书画金汤善趣》、《屈辱十八事》、《败意九十事》《杀风景四十八事》等明代广为流行的闲言语。第二十二个故事末尾云:"好事者作《金簪传奇》行于世,予今录之,与《玉簪记》并传,可为双美乎?"则是根据当时流行的传奇改写而成。

二十四个故事中以失节女子为主人公的占一半以上,而女子失节之原因,或为受劫迫,或为不满于丈夫之粗暴虐待,或受欺骗失身,作者对其态度是温和而宽容。实际上这种生活态的描写中,几乎看不出作者对这些女性的褒贬,因而无法以正邪来加以评价。如《花二娘巧智认情郎》中的花二娘,不满丈夫酗酒粗暴,爱上了丈夫的朋友、年轻俊雅的任三官,而任三官的未婚妻与别人私通而怀孕,花二娘为了保住那女子的脸面,主动帮其堕胎,并帮助任三官和其未婚妻完婚,女家出于感激,在花二听信挑唆捉奸时,向花二娘报信,使其转危为安。二娘与任三官的偷情,二娘与花二商议帮助任三官堕胎,任三官与失节的未婚妻的婚姻,花二的转变以及二娘与花二的安心度日,如此等等,都非常自然,而贞洁似乎被暂时遗弃在一旁。小说中实际涉及了两个女子的失节,一个是有夫之妇,一个则是未婚之女,作者对此都未作评价,但是在作者的故事安排中仍可以看出对婚外情和婚前性行为的容认,在作者看来,所谓的贞洁也只不过是舆论的知晓而已,只要没人知晓,也就等于没有发生。

对男女私情特别是女性的放纵的宽容态度在所谓的杀奸故事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如小说的第四个故事《香菜根乔装奸命妇》,官员张英的妻子与乔装成女子的香菜根私通,张英察觉后,不动声色地将妻子推进酒楦中淹死,又设计使香菜根犯下死罪。这种杀奸报复的行为,在同时期稍前的拟话本小说如《古今小说》的第三十八个故事《任孝子烈性为神》中是受到极度赞美的行为,像任孝子在得知妻子与人私通而且阴谋陷公公于不义之后,不仅杀了妻子和奸夫,还将袒护自己女儿的岳父母杀死,街坊邻居赞扬他是烈性汉子,在被关押后,牢房中众人对他爱敬万分,地方官员也连连称赞他是好汉,这让我们想到《水浒》中的杀妻的英雄,小说给任孝子安排了坐化的结局,据说他死后还成为神,受到地方的香火供奉。而张英的杀奸没有得到如此多的赞美,根据道德和法律,他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结果他因为"闺门不谨"、"无故杀婢"被罢官。至于奸夫出于义愤而杀死与自己通奸的淫妇,在道德劝戒者看来,是宣扬礼义的更好的素材,比如《型世言》的第五个故事《淫妇背夫遭诛,侠士蒙恩得宥》中,与有夫之妇通奸而又激于义愤将其杀害的奸夫称为侠士,因为他所杀害的淫妇心肠狠毒,又为了不使别人受到冤屈挺身而出承担责任,连皇帝都称赞他是"杀一不义,生一不辜",免除死罪。《欢喜冤家》的第八回《铁念三激怒诛淫妇》讲述的是十分相似的故事,当女主人公对铁念三表示爱慕,要杀死自己的丈夫与其私成百年之好时,铁念三担心自己受到牵连,杀死女子后远逃,后来女子的鬼魂依附其体,使其自己说出真相,被缉拿归案,判为死刑,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儒家伦理观念中,无论是什么原因,女子的不贞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这种不问原因只看结果的做法,在《欢喜冤家》中有所改变。《欢喜冤家》所收的私情故事中,女子的失节,有一部分是为男子所诱惑或逼迫,即使是出自女子自愿,也是事出有因,所以也应该受到谅解。如《花二娘巧智认情郎》中,花二娘的丈夫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外游荡不回,花二娘难耐寂寞,才与一男子暗中偷情,在故事的结尾,花二娘的丈夫改邪归正,花二娘和他的情夫也都收心各自安心度日,在经历了一番波荡后又回到开头的宁静,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在第十五个故事《马玉贞汲水遇情郎》中,马玉贞的丈夫性情粗暴,经常打骂妻子,一个偶然机会结识了一个性格温和、懂得体贴的男子,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一起私奔,后来被捉回,当县令审问时,她回答说:"丈夫生性激烈难当,奴心惧怕。"她又对丈夫说:"若是你没有那行凶之事,我怎生舍你。"既然是丈夫有一定责任,丈夫也就原谅了妻子的私奔,而且自己也收心变好。像这样的故事结局安排,不仅与礼教不符,而且需要一定的心理承受力,特别是在那样一个男权社会中。

对情欲的肯定,是小说对女性宽容的原因之一,而这种宽容的前提是"情",而所谓的"情",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对礼和理的回归。可以一时放纵情欲,但是最后必须回到正轨。第十个故事《许玄之赚出重囚牢》中少女蓉娘与秀才许玄私通,当容娘表示"但得情长,不在取色"时,许玄回答说:"固非贪淫,但无此不足以取真爱也。"第十五个故事《马玉贞汲水遇情郎》中的马玉贞因不满于丈夫王文的酗酒虐待,与邻居宋仁义相好,私奔杭州,迫于生计,沦为私娼,地痞假冒其叔叔,诬告王文杀害妻子,王文因而被逮捕入狱。被押解回原籍的马玉贞,帮助丈夫洗清了冤屈,县令鉴于其正直,不加刑罚,暂时关押于尼庵中。马玉贞将自己的银子取出五十两给宋仁,嘱咐宋仁娶一房好妻室。正是这种对恩爱的惦念,感动了县令和原来的丈夫,以前因为一时情欲冲动犯下的过错可以既往不咎。

在二十三个男女偷情故事中,唯一被作者称为淫妇的只有第八个故事中的香娘,也只有香娘受到了惩罚,被自己准备以身心相托的情人杀死,即使如此,作者仍然对香娘保存了一定的同情,让香娘有机会报了仇。在其他偷情故事中,女性更受到谅解,作者一方面强调了男子失职在女子寻找婚外情中的责任,另一方面对女性性爱的欢乐进行细腻的描写,如第一个故事中的花二娘与情人私通后感叹"不想此事这般有趣,今朝方尝得这般滋味",在另外一个故事中,李月娘感叹说"死也从来未有今朝这般快活",方二姑偷情后的感受是"若只守一个丈夫,那里晓得这般美趣"。作者对偷情行为结局的安排,实际上暗示着,只要不影响到社会的伦理基础,性欲求的满足是被容许的。再如第十个故事中,少女与书生许玄私通,许玄南京科考,旅店老板寡妇阮氏又主动与之私通,作者给这两个女子都安排了皆大欢喜的结局。在所谓的从权故事中,更可以看出作者对贞洁的理解。如第三个故事中的李月仙,丈夫王文甫被陷害入狱,为了救出丈夫,被迫改嫁给自己的情夫章必英,在得知章必英就是陷害自己丈夫的元凶后,上告官府,为丈夫鸣冤,使得章必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自己也与丈夫团圆,过起安稳的生活。当李月仙被迫嫁给章必英时,狱卒李禁评论说:"周全丈夫生死,可与节义齐名,岂比失节者乎?"在第七个故事中,犹氏在丈夫落水身亡后,嫁给了富商陈彩,"朝欢暮乐,如鱼得水",生活美满如意,在一次充满激情的性交合后,犹氏满怀深情地说:"我与你十八年夫妻,情投意合,几曾有半句怨言?如今恨不得一口水吞你在肚里,两人并做一人方好。"陈彩以为犹氏已经忘怀前夫,满足于富足安乐生活,就透露出他因为一爱犹氏而谋杀其前夫的秘密,犹氏马上带着自己和前夫生的儿子到衙门喊冤,将陈彩绳之以法,十八年的夫妻恩爱化为乌有。作者通过这样的充满人情味的故事,表明了夫妻恩爱与男女偷情之间的区别,性欲求只是一时的冲动,而最稳固的还是以恩爱为基础的家庭和夫妻关系,这也是作者肯定性欲追求,对女子偷情表示宽容的基础和最后界限。在第五个故事中,相貌俊美的袁元娘被蒋青强抢为妻,考虑到身怀六甲,为保丈夫宗嗣,她打消了投水自尽的念头,后看到蒋青比刘家富裕千倍,加上蒋青善于体贴,于是索性在蒋家安心度日。当丈夫来寻时,她惊喜交加,但又考虑到丈夫家产荡尽,生活拮据,没有马上随着丈夫回去,直到蒋青死去,元娘才带着蒋青的全部家产与丈夫破镜重圆。这个故事没有像以前的节妇传说那样对保宗嗣做过多的渲染,元娘的妥协,蒋青的关爱和生活的富足是不可缺少的因素,特别是为了财产而居留蒋家的安排,体现了生活第一的思想,也是对李贽等人的关于货色的理论的回应。在这些故事中,作者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夫妻关系的维护要以恩爱和理解为基础,应该包含性欲的因素,否则任何一方都有追求的权利,而这种追求又不能损害另一方的性命、身体和名誉。男女的偷情要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否则无论是以钱财诱哄、暴力逼迫,还是以欺骗的手段达到过度宣淫的目的,都是非自然的行为而应受到惩处,所以像处心积虑谋夺人妻的陈之美、章必英、冯吉,骗奸女性的丘继修,利用自己妻子的美貌设美人局骗人钱财的王小山,以欺骗手段互换妻子奸淫的朱子贵、龙天生,霸占人家妻子的纨绔子弟朱道明,都受到了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欢喜冤家》中的奸骗小说很有特点,如第九个故事《乖二官骗落美人局》,第二十个故事《杨玉京假恤孤怜寡》,第二十三个故事《梦花生媚引鸾凤交》等,可以与《拍案惊奇》中的《张溜儿熟布迷魂局》、《闻人生野战翠浮庵》,《石点头》中的《瞿凤奴情愆死盖》,《型世言》中的《完信节冰心独抱》等进行比较。《欢喜冤家》对女子以自己的美色骗取好色男人的钱财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肯定,甚至赞许女子的机智和胆识。如第十二个故事中,王氏以美色和满满八箱金银珠宝为饵,骗去了好色而吝啬的汪监生的三千余两银子;在第二十三个故事中,巫娘及其弟弟梦花生以美色迷惑秀才王国卿,用鹅卵石换走了他的六百多两银子。至于男子利用女性美貌骗钱财,作者则持否定态度。如第九个故事,方二姑误嫁五十余岁的王生活不顺心,王小山又指使二姑勾引张二官合伙开店,想用美人计骗得二官入股的三百两银子,二姑假戏真做,与二官频频偷情,帮助二官盗窃店中货物,致使王小山愤懑而死。在埋葬了王小山后,二姑索性与二官做起了长久夫妻。《欢喜冤家》对社会上欺骗之风的反映,可与《杜骗新书》参看

另一方面,《欢喜冤家》又借风月故事对好货、好色的社会风气进行了委婉批判。这些偷情故事实际上是明代后期淫欲横流之社会风气之反映。作者对此持有保留的肯定态度,像花二娘与任二官的"香偷玉窃",是"两心相照",因而比起"今日蝇趋蚁附恋恋于势利之场者","大相远矣",小说给捉奸的李二和周裁缝安排的结局,一个被杀,一个死于狱中。使是像第十三个故事《两房妻暗中错认》中换妻淫乐的荒唐事,两个女子没有受到责罚,两个男子也只被打了三十板了事,倒是揭露换妻丑闻的王小二,被众邻居责为轻薄,不久郁郁而死,众邻居将此事传为笑谈,题入诗中,以为是"世间常事"。与肯定世俗男女性欲的满足相对的是对禁锢情欲的宗教的怀疑。第十一个故事《蔡玉奴避雨遇淫僧》写和尚利用庙宇神圣之地强奸良家妇女,第十四个故事《一宵缘约赴两情人》写和尚嫖妓而杀妓,小说并非否定僧人尼姑的性欲求,其用意在于对非自然的压抑性本能欲望的戒律的质疑,正是这种非人道的禁锢状态,才使僧尼产生这种近于变态的性渴望而导致犯罪,如故事中的人物了然表示"但愿生从极乐国,免教今夜相思苦",尼姑性空感叹"禅心非为春心腻,女子生而愿有家"。值得注意的是,与对好色的宽容不同的是,小说对财基本上是持否定态度,特别是利用财富,违背女性意愿,只求自己性欲求满足的行为,更表示了严厉的批判。比如第七个故事《陈之美巧计骗多娇》中财主陈彩以金钱作诱饵,以达到占有犹氏的目的,先是借钱给潘麟取得其信任,乘机将其推下深渊,接着送钱接济潘家,赢得潘家的感激,终于将犹氏名正言顺地霸占。潘麟图财而丧命,陈彩以财势而图色也最终落得一无所有。再比如《乖二官骗落美人局》中,王小山以自己妻子的美色设美人计,图谋骗取二官的钱财,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第十二个故事《汪监生贪财娶寡妇》中贪婪而又吝啬的汪监生,垂涎寡妇的财富而与之结婚,结果自己的家产被席卷一空。再如第二十个故事写杨玉京假扮财主,假意与寡妇成亲,而于新婚之夜将寡妇财产劫掠一空;第九个故事写王之臣设美人局骗钱财,结果计划落空。

《欢喜冤家》在清朝屡次被查禁,如道光十七年(1837年)苏郡设局收毁淫书,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杭州府设局收毁淫秽书籍,同治七年(1868年)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都列有《贪欢报》一书,且注明"即《欢喜冤家》"。但是,经过改头换面,《欢喜冤家》仍继续以各种形式在社会上流传,如撮合生编辑有小说集《幻缘奇遇小说》十二回,其中七回取自《欢喜冤家》,梦闲子漫笔《古今传奇》十四卷中十一、十二两卷改写自《欢喜冤家》。清代流行的艳情小说如《谐佳丽》、《换夫妻》、《巧缘艳史》、《艳婚野史》、《百花野史》、《风流和尚》、《两肉缘》、《芍药榻》等都是从《欢喜冤家》中杂抄拼凑而成。其中《巧缘艳史》又名《巧缘浪史》《奇巧艳史》,因为小说原本一直未在中国大陆出现,而著名藏书家马廉所藏亦署"江湖主人编"的《艳婚野史》标明"上接《巧缘浪史》",第一回开头又云:"且说冯管看此倭诗,果是有理,正叹赏间,只见那船已到岳坟。"于是有学者据以推测《巧缘浪史》的内容。直到保存于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双红堂文库的上海书局排印本出现,其内容才真正为中国学者所了解。《巧缘浪史》与《艳婚野史》前后相连,实据《欢喜冤家》第四、九、十一、十三、十五故事杂凑而成,而小说中的人物和局部情节略有改动。至于《百花野史》是将《欢喜冤家》第十四个故事《一宵缘约赴两情人》和第十七个故事《孔良宗负义薄东翁》稍加修改连缀而成。第一回开头云:"话说上部言的是:了然和尚命徒弟梵空,带着五两银子,去接吴秀英前来作乐。"则小说还有上部,而上部讲述的就是《欢喜冤家》第十四个故事的前半部分。再如《两肉缘》十二回是将《欢喜冤家》的第十二故事《汪监生贪财娶寡妇》,第五个故事《日宜园九月牡丹开》,第十五个故事《马玉贞汲水遇情郎》以及第十八个故事《王有道疑心弃妻子》割裂后再拼接而成。《风流和尚》十二回同样是将《欢喜冤家》的第四个故事《香菜根乔妆奸命妇》、第十一个故事《蔡玉奴避雨撞淫僧》和第十四个故事《一宵缘约赴两情人》拼凑而成,而书首序言则又抄自同样根据《欢喜冤家》改编而成的单行本小说《谐佳丽》。

《欢喜冤家》流传到朝鲜、日本、越南等国,而对这些国家的小说创作产生一定影响。日本《舶载书目》记宽保元年(1741年)从中国引入小说《欢喜冤家》两部,宝历甲戌(1754年)又带进《贪欢报》一部,天明甲辰(1784年)秋水园主人编的《画引小说字汇》的《援引要目》中也提到了《贪欢报》。朝鲜完山李氏壬午(1768年)《中国小说绘模本》的《小叙》中特别提到了《贪欢报》。越南黎贵谆《北使通录》卷下记录了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越南使者用七分银子从中国购买一部《贪欢报》之事。这些关于该小说在国外流传的记载,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欢喜冤家》在清代的影响之广泛。

四、《肉蒲团》:性的历险与道的参悟

《肉蒲团》署"情痴反正道人编次","情死还魂社友批评",扦头有西陵如如居士序,至于真实作者,多以为李渔。如刘廷玑《在园杂志》云:"李笠翁渔,一代词客也。著述甚夥,有《传奇十种》、《闲情偶寄》、《无声戏》、《肉蒲团》各书,造意纫词,皆极尖新。"丘炜萱《续小说闲谈》云:"近时坊间盛行《觉后禅》一书,乃将《肉蒲团》改名者,全书用章回体笔墨,疏宕跌荡,自成一家。或出李笠翁者,笔颇近之。"鲁迅云:"至于末流,则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惟《肉蒲团》意想颇类李渔,较为出类而已。"孙楷第云:"此书在猥亵小说中颇为杰出,《在园杂志》以为李渔作,殆为近之。"将作者定为李渔的根据,除了离李渔时代较近的刘廷玑的记载外(《在园杂志》刊刻于李渔死后三十年),其笔墨、意想、情节模式也与李渔的其他小说比较接近。李渔喜欢以戏曲来比附小说的特点,在《肉蒲团》中也有所显现,如小说的第一回中称主角未央生为"一本戏的正生",称孤峰和尚为"末脚",第十二回又云:"今且暂停,下面两出戏文之后,又是正生上台也。"李渔小说注意结构之严谨和完整,多以一人一事为核心展开情节,其语言中多吴语方言;语言流畅、俏皮、生动活泼,读来如行云流水。《肉蒲团》的劝惩色彩以及实现劝惩的手段,也都有李渔特色。有的研究者还发现《肉蒲团》中出现的回道人(第一回),在李渔的其他小说如《十二楼'归正楼》中出现过,而李渔曾自号为"回道人"。虽然有的学者对此种观点有所保留,如傅惜华编撰《续修四库全书》子部小说类独独不收《肉蒲团》,萧相恺著文考证《肉蒲团》非李渔作品。又有人综合各家说法,一一质疑反驳,然而亦多猜测之词。如关于刘廷玑的说法,则日刘或因李渔人品问题及其作品多写才子佳人风月之事而将《肉蒲团》系其名下;关于"回道人",则前代诗文亦有提及"回道人"者;对于《肉蒲团》的劝惩色彩,则日写艳情而寓劝惩者非此一部;至于其情节模式以及对结构的重视,则日重视结构,用此模式者非李渔一人;说到语言,用吴语方言小说有多家。另外如小说可能写于l633年前,而当时22岁的李渔无闲暇也没有必要写小说射利;李渔其他小说很少淫乱描写,李渔对女性比较尊重;李渔追求新奇而《肉蒲团》中有前人创作的影子(如对女子体貌的品评,颇类明朝流行的花榜),如此等等,亦皆为推测可能之论述,无力推翻作者李渔的说法。李渔写作《肉蒲团》已普遍为人所接受,特别是较早发现《肉蒲团》价值的外国学者更众口一词、确凿无疑地认为是李渔的杰作。

实际上还有其他证据说明李渔与《肉蒲团》之间的关系。《肉蒲团》中对未央生的阳具改造手术的细致描写,也可以从他对医学技艺的精通上找到一点痕迹。李渔出身于中医世家,对医学典籍、中医理论甚为熟悉,他熟悉医典掌故,又通晓药用药性,常常用医学术语作诗,其虽未行医,但对中医却有许多大胆创新和设想,如他的《闲情偶寄》有《颐养部》专门谈论医疗养生问题,其中谈到了节制色欲,介绍了许多他自创的新药品。其关于阳具改造的大胆设想,以狗肾造阳具似,却也是根据医理的构想。在小说的第一回,为了讲述对色欲的观点,作者用了人参附子的形象类比:"这种药性,与人参附子性行相同,只可长服,不宜多服,只可当药,不可当饭。长服有阴阳交济之功,多服则有水火相克之弊。"李渔喜欢将小说戏剧比作"方与药'是药人寿世之方,救苦弭灾之具也。""每患一病,辄自考其致此之由,得其所由,然后治之以方,疗之以药。"正是从"救得病活,即是良医"的原则出发,李渔常常从生活常情人手,特别是从肯定人的情欲出发,构造他的故事,以医疗因为过和不及所导致的病患,而现实的背景往往十分模糊。《肉蒲团》所要医治的正是过度放纵淫欲的病患,所以他在开头所宣扬的性交的乐趣与他在小说结尾给过分放纵性欲所安排的果报结局似乎也不矛盾。现实生活中的李渔生活颇为放纵,他不加掩饰地说自己有"登徒子之好"。

至于小说写作刊刻之年代,流传至今的最早版本序言署"癸酉夏五之望",癸酉或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而首有题写于康熙庚戌年(1670年)序言的《绣屏缘》中提及《肉蒲团》,则癸酉或为崇祯六年(1633年)。而日本东京东洋文化研究所双红堂文库所藏抄本,序言署"丁酉",或为顺治十四年(1657年),日本宝永刊本刊刻时间为l705年。成书于顺治间或康熙前期的《万锦娇丽》所收第二种即为《肉蒲团》第一回,则《肉蒲团》当完成刊刻于此前。

鲁迅论秽亵小说谓"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则《肉蒲团》应在此列。无论如何,《肉蒲团》中对世情的反映极少,很难称为世情小说。但是《肉蒲团》又与《浪史》、《绣榻野史》不同。《肉蒲团》实际上是以性冒险为载体的寓言小说,小说的第八回情死还魂社友评语云:"小说者,寓言也。"作者以其特有的诙谐手法,以一种故作严肃的态度,将性的放纵做了夸大描写,借以说明一个道理,无论是儒家的关于欲望的教诲还是佛教关于色欲的戒律,只有经过切身的体验后,才能得到深刻的认识,也就是只有在肉欲之上打坐,才可以真正参透真谛。

与《金瓶梅》中西门庆对财富和色欲的双重追求不同,未央生将全部的精力投人情色的追寻之中。西门庆对财富的不知餍足的追求以及对财富力量的崇拜,超过了对色欲的要求,他娶孟玉楼、李瓶儿等,在性的占有同时,还获得了大量财富,他开当铺、缎子铺、生药铺、绸绢铺,放高利贷,与其理财的能力和精力相比,他对性的追求就显得被动,又常常力不从心,不得不求助于各种淫器和春药。他在临死时念念不忘的是他的家产,在列举家产时头脑是如此清晰(第七十九回)。他自信地说:"咱闻那佛祖西天,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镪营求。咱只要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嫦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富贵。"(第五十七回)他凭借自己的财富,不仅可以收买占有女性,还破坏司法,干预官员的升迁。其对异性的占有,实际上已经为其对财富的贪婪所异化,已经不是性欲求的满足,而是一种纯粹占有的快感,因此他的性行为是非自然的变态行为,透露出邪恶和怪异,他吃药养龟,将阳具作为炫耀的资本,他将李瓶儿脱光衣服公开鞭打,让潘金莲交、喝尿,在如意儿身上烧香,以种种肉体的虐待来确认占有,以加强占有的快感。西门庆对女人的追求实际上是一种物品的占有,与他对金钱、权力的追求目的一致,并非如有人所论的性享乐在其全部人生目的中居于首要位置,其商场上的奋斗、官场上的钻营,也并非是为了情场角逐的胜利。也正因如此,西门庆对女性是否获得性快感几乎毫不关心,他唯一关心的是自己的感受和快乐,而在更多情况下只是一种征服占有的快感而非性爱欢乐本身。他购置淫具,购买淫药,对女性的性虐待,都证明了这一点。与西门庆稍有不同的是,《肉蒲团》中的主人公对财富比较淡漠,将美色的追求当作全部的事业,而且他在性交的过程中非常注意女性的性快感。但是这种对女性性欲求的关注,其出发点仍然是 |男性的强势,在女性性高潮的哀吟求饶声中,男性的自大获得了满足。同样的,《肉蒲团》中的女性也不同于《金瓶梅》中的潘金莲们,潘金莲受到性欲求的驱使,丧失了理智,但是其表面上的性欲放纵,是为了维护自己在男权家庭中的最后一点位置,从而保证自己的生存。与潘金莲等不同的是,《肉蒲团》中的女性的性放纵是出于个体欲望的满足,像未央生的妻子玉香出身腐儒之家,循规蹈矩,未央生用春宫画册、淫秽故事等对其进行了性的启蒙后,知晓了性的快乐,当未央生外出猎艳,玉香独守空闺,难以忍受性的饥渴,因而相貌粗丑的权老实的出现,也能令她怦然心动,而与性能力超强的权老实性交后,更是对其死心塌地地追随。至于权老实的妻子艳芳,先嫁白面书生,体验了性欲无法满足的煎熬,再嫁给权老实后,虽不满意于权老实的粗丑,但享受了性快乐后,彻底改变了择偶标准,将相貌出众而性能力衰弱的男人称为中看不中吃的货色,也正是这种对性的要求,使得她在丈夫外出期间对阳具巨大、性能力更强的未央生产生了兴趣,甚至动了真情,甘愿与其私奔,为其生子。至于香云、瑞珠、瑞玉得到未央生后更是如获至宝,将他藏在家中,以年龄大小顺序,一人睡一夜,享受"三分一统"、"共体联形"的乐趣,而晨姑得知,将未央生连同他藏身的箱子一起抬回家中,独自享用。女性的这种性放荡,一方面是男性的责任,如未央生对玉香的诱导,是为了让其取悦自己以增加性交的趣味,结果将其引入不可返的放荡之途;像艳芳经受了性寂寞的煎熬后在才貌性之间做出在男性看来是舍熊掌而取鱼的选择,也是出于不得已;香云的丈夫是个年纪老大而品行又低的老秀才,长期在外处馆,瑞珠、瑞玉的丈夫年轻无行,在外嫖妓,令这些精力旺盛的女子闺房寂寞难以忍耐。但是作者如此安排主要还是为未央生们性的冒险提供可能的条件,只有女子的放荡,男性的性追求才有可能,孤峰长老一语点破了其中的症结,而这一点也正是雄心勃勃要猎尽天下美色的未央生所担心的,因为他的美貌的妻子经过他的陶冶之后也懂得了男女风情。未央生娶铁扉道人的女儿为妻,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铁扉先生家教严厉,不会违背礼教轨范。而未央生在与别人的妻子狂欢的时候,也不由自主想到了家中的妻子,当他看到家门紧闭,才放。心来。男性纵欲者的这种矛盾心态,从一个奇特的角度表现出以男性为中心的礼教中存在的悖论。

未央生对情欲的放纵,表面上是对封建禁欲主义的反叛,似乎有某种程度的进步意义。实际上,这种极端的表现形式背后是与礼教规范相合,男权社会的特点得到更为明显的体现,女性被物化,成为男性成道之路上的祭品,是男性参禅打坐的蒲团。男性的自我中心主义,男性的强烈占有欲望,也正是封建伦理规范的基础。

小说对未央生态度的矛盾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未央生对性的理解与作者的观点相似,虽然未央生的性放纵没有遵循适量的原则;另一方面未央生又是作者报应观念的载体,小说的评语就指出像未央生用狗肾改造阳具,实际上是借此说明未央生的所作所为,都是狗盗之事(第八回评语),因而注定要受到因果的惩罚。但是因果惩罚的最后结果,是男性主人公的得成正果。至于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正如小说的命名所暗示的,是男性参悟的肉蒲团,是因果报应的最后承担者,因而处于附庸的位置。如生得如花似玉又诗词歌赋皆通的玉香,在男权家庭的熏陶下,成了"女道学":"父训既严,母仪又肃,耳不闻淫声,目不睹邪色。"而嫁给未央生之后,经过未央生的引导,变得比其他女人更加放荡,在未央生外出寻欢期间,难以忍耐性饥渴的煎熬,当谋划好要以牙还牙的权老实出现时,几乎没有任何抗拒,就被权老实所引诱而走向堕落,在冥冥之中承担了丈夫奸淫之罪的果报。同样的,艳芳经过权衡比较,认为才、貌、性三者不可兼得,在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她甘愿放弃才、貌和财而取性,但是当她认识了未央生,才发现"男子中远原有三样俱全的",于是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家庭而追随未央生,但是未央生马上又找到了新的目标,艳芳不得不再一次独自品味独守空房的孤寂。在长期的离别之后,为了排解新的寂寞,也是为了谋生,艳芳进一步走向堕落,结果是赛昆仑为了维护未央生的名誉,将其杀死。艳芳的结局,也正是几乎所有艳情文学中被动走向堕落的女性的结局,其中包含的悖谬也正是男性作家的伦理观念的分裂。而从女人方面说,则是为男人而生,为男人而变,为男人而堕落,为男人而毁灭。

赛昆仑形象是作者对唐朝传奇小说中的侠客形象昆仑奴形象的戏仿。在这个形象身上体现出作者的矛盾,也具有李渔作品的特点,以戏谑的态度讲述严肃的事情,将本来是格格不入的事情粘合在一起。赛昆仑本为盗贼,以盗窃为生,而又不同于一般的盗贼,因为他严格遵守自己所定的五不偷的规则,而且为人耿直,说一不二,让人又惧怕又敬重,连佛教的代言人孤峰长老也对之肃然起敬,当赛昆仑要拜他为师出家时,他发自内心地说:"这等是一尊贼菩萨了,贫僧何人,敢受得菩萨的拜?"赛昆仑出家后很快修成正果。作者显然是从庄子对盗跖的评论中受到启发,是所谓的"盗亦有道"的形象化。但是赛昆仑穿墙爬屋的窃贼作为,特别是他在偷窃中对女性身体的观察,以及他帮助未央生寻找猎艳对象的行为,使得他的侠盗的称谓显得不伦不类。小说中写到,当艳芳的丈夫怀疑赛昆仑与其妻子私通时,赛昆仑慨然替未央生承担恶名。当踏上新的猎艳之旅的未央生将艳芳托付给赛昆仑照看时,赛昆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当赛昆仑发现难耐寂寞的艳芳与别的男人私通时,他毅然替未央生将艳芳及其奸夫杀死。在作者看来,这些行为充分体现了赛昆仑的义气。这种不顾大义而对个人小义特别重视的观点,早在明代初年的通俗小说如《水浒传》中即有所表现,但是从没有像以李渔的小说为代表的明代后期至清代初期的通俗小说表述得那么明白。赛昆仑对三个女性的观察和引诱,以及他为维护朋友的声誉的杀奸行为之间的矛盾,和其他小说中的类似情节一样,是作者的男性自我中心主义的最充分的表露。据篇末评论说,作者塑造的赛昆仑形象是对未央生形象的反衬,"赛昆仑品高于未央生十倍不止,是未央生结交了盗匪之人还是赛昆仑结交了盗匪之人呢?"实际上赛昆仑也不过是对未央生形象的补充而已。《肉蒲团》中对性爱狂欢的描写,是一种对耸人听闻的怪诞离奇情节的有意识追求,与生活真实相离很远,这也是其他艳情小说的特点。不过《肉蒲团》竭力给离奇荒诞以合理的解释,这也是李渔作品的特点之一。李渔将小说看作无声戏,又将人生看作大舞台,其小说戏剧创作也是这场人生游戏中的游戏,其诗云:"尝以欢喜心,幻为游戏笔。著书三十年,于世无损益0"其小说戏剧虽亦有严肃之题材,但绝大部分是以男女情爱婚姻为表现对象,而才子佳人之幽期密约,在李渔那里更简单化为见色生情的自然欲求而很少有才子佳人小说中的迂回曲折、欲说还羞。如《夏宜楼》中的男性主人公瞿吉祥在自家楼上用望远镜看到詹家女婢洗澡时赤裸的肉体,压制不住心中的欲念,马上央人求婚,在得詹家小姐后,才有机会和众女婢调情,小说介绍说:"当初刻意求亲,也就如此,不是单慕牡丹,置水面荷花于不问也。"《合影楼》中的珍生看见水中的玉娟的美丽的影子,即惊喜跳跃,希望与玉娟"合在一处做了夫妻"。在《谭楚玉戏里传情,刘藐姑曲终死节》中,书生谭楚玉爱慕刘藐姑的美貌,自愿与倡优为伍,成为优伶队伍的一员,同台演出,假戏真做。在《合影楼》中,李渔解释礼教所规定的"男女授受不亲"说:"要晓得古圣先贤,也是有情有欲的人,都曾经历过来,知道一见了面,一沾了手,就要把无意之事,认作有心,不容你自家做主,要颠倒错乱起来。"在《夏宜楼》中,李渔认为男女交媾是一件不朽之事,"只因在戏耍亵之事里面,生得个儿子出来,绵百世之宗祧,存两人之血脉:岂不是戏耍而有益于正,亵而无叛于经者乎?"这种对自然生理欲求的肯定,让我们想到《肉蒲团》开头对男女之性事的赞美,在作者看来,"世间真乐地,算来算去,还数房中"。在作者的眼中,"天覆地载",就是"一幅大春宫"。将男女之情看作男女之欲,《肉蒲团》和李渔的其他小说非常一致,而对情节奇异的追求,也非常相似,《夏宜楼》中的望远镜,《合影楼》中一墙之隔的水中的倒影,《拂云楼》中丑妻与美貌佳人的强烈对照,《男孟母教合三迁》中的自我阉割而甘愿为人妇的男性同性恋者,如此等等,都是奇特的题材而又没有违背生活常情常理。正如《肉蒲团》中的未央生的性具的改造,虽然前代小说故事亦有提及,但是从未像《肉蒲团》这样从医学原理上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从而使之看似合理。而《肉蒲团》与李渔的其他小说更相通的地方是惩劝的态度和语调。他将"规正风俗"、"警惕人心"作为写作的宗旨,把小说集《十二楼》称为《觉世名言》,自己又号为"觉世稗官"。其作品如《改八字苦尽甘来》对宿命之理解,《生我楼》对战争之反映,《丑郎君怕娇偏得艳》对"红颜薄命"之新解,《美男子避惑偏生疑》对道德之反思,《男孟母教合三迁》从性别颠倒的独特视角对情爱的审视,都有鲜明的劝惩色彩。但是,这种劝惩又常常是以游戏笔墨出之,又为游戏调侃的语调所淡化。这种不经意的调侃语调,也正是《肉蒲团》的特点。作者在开头大讲特讲性交的乐趣,又以饮食用药作比喻,来说明性欲放纵的危险。对于未央生的追求,小说借孤峰长老之语提出了劝戒,而相对说来,未央生的反驳似乎更有分量。这种中立的淡漠语调,贯穿小说始终。

《肉蒲团》中的性描写显得粗俗直露的原因,是因为采用了生活化的语言,描写真切,"妆点活现",与《金瓶梅》相比,语言更为纯熟,用说书的形式和语调,却是经过文人提炼的书面白话语言,中间很少穿插引用词曲,整体风格比较一致。从思想上说,《肉蒲团》也有一以贯之的主旨,未央生对情色的追求放纵,和孤峰长老的关于淫欲的劝戒,相互交织,到结尾混合为一,其对性放纵场面的渲染,与结尾处的严厉的因果报应形成强烈的对照,基本上实现了作者在开头所宣称的"要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的目的。《金瓶梅》虽然淫秽描写所占篇幅很小,而且在小说中关于戒淫的议论不少,如鲁迅所论"虽间杂猥词,而其佳处自在",但是其主旨是"为世戒"还是"为世劝",仍让人捉摸不定,就是因为作品中观念的矛盾,其对性放纵场面的渲染,往往超出塑造人物和表达思想的需要(如第二十七回),而且关于及时行乐、得放纵时且放纵的言论(如第十回"人生能有几,不乐是徒然",第十二回"不如且放开怀乐,莫使苍然两鬓侵",第十五回"不知买尽长安笑,活得苍生几户贫"),往往淹没了关于淫欲的劝戒。其对因果报应的宣扬也似是而非,故开头所宣称的四戒主旨基本上落空。

《肉蒲团》在西方的风靡与在中国被视为洪水猛兽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自德国汉学家弗兰茨·库恩(年)于1957年将《肉蒲团》翻译成德文,《肉蒲团》在西方引起了文学研究者的广泛注意,不仅出现了各种文字的转译本,如l963年美国理查德·马丁根据库恩的译本转译的英译本,法国皮埃尔·。克罗索斯基转译的法文本,而且出现了许多评论文章,如詹姆士·罗伯特·海陶韦厄的《弗朗茨·库恩和他的译作(肉蒲团)》(《东方之极))1961.2),希亚的《中国古典小说:批判性的介绍》一书(哥伦比亚大学,1968年)中的有关章节,美国玛楚达的《李渔:生平及其小说中所反映的他的道德哲学》(博士论文,1978年,哥伦比亚大学),内森·茅与柳存仁的《李渔》(1977年,波士顿特怀恩出版社),内森·茅等合著的《古典的中国小说》(波士顿,1978年),凯司的《明末清初小说中的色情:美的领域和性的领域》(荷兰《通报》68卷,l987年)、《在十七世纪中国的诱因与抑制》(1988年,荷兰雷登大学),张春树和雪莱合著的《十七世纪中国的危机与变革:李渔世界中的社会、文化与现代化》(1992年,美国密歇根大学),美国刘康的《论述身体和性:明代文化中的新儒学和色情性》(《谭亢评论》l994.4.14)等,或者全文或者在有关部分中论述了《肉蒲团》,《肉蒲团》不仅成为学术会议所研究的话题,还登上了大学讲坛。美国学者韩南根据中文原本翻译的英文译本于l990年出版(纽约,波尔兰厅书系公司),成为当年的畅销小说,接连再版。所有这些翻译和评论,都将著作权归于李渔,实际上正是《肉蒲团》的流行才引起西方汉学家对李渔的其他作品的注意。将这部小说与《金瓶梅》、《红楼梦》、《水浒传》甚至李白、杜甫相比,在中国的研究者看来似乎是不可思议,因为在许多人看来,这不过是一部没有什么深刻含义,以描写性交为乐趣,或者是为了商业目的而编造的艳情小说,尽管比其他艳情小说精致一点,语言幽默风趣一点。但是西方的学'者却不仅从中看出了作者李渔的道德哲学、宗教观点,甚至从中探讨心学理论,发现十七世纪的中国所面临的危机,而这基本上符合李渔在小说中所宣称的主旨,他在小说中不仅引用儒家、佛教和道教的经典言论,而且认为自己的小说就是经典,"值德普天下的看官买去当经史读,不可当小说读"。未央生拒绝接受任何教义,而宁愿踏上在孤峰长老看来是艰难的旅途,亲身经历果报以获得真正的参悟,而最后未央生毅然将原来视为宝物、花费了不少精力加以改造的阳具砍去,以求得与肉体欲望的彻底绝缘,这一方面说明了肉欲的根深蒂固,但也从反面说明,经过自己的参悟,才能彻底消灭根深蒂固的尘世欲望。这一艰难的冒险之路途,让我们想到被西方学者解释为心路之旅的《西游记》中的故事,想到心学理论所提倡的体悟方式。西方学者对《肉蒲团》书名的翻译体现出他们对该书的理解,如库恩的译本名是《明代色欲与道义的传奇》,皮埃尔的法文译名是《祈愿玉体如毯》,美国激情出版社l995年出版的录音磁带本名为《色欲之祈席:中国的色情寓言》,另外一个版本的名字是《色情的祈者之垫》。

五、《姑妄言》:世俗批判中的文人精神表述

《姑妄言》无刻本传世,历来文献中亦不见著录。l941年上海优生学会、l942年上海中华书局根据藏书家周越然所见之残抄本刊行,学者方知有《姑妄言》一书,惜无首尾。至李福清于《亚非民族》杂志发表《中国文学各种目录补遗》,介绍了他在列宁图书馆所见《姑妄言》二十四册,l997年台湾据以出版了全帙排印本,《姑妄言》全帙方为中国学者所知晓,一系列研究文章接连发表,使其影响迅速扩大。

《姑妄言》的写作年代,根据书前《自序》所署"时雍正庚戌中元之次日三韩曹去晶编",则当成于雍正八年(1730年),而现存抄本避康熙讳而不避乾隆讳,亦证明该抄本抄写于雍正末年。作者署名曹去晶,其生平家世无考,作者自署"三韩",三韩于清代初年为热河省的一个县,后又为辽东之代称,顾炎武《日知录》云:"今人乃谓辽东为三韩,原其故,本于天启初失辽阳,以后章奏之文遂有谓辽人为三韩者,外之也。今辽人乃以之自称,夫亦自外也已。"目录后的林钝翁总评又云:"予与曹子去晶,虽日异姓,实同一体,自襁褓至壮迄老,如影之随形,无呼吸之间相离,生则同生,死则同死之友也。"后署"庚戌中元后一日古营州钝翁书",则曹去晶为辽东人无疑。而小说的故事背景为南京,对南京的地理风俗又非常熟悉,则作者曾长期生活于南京。小说之评点者与作者之关系甚为密切,其对小说内容之理解,比较准确而深刻,其评语不仅是对小说内容的解读,在有的时候又是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评语中频繁引用的笑话,与正文中的笑话互相补充,可以作为小说正文的注解。作者曹去晶的生平材料极少,即使在小说中也很难找到蛛丝马迹,林钝翁的生平情况则通过小说的评论留下了一点痕迹。钝翁当为其号,林当为其姓,小说对林姓人物特别推崇,如写到林忠,极力写其英雄、豪侠和高洁,又将其先世追溯到宋朝高士林和靖。至于钝翁之号,或者取"愚而且卤,直而且方,不合时宜之蠢物也"之意,有人联系到康熙时的文人汪琬号钝翁,二人生活年代相近,或者有某种关联。林钝翁总评写于雍iEJk年,而自谓"至壮迄老"云云,当时已至老年,评语中提到自己和明末清初文人王大江有过交往,则林钝翁当生于顺康年间。有的学者根据所谓"三韩"和林钝翁所署"古营州"为一地,林钝翁在总评中所云"自襁褓至壮迄老,如影之随形,无呼吸之间相离","生则同生,死则同死"等,以及小说完成于雍正庚戌中元之次日,而署名林钝翁的评论完成于"中元之后一日"等情况,推定曹去晶与林钝翁实为一人。

《姑妄言》采用双联对偶回目,一主一副,其结构之独特,源于其内容之庞杂,全书近九十万字,只分为二十四回,每回多达四万余字,少则二万余字,而且故事人物众多,头绪纷繁,每一回分正副标目,既可概括本回内容,又顾及了主线与枝节的关系。小说的命名,作者在第一回开首说:"话说前朝有一件奇事,余虽未曾目睹,却系耳闻,说起来诸公也未必信,但我姑妄言之,诸公姑妄听之,消长昼祛睡魔可耳!"作者在自序中则说:"夫余之此书不名日真,而名日妄者,何哉?以余观之,今之衣冠中人妄,富贵中人妄,势利中人妄,豪华中人妄,虽一举一动之间而未尝不妄,何也?以余之醒视彼之昏故耳!至于他人闻余一言曰妄,见余一事日妄,余饮酒而人日妄,余读书而人亦日妄,何也?以彼之视余之贫故耳!我既以人为妄,而人又以我为妄,盖宇宙之内彼此无不可以为妄。呜呼,况余之是书孰不以为妄耶!故不得不名之妄言也。然妄乎不妄乎,知心者鉴之耳。"曹去晶自评云:"余著是书,岂敢有意骂人,无非一片菩提心,劝人向善耳。内中善恶贞淫,各有报应,句虽鄙俚,然而微隐曲折,其细如发,始终照应,丝毫不爽,明眼诸公见之,一目自能了然,可不负余一片苦心。其次者,但观其皮毛,若日不过系一篇大劝世文耳,此犹可言也。"林钝翁总评亦云:"予初阅之,见其中多杂以淫秽之事,不胜骇异日:曹子生平性与予同,愚而且卤,直而且方,不合时宜之蠢物也,何得作此不经之语?深疑之必有所谓,复细阅之,乃悟其以淫为报应,具一片婆心,借种种诸事以说法耳。"小说中描写性交文字十分之六七,然而与其他专意性交的艳情小说相比,《姑妄言》对社会的反映较为广阔,从对忠臣孝子、义夫节妇、清官廉吏、英雄豪杰,文人墨客之赞颂,到对谄父恶兄、逆子凶弟、淫僧恶道、贪官污吏之嘲讽,从对朝廷黑暗政治之抨击,到对市井势利之风之批判,靡不具见。

小说故事之时间,开始于明朝万历年间,结束于甲申、乙酉之变,内容涉及阉党弄权乱政,涉及改朝换代之巨变,写了农民和市民之贫困,揭刺了官吏之横暴贪婪,批判了社会风俗之腐靡,而重点放在对人性阴暗之揭示。小说人物以所谓的"残贼恶人"为主,而少有正面人物,其对污浊世态和丑恶人性之暴露可谓淋漓尽致。"国家之贼"有马士英、阮大铖等阉党余孽,"家庭之贼"则有不知父母妻子为何物的忤逆不孝之徒如卜校、伍氏夫妇,"圣人之贼"则有不学无术、道德沦丧之徒如游系、卜通、计德,"伦常之贼"则有父子聚扈的阮大铖、全家淫乱的姚华胄、同室操戈的钟氏兄弟、借种于家奴的易于仁、害死父亲的艾鲍兄弟、卖女求荣的忘恩小人王恩夫妇等等,"地方之贼"则有贪官污吏如镇江府刑厅苟思、刑部崔司狱、刁千户,地方恶霸如聂变豹。据林钝翁评论,小说借种种事情说法,对世人提出警诫,有"警人当穷而好善"、"警人择婿不当以财,而持身无淫妒"等十六"警",而其中最令作者痛心疾首的是势利之风,权势和财富崇拜对人性的腐蚀。小说戏仿桃园三结义,用相当长的篇幅写了宦萼、贾文物、童自大三人的结盟,他们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以富贵结盟的心理,所谓的"富贵他人合,贫穷亲戚离"(林钝翁第九回前评),而其所结之社为"酒肉社",其结盟誓言竟然是"但愿同年同日生,不要同年同日死"。小说中极少的正面人物如钟情和他的陪衬梅生、干生,都饱受势利小人之白眼,即使是写小人物如赢阳和阴氏,也反复渲染势利社会"有钱就尊敬"的世情,所谓贫穷时无人雪中送炭,富贵时有人锦上添花。小说对于势利社会之批判则是采用以淫说法,以风月宣讲因果报应,而其最主要的报应方式仍然是淫,如奸臣阮大铖一家乱伦,帮助朱棣夺取皇位的和尚姚广孝的孙子姚华胄的妻妾被和尚万缘奸淫,正面的例子则有童自大因为发善心而以外得到房中秘术,获得了超强的性能力,以此性能力制服了泼悍的妻子。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对出家僧尼的描写,小说用大段篇幅对僧尼的淫乱做了细致的描写,整部小说故事即以接引庵黑尼姑与峨眉山道士的交往、交媾开端,而黑尼姑和道士又作为若隐若现的线索,贯穿小说情节始终。另外如万缘和尚在姚家的极度淫乱(1),了缘和尚对赢氏的肆意奸淫,假道姑本阳和尼姑崔命儿的淫乱及其对良家女子蔺佛姑的诱奸,以传授房中术为幌子奸淫单于学家中全部娇妻美妾艳婢的翟道人,如此等等,与明清时期其他艳情小说中对出家人的描写和态度基本一致。

《姑妄言》对性交之描写,可谓集性描写之大成。有一女多男性交,有一男多女性交,有多男多女混交,有男同性恋,有女同性恋,还有关于两性人的大段描写;不仅写了男性利用房中术的采阴补阳,还对女性的采阳补阴做了细致描写;不仅写了对淫具和春药的利用,而且对古代笔记小说中作为罕见记闻的兽交做了详尽的铺陈。两性之间的关系被简单化为赤裸裸的性交,无论男女在异性眼中只是性猎取的对象。小说之性描写虽承《如意君传》、《绣榻野史》之余绪,但亦非仅仅是对性描写集大成和篇幅的扩大而已,其性描写不仅与现实之揭示紧密相关,亦一改以前艳情小说对床笫性交行为的简单描写,而深入到人物之心理,通过对各种变态性行为的潜在性压抑、性幻想等的分析,将各种变态性行为与社会伦理道德联系到了一起。小说所选性描写对象亦体现出作者之性观念,作者认为对夫妇而言,枕席之事本"妇人常情,不足为责",因而亦不足为怪,多采用略写而不作渲染,如对男女主人公钟情和钱贵关系的描写,至于奸臣、劣绅、恶霸、儒林败类、赌棍篾片等,则极力渲染其性生活之糜烂,家庭之淫乱,性生活之变态如与狗、驴、猴等的兽交以及双性乱交、舔阴等,如魏忠贤、马士英、阮大铖、姚华胄、姚泽民、聂变豹、易于仁、竹思宽、人屠户、游系、I-通等。小说对女子偷情描写较多,正如林钝翁评语所云:"此一部大书中,妇女贞烈贤淑者少,淫滥泼悍者多。"而小说不仅描写其淫滥之行为,更揭示淫滥之原因,或为生活之所迫而以卖淫谋生存如郝氏、昌氏,或为恶少匪人所引诱如阴氏,或因自然生理需求被压抑而造成的心理逆反如铁氏、富氏、赢氏、牛氏。《姑妄言》对性交的描写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对女性的对性欲望满足的主动追求做了较多描写,在不少性交活动中,女性处于主导地位,小说还以性饥渴的不得满足来解释女性之悍妒,刻画了为数不少的惧内男人形象。这让我们想到李渔小说集中关于妒妇的篇章(如《连城璧》中的《妒妻守有夫之寡,懦夫还不死之魂》),想到蒲松龄注释的《怕婆经》和作为《怕婆经》形象化注解的小说《马介甫》、《江城》、《锦瑟》等,以及与蒲松龄有关的长篇小说《醒世姻缘传》中的片段。

因果报应成为小说情节构造的最重要因素。在小说的开头是闲汉到听在城隍庙中听到地府之王对前朝疑案的审判,从董贤、曹植、杨国忠、李林甫、赵普、秦桧、朱棣、姚广孝、严嵩、严世蕃等历史上有名可查的人物,到嫌贫爱富的女子白金重、有财无貌的黄金色以及无名穷文士等虚拟人物,都被判投胎,接受轮回赏罚。如李林甫托生的阮大铖、杨再思托生的邬合、武三思托生的竹思宽、秦桧托生的艾金、严嵩托生的马士英、朱棣托生的李自成、姚广孝托生的姚泽民等,皆在今世受到果报。其中如姚广孝助朱棣发动所谓的"靖难之变",得封国公,二百年后投胎姚家为姚泽民,因投降李自成,被判凌迟之刑,连累姚广孝也被开棺戮尸。如宦萼、童自大、贾文物听从城隍劝化,又受到钟情感化,变得乐善好施,得到福报,妻妾满堂,子女成行,功名富贵兼得。作者在《自评》中称小说"始终照应,丝毫不爽",几乎一饮一啄,皆逃不过因果,如轮奸赢氏的两个狱卒,很快受到严厉惩罚,被活活打死;再如竹思宽与火氏发生奸情,在最后终于纵欲而亡。以因果报应作为构造小说的故事框架,在清代前期的小说中比较普遍,如《醒世姻缘传》、《女仙外史》、《说岳全传》、《续金瓶梅》等,然而《姑妄言》不同的是以淫为报应,前世的罪恶要以今生的淫乱作为报应,如奸臣阮大铖,其妾娇娇与其子阮最、阮优私通,阮大铖又与儿媳郑氏、花氏淫乱,阮大铖的妻妾毛氏、马氏等与家奴通奸,今生的淫乱更以淫欲的极度放纵以至于家败人亡为主要的报应方式,如赢氏未婚即与小厮苟合,婚后又不安于室,结果先受和尚奸淫,被逮进监狱,被狱卒轮奸几乎至死。至于改过自新者所受善报,亦以淫为主要内容,如宦萼等皆获得超强性能力,制服悍妒的妻子,从而家和万事兴旺,功名富贵兼得。小说之开篇引子,特别提到了一白氏女子(白金重)与四个男子(一为富儿黄金色,另三为好色轻生之才子)之间的情案要在今生了结,而小说即以此情案之男女主角瞽妓钱贵和书生钟情之婚姻以及宦萼、


第五章明清艳情小说的个案分析

一、《如意君传》:性宫廷与政治

《如意君传》为现存的明朝第一部艳情小说,小说之作者署"吴门徐昌龄",而徐昌龄其人无考。或根据明朝嘉靖年问进士黄训《读书一得》中的《读如意君传》一文,由小说中的用词以及小说被后世引用的情况,推断小说当成于明朝宣德、正统之后,其创作年代不晚于l514年;或从其语言风格、描写特点、章法结构、缺少劝谕的外衣以及欣欣子在《金瓶梅词话序》中将其列为"前代骚人"之作,认为该小说为唐代的传奇小说作品。小说之女主角武则天实为中国历史上之传奇人物,其生平至今仍有许多未解之谜,如其真正姓名已经失传,则天云云实为其死后之尊号,璺则为其改唐为周之前自造之名字。后来的艳情小说给武则天起了小字媚娘,实为无据。其出生地是否为利州,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她与李世民父子的关系可谓扑朔迷离,先为李世民之才人,后出家为尼,又入宫为高宗之昭仪,高宗废掉王皇后而立武则天的原因及其前后经过,至今仍有许多让人不解之处。武则天被立为皇后之后与高宗之间的微妙关系,各类史书中的记载都语焉不详,可以肯定的只是武则天一步步收买高宗亲信,使得高宗陷于孤立,为最后登基打下基础。而最有争议的是武则天与她的男宠的关系,后世小说写到武则天时,大写特写的也正是这一点。在男权占据绝对优势的社会中,女人做皇帝无疑是异端。且不论则天统治期间是否为社会经济文化做出了贡献,单就其作为一女人而凭借自己智谋登上最高统治地位,就值得大书特书。武则天之后,由于中宗昏庸,又有韦后、上官婉儿干预朝政,秽乱宫廷,于是太平、长宁、安乐、宜城、新都、安定、金城等公主设置官署,生活不加检点。基于繁荣强盛的社会开明、开放风气,逐渐波及妇女生活。经过南北朝到隋朝的民族融合,少数民族的文化风习影响到生活的各个领域,而李唐皇室本有少数民族血统,发迹于鲜卑族统治地区,生活习俗沿袭北朝传统,受中原礼教熏染不深。再加上唐朝对周遭少数民族文化的吸收融合,文化的胡化较为明显,婚姻关系较为原始,女性受到较多的尊重,约束少而自由放纵。北朝颜之推讲北朝风俗云:"邺下风俗,专以妇持门户,争讼曲直,造请逢迎此乃恒、代之遗风乎?"

武则天性生活之放纵,正史中有记载,垂拱元年(685年)洛阳开药铺的冯小宝得幸,改名薛怀义;天册万岁元年(695年)御医沈南谬得幸,后薛怀义桀骜不驯,"颇厌人宫",得罪武则天而被杀;御医年老不堪驱使,于是万岁通天二年后,二张特别得到宠幸,如《旧唐书》云二张"俱承辟阳之宠",《资治通鉴》记右补阙朱敬则奏章云:"陛下内宠有易之、昌宗,足矣。近闻左监门卫长史侯祥等,明自媒街,丑慢不耻,求为奉宸内供奉,无礼无仪,溢于朝听。"对武则天性生活放纵之批评,自然多有,然亦有对此表示宽容和理解者,如清朝学者赵翼云:"人主富有四海,妃嫔动至千百,后既身为女主,而宠幸不过数人,固无足深怪。"近现代学者陈寅恪、翦伯赞亦认为对武则天私生活之指责有失公允。或以为蓄养二张时期的武则天,以七十余岁高龄,不可能做出淫秽之事,可能主要是出于培植政治力量之目的。历史上的武则天确有不同寻常之处,其出身于木材商人之家,身体强健,史书上记载说,老年的武则天"虽春秋高,善自涂泽,虽左右不悟其衰",甚至有"齿落更生"之传说,其性能力超群的传说当有一定根据。

较早写到武则天的文学作品是唐代牛肃的推理小说《苏无名》,小说中写到武则天赏赐给女儿太平公主的宝物被盗,大为恼怒,责令洛州长史三天内擒获盗贼,否则严加惩罚。苏无名要求面见武则天陈述情况,武则天接见了他,并且答应了宽限的请求,后来苏无名果然捕获了盗贼,武则天听了捕获盗贼的经过,连连称善,加以赏赐。小说中的武则天平易近人,可亲可敬。小说对武则天的淫乱没有丝毫暗示,这不仅是因为小说作者是唐朝武则天时代前后的人,更因为在唐人看来,这种对性欲望满足的追求,是不值得非议的事情。宋朝特别是理学盛行之后,武则天的性淫乱才受到史学家的关注和批评,宋朝所修唐代史书,将性生活之淫乱归为武则天第一大罪状。到了明朝中后期,武则天的性生活成为纵欲主义的一个样板,亦成为小说编写者的最好故事素材,明朝末年成书的《浓情快史》,对武则天与其侄武三思以及张六郎、张易之、怀义和尚的淫乱进行详尽描写;清朝成书的《载花船》将武则天与诸人的淫乱作为小说的背景。在托名钟惺编写的《混唐后传》中,武则天被描写为淫荡妇人。这类小说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成书于嘉靖前后的《如意君传》,实际上此后写到武则天的小说,基本上都是取材于《如意君传》。

小说情节比较简单,主要写女皇武则天晚年宫闱寂寞,寻找情夫,得到薛敖曹,二人由性交而产生感情,薛敖曹利用武则天之宠爱,对李唐宗室多所救护,后武则天考虑到情人之将来,忍痛送敖曹出宫,敖曹出宫后远遁成仙。小说中所描写武则天与张昌宗、张易之、薛怀义等淫乱事,于史有据,而小说男性主人公敖曹或以则天所宠幸僧怀义为原型。敖曹云云,或取缪毒之意。小说中所写改元如意,为历史事实,所谓因敖曹而改元,不知何据。而薛敖曹之超强性能力,武则天与敖曹宫中淫乱之细节、敖曹之成仙等等,则皆为虚构,而小说为加强故事之史传性,也为薛敖曹假想了一个较为真实的血统来源(小说称其为隋末起兵陇西而称号秦帝的薛举之后代)。特别是其中的性爱细节描写,对后来艳情小说影响甚大,如《金瓶梅》第十八、十九、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五十、五十一、五十二、六十一、七十三、七十八、七十九回中的性描写,皆仿照《如意君传》,甚至整段抄袭。《如意君传》对性交场面之描写,将隐喻的含蓄和白描的直露结合在一起,将写意与写实融合在一起,既有对性交场面的细致描摹,又有对情感世界的诗意揭示。武则天的深宫寂寞,薛敖曹与武则天在性交中培养起来的知己之感情,以及薛敖曹在矛盾中的抉择,如此等等,都显得比较真实。

《如意君传》以约三分之二篇幅写年过七十的武则天与壮硕青年薛敖曹的床第之欢。小说中的武则天年纪老大,而"齿发不衰,丰肌艳态,宛若少年。颐养之余,欲心转炽,虽宿娼淫妇莫能及之",而又举止文雅,有真正帝王之风。薛敖曹亦刚柔兼备,身受恩宠而保持正直之心,甚至要割去阳具以谢天下,劝谏武则天召回庐陵王复位。小说对性交之过分描写,堕入恶趣,而作者创作之态度似乎又较为认真。其描写武则天、薛敖曹介于正邪之间,其中对薛敖曹褒扬尤多。敖曹"白皙美容颜,眉目秀朗,有膂力,矫捷过人,博通经史,善书画琴弈诸艺",其出奇者为壮大异常之阳具,以斗粟挂于其首而昂起有余力,即老淫之妇亦望而生畏,无敢与婚者,常起悲生之叹0而当牛晋卿奉诏赍金帛前往召见时,敖曹先是拒绝:"青云自有路,今以肉具为进身之阶,诚可耻也。"后想到自己因为阳具巨大而尚不知"人道''。"非今圣上,谁可容者?"不得已而应召前往:"贤者当以才能进,今日之举,是何科目?"与武则天交合后,得武则天之宠爱,武则天欲夺二张之官爵封敖曹,且为敖曹建筑府第,敖曹委婉拒绝:"陛下外多宠,圣德所损非细,奈何复有此举?且臣孑然一身,治第何为?"武则天常以细故杀害原高宗妃嫔,敖曹又多所护持。当武则天欲封赏其亲族时,敖曹辞以孑然一身,表示:"臣非以才进身,臣诚无所希富贵。"趁此机会劝谏武则天召回太子,甚而以割去阳具相威胁。在武三思府颐养期间,又得武则天召见,敖曹思考再三,决定见机而作,后逃出武三思府,不知所终。如此等等,基本上将敖曹塑造成怀才不遇、正直、忠于唐室、富有机变的人物。小说中说:"中外谓曹久秽宫掖,咸欲乘问杀之。及闻内助于唐,反德之矣。"小说前华阳散人序言将敖曹比做西汉留侯:"则天武后强暴无纪,荒淫日盛,虽乃至废太子而自立,众奠之能正焉。而中宗之后也,实敖曹氏之侯之力如留侯,可谓社稷力也。"

小说对武则天之描写适与敖曹形成对比。武则天先是怂恿唐高宗处死大臣褚遂良,贬斥长孙无忌,"僭乱朝权,出入无忌",残酷地杀害王皇后和萧淑妃。在唐高宗死后,先后废掉继承皇位的太子李哲、次子李旦,大肆杀戮唐朝宗室,重用酷吏来俊臣、索元礼,实行严刑峻法,杀人无数。而又淫乱宫廷,先与卖药无赖冯小瑶交,又得张昌宗、张易之,其手诏召敖曹,称"思得贤士",一见敖曹即"意动",一经交合即叹相见恨晚,既改元如意,又表示愿意弃君臣之礼而称夫妻。她称赞引见之牛晋卿"贤于魏无知远矣,千金不足比也"。她阅读《春秋》看到晋献公宠爱骊姬而杀害太子时,认为其爱骊姬比起自己爱敖曹来尚浅。又效仿民间男女烧香疤盟誓,于阴部烧香疤志情。小说中的武则天淫荡而残暴,唯一可称者为其对敖曹所生之感情,而所谓的情爱实亦产生于纯粹肉欲的满足。

小说写薛敖曹以性事满足武则天,以获得武则天的真情回报,希望借此助李唐复国,虽未最后达到目的,但也为助唐保存血脉做出贡献。将性与政治、国事联系,不是将性交作为动物式的淫乱加以铺陈描写,这正是《如意君传》的深刻之处,也是其与明代后期的白话艳情小说的不同之处。薛敖曹与武则天之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上也有独特的意义,一反男尊女卑的伦理,薛敖曹以男子之身而为女皇帝的男宠,竭尽力量迎合女皇,在忧虑和痛苦中战战兢兢,最后终于舍弃了富贵,毅然逃离宫廷,流落民间,皈依道家,无欲而安,是对传统文化中阴阳关系的反面解读,以男人在女权统治中的逃亡,对男权下的女性地位作了无字真解。

至于小说之性质,明代学者认为是一部借男女性爱揭示历史真相的小说,清代禁毁小说书目将其列为淫秽小说。就小说本身看来,其中一半以上篇幅是对性交的细致描写,称其为性爱小说应不为过。但是小说描写性爱的态度和语调的客观冷静,又与明代后期的艳情小说有所区别。华阳散人《如意君传序》评论小说对武则天宫廷丑闻的描写"虽则言之丑也,亦足以鉴乎?"而其鉴戒既表现在对武则天残害忠良、任用酷吏、暴虐荒淫之描写,亦表现在对唐王室淫乱之嘲讽,黄训《读如意君传》即感叹:"唐之昏风甚哉!"先有唐太宗淫弟妻,继有唐高宗淫父妃,又有唐玄宗淫子妃,而宫廷内部之淫乱更不可胜言,"兄不兄,子不子,父不父,可以为人乎?况可以为君乎?"《如意君传》选取武则天的独特意义在于太宗、高宗、玄宗之乱伦,皆为男子主动,而武则天则以女子淫男子,武则天之淫弄男子所恃者为权势,而其权势得自高宗之所授,高宗之所以授权柄于则天,是为其色所迷,而其之所以敢迷于父妃之色,因有其父太宗淫巢王妃为榜样,"弟死不难于蒸其妻,父死岂难于蒸其妾?"柳伯生跋认为小说发历史之所蕴,如经文之注解,《如意君传》"叙事委悉,错言奇叙,比诸诸传,快活相倍"。

小说采用史传笔法,描写武则天一生特别是其淫乱之后半生,描写敖曹皇宫性历险之始末,基本上采用第三人称客观叙事,如描写武则天与敖曹之第一次交合场面,插话云"诸嫔御往来71'1隙窥视之,故得始末甚详",以见其描写之客观。小说中诗词之穿插,半文半白的语言,皆与明中期的中篇言情传奇如《钟情丽集》、《寻芳雅集》、《怀春雅集》等有相通之处,《金瓶梅词话》欣欣子序即将《如意君传》与《钟情丽集》等并提为"前代骚人"之作。《钟情丽集》之作者,或谓学者丘溶所作,或据丘之政敌抨击奏章中未提及小说,丘之别号不是小说序中所提及的玉峰主人,以及年代不符等,对丘溶说提出质疑。然《钟情丽集》在明后期的流行是不争的事实,不仅曾以单行本行世,还被各种通俗类书和小说汇编所选录。《如意君传》为艳情小说的性爱描写提供借鉴,而《钟情丽集》则为艳情小说和后来的才子佳人小说提供了情节结构的范式:探亲、初遇;和诗、寄意;诈病、接近;拜月、交合;谏阻、逾墙;微隙、和解;婚约、背盟;相思、私奔;告官、宽纵;成婚、偕老。虽然这样的情节在元稹《莺莺传》、宋梅洞《娇红记》以及《剪灯新话》中的《秋香亭记》等中已经出现,但是经过《钟情丽集》才形成具有广泛影响的情节模式。与《如意君传》最为接近的是文言艳情小说《痴婆子传》,这部小说现存二卷刊本,书题"芙蓉主人辑"、隋痴子批校",序言署"乾隆甲申岁桃浪月书于自治书院",而明本《东西晋演义》、《三国志序》皆引用该书,则小说或亦为明朝人创作。一发白齿落而丰韵犹存的七十老妪向来访的筇竹客回忆其一生遭际,从少女怀春到出嫁后被栾家包括家长和奴仆在内的男性胁迫奸污,再到因为与塾师私通而被赶出栾家,沦落半生,娓娓讲述中透露出难以压抑的悔恨和无奈、痛苦和伤感。小说对女性心理的描写极其细致而真实自然,如写少女阿娜之青春萌动,偷读《诗经》中的情诗,向北邻少妇请教男女之情事,与表弟慧敏偷尝禁果,到栾家后非自然的违伦常的一次次性交合,在痛苦之中的快感使其陷入迷狂,走向主动偷情,享受性冒险带来的刺激酌同时,心中仍时时响起良知的声音。这种心理描写本身即有深刻的性别文化内涵。女性在男权社会中如履薄冰的忧虑恰与薛敖曹的焦虑形成对比。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正是因为阿娜与塾师谷德音在性交往中所萌生的真情,使其遭到驱逐的命运,小说中的评论可谓一语中的:"上官氏历十二夫而终以谷德音败事,盖以情有独钟,故遭众忌。"这种共同占有的态度,不仅是明代后期纵欲思潮中的畸形人生观的体现,实际上在深层意义上指出了作为一个整体的男权社会的游戏规则,这也是薛敖曹最终从女权宫廷出走的原因。小说之描写比《如意君传》虽稍显浅露,有向通俗传奇过度的痕迹,但仍禀承文言小说之传统,而很少白话艳情小说的粗露,如北邻少妇从上古鸿蒙之世开始讲解男女之爱产生之原因:"而男之凸者,从阳气转旋时,当不觉血足神旺,而凸者刚劲,或妇以其凹者过其前,相值而凸投其凹,彼实讶此之独无凸,而不知此一投也,实开万古生生不息之门,无边造化,情欲之根,恩爱之萌也。"将文言之雅致与白话之浅易合而为一。五湖老人《忠义水浒传序》云:"尝见夫《西洋》、《平妖》及《痴婆子》、《双双小传》,甚者《浪史》诸书,非不纷借其名,人函户缄,滋读而味说之为愉快,不知滥觞启窦,只导人滔淫耳。"实际上,小说虽不可能真正达到戒淫之目的,但确实有值得世人警醒之处,不是纯粹的宣扬淫欲之作。小说之叙事亦有独特之处,第一人称叙述本十分罕见,而又采用倒叙讲述,更几乎是绝无仅有。其意义当不仅仅在于方法的层次上。

另外如《春梦琐言》写书生韩仲琏游山玩水而误入山洞,得遇李姐、棠娘,三人同乐,为山鹃叫声惊醒,失二女所在,而置身李树、棠树问,二女原为树精。这种入仙洞而遇女仙的故事模式,最早可追溯到西王母和素女的神话,对女性的生殖能力和性能力的崇拜,产生了由女性传授房中秘术的构想。在魏晋南北朝的遇仙小说如《刘晨阮肇》中,男性误入仙山,通过与女性神仙的结合获得长生,实际上就是这种观念的延续。在唐代描写仙凡相遇的传奇小说中,除了长生的实现外,通过与神仙的交往获得尘世荣华富贵成为重要目的之一,与女仙交往的超现实色彩逐渐淡化的结果是性色彩的加重。在唐初的传奇小说《游仙窟》中,男主人公与所谓的仙女风流一夜而别,留下的只有风流佳话,直接开启后来文人炫耀风流之风气。在唐代的文人游仙词中,所歌咏的仙真也逐渐转化为尘世的女冠甚至妓女。

与武则天有间接关系的文言艳情小说《素娥篇》亦值得注意。《素娥篇》以武则天之侄武三思与其侍女素娥之艳情故事为框架而着重描写性交四十三式,在小说结尾,二人退隐终南山,白日飞升。《史记。封禅书》云"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史记正义》则谓太帝即太吴伏羲氏,或即黄帝。素女为古代神女,而至汉代小说,素女成为古代房中术传授者的代称,东汉张衡《同声歌》谓"素女为我师",徐陵《答周处士书》云"极素女之经文"。至唐朝小说,素女又改名素娥,成为武则天侄武三思之妓人,为花月之妖,受上帝之派遣,迷惑武三思以复兴唐室。到明朝又有根据唐传奇改编,以图画为主,以文字为辅的《素娥篇》出现,汤显祖《紫箫记》云"正落得素女图描",《紫钗记》云"被叠慵窥素女图",则当时小说已经在社会上流行。然对后世艳情小说影响最大者,仍为《如意君传》。如《绣榻野史》、《痴婆子传》、《素娥篇》、《金瓶梅词话》、《僧尼孽海》、《续金瓶梅》、《肉蒲团》、《桃花影》、《载花船》、《媚娘艳史》等皆提及《如意君传》,或模仿摘抄《如意君传》的片段,至于《浓情快史》后半段几乎全抄自《如意君传》。《如意君传》在小说史上的地位在于通过性特别是女性的性行为来观照人物的命运,观照历史和现实社会。一方面体现了作者对情欲的大胆肯定,是对传统礼教的大胆冲击;另一方面也确立了性在生活中的应有位置,为包括《金瓶梅》、《红楼梦》等在内的小说开辟了一条表现生活的道路。其对武则天和薛敖曹的由性欲到情爱的过程描写,在文学史上第一次鲜明地指出了爱情的另一模式,也为后来的纯情小说所借鉴。在后来的才子佳人小说中,我们还可以看到糅合艳情和纯情的倾向。才子佳人奢谈感情,并不排斥欲的要求,性交合同时也被视为情感表达的主要形式之一。

二、《金瓶梅》:性贪欲与死亡

《金瓶梅》这部被称为世情小说开山之作的小说,同时也可能是第一部文人创作的长篇通俗小说,关于它的作者和创作年代的考证,它的素材来源,它的艺术成就,它在小说史上的地位及其对后世小说的影响,已经有许多研究文章和著作从各个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探讨。这些研究和有关的考证,虽然无法得出最后的结论,但是为理解这部小说的主旨提供了有益的启发。《金瓶梅》是明代中叶社会的缩影,市井社会的写真,是对社会腐朽的批判,是一个关于酒色财气的讽戒寓言,是关于色空哲学的形象化、通俗化的阐释,如此等等,但是所有这些解读都无法回避小说中的性描写。清代将《金瓶梅》作为色情文学而禁毁,现代也曾有很长一段时间对《金瓶梅》实行限制出版传播政策,而到新时期于研究者又倡《金瓶梅》非色情小说论,认为小说中的性描写文字不占多数,除去性描写片段,《金瓶梅》对世态的描写同样精彩。实际的情况是,性描写是《金瓶梅》的有机组成部分,因为对主人公西门庆来说,财货和色欲是人生的两大追求,没有了其中任何一个也就不是西门庆。对潘金莲、李瓶儿等女性来说同样如此,性享受既是其人生追求之一,又是其立足于男权社会的资本,其争斗的最主要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施展各自的性魅力以向男主人邀宠。

《金瓶梅》的世界是个感情荒芜的欲望世界,首先是男女之欲的横流。男女之关系纠葛是小说的最为主要的内容。私通如西门庆与潘金莲、李瓶儿、王六儿、宋惠莲、如意儿、林太太、贲四嫂等,陈经济与潘金莲、春梅,来旺儿与孙雪娥,春梅与周义,潘金莲与琴童、王潮儿,韩二与王六儿,玳安与小玉,书童与玉箫;嫖妓如西门庆、花子金、应伯爵、陈经济等与吴家妓院的吴银儿,郑家妓院的郑爱香和郑爱月,韩家妓院的韩金宅,玉宅和消愁儿,鲁家妓院的赛儿和金儿,丽春院的李桂卿和桂姐,以及韩爱姐、董娇儿、朱爱爱等;同性行为如西门庆与书童,温必古与小童、金宗明与陈经济等;变态性行为如西门庆在女性阴部烧香、潘金莲饮尿等。即使是出家僧道,亦禁不住色欲之诱惑,在小说的第八回,为武大郎做水陆超度的和尚为潘金莲的美色而迷倒,"昏迷了禅性佛心","七颠八倒,酥成一团";泰安道士石伯才专门诱奸妇女,鸡奸师兄徒弟;晏公庙道士金宗明在妓院包占妓女,还喜欢鸡奸;道姑薛姑子与和尚勾搭,又在地藏庵中窝藏男女通奸;精通房中术的胡僧赠送西门庆春药,如此等等。性关系几乎是这些男女之间的唯一关系,肉欲是最重要的驱动力。与才子佳人剧和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男女一见钟情不同,《金瓶梅》中的男女一见起欲,如第一回中潘金莲见到壮健的武松, 三杯酒下肚即"欲心如火",西门庆一见潘金莲就"酥了半边",见了李瓶儿"魂飞天外",林太太得知西门庆的风月手段,"心中迷留摸乱",庞春梅和潘金莲看到狗交配而感叹人不如狗快乐:"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

张竹坡谓《金瓶梅》之世界为"一片奸淫世界",而小说所描写之性关系多为变态性行为,除了男女之间的性虐待,另外如同性恋、窥淫癖、色情狂,几乎无所不包。暴发商人如西门庆的色情狂行为,更多的是对征服欲的满足。他无休止地追求财富,也不知疲倦地寻找新的性征服对象,以财富谋权势,以权势谋取更多的财富,以财富和权势强占奸淫,又将强占奸淫作为显示富贵权势之方式。他既是"将色当饭"的色情狂,而在色欲的放纵中又保持了一定的理智,为了财货可以放弃色欲。西门庆的食色态度是新兴商人的代表,将食之追求作为第一要务,将色之追求作为人生第一享受,而在以色为食的同时,又对女色持警惕态度,当女色妨碍财货的时候,毫不犹豫地割舍前者。一般认为,小说是对西门庆的深刻批判,实际上小说对西门庆的描写更多的是一种欣赏态度,是要以西门庆为样本向市井富商提出劝戒。相比之下,小说对文人群体之描写篇幅虽少,但讽刺之态度显然,从状元进士到下层文人,既充满着欲望,又着力掩饰,在西门庆这样的暴发户商人面前显得猥琐不堪。僧道在宗教教条压抑下的对欲的潜在渴求,使其成为变态窥淫爱好者。至于女性群体之变态性行为则更多的是出于被动,在虐待性行为中几乎皆处于被动受虐的位置,而其中最典型的是潘金莲。

小说对女性的描写亦以肉欲为视角。对于女性容貌的描写,除了关于头发、面容、眼睛、嘴唇等的俗套描写外,小说不惜笔墨描写女性的肉体特别是女性身体的隐秘部位如阴部、胸部。小说的第二回写西门庆在街头初次见到潘金莲,"软浓白面脐肚儿,窄多多尖翘脚儿,肉奶奶胸儿,白生生腿儿"竟然能穿透衣服看到内里,违背生活常理之处显然,但正是这些地方透露出小说的趣味。最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对具有淫亵意味的女人小脚的不厌其烦的表现。小说描写西门庆勾搭潘金莲,最重要的挑逗动作就是捏了潘金莲小脚上的绣花鞋一下,潘金莲不但没有抗拒,反而笑了起来,西门庆才采取进一步行动。西门庆娶孟玉楼,除了她的丰厚的陪嫁外,还特别注意到了她的三寸金莲。西门庆对宋惠莲感兴趣,除了她的美貌和风骚,西门庆最感兴趣的是她的比潘金莲的金莲还小的小脚。在第六回中西门庆像文人那样"吃鞋杯耍子"。西门庆对女人弓鞋的迷恋可以和明朝中后期放纵的文人相比,他喜欢和赤裸全身只穿着红鞋的女子性交,他让潘金莲买红缎子做鞋子,因为他"一心只喜欢穿红鞋儿,看着心里爱"。在第九十五回中,当如意儿索要财物时,西门庆答应给她半匹红缎子做衣服,特别提到了要做一双红缎子睡鞋儿。在第二十七回中,潘金莲在葡萄架下铺设凉枕簟衾,"脱的上下没条丝",只有脚上穿着大红鞋儿,挑逗西门庆。在第二十九回,潘金莲将全身"搽的白腻光滑",脚上穿着新做的两只大红睡鞋。确实,女子的鞋子本来即有色情意味,更加上红色,更能挑起男子的情欲。也正因为大红鞋子的性欲色彩,潘金莲和西门庆都对红绣鞋的得失异常敏感,甚至成为一种禁忌。潘金莲寻找自己丢失的红绣鞋时,在西门庆宣淫用的暖房儿里发现了已死的宋惠莲穿过的红绣鞋,醋意大发,将红绣鞋剁成几截。而当西门庆得知自己喜爱的女人的红绣鞋被小铁棍拾去玩耍,有可能被别人看到时,将小铁棍儿毒打几乎致死。对于女性之足的关注,唐前即已存在,如陶渊明在《闲情赋》中表示"愿在丝而为履,同素足以周旋",古乐府诗《双行缠曲》咏女子之足:"新罗绣行缠,足趺如春妍。他人不言好,我独知可怜。"自五代起始有女子缠足,女子之足才真正引发男子之爱恋。这种对畸形足的狂爱,不仅是一种变态的审美观,甚至有性虐待之倾向。两宋女性以小脚为美,至元明则发展到了以大脚为丑,男性文人在诗文中咏叹三寸金莲,在小说中描写女性之美貌总将小脚作为最重要特征。由对三寸金莲之迷恋,自然发展到对女性弓鞋之赏玩,吃鞋杯、妓鞋行酒被文人视为风流,如明朝名士何元朗公开妓鞋行酒,王世贞作长歌以纪之,一时传为佳话。女性之三寸金莲既为身体之隐秘,亦同阴部、胸部一样成为性爱之最后防线,女子之弓鞋亦成为性爱之象征物之一,成为女性贞节之象征,女性将弓鞋作为确定生死恋情之信物,男性窃取女性之弓鞋以逼迫女性就范。正因为如此,在西门庆这样的恋足狂看来,女性的绣鞋实际上是性占有的象征,因而也是男人的性禁忌之物。

张竹坡在《第一奇书非淫书论》中说:"淫者自见其为淫耳。"对于小说中的性描写,阅读者的心态和欣赏角度不同,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和接受,但是性描写手法的影响亦不可低估。如《西厢记》、《牡丹亭》中的性描写,多以比喻暗示,"露滴"、"花心"云云,将性交合描写得比较美妙,所以金圣叹评《西厢记》云:"意在于文,意不在于事也。意不在事,故不避鄙秽;意在于文,故我真曾不见其鄙秽。"然而《金瓶梅》的情况却与此稍有不同。虽然其中的有些性描写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有一定帮助,但是更多的性描写显然是迎合世俗而对流行一时的艳情文学的抄袭和摹仿。比如小说对西门庆阳物的夸张描写,对西门庆与数个女人性交过程的详细描写,多为对《如意君传》等艳情小说的抄袭,而对小说主旨无甚意义。而实际上这些性描写除了夸张离奇失实外,还多有常识性的失误,显然是道听途说而随意捏造者。如小说中反复提到的"勉铃"(第十六、二十七、三十八回),明朝末年包汝楫《南中纪闻》谓缅铃有黄豆大小,薄铜包裹少许采自深山的鸟液,放置案头,不住旋转,或将此物镶嵌于阴茎包皮内以为淫戏,清朝赵翼《粤滇杂记》云缅铃大如龙眼,四周无缝,得暖气则动,切切如有声,而《金瓶梅》皆误为"勉铃",谓为女性用具,动时响声如知了,可以折做两截。作为读者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部小说对于性爱的矛盾态度。

《金瓶梅》作者对纵欲的态度,是一种奇怪的}昆合,既非有的论者所说的对现世享乐的纯粹崇尚,亦非有的学者所论的批判讽刺,而是既向往又畏惧的矛盾心态。通篇看来,对财富的无止境追求与追求之意义的迷惘,对色欲的喜好与纵欲的危害,同时存在于小说故事的叙述之中。《金瓶梅》中篇幅不多但是铺陈得淋漓尽致的性描写与笼罩整部小说的死亡阴影紧密关联。小说开首诗是关于四大贪的劝戒,在小说的开篇,作者概述故事说:"如今这个一本书,乃虎中美女,后来引出一个风情故事来。一个好色的妇女因与破落户相通,月月追欢,朝朝迷恋,后不免尸横刀下,命染黄泉"这类市井常谈出现在明朝中后期各种家训、话本小说以及其他通俗故事中,但是对贪欲与死亡的关系作形象而详尽的阐释的是《金瓶梅》。小说的男主人公西门庆开当铺、贩卖私盐,用财富贿赂,拜权奸为义父,又利用贿赂得到的官位大做非法生意,赚取更多的财富,而一旦死亡,家财散尽,空身而走,流下的是巧取豪夺的果报。西门庆有妻妾六人,日夜宣淫,奸淫、仆妇,妓院嫖妓,私通大家夫人,又喜好娈童,在精力不支的情况下,服用胡僧春药,在与仆妇王六儿性交后,筋疲力尽,又服用了过量的春药与潘金莲性交,结果"灯尽油干肾水枯",不治而死。其对女色的喜好,抛弃了所有的情感因素,一味追求的是肉欲的纯粹满足,其对肉欲之追求,最后已经超出性欲求之范围,而成为征服欲满足的一种手段,而最后自己死于千百次冲锋陷阵的床上,死于自己征服过无数次的女人的身下,一切都化为泡影。潘金莲初嫁武大,挑逗追求武松而被严词拒绝,在性压抑之下一遇西门庆而动心,与西门庆频繁的约会偷情,残酷地毒死了武大,嫁给了西门庆,开始了不知餍足的纵欲生活。她与西门庆公开宣淫,与书童偷情,与陈经济私合,被赶出西门家后又与王婆的儿子私通,最后被武松杀死。李瓶儿同样看上了风流潇洒的西门庆而害死丈夫花子金,因为西门庆的拖延,先改嫁了蒋竹山,不满意于蒋的性无能,几经周折终于进入西门府,获得了称心如意的性爱;为了讨好西门庆,她在月经期与西门庆性交,在生产后身体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与西门庆性交,致使病情加重,血崩而死。庞春梅本为西门府的使女,服侍潘金莲,与西门庆发生性关系,和潘金莲一起与陈经济私通,在西门庆死后被吴月娘卖给周守备,因为周守备忙于军务,不甘性寂寞的庞春梅与陈经济以兄妹关系为掩护私通,在陈经济死后又与老家人周忠的儿子周义私通,因纵欲无度得骨蒸劳症,竞死在周义的身上。所以小说中的西门庆、潘金莲等的追求和结局,表达的是新兴市民阶层的人生思考。但是从整体上说,这部小说对欲之追求持肯定态度,虽然作者在正文之前以关于酒色财气的诗歌提出劝戒,在小说中也不断插入韵文说明女色之危险,如第一回回首诗"请看项籍并刘季,一似使人愁。只因撞着,虞姬戚氏,豪杰都休",第三回开场诗"古来饱暖生闲事,祸到头来总不知",但是作者对男女性一t2,理和性交场面之描写,即使是在阴户上烧香这样的变态行为,也没有对其本身作批评,只是作为放纵性欲的一个场面而已,在一些情况下甚至是以一种欣赏的态度进行描写。实际上这种评价上的模糊混乱,正是思想解放潮流中的纵欲主义与文人的反思的混合体。

《金瓶梅》对清代文人小说的影响不可低估。如开始于乾隆十三年完成于乾隆四十二年的《歧路灯》虽以儒礼治家之道标榜,而实受《金瓶梅》启发,作者在自序中讲述了《金瓶梅》在当时的流行情况,认为《金瓶梅》是"诲淫之书",表示自己要反其道而行之,"藉科诨排场间,写出忠孝节烈,而善者自卓千古,丑者难保一身"小说第十一回讲到塾师侯冠杰准备用《金瓶梅》作为教材,认为《金瓶梅》"大开大合,俱是左丘明的《左传》、司马迁的《史记》脱化下来的"。在第九十回中秀才苏霖臣也说:"《金瓶》、《水浒》我并不曾看过,听人夸道,笔力章法,可抵盲左腐迁。"小说作者似乎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草了一回又一回,矫揉何敢效《瓶梅》!"而其章法结构以及人物之塑造,实际上从《金瓶梅》受益良多,都是以一个家庭为描写重心,都采用了羽状结构形式,人物之类型亦可与《金瓶梅》一一比附,如巫翠姐与潘金莲,夏逢若与应伯爵,甚至有些具体场面描写也是对《金瓶梅》的借鉴,如第六十一至六十三回对孔慧娘葬礼的描写。再如《红楼梦》通过对一个家庭的描写反映社会,表达对社会人生的观感,以及对家庭生活的描写方式,甚至是局部细节描写,都受到《金瓶梅》的影响,而小说原本《风月宝鉴》,《红楼梦》中的性描写以及艳情描写删除后留下的痕迹,更说明了《红楼梦》与《金瓶梅》的直接渊源。

三、《欢喜冤家》:性的宽容与情的理解

《欢喜冤家》一书为话本小说集,又名《贪欢报》,后世刊刻又改名为《喜奇观》、《艳镜》、《三续今古奇观》、《四续今古奇观》等,作者署名"西湖渔隐主人",而真实姓名已无从查考。小说第五回中写到演新戏《万事足》,《万事足》为冯梦龙所作,而称其为新戏,则小说作者当为冯梦龙同时代人。美国学者韩南根据序言署名"西湖渔隐题于山水邻",以及山水邻所刊刻的另一部戏剧《花筵赚》上所题"西湖一苇订正",推测西湖渔隐主人即戏剧家高一苇,而高一苇的生平亦知之甚少。其成书年代,根据小说集前序言中语"庚辰春正遇闰,瑞雪连朝",当为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全书分正续二集各十二回,回末皆附总评,总评之语气和观点,与小说中所表述相符,如小说第十八个故事《王有道疑心弃妻子》末尾作者议论说:"余演二十四传,非导欲宣淫,实引邪归正,普存阴鸷,受福无量。"最后一个故事《一枝梅空设鸳鸯计》回末评语云:"这一回小说,特意翻案做的。一部全册正有二十四家,前边二十三回,俱是欢喜冤家,独此一回乃圆满这事,罢了冤家欢喜。"则回末总评或皆为作者所为。至于小说之命名,冯梦龙《情史类略·情史叙》云:"尝戏言,我死后不能忘情世人,必当作佛度世,其佛号当云'多情欢喜如来'。有人称赞名号,信心奉持,即有无数喜神前后拥护,虽遇仇敌冤家,悉变欢喜,无有嗔恶妒嫉种种恶念"西湖渔隐主人或反其意而用之。

有的学者认为:"是众多拟话本中尚能摩'三言'、'二拍'之垒的少数拟话本集之一,治小说史的人忽略不得。"小说集之归类向来有不同意见,如日本大冢秀高《增补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将其归人公案小说类型,在《中国小说史的视点》中又将其列为"折狱之书与公案小说"。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将《欢喜冤家》归于"专演猥亵事"一类。实则集中所收故事皆写风月之事,而又多与断狱有关。作者在序言中即声明,创作小说者"游心于风月之乡",目的是为了警醒世人,"可为欲海晨钟",集中故事大都以男女之情事为框架,多穿插性爱场面之直露描写,而又多因为欢喜而成冤家,于是又有公案因素在内。如第二个故事《吴千里两世谐佳丽》讲述的是一桩隔世公案,吴胜因为随身所带银钱而被暗害,托生为陈三元,而将前生仇人杀死,并赴衙门告状,中间穿插了陈三元的诉状。另外如第三个故事《李月仙割爱救亲夫》中插入章必英的诉状,第四个故事《香菜根乔妆奸命妇》中穿插了张英的诉状和洪按院的判词,第十个故事《许玄之赚出重囚牢》中插进蓉娘的诉状,第十三、十四两个故事插入断语和判词。

小说集中的二十四个故事基本都取材于现实,小说人物主要是社会下层的商人、书生、僧尼、塾师、妓女等,选取的是他们的家庭生活和婚外性关系,也就是作者在序言中所说的以风月笔墨反映现实,以小见大,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欢喜冤家》作为一部文人创作成分较多的短篇小说集,对前代作品的借鉴仍然是其创作的方式之一,既有对故事素材的采用改造,又有对诗歌韵文的混抄,这也是当时通俗小说通用的写作方式。其对诗歌韵文的抄写值得注意,几乎每个故事中都穿插着以描写性爱为主的韵文,而这些韵文都十分雅致,其中有作者自己写作的,也有是抄自他书的,如第三个故事《李月娘割爱救亲夫》中的《虞美人》就抄自中篇爱情传奇《钟情丽集》而文字略有改动:"一时恩爱知多少,尽在今宵了。此情之外更无加,顿觉明珠减价。"第五个故事《日宜园九月牡丹开》中描写性交场面的韵文则出自《寻芳雅集》:"罗裙半卸,绣履双挑。眼朦胧而纤手牢勾,腰闪烁而灵犀紧凑。觉芳兴之甚浓,识春怀之正炽。是以玉容无主,任教蹈碎花香,弱体难禁,拼取翻开红浪。"无论是在通俗话本小说中还是艳情小说中,像《欢喜冤家》这样穿插诗歌韵文的现象都比较少见,像在《许玄之赚出重囚牢》中就穿插了诗词韵文等22处,《乖二官偏落美人局》中竞插人一首一百多句一千余字的长诗。这种雅化的趋向是对明代中期以《钟情丽集》、《寻芳雅集》为代表的中篇爱情传奇的继承和发展。小说集中的故事采自他书者不少,如第七个故事《陈之美巧计骗多娇》,实根据万历时张应俞著的《杜骗新书》卷三"婚娶骗"中《因蛙露出谋娶情》敷衍而来,又与《百家公案》第五十三回《义妇为前夫报仇》和《龙图公案》中的《岳州屠》相类;第四个故事《香菜根乔妆奸命妇》实出自《廉明公案》上"人命类"《洪大巡究淹死侍婢》和《龙图公案》中的《死酒买死色》,而其中撒珠细节似又参考了《杜骗新书》卷三"妇人骗"中的《尼姑撒珠为奸媒》;第八个故事《铁念三激怒诛淫妇》本明人陆容《菽园杂记》卷三相关记载;第十一个故事《蔡玉奴避雨遇淫僧》本《僧尼孽海》中的《江安县僧》;第十四个故事《一宵缘约赴两情人》本《僧尼孽海》中的《灵隐寺僧》;第二十三个故事本《僧尼孽海》中的《明因寺尼》;第二十个故事《杨玉京假恤寡怜孤》据《杜骗新书》卷十"盗劫骗"中《公子租屋劫寡妇》改编而穿插了《书画金汤善趣》、《屈辱十八事》、《败意九十事》《杀风景四十八事》等明代广为流行的闲言语。第二十二个故事末尾云:"好事者作《金簪传奇》行于世,予今录之,与《玉簪记》并传,可为双美乎?"则是根据当时流行的传奇改写而成。

二十四个故事中以失节女子为主人公的占一半以上,而女子失节之原因,或为受劫迫,或为不满于丈夫之粗暴虐待,或受欺骗失身,作者对其态度是温和而宽容。实际上这种生活态的描写中,几乎看不出作者对这些女性的褒贬,因而无法以正邪来加以评价。如《花二娘巧智认情郎》中的花二娘,不满丈夫酗酒粗暴,爱上了丈夫的朋友、年轻俊雅的任三官,而任三官的未婚妻与别人私通而怀孕,花二娘为了保住那女子的脸面,主动帮其堕胎,并帮助任三官和其未婚妻完婚,女家出于感激,在花二听信挑唆捉奸时,向花二娘报信,使其转危为安。二娘与任三官的偷情,二娘与花二商议帮助任三官堕胎,任三官与失节的未婚妻的婚姻,花二的转变以及二娘与花二的安心度日,如此等等,都非常自然,而贞洁似乎被暂时遗弃在一旁。小说中实际涉及了两个女子的失节,一个是有夫之妇,一个则是未婚之女,作者对此都未作评价,但是在作者的故事安排中仍可以看出对婚外情和婚前性行为的容认,在作者看来,所谓的贞洁也只不过是舆论的知晓而已,只要没人知晓,也就等于没有发生。

对男女私情特别是女性的放纵的宽容态度在所谓的杀奸故事中表现得更为明显。如小说的第四个故事《香菜根乔装奸命妇》,官员张英的妻子与乔装成女子的香菜根私通,张英察觉后,不动声色地将妻子推进酒楦中淹死,又设计使香菜根犯下死罪。这种杀奸报复的行为,在同时期稍前的拟话本小说如《古今小说》的第三十八个故事《任孝子烈性为神》中是受到极度赞美的行为,像任孝子在得知妻子与人私通而且阴谋陷公公于不义之后,不仅杀了妻子和奸夫,还将袒护自己女儿的岳父母杀死,街坊邻居赞扬他是烈性汉子,在被关押后,牢房中众人对他爱敬万分,地方官员也连连称赞他是好汉,这让我们想到《水浒》中的杀妻的英雄,小说给任孝子安排了坐化的结局,据说他死后还成为神,受到地方的香火供奉。而张英的杀奸没有得到如此多的赞美,根据道德和法律,他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结果他因为"闺门不谨"、"无故杀婢"被罢官。至于奸夫出于义愤而杀死与自己通奸的淫妇,在道德劝戒者看来,是宣扬礼义的更好的素材,比如《型世言》的第五个故事《淫妇背夫遭诛,侠士蒙恩得宥》中,与有夫之妇通奸而又激于义愤将其杀害的奸夫称为侠士,因为他所杀害的淫妇心肠狠毒,又为了不使别人受到冤屈挺身而出承担责任,连皇帝都称赞他是"杀一不义,生一不辜",免除死罪。《欢喜冤家》的第八回《铁念三激怒诛淫妇》讲述的是十分相似的故事,当女主人公对铁念三表示爱慕,要杀死自己的丈夫与其私成百年之好时,铁念三担心自己受到牵连,杀死女子后远逃,后来女子的鬼魂依附其体,使其自己说出真相,被缉拿归案,判为死刑,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儒家伦理观念中,无论是什么原因,女子的不贞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这种不问原因只看结果的做法,在《欢喜冤家》中有所改变。《欢喜冤家》所收的私情故事中,女子的失节,有一部分是为男子所诱惑或逼迫,即使是出自女子自愿,也是事出有因,所以也应该受到谅解。如《花二娘巧智认情郎》中,花二娘的丈夫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外游荡不回,花二娘难耐寂寞,才与一男子暗中偷情,在故事的结尾,花二娘的丈夫改邪归正,花二娘和他的情夫也都收心各自安心度日,在经历了一番波荡后又回到开头的宁静,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在第十五个故事《马玉贞汲水遇情郎》中,马玉贞的丈夫性情粗暴,经常打骂妻子,一个偶然机会结识了一个性格温和、懂得体贴的男子,在相处一段时间后一起私奔,后来被捉回,当县令审问时,她回答说:"丈夫生性激烈难当,奴心惧怕。"她又对丈夫说:"若是你没有那行凶之事,我怎生舍你。"既然是丈夫有一定责任,丈夫也就原谅了妻子的私奔,而且自己也收心变好。像这样的故事结局安排,不仅与礼教不符,而且需要一定的心理承受力,特别是在那样一个男权社会中。

对情欲的肯定,是小说对女性宽容的原因之一,而这种宽容的前提是"情",而所谓的"情",在很大程度上还是对礼和理的回归。可以一时放纵情欲,但是最后必须回到正轨。第十个故事《许玄之赚出重囚牢》中少女蓉娘与秀才许玄私通,当容娘表示"但得情长,不在取色"时,许玄回答说:"固非贪淫,但无此不足以取真爱也。"第十五个故事《马玉贞汲水遇情郎》中的马玉贞因不满于丈夫王文的酗酒虐待,与邻居宋仁义相好,私奔杭州,迫于生计,沦为私娼,地痞假冒其叔叔,诬告王文杀害妻子,王文因而被逮捕入狱。被押解回原籍的马玉贞,帮助丈夫洗清了冤屈,县令鉴于其正直,不加刑罚,暂时关押于尼庵中。马玉贞将自己的银子取出五十两给宋仁,嘱咐宋仁娶一房好妻室。正是这种对恩爱的惦念,感动了县令和原来的丈夫,以前因为一时情欲冲动犯下的过错可以既往不咎。

在二十三个男女偷情故事中,唯一被作者称为淫妇的只有第八个故事中的香娘,也只有香娘受到了惩罚,被自己准备以身心相托的情人杀死,即使如此,作者仍然对香娘保存了一定的同情,让香娘有机会报了仇。在其他偷情故事中,女性更受到谅解,作者一方面强调了男子失职在女子寻找婚外情中的责任,另一方面对女性性爱的欢乐进行细腻的描写,如第一个故事中的花二娘与情人私通后感叹"不想此事这般有趣,今朝方尝得这般滋味",在另外一个故事中,李月娘感叹说"死也从来未有今朝这般快活",方二姑偷情后的感受是"若只守一个丈夫,那里晓得这般美趣"。作者对偷情行为结局的安排,实际上暗示着,只要不影响到社会的伦理基础,性欲求的满足是被容许的。再如第十个故事中,少女与书生许玄私通,许玄南京科考,旅店老板寡妇阮氏又主动与之私通,作者给这两个女子都安排了皆大欢喜的结局。在所谓的从权故事中,更可以看出作者对贞洁的理解。如第三个故事中的李月仙,丈夫王文甫被陷害入狱,为了救出丈夫,被迫改嫁给自己的情夫章必英,在得知章必英就是陷害自己丈夫的元凶后,上告官府,为丈夫鸣冤,使得章必英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自己也与丈夫团圆,过起安稳的生活。当李月仙被迫嫁给章必英时,狱卒李禁评论说:"周全丈夫生死,可与节义齐名,岂比失节者乎?"在第七个故事中,犹氏在丈夫落水身亡后,嫁给了富商陈彩,"朝欢暮乐,如鱼得水",生活美满如意,在一次充满激情的性交合后,犹氏满怀深情地说:"我与你十八年夫妻,情投意合,几曾有半句怨言?如今恨不得一口水吞你在肚里,两人并做一人方好。"陈彩以为犹氏已经忘怀前夫,满足于富足安乐生活,就透露出他因为一爱犹氏而谋杀其前夫的秘密,犹氏马上带着自己和前夫生的儿子到衙门喊冤,将陈彩绳之以法,十八年的夫妻恩爱化为乌有。作者通过这样的充满人情味的故事,表明了夫妻恩爱与男女偷情之间的区别,性欲求只是一时的冲动,而最稳固的还是以恩爱为基础的家庭和夫妻关系,这也是作者肯定性欲追求,对女子偷情表示宽容的基础和最后界限。在第五个故事中,相貌俊美的袁元娘被蒋青强抢为妻,考虑到身怀六甲,为保丈夫宗嗣,她打消了投水自尽的念头,后看到蒋青比刘家富裕千倍,加上蒋青善于体贴,于是索性在蒋家安心度日。当丈夫来寻时,她惊喜交加,但又考虑到丈夫家产荡尽,生活拮据,没有马上随着丈夫回去,直到蒋青死去,元娘才带着蒋青的全部家产与丈夫破镜重圆。这个故事没有像以前的节妇传说那样对保宗嗣做过多的渲染,元娘的妥协,蒋青的关爱和生活的富足是不可缺少的因素,特别是为了财产而居留蒋家的安排,体现了生活第一的思想,也是对李贽等人的关于货色的理论的回应。在这些故事中,作者表达了这样一种观点,夫妻关系的维护要以恩爱和理解为基础,应该包含性欲的因素,否则任何一方都有追求的权利,而这种追求又不能损害另一方的性命、身体和名誉。男女的偷情要以双方自愿为前提,否则无论是以钱财诱哄、暴力逼迫,还是以欺骗的手段达到过度宣淫的目的,都是非自然的行为而应受到惩处,所以像处心积虑谋夺人妻的陈之美、章必英、冯吉,骗奸女性的丘继修,利用自己妻子的美貌设美人局骗人钱财的王小山,以欺骗手段互换妻子奸淫的朱子贵、龙天生,霸占人家妻子的纨绔子弟朱道明,都受到了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严惩。

《欢喜冤家》中的奸骗小说很有特点,如第九个故事《乖二官骗落美人局》,第二十个故事《杨玉京假恤孤怜寡》,第二十三个故事《梦花生媚引鸾凤交》等,可以与《拍案惊奇》中的《张溜儿熟布迷魂局》、《闻人生野战翠浮庵》,《石点头》中的《瞿凤奴情愆死盖》,《型世言》中的《完信节冰心独抱》等进行比较。《欢喜冤家》对女子以自己的美色骗取好色男人的钱财表示了一定程度的肯定,甚至赞许女子的机智和胆识。如第十二个故事中,王氏以美色和满满八箱金银珠宝为饵,骗去了好色而吝啬的汪监生的三千余两银子;在第二十三个故事中,巫娘及其弟弟梦花生以美色迷惑秀才王国卿,用鹅卵石换走了他的六百多两银子。至于男子利用女性美貌骗钱财,作者则持否定态度。如第九个故事,方二姑误嫁五十余岁的王生活不顺心,王小山又指使二姑勾引张二官合伙开店,想用美人计骗得二官入股的三百两银子,二姑假戏真做,与二官频频偷情,帮助二官盗窃店中货物,致使王小山愤懑而死。在埋葬了王小山后,二姑索性与二官做起了长久夫妻。《欢喜冤家》对社会上欺骗之风的反映,可与《杜骗新书》参看

另一方面,《欢喜冤家》又借风月故事对好货、好色的社会风气进行了委婉批判。这些偷情故事实际上是明代后期淫欲横流之社会风气之反映。作者对此持有保留的肯定态度,像花二娘与任二官的"香偷玉窃",是"两心相照",因而比起"今日蝇趋蚁附恋恋于势利之场者","大相远矣",小说给捉奸的李二和周裁缝安排的结局,一个被杀,一个死于狱中。使是像第十三个故事《两房妻暗中错认》中换妻淫乐的荒唐事,两个女子没有受到责罚,两个男子也只被打了三十板了事,倒是揭露换妻丑闻的王小二,被众邻居责为轻薄,不久郁郁而死,众邻居将此事传为笑谈,题入诗中,以为是"世间常事"。与肯定世俗男女性欲的满足相对的是对禁锢情欲的宗教的怀疑。第十一个故事《蔡玉奴避雨遇淫僧》写和尚利用庙宇神圣之地强奸良家妇女,第十四个故事《一宵缘约赴两情人》写和尚嫖妓而杀妓,小说并非否定僧人尼姑的性欲求,其用意在于对非自然的压抑性本能欲望的戒律的质疑,正是这种非人道的禁锢状态,才使僧尼产生这种近于变态的性渴望而导致犯罪,如故事中的人物了然表示"但愿生从极乐国,免教今夜相思苦",尼姑性空感叹"禅心非为春心腻,女子生而愿有家"。值得注意的是,与对好色的宽容不同的是,小说对财基本上是持否定态度,特别是利用财富,违背女性意愿,只求自己性欲求满足的行为,更表示了严厉的批判。比如第七个故事《陈之美巧计骗多娇》中财主陈彩以金钱作诱饵,以达到占有犹氏的目的,先是借钱给潘麟取得其信任,乘机将其推下深渊,接着送钱接济潘家,赢得潘家的感激,终于将犹氏名正言顺地霸占。潘麟图财而丧命,陈彩以财势而图色也最终落得一无所有。再比如《乖二官骗落美人局》中,王小山以自己妻子的美色设美人计,图谋骗取二官的钱财,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第十二个故事《汪监生贪财娶寡妇》中贪婪而又吝啬的汪监生,垂涎寡妇的财富而与之结婚,结果自己的家产被席卷一空。再如第二十个故事写杨玉京假扮财主,假意与寡妇成亲,而于新婚之夜将寡妇财产劫掠一空;第九个故事写王之臣设美人局骗钱财,结果计划落空。

《欢喜冤家》在清朝屡次被查禁,如道光十七年(1837年)苏郡设局收毁淫书,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杭州府设局收毁淫秽书籍,同治七年(1868年)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小说,都列有《贪欢报》一书,且注明"即《欢喜冤家》"。但是,经过改头换面,《欢喜冤家》仍继续以各种形式在社会上流传,如撮合生编辑有小说集《幻缘奇遇小说》十二回,其中七回取自《欢喜冤家》,梦闲子漫笔《古今传奇》十四卷中十一、十二两卷改写自《欢喜冤家》。清代流行的艳情小说如《谐佳丽》、《换夫妻》、《巧缘艳史》、《艳婚野史》、《百花野史》、《风流和尚》、《两肉缘》、《芍药榻》等都是从《欢喜冤家》中杂抄拼凑而成。其中《巧缘艳史》又名《巧缘浪史》《奇巧艳史》,因为小说原本一直未在中国大陆出现,而著名藏书家马廉所藏亦署"江湖主人编"的《艳婚野史》标明"上接《巧缘浪史》",第一回开头又云:"且说冯管看此倭诗,果是有理,正叹赏间,只见那船已到岳坟。"于是有学者据以推测《巧缘浪史》的内容。直到保存于日本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双红堂文库的上海书局排印本出现,其内容才真正为中国学者所了解。《巧缘浪史》与《艳婚野史》前后相连,实据《欢喜冤家》第四、九、十一、十三、十五故事杂凑而成,而小说中的人物和局部情节略有改动。至于《百花野史》是将《欢喜冤家》第十四个故事《一宵缘约赴两情人》和第十七个故事《孔良宗负义薄东翁》稍加修改连缀而成。第一回开头云:"话说上部言的是:了然和尚命徒弟梵空,带着五两银子,去接吴秀英前来作乐。"则小说还有上部,而上部讲述的就是《欢喜冤家》第十四个故事的前半部分。再如《两肉缘》十二回是将《欢喜冤家》的第十二故事《汪监生贪财娶寡妇》,第五个故事《日宜园九月牡丹开》,第十五个故事《马玉贞汲水遇情郎》以及第十八个故事《王有道疑心弃妻子》割裂后再拼接而成。《风流和尚》十二回同样是将《欢喜冤家》的第四个故事《香菜根乔妆奸命妇》、第十一个故事《蔡玉奴避雨撞淫僧》和第十四个故事《一宵缘约赴两情人》拼凑而成,而书首序言则又抄自同样根据《欢喜冤家》改编而成的单行本小说《谐佳丽》。

《欢喜冤家》流传到朝鲜、日本、越南等国,而对这些国家的小说创作产生一定影响。日本《舶载书目》记宽保元年(1741年)从中国引入小说《欢喜冤家》两部,宝历甲戌(1754年)又带进《贪欢报》一部,天明甲辰(1784年)秋水园主人编的《画引小说字汇》的《援引要目》中也提到了《贪欢报》。朝鲜完山李氏壬午(1768年)《中国小说绘模本》的《小叙》中特别提到了《贪欢报》。越南黎贵谆《北使通录》卷下记录了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越南使者用七分银子从中国购买一部《贪欢报》之事。这些关于该小说在国外流传的记载,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欢喜冤家》在清代的影响之广泛。

四、《肉蒲团》:性的历险与道的参悟

《肉蒲团》署"情痴反正道人编次","情死还魂社友批评",扦头有西陵如如居士序,至于真实作者,多以为李渔。如刘廷玑《在园杂志》云:"李笠翁渔,一代词客也。著述甚夥,有《传奇十种》、《闲情偶寄》、《无声戏》、《肉蒲团》各书,造意纫词,皆极尖新。"丘炜萱《续小说闲谈》云:"近时坊间盛行《觉后禅》一书,乃将《肉蒲团》改名者,全书用章回体笔墨,疏宕跌荡,自成一家。或出李笠翁者,笔颇近之。"鲁迅云:"至于末流,则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惟《肉蒲团》意想颇类李渔,较为出类而已。"孙楷第云:"此书在猥亵小说中颇为杰出,《在园杂志》以为李渔作,殆为近之。"将作者定为李渔的根据,除了离李渔时代较近的刘廷玑的记载外(《在园杂志》刊刻于李渔死后三十年),其笔墨、意想、情节模式也与李渔的其他小说比较接近。李渔喜欢以戏曲来比附小说的特点,在《肉蒲团》中也有所显现,如小说的第一回中称主角未央生为"一本戏的正生",称孤峰和尚为"末脚",第十二回又云:"今且暂停,下面两出戏文之后,又是正生上台也。"李渔小说注意结构之严谨和完整,多以一人一事为核心展开情节,其语言中多吴语方言;语言流畅、俏皮、生动活泼,读来如行云流水。《肉蒲团》的劝惩色彩以及实现劝惩的手段,也都有李渔特色。有的研究者还发现《肉蒲团》中出现的回道人(第一回),在李渔的其他小说如《十二楼'归正楼》中出现过,而李渔曾自号为"回道人"。虽然有的学者对此种观点有所保留,如傅惜华编撰《续修四库全书》子部小说类独独不收《肉蒲团》,萧相恺著文考证《肉蒲团》非李渔作品。又有人综合各家说法,一一质疑反驳,然而亦多猜测之词。如关于刘廷玑的说法,则日刘或因李渔人品问题及其作品多写才子佳人风月之事而将《肉蒲团》系其名下;关于"回道人",则前代诗文亦有提及"回道人"者;对于《肉蒲团》的劝惩色彩,则日写艳情而寓劝惩者非此一部;至于其情节模式以及对结构的重视,则日重视结构,用此模式者非李渔一人;说到语言,用吴语方言小说有多家。另外如小说可能写于l633年前,而当时22岁的李渔无闲暇也没有必要写小说射利;李渔其他小说很少淫乱描写,李渔对女性比较尊重;李渔追求新奇而《肉蒲团》中有前人创作的影子(如对女子体貌的品评,颇类明朝流行的花榜),如此等等,亦皆为推测可能之论述,无力推翻作者李渔的说法。李渔写作《肉蒲团》已普遍为人所接受,特别是较早发现《肉蒲团》价值的外国学者更众口一词、确凿无疑地认为是李渔的杰作。

实际上还有其他证据说明李渔与《肉蒲团》之间的关系。《肉蒲团》中对未央生的阳具改造手术的细致描写,也可以从他对医学技艺的精通上找到一点痕迹。李渔出身于中医世家,对医学典籍、中医理论甚为熟悉,他熟悉医典掌故,又通晓药用药性,常常用医学术语作诗,其虽未行医,但对中医却有许多大胆创新和设想,如他的《闲情偶寄》有《颐养部》专门谈论医疗养生问题,其中谈到了节制色欲,介绍了许多他自创的新药品。其关于阳具改造的大胆设想,以狗肾造阳具似,却也是根据医理的构想。在小说的第一回,为了讲述对色欲的观点,作者用了人参附子的形象类比:"这种药性,与人参附子性行相同,只可长服,不宜多服,只可当药,不可当饭。长服有阴阳交济之功,多服则有水火相克之弊。"李渔喜欢将小说戏剧比作"方与药'是药人寿世之方,救苦弭灾之具也。""每患一病,辄自考其致此之由,得其所由,然后治之以方,疗之以药。"正是从"救得病活,即是良医"的原则出发,李渔常常从生活常情人手,特别是从肯定人的情欲出发,构造他的故事,以医疗因为过和不及所导致的病患,而现实的背景往往十分模糊。《肉蒲团》所要医治的正是过度放纵淫欲的病患,所以他在开头所宣扬的性交的乐趣与他在小说结尾给过分放纵性欲所安排的果报结局似乎也不矛盾。现实生活中的李渔生活颇为放纵,他不加掩饰地说自己有"登徒子之好"。

至于小说写作刊刻之年代,流传至今的最早版本序言署"癸酉夏五之望",癸酉或为康熙三十二年(1693年),而首有题写于康熙庚戌年(1670年)序言的《绣屏缘》中提及《肉蒲团》,则癸酉或为崇祯六年(1633年)。而日本东京东洋文化研究所双红堂文库所藏抄本,序言署"丁酉",或为顺治十四年(1657年),日本宝永刊本刊刻时间为l705年。成书于顺治间或康熙前期的《万锦娇丽》所收第二种即为《肉蒲团》第一回,则《肉蒲团》当完成刊刻于此前。

鲁迅论秽亵小说谓"著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则《肉蒲团》应在此列。无论如何,《肉蒲团》中对世情的反映极少,很难称为世情小说。但是《肉蒲团》又与《浪史》、《绣榻野史》不同。《肉蒲团》实际上是以性冒险为载体的寓言小说,小说的第八回情死还魂社友评语云:"小说者,寓言也。"作者以其特有的诙谐手法,以一种故作严肃的态度,将性的放纵做了夸大描写,借以说明一个道理,无论是儒家的关于欲望的教诲还是佛教关于色欲的戒律,只有经过切身的体验后,才能得到深刻的认识,也就是只有在肉欲之上打坐,才可以真正参透真谛。

与《金瓶梅》中西门庆对财富和色欲的双重追求不同,未央生将全部的精力投人情色的追寻之中。西门庆对财富的不知餍足的追求以及对财富力量的崇拜,超过了对色欲的要求,他娶孟玉楼、李瓶儿等,在性的占有同时,还获得了大量财富,他开当铺、缎子铺、生药铺、绸绢铺,放高利贷,与其理财的能力和精力相比,他对性的追求就显得被动,又常常力不从心,不得不求助于各种淫器和春药。他在临死时念念不忘的是他的家产,在列举家产时头脑是如此清晰(第七十九回)。他自信地说:"咱闻那佛祖西天,也止不过要黄金铺地阴司十殿,也要些楮镪营求。咱只要消尽这家私广为善事,就使强奸了嫦娥,和奸了织女,拐了许飞琼,盗了西王母的女儿,也不减我泼天富贵。"(第五十七回)他凭借自己的财富,不仅可以收买占有女性,还破坏司法,干预官员的升迁。其对异性的占有,实际上已经为其对财富的贪婪所异化,已经不是性欲求的满足,而是一种纯粹占有的快感,因此他的性行为是非自然的变态行为,透露出邪恶和怪异,他吃药养龟,将阳具作为炫耀的资本,他将李瓶儿脱光衣服公开鞭打,让潘金莲交、喝尿,在如意儿身上烧香,以种种肉体的虐待来确认占有,以加强占有的快感。西门庆对女人的追求实际上是一种物品的占有,与他对金钱、权力的追求目的一致,并非如有人所论的性享乐在其全部人生目的中居于首要位置,其商场上的奋斗、官场上的钻营,也并非是为了情场角逐的胜利。也正因如此,西门庆对女性是否获得性快感几乎毫不关心,他唯一关心的是自己的感受和快乐,而在更多情况下只是一种征服占有的快感而非性爱欢乐本身。他购置淫具,购买淫药,对女性的性虐待,都证明了这一点。与西门庆稍有不同的是,《肉蒲团》中的主人公对财富比较淡漠,将美色的追求当作全部的事业,而且他在性交的过程中非常注意女性的性快感。但是这种对女性性欲求的关注,其出发点仍然是 |男性的强势,在女性性高潮的哀吟求饶声中,男性的自大获得了满足。同样的,《肉蒲团》中的女性也不同于《金瓶梅》中的潘金莲们,潘金莲受到性欲求的驱使,丧失了理智,但是其表面上的性欲放纵,是为了维护自己在男权家庭中的最后一点位置,从而保证自己的生存。与潘金莲等不同的是,《肉蒲团》中的女性的性放纵是出于个体欲望的满足,像未央生的妻子玉香出身腐儒之家,循规蹈矩,未央生用春宫画册、淫秽故事等对其进行了性的启蒙后,知晓了性的快乐,当未央生外出猎艳,玉香独守空闺,难以忍受性的饥渴,因而相貌粗丑的权老实的出现,也能令她怦然心动,而与性能力超强的权老实性交后,更是对其死心塌地地追随。至于权老实的妻子艳芳,先嫁白面书生,体验了性欲无法满足的煎熬,再嫁给权老实后,虽不满意于权老实的粗丑,但享受了性快乐后,彻底改变了择偶标准,将相貌出众而性能力衰弱的男人称为中看不中吃的货色,也正是这种对性的要求,使得她在丈夫外出期间对阳具巨大、性能力更强的未央生产生了兴趣,甚至动了真情,甘愿与其私奔,为其生子。至于香云、瑞珠、瑞玉得到未央生后更是如获至宝,将他藏在家中,以年龄大小顺序,一人睡一夜,享受"三分一统"、"共体联形"的乐趣,而晨姑得知,将未央生连同他藏身的箱子一起抬回家中,独自享用。女性的这种性放荡,一方面是男性的责任,如未央生对玉香的诱导,是为了让其取悦自己以增加性交的趣味,结果将其引入不可返的放荡之途;像艳芳经受了性寂寞的煎熬后在才貌性之间做出在男性看来是舍熊掌而取鱼的选择,也是出于不得已;香云的丈夫是个年纪老大而品行又低的老秀才,长期在外处馆,瑞珠、瑞玉的丈夫年轻无行,在外嫖妓,令这些精力旺盛的女子闺房寂寞难以忍耐。但是作者如此安排主要还是为未央生们性的冒险提供可能的条件,只有女子的放荡,男性的性追求才有可能,孤峰长老一语点破了其中的症结,而这一点也正是雄心勃勃要猎尽天下美色的未央生所担心的,因为他的美貌的妻子经过他的陶冶之后也懂得了男女风情。未央生娶铁扉道人的女儿为妻,其原因之一就是因为铁扉先生家教严厉,不会违背礼教轨范。而未央生在与别人的妻子狂欢的时候,也不由自主想到了家中的妻子,当他看到家门紧闭,才放。心来。男性纵欲者的这种矛盾心态,从一个奇特的角度表现出以男性为中心的礼教中存在的悖论。

未央生对情欲的放纵,表面上是对封建禁欲主义的反叛,似乎有某种程度的进步意义。实际上,这种极端的表现形式背后是与礼教规范相合,男权社会的特点得到更为明显的体现,女性被物化,成为男性成道之路上的祭品,是男性参禅打坐的蒲团。男性的自我中心主义,男性的强烈占有欲望,也正是封建伦理规范的基础。

小说对未央生态度的矛盾是非常明显的,一方面未央生对性的理解与作者的观点相似,虽然未央生的性放纵没有遵循适量的原则;另一方面未央生又是作者报应观念的载体,小说的评语就指出像未央生用狗肾改造阳具,实际上是借此说明未央生的所作所为,都是狗盗之事(第八回评语),因而注定要受到因果的惩罚。但是因果惩罚的最后结果,是男性主人公的得成正果。至于小说中的女性形象,正如小说的命名所暗示的,是男性参悟的肉蒲团,是因果报应的最后承担者,因而处于附庸的位置。如生得如花似玉又诗词歌赋皆通的玉香,在男权家庭的熏陶下,成了"女道学":"父训既严,母仪又肃,耳不闻淫声,目不睹邪色。"而嫁给未央生之后,经过未央生的引导,变得比其他女人更加放荡,在未央生外出寻欢期间,难以忍耐性饥渴的煎熬,当谋划好要以牙还牙的权老实出现时,几乎没有任何抗拒,就被权老实所引诱而走向堕落,在冥冥之中承担了丈夫奸淫之罪的果报。同样的,艳芳经过权衡比较,认为才、貌、性三者不可兼得,在不得不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她甘愿放弃才、貌和财而取性,但是当她认识了未央生,才发现"男子中远原有三样俱全的",于是毫不犹豫地抛弃了家庭而追随未央生,但是未央生马上又找到了新的目标,艳芳不得不再一次独自品味独守空房的孤寂。在长期的离别之后,为了排解新的寂寞,也是为了谋生,艳芳进一步走向堕落,结果是赛昆仑为了维护未央生的名誉,将其杀死。艳芳的结局,也正是几乎所有艳情文学中被动走向堕落的女性的结局,其中包含的悖谬也正是男性作家的伦理观念的分裂。而从女人方面说,则是为男人而生,为男人而变,为男人而堕落,为男人而毁灭。

赛昆仑形象是作者对唐朝传奇小说中的侠客形象昆仑奴形象的戏仿。在这个形象身上体现出作者的矛盾,也具有李渔作品的特点,以戏谑的态度讲述严肃的事情,将本来是格格不入的事情粘合在一起。赛昆仑本为盗贼,以盗窃为生,而又不同于一般的盗贼,因为他严格遵守自己所定的五不偷的规则,而且为人耿直,说一不二,让人又惧怕又敬重,连佛教的代言人孤峰长老也对之肃然起敬,当赛昆仑要拜他为师出家时,他发自内心地说:"这等是一尊贼菩萨了,贫僧何人,敢受得菩萨的拜?"赛昆仑出家后很快修成正果。作者显然是从庄子对盗跖的评论中受到启发,是所谓的"盗亦有道"的形象化。但是赛昆仑穿墙爬屋的窃贼作为,特别是他在偷窃中对女性身体的观察,以及他帮助未央生寻找猎艳对象的行为,使得他的侠盗的称谓显得不伦不类。小说中写到,当艳芳的丈夫怀疑赛昆仑与其妻子私通时,赛昆仑慨然替未央生承担恶名。当踏上新的猎艳之旅的未央生将艳芳托付给赛昆仑照看时,赛昆仑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当赛昆仑发现难耐寂寞的艳芳与别的男人私通时,他毅然替未央生将艳芳及其奸夫杀死。在作者看来,这些行为充分体现了赛昆仑的义气。这种不顾大义而对个人小义特别重视的观点,早在明代初年的通俗小说如《水浒传》中即有所表现,但是从没有像以李渔的小说为代表的明代后期至清代初期的通俗小说表述得那么明白。赛昆仑对三个女性的观察和引诱,以及他为维护朋友的声誉的杀奸行为之间的矛盾,和其他小说中的类似情节一样,是作者的男性自我中心主义的最充分的表露。据篇末评论说,作者塑造的赛昆仑形象是对未央生形象的反衬,"赛昆仑品高于未央生十倍不止,是未央生结交了盗匪之人还是赛昆仑结交了盗匪之人呢?"实际上赛昆仑也不过是对未央生形象的补充而已。《肉蒲团》中对性爱狂欢的描写,是一种对耸人听闻的怪诞离奇情节的有意识追求,与生活真实相离很远,这也是其他艳情小说的特点。不过《肉蒲团》竭力给离奇荒诞以合理的解释,这也是李渔作品的特点之一。李渔将小说看作无声戏,又将人生看作大舞台,其小说戏剧创作也是这场人生游戏中的游戏,其诗云:"尝以欢喜心,幻为游戏笔。著书三十年,于世无损益0"其小说戏剧虽亦有严肃之题材,但绝大部分是以男女情爱婚姻为表现对象,而才子佳人之幽期密约,在李渔那里更简单化为见色生情的自然欲求而很少有才子佳人小说中的迂回曲折、欲说还羞。如《夏宜楼》中的男性主人公瞿吉祥在自家楼上用望远镜看到詹家女婢洗澡时赤裸的肉体,压制不住心中的欲念,马上央人求婚,在得詹家小姐后,才有机会和众女婢调情,小说介绍说:"当初刻意求亲,也就如此,不是单慕牡丹,置水面荷花于不问也。"《合影楼》中的珍生看见水中的玉娟的美丽的影子,即惊喜跳跃,希望与玉娟"合在一处做了夫妻"。在《谭楚玉戏里传情,刘藐姑曲终死节》中,书生谭楚玉爱慕刘藐姑的美貌,自愿与倡优为伍,成为优伶队伍的一员,同台演出,假戏真做。在《合影楼》中,李渔解释礼教所规定的"男女授受不亲"说:"要晓得古圣先贤,也是有情有欲的人,都曾经历过来,知道一见了面,一沾了手,就要把无意之事,认作有心,不容你自家做主,要颠倒错乱起来。"在《夏宜楼》中,李渔认为男女交媾是一件不朽之事,"只因在戏耍亵之事里面,生得个儿子出来,绵百世之宗祧,存两人之血脉:岂不是戏耍而有益于正,亵而无叛于经者乎?"这种对自然生理欲求的肯定,让我们想到《肉蒲团》开头对男女之性事的赞美,在作者看来,"世间真乐地,算来算去,还数房中"。在作者的眼中,"天覆地载",就是"一幅大春宫"。将男女之情看作男女之欲,《肉蒲团》和李渔的其他小说非常一致,而对情节奇异的追求,也非常相似,《夏宜楼》中的望远镜,《合影楼》中一墙之隔的水中的倒影,《拂云楼》中丑妻与美貌佳人的强烈对照,《男孟母教合三迁》中的自我阉割而甘愿为人妇的男性同性恋者,如此等等,都是奇特的题材而又没有违背生活常情常理。正如《肉蒲团》中的未央生的性具的改造,虽然前代小说故事亦有提及,但是从未像《肉蒲团》这样从医学原理上进行详细的解释说明,从而使之看似合理。而《肉蒲团》与李渔的其他小说更相通的地方是惩劝的态度和语调。他将"规正风俗"、"警惕人心"作为写作的宗旨,把小说集《十二楼》称为《觉世名言》,自己又号为"觉世稗官"。其作品如《改八字苦尽甘来》对宿命之理解,《生我楼》对战争之反映,《丑郎君怕娇偏得艳》对"红颜薄命"之新解,《美男子避惑偏生疑》对道德之反思,《男孟母教合三迁》从性别颠倒的独特视角对情爱的审视,都有鲜明的劝惩色彩。但是,这种劝惩又常常是以游戏笔墨出之,又为游戏调侃的语调所淡化。这种不经意的调侃语调,也正是《肉蒲团》的特点。作者在开头大讲特讲性交的乐趣,又以饮食用药作比喻,来说明性欲放纵的危险。对于未央生的追求,小说借孤峰长老之语提出了劝戒,而相对说来,未央生的反驳似乎更有分量。这种中立的淡漠语调,贯穿小说始终。

《肉蒲团》中的性描写显得粗俗直露的原因,是因为采用了生活化的语言,描写真切,"妆点活现",与《金瓶梅》相比,语言更为纯熟,用说书的形式和语调,却是经过文人提炼的书面白话语言,中间很少穿插引用词曲,整体风格比较一致。从思想上说,《肉蒲团》也有一以贯之的主旨,未央生对情色的追求放纵,和孤峰长老的关于淫欲的劝戒,相互交织,到结尾混合为一,其对性放纵场面的渲染,与结尾处的严厉的因果报应形成强烈的对照,基本上实现了作者在开头所宣称的"要为世人说法劝人窒欲,不是劝人纵"的目的。《金瓶梅》虽然淫秽描写所占篇幅很小,而且在小说中关于戒淫的议论不少,如鲁迅所论"虽间杂猥词,而其佳处自在",但是其主旨是"为世戒"还是"为世劝",仍让人捉摸不定,就是因为作品中观念的矛盾,其对性放纵场面的渲染,往往超出塑造人物和表达思想的需要(如第二十七回),而且关于及时行乐、得放纵时且放纵的言论(如第十回"人生能有几,不乐是徒然",第十二回"不如且放开怀乐,莫使苍然两鬓侵",第十五回"不知买尽长安笑,活得苍生几户贫"),往往淹没了关于淫欲的劝戒。其对因果报应的宣扬也似是而非,故开头所宣称的四戒主旨基本上落空。

《肉蒲团》在西方的风靡与在中国被视为洪水猛兽的状况,形成鲜明对比。自德国汉学家弗兰茨·库恩(年)于1957年将《肉蒲团》翻译成德文,《肉蒲团》在西方引起了文学研究者的广泛注意,不仅出现了各种文字的转译本,如l963年美国理查德·马丁根据库恩的译本转译的英译本,法国皮埃尔·。克罗索斯基转译的法文本,而且出现了许多评论文章,如詹姆士·罗伯特·海陶韦厄的《弗朗茨·库恩和他的译作(肉蒲团)》(《东方之极))1961.2),希亚的《中国古典小说:批判性的介绍》一书(哥伦比亚大学,1968年)中的有关章节,美国玛楚达的《李渔:生平及其小说中所反映的他的道德哲学》(博士论文,1978年,哥伦比亚大学),内森·茅与柳存仁的《李渔》(1977年,波士顿特怀恩出版社),内森·茅等合著的《古典的中国小说》(波士顿,1978年),凯司的《明末清初小说中的色情:美的领域和性的领域》(荷兰《通报》68卷,l987年)、《在十七世纪中国的诱因与抑制》(1988年,荷兰雷登大学),张春树和雪莱合著的《十七世纪中国的危机与变革:李渔世界中的社会、文化与现代化》(1992年,美国密歇根大学),美国刘康的《论述身体和性:明代文化中的新儒学和色情性》(《谭亢评论》l994.4.14)等,或者全文或者在有关部分中论述了《肉蒲团》,《肉蒲团》不仅成为学术会议所研究的话题,还登上了大学讲坛。美国学者韩南根据中文原本翻译的英文译本于l990年出版(纽约,波尔兰厅书系公司),成为当年的畅销小说,接连再版。所有这些翻译和评论,都将著作权归于李渔,实际上正是《肉蒲团》的流行才引起西方汉学家对李渔的其他作品的注意。将这部小说与《金瓶梅》、《红楼梦》、《水浒传》甚至李白、杜甫相比,在中国的研究者看来似乎是不可思议,因为在许多人看来,这不过是一部没有什么深刻含义,以描写性交为乐趣,或者是为了商业目的而编造的艳情小说,尽管比其他艳情小说精致一点,语言幽默风趣一点。但是西方的学'者却不仅从中看出了作者李渔的道德哲学、宗教观点,甚至从中探讨心学理论,发现十七世纪的中国所面临的危机,而这基本上符合李渔在小说中所宣称的主旨,他在小说中不仅引用儒家、佛教和道教的经典言论,而且认为自己的小说就是经典,"值德普天下的看官买去当经史读,不可当小说读"。未央生拒绝接受任何教义,而宁愿踏上在孤峰长老看来是艰难的旅途,亲身经历果报以获得真正的参悟,而最后未央生毅然将原来视为宝物、花费了不少精力加以改造的阳具砍去,以求得与肉体欲望的彻底绝缘,这一方面说明了肉欲的根深蒂固,但也从反面说明,经过自己的参悟,才能彻底消灭根深蒂固的尘世欲望。这一艰难的冒险之路途,让我们想到被西方学者解释为心路之旅的《西游记》中的故事,想到心学理论所提倡的体悟方式。西方学者对《肉蒲团》书名的翻译体现出他们对该书的理解,如库恩的译本名是《明代色欲与道义的传奇》,皮埃尔的法文译名是《祈愿玉体如毯》,美国激情出版社l995年出版的录音磁带本名为《色欲之祈席:中国的色情寓言》,另外一个版本的名字是《色情的祈者之垫》。

五、《姑妄言》:世俗批判中的文人精神表述

《姑妄言》无刻本传世,历来文献中亦不见著录。l941年上海优生学会、l942年上海中华书局根据藏书家周越然所见之残抄本刊行,学者方知有《姑妄言》一书,惜无首尾。至李福清于《亚非民族》杂志发表《中国文学各种目录补遗》,介绍了他在列宁图书馆所见《姑妄言》二十四册,l997年台湾据以出版了全帙排印本,《姑妄言》全帙方为中国学者所知晓,一系列研究文章接连发表,使其影响迅速扩大。

《姑妄言》的写作年代,根据书前《自序》所署"时雍正庚戌中元之次日三韩曹去晶编",则当成于雍正八年(1730年),而现存抄本避康熙讳而不避乾隆讳,亦证明该抄本抄写于雍正末年。作者署名曹去晶,其生平家世无考,作者自署"三韩",三韩于清代初年为热河省的一个县,后又为辽东之代称,顾炎武《日知录》云:"今人乃谓辽东为三韩,原其故,本于天启初失辽阳,以后章奏之文遂有谓辽人为三韩者,外之也。今辽人乃以之自称,夫亦自外也已。"目录后的林钝翁总评又云:"予与曹子去晶,虽日异姓,实同一体,自襁褓至壮迄老,如影之随形,无呼吸之间相离,生则同生,死则同死之友也。"后署"庚戌中元后一日古营州钝翁书",则曹去晶为辽东人无疑。而小说的故事背景为南京,对南京的地理风俗又非常熟悉,则作者曾长期生活于南京。小说之评点者与作者之关系甚为密切,其对小说内容之理解,比较准确而深刻,其评语不仅是对小说内容的解读,在有的时候又是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评语中频繁引用的笑话,与正文中的笑话互相补充,可以作为小说正文的注解。作者曹去晶的生平材料极少,即使在小说中也很难找到蛛丝马迹,林钝翁的生平情况则通过小说的评论留下了一点痕迹。钝翁当为其号,林当为其姓,小说对林姓人物特别推崇,如写到林忠,极力写其英雄、豪侠和高洁,又将其先世追溯到宋朝高士林和靖。至于钝翁之号,或者取"愚而且卤,直而且方,不合时宜之蠢物也"之意,有人联系到康熙时的文人汪琬号钝翁,二人生活年代相近,或者有某种关联。林钝翁总评写于雍iEJk年,而自谓"至壮迄老"云云,当时已至老年,评语中提到自己和明末清初文人王大江有过交往,则林钝翁当生于顺康年间。有的学者根据所谓"三韩"和林钝翁所署"古营州"为一地,林钝翁在总评中所云"自襁褓至壮迄老,如影之随形,无呼吸之间相离","生则同生,死则同死"等,以及小说完成于雍正庚戌中元之次日,而署名林钝翁的评论完成于"中元之后一日"等情况,推定曹去晶与林钝翁实为一人。

《姑妄言》采用双联对偶回目,一主一副,其结构之独特,源于其内容之庞杂,全书近九十万字,只分为二十四回,每回多达四万余字,少则二万余字,而且故事人物众多,头绪纷繁,每一回分正副标目,既可概括本回内容,又顾及了主线与枝节的关系。小说的命名,作者在第一回开首说:"话说前朝有一件奇事,余虽未曾目睹,却系耳闻,说起来诸公也未必信,但我姑妄言之,诸公姑妄听之,消长昼祛睡魔可耳!"作者在自序中则说:"夫余之此书不名日真,而名日妄者,何哉?以余观之,今之衣冠中人妄,富贵中人妄,势利中人妄,豪华中人妄,虽一举一动之间而未尝不妄,何也?以余之醒视彼之昏故耳!至于他人闻余一言曰妄,见余一事日妄,余饮酒而人日妄,余读书而人亦日妄,何也?以彼之视余之贫故耳!我既以人为妄,而人又以我为妄,盖宇宙之内彼此无不可以为妄。呜呼,况余之是书孰不以为妄耶!故不得不名之妄言也。然妄乎不妄乎,知心者鉴之耳。"曹去晶自评云:"余著是书,岂敢有意骂人,无非一片菩提心,劝人向善耳。内中善恶贞淫,各有报应,句虽鄙俚,然而微隐曲折,其细如发,始终照应,丝毫不爽,明眼诸公见之,一目自能了然,可不负余一片苦心。其次者,但观其皮毛,若日不过系一篇大劝世文耳,此犹可言也。"林钝翁总评亦云:"予初阅之,见其中多杂以淫秽之事,不胜骇异日:曹子生平性与予同,愚而且卤,直而且方,不合时宜之蠢物也,何得作此不经之语?深疑之必有所谓,复细阅之,乃悟其以淫为报应,具一片婆心,借种种诸事以说法耳。"小说中描写性交文字十分之六七,然而与其他专意性交的艳情小说相比,《姑妄言》对社会的反映较为广阔,从对忠臣孝子、义夫节妇、清官廉吏、英雄豪杰,文人墨客之赞颂,到对谄父恶兄、逆子凶弟、淫僧恶道、贪官污吏之嘲讽,从对朝廷黑暗政治之抨击,到对市井势利之风之批判,靡不具见。

小说故事之时间,开始于明朝万历年间,结束于甲申、乙酉之变,内容涉及阉党弄权乱政,涉及改朝换代之巨变,写了农民和市民之贫困,揭刺了官吏之横暴贪婪,批判了社会风俗之腐靡,而重点放在对人性阴暗之揭示。小说人物以所谓的"残贼恶人"为主,而少有正面人物,其对污浊世态和丑恶人性之暴露可谓淋漓尽致。"国家之贼"有马士英、阮大铖等阉党余孽,"家庭之贼"则有不知父母妻子为何物的忤逆不孝之徒如卜校、伍氏夫妇,"圣人之贼"则有不学无术、道德沦丧之徒如游系、卜通、计德,"伦常之贼"则有父子聚扈的阮大铖、全家淫乱的姚华胄、同室操戈的钟氏兄弟、借种于家奴的易于仁、害死父亲的艾鲍兄弟、卖女求荣的忘恩小人王恩夫妇等等,"地方之贼"则有贪官污吏如镇江府刑厅苟思、刑部崔司狱、刁千户,地方恶霸如聂变豹。据林钝翁评论,小说借种种事情说法,对世人提出警诫,有"警人当穷而好善"、"警人择婿不当以财,而持身无淫妒"等十六"警",而其中最令作者痛心疾首的是势利之风,权势和财富崇拜对人性的腐蚀。小说戏仿桃园三结义,用相当长的篇幅写了宦萼、贾文物、童自大三人的结盟,他们毫不掩饰地表达了以富贵结盟的心理,所谓的"富贵他人合,贫穷亲戚离"(林钝翁第九回前评),而其所结之社为"酒肉社",其结盟誓言竟然是"但愿同年同日生,不要同年同日死"。小说中极少的正面人物如钟情和他的陪衬梅生、干生,都饱受势利小人之白眼,即使是写小人物如赢阳和阴氏,也反复渲染势利社会"有钱就尊敬"的世情,所谓贫穷时无人雪中送炭,富贵时有人锦上添花。小说对于势利社会之批判则是采用以淫说法,以风月宣讲因果报应,而其最主要的报应方式仍然是淫,如奸臣阮大铖一家乱伦,帮助朱棣夺取皇位的和尚姚广孝的孙子姚华胄的妻妾被和尚万缘奸淫,正面的例子则有童自大因为发善心而以外得到房中秘术,获得了超强的性能力,以此性能力制服了泼悍的妻子。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对出家僧尼的描写,小说用大段篇幅对僧尼的淫乱做了细致的描写,整部小说故事即以接引庵黑尼姑与峨眉山道士的交往、交媾开端,而黑尼姑和道士又作为若隐若现的线索,贯穿小说情节始终。另外如万缘和尚在姚家的极度淫乱(1),了缘和尚对赢氏的肆意奸淫,假道姑本阳和尼姑崔命儿的淫乱及其对良家女子蔺佛姑的诱奸,以传授房中术为幌子奸淫单于学家中全部娇妻美妾艳婢的翟道人,如此等等,与明清时期其他艳情小说中对出家人的描写和态度基本一致。

《姑妄言》对性交之描写,可谓集性描写之大成。有一女多男性交,有一男多女性交,有多男多女混交,有男同性恋,有女同性恋,还有关于两性人的大段描写;不仅写了男性利用房中术的采阴补阳,还对女性的采阳补阴做了细致描写;不仅写了对淫具和春药的利用,而且对古代笔记小说中作为罕见记闻的兽交做了详尽的铺陈。两性之间的关系被简单化为赤裸裸的性交,无论男女在异性眼中只是性猎取的对象。小说之性描写虽承《如意君传》、《绣榻野史》之余绪,但亦非仅仅是对性描写集大成和篇幅的扩大而已,其性描写不仅与现实之揭示紧密相关,亦一改以前艳情小说对床笫性交行为的简单描写,而深入到人物之心理,通过对各种变态性行为的潜在性压抑、性幻想等的分析,将各种变态性行为与社会伦理道德联系到了一起。小说所选性描写对象亦体现出作者之性观念,作者认为对夫妇而言,枕席之事本"妇人常情,不足为责",因而亦不足为怪,多采用略写而不作渲染,如对男女主人公钟情和钱贵关系的描写,至于奸臣、劣绅、恶霸、儒林败类、赌棍篾片等,则极力渲染其性生活之糜烂,家庭之淫乱,性生活之变态如与狗、驴、猴等的兽交以及双性乱交、舔阴等,如魏忠贤、马士英、阮大铖、姚华胄、姚泽民、聂变豹、易于仁、竹思宽、人屠户、游系、I-通等。小说对女子偷情描写较多,正如林钝翁评语所云:"此一部大书中,妇女贞烈贤淑者少,淫滥泼悍者多。"而小说不仅描写其淫滥之行为,更揭示淫滥之原因,或为生活之所迫而以卖淫谋生存如郝氏、昌氏,或为恶少匪人所引诱如阴氏,或因自然生理需求被压抑而造成的心理逆反如铁氏、富氏、赢氏、牛氏。《姑妄言》对性交的描写有一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对女性的对性欲望满足的主动追求做了较多描写,在不少性交活动中,女性处于主导地位,小说还以性饥渴的不得满足来解释女性之悍妒,刻画了为数不少的惧内男人形象。这让我们想到李渔小说集中关于妒妇的篇章(如《连城璧》中的《妒妻守有夫之寡,懦夫还不死之魂》),想到蒲松龄注释的《怕婆经》和作为《怕婆经》形象化注解的小说《马介甫》、《江城》、《锦瑟》等,以及与蒲松龄有关的长篇小说《醒世姻缘传》中的片段。

因果报应成为小说情节构造的最重要因素。在小说的开头是闲汉到听在城隍庙中听到地府之王对前朝疑案的审判,从董贤、曹植、杨国忠、李林甫、赵普、秦桧、朱棣、姚广孝、严嵩、严世蕃等历史上有名可查的人物,到嫌贫爱富的女子白金重、有财无貌的黄金色以及无名穷文士等虚拟人物,都被判投胎,接受轮回赏罚。如李林甫托生的阮大铖、杨再思托生的邬合、武三思托生的竹思宽、秦桧托生的艾金、严嵩托生的马士英、朱棣托生的李自成、姚广孝托生的姚泽民等,皆在今世受到果报。其中如姚广孝助朱棣发动所谓的"靖难之变",得封国公,二百年后投胎姚家为姚泽民,因投降李自成,被判凌迟之刑,连累姚广孝也被开棺戮尸。如宦萼、童自大、贾文物听从城隍劝化,又受到钟情感化,变得乐善好施,得到福报,妻妾满堂,子女成行,功名富贵兼得。作者在《自评》中称小说"始终照应,丝毫不爽",几乎一饮一啄,皆逃不过因果,如轮奸赢氏的两个狱卒,很快受到严厉惩罚,被活活打死;再如竹思宽与火氏发生奸情,在最后终于纵欲而亡。以因果报应作为构造小说的故事框架,在清代前期的小说中比较普遍,如《醒世姻缘传》、《女仙外史》、《说岳全传》、《续金瓶梅》等,然而《姑妄言》不同的是以淫为报应,前世的罪恶要以今生的淫乱作为报应,如奸臣阮大铖,其妾娇娇与其子阮最、阮优私通,阮大铖又与儿媳郑氏、花氏淫乱,阮大铖的妻妾毛氏、马氏等与家奴通奸,今生的淫乱更以淫欲的极度放纵以至于家败人亡为主要的报应方式,如赢氏未婚即与小厮苟合,婚后又不安于室,结果先受和尚奸淫,被逮进监狱,被狱卒轮奸几乎至死。至于改过自新者所受善报,亦以淫为主要内容,如宦萼等皆获得超强性能力,制服悍妒的妻子,从而家和万事兴旺,功名富贵兼得。小说之开篇引子,特别提到了一白氏女子(白金重)与四个男子(一为富儿黄金色,另三为好色轻生之才子)之间的情案要在今生了结,而小说即以此情案之男女主角瞽妓钱贵和书生钟情之婚姻以及宦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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