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邪教组织的特点是

今天午觉醒来,就习惯性地像往常一样刷朋友圈,无意识看到一位从事家庭教育多年的朋友,说出这样的话:每次参加研修班结束,都会感觉特别累特别难受,似乎感觉我也要快疯了!

因为我也参加了双赢教育的研修班,所以我看到这样的留言,我颇有感触。于是我就对此发出自己的感言:

同样是研修班,如果跟对导师,上对了课,就能提升能量,自然心情高涨,如同上天堂;

如果跟错了人,上错了课,就会消耗能量,肯定痛苦难受,如同.....

其实学习成长的是一个吸收能量的过程,是让自我更加强大的过程,是超越自己的过程。

学习会让人感到快乐,学习会让人感到一种进一步的喜悦,可是如果学习完后,又是相反的体验的话,那说明这个学习是危险的。

因为有一种学习让你的精气神被剥离,让你感到虚弱和无能,于是永远依附于他,而这种就是邪教的特点。

法国专家们发现,邪教具有以下一系列专有的特征:

  邪教的“精神领袖”至高无上,是一切信徒所必须永远服从的。

1、邪教所提供的,正是你很长时间以来寻找却没有找到的。很奇怪,他正好知道你缺什么。(我说:凡是参加爱与幸福的家庭或孩子所出现的一切问题都归结为缺乏爱的根源,因此就把每位学员都当做是缺爱的婴儿)

2、与邪教的第一次接触就为你看问题打开了全新的视线。(我说:回想起自己曾经第一次走进课堂,好像整个人快要崩溃似得,可惜我却说不清楚到底是回事,因为导师在课堂上反复强调,用心听而不是用脑想,直到现在为止我才彻底解开真相。)

3、邪教的世界观非常简洁明了,能够藉以解答一切问题。(我说:只要爱对了,一切的问题都将会被化解)

4、邪教试图从情感上争取你,其他成员很快就成了你的“好朋友”。(我说:以情感宣泄的手段进行对参与者进行精神绑架)

5、你觉得提出批评性看法,那些新朋友会感到失望,而且,如果你总得拒绝新朋友不断的邀请会觉得过意不去,因为你不愿意做一个不讲礼貌的人。(我说:我曾经对导师的看法提出质疑,伙伴们都因此很失望,统一认为我不懂事,不懂得感恩,于是将我拒之千里)

6、邪教越来越多地进入你的生活,逐渐形成一种引力:似乎进去容易出来难。(我说:据大量调查,发现一些根本谈不上问题的家庭,自从加入以后,不仅花了不少钱财,问题也没有得到任何根本性的解决,而且把自己整个家族的命运都交给了导师,还好部分家庭已经在其他导师的帮助下开始逆转)

7、尽管如此,你还是不清楚邪教的情况。对你的要求是,不要思考,不要检验。你的新朋友会说:“这没法解释,必须自己去体验,我们所经历的完全是另外一个层次……”或类似的说法。(我说:用心不用脑,提出问题从来不给解释,而是按照条款去执行)

8、邪教有一个拥有真理的大师或者是神的传话人,他的决定权不受任何怀疑。(我说:号称是学员中的郑神)

9、邪教的教义被视为是唯一正确、永久正确的知识,拒绝传统的科学,拒绝理性思维,拒绝理智,认为这些只重视脑,是负面的,是属于魔鬼的等等。(我说:爱与幸福提倡感性交流,拒绝理性判断,只用心爱,勿用脑爱)

10、邪教缺乏理性的讨论文化:因为邪教认为自己拥有不可改变的真理,所以认为一切关于自己的教义和组织的讨论都是多余的。(我说:缺乏科学依据,更缺乏辩证思维,所以他们的活动通常以沙龙分享的形式,而不是以讨论探讨形式展开。)

11、邪教内部的批评者被诬陷、隔绝或开除。(我说:以各种条款对人进行精神束缚和绑架,以此让自己的条款合理执行,否则彻底开除这个集体,我就这样被黑出来啦)

12、来自邪教外的批评被当作邪教正确的证据。

13、邪教总感觉自己被敌对势力包围,外部的人都在对自己施展阴谋。

14、邪教只认识两种人:要么是朋友,要么就是敌人,谁不是我们的支持者,谁就是我们的反对者。(我说:原来的我大家可亲可爱的弟弟,现在却成为他们的敌人,因为我现在有科学的判断和依据)

15、世界面临着大灾难,只有邪教自己知道,如何让这世界或自己的信徒得救。(我说:只有经历了爱与幸福洗礼的人,才会明白自己是曾经走过怎样的一段人生历程)

16、邪教内部的人是精英,外部的人都在走邪路,充其量是传教的争取对象。(我说:打着“能量大咖”的名义对学员进行欺骗洗脑,最终达成自己的目标)

17、邪教可以为了实现自己的目标不择手段。

18、邪教内部通过特别的标志或行为规则与其他人隔离开来,比如通过自己的语言、特定的服装、饮食、对日常生活的控制和对私人关系的干涉。

19、邪教促使你与到目前为止的社会关系隔离,原因是这些社会关系影响你的进步。

20、邪教促使你把自己的资讯来源局限于邪教自己的意识形态(不看新闻,不读报纸,不读文学作品,只读邪教内部的读物)

21、邪教给你安排任务,要求你参加活动,占用你几乎所有的时间(比如卖书刊、参加学习班、参加活动、祈祷、打坐、共同读书、拉新人入教)。

22、你很少一个人单独活动,总是有邪教的人来接你,或许你还被要求到邪教的集体住处去住宿,对你的个人生活的控制被称为是对你坚持走唯一正路的支持。

23、邪教也为你做通常由每个人自己做的决定。

24、邪教公开或暗示性地要求你严格服从,甚至要求你放弃自我,因为这是取得进步或得救的唯一途径。(我说:很多活动都会出现各种不需要解释的罚单,号称是宝贝条,级别不同,金额则不同,只要提出要求做解释,就会被双倍缴纳)

25、如果你对邪教产生怀疑,不会有人关心你怀疑的原因,更多的是,你将会听到某些现成的解释:这套体系本身没错,只是你还没到时候。(我说:爱与幸福是完整的体系,可惜从科学的角度,怎么都讲不通,一切的问题都是可以悦纳的)

26、如果你没能取得进步,那么原因只在你自己,因为你信得不够,读得不够,理解得不够,祈祷不够,打坐不够或者是上课上得不够等等。(我说:你家的孩子之所以没有改变,是因为你并没有改变,即使你改变了,可是你改的远远不够,只要改了,孩子就一定好——典型“孩子有病,家长吃药”)

27、有时候你会觉得这个邪教可怕,觉得自己受到了压力,可是你很快就排除这种念头,并且尽力使自己更加靠近这个邪教。

28、邪教以各种名义收取你的钱财,并且告诉你收这钱是为了你好的,到时候你将加倍获益。(我说:打着以“付出爱,收获爱”的名义来验证最终受益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29、邪教总是把正义的东西定义为邪教,而把自身定义为拯救世界的正义,用自己的教条来标榜全世界。

30、邪教类似与传销组织。通过增加人数,发展下线的模式来达到自身不可告人的目的,并且通过控制多数人而控制更多的人。

31、邪教会抛出一个遥不可及的教会目标,并且告诉你只要努力就一定会实现。(我说:只要坚持做,一定可以进入幸福之门)

32、邪教的领导者看上去都很和祥,他们为教会成员起到了一种标榜作用,并且从多方面暗示他们,只要好好干活,谁都可能成为教会的领导者。

以上我从加入到走出这个组织期间的真实感想,幸运的是后来我找对了导师,才这个组织中解脱。

唉....以上关于邪教的说法,共32条就有23条符合,这是多么的惊人哪!

家长索取表格填写基本信息和教育需求,并可获得公益性讲座学习通知等相关服务。

与家长基本交流,对其情况做基本了解和预测,并介绍俱乐部工作内容及特点。

建档的目的是便于进一步的指导和服务。在阳城幸福家庭俱乐部-国家家庭教育顾问的要求下,家长、学生需提交相关资料,并进行相关综合测评,包括学习品质及家庭教育水平等测试,以及学习发展现状评估。

建档费、测评费、规划费共计300元。

阳城幸福家庭俱乐部-国家家庭教育顾问对测评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找出影响学生操作与学习品质的关键因子,对其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和判断。

对家长、学生就测评做出解释与说明,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教育成长建议。

根据教育成长建议,启动对家庭成员的具体指导和训练,如咨询、特训和课程。内容包括不仅限于亲子关系、学习品质、素质成长和学业辅导等。

邪教和犯罪是一对双生子,只要邪教组织还存在一天,它的犯罪活动就不可能消亡。

邪教的犯罪活动涉及方方面面,最主要的表现形式有三种:一是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健康生命权,如伤人、杀人、强奸、绑架等;二是侵害公民的财产权,每个邪教教主都从痴迷人员手中榨取巨额财富,李洪志在美国的十余套房产便是典型的例子;三是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如日本“奥姆真理教”制造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法轮功”制造的“1·23自焚”事件等。

这些犯罪行为,无论哪一种都危害巨大,值得高度警惕。综合起来看,邪教犯罪作为一个特殊的犯罪类型,与一般的犯罪行为区别较大,它有着几个显著的特点。

一是犯罪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非常直观。首先以“全能神”的“招远血案”为例,张帆、张立冬等人当众打死一位不愿提供电话号码的女士,除未成年的张某外,参与行凶的人都承担了刑事责任。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张帆等人也是受害者,因为其行凶动机是为了除“邪灵”,根源是由“全能神”邪说“洗脑”所致。另外再看“法轮功”的关淑云杀女案、傅怡彬弑父杀妻,犯罪主体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犯罪,反而认为是在帮助亲人“解脱”。这个观点并不是为这些犯罪的邪教痴迷人员推卸罪责,而是点明很多邪教犯罪都是在邪教组织(邪教教主)的教唆、诱导下发生的,承担责任的当事人,是受邪教思想毒害的牺牲品。

二是严密的组织性。邪教在某些情况下非常类似于黑社会和恐怖组织,有着严密的组织制度、严厉的教规、严苛的程序。如前文提到的东京地铁沙林毒气事件,“奥姆真理教”专门成立了多个“袭击小组”,专人负责,分别对折叠千代田线A725K、折叠丸之内线A777、折叠丸之内线B801、折叠日比谷线B711T等列车下手。还如“全能神”所谓的“护法队”,职能清晰,分工明确,收到指令后行动迅速,手段残忍。此外,“门徒会”设有“总会”“大会”“分会”等多个等级,分不同层次开展不法活动;“华藏宗门”编制《华藏宗门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随时准备与政府展开对抗。这些都充分说明,邪教犯罪有预谋有组织性。

三是较强的隐蔽性。诸多的案例告诉我们,发生在邪教内部的犯罪,很难被发现。而且即使发现了,也很难查证。最突出的有两类,一类是邪教主敛财,这属于诈骗罪,但受害的痴迷人员往往是在“自愿”情况下将钱财“奉献”出去的,而且受骗的时间跨度很长,到了后来连当事人都已说不清数目和细节。另一类是性侵,受害的女性往往因舆论压力难以启齿,隐瞒受害事实,导致邪教头目的强奸行为难以定罪,如荒淫无度的“摄理教”教主郑明析遭到国际通缉后,韩国警方希望受害女性站出来为自己所受的伤害举证,她们大多选择了拒绝和沉默。再加上邪教都刻意隔绝痴迷人员与外界的信息交流,使得邪教犯罪更具隐蔽性,短时间内很难被外界发现。

基于以上特点,我们要更加注重加强防邪反邪力度,尽量减少出现邪教犯罪的受害者。

  应当承认,当今基督教内部的灵恩派教会虽然比其他传统教会更加强调圣灵恩赐和所谓“神迹”,但其中的大多数尚未曾公开否认《圣经》的权威和三位一体的上帝观,也没有发展到以圣灵的工作取代基督的救赎。此外,由于灵恩派教会比传统教会更重视宗教情感的释放,而且在宗教仪式中引入丰富的视觉听觉享受,所以近年来,其信徒增长速度要快于传统教会。然而,在承认灵恩派教会并不一定都是异端邪教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在某些极端的灵恩派教会中不仅确实存在着严重偏离基督教正统教义的情况,而且存在着蜕变为邪教的潜在风险和可能性。在神学思想建设严重滞后,传道人和信徒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的中国基督教内部,这种从极端灵恩派教会蜕变为邪教的危险常常表现得尤为突出。

  一、随意解经与走火入魔的现象

  中国灵恩派教会在圣经解释和神学观点上常常表现出很大随意性,容易发生走火入魔的情况。在中国灵恩派教会内部,由于普遍存在着反理性主义和唯灵主义的思想倾向,加上它们的领袖和传道人经常以圣灵代言人的名义向信徒发表各种预言和启示,所以在对《圣经》和基督教教义的解释上,它们往往没有任何底线可言。然而,正如一位当代华人神学家所指出的那样:“任何人若是不带条件地批评教会追求知识、忽略灵性,宣扬反智思想,他们就是在拆毁教会赖以防范异端邪说的机制,而结果将是让那些既没有知识却伪装有灵性的人霸占教会。” 尽管严格说来,世界各地的灵恩派教会中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圣经》和教义加以随意解释的问题,但在信徒文化水平相对更低、民间信仰极其丰富的亚非各国,这种问题则显得更加严重,而且更有可能由此导致各自危险的异端邪说的滋生。由于绝大多数亚非国家在历史上并不属于基督教的主要流行区域,而其本土的民间信仰和传统宗教又极为丰富,所以对于这些国家的灵恩派教会来说,在圣经解释和神学观点上的极大随意性有时似乎可以增强它们的文化适应性,使它们比其他的外来宗教采取更加灵活的态度来吸收本土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信仰,以吸引更多当地民众的加入。可是另一方面,这种过于随意的灵活态度则进一步加剧了它们偏离正统信仰而滑向异端邪说的风险。例如,在亚洲的韩国,灵恩派教会的领袖赵镛基等人所提出的“第四度空间”理论,实际上就是一种将极端化的灵恩派思想与韩国本土的鬼神信仰相融合的产物。在非洲的中南部,很多由灵恩派建立的独立教会不仅对祖先崇拜和多妻制等土著习俗采取狂热态度,而且其创立者常常被看作本人半神的教主。尽管从表面看,这些毫无底线的变通做法似乎为基督教的本土化提供了便利,但与此同时,它们也为当地的灵恩派教会带来了偏离纯正的基督教信仰而误入歧途的风险。

  二、个人崇拜问题及其潜在危险

  中国灵恩派教会内部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个人崇拜。例如,在最早的中国灵恩派教会之一“耶稣家庭”内部,各级负责人均被尊称为“家长”,并且拥有支配教会成员的思想和生活的绝对“权柄”。作为教会最高首脑的敬奠赢则被尊称为“老人”,并且对全体成员拥有生死予夺之大权,甚至连夫妻同房都需事先征得其许可,否则将招致严厉处罚。如果不幸怀孕,还可能被他当作“鬼胎”而强制堕胎。直到1952年,因敬奠赢等人的奢靡生活被政府曝光, “耶稣家庭”内部的信徒对他表现出强烈不满,导致其逐渐走向瓦解。 在新一代的中国灵恩派教会中,这种神化和崇拜领袖人物的情况变得更加突出。有一位曾经在灵恩派教会工作多年的中国传道人,最近在谈及他最终选择离开的原因时,就对灵恩派教会中存在的严重个人崇拜现象进行了深刻反省。他指出:“感到会友对这些灵恩派的领袖太顺服,过分尊敬领导人而少有信仰的深入反省。在敬拜中感到会众包括自己,非常看重‘属灵的兴奋’,而不是把荣耀归给主。身边有‘属灵’经历的人不但没有谦卑,反而自我膨胀。”

  在笔者看来,中国灵恩派教会之所以容易出现个人崇拜的现象,主要是由于两方面原因导致的。一方面,虽然基督教并不否认“神迹”,但它在本质上不是一个以“神迹”为中心的宗教,而是一个以基督的救恩为中心的宗教。然而,一部分灵恩派教会在狂热地追求“受灵洗”、“说方言”、“权能医治”、“圣灵击倒”等“神迹异象”的时候,却很容易变成以神迹为中心的宗教。在这些以神迹为中心的教会,某些特别善于通过或真或假的“神迹异象”来进行“权能布道”的传道人,往往被追随者奉若神明,乃至成为盲从的对象。另一方面,尽管基督教不反对按照个人的感动、认识和知识背景来解释《圣经》,但为了防止把解经变成个人的主观臆断,在基督教的圣经解释学中必然有一条最基本的底线,即“一段经文现在的意义不可能是它原来所没有的意义”。 然而,少数灵恩派教会的领袖在“教义基础不是《圣经》,乃是圣灵”这一思想主导下,常常试图凭借“圣灵的恩赐”说出《圣经》中没有的预言和启示。他们首先声称圣灵在梦中或异象中对自己说了话,然后再以“主的话如此说”的名义向信徒发号施令,从而逐渐在团体中树立起作为“圣灵代言人”的绝对权威。

  三、排他主义导致的争论与分裂

  中国灵恩派教会在信仰上和实践上往往表现出极强的排他性。这不仅容易导致它们与其他教会之间的激烈争论,而且有导致教会陷入分裂的危险。例如,在灵恩运动波及中国之初,中国灵恩派教会的代表人物魏保罗(原名魏恩波)一方面标榜自己创建的教会是普天下唯一正确的“真耶稣教会”,而另一方面则公开把其他教会统统贬为“假教会”。更有甚者,他还亲自前往北京、天津、黄村等地的其他教堂,指责对方是“假教会”,从而引起激烈的辩论和打斗。后来,这种排除异己的做法又被他的追随者汲取并引入他创办的“真耶稣教会”内部,导致该会进一步分裂出“长子会”、“天母会”、“真真耶稣教会”、“真真真耶稣教会”等众多不同的灵恩派教会。无独有偶,在当代中国的灵恩派教会与非灵恩派教会之间,以及在这些灵恩派教会的内部,大都存在着非常严重的争论与分裂。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它们的领袖人物在宣扬自己“受灵洗”、“说方言”、“赶鬼治病”等 “属灵经历”时,常常变得目空一切,而忘记了基督教首先是一个主张宽容、仁爱与合一的宗教。长此以往,他们所领导的教会很可能最终成为一个极端排他性的教会,从而不利于基督教内部的团结。对于蕴藏在灵恩派教会中的这一危险倾向,基督教内部的一些有识之士曾提出不少的善意的批评与告诫,如当代美国神学家约翰·麦克瑟(John MacArhur)曾在《从神学观点看灵恩派》一文中,曾对这种以所谓的“属灵恩赐”来贬低排斥其他教会的做法提出严厉批评。他指出:“在今日教会,最大的裂口或许就是在属灵恩赐的意义与应用上。教会相信圣灵住在每一个肢体当中。而且,圣灵都把某些属灵的恩赐赐给每一个肢体”,然而,“凡是重要的事,往往是被撒旦玩弄或产生谎言、诡计的大好良机,它的本事就是制造虚假的属灵恩赐,撒旦能够把虚假的弄成像真的一样。今天有许多虚假的属灵恩赐,在教会中浑水摸鱼,结果不但不能建立教会,反而破坏并削弱了基督的身体。” 应该说,这些批评还是比较中肯的。

  四、从极端灵恩派蜕变为邪教的方式

  由于上述原因,在中国的灵恩派教会中,确实有一部分传道人和信徒在极少数别有用心者的蛊惑下误入歧途,乃至由此嬗变为各种假冒基督教名义的邪教。具体而言,从极端的灵恩派蜕变为中国政府认定的邪教组织的发生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方式是由极端的灵恩派教会直接转化为邪教组织。例如,“新约使徒教会”(亦称“新约教会”)这个势力遍及香港、台湾和中国内地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邪教组织,最初就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的。该邪教的前身是香港女影星梅绮(原名江端仪)在60年代建立的灵恩派教会“基督灵恩布道团”。在这个布道团成立之初,梅绮曾经凭借其充满激情的独特传教方式吸引了不少信徒加入,并在当地的基督教内部引起极大轰动,但是不久之后,梅绮及其创办的这个小团体便因为其思想过于极端而在海内外华人教会中遭到强烈批评和抵制,并最终与主流教会分道扬镳,而演变为一个假冒基督教名义的邪教。

  第二种方式是由灵恩派教会中的某些成员以自立门户的方式建立的邪教。例如,中国政府公开认定的重要邪教组织“灵灵教”、“门徒会”等便是以这种方式产生的。“灵灵教”的主要创始人华雪和与李贵瑶、“门徒会”的创始人季三保及其妻许明潮原本都是灵恩派教会“真耶稣教会”的成员,但当他们在该教会内部积累了一定的个人权威和势力之后,为了进一步实现个人野心,便将各自控制的一部分信徒拉出来,建立起自立门户的邪教组织,并从极端灵恩派教会中的传道人变身为邪教组织的教主和头目。

  第三种方式则是从上述两种源自极端灵恩派思想的邪教中进一步分离出来的各种邪教组织。在中国政府目前所认定的几大邪教组织当中,有一大半都是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例如, “全能神”邪教的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赵维山、“主神教”邪教的创始人和教主刘家国、“被立王”邪教的创始人和教主吴杨明等,在创建邪教之前都曾经参加过另一重要邪教组织“呼喊派”并充当其中的骨干。“血水圣灵”的创始人左坤曾是邪教“新约教会”的重要成员,并担任其“石牌教会”负责人。1985年因非法传教被台湾当局判刑,出狱后自立门户建立“血水圣灵”邪教。因台湾当局认定其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为逃避打压移民至美国,并向教徒收取“奉献金”的方式开办经济实体,筹集资金,大肆向我国进行宗教渗透。

  基于上述原因,笔者真诚希望广大基督徒(包括灵恩派教会的信徒),在寻求以各种更能抒发内心宗教情感的方式投入教会崇拜活动的同时,应加强并保持自身对极端灵恩派倾向的高度警惕性,防止因为受到极少数别有用心者的蛊惑而误入歧途,以至沦为各种假冒基督教名义的邪教组织的俘虏和牺牲品。

  (作者系武汉大学宗教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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