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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一秀还在读高中吧。有一天,天十分阴沉,云层黑压压像是着了墨,又湿又重,颇有墨画的风格,眼看就会落下雨来。一秀却旷了课,一个人独自在校园里漫着步。

转了好一会了,天开始淅淅沥沥下起雨来。一秀站在一棵大榕树下,从榕树下往雨里看去。他想象自己也是一滴雨,从前是云。云是在天空的,可是云也不是自由的,只能随风而动,遇着冷暖气息,也只得化而为雨。雨也是不自由的,只能向着地面,下落,下落,最后跌进草丛,跌落山谷,跌入深渊。他的眼,就像外面拉成线的雨幕,呆呆只一个颜色,仿佛外面的世界已经与他隔绝了,他进了一个狭小的空间。他在这个空间里独坐,在这个空间里思考,可是他的思维混乱了,像乱了的黑板画,这儿一笔,那儿一画。

一秀回过神来,从他那个小小的空间里出了来。他叹了一口气,见一片榕树叶悠悠从树上落了下来。他的眼,一直注视着这有点儿黄的榕树叶,见它一飘一荡,徐徐落在地上。有一点风,榕树叶在冷冷的湿润的地上打了个滚。一秀弯下身去,拾起这片落叶。叶子有一个缺角,是虫子咬掉的。叶子纹络清晰,错综复杂,却自有一种自然的美,仿佛是最精巧的设计,精巧得迷人。叶柄末端,很自然地有一点儿黄,看样子是因为秋天到了,叶子自己枯萎掉落的。他把叶子放在鼻尖,似乎要嗅一嗅它的气味,可是他知道榕树叶没什么气味,但是他还是把树叶贴在鼻尖好一会儿,就像是他用鼻子触着一只可爱的猫一样。

在这短短的几秒钟里,一秀的脑子飞快的转着。他想着,叶子已经老了,叶子要死掉了。叶子死掉了,会怎么样呢?没有风,它再也飘不起来,它一直被人遗忘的,它将一直被人遗忘下去,慢慢腐烂,慢慢消失得没影。一秀知道树叶的一生就是如此的,萌芽,成长,枯萎,腐烂。他本该对它没有怜悯之心的,可是他的心里,却因为树叶感伤。他又嗅了一嗅树叶,然后伸出手,将树叶落在草坪里。他觉得,草坪里有土壤,有土壤的地方,才是树叶的归宿。

一秀朝树望着,这棵榕树,十分高大,人站在树下,只会有一种卑微的感觉,就像是望见了高山、面临着大海而生出的一种卑微的感觉——一个人,脚下是群山,可他自己渺小如蚂蚁。树枝桠丛生,斜斜弯弯,附着一丛丛密密的叶子。一秀在树下,总会想着时间和生命。时间是无情的,它只管向前,绝不会管人的感受。而生命呢,在时间的路上,一直变老。时间不顾人,可是生命却极其眷恋从前,也不愿孤单。生命总该美好,可是时间却是一把无情的利刃,冷漠地砍断生命的美好。

一秀正胡乱想着,突然听见一阵欢笑声。这会儿雨倒是停了,他抬眼一望,果然不远处,有几个女学生,迈着轻快的步子,正朝他这边走来。领头一个,稍微有点儿丰韵,像是白白的大兔子,有一种让人觉着白而温柔的美。最左边,也就是挨着一秀这边的,是一个活泼的人,像是一只小鹿,蹦蹦跳跳,灵动可爱。还有的,一秀只觉得她们有点儿模糊,像是朦朦胧胧的背景。她们欢声笑语唱着歌一样,在他旁边走过,他的眼却始终落在那一只鹿的身上。她的嘴唇很美,美在哪里,一秀自己也说不出来。她就像一个活泼的公主。在靠近一秀的时候,女生们向他望了一望,他却把眼模糊,眼里只是他们的影子。女生们笑着,一路远去了。

一秀知道那一只充满灵气的鹿的,她叫林妙,是文学社里的一个编辑。一秀也在文学社,他是写稿子的。但是他俩却并不怎么认识。

回了教室,自习课都过了一大半了。最后一节课,是没有老师的,一秀从课桌里拿了一本《老子》来读。他还读不懂,只得一面读,一面看下面的翻译。他记得的话,是“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几句。一秀很痛苦。他在内心里,是自诩天才的。他也的确有天才的地方。想人之不能想,做人之不敢做。只要是他下定决心做的事,没有什么不能做成。但是,正是这天才,让他痛苦。他觉得自己有一条路要去走,可是他得完成学业。父母的期待,他必须努力地完成。以好成绩毕业,然后读父母心中理想的大学。他厌烦了学校里的课本,厌烦了学校的教学方式,所以他不上心,而成绩只能在中上游徘徊。成绩不好,大大地打击着他的自尊心,他的天才的自尊心。所以他喜欢《老子》上面的那几句。他想,没有聪明和智慧,愚钝的活着,就不会有那么多烦恼。没有大的胸怀和智慧,人们就会平平凡凡的活着,就会有善良。但这只是他的对平庸的嘲笑,他不愿平庸,他渴望走上他要走的路,勇往直前,到达他所期望的高度。

林妙一上车,远远望见一秀坐在车门附近的座位上,便带着笑脸,在一秀身后坐了。林妙笑道:“哟,好学生也旷课跑出去玩?”一秀沉默了一会儿,道:“外面的世界太精彩,连你这只神鹿都飞出了山野,何况我呢。”林妙眨了眨眼,道:“你说我什么?”一秀吸了一口气,道:“有一天我看见了你,觉得你像一只鹿,神鹿。”林妙哈哈笑道:“什么鹿啊,你这是在骂人吗。”一秀道:“并没有,我觉得,你是一只美丽的圣洁的神鹿。”林妙微微低了低头,把眼放向窗外。

是一个阴雨天,外面有点儿阴沉,广告牌突兀的四处立着横着,倒有点儿杀气腾腾的样子。但是在林妙眼中,窗外的一切,都有一点儿温柔的气息。林妙道:“你写的文章很不错。”一秀的脸上什么也没有,静静地回答道:“你的东西,写的也很灵动。”林妙笑道:“哎呀,得到你这才子的称赞,荣幸荣幸。”一秀道:“我觉得你适合一个人,快快乐乐,无忧无虑,无拘无束。”林妙道:“那可不,我是一只叽叽喳喳的鸟,乱飞,乱发声,想怎么玩就怎么玩。”一秀道:“这很好。”一秀突然笑一声,道:“我们认识了那么久了,你都不找我聊天。”林妙道:“我是女生,不好意思找你聊天呢。”一秀哈哈一笑,道:“那我找你吧。”林妙道:“好。”突然又道:“你要去哪儿玩?”一秀问道:“你呢?”林妙道:“和朋友们去唱歌。”一秀便道:“去安静的地方读书。”

正说着,车停了,然后一秀下了车。车开了,一秀朝林妙挥着手。林妙也朝他轻轻挥着手。她看见他眼里有什么,心里突然有一点刺痛。车都开了老远了,她见一秀还在那儿呆呆站着,望着这车。

在KTV唱歌,原本林妙该很欢快的,可她欢快不起来,她一杯杯喝着茶,嗑着瓜子,看他们唱歌。时不时抓起手机,看一看有没有信息什么的。然后QQ一闪一闪,慌忙抓起来,却是她班长发来的,叫她记得写作业。她放下手机,勉强去唱了一首歌,点的是一首王菲的《传奇》: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她唱完,急急忙忙去看手机,手机还是那样死气沉沉,什么新东西也没有。

唱完歌,林妙回了学校,已经是晚上十点了。洗完澡,她舍友告诉她有人跟她打过电话,她“哦”了一声,没怎么在意。等她上了床,打开手机时,才知道一秀给了她电话,只一通。她想回过去,可又怕夜深了,也许他睡了,于是在QQ上发了一条:刚洗澡去了,没接到。她以为他不会回了,可一会儿QQ便一闪一闪,一秀回了她。一秀道:“你知道我在哪吗?”林妙道:“还在那个安静的地方?”一秀道:“我从前认识一位图书馆管理员,现在我在他那里打杂。”林妙意识到了什么,只道:“什么意思?”一秀道:“嘿嘿,我逃学了。不上学了。我要去做我想做的事。”林妙道:“什么事?”一秀道:“去写一部伟大的作品。”林妙的心里一阵热一阵寒,只道:“你书也不读了?”一秀道:“是的,也许学校不适合我。”林妙道:“那,假如你并没能写出你所期望的东西呢?”一秀道:“努力,努力,再努力,努力达到那个目标,就行了。”林妙道:“你真是一个疯狂的人。”一秀道:“我只是,有点儿愚笨。”又道:“晚安。”林妙也道:“晚安。”

林妙在心里叹了一口气,便睡了。天气却很热,她觉得自己后背都出汗了,可是用手摸一摸,又是干的。翻来覆去睡不着,这会儿QQ却亮了,是一秀发来的。开头一句:“大概你睡了,哈哈,你睡了我才好说话呢。”话像是泉水一样,咕咕咕直冒出来,“你很特别,就是因为你有一种特别,所以才具有格外的吸引力”、“你正在最美的年纪,希望你会有最温暖的回忆”······林妙一条一条看着,最后一秀没有发了,好一会儿,林妙回了句:“······。”过了好一会儿,一秀也回了句:“······。”接着又是一句:“你还没睡呢?”林妙道:“你真会搞怪。”一秀道:“说想说的而已,并不是搞怪。”林妙道:“真要睡了,好困。”一秀便回:“好梦。”林妙已经关了机。她关了机,一会儿又开机,可是并没有什么信息。起床上了个厕所,倒头便睡。

一秀没有找林妙聊天了。直到有一天,林妙突然收到一秀的信息。一秀道:“我觉得写信很好完,就给你写了信。”林妙道:“在哪儿取?”一秀道:“你去校门口问安保,他们知道。”

一有空,林妙便去问安保。安保说收信室就在学校大门边上,有一间小小的房间。林妙的心情是极好的,她多少对信有一种好奇,觉得信是颇有神秘性的。从前写信,都是十分郑重的,不像QQ和电话,总觉得有一点儿飘,信总是沉甸甸的。进了小屋,屋子是极其简陋的,书信格子一格一格布在巴掌大的一间房里,中间是一只大纸箱,里面有许多没写明班级的信件。一秀告诉过她,他写有班级的,所以她在她所属班级的那个格子里找。那是一个小小的铁格子,格子里只有寥寥几封信和几张明信片。林妙随手一抓,就把那格子里所有信件给抓了出来。有一封信,是给她的同学的,上面邮戳的日期,却已经是前年七月份了。这些信,大都是许久没人来取的,也许是收信人不知道在哪儿取信,也许是他们压根没想到会有人给他们寄信,所以信件只默默躺在那里。

林妙从中找到了一秀给她写的信,一共三封。信封倒十分可爱,粉红色,印着恋爱人的图案,给人以温馨感。地址栏写着:安静的地方。一行工工整整的字,有一种洒脱和坚毅在里面。林妙取了信,却不着急拆,她手里握着信,慢慢朝那棵大榕树下去。

到了树下,树上早没了叶子,地上倒是厚厚的一层。她擦了擦树坛上的瓷砖,坐定了,才慢慢拆开第一封信来。信纸是十分随意的纸,甚至纸的背面,还有些草稿和乱七八糟的图案。可是,她却觉得亲切,一秀就是这样子,你说他严肃吧,他一点也不,还非常逗,像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可是,他总是认真的。信的开头,也并没有什么。他只是跟她说一些他所遇到的事。比如夜里睡不着,担心自己不能养活自己。林妙知道他说的是什么,他担心自己并不能在他走的路上获得一定的成绩,不能用自己的爱好来养活自己。他说自己睡不着的时候,就起床,在半身高的窗边看外面的夜色。他说他看到的夜色是黑的,像是墨水,但是这种墨水不会流下来沾在脸上。风微微的凉,吹在他的身上。然后他会想他的文学作品,想着怎样才能写得出色。第一封信的末尾,他说他会想起她,想起那一只特别的神鹿。

第二封信,说他写不出东西时的烦恼。他说,有些时候他特别想写某些东西,可是就是写不出来。写不出来东西的感觉,就像是在梦里,你想说话,可是说不出来,憋啊憋,憋得心慌。这种滋味很难受,你会怀疑自己没有一点进步,你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他还说最近听了一首歌,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他觉得歌词中最好的就是这几句: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他说,人最美好的年纪,正是人还不懂得社会的年纪。可是在这样的年纪里,总是平平淡淡,过了和没过一样。他说他觉得那样子的人生,是遗憾的。

第三封信,写的是一秀的经历。遇见了什么有趣的事,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东西,都一一写了来。他说他看到一对年老的夫妻,恬适安然地在河边散着步。他觉得他们很幸福,就像是一篇完美的小说一样可人。他说,他不打扮自己,因为他对自己容貌没有什么信心,所以就抱着随它去的心理,懒得为了外在而去浪费时间。他说,他开始读字典,看到“顾影自怜”那个成语的时候,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那个成语。字典中有“看着自己的身影,自己怜惜自己”的解释,他却有一种联想:总有一天,他会在河边,河边有一只小船。是一个月亮很明朗的夜晚,他一个人,影子在河水中虚虚晃晃。

信末,他说人生最幸福的事,就是可以跟一个人分享他生命中的琐事。本不可爱的故事,有人愿意听,那个故事也变得可爱起来。

林妙回一秀QQ,道:“信看了,觉得是一个温暖的故事。”一秀道:“那么,这个温暖的故事,会一直演绎。”林妙道:“你怎么想起给我写信的。”一秀道:“只是觉得可以给你写信,就给你写信了。以前我也没写过,我都不知道怎么写好,所以连纸张都用的随意,笔也随意,内容也随意。”林妙道:“随意也好,羡慕你这种洒脱的风格。”一秀道:“我是不是近于轻浮?”林妙道:“那倒不是,只是你有时候像个孩子,可是你总是很认真的。”一秀道:“谢谢。”林妙道:“再聊。”

最初的时候,一秀每周给林妙写一封信,到后来,一周两封三封也是有的,只要他心情好,便会写,写的内容,也大多是琐屑的东西。

那个时候,因为高考成绩的缘故,林妙在复读。有一次她收到一秀的QQ信息:“我来看你。”林妙说:“欢迎。”等到一秀来的那一天,林妙却很惊喜,道:“没想到我在复读的时候,还能有人来看我。”一秀道:“你这是什么话呢,说的好像你一文不值一样。”林妙道:“可不是?别人复读,是为了冲清华北大,而我,是为了冲本科,想想就觉得可笑呢。”一秀道:“那真是天涯沦落人了。我还在谷底,你也在深渊。”林妙道:“不一样,你可是在追求你的梦想,而我在抓住我的世俗食粮。”一秀道:“可是你很特别,你这特别,就是一种成功。”林妙道:“啊,你总说我特别特别的,都不知道特别在哪里。我都以为我自己很特别了,可是我一点都不特别。”一秀道:“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你的特别的。”

他们去食堂吃了饭,林妙请的客。林妙道:“看,第一次请你吃饭,就请你吃几块钱的东西。”一秀道:“是啊,下次你得请我吃贵一点的。”林妙道:“下次不该你请吃饭了吗?”一秀道:“不不不,我哪里会请人吃饭啊,你才会。”然而下次他们相遇,一秀请了客。

回去之后,林妙在QQ上告诉他,她感觉到了恋爱的味道。一秀笑道:“是什么味道。”林妙道:“甜的。”可是一秀却并不能开心起来。他房间里只有几本书,无数的草稿。他看着那些他扔掉的稿子,心里十分失落,他决定不再理林妙。

一秀在林妙的视野里消失了。他没再写信了,QQ也屏蔽了,电话号码也删掉了。可他却知道她,知道她上了大学,知道她过着自己的生活。

有一天,一秀的稿子终于得到了别人的赞叹,他很开心,终于把心放松了一会。一秀去林妙的大学看她,她已经读大三了。终于找着了她,她却一下子没认出他来。

一秀上前去,道:“嘿,林妙,你还好吗?”林妙的眼有点儿茫然,好一会儿才突然亮了起来,道:“是你!你去哪里了,以为你发生了意外呢。”一秀道:“没有,你还好吗?”林妙回说很好。一会儿她朝操场挥一挥手,一个个子高高的男生向她走了来。林妙道:“他是我男朋友。待会儿要去吃饭,你要去吗?”一秀强笑着,道:“不用啦,我也是顺路过来的。”林妙还有话说,可她却没说了。她男朋友过了来,一秀向他打了声招呼,然后慢慢离开了。

两人站在教学楼下,林妙的男友问她:“他是谁啊?”林妙道:“从前高中时候的一个写小说的同学,不是一个班的。”她男友道:“怎么觉得他有一丝猥琐呢?”林妙笑一笑,道:“你真会损人。”她男友道:“他可是不怀好意的。”

晚上一秀给林妙打电话,说邀她吃一顿饭。林妙说可以。一秀问:“你男朋友会来吗?”林妙道:“会。”电话那边便沉默,林妙道:“怎么,请吃饭也怕吗?”一秀笑道:“那倒没什么。”又道:“我学了拍照,或许可以给你拍一些。”林妙道:“我正愁呢,需要一个好的摄影师。”一秀道:“我需要一个优秀的模特。”他们定好,在人民公园见。可是到了之后,却只有林妙一个人来,她男友却没露面。一秀道:“咦,你不是说要带你男友来吗?”林妙轻描淡写道:“他回家了,家里有事。”一秀道:“那我们先拍照吗?”林妙道:“不,我太饿了,去吃饭吧。”一秀道:“你对这地方熟吗?我不熟。”林妙道:“没事,我带路。”然而林妙还是迷了路,在她想去的店面的路上,她嘴里一直叨着:“明明是走这里的。”他们走了好一会儿,穿了好几条巷子,终于到了一家偏僻的店铺。

点好菜,两人要了饮料,一秀是可乐,林妙是绿茶,都是灌装的。林妙道:“你还是喜欢喝可乐。”一秀道:“是啊,我一直都喜欢喝的。”林妙笑道:“可是都这么大了,你还是要就着吸管喝。”一秀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就着吸管喝比较舒服。”林妙道:“永远像个小孩子,长也长不大。”一秀想反驳,可他只是笑一笑。林妙拿过一秀的相机来,道:“好高端的相机,怎么玩的?”一秀便指点了一点儿,林妙用镜头对着一秀便要拍。一秀道:“摄影师最渴望做的事,就是把美好的人,定格在取景框里。”林妙道:“咦,怎么这么模糊?”一秀道:“这是个手动镜头,不能自动对焦,你得自己对焦。”终于林妙拍了一张照片,可是全是黑的,光圈不够大,感光度不高。林妙把相机递过来,道:“不会玩。”突然又道:“摄影师是不是最想把美好的东西定格在相机里?”一秀张了张眼,他才知道刚刚他说的那句话林妙并没有听见,便笑着点了点头。

吃饭的时候,一秀想拍林妙,林妙道:“我在吃饭,你拍我,弄得我都不好意思了。我们吃了再去拍吧。”一秀放下相机,道:“只有被摄者不觉得有人拍他的时候,才会有好的照片出现。”可是林妙没理,一个话题便岔开了。他们谈这个城市的食物,谈服饰,谈旅游。末了,一秀笑道:“今天你吃了好多啊。”林妙道:“我一直是这样啊。”一秀想起第一次请林妙吃饭的时候,林妙吵着说饿得发慌,结果吃的却极少,只痴痴望着一秀发笑。可是这一次,和从前却大不同了。一秀没说什么,只道:“原来是这样。”

吃完饭,刚走到街上,林妙道:“好大的太阳,还是不去拍照了,我们去看电影吧。”一秀没去过电影院,便道:“我可没去过啊。”林妙道:“没事,我带你去。”他俩步行去看电影,看的是一部动画片。一秀道:“我怕看电影的时候我睡着。”林妙道:“是一部动画片呢,你一定会感兴趣的。”他俩坐在第三排,整个影厅里却只有稀稀疏疏十几个人。

电影的画面感不错,喜剧成分也特别多,而林妙总忍不住笑,一秀只觉得她的笑声很美,他打算一直听,而不是去看电影。她在他旁边,一只脚高高着,一秀见了,林妙赶紧放了下来。林妙道:“不准说我。”一秀道:“这原本没什么的。”林妙道:“可是你记住了。”一秀道:“这才是真实的特别的你。”林妙微微笑着,又认认真真看起电影来。他俩靠得那么近,一秀疑心她在他怀里,她是他的爱人。可是,现实是现实,无可更改,他挪了挪身子,避免和她接触。

电影里最妙部分,一秀看到了。那是一只可爱的美丽的小狗,因为她心爱的狗失踪了。她对自己说:“不管是什么情况,我要去找他。”然后她勇敢地出了主人的家门,去寻找那个他。看这一段的时候,两个人都沉默着。一秀咽了口水,叹了一口气,林妙玩了一会儿手机,假装并没有仔细看这一段。

电影完了,两人出了影院。可是外面下了雨。林妙道:“该怎么办呢?”一秀道:“这种时候,最好去书店,看书躲雨。”林妙道:“这真是一个好点子。”一秀道:“你知道这附近哪有书店吗?”林妙道:“在人民路,应该有点儿远。”一秀道:“你等一下,我去叫车。”一秀一个人冲进雨里,可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在雨里站了三四分钟,方才招了一辆出租车。

上了车,林妙道:“去人民路的书店。”司机有点儿生气,道:“就在前面几十米!”林妙有点儿委屈,待要回话,一秀抢道:“有雨,没伞!”果然行了一会儿,就到了。一下车,林妙道:“真丢人,这点儿路都记不住。”一秀愤愤道:“这司机真是的,我叫他为我服务,又不是不给钱,他还那样凶的口气。”林妙低头道:“都怪我记不住路。”一秀道:“没事。”两人进了书店,乱翻起书来。

林妙在读一本散文,她个子不高,一秀低头去看林妙看得是什么书,一秀把头低得低低地,果然看到了书名,他一抬眼,林妙略生气地望着他,道:“你,真是的。”一秀才意识到自己失礼,只得不说话,讪讪去找书来看。可他并没有专心看书,只要他觉得时机恰好,他会举起相机,把林妙认真读书的样子,定格在相机里。

一秀看的是一本关于植物的书,他给林妙说里面新奇的内容,可是林妙直说了自己没有兴趣。他只得讪讪而回,埋头看书。

雨终于停了,他俩出了书店。一秀道:“现在去哪玩?”林妙捋一捋耳际的发,道:“去人民公园吧,拍照。”一秀道:“那好。”街边花坛上有花,林妙道:“我来拍花。”拍了好一会儿,照片却并不好。一秀给她调好了参数,她才再拍,果然拍出了比较正常的照片。林妙望着照片,道:“完美!”又对着街拍了,道:“完美!”林妙问:“我拍的是不是很好?”一秀道:“将就。”林妙笑一笑,道:“我就觉得我拍的很完美。”一秀哈哈大笑,林妙只顾自己,胡乱拍着。林妙道:“你试一试街拍怎么样?”一秀拍了一张,照片里有一个美人,处在黄金分割线上。林妙叫道:“你竟然偷拍人家!”一秀道:“你叫我拍的,你看,她多好看。”林妙嘻嘻笑着,道:“哎呀,这样说我都不好意思了。”一秀看了看相机,道:“我觉得你很美。”林妙道:“为什么呢,他们并没有觉得我美。”一秀道:“你天然就是美的,而且你根本不化妆,这一点,就很美。”林妙道:“我本来想化的,可是,我太懒了,觉得麻烦。不然,我一定会很美的。”一秀道:“只有天然的美,没有化妆化出来的美。”林妙道:“那是他们不会化妆,所以才不美。”一秀笑一笑,便不回答。

一会儿到了人民公园,他俩便拍起照来。有一回,一秀拍了林妙,林妙觉得那儿景色不错,便提议她来拍一秀。一秀答应,林妙拍出来的照片也不差,可是一秀总觉得丑。便道:“我太丑了,完全上不了镜。”林妙盯着照片,低声道:“我觉得很帅啊。”一秀第一次听见人说他帅,他自然不信的。一秀道:“太丑了,哎,因为丑,所以我从来不打扮自己。”林妙的声音还是很轻,低头不看一秀,道:“你本来就帅。”可是一秀不信。一秀告诉林妙要自然,可是每每林妙对着镜头,总是忸怩的。所以拍了很多张照片,都没有让一秀满意的。后来拍累了,林妙趴在栏杆上休息,扭着头望着一秀,一秀刚好将这一幕抓拍了下来。一秀跳着笑道:“这才是好片子!”林妙眨眨眼,道:“你就喜欢自然的。”一秀道:“我觉得,给人拍照,其实只要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就足够了,足以成为一段永恒的记忆。”林妙抬头望着天,微微笑着,太阳从云里钻了出来,她用她那曼妙的手去遮阳。亮色的阳光,微卷的发,细白的肌肤,精致的五官,以及自自然然的神情,一刹那,一秀仿佛醉倒了一样。但他还是努力将这一刻定格在了相机里面,他对着相机液晶屏,满意地审视着这张照片。

一秀向林妙走过去,道:“你知道怎么样才能拍出好的人像照片吗?”林妙道:“我怎么知道。”一秀把脸对着他俩前面的湖,道:“就是把对方当做自己的恋人。只有这样,才会自然,而自然的人成的照片,才是最传神的照片。”他又说道:“我曾经写了一篇废掉的小说,里面有一句话‘如果我能知道以后我们并不能在一起,难道我就必要放弃现在的爱么?假若我们能在一起,那么我在爱情的路上,应该无所作为而静静等待么?’,这句话让我感想颇多。”一秀转过头来,对林妙道:“问你个问题。”林妙眨眨眼,道:“问吧。”一秀道:“如果一个人,他打算在他心爱的人的婚礼上抢婚。我想,反正都要抢婚,不如在现在表白。你觉得这样做对吗?”林妙低一低头,道:“这是恋爱专家才能回答的问题。”一秀哈哈笑道:“所以小说家还是不应该去讨论。”林妙笑一笑,道:“走吧,我们休息去吧,时间也差不多了。”一秀道好,于是两人出了人民公园,在园外的石椅上坐下,林妙说要把失败的照片删掉,于是林妙抄着相机,一秀在旁。他俩一张张删着照片,也删着一段段回忆。时间会记得,年少的他们,曾共坐在永恒的石椅上,静静耗着时光。

林妙要结婚了。林妙问一秀来不来。一秀不答。林妙便道:“你不敢来吗?”一秀答:“我怕过什么?”结婚那天,果然一秀去了。在教堂里,神父主持着,一秀却冲了上去,一只手里握着一枚戒指,对林妙道:“跟我走吧。”林妙痴痴望着他,眼里却是泪光。林妙推开了一秀的手,一秀却突然笑道:“看,新娘和新郎多么相爱。我只是来考验他们的爱情的。我相信,他们恩恩爱爱,白头到老。”一秀以一种滑稽的方式,出了教堂。

新郎问林妙:“他是谁呢?”林妙道:“他是一个理想家,一个追梦的人。”

一秀刚出教堂,泪水便止不住。他叫了一辆出租车,一上出租车,身体不住抽搐起来。司机问了他好几声,他才说要去长江大桥边。他又叫司机给他买一箱酒,一箱可乐。然后他瘫坐在长江大桥上,自斟自饮。直到深夜,车子已经极其稀少,只是隔好一段时间,才有一辆开着灯的车划破夜空,却又呼啸而去。一秀站起身来,强风不住吹在他脸上,他觉得自己正驾着一只孤舟,在黑夜里,在惊涛骇浪的大海中,追寻着一丝光亮,艰难向前。前面的道路上,最杀人的不是艰难困苦,而是孤独。他一个人,追寻一点光芒,一个人,一只舟,行于茫茫大海······

婴儿已经熟睡了,林妙从婴儿房出来,见丈夫正在看着一档节目,电视里,一个人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丈夫见林妙痴痴的,便道:“这个人,好像是婚礼上的那个人。”林妙点了点头。丈夫道:“他可真厉害呢,一个优秀的小说家。”电视里,主持人问一秀满不满意自己的作品,一秀说他目前的作品,还只能算习作。不过能得大家的喜爱,他感到很快乐。他说,他会为理想的作品努力。

丈夫道:“他,是谁呢?”林妙扯了扯衣袖,道:“他是一个天才。一个从前不为人看重的天才。”

时光荏苒,转眼林妙的孙子也上了学了。有一天,她收到一封信,信的最前头写着:来自安静地方的人。林妙知道是他。她拆开信,里面的字迹还是那样熟悉,工整而不失洒脱。他约她到人民公园。

她一个人,从车上下来,远远望见一只镜头正对着她,她对着镜头一笑,一会儿镜头便放了下来,露出一张脸来。皱纹,坚毅的眼神,以及不修边幅。他向她招手,她慢慢朝他走去。他道:“怎么,我们先拍照吗,还是先去吃饭,再看个电影,然后去书店,然后才拍照?”她道:“我想,你已经得到你想要的照片了。”他答道:“是啊,也许人长大了,便全是自然了。”她笑一笑,道:“去看一场电影吧。我记得从前你很喜欢看周星驰的《大话西游》,我们去看吧,电影院刚好有上映。”

一边看着电影,他问:“我是谁?”她答:“你是我的朋友,从来都没有离开过我。”他道:“也许不是。一只鸟儿飞累了,便会落到他偏爱的树上。鸟儿可以选择树,可是树却不能选择鸟。”

电影里,演绎着那刻骨铭心的爱情,荧屏下,只一对蹉跎的时光老人。

林妙曾经问过一秀:“我上大学那一会儿,你去了哪?”一秀道:“我在茫茫的黑夜里。”林妙道:“你从前不是这样的。”一秀道:“从前我是怎样的?”林妙不答,自己落下泪水来。她记得,自己刚刚上大学那会儿,一秀常常找她的。一秀还说,叫她游遍那个城市,有一天他会来,请她带着他在游遍那个城市。林妙一个人在城市里漫步,她走过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就等着他来,可是他没来,他也没说他为什么没来。一秀曾对她说过,女生最美的时光是短暂的,那一段时光,她在等他,而他,却在不知何处的未来。

她年轻,他也年轻。他来了,她等他。他走了,她也慢慢离去。他又来,可她却再也不能等他。时间过得那么快,他们只在某一刻,从对方眼里,瞥见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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