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只猫在拥抱另一只猫时尖叫是什么意思?

*竞厕的代餐梗,写了个小童话,是狗勾王子和玫瑰花的故事,设定较原梗略有改动。he!

向死而生的爱热烈且永恒。

在雾岛有一个美丽的传说,相爱的人可以向女巫讨一份祝福,真心者得以世世相见,而假意者会被诅咒百年。

这是雾岛王子和魔法玫瑰被关在古堡的第一百年。

“臭狗,别搁床上躺着了,赶紧起来滚出去干活。”

雾岛王子翻了个身,伸出他的狗爪子盖住毛绒绒的耳朵,当没听见。

“他妈天天睡到中午,一点变回王子的志气都没有,就是因为有你这种废物才会有玫瑰花被当成计时器关在这里。”

半人半狗的雾岛王子听烦了,一爪子拍在魔法玫瑰的玻璃罩上,“要找真爱的不是老子吗?你在狗叫些什么东西啊?”

“林炜翔!今年已经他妈的一百年了你再他妈找不到对象真他妈要永远变成畜生了!”

雾岛王子沉默了一下,玫瑰很少叫他的大名,因为嫌土不好听,一般都是臭狗脑残傻逼叫的顺溜。只有格外愤怒或者恐惧时才会连名带姓喊他林炜翔,百年来屈指可数。

百年前他们被女巫关进古堡的时候各自失去了一部分记忆,谁也想不起来到底是干了什么缺德事才会受到这样的诅咒。林炜翔稍微幸运一些,虽然长着狗头狗爪子但好歹勉强有个人形,玫瑰就很可怜了,只能当一朵除了骂人什么都无能为力的花。

一开始林炜翔说他是个王子玫瑰花根本不信,尖酸刻薄地嘲讽哪个地方的王子能取出这种土狗名字,假的吧。

雾岛王子气哼哼的不想理他,玫瑰闲的无聊又开始没话找话,“你是个什么品种的狗?”

林炜翔说他是狼,但玫瑰花怎么看都觉得他像条狗,狗头狗爪子狗尾巴,说话的调调都像狗。

“说的好像你见过狗一样。”

“我见过!”玫瑰花煞有其事地说,“以前我真的见过狗。”

“你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怎么会说话还见过狗?”

这种时候玫瑰的情绪就会低落下去,大概在努力回忆以前的事,但每次都一无所获,只能故意装作满不在乎,“想不起来了,不重要,先解除诅咒比较要紧。”

魔法玫瑰花期百年,在此期间半人半兽的雾岛王子必须找到真爱,否则会完全失去作为人类的情感与意识,彻底变成受尽唾弃的牲畜。

而作为完成任务的嘉奖,女巫可以为他实现一个愿望,一花一狗都心知肚明,这是雾岛王子重新回到人类世界的唯一契机。

林炜翔指了指玻璃罩子里的花追问,“那他呢?”

女巫十分居高临下,甚至还有点莫名其妙的嫌弃,“等你找到真爱他就会变成一朵普通的花,不过——”

她语气一转,看向那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轻轻笑了笑,温柔了不少,“不过我也可以让你许个愿,小玫瑰。”

那朵花态度极差,冷冰冰拒绝,“没必要,给老子爬。”

雾岛王子对着不识好歹的玫瑰花破口大骂,“你他妈傻逼吧?”

除了寻找真爱这件正经事,一狗一花百年来最乐此不疲的就是对骂,骂着骂着就变成雾岛王子单方面挨骂。直到有一天他实在忍无可忍掀翻了玻璃罩子,将那朵喋喋不休的花轻轻按在爪子底下。

“别他妈碰我松开你的狗爪子!”

“不疼,”玫瑰花的语气有点生硬,“就是不太舒服。”

然后这条狗又很贱地伸爪子扒拉了一下他的叶子,“你是不是怕痒啊?”

后来雾岛王子发现他的玫瑰除了怕痒还怕冷怕黑怕雷声,娇气得像个小姑娘。

“你要真是个女孩子该多好,”林炜翔躺在床上异想天开,“那完成任务不是轻轻松松。”

玫瑰果然破口大骂,“你有几个妈这么能送?”

虽然一年里雾岛王子真正穿上斗篷去人间寻找真爱的日子大概只有一天,但依旧能隔上三五年带回古堡一个姑娘。玫瑰也不得不承认这条臭狗确实很讨女孩喜欢,如果他没有被诅咒的话。

不过这份喜欢往往在他摘下斗篷露出真面目后戛然而止,人类会害怕半人半兽的怪物理所应当,姑娘们被吓得落荒而逃,玫瑰就在一边开始说风凉话。

“行不行啊怎么又寄了?”

“说了多少遍不要那么快把斗篷摘下来,又不是所有人都和我一样不害怕你。”

“哎,臭狗,你不会真的一百年都找不到真爱吧。”

玫瑰的语气越来越轻快,里面是藏不住的满足和窃喜。他自己都不明白一朵花到底为什么会有如此丰富的人类情感,最后归咎于只是还想多骂几年那条臭狗,不愿意这么快就说再见。

有一次实在被那朵尖酸刻薄的花惹急了,雾岛王子脾气不太好地反驳,“我以前是有过真爱的。”

玫瑰不信,依旧骂骂咧咧,“是谁啊?在哪呢?他怎么这么多年都不来找你啊?编的吧?”

雾岛王子的声音马上低了下去,明显没什么底气,“那他妈谁能记得啊?”

一些记忆残片破碎又久远,看不清面貌的男孩从高处跳下来,一下跃到他怀里,有点不高兴地问,林炜翔,你怎么才来?

他伸手把人搂住,男孩身上有清淡好闻的松木香,不及玫瑰气息浓郁,却镌刻在记忆最深的地方。怀中人体温很高心跳剧烈,透过皮肤与骨血传递到他身上,那个满满当当的拥抱让荒芜寂寞的岁月都变得滚烫。

后来雾岛王子因为诅咒变成了野兽,那些独属于人类真诚热烈的情感也就一起远去了,人们对怪物退避三舍,再不会有那样毫无芥蒂的拥抱,找到真爱更成了天方夜谭。

林炜翔对此算不上太在意,虽然每次被嫌弃被憎恶也会落寞上一会儿,但第二天依旧能没心没肺继续傻乐,让人分不清这究竟是不谙世事的天真,还是坚韧而强大的灵魂。

可是玫瑰看在眼里总会替他觉得难过,就像自己也受到了唾弃一样,愤怒又委屈,你们凭什么这样对我的小狗?

于是在吓跑不知道第多少个姑娘后,玫瑰提出了一个不怎么靠谱的建议,“你要不试试干脆变成宠物狗?她们女的都喜欢那种又可爱又傻的东西。你可能确实没什么救,不过也应该尝试一下。”

所幸女巫也不算太缺德,虽然变不回人但好歹保留了他自由当狗的权利,雾岛王子很听话的变成了一只纯白的萨摩耶。

嗯,没想到这畜生换个皮肤看着还挺顺眼的。

狗子转了个圈儿,用它洁白柔软的毛发去蹭玫瑰花,恶劣地看玫瑰茎叶因为怕痒而发抖,扭动挣扎躲得很狼狈,终于忍无可忍用刺狠狠扎了他。

狗子吃痛躲开,委屈得要命,“你干嘛呀?”

玫瑰花冷冰冰地说,晦气。

“干嘛总是那么凶啊?哥上辈子很对不起你吗?”

玫瑰花嘴硬得很,那谁知道你干了什么畜生事,我对别人从不这样。

狗子安安静静趴下去舔他被扎到的爪子,一言不发,好像很痛的样子。

玫瑰无意识把身上的刺都收了收,又实在拉不下脸道歉,最后有点别扭地问,“喂,是不是弄疼你了?”

雾岛王子还是没说话,换了个姿势背过身,让那朵花看不见他的神情。

玫瑰果然急了,“你他妈说句话啊?”但想到是自己理亏后就变成了小声哼唧,“我以后……以后都不扎你了,臭狗。”

狗子高兴了,若无其事爬起来甩了甩毛,又亲昵地靠过来蹭玫瑰花冠,一副得意洋洋的嘴脸,“你说的啊。”

玫瑰知道自己上了套,但话已出口就不能变卦,他僵硬着枝叶任由狗毛糊了一身,恼羞成怒地骂,滚,快给老子滚。

雾岛王子滚了,傍晚的时候果然不负众望带回了一个姑娘。

这次女孩子没被雾岛王子吓跑,被玫瑰花吓跑了。

因为窗外飞进来一只蜜蜂,玫瑰又恰好没呆在玻璃罩子里,那只虎视眈眈的蜜蜂在他面前逡巡不去,对着鲜艳的花朵跃跃欲试。

玫瑰紧紧合拢花瓣,不让蜜蜂落到隐秘的花心里,尖叫着喊林炜翔的名字。

“我操这是个什么晦气东西别他妈碰老子啊!臭狗快来把它弄走!林炜翔!听见没有林炜翔!”

雾岛王子没去管吓得落荒而逃的姑娘,过来帮他赶走蜜蜂,啪一声将窗户合紧,一遍又一遍安慰,“没事,没事,你别怕。”

他用毛茸茸的爪子安抚着触碰花冠,直到花瓣逐渐放松一片片重新展开才撒手,然后叼起玫瑰趴下去,把那朵娇气的花严严实实藏进了萨摩耶腹部雪白柔软的毛发里,是一个保护感十足的姿态。

然后就护了他百年,从一而终。

雾岛王子从来没有记日子的习惯,百年又实在太久让人搞不清楚今夕何夕,但玫瑰会替他记得,娇气的花总是对四季更替格外敏感。

春秋时节他会要求呆在窗台上,那里能听见外边的鸟声虫鸣,有艳阳月光,寒冬腊月最爱窝在壁炉前,和昏昏欲睡的臭狗一起依偎着取暖,在他热乎乎的怀里看跳动的火苗,到了三伏盛夏常驻地就变成了幽暗长廊,穿堂风让古堡的每一个角落都氤氲了玫瑰香。

等时间把春夏秋冬转过一轮,玫瑰就要求雾岛王子用颜料在画布上盖一个爪子印。如今长长的画布终于被完全填满,最早的爪印已经褪了色落了灰,昭示着百年之旅已近尾声。

玫瑰花的脾气越来越差,他能感觉到自己正逐渐衰弱,开始控制不住的愤怒与焦躁。但与此同时一部分记忆却得以复苏,比如休眠时在梦里经常能看见两个小男孩穿过绿荫长廊,前面那个个子高一些,长了两根滑稽的粗眉毛,总是笑着回头,一遍遍重复喊着同一个名字,刘青松。

但再多的就想不起来了,玫瑰无声叹了口气,也不知道那两个小傻逼过得好不好。

如果,如果林炜翔能找到真爱的话,就让那条臭狗替我回去看一看他们吧。

不过雾岛王子根本不觉得能找到真爱,他的愿望不该以牺牲无辜女孩的人生为代价,并且已经打定主意等到发疯那一天就早早出门,去一个没人能找到的地方。

是尊严,是体面,也是留给玫瑰花的一点念想。

就是可惜,可惜他要在诅咒中凋零,没办法变成一朵普通的玫瑰了。

雾岛王子难得有点愧疚,决定下次被骂可以不还口,让那朵脾气暴躁的花在剩下为数不多的日子里爽个够。

不过故事出现了转机,因为古堡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是一个身段窈窕的女人,金发白皮,身上氤氲着馥郁的玫瑰香。

雾岛王子有些不安,这股香味太浓烈,让他几乎闻不到自己的玫瑰,于是把人拦在门口,狗耳朵都竖了起来,异常警觉,“你勾八谁啊?”

金发妹趾高气昂,你不是在找真爱吗?

林炜翔梗了一下,仔细打量了一眼女孩子,才发现她几乎处处都长在了自己的审美上,最要命的是还有一种惊人的熟悉感。

有个人也曾把头发染成金色,皮肤很白,五官精致,清冷又好看。

于是雾岛王子鬼使神差把她放了进来。

玫瑰第一时间就察觉到古堡里来了新的姑娘,因为这个坏女人总把视线落到自己身上。

干什么,他无声谩骂,臭狗不会找了个这样的吧,好不检点。

然后不检点的女人居然得寸进尺,把手放到玻璃罩子上,回头看林炜翔,“你的玫瑰花真漂亮。”

“那肯定啊。”雾岛王子得意的像是有人夸了自己,“不过他说话不太好听。”

玫瑰在心里骂,你全家说话都不好听。

女孩子似乎不觉得一朵花会说话是多么匪夷所思,自作主张打开玻璃罩子,将他取了出来。

玫瑰连呼吸都停滞了,百年来第一次被除了林炜翔之外的人触碰,这种感觉比蜜蜂更让他不安,刹那间几乎尖叫出声,别碰我,坏女人。

但理智让他依旧保持缄默,诅咒的时限所剩无几,这个看似与众不同的姑娘可能是最后一次契机,是关乎生死的救赎或审判。他比雾岛王子更害怕女孩被吓走,因此在被触碰时努力克制着没有表现出任何抗拒,就像一朵普通而美丽玫瑰那样安安静静躺在女孩的掌心。

女孩子问,这朵花能送给我吗?

玫瑰剧烈瑟缩了一下,强忍着没有出声,愤愤把视线落在林炜翔身上无声表达着抗议,一边在心里骂臭狗你敢就死定了,一边又害怕听到回答。

但很快他的愤怒就变成了无奈,唉,算了,送就送了吧,他只是一朵除了讨女孩开心一无是处的花,还脾气很差。

那就物尽其用,成为他寻找真爱的筹码。

而且这是个美女,长得比那条臭狗好多了,他应该高兴的。

雾岛王子低头看那朵花,竟然从那个蜷缩的姿态里读出一些恐惧的意味,就像他看见蜜蜂时会流露出的神态,可能还有一些委屈,像,像谁呢?纷乱的记忆又一次卷土重来,有个身量单薄的男孩抬手抹眼泪,随着抽泣而颤抖的肩膀把他的心也揪紧。

玫瑰终于被物归原主,他如释重负,还有点想哭。

女孩似乎也不以为意,转身去参观古堡其他陈设,将一狗一花留在了房间里。

雾岛王子偷偷问他的花,“刚才怎么不说话?”

玫瑰哼哼唧唧地回,“避嫌懂不懂?让姑娘看见我们这样不好。”

雾岛王子继续得寸进尺地犯贱,“你别偷看我约会啊。”

玫瑰忍无可忍,“你他妈是不是脑残,狗都不稀得看。”

然后女孩子就进来拉住那条臭狗的爪子,还冲着玫瑰笑了笑,怎么看都像挑衅。

其实林炜翔挣扎的很厉害,他想不明白一个姑娘力气怎么能这么大,雾岛王子这回真像一只炸毛小狗,“松手啊,我又不喜欢你!”

初见时的熟悉感逐渐背离,记忆里那个人从来就不会主动牵自己。

“我知道,”女孩子终于撒开手,“但我可以帮你找到真爱。”

她凑上前,从玫瑰花的角度正好能看见两人在阳光下的剪影,亲密得像是情人耳语,“因为我以前犯了一个错。”

让一对相爱的人被诅咒百年。

雾岛王子答应了女孩的提议,他们一起逛花园,吃晚餐,甚至还要跳舞,做了无数玫瑰无法做到的事。

一天的情绪起伏比一百年加起来还要多,玫瑰花气得要死,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关我屁事,狗都不看。

一段音乐从老式留声机中流淌而出,曲调婉转悠扬,是在他残存记忆里曾听人们哼唱过的Young and beautiful。

哦,林炜翔把另一只手放在了她的腰上。

乐曲过半,玫瑰还是没忍住抬起了头。

就在这惊鸿一瞥间,他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夸张的眉毛,清亮的眼睛,还有骨相凌厉的面部轮廓,每一处特征都如此鲜明。混乱不堪的记忆争先恐后翻涌而来,他一瞬间头晕眼花,想不出为什么一朵花感官也能如此丰富,花茎花瓣都因为过于强烈的情绪而微微颤抖。

记忆顺着漫长的百年回溯到一切开始的地方,那个无比熟悉的人笑着叫了一声刘青松。

那是他的名字,刘青松。

玫瑰再看过去时发现雾岛王子还是那个熟悉的狗头,女孩子的长发随着舞步轻轻飘荡,好像很多年前他也是跟着记忆里那个人,一步一步踏在王宫的舞池中央,原本在他腰间的掌心还有交叠的手,如今给了另一个姑娘。

他没办法把视线从那两人身上移开,一瞬间甚至想破罐子破摔破口大骂,去他妈的诅咒,谁也别碰我的狗。

但他忍住了,甚至教养非常好的看他们跳完了一支舞。

雾岛王子终于松开了女孩的腰,有些尴尬地道歉,不好意思啊,踩着你了。

但眼神却在一瞬间望向玫瑰,没来由地想他如果是人,应该也会跳舞吧,那他的舞伴又是哪个倒霉蛋?这家伙脾气这么差,踩上一脚大概要挨骂三天。

等林炜翔回过神,才发现女孩子已经离开了,就像她来的莫名其妙,走的也悄无声息。

假的吧?哪里他妈来的真爱啊?

但那个夜里女巫再次造访,言简意赅让雾岛王子到了深秋就去许愿,因为诅咒降下那一天也是深秋。

玫瑰花如释重负,他抖搂了一下枝叶,给雾岛王子看一片有些褶皱的花瓣,语气古怪地说,“臭狗,我好像已经变回普通的玫瑰花了。”

原来普通意味着枯萎凋零,意味着苍老迟暮,意味着……生离死别。

“废物,可算给你找到真爱了。”

“不可能,”雾岛王子比他还急,“我找个勾八。”

一狗一花同时沉默了下去,最后还是玫瑰打破了沉默。

“唉,下辈子不当花了,当个人吧,当个人还可以恶心恶心别人,当个花只能被你恶心。”

“哦,”雾岛王子语气轻快了起来,“当男的当女的?”

“当男的,”玫瑰毫不犹豫,“当个女的碰到你这种b人太晦气了,当个男的说不定能找个漂亮女孩子。”

雾岛王子把玫瑰又放回玻璃罩子里,不管那朵暴躁的花怎么骂都没有把他放出来的意思,只是幽幽盯着有些枯萎的艳红色花瓣看。

一个卑劣的念头逐渐清晰,我就是想让你当女人。

当一个听话,温顺,只属于他的女人。

刹那间林炜翔忽然明白了女巫的那句话。

他确实已经找到真爱了。

玫瑰以极快的速度衰弱下去,去找女巫许愿那一天,花瓣已经不剩下几片。

雾岛王子终于露出了完整的野兽形态,毛色鲜亮身形流畅,尾巴一扫卷起一点尘灰,再慢悠悠落到了玻璃钟罩前方。

雾岛王子在玫瑰面前徘徊了一会儿,依依不舍地说,“哥走了啊。”

玫瑰很敷衍地回,拜拜我的狗。

大尾巴狼凑到钟罩前东嗅西嗅,就像要把玫瑰的香气一起带走,然后重复了一遍,真走了啊?

林炜翔耷拉着尾巴往前了几步,想了想又再次转身回来,不死心地问,“你就没什么想和我说的吗?”

“赶紧他妈给老子滚吧。”

玫瑰目送他离开,深秋已经有些凉了,没了那条臭狗的古堡显得很冷清,只有树叶落在地上的声音。

记忆却在此刻更加清晰,也曾有人踩着落叶走来,嘴上嫌弃着怎么这么怕冷啊冬天还没到呢,手上已经动作利索把大衣脱下披到他身上。然后他捏紧那个人的衣服,抬起头笑,说了一声生日快乐。

雾岛王子百年来第一次踏上城堡后方的小径,与城堡前方通往人间寻找真爱的大道不同,这是一条寂静无声的路,几缕可怜的阳光勉强通过郁郁葱葱的树冠将前方照亮,不像去许愿,倒像上刑场。

太黑了,林炜翔边走边骂,他的小玫瑰一定不喜欢这样的地方。

每往前一步,好像都离鲜活的人间远了一点。

最后终于到了女巫的玫瑰园,那个穿着黑斗篷的坏女人正揪着手里的玫瑰花瓣,漫不经心地问,“有什么愿望?”

雾岛王子看了一眼他的狼爪子,非常无所谓地甩了两下,气势汹汹踩到女巫面前的台阶上,无比坚定道,“救我的玫瑰花。”

那只是一朵很普通的玫瑰,却普通到他无法割舍。

女巫听上去心情很好,“你不想变回人吗?”

雾岛王子的语气很像暴躁的玫瑰花,“让你干嘛就干嘛,少他妈那么多废话!”

女巫终于把她的兜帽摘掉,露出一张意料之中的脸,是那个和他跳舞的漂亮女孩,不过皮肤不再白的像纸,头发已经变回了黑色,奇异的熟悉感也因此消失。

她神情莫测地笑了笑,然后告诉林炜翔,“救不了。”

雾岛王子用他沾了泥巴的爪子一脚蹬到女巫的裙子上,看上去下一爪就会落在她脸上。

女巫呸了一声,边躲边骂,还没说完呢,有别的办法啊。

“他可以变成人,”女巫眼神暧昧地问,“要男人还是……女人?”

这次雾岛王子犹豫了一下,但马上释然,“男人,他说想当男孩子。”

女巫有点遗憾,“要不要再考虑一下?变成女人的话你就可以……”

雾岛王子看上去很着急,“哥没空听你哔哔,真能变成人吗?你行不行啊?”

女巫不和他开玩笑了,很认真地回答,“要看你够不够爱他。”

林炜翔没说话,野兽沉默着收回爪子,本该威风凛凛的狼把自己蜷成一团,真的像一条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傍晚的时候雾岛王子回到城堡,他就着一点落日余晖去看窗台上的玫瑰,花瓣寥寥无几,边缘褶皱泛黄,连带刺的花茎颜色都黯淡下去,甚至没有意识到有人靠近,直到被捧起来才勉强扬了扬花冠,看着很疲惫。

林炜翔把玫瑰从玻璃钟罩里取出来,动作怜惜但语气霸道,“不许问了。”

这一次玫瑰很乖顺地躺在雾岛王子的手心里,依旧不太自在地蜷缩了一下枝叶,但没骂人,好半天才故作老成地说,“算了林炜翔,没办法的,就这样吧,你不要记得我了,早点回去当你的王子,或者干脆当条狗也行,总之高兴点……”

玫瑰花的声音越来越低,最后说不下去了,他庆幸自己还好不是个人,不然恐怕死前还要大哭一场。

雾岛王子小心翼翼碰了碰他摇摇欲坠的花瓣,平静又温柔地问,“你以前叫什么名字?”

玫瑰沉默了一会儿,告诉他,“我叫刘青松。”

以前也在人间看过春花有色夏有风,秋叶渐黄冬有雪,后来因为诅咒变成一朵百年不见天日的玫瑰。

这个名字让林炜翔的心都跟着颤了一下,记忆里原本面容模糊的男孩忽然清晰了起来,微微下垂的眼角薄薄的唇,还有秀气而锋利的鼻梁,然后从玫瑰陈旧腐朽的气息里透出一股凛然的松木香。

最后几片脆弱的花瓣终于凋零在雾岛王子的手心里,他低头在玫瑰光秃秃的枝干上亲了亲,说了一声再见。

刘青松已经意识涣散,他迷迷糊糊地想,这条臭狗居然真的爱上了一朵花。

女巫的声音很远又很近,叹息一样响在耳边,“小玫瑰,现在有没有必要许一个愿?”

那就……那就让他变回人吧。

老骑士领着他最小的儿子来王宫的那一天林炜翔还在睡觉,完全没有一点接待客人的自觉。他温柔漂亮的王后老妈根本管不住这个小儿子,只好另辟蹊径把刘青松带进卧室,像对自己的孩子那样轻轻拍了拍他的脑袋,很无奈地说松松去试试能不能把他叫起来,也许翔翔听你的话呢?

那时刘青松还是一个非常文明的小孩,也还没学会用他那些花里胡哨的词骂人,有些腼腆地站在床边,小声问了一句,“你能起床了吗?”

和之后那个只会说赶紧他妈给老子滚下来的刘青松天差地别。

林炜翔自然不可能理他,看也没看就开始赶人,“走开!”

刘青松不死心,轻轻拽了拽他的被子,然后被小王子一把抢了回去,语气不善,“你烦不烦?”

身后的烦人精很久都没动静,林炜翔终于察觉出不对劲,勉强睁开眼睛,才发现这个年纪和他差不多大的男孩居然哭了。

不是那种小朋友惯常撒娇耍赖的嚎啕大哭,是无声无息用他小小的手背抹眼泪,却越抹越多,然后一滴一滴落到被子上。

林炜翔吓坏了,把自己的袖子也借出去给人擦眼泪,“喂,你干嘛呀?”

他动作麻利地下了床,手忙脚乱安慰小哭包,“哥起来还不行吗?能不能别哭了啊?”

从此刘青松成了唯一能管住小王子的人,也就顺理成章留在了王宫里。起初裁缝还没有做好合身的衣服,他就借林炜翔的穿,但那时刘青松又瘦又小,比不上小王子虎头虎脑,他穿他的衣服显大,总是空空荡荡挂在身上。

林炜翔就会嘲笑他,“你真的是骑士的儿子吗?这么瘦这么小能干嘛?”

一看爱哭包又要抹眼泪,雾岛王子马上认怂,“开玩笑的,你要好好保护我啊!”

后来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小哭包不再经常抹眼泪了,嘴皮子越来越利索,再碰到类似的嘲讽已经能非常熟练地反驳,“你他妈又不是什么美得要死的公主也配让你爹来保护?”

但刘青松没有食言,骑士确实把他的王子保护的很好,为他挡下无数明枪暗箭,监督他完成该做的每一件事,又陪着他共赴岁月很多年。

两人也会吵架,但林炜翔从来不会对他的小骑士记仇,前吵后忘的漫长光阴里他们抽条长个儿,从稚气孩童变成了翩翩少年,再到风华正茂的青年。刘青松把头发染成金色,皮肤比小时候更白,穿他的衣服依旧大一个号,但不再空空荡荡,反而有种清瘦潇洒的好看。

这种改变是悄无声息潜移默化的,等到覆水难收的时候彼此才终于察觉,除了样貌,好像还有些更深层更隐秘的东西也已经地覆天翻。

雾岛王子的成人礼需要舞伴,他挑挑捡捡一个都不满意,王后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又总是说随便。

刘青松嫌他屁事多,过个生日怎么能整出这么多幺蛾子。

学跳舞的日子里老师换了一沓,不是被踩成工伤就是被气到不干。最后那位老师脾气不太好,教了三天终于忍无可忍破口大骂,“就是栓条狗也比你行。”

说完一指边上看乐子的刘青松,“以后我教他,看看人家怎么学!”

于是刘青松不但莫名其妙学会了跳舞,还莫名其妙成了雾岛王子的陪练。

他以为自己也要被踩肿脚背或者被气个半死,但事实恰好相反,林炜翔踏错的步子并不多,手脚协调,学得很快。

他们大概是灵犀相通异常默契的,当然也可能之前这条臭狗只是懒,所谓的学不会都是因为嫌麻烦,用心的时候太少,只给他一个人看。

无论哪一种解释都让刘青松觉得窃喜,古怪的占有欲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但又震惊畏惧极了,像觊觎着不属于自己的宝物。

后来他们练舞,刘青松感觉到对方的手轻车熟路搂上了自己的腰,心好像也被紧紧攥住,他脱口而出问道,“你的舞伴选好没有?”

雾岛王子十分理所当然,“不是你吗?”

刘青松一愣,然后踏错了拍子,连踩了林炜翔好几脚,骂人都不太利索,“我他妈怎么和你跳?”

怎么不能跳?我的成人礼也是你的,我们生在同一年。

后来雾岛王宫那场盛大的双人舞被人们记了很久,往事黯淡褪色,但浪漫长存不朽。

成年之后他们会偷偷溜去女巫的玫瑰园,爬到树上看底下来来往往寻求祝福的男孩女孩,开一些没品的玩笑,然后再意兴阑珊靠回树干上摆烂。

林炜翔抬脚碰了碰身边的人,提了个不怎么靠谱的建议,“过几年要不要跟哥一起去玫瑰园?不然找别人好麻烦。”

“二十四岁怎么样?我爸妈就是二十四岁在一起的。”

刘青松骂,你他妈傻逼吧,我俩都是男的,而且这脑瘫祝福要世世相见,老子下辈子一点都不想看见你,恶心死了。

林炜翔换了个话题,那你以后准备带个什么样的来?

刘青松仔细回忆了一下雾岛王后和自己母亲的模样,罗列了一大堆理想型应该具备的特质,要聪明理性,要善解人意,尤其不能太懒。

林炜翔深深看了他一眼,只有言简意赅一句话,好看的吧。

刘青松被那个眼神烫得心惊肉跳,磕磕巴巴地说,臭狗,你好肤浅。

林炜翔没搭话,从树上一跃而下,然后动作熟练伸出手,刘青松就和以前那样抓着他跳下来。

但这次那只手不再一触即收,而是紧紧把人禁锢住,将松木香抱了满怀。

林炜翔碰了他,不是从前兄弟间那样漫不经心的触碰,滚烫的掌心隔着衣服无意识在他腰腹上蹭,越来越往下,是满含激情迫不及待的,但又小心翼翼无比虔诚。

十几岁的少年已经能读懂其中炽热的渴望,他们早在下流书籍里见识过接下来的场景,他大概率会被林炜翔按到地毯或者床上,和画师笔下那些不着片缕的女人一样承欢。

这是背德的,羞耻的,阴暗而卑劣的,不被世俗容纳的。

刘青松挣扎得很厉害,几乎是在哀求,他说别碰,别碰我,拿开你的手,好难受。

林炜翔知道,如果他一定要,刘青松可能会骂死他,但大概率最后还是会顺从的,他迫于职责保护王子,当然也包括保护他的私欲。

可这种事不应该被强迫。

于是林炜翔松了手,很小声问了一句,为什么?

刘青松吭哧了半天才勉强找好借口,我有未婚妻了,你是王子,你也应该有一个未婚妻。

后来林炜翔就再没碰过他。

这么多年刘青松始终没有想明白彼此不着痕迹的疏远到底是因为莫须有的未婚妻,是因为昔日长夜里荒唐的暧昧与亲密,还是因为那个不敢问心的他自己?

但他确实后悔了,后悔弄丢了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人。

之后他从别人嘴里听说了很多雾岛王子的故事,比如林炜翔开始接触各种各样的女孩,甚至还有过几任未婚妻,就是唯独没了幼年伙伴的影子。

王子不再需要他的骑士了。

林炜翔二十四岁生日那一天,刘青松独自去了玫瑰园,他问女巫,能不能也给我一份祝福。

女巫有些惊讶,“你怎么是一个人?”

刘青松没好气地答,因为另一个人是畜生。

女巫在他旁边坐下,满是好奇地问,“你们相爱吗?”

这次刘青松沉默了,时隔许久才说,我也不知道,所以来求一个祝福。

女巫最后还是答应了他,“祝福未必是祝福,虚情假意者会被诅咒百年,如果他今天能来,我就当你们相爱。”

刘青松点点头示意明白,然后安安静静在玫瑰园里坐下,摘了一朵花,一片片揪它的花瓣。

他从暮色霭霭等到月上中天,最后黎明将至,林炜翔依旧没有出现。

他看着朝霞,发了一会呆。

女巫走过来,语气怜悯,“天亮了。”

这是漫长而绝望的一夜,是他跨出一步却等不来回应的一夜。

老子真他妈是个冤种,刘青松恨恨地想,如果,如果还能见到他,非得让那条臭狗跪下磕头。

等他再抬起头时好像已经变得释然,满是无奈地叹了口气,“唉,行吧。”

从此再没人知道这场相爱究竟是童话还是笑话,真相是真还是假,他又能不能再见到他。

刘青松在柔软的双人床上醒来,风过松林鸟鸣流淌,窗外的阳光倾泻在他白皙的肩膀上。

当了百年的花终于再世为人,他有点不适应,抬起胳膊观察,这是手指,比林炜翔的更细更白一些。那自己的脸是什么样的?还和以前差不多吗?不能也长了那么傻逼的眉毛吧?眼睛呢?会跟林炜翔一样好看吗?

他抬手碰了碰,在眼角下面摸到了一颗小小的泪痣,是曾经没有的印记。

一定是上辈子臭狗不小心把眼泪掉在了他的花瓣上。

床下有地毯,已经被阳光晒得暖融融,玫瑰花迫不及待想踩在上面,想对着镜子看一看自己,直到把被子掀开一个角,他才意识到里面的身体是不着片缕的。

这好像不太符合人类社会的礼仪。

但刘青松没功夫思考这些了,因为那个人走了进来,他已经完全变回了昔日镌刻在记忆里的模样,眉毛很粗,眼睛清澈,锋利的下颌线勾勒出漂亮的骨相。

刘青松把他从头到脚近乎贪婪地看了个遍,然后半坐起来捏住被子,恶声恶气提要求,“人不都是要穿衣服的吗?快给老子找身好看点的衣服。”

林炜翔没理会这个请求,反而凑过来,伸出手轻轻捉住他的下巴。

“操你妈,傻逼,别碰我,别碰……”

但刘青松的脏话马上在彼此四目相对的一瞬间销声匿迹。

这是怎样的目光呢?词汇量贫瘠的玫瑰花却在一瞬间想到女巫曾对他们提起过的,那种无比高贵的情感。

林炜翔吻上了他的唇,而刘青松没有挣扎,那只捏紧被子的手也一点点松开,遮蔽从肩膀上滑下去,落到腰间,再也盖不住乍泄春光。

最后刘青松伸出胳膊,紧紧抱住了面前的人,就像抱住了那些已然远去的飞扬往事和奔流岁月。

玫瑰向死而生,途经百年,又在雾岛绽放。

那天之后被子就总是被扔到地上,玫瑰花一开始很乖,但没过多久就会抗拒地往后躲,“别……别……这样不舒服,快放了老子。”

雾岛王子从来都不肯撒手,他会把人抱进怀里很耐心地哄,松宝,听话啊。

  导读:很多人都说,女人不能养狗,男人不能养猫,对于养猫的男人来说,对猫的喜爱不会亚于任何女性了,猫控也是现代非常热门的一个关键词,有的男人还会在梦境中梦到猫,那么男人梦到猫预示什么?男人梦到猫好不好呢?男人梦到猫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下面一起来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吧!

  男人梦到猫是什么意思

  男人梦到猫,不宜插手別人的感情问题,和事佬做不好还被牵扯进去更麻烦。清官难断家务事,第三人插手只是淌混水而已。而金钱方面也应公私分明,就算是亲戚朋友该算清楚的地方就不要顾忌,以免日后拖欠又难以开口催讨。也有容易被推销员的花招所诱拐受骗的倾向,这两天对所有的推销行为都离得远远的。

  老婆怀孕的男人梦到猫,预示生女,冬占生男,宜多保重,勿动胎气。

  做生意的男人梦到猫,代表年初欠顺、秋冬以后顺利得财。

  恋爱中的男人梦到猫,说明亲人有意见,不可灰心,终有希望成婚。

  本命年的男人梦到猫,意味着凡事不要固执,忠实待人顺利如意。少外出。

  梦见听见猫的尖叫或喵喵声,你所谓的朋友正在用尽其所有的词汇和手段来害你。

  梦见一只猫抓你,好多日子以来你一直想赚的一笔利润被你的敌人成功抢走。

  男人梦到猫预示什么

  猫经常出没于我们潜意识的世界里。猫常常用来,象征人的某种特性,或者说象征某种人,常常是象征女人。猫慵懒、漂亮而又可爱,它们有点自私,有点小脾气,有点贪嘴、贪睡,有点狡黠,但是它们仍旧被人们喜爱,因为它们乖张柔顺,让人伶爱。但是猫有奴性,而且猫的奴性不同于狗的奴性,狗是人的爪牙,猫是人的弄臣、帮闲。狗忠诚于主人,而猫对主人也不忠,因此,梦见猫,去自己的品德会受到非议,被人们怨恨,财产被偷。

  猫在梦里,给人的感觉多代表温柔并略带狡诈。按照东方传统,梦见猫是好事,但如果梦里猫和老鼠显得很亲近,即所谓的“猫鼠同眠”,则非常不吉,往往暗示做梦人没有履行职责,有渎职违纪、营私舞弊的嫌疑。

  男人梦到猫,如果你没有成功地杀死它或者把它起跑,表示不幸。如果猫袭击你,你的敌人将无所不能其极地诋毁你的名誉,使你财产受损失。但是如果你成功地驱逐开了猫,你将克服遇到的极大障碍,最终名利双收。

  如果梦里遇见一只消瘦的脏兮兮的猫,坏消息会从远方传来,你的朋友将不久于人世,但是如果你赶跑了猫,你的朋友长期的顽症最终可能治愈。

  见猫者,皆主不祥。《周公解梦》

  猫捕鼠者,主得财。《周公解梦》

  猫捉鼠,主进大财。《周公解梦》

  梦猫捕鼠。此梦主得财,须防子孙灾。若有姓褚者梦此,则为苦哀之象。 《梦林玄解》

  梦猫捕鼠。梦此主得财。须防子媳有灾。出行人梦之,有不得归之叹。 《断梦秘书》

  梦猫伏堂,吉。《梦林玄解》

  梦猫食蝴蝶。此梦不祥,恐有阴私小人陷害正人,须谨防之。《断梦秘书》

  男人梦到猫的吉凶:

  三才配置至为优胜,基础坚实,希望如意,求谋容易达成目的,功名成就,成功后之发展如飞黄腾达,得上位之人所器,受下属所拥护,大幸福之长寿兆。 【大吉昌】

  男人梦到猫的宜忌:

  「宜」宜喝碳酸饮料,宜加班,宜合影。

  「忌」忌苦中作乐,忌赖床,忌购买打折货品。

免责声明:本文部分图片选取自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人在害怕时尖叫原理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