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脚第二个脚趾骨头骨折骨裂能评残吗?

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及药品推荐仅供参考

您好:评残是在康复治疗后的建议:评残要根据康复治疗后的症状直到不能恢复功能才能评现在估计还不行

这种情况应该是拍片子才可以确定的,现在没有见过病人不好说什么情况。

问题分析:您好,这就需要去医院拍张X片看看,是什么情况了,骨裂也是骨折的一种形式啊
意见建议:最好是可以先去检查一下,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病情分析: 保守治疗需要卧床的时间较长,高龄老人卧床并发症较多,请上传X线片,部分粗隆间骨折可以使用局麻下闭合复位空心钉内固定术,
意见建议:手术时间短,3枚螺钉固定,出血少,可以早期翻身下地,我们做手术最大的年龄也有九十多岁的

意见建议:你好,一般骨折的特有体征,畸形,异常活动,骨擦音或骨擦感。说的简单点就是会活动异常,出现疼痛

专长:成人多囊肾,尿道炎,输尿管结石

指导意见:你好,像这种情况,一般是骨质移位应该是骨折了 具体去医院拍个片看下。祝早日康复。

指导意见:骨折一般是需要固定的,这个看具体情况来考虑内固定还是外固定 ,当然需要配合抗菌消炎药物预防感染,还可吃些伤科接骨片或麝香接骨胶囊等。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治疗终结后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又不承认劳动关系的,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确认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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