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理工学院代码是什么?

一、所属学科门类、专业类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与法律实务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志存高远、脚踏实地、遵纪守法、追求卓越,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3)具有一定的人文素养,较高的文化品位,正确的审美情趣;

(4)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1)热爱法学专业,热爱社会主义法治工作;

(2)掌握法学专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以及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技能;

(3)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4)了解我国法学理论前沿动态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1)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

(2)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课题研究的能力;

(3)能独立撰写合格的创业计划书。

(一)课程结构及学分构成

课程结构及学分构成如下:

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详见教学计划表。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运用法理学知识分析相应的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思维和法律观念。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明确宪法在我国依法治国中的作用,具备运用宪法知识分析相应法律问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宪政意识。

专业核心课3:中国法律史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我国传统法律文化和传统法律制度,明确我国法律史对当前依法治国的借鉴意义,具备运用传统文化分析相应法律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法律文化素养。

专业核心课4:刑法(一、二)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等基本知识,具备运用刑法理论分析、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刑事法律职业观念。

专业核心课5:民法(一、二)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民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等基本知识,具备运用民法基本理论和民事法律制度分析、解决民事实务问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民事法律专业素养。

专业核心课6:刑事诉讼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运用刑事诉讼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刑事诉讼实务问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刑事法律专业素养。

专业核心课7:民事诉讼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我国的民事法律制度和诉讼程序,具备运用民事诉讼法律知识分析、解决民事诉讼实务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正确的民事诉讼制度观念。

专业核心课8: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和我国的行政法律制度和各类行政程序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运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法律知识分析、解决行政实务问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政执法、司法与诉讼法律专业素养。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国内外相关法律制度等基本知识,具备运用国际法的法律知识分析我国国际实践事务的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爱国主义观念和法律专业素养。

专业核心课10:法律职业伦理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掌握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法律行业体系的职业伦理能力,培养形成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素养和法律职业伦理素质。

2.专业主要(集中)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模拟审判,学生能够掌握法律文书的撰写、明确三大诉讼的法律程序,加深学生对有关程序法的准确理解,使学生熟悉庭审的基本程序,提高辩论技巧,锻炼和提升学生在真实的环境里从事法律实务的技能。

通过证据收集的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能够掌握三大诉讼中各类证据在诉讼实务中的收集技巧与运用, 领会各类证据的证明力,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以及在不同诉讼、不同证明标准下的证据收集策略,加深对证据法课程的理解,提升法律实务的专业技能。

通过实习,学生能够熟悉我国各司法机关的基本程序,加深对刑事诉讼程序、民事审判程序及各类行政程序的理解和认识。

通过毕业实习,学生能将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和技能运用到实践中去,了解法律实务,增强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获得一定的工作经验,为毕业后从事法律及法律实务等相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通过毕业综合训练,学生可以进一步巩固所学的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融会贯通,结合我国法治实践现状,培养其独立思考、分析、获取新知识、并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达到获取学士学位的标准,满足社会对法治人才的要求。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武昌理工学院。武昌理工学院是经国际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2310;湖北省招生代码为C215,外省招生代码依照各省文件公布为准。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武昌理工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顺序志愿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施专业志愿录取。确因招生计划限制,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它志愿专业。

第十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组织校考的专业,文化过线,按专业合格成绩排序录取;

 2、未组织校考的专业,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艺术类投档规则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不设志愿级差及专业志愿级差,所有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二条 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新生入校后,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男生身高171cm-185cm,女生身高161cm-173cm。

第四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学费按当年学校公示收费标准执行。

第五章 毕业文凭

第十八条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颁发武昌理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武昌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大道16号 邮 编:430223

公众号:起航考网(qihang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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