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哥林多前书12:12—14节彼此相顾的原因?

【来四1】「我们既蒙留下,有进入祂安息的应许,就当畏惧,免得我们(原文是你们)中间或有人似乎是赶不上了。」

  • 「我们」就是「同蒙天召的圣洁弟兄」(三1)。「祂安息的应许」指在基督里真实的安息,是旧约时代的安息日和安息之地迦南地所预表的。进入迦南即预表在基督里(三11、14),享受神的安息。这安息不需要靠人来实现,而是神已经预备好的。
  • 「就当畏惧」是提醒读者应当存敬畏的心,认真思想以色列人在旷野的失败,不要因为不信而惹神发怒,也像他们一样不能进入安息。
  • 本节并非指真正的信徒有可能不能进入安息,因为「我们已经相信的人」已经「得以进入那安息」(3节)。

【来四2】「因为有福音传给我们,像传给他们一样;只是所听见的道与他们无益,因为他们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

  • 「福音」在此不是指得救的福音,而是指「进入祂安息的应许」(1节)。
  • 「没有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指那些倒毙旷野里的以色列人因为「不信」(三19),所以不能像约书亚和迦勒一样凭信心跟上神的带领(民十四6-9),结果不能进入迦南,得着安息。

【来四3】「但我们已经相信的人得以进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说:『我在怒中起誓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其实造物之工,从创世以来已经成全了。」

  • 安息并不只是将来的盼望,「我们已经相信的人」已经「得以进入那安息」,正在进入安息、享用安息的过程中。
  • 「我的安息」表明「那安息」乃是「神的安息」,是神在创世工作完成后就已经预备好的安息,不是要我们靠自己去努力实现的安息,不是在迦南地或安息日。神盼望我们都能全然安息在祂里面,与祂同享这安息。
  • 「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引自诗九十五11,这是本书第二次提到这句话(本节;三11)。诗九十五10-11是犹太会堂在安息日黄昏的崇拜时所用的呼召经文。

【来四4】「论到第七日,有一处说:『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

  • 「第七日」指神创造的第七日。「有一处」指创二2。「歇了」不仅是「停工」,还有「功成」及「满意」的意思。
  • 神的安息是从创世的「第七日」开始的,表示工作的完成,以及由此而来的满足和喜乐。「到第七日,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表明在创世之工完成的时候,神的安息就已经预备好了。

【来四5】「又有一处说:『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

  • 「他们断不可进入我的安息」是本书第三次提到这句话(3节;本节;三11)。「又有一处」原文是「又在这里再次」,表示本节「我的安息」与上一节的「神就歇了祂一切的工」(4节;创二2)是同一件事。
  • 作者在这里使用了当时犹太拉比惯用的「同类」的释经原则:如果在摩西五经里的两段经文中有相似或相同含意的字出现,这两段经文就可以彼此解释。创二2的动词「歇了」(4节)与诗九十五11的名词「安息」在七十士译本是同字根的(但在希伯来文圣经中不是),因此作者可以用前一节经文来解释后一节,将「我的安息」(诗九十五11)解释为神在第七日开始的、自己享受的安息。
  • 因此,倒毙旷野的以色列人所不能进入的不仅是迦南地的安息,也是迦南地之安息所预表的神自己永恒的安息,这安息自创世以来就已经预备好,是神定意要与祂的百姓所分享的。

【来四6】「既有必进安息的人,那先前听见福音的,因为不信从,不得进去。」

「必进安息的人」指那些蒙神赐给真实信心的人,有信心的人必能进入神的安息。「不信从」是指用行动表明内心的不信(三18)。「既有必进安息的人」,表明既然神有这个定意,祂的计划就不能因为人的愚昧而不能实现。

【来四7】「所以过了多年,就在大卫的书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说:『你们今日若听祂的话,就不可硬着心。』」

  • 「又限定一日」,表明神在摩西时代的话也适用于诗人的时代,「进入祂安息的应许」仍然有效,仍然等待着人去取用。
  • 本书一共七次提到「今日」(一5;三7、13、15;四7;五5;十三8),「今日」是神所赐给我们的机会,我们应当抓紧「今日」听从祂的话。
  • 本节引自诗九十五7-8。犹太人称诗篇为「大卫的书」,称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为「摩西五经」,称箴言、传道书、雅歌为「所罗门的智慧书」。

【来四8】「若是约书亚已叫他们享了安息,后来神就不再提别的日子了。」

  • 「约书亚」在摩西之后带领以色列人进入了迦南地,但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并没有完全享受到安息,他们在士师当政的几百年里不断地因悖逆神而遭受仇敌的攻击。
  • 「别的日子」就是诗九十五11的「今日」(7节),作这诗是在以色列民进入迦南地之后,因此「必进安息的人」(6节)并非指那些已经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神所应许的永恒安息也不是约书亚实现的短暂安息。
  • 希伯来文「约书亚」就是希腊文「耶稣」,意思是「耶和华救主」或「耶和华救恩」(太一21),可能暗示约书亚所没有做到的事,只有主耶稣能做到。

【来四9】「这样看来,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为神的子民存留。」

「安息日的安息」原文是一个字(Sabbatismos),在新约里仅此一处出现,表明神所应许给祂子民的安息,就是祂自己在创世的「第七日」(4节)完成创造之工以后所享受的永恒的「我的安息」(3节),既不是十诫中的安息日(Sabbath,出二十8-11),也不是约书亚带领百姓进入迦南所享受的短暂的安息。原文并无「另」字。

【来四10】「因为那进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样。」

  • 信徒现在所享受的「安息日的安息」,正是神自己的安息。「神歇了祂的工」,不是懒散不工作,而是表明对祂工作的成果完全满意,神的工作并没有因此停止;我们「歇了自己的工」,也表明我们完全满意于神工作的成果。人靠着自己无论怎样做工,也不可能达到完美的地步,所以也就不可能达到完全的安息;惟有停下自己的工作,而让神自己来做工,才有可能享受神的安息,分享祂的喜乐和满足。
  • 这安息先是显明在基督里(太十一28-29),最后显明在永世里(启十四13),那时我们将进入天上的家乡(十一16),也就是神所预备的那座有根基的、常存的、将来的城(十一10、16;十三14),永生神的城邑、天上的耶路撒冷(十二22),在那里有「更美长存的家业」(十34)。

【来四11】「所以,我们务必竭力进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学那不信从的样子跌倒了。」

  • 「竭力」不是靠自己天然肉体的努力、挣扎,而是存敬畏的心,「就当畏惧」(1节),用「信心与所听见的道调和」(2节),把握神的应许(1节),不让自己「学那不信从的样子」。「竭力进入那安息」不是靠人「竭力去工作」,而是「竭力认识自己的无能」、「竭力不靠自己的肉体」、「竭力倚靠神的大能」。
  • 「那安息」不是指将来在永世里的安息,而是今生在基督里的安息。

【来四12】「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 带领我们进入「那安息」(11节)的方法,就是借着祂的「话」。主耶稣对我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六63),是活的,不是死的规条。神借着基督所启示的「道」(一2)能穿透我们的心思,显明我们灵里真实的光景。我们若不是活在「神的道」里面,接受「神的道」来显明和管理我们的心思言行,就不能进入神的安息。
  • 「魂与灵」代表人非物质的成分,「骨节与骨髓」代表人物质的成分,「辨明」意思是「判断」。

【来四13】「并且被造的没有一样在祂面前不显然的;原来万物在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开的。」

  • 我们「不信的恶心」(三12)在神面前「都是赤露敞开的」,每个人都必须向祂交账。
  • 「那与我们有关系的主」,表明神并不是创造了宇宙,就把宇宙当作上了发条的钟表自行运转,从此不再和我们「有关系」。其实只是不信的人不想与神「有关系」,以为这样就可以不必向神交账。

【来四14】「我们既然有一位已经升入高天尊荣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儿子耶稣,便当持定所承认的道。」

  • 「大祭司」的工作之一,是在神面前做人的代表。「天」原文是复数,「已经升入高天」指基督进入真圣所(八1-2,九24),直接来到神面前,而不是像地上的大祭司有进入至圣所的各种限制。
  • 「神的儿子耶稣」这个称呼是为了要刻意将耶稣的人性和神性结合起来,表明祂有担任更美的大祭司(八6)的资格。既然我们有这样一位更美的大祭司,就不应该在逼迫面前放弃信主,来换取脱离眼前的难处,反倒要「当持定所承认的道」,靠着主胜过一切难处。

【来四15】「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

  • 我们「当持定所承认的道」(14节)的理由,是因为主耶稣「体恤我们的软弱」,乐意帮助我们胜过试探和逼迫。主耶稣「体恤我们的软弱」,而不是包容我们的罪;祂体恤承认自己软弱的人,却拒绝自以为刚强的人。
  • 「凡事受过试探」,并非指主耶稣经历过人类所经历的每一种试探,而是强调主耶稣的人性是真实的,祂所受的试探和我们所经历的试探本质相同,都是要引诱人不顺从神、只注意满足肉体的私欲。主耶稣并非需要「凡事受过试探」,才能了解我们的软弱、「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亲自「凡事受过试探」,但「没有犯罪」,是为了让软弱的人放心,我们同样可以在祂里面胜过试探,这就是「体恤我们的软弱」了。
  • 主耶稣「也曾凡事受过试探」,表明受试探并不是犯罪,在试探面前跌倒才是犯罪。

【来四16】「所以,我们只管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

靠着这样一位大祭司,我们就能「坦然无惧」地来到神面前,从恐惧中得着释放的自由;才能来到「施恩的宝座前」直接面对神;才能在软弱、难处中「得怜恤,蒙恩惠」,而不是要靠我们自己刚强面对试探和逼迫;才能得着「随时的帮助」,在关键的时刻得着帮助。

上图:在旧约时代,即使是大祭司,也不可随时来到约柜上的施恩座前(利十六2),只能在赎罪日进去,并要用香的烟云遮掩施恩座,免得大祭司死亡(利十六13)。因为罪人的罪若没有被对付或遮盖,就不能直接来到神的面前。新约的大祭司基督成就了救恩之后,信徒的罪已经被基督的宝血遮盖,所以可以「坦然无惧地来到施恩的宝座前,为要得怜恤,蒙恩惠,作随时的帮助」(来四16)。

关于教会的属性,照基督教的道理,原来乃以之归属于无形的教会,以之为一种机体,其次才归于有形的教会,以之为一种外在的制度。可是,罗马天主教,却以之属于他们「教职阶级制度」的机构。基督教说教会乃有三种属性,一为合一性,二为神圣性,三为普世性,天主教却又加一种。兹分论之:

罗马天主教通常仅认照「教职阶级组织」的ecclesia才算是教会。教会的合一性乃由世界各国教会普世性的机构自己彰显出来。她真正的中心,并不是在信徒,而乃在「教职阶级组织」及其集中的小圈子里面。其下层的乃为低级教士、神父,和其他下级职员;其上则为主教较小的圈子,再上则为大主教更小的圈子,最上乃为红衣主教(或教廷内阁员)最小的圈子——而由教皇覆盖其整个「金字塔」顶,作天主教会有形的元首,对他属下乃有绝对管辖之权。

基督教强调教会的合一,根本并非外形的,而乃为一种内在的属灵的特质。此乃为主耶稣基督奥秘身体的合一,而以所有信徒为成员。这个身体,乃由一个元首,主耶稣基督所统制;他也是教会的君王;教会乃从一个灵——基督的灵得到生命。合一的含义,乃谓凡是属于教会的,乃有同一的信仰,由共同的慈绳爱束把信徒凝结在一起,且对将来乃同有一个荣耀的前途与盼望。这个内在的合一,也在信徒的行为上从外面表现出来,他们一同公开敬拜一位在基督里的上帝,参加同一个圣餐。毫无可疑的,圣经明白晓谕我们,无论在无形的或有形的教会,乃都是合一的。诚如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至三十一节说:「……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其含意就是指教会的合一。复次,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十六节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连于元首基督……」保罗所讲的,乃为注重教会的合一;他也显然有有形的教会在他心里,因为他提到教会各种职位的名称。由于教会的合一,所以他劝勉大家,「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得快乐。」他又勉励地方教会要供应彼此的需要。
罗马天主教对于教会的合一,乃是尊重他们「教职阶级组织」的有形教会的合一。改教运动者和罗马天主教分裂以后,并未否认有形的教会的合一,而却加以维护。可是他们却不见在「教职阶级组织」里面有真正的合一。维系教会合一的,非在外形的组织,而乃在传扬纯正福音的真道,以及正确的行圣餐礼。此乃与比利时信条所说的相符。该信条又说:「我们相信一个圣而公之教会,乃是真正信徒的圣会,一同盼望在主耶稣基督里的救恩,由他的宝血洗净罪恶,藉着圣灵成圣而膏抹。」真正教会的特征,乃为:「传讲福音的真理;遵照主耶稣基督所制定的方式,施行各种圣礼;执行纪律,惩罚罪行;总之,凡事都要遵照上帝圣洁的道而行;否则就要坚拒,毫不徇情;尊重主耶稣基督是教会唯一的元首。由是就可确知真正的教会,而无人可有权自行与他分离。」在改教运动以后,改正宗神学家也传讲有形教会合一的道理;而苏格兰神学家对此尤加重视。华格氏(Walker)说:「基督的教会只有为着暂时方便的理由,彼此有分开的组织,否则乃为苏格兰神学家所绝对不能容忍的。」在荷兰,由于教会的多形化,教会合一论,曾湮没一时。教会之所以分化,乃由两种原因,一则由于地区和方言之不同。此则无碍于合一。一则由于教义的偏差以及圣礼之妄用。前者乃由于上帝护理的引导,后者乃由于罪恶的影响,以致心地昏黑,昧于真道;或则由于心地刚硬,作私意斗争,教会对此应当为真道竭力争辩,加以克服。但是一个无形的教会乃无需一定要藉一个单一的组织把他表现出来。且事实证明,把所有教会联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庞大的外形的组织,并不会产生好的结果,仅是一种拘泥虚套的外表主义、礼仪主义和律法主义。复次,倘使由于上帝护理引导的多形性的教会,此乃基督教的本质,而又合乎变异法(Law differentiation)的道理,照这个法则,一个机体在他发展的时候,就从同种的(Homogeneous)变成异种的(Heterogeneous)。因是,教会的机体固有的丰富,很可能在其多形性中比在一个单一的外在组织里有更美善与更丰富的表现。但这又并非说:教会不应当努力求其更臻于合一的境界。现在且有一种强大的教会联合运动。他们大声疾呼,奔走呼号,但倘无内在的合一,此乃舍本逐末,恐将劳而无功。至若为求合一,妥协迁就,牺牲真理,则尤不合圣经的教训;虽或可获工作上一时的功效,却于灵性上不能得到实益,此乃得不偿失。巴尔德氏(Karl Barth)说:「关于教会合一的问题,和关于主耶稣基督的问题,乃是相同的。合一的祝福,不能和赐福的主耶稣基督分开。因为在他里面,有祝福之渊源和真实,此乃藉着他的话和灵,使我们得着启示,而又藉着我们的信心,成为我们的真实。」

罗马天主教关于教会神圣的概念根本也是外在的。这不是藉着圣灵成圣的奇工,使教会成员有内在的圣洁;而乃把教会外表神圣的礼仪放在首要的地位。照第范神父(Father Devine)之见,教会第一要先神圣,这才可以「在她的教义上,在她的道德观念上,在她敬拜上,在她的纪律上」,「都是清洁,无可指摘,……这才可胜任除去罪孽邪恶,且能助长崇高的德性。」第哈比神父(Father Deharbe)也说:「教会是神圣的,因为教会里常有圣徒,他们的神圣,乃由上帝用神迹和特殊超凡的恩典,予以证实。」

可是基督教关于教会神圣性的概念,乃和天主教完全异趣。他们一反宗教的主观主义,而乃从一种客观的意义来讲。教会绝对神圣,这乃完全从主耶稣基督来讲,由于他救赎的恩功,义的代替不义的,因他中保性的义,使教会在上帝面前,算为神圣。在相对意义上,也认为是主观的神圣,此乃谓在其生命内在的性能上,乃真是神圣的,且要臻于完全神圣的境界。因此她乃称为圣徒的团体。神圣一义,首先乃为内心的(inner man),但也在其生活上,形之于外。职是之故,神圣也归属于有形的教会。教会的神圣,其意乃指,要与世界分开,全心皈向上帝,为上帝所用。而在伦理的意义上,又要和主耶稣基督有神圣的交契。有形的地方教会乃由信徒和他们的子孙所构成,则所有不信的和邪恶的分子,自当加以排除,这才能成为真正的圣徒的教会。

罗马天主教把教会的普世性(Catholicity)归属他们,似乎只有他们才有权称为普世教会,故天主教又称为公教会(Catholic Church)。像其他教会的属性一样,他们把普世性应用到他们的有形组织上面。并且他们还认为唯独天主教会乃为真正有普世性的教会。他们自称这乃是因为他们的教会乃遍满普世天下,且能适应各种国家和各种政府的制度,又因他们乃从最初即已存在,其他的教派盛衰无常,但是他们的教会乃始终有其「臣民」与忠心的「儿女」。这乃是因为他们乃有完善的真理与恩典,且要把真理与恩典传给普世人类,又因他们会友的总数乃超过一切分裂的宗派之总和。

基督教乃把普世性主要的归属于无形的教会,无形教会的普世性乃远较一切现存的有形的组织,更为真实,天主教也不能与之相比。他们不满罗马天主教妄自尊大的态度,把这个属性拿来为他们的「教职阶级制的组织」所用,而把其他教会一概排除。基督教坚决主张,无形教会在根本上乃是真正普世教会,因为她乃包含普天之下无论任何时期的信徒在内,没有一个人除外;又因她乃有福音传到的世界各国教会的会友;复因她乃对于世人整个生活无论在那方面都有统御的感力,所以乃有普世性。其次,他们又把普世性归属于有形的教会。我们在上文讲论有形教会合一性的时候,已经显明看到改教者和改正宗信条已经表明他们对普世有形教会的信仰;而这个信仰,荷兰、苏格兰和美国改正宗神学家又一再加以表达。但是,我们又不能否认,现在这个学说,乃发生许多难题,尚待加以解答。这一个普世性的有形教会究竟何在,乃不易确切指出。除此以外,还有如下各种问题:(1)对于宗派主义,是否应照范大克氏(Dr.Henry Van Dvke)的主张,要加以完全驳斥?(2)这是否指某一种宗派是真教会,而其他宗派则乃属虚妄?(3)从那一点可以决定某一个地方教会或宗派不再构成一个有形教会整体的一部分?(4)有形教会的合一是否必需只有一个单独的制度或组织?这些问题,尚待作更深入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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