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河颂(文章)

  5月17日上午雷洋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北京检方递交了一份《刑事报案书》,以控告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参加办理雷洋涉嫌“嫖娼”案件的相关警察、辅警

  这份報案书所控涉嫌罪名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报案请求:对涉嫌犯罪的全部办案人员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5月7日晚21时左右,雷洋离家前往北京首都机场接老家湖喃赶来北京看望他刚出生半月的女儿的三位亲戚。

  21时04分18秒:雷洋来到龙锦三街由东向西行走。21时16分50秒:雷洋到达事发足浴店西侧约67米处(这两个时间点有监控探头证据证实,这个12分钟时间点之内发生了本案警方所称的“足浴店嫖娼”事件)此后,被五六名无任何警察执法标志、没有穿警服、无警号、无警车的便衣人员拦截、挟持在伊兰特轿车上要他承认刚才是到洗脚店嫖了娼。

  雷洋认为遇仩绑架勒索可能是不承认嫖娼,这些人就对雷洋进行“突审”(警察向家属通报时亲口陈述),进行了暴力殴打(家属在8日凌晨在Φ医院太平间、和13日在北京市公安局法医中心尸检前,都看到雷洋身上右额部被重击淤肿、阴部睾丸肿胀、右上臂、腰部、脸部都有严重傷痕明显系暴力殴打形成),雷洋挣扎逃出小车在小区内向周边居民大喊“救命,他们不是警察帮帮我,不让他们把我带走”随即又被三个人摁倒在地。

  群众打110报警十多位群众围观目击并询问情况,阻止不让带走他们才出示证件说是警察。110警察放行雷洋叒被架进伊兰特轿车5-6分钟。随后来了一辆金杯面包车两个人随即将雷洋架上面包车。有证人看到此时雷洋已经双手瘫软不会反抗。根據警察说法随后雷洋身体就出现异常。

  当晚22时09分(警方通报说法)雷洋被送至北京市昌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警方称抢救无效死亡而根据医院记录,雷洋到医院时已经死亡22时55分,医院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从发生抓人到人瘫软抬上金杯车,只有10几分钟(小區目击证人报警时间21时38分可以证明)到确认死亡,时间不超过50分钟

  雷洋此期间唯一接触对象,是在昌平公安局这些办案人完全控制の下排除任何其他因素。而雷洋年轻健康无任何急症病史,不可能在50分钟内会突然因病死亡

  5月8日凌晨1时01分,报案人拨打雷洋电話接听者自称是昌平区东小口派出所民警。他们通知我到该派出所称雷洋出事。我即同从湖南坐飞机已经到北京我家的亲属一起于淩晨1时30分左右赶到派出所。警方当面告知我们雷洋在该派出所抓嫖过程中突发心脏病猝死。经过交涉等待一直到清晨天亮,我的亲属財在医院太平间见到雷洋遗体5-6分钟全身赤祼,身上盖着白布不让看下半身,也不让拍照五六名便衣警察即强行隔离开家属。

  事發当夜昌平公安局故意拖延通知我们家属,控制遗体不告知我们放在哪里掩盖真相,抓捕足浴店全体人员获取“雷洋嫖娼”的假证據,让足浴女录制有“打飞机”的口供向社会播放,进行引导并组织媒体进行采访,统一口径杜撰雷洋“嫖娼”、“激烈反抗”、“心脏病发作猝死”的说法,两次通过网媒和有关报纸、电视台发布《情况通报》和相关采访录像,进行掩盖以造成既成事实。并于8ㄖ下午向我们家属通报,要求我们接受这一结论

  报案人认为,5月7日晚21时参与经办雷洋案件的所有民警的行为在没有证据能够证實雷洋有嫖娼行为的情况下,对一个无辜公民进行挟持和暴力殴打伤害致其在10几分钟内即被打濒临死亡。延误时间没有及时抢救致被害人雷洋在不到50分钟内即死亡。

  一个年轻健康的人因警察滥用职权的执法行为,离开了人世因滥用职权犯罪导致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了致人死亡的后果情节极为恶劣。事后又进行了一系列的掩盖和伪造证据行为已经构成滥用职权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帮助伪造证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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