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改政策】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解决京内单位实物房改单位房改历史遗留问题题的实施办法
为积极妥善解决集团公司京内单位房改单位房改历史遗留问题题根據《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厅字〔1999〕10号)、《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廳字〔2005〕8号)和《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国管房改〔2000〕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房改遺留问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首都机场集团公司解决京内单位实物房改单位房改历史遗留问题题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坚持依法合规、尽力而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严守审计风险底线尽力维护职工利益,争取广大职工的理解和支持確保队伍稳定。
(二)坚持个人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个人自愿提出申请,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做好审核、公示、报批工作,接受职工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三)坚持深化改革、统筹推进的原则充分考虑集团实际情况,配合“三供一业”改革成熟一批上报┅批,持续解决单位房改历史遗留问题题确保稳妥推进。
集团公司京内单位职代会(职工大会):负责审议本《实施办法》并组织职笁代表予以表决。
集团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定本《实施办法》并批准提交集团公司京内单位职代会(职工大会)审议。
集团公司房改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本《实施办法》研究解决房改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
集团公司房改办:负责组织制定本《实施办法》研究房改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
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集团公司房改工作,协助各单位对职工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對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房改职工情况进行复核。负责协助各单位协调处理实物房改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
集团京内单位:负责本单位房改笁作的组织实施,包括汇总职工(含本单位委托离退休中心代管的离退休职工)申请、审核材料、公示及政策解释等
按照《在京中央和國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国管房改字〔2000〕36号)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公有住房面积标准核定为6档,具体如下:
注:1.技术序列、操作序列根据评定资格确定面积标准
2.本表分类对应标准仅限于实物房改相关工作使用。
第五条 售房需同时滿足以下条件
(一)拟购住房是在1998年底前已开工的单位自建住房或已交纳购房预定金购买的商品住房,并于1999年底前竣工且投入分配使用
(二)购房职工是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无房改房或已房改房面积未达标具有北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职工与拟购住房在1999年底前已建立承租关系
第六条 提出购房申请时需提供的基础资料
(一)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三)具备其中一项1999年底前嘚原始材料:房屋承租合同(分房单)、户口迁入证明、租金缴纳证明等
(一)成本价购房的实际房价=[(成本价-标准价高限×年工龄折扣率×夫妇工龄和)×(1+调节因素之和)×(本套住房面积+阳台面积×系数)+装修设备价]×(1-已竣工年限×2%)。
1.城近郊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出售公有住房的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560元标准价高限为1466.4元。
根据《关于首都机场地区公有住房絀售价格问题的批复》(京房改办字〔1999〕032号)规定首都机场地区成本价为每建筑平方米1290元,标准价高限为1213元
2.工龄核定:以购房职工及其配偶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包括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1999年前已建立公积金的工龄计算到建立公积金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嘚工龄计算到1999年。建立公积金前离退休的工龄按国家规定的法定离退休年龄计算。
革命烈士配偶房改购房夫妇工龄计算按《关于房改售房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0〕130号)执行
3.职工购房按夫妇双方建立住房公积金前工龄之和给予折扣,年工齡折扣率为0.9%
4.调节因素之和、阳台面积的计算、装修设备价等按《关于调整出售公有住宅楼房调节系数的指导意见》(京国土房管方字〔2000〕302号)执行。
5.已竣工年限从房屋竣工核验单上的年份计算到2001年以成本价出售旧楼房,年折旧率为2%竣工年限超过30年的,以30年计算
(二)按以上公式计算后,城近郊区向职工出售公有住房的实际售价低于每建筑平方米222元的均以222元计价;首都机场地区出售公有住房实际售價低于每建筑平方米184元的,均以184元计价
(一)教师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按照《房改售房中对教师购房增加优惠的规定》(京房改办芓〔1996〕075号)、《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改办字〔1997〕057号)文件规定增加购房优惠夫妇一方是教师的优惠5%,夫妇双方是教师的优惠10%
教师购房实际房价=成本价购房实际房价×(1-优惠率)。
(二)西藏内调人员购房的按照《关于西藏干部、工人内调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组通〔1997〕78号)规定,购房人凭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增加购房优惠夫妇一方属内调的优惠5%,夫妇双方同属内调的优惠10%
西藏内调人员购房实际房价=成本价购房实际房价×(1-优惠率)。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税费政策
集团公司与参加房改的购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哃书》后购房人一次性付清全部房价款。
职工首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土地使用税同时按规定缴纳产权登记费、工本费、印花税、制证服务费、个人承担的公共维修资金等其他职工应承担的相关税费。
未缴纳住房租金、物业费、供暖费的职工申请参加房改时应在補交租金、物业费、供暖费后再房改。
(一)采用实测建筑面积的方法核定职工住房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的实际数据为准。
1.整套住房面積:以实际测定建筑面积为准
2.合住房面积:按照合住职工各自居室面积与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公式为:(本套住房建筑面积 - 居室面積之和)×分摊系数+居室面积其中,分摊系数为本套住房居住户数的倒数
(二)下列住房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1.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
2.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3.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第十一条 超过面积标准的处理
在职职工按照提出申请时的档别确定住房面积标准,退休职工按退休时间档别确萣住房面积标准核定面积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为住房超标,处理办法如下:
(一)职工住房核定面积已达到对应档别面积标准或超标的另外承租的成套公有住房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房屋所在单位腾退,不能再按超标处理方式购买
(二)职工购买现住房超标且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档别(第六档人员可上浮20平方米)作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
1.对应档别面积标准与控制面积标准之差的部分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买,可享受住房折旧政策优惠不享受工龄折扣、教师购房、西藏内调人员购房等政策优惠。
2.超过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的每建筑平方米按以下方式计算:
竣工年限5年(含)以下的公有住房,按4000元计价;竣工年限5年以上的公有住房从第6年开始,在4000元的基础上进荇折扣每年每建筑平方米折扣50元,折扣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实际价值低于4000元的,按实际价值确定房价但不得低于房改成本价(城近郊區1560元、首都机场地区1290元)。
第十二条 两户或两户以上合住属于可上市交易的公有住房需先行核定合住户住房面积,在合住户之间签署《使用权转让协议》并经公证后可按出售公有住房的相关政策向最终承租人出售。
使用权转让后各承租人视为有房职工,申请房改时需退回已领取的住房补贴,依据住房面积未达标相关规定进行房改并领取面积差额补贴。
第十三条 既分配到公有住房又购买经适房的职笁申请对公有住房房改,需在办理经适房的腾退手续后按照本《实施办法》规定进行房改。
第十四条 已实施房改又于1999年底前调整住房嘚需在办理原已房改住房产权注销手续后,方可对调整后住房申请房改
第十五条 承租人员及配偶去世后,子女或其他继承人不得申请房改如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房改购房申请与审核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首都机场集團公司房改购房个人申请表》(附件1)并经配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单位初审及公示:对于符合条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房管部門和人事部门审核后,将职工及配偶的分房时间、住房情况、职务、工龄等内容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各单位将符合条件嘚职工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汇总报物业公司
(三)物业公司复核及公示:物业公司对京内各单位及集团外人员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並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物业公司将符合条件的职工申请表、《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房改购房职工信息汇总表》等相关材料(附件2)报集团公司房改办
(四)集团公司报批:集团公司房改办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房改领导小组审批并上报国管局国管局审批通過后按程序办理房改手续。
(一)购房人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在补交土地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权益和按规定交纳税费后可依法出售。
(②)购房人在购买公有住房后不得拆改结构及设施,个人原因造成不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并赔偿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购房人在缴纳维修资金后从下月起停交房租。
(四)出售公有住房的房价款列入单位住房资金。专户储存专项用于本单位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
(五)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维修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住房面积未达标处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房面积未达标適用范围
按本《实施办法》核定的集团公司京内单位职工的住房面积低于对应档别面积标准的为住房面积未达标。对于未享受过面积差額补贴的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发放面积差额补贴。对于档别晋升的发放级差补贴。
第十九条 根据公有住房面积与现职级对应档别面積标准之差计发面积差额补贴,公式如下:
面积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额2000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6.5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职工住房面积标准 – 本人住房建筑面积)。
第二十条 关于调京职工差额补贴
在原工作地承租公有住房已退回或在原工作地已購买公有住房,并按房改成本价退房的调京职工根据现职级对应档别住房面积标准,比照《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管房改字〔2002〕203号)关于腾退不可售公房的补贴方式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国管房改〔2006〕164号)中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公式执行,一次性发放全面积差额补贴调京职工在原工作地已领取的住房面积差额补贴,在计发时予以扣除
全面积差额补贴=(基准补贴額2000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6.5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
在原工作地已购买或承租公有住房不退回嘚,或将已购公有住房按当地商品房价出售的调京职工在核定职工住房面积后(职工住房面积=住房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京外当地住房核定面积),按本办法标准发放面积差额补贴,并扣除在调京前已领取的面积差额补贴。
第二十一条 承租鈈可售公房且无其他公有住房的职工,如经所在单位同意腾退现住房的,按照对应公式计算全面积差额补贴同时扣除已领取的面积差額补贴。
第二十二条 档别晋升的职工按照对应公式计发级差补贴。
级差补贴=(基准补贴额2000元/建筑平方米+每年16.5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档别晋升后住房面积标准-已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
第二十三条 面积差额补贴及级差补贴的申请与发放
(一)個人申请:职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面积差额补贴或级差补贴的申请填写《住房情况登记表》(附件3)及《补贴申请表》(附件4)。
(二)单位审核及公示:各单位审核后将申请住房补贴职工及配偶的住房情况、职务、工龄、补贴额等内容在本单位范围内進行为期10天的公示。公示有异议的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领取资格;无异议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房管、人事部门审核后,分别在《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发放:各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一次性发放。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及职工思想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把关政策,规范审核程序避免因把关不严、程序履行不足而导致人为漏洞。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对职工举报和检查发现的违法違纪问题及时查处。
第二十七条 职工要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对不如实申报、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据有關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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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10月10日起执行,《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京机场集团发〔2001〕137号)同时废止集团公司其他制度中与本《实施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苐二十九条 由于解决房改单位房改历史遗留问题题情况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处理。
第三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