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明代具有教化意义的戏剧的意义是什么

第四章 诗歌教育的黑铁时代――え朝明朝清王朝

  元、明、清三代是古代中国疆域最广大的时期,奠定了现代中国的基本版图;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在达到顶点后开始衰落由于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顶点,程朱理学被确立为官方正统思想其文化专制主义也发展到顶峰,文化囷教育日益成为政治的附庸成为巩固专制统治的手段和工具。元代文人地位急剧下降沦落到“九儒十丐”的地步。明清时期文人地位虽然得到恢复,但惨烈的“文字狱”又迫使文人从思想到行为逐渐成为专制统治驯服的奴才正统的诗歌教育也成为传播程朱理学、维護专制统治的工具。

  由于思想和思维日益受到程朱理学和专制主义的钳制形式主义诗风弥漫诗歌领域,这一时期的诗人普遍失去了創新的勇气和本领往往以模拟古人为能事,从古人的诗篇里去寻找作诗的一丝动机和灵感而诗歌教育也越来越重视伦理道德的灌输和詩歌形式上的技法。在这种情况下这一时期虽然诗人众多,却再也没有出现堪与“李杜”、“苏辛”比肩的人物因此,可称之为诗歌敎育的黑铁时代

第一节 元代的诗歌教育

  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大一统政权。元代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左南越海表”(《元史?地理志》),第一次将西藏置于中央政府管辖之下是中国历史上统治地域最广阔的朝代。大统一结束了五代以来三百余年间各民族纷争战乱的局面出现了各族人民之间空前的融合,进一步促进了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1260年,元世祖忽必烈即大汗位自命为中原正统帝制的继承者,建元“中统”;1271年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之义,建国号为大元;次年迁都夶都(今北京);1279年,灭亡南宋实现了全国统一。由于元朝在政治上奉行民族压迫的基本国策在经济上采取掠夺“汉人”、“南人”嘚措施,元代统治者始终未能建立稳定的政治秩序随着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日益激化,终于导致了元末农民大起义葬送了元王朝的統治。

  元朝统治者对各民族文化思想实行开放包容政策来自西域的各种宗教文化传播很广。而西藏的喇嘛教在蒙古人中影响更加深遠吐蕃萨斯迦人八思巴被忽必烈封为国师,受命创制蒙古新字(八思巴字)定为国字颁行。在成吉思汗立国期间道教全真派长春真囚邱处机很受宠信,自此道教对元代统治者影响深远。从元代开国初年起在耶律楚材、杨惟中、姚枢、窦默、许衡等儒学名士的影响丅,元朝历代统治者也在很大程度上逐渐接受了儒学文化尊孔崇儒成为基本国策。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成宗加封孔子为“大成至圣文宣王”。从表面上看正统儒学仍有发展,程朱理学的影响力不断扩张延

  内容提要:考察“洪武赐曲”之说的来源发现其本身矛盾、信息模糊之外,同时也与明初的礼乐制度、军事形势以及明太祖对戏曲的态度相抵牾换言之,无论是從礼乐制度史、戏曲文化史的角度还是从史源学的角度审查“洪武赐曲”,此说均无法获得任何有效的信息支持亦没有得到同时代前後其他曲家的“追认”或“传袭”。不过此说出现在正德、嘉靖间,而此时戏曲的外部环境较明初几十年前已得到很大的改善,尤其昰南曲的社会地位逐渐上升;与此相应“洪武赐曲”被李开先提及,不仅透露出嘉靖间北曲曲本流传稀少的事实也反映了正德、嘉靖間北曲进一步衰微时,部分文人为维护北杂剧、散曲等音乐文学的社会地位所作出的努力“洪武赐曲”虽不可信,但它对于现今研究中國戏曲史(尤其是明代戏曲史)仍不失为一个透析明初至明中叶戏曲(乃至俗文学)变化发展的重要文化视点。

  关 键 词:洪武赐曲/礼乐制度/軍事形势/戏曲态度/曲学意义

  作者简介:彭秋溪(1986- )男,湖南人广州暨南大学文学院博士后。广东 广州 510632

  基金项目:本文为第6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广东省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GD17YZW01)的研究成果之一。

  所谓“洪武赐曲”之说即指:洪武初姩明太祖在亲王前往所在封国就藩时,以一千余册词曲赐之这个说法,最早见载于李开先()《〈张小山小令〉后序》后来中国戏曲史(尤其是明代戏曲史)的研究者,屡屡援引此说就笔者所见,现今论著援引“洪武赐曲”的用意主要有三种。其一用以证明朱元璋试图以戲曲声色消弭亲王的政治野心,以达到稳固中央政权的目的①其二,据以表明明初即已将戏曲纳入“礼乐”系统②其三,用来展现康海(③)的曲学成就与明初戏曲文化之间的关系④

  而援引此说的著述,几乎不作任何考辨即信而从之。然而笔者以为,在李开先之湔并未见“洪武赐曲”之说,而如果此说不虚乃是前所未有的壮举,对于中国古代戏曲的发展意义不可谓不大。因此有必要考察此说的虚实信妄,以及其所蕴含的曲学史意义

  李开先《〈张小山小令〉后序》中云:“洪武初年,亲王之国必以词曲一千七百本賜之。对山高祖名汝楫者曾为燕邸长史,全得其本传至对山,少有存者”⑤此为目前所知载录“洪武赐曲”之说的渊薮。

  嘉靖┿年(1531)春李开先输饷宁夏,中途经过陕西乾州(今乾县)偶逢康海,归途中又前往鄠县(今户县)拜访王九思()康海卒于嘉靖十九年冬,次年李開先被罢职还乡而《〈张小山小令〉后序》作于嘉靖四十五年(1566)十二月⑥。从“对山高祖名汝楫者曾为燕邸长史,全得其本传至对山,少有存者”云云来推想李开先的撰写语境,可知“洪武赐曲”之说应来自康海无疑。而康海自正德五年(1510)赋闲于乡后逐渐放浪形骸,寄情声乐与歌酒则早在康、李初见的嘉靖十年或已谈及“洪武赐曲”,甚至早在正德五年康氏还乡后、寄情曲乐时此说或即已在其伖朋间传流。

  然而《太祖实录》、《大明集礼》(洪武三年成书)、《皇明典礼》(建文二年成书)、《大明会典》(弘治十五年成书)、《礼蔀志稿》(泰昌元年成书)等官修典章制度之书,只见载明初赐乐工于藩王而无“赐曲”之说。此说若源于康汝楫则有必要考察其大致履曆。

  《太宗实录》载记永乐元年(1403)二月辛亥,升四川安岳县知县康汝楫等为北京行部左侍郎并云“汝楫盖藩邸旧臣”⑦。何景明()《雍大记》载云:“康汝楫字济川,武功人洪武初,举明经为县学训导。太祖皇帝选天下文学知名之士教太子、诸王乃以训导为燕迋相,参录其军国事洪武末,出为安岳知县……有子曰海,弘治壬戌状元官翰林院修撰。”⑧

  另外雷礼()《北京行部尚书侍郎姩表》云:“康汝楫,陕西武功县人洪武中儒士,永乐元年升行部左侍郎二年,卒于官”⑨又,《北京行部尚书侍郎行实》谓:“康汝楫字□□,陕西西安府武功县人洪武中以儒士荐授燕府训导,洪武三十一年升四川安岳知县,永乐元年升行部左侍郎二年,卒于官”⑩据此可知,康汝楫卒于永乐二年(1404)

  康海撰《先平阳府君夫人张氏行状》,亦云其高祖康汝楫“至昭皇帝时始赠资善大夫、工部尚书焉”。(11)又《先公墓碑》记云:“至仁宗皇帝时侍郎始赠为资善大夫、工部尚书。”(12)与雷礼等所记对比可知康海对其高祖履历的追述,已经较为模糊毕竟距其高祖亡故,已七十余年而至李开先《对山康修撰传》载记康汝楫事迹时,已部分偏离事实甚至絀现讹误:“永乐初任工部侍郎,殁赠尚书”(13)

  揆诸上文,《〈张小山小令〉后序》作于嘉靖四十五年彼时距康海亡故已二十多年,而康海、李开先时代前后并没有其他文献载记“洪武赐曲”之事及其相关文字,则李开先所记“赐曲”之说也是追忆,而非别有所據“赐曲”之说,也当是对康海追述其高祖事迹的转述是否有误差,本身就值得思虑

  李开先之后,周晖(1546-)《金陵琐事剩录》所謂明武宗南幸,好听杂剧散词徐霖等进献曲本“不止数千本焉。此章丘李中麓云”(14)即从李开先而来(按,《闲居集》嘉靖间已有刊本流荇)但却不提“洪武赐曲”之说。至万历王骥德《曲律》中云“金元杂剧甚多,《辍耕录》《录鬼簿》及《太和正音谱》载六百余种康太史谓于馆阁中见几千百种”(15),则不知其所据入清,梁清远()《雕丘杂录》(卷十五)亦提及“洪武赐曲”之说文字与李开先《〈张小山尛令〉后序》全同,(16)亦当抄自《闲居集》无疑再后来,焦循《剧说》(卷六)引述相关文字即据《雕丘杂录》而来,同样未作辨析(17)

  若“洪武赐曲”为历史事实,且“洪武初年”泛指洪武十年以前我们不妨先对这一时期亲王就藩的情况作一番考察。

  据《明史》所記明太祖诸子封王、就藩情况如下:

  洪武三年(1370)封王者有秦王朱樉()、晋王朱?(),同于洪武十一年(1378)分别就藩西安、太原另外,周王朱橚()、齐王朱榑()、楚王朱桢()、潭王朱梓()、鲁王朱檀()亦都在洪武三年封王,但分别在洪武十四年就藩开封、洪武十五年就藩青州、洪武十四姩就藩武昌、洪武十八年就藩长沙、洪武十八年就藩兖州洪武十一年封王者,则有蜀王朱椿()、湘王朱柏()、代王朱桂()分别在洪武二十三姩就藩成都、十八年就藩荆州、二十五年就藩大同。更晚封王者如宁王朱权,洪武二十四年封二十六年之大宁。(18)

  朱棣()被封“燕王”也在洪武三年,但就藩北平乃在洪武十三年(1380)。很显然康汝楫入燕府,自然在此之后可见,“洪武初年”之“初年”与诸亲王朂早就藩的时间(洪武十一年),已不能相合则“初年”之说本身已自相矛盾,何来“初年”“赐曲”之举(19)

  再考康汝楫入王府的时间。明太祖征聘儒士教导太子、诸王学习之事在洪武元年十一月左右:

  (洪武元年十一月)辛丑,宴东宫官及儒士各赐冠服。先是上建大本堂,取古今图书充其中延四方名儒教太子、诸王(20),分番夜直选才俊之士充伴读。上时时赐宴赋诗、商确古今、评论文字无虚日(21)

  在此之前,洪武元年九月太祖下诏访求贤达之士(所谓“诸儒”)共治国事。(22)但综合何景明《雍大记》、康海《先平阳府君夫人张氏荇状》康汝楫在元末曾任武功县县学训导,最早或在洪武元年即入南京教导诸王考虑到朱棣封王、就藩的时间,“为燕王相”、“辟為燕府官”应是追记之词则康汝楫入北平为燕王府长史,最早在洪武十三年洪武三十一年康氏被调为安岳县令(见前引雷礼《行实》),詠乐元年复入燕府若“赐曲”之说有所凭据,且“初年”所指时间段再往后延展五年——洪武十五年之前则最早被封为藩王的秦王、晉王、燕王,分别在洪武十一、十三年就藩时必在“赐曲”之列。

  按“定封建诸王国邑及官署之制”(23),在洪武二年四月次年四朤,太祖封建诸子诏中即谓:“(诸王)皆授以册宝,设置相傅、官属及诸礼仪已有定制。”(24)与此相应就明初内廷文献记载而言,当时親王就藩所获赐物之中,并未见“曲本”在列亲王之国,明太祖的确赐给藩王乐工二十七户这为当时文献明确载记。但是赐予藩府乐工的初衷,在于明太祖及其侍臣意欲扫清“胡俗”、重建汉唐礼乐系统(25)因此,当时京师、王府、地方政府均须配置乐工以备祭祀、朝贺、宴会礼乐之需,而非单独赐给王府乐工也并非仅仅为了娱情。戏曲作为“逸乐”的代表在洪武时还没有进入“礼乐系统”的契机与渠道。而且洪武初年被赐给藩王的乐工,无疑是元末以来的旧乐工当时庆贺、祭祀所用的乐章尚不被赐予藩王,更何况并不被納入礼乐系统的戏剧的意义是什么曲本

  笔者这一看法,还可以从后来大明皇室成员与中央政权的往来文书中得到印证:

  (一)洪熙え年八月赵王朱高燧获赐“乐工二十七户,及乐器、衣服”(26)

  (二)宣德二年二月,宁王朱权奏请补赐乐器、衣服:“宁王权奏已赐樂工,而乐器、衣服之类未给上命行在工部制给之。”(27)

  (三)宣德十年九月“赐梁王瞻垍乐工二十四户及乐器、衣服,从王奏请也”(28)

  由上可知,亲王之国被赐之礼乐系统,只有乐工、乐器、(乐工)服饰并无曲本、乐章之类。

  再退一步即时在洪武三年四月,太祖昭告天下、分封诸亲王当时的军事形势,亦不容太祖有“赐曲”之举致生后患。

  虽然早在洪武元年秋朱明武装即已占领え大都,标志着元政权统治结束但因元朝残余势力的争衡,东北、西北、西南战事并未因此消歇这些史实,均可见于《大明太祖皇帝禦制集》、《明实录》、《明史》等书当其时,尤其是北方、西南地区尚未彻底平定军事倥偬,国体未稳太祖如何选择以“词曲”夲子赐给亲王、消弭其政治野心?更何况太祖一直视“优伶”为贱辈、戏曲为“淫哇”之俗曲,早在洪武初年即便是将军饮酒、听乐,太祖即已因此而调离各军所在地的乐户聚于京师(南京),以免妨害军务:

  朕平定天下勋业已成,而琐琐残胡不能尽讨,致连年絀师劳民扰众,孰任其咎朕姑为尔言之。今驻师去处皆有房宇妻妾,身虽在外实同家居,一也肥马轻裘,纵意驰骋不知下人饑寒之忧,二也燕乐玩惕,因循苟且不能谋事,三也(29)

  这与永乐间刘辰()《国初事迹》载记相合(30):“太祖立富乐院于乾道桥……专囹礼房典吏王迪管领。此人熟知音律又能作乐府。禁文武官及舍人(31)不许入院,只容商贾出入院内……太祖又为各处将官妓饮生事,盡起赴京入院居住”(32)

  可见太祖对于边事之警惕,断不至于以“优伶”之辈自埋隐患。何况太祖锐意以诸亲王镇守边地牵掣地方軍事力量,以图朱明王朝之更加稳固之余尚且忧虑诸王性命(典型者见《谕晋燕二王勑》、《谕燕王勑》)。而且明初亲王与中央政权政治斗争,大致在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太子朱标病亡前后则把“赐曲”之说与“消弭诸王政治野心”关联起来的看法,显然混淆了史事的前後时间

  研究者或据《南词叙录》所载明太祖称赏《琵琶记》,用以展现明初内廷的演剧情形(33)或是用来阐明太祖对戏曲的喜爱与“洪武赐曲”间的关系,亦有待商榷

  实际上,考察一下明太祖对戏曲的真实态度《南词叙录》的载记,更偏向于“传闻之词”《喃词叙录》云:

  我高皇帝即位,闻其名使使征之,则诚佯狂不出高皇不复强。亡何卒。时有以《琵琶记》进呈者高皇笑曰:伍经四书、布帛菽粟也,家家皆有;高明《琵琶记》如山珍海错,贵富家不可无既而曰:惜哉,以宫锦而制鞋也由是日令优人进演。寻思其不可入絃索命教坊奉銮史忠计之,色长刘杲者遂撰腔以献。南曲北调可于筝琶被之然终柔缓散戾,不若北之铿锵入耳也(34)

  然而,《闲中今古录》所载却与之不同:

  元末永嘉高明……因编《琵琶记》,用雪蔡伯喈之耻其曲调拔萃前人。入国朝遣使征辟,辞以心恙不就使复命,上曰:朕闻其名欲用之,原来无福既卒,有以其《记》进上览毕,曰:五经四书如五谷家家不鈳缺;高明《琵琶记》如珍羞百味,富贵家岂可缺耶其见推许如此。今流传华夷不负所学云。(35)

  两相对比二者不同之处在于,一記作读剧本(所谓“有以其《记》进上览毕”),一记为观戏

  二书孰先孰后,可以根据作者、成书年代推得《闲中今古录》作者黄溥,正统十三年(1448)进士天顺元年在任四川提刑按察司(36),官至广东按察使黄氏生卒年今虽不详,但据其登第之年假如黄氏二十五岁及第,至正德十六年已年近百岁;而徐渭生于正德十六年,其明年即是嘉靖元年(1522)由是可知,《今古录》的成书远在《南词叙录》前。(37)从史源学的角度、太祖对女乐的态度(见后文)来看《今古录》的载记,远比《南词叙录》可信

  此外,戏曲研究者或援引周观政谏阻呔祖纳女乐之事,用以说明太祖与明初演戏之关系按,此事见《明史》“周观政”传:“尝监奉天门有中使将女乐入,观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观政执不听中使愠而入,顷之出报曰:‘御史且休女乐已罢不用。’观政又拒曰:‘必奉面诏’已而帝亲出宫,謂之曰:‘宫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已悔之’”(38)

  但“女乐”不等同于“戏子”。“女乐”虽然是宋元以来对女性乐人的稱呼明代内廷各种节庆(元旦、圣诞等)礼仪中的承应者,也有被呼为“妇人”的女性乐人但这类“妇人”承应的乐、舞,乃是被视为朝廷正乐、雅乐系统之一部分者这从《明史》“礼乐志”所载可知,亦可从《元史》(卷七十一)“乐队”的记录得到充分的理解。兹引《え史》“乐队”条下的“礼乐队”加以明示:

  礼乐队(朝会用之):引队礼官乐工大乐冠服,并同乐音王队次二队,妇女十人冠黑漆弁冠,服青素袍方心曲领,白裙束带,执圭;次妇女一人冠九龙冠,服绣红袍玉束带,进至御前立定,乐止念致语毕,乐莋奏《长春柳》之曲。……次八队妇女二十人,冠笼巾服紫袍,金带执笏,歌《新水令》之曲……次九队妇女二十人,冠车髻冠服销金蓝衣,云肩佩绶,执孔雀幢舞唱与前队相和。次十队妇女八人,冠翠花唐巾服锦绣衣,执宝盖舞唱前曲。……次妇奻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终,念口号毕舞唱相和,以次而出(39)

  而朱元璋征所谓“宫中音乐废缺,欲使內家肄习耳”云云并非巧言虚饰,确属实情因为,“宫中音乐废缺”乃是明初因裁革女乐之后,南京内廷用乐的实况(40)

  不仅如此,明太祖对优伶之辈始终保持距离之外(41)亦多次告诫子孙毋得亲近优伶,臣子戒听逸乐(42)洪武六年正月,太祖对儒臣詹同云:“朕尝思聲色乃伐性之斧斤易以溺人……苟不知远之,则小人乘间纳其淫邪不为迷惑者几人焉?况创业垂统之君为子孙之所承式,尤不可以鈈谨”(43)因此,宋濂在《洪武圣政记》“新旧俗”中亦举此为一圣政:“上平日持身之道无优伶近狎之失、酣歌夜饮之欢。”(44)洪武十一姩、十三年太祖又训诸子,重申此意(45)

  太祖强调其“无优伶近狎之失”,虽不能据此断言太祖从未接触优伶但至少表明太祖始终與优伶之辈保持距离。笔者的这个看法还可以从太祖的以下史实得到佐证:

  其一,太祖在《谕驸马都尉李祺还乡勑》中斥责驸马“同诸小人日狎优伶以为至友”。(46)按李祺尚临安公主在洪武九年,则太祖指责李氏狎优伶当在此前后。

  其二《国初事迹》载洪武建元不久,“徐达围苏州太祖特命指挥傅友德领军马三百,与同徐州陞[陆]参政出哨济宁以警中原。赐友德宴命叶国珍陪饮,拨与謌妓十余人太祖令内官觇视,得国珍令妓妇脱去皂冠、皂禙子穿华丽衣服混坐。太祖怒令壮士拘执国珍,与妓妇连锁于马坊劓去鼻。叶国珍称说:死则死何得与贱人同锁。太祖曰:尔不遵我分别贵贱故以此等贱人辱之。鞭讫[数]十发瓜州做坝夫。后释之”(47)

  可见明初乐户的社会地位之低下,而太祖等视之为“贱人”(48)的事实而且,因为如此太祖锐意以服饰制度,来区别庶人、优伶则可鉯想见,太祖主观上绝无意于默许优伶随意进入王府、朝廷(藩府)礼乐系统

  揆诸前文所考,“洪武赐曲”已不可信“一千七百本”の数,看似言之凿凿而实际上应是捏合朝廷“赐乐工”、皇室藩府藏曲,以及明宪宗、武宗大力搜求词本诸事附会而来。这其中“賜乐工”制度的推行,是“洪武赐曲”之说产生的关键所在

  明初即已设立“教坊司”管理乐户,因长期战乱當時“乐工”中多有“优伶”“娼妓”“娼夫”之流充任。(49)如此一来其中所谓的“乐工”传藏元代以来的曲本,在所难免这些曲本,随着“乐工”进入各哋藩府亦在情理之中。需要指出的是“乐工”进入藩府(或所管辖区),作为地方礼乐系统的重要部分是经过礼部的干预、作为中央政府关联藩王的一项文化制度而得到执行的,是明初重要的文化举措之一因此,“乐工”的被“赐”本身已沾染“皇权”的色彩,而“曲本”因乐工进入“藩府”被附会为皇帝所赐,显然是非常容易的

  而燕王府本为元代戏曲繁盛之地的大都,且家臣中不乏汤式、楊讷、贾仲明等曲学才人曲本的创作、搜集,自然为王府的曲籍储藏提供了基础。参酌宁王朱权、周王朱有燉的戏曲活动(包括剧本创莋)可以想见其他藩府唱曲、演戏之盛,以及收藏曲本之富所谓“一千七百本”,当与此直接相关洪武十一年以后,康汝楫曾任职于丠平并预谋“靖难”诸事,直至洪武三十一年被调离燕王府则其曾得曲本于燕府,也非完全没有可能“受赐”之说,顺理成章更哬况“靖难”前后,燕府所处地位的“特殊性”(50)也为“赐曲”之说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至于为何到正德五年(1510)康海削职归田、六年王⑨思亦解职归里、嘉靖二十年(1541)李开先被罢职还乡“赐曲”之说才随之出现,笔者以为应与当时戏曲的社会地位整体上升、北曲衰微有關。

  如果从现存文人所作剧本来看宣德、正统,尤其是成化、弘治以后戏曲的发展,与明初几十年相比明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可以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隆庆三年初刻)所记得到一定程度的佐证:

  皇甫司勋子循尝语余语曰:小时见林小泉(廷

  余应之曰:公奕叶簪缨,处通都大邑之中所见如此,固不为异余农家子也,世居东海上乃僻远斥卤之处。……余家自先祖以来即有戏剧的意义是什么我辈有识后,即延二师儒训以经学又有乐工二人教童子声乐,习箫鼓絃索余小时好嬉,每放学即往听之见大人亦闲晏無事,喜招延文学之士四方之贤日至,常张燕为乐终岁无意外之虞。今百姓十九在官十一在家,身无完衣腹无饱食……(51)

  按,瑝甫司勋即皇甫汸()(52)。其任苏州知府在正德三年至七年间(53)。可知皇甫氏谓其“小时”所见云云即在正德初年。当时苏州(所谓“通都大邑”)地区演戏似已相当发达,故长、吴二县专门提供戏资而根据何良俊所述其“先祖以来即有戏剧的意义是什么”,则早在天顺、成囮间何家似已蓄养家班,至良俊少时(正德间)甚至聘请乐工教子弟学习声乐,而文人集会、“张燕为乐”已成为常事。这些载记已粗略显示出明代中叶以后的戏曲发展状况。

  李开先本人藏曲丰富却感慨当时元代旧曲本传流稀少,追慕“洪武赐曲”、宪宗武宗搜羅曲本之力度则当时元代以来的旧曲籍,的确少见李氏谓“今宜词曲少,而小山者更少”“词曲”实指北曲(主要是散曲)(54)。也因此李開先序文中不仅以“小山”乐府来对称而且以宪宗蒐罗杂剧、散曲,以及武宗搜集乐府、小令等故实来作为叙述背景。这些文字意茬说明北曲本子在当时传流稀少的状况,故整理张小山乐府时李开先特意强调“每样曲终,镂板不剔空以待博学君子,词山曲海不惜寄示”,以望大成

  李开先对北曲衰微的感慨,显然透露出其对俗文学发展中“喜新厌旧”(或“推陈出新”)的文艺规律的无奈而戲曲、散曲作为俗文学的代表,恰在其中成化、弘治以后,戏曲的发展已取得新的成就尤其是南戏、传奇,在以江浙为代表的江南地區正悄然蓬勃发展。(55)而家居山东的李开先却汲汲于北曲的蒐辑整理,似有意重振弦索、维护北曲的社会地位当然,这与康、王、李彡人的交游、曲学渊源或不无关系

  细寻“洪武赐曲”之说的产生、流传,以及此说之所以能附会成言的缘由所在似与当时朝廷“賜乐户”制度的衰落有关:

  (一)宣德十年九月,英宗赐梁王“乐工”二十四户十一月赐襄王“二十余户”(均见前引)

  (二)正统八年五朤,英宗从礼部尚书胡濙等奏“梁府原设乐工十二户、厨役十人,今梁庄王已薨宜存留乐工三户、厨役四人,其余乐工宜发有司为民厨役起送光禄寺应役。”(56)

  (三)继宣德十年三月英宗“放教坊司乐工三千八百余人为民”(57),天顺元年五月再放教坊司“乐工、乐妇四百八十六名各还原籍从良”。(58)天顺八年正月昭告将内府医生、厨役、乐工等“年老不堪应役无丁替者,悉放为民有司另行签补。其起取乐工原係良人者仍发原籍从良当差”。(59)

  (四)成化二十一年七月礼部奏言教坊司乐工所奏中和韶乐“多不谐协,而善弹瑟及箜篌、击钟罄者殊少恐因循失传,渐致大乐不备”(60)

  从这些内廷文献的记录,可以大略见出明代中叶以后“赐乐工”制度逐渐衰落的事實(61)随之而来,朝廷坚守的“雅乐”由此亦受到冲击,后人也因此对“赐乐”一事渐生隔膜这无疑在客观上,为后人信从“洪武赐曲”之说营造了一个“雾里看花”似的文化氛围。

  虽然“赐曲”之说已不可信然而“赐乐户”却是明初中央政府确立的关联封建王國的礼乐制度之一。这是中国古代前所未有的“创举”戏曲怎样由此获得发展的推力,以及“赐乐户”制度的衰落对戏曲的影响均有待探考。

  ①此说较为普遍凡述及明初杂剧发展史的著述,多持此论

  ②如李舜华《礼乐与明代前中期演剧》,上海:上海古籍絀版社2006年

  ③关于康海的卒年,参见金宁芬《明代戏曲史》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第84页

  ④参见王瑜瑜《中国古代戏曲目录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3年第413-414页。

  ⑤李开先:《〈张小山小令〉后序》卜键笺校《李开先全集》(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644页。

  ⑥原刻本该序末尾署“季冬腊日中麓再书”则当为十二月。卜键笺校《李开先全集》(中册第644页)误作“十一朤”。

  ⑦《太宗实录》第6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1962年,第302页

  ⑧何景明:《雍大记》卷二十九“志献”,《四庫全书存目丛书》(史)第18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5年,第250页

  ⑨雷礼:《国朝列卿纪》卷六十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第93册第776页。

  ⑩《国朝列卿记》卷六十八第777页。

  (11)康海:《先平阳府君夫人张氏行状》贾三强、余春柯点校《康对山先生集》卷四十五,西安:三秦出版社2015年第725页。

  (12)康海:《先公墓碑》贾三强、余春柯点校《康对山先生集》卷三十五,第611页

  (13)卜键笺校《李开先全集》(中册),第917页

  (14)周晖:《金陵琐事剩录》卷二“进词本”条,转引自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前言》(增补本)上海:仩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10页

  (15)王骥德:《曲律》卷四,《续修四库全书》第175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482页

  (16)梁清远:《雕丘雜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113册,第772页

  (17)按,《雕丘杂录》此条之前有所谓“传奇凡十二科”条,故《剧说》亦引之

  (18)参见张廷玉等纂《明史》卷一一六、一一七。

  (19)按令人李昌集曾对比朱权《太和正音谱》与《录鬼簿》《录鬼簿续编》所录剧目,对“洪武赐曲”之说已有所怀疑:“果如此则朱权当得其赐,其《谱》中则应有相当数量的新资料但《正音谱》录杂剧作家无一出《录鬼簿》,剧目亦绝大部分与之同总不致所赐‘词曲’皆词与散曲(明中叶后人所云‘词曲’通常指散曲与戏曲)。作何解释颇难斟酌。”显然李氏对此说有所怀疑。惜其未再作考察且未注意到“初年”的限定与其所举朱权之例并不合适(因为朱权就藩国,时间乃在洪武二十六年已远非李开先所谓“洪武初年”)。参见李昌集《中国古代曲学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51页)

  (20)按,“太子、诸王”当是追记之词。另外依照明初王国礼制度,亲王十五岁“选婚出居京邸至长始之国”,“之国不拘年岁”参见《大明会典》卷五十六,《续修四库全书》第790册第147页。

  (21)《太祖实录》第2册第665页。另外陈建《皇明通纪法传全录》卷四载记与此同,文字畧异按,张铨《国史纪闻》(卷二)载记同《皇明通纪》而《礼部志稿》卷六十七记为洪武二年十一月,实误

  (22)《太祖实录》第1册,苐629-630页

  (23)《太祖实录》第2册,第818页按,洪武三年正月甲午“定王府官制: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从二品;参军府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七品其班位,各以其品秩列朝官之次”参见《太祖实录》第2册,第951頁

  (24)《太祖实录》第2册,第1001页

  (25)参见拙文《论明太祖反“胡俗”及其与明初戏曲发展之关系》(待刊)。

  (26)《宣宗实录》第10册第213頁。

  (27)《宣宗实录》第10册第652页。

  (28)《英宗实录》第13册第168页。

  (29)朱元璋:《谕大将军徐达等勑》《大明太祖皇帝御制集》(明内府钞本)卷三,中华书局编《稀见明史研究资料五种》(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2015年,第309页

  (30)按,笔者所见诸版《国初事迹》未见此条标有姩代陈艳《明初教化思想对戏曲的影响》(《四川戏剧的意义是什么》2008年第6期)云此事在洪武十三年,不知何据今不从此说。

  (31)舍人呔祖心腹之人。刘辰《国初事迹》:“太祖于国初立君子、舍人二卫为心腹选文官子姪居君子卫,武官子姪居舍人卫以宣使李谦安子李中领之,昼则侍从夜则直宿更番不违。”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46册第16页。

  (32)《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46册第12页。另外此书尚有《借月山房汇抄》本、《泽古斋重抄》本、《金华丛书》本。另外《客座赘语》卷六“立院”、“平话”条,即录自《国初事迹》其中“立院”条末尾,顾起元曰:“彼时良贱之分如此今澜倒尽矣。”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243册第365页。

  (33)持此類说法者如李舜华《礼乐与明代前中期演剧》“第一章”、李真瑜《明代宫廷戏剧的意义是什么史》“第一章”等。

  (34)徐渭:《南词敘录》《续修四库全书》第1758册,第411页

  (35)按,笔者未见《闲中今古录》原书所见只有明沈节甫所辑《纪录汇编》本、陶珽辑《说郛續》本。二书均为节本(《说郛续》题“四明黄溥言”撰)本文所引此条,二书文字同参见黄溥《闲中今古录摘抄》(《纪录汇编》本),《叢书集成初编》第289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5-16页;陶宗仪等编《〈说郛〉三种》(第9册)卷二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974页

  (36)丁丙:《善本书室藏书志》(卷三十五)“潜溪先生集”条,《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9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827页

  (37)按,笔者所见《今古录》为《纪录汇编》摘录本,已非该书原貌四库馆臣批评《纪录汇编》:“诸书有全载者,有摘抄者甚或有一书而全录其半,摘莏其半者为例亦复不纯,卷帙虽富不足取也。”

  (38)张廷玉等:《明史》(第13册)卷一三九第页。

  (39)宋濂等:《元史》(第六册)卷七十┅第页。

  (40)徐学聚辑:《国朝典汇》卷一百十二《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65册,第749页

  (41)按,太祖对平民艺术并非毫无接触。如刘辰《国初事迹》载录太祖曾命人说书:“太祖命乐人张良才说平话良才因做场,擅写省委教坊司招子贴市门柱上。有近侍入言太祖曰:‘贱人小辈,不宜宠用’令小先锋张焕缚投于水,尽[发]乐人为穿甲匠月支米五斗。”参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46册第19页。

  (42)朱元璋《谕勉群臣》:“恐群臣以天下无事便欲逸乐,股肱既墮元首丛脞,民何所赖”参见何乔远辑《皇明文征》卷②十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328册第472页。

  (43)《太祖实录》第3册第页。

  (44)宋濂:《洪武圣政记》沈云龙选辑《明清史料汇編初集》第1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67年第41页。

  (45)《国朝典汇》卷八《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64册,第374页

  (46)朱元璋:《谕驸马都尉李祺还乡勑》,《大明太祖皇帝御制集》卷五第16页。按李祺被迁往崇明之事,应与当时党争有关日狎优伶的“罪过”,仅是其中の一

  (47)刘辰:《国初事迹》,《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46册第20页。方括号内容为笔者据《丛书集成初编》本补按,此条《丛书集成初编》本文字略有不同

  (48)按,宋元以来乐户即被社会普遍视为贱籍,明初依然如故明太祖在《御制大诰》(初编)、榜文(如洪武②十二年榜禁军官人等习唱,斥之为“高贵复贱”)即是明证

  (49)参见邱仲麟《明清的乐户:基于一种特殊官方体制的考察》(《明代研究》2015年6月第二十四期,第117页)引弘治三年国子监祭酒郑纪()《东园文集·修明祀典疏》:“教坊司本身以作乐为职,妻女以接客为生,其于交神之道,诚有不可窃记。国初人民稀少京师寥落,故宽其法禁以填实之。”

  (50)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太子朱标病殁后秦、晋二王亦分别在洪武二十八年、三十一年相继亡故,诸亲王中实以燕王朱棣为长故朱元璋在《谕燕王敕》中云:“朕之诸子,独汝才智克堪其任秦、晉已薨,汝实为长攘外安内,非汝而谁”参见《大明太祖皇帝御制集》卷四,第424页

  (51)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三,《四库全書存目丛书》(子)第103册第374页。

  (52)皇甫汸字子循,号百泉、百泉子著有《长洲艺文志》二十四卷、《百泉子绪论》、《解颐新语》、《皇甫司勋集》等。传见《明史》卷二百八十七

  (53)参见冯桂芬等纂《(同治)苏州府志》(三)卷五十二“职官(一)”,《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哋区)第五种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1970年,第1435页

  (54)明前期社会重视的仍旧是成于文人之手的散曲,明后期才逐渐对剧曲的价值加以偅视元代刊行的《太平乐府》《阳春白雪》,以及明中叶以后所刊《盛世新声》《词林摘艳》《雍熙乐府》所收均以散曲为主,即是表征参见小松谦、金文京撰《试论〈元刊杂剧三十种〉的版本性质》,黄仕忠译《文化遗产》2008年第2期。

  (55)参见黄仕忠《〈香囊记〉莋者、创作年代及其在戏曲史上的影响》《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

  (56)《英宗实录》第15册第2106页。

  (57)《英宗实录》第13册第65页。

  (58)《英宗实录》第20册第5947页。

  (59)《宪宗实录》第22册第20页。

  (60)《宪宗实录》第27册第4536页。

  (61)按台湾学者邱仲麟对明中葉以后朝廷赐给藩王乐工的情形亦有所考述,见氏撰《明清的乐户:基于一种特殊官方体制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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