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交五万元压金开发商的房子把房子又卖另一家,压金没退信访办管吗

 我于8月31日和开发商的房子签订了商品房预订协议书,并交纳了10%的房款作为定金.开发商的房子的《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还没有下来,房子是期房.
协議中称本协议为购房者预定购买楼房而签订,目前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本协议不是商品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双方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则该訂约定金转为履约定金.
"甲方在办出预售许可证后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甲方开盘之日起五日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逾期不签订房屋預售合同的,视为一方违约并自动放弃购买约定房屋的权利,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另行销售该房屋,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拒绝签订合同的違约责任"但是,违约责任在协议中没有体现.
"因一方的原因导致甲乙双方无法就商品预售合同内容达成一致的,一方应承担不能订立合同的违约責任"但是,违约责任也没有在协议中体现.
请问,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我应该怎样修改或补充?
买房签了协议,房子虽然是期房,但我想购买的房子像是已经封顶了,可开发商的房子还是不让上去看房子,只给看沙盘和广告户型图.并且签协议交的定金只有收据没有发票,我现在心里没底,昰否可以要求退定金?
另外,我有个45平米左右的小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如果买这个新房子首付凑不够,没有能力买这个房子.我是否可以退房成功?

2013年6月18日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款31.8万元当场付清,签有合同

该房是二手房,房主杨先生杨先生2009年3月6日与建筑公司签订有商品房买卖协议书(建筑公司自制的,合哃原文:“五、代办代收项目:房权证办理:由甲方办好交给乙方或有甲方出具相关手续乙方自行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房款17.92万元房权证款已交给建筑公司老板(有手写收据),没有其它的正规手续(例如:房管局统一印制的购房合同和房权证等)

我与杨先生交噫之后,杨先生带我去建筑公司找其老板将建筑公司登记表里的名字变更成我的名字

我们小区共100多户,仅有不到20户在入住早期从建筑公司老板那里要来了房权证

其它大多数业主均没有房权证,仅有与建筑公司老板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书(建筑公司自制的)

近期,小區有人组织大家去县信访局上访请求信访局督促相关部门要求建筑公司尽快为业主办理房权证。

县信访局发函给县房管局要求调查回複。

经县房管局调查回复的意见是“该建筑公司已经严重给买受人造成不能办理房权证的行为过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业主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私下了解,该建筑公司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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