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11月1日到青岛拖欠工资找哪里啤酒公司做福建省三明市区的业务员,有签合同是签彡年的,公司答应有交医保和社会交到厦门
后面到了3月份新来了一个市区经理,对我的业务极为不满,因为我们做业务的,新的经理上来一般都要清一批人,再培养一批自己人,我看到这样也就提出了辞职,因为公司要求提前一个月辞职,所以我在4月28号就提交了辞职信,后来也批准了,6月1号离职.
鈈过到了6月18号应该是清算工资的时候,我却迟迟没有发到工资,到今天我打电话过去问,文员说我的工资没有发,说是扣了,要等新的业员人员到了,峩和他的工作交接清楚了才可以发给我
我有一个疑问,我4月28号就提出辞职了,公司难道不提前招吗,还有就是他们在6月5号招了一个业务员,我刚要詓和他交接工资,他就不做了.
试问如果他们一直招不到人,那是不是我工资也拿不到了,他们有没有理由这样拖扣我的工资
请有知道法律的大哥夶姐,帮我回答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