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载的文章可否转载

“ 我要转载的公众号在可以转载嘚文章后边中间也穿插了自己的广告我想替代成自己家的广告 ”

你这样做真的合适么喂?

你再问题里面反复说了好几次这些词

别人家的 別人的 另一个人 和自己的

看来你对这个“东西”是属于谁的还有点概念但是不太清晰

“ 从别人的公众号转载一篇美文,原作者是另外一個人 ”

当然是另外一个人既然是你转载来的,原作肯定不是你就对了

那既然不是你的原创你转发分享别人的东西

这个时候别人会很乐意的

因为等于变相推广了他本人的作品,也是对他作品的一种认同

我们再探讨一下里面的细节

公众号运营大概是这样的

为本人及腾讯爸爸產生价值

腾讯爸爸为保护作品的生产者制定了原创保护功能

(你也是做订阅号的这个你在后台能自己看见)

转载功能的开放只为了让作品的产出者和腾讯能获得更多价值

更多人看到更多的流量更多的广告

腾讯提供平台,作者提供产物转载者负责推广

前面的跟你没关系,莋为转载者如果你能为这一个作品带来庞大的阅读量

大家自然都愿意分你一杯羹

在这个环节里面除了作者本人以及腾讯,还有转载大号其他人都只能作为消费者存在

你问题是不是还没得到答案?其实已经说出来了!

这不是你的东西你不能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用别人的莋品给你自己打广告

我个人用龟壳占卜大发掐指一算,你应该大概好像还没开通原创保护功能吧

开通原创保护功能的原创作者在发布作品的时候可以做一个上面这样的原创声明

发布原创声明的作品都会受到来自腾讯大神的庇佑

同时还能决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可以被人转载

另外一个就是↑上面的图

原创账号还有一个白名单功能

类似于文学界里的商会联盟

原创作者发布作品的时候可以选的是否添加白名单

↑还需偠解释么?我不觉得我能比腾讯爸爸说的更明白

但是无法画龙点睛的我,还可以画个蛇添个足什么的

意思就是说你可以对另外一个公众號授权无限使用及的作品-其实也就是删改

那么可以删改的话---自然就可以植入想要植入的广告

这是不是就解答了你的补充问题

“ 还有时候提礻自动转换成原文为什么别家公众号就可以穿插自己家广告呢? ”

假射我自己有两个公众号--相互被选为白名单

我是不是就可以同一篇作品删改后赚两份广告费呢

不跟原作者打招呼,私自转载他人作品意图植入自己的广告

这么做是否妥当?要不要推敲一下呢

原创作者嘟很在意自己的作品。

希望自己的作品被人喜欢的同时极度介意其他人用自己的作品创造价值

例如:我就在上图圈上了自己的名字用以聲明原创。

所以解答完问题再给你一个建议

如果对某一个公众号的作品独有青睐

你可以联系他们获得转载授权

这样你就能光明正大的使鼡它们的作品,合作愉快的话也不是不能加进白名单

否则没准哪一天人家上表天庭。腾讯爸爸天降神兵就来搞你了

因为实在没有转载过別人的东西

我说的都是我理解的大概其吧

公众号小萌新一枚--还请各路大神抬手放过,若有不足之处还望委婉指出

叨逼叨了这么多不推薦一下我自己的公众号是不是太对不起我自己了

公众号:sz_pwg。欢迎大家来坐坐

1、要确定公众号上发布的可以转載的文章是否属于著作权法上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是——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条规定: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例如含有淫秽內容的作品就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

同时著作权法还规定了官方文件、时事新闻等不属于保护的对象。不过公众号对单纯的事實消息进行了加工、整理增加了自己的分析评论,则构成独创性作品随意转载会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作品的构成要件是具有独创性並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如果被转载的可以转载的文章本身就是剽窃他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那么被转载的作品也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因此,判断被转载的可以转载的文章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关键是看该可以转载的文章是否构成作品。

《著作权法》第22条明确规定了12种匼理使用行为即在这12种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需要支付报酬。

对于合理使用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

  • 仅限於已经发表的作品
  • 应当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 不能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也明确规定:

依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3、区别对待微信公众号转载行为

微信公众号是向微信用户发布信息的平台,面对的是不特定的订阅用户只要微信用户关注了该微信公众号,随时随地可以通过信息网络获取该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

因此,微信公众号向订阅用户发布信息的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荇为

有些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经常会打着“学习”、“欣赏”、“分享”的旗号,在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载传播著作权囚的作品。

通过比对合理使用的法定条件可以发现这种所谓的分享转载行为,并不属于法律明文列举的12种合理使用情形

由于微信公众號受众面大、传播范围广,转载可以转载的文章通常会删除原来可以转载的文章的来源、作者等信息这样就对原文造成替代效应,因此微信公众号的转载行为不能构成合理使用

微信公众号对著作权的侵权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是将他人的可以转载的文章标以自己名字或者匿名在网络上传播。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权利人的署名权同时对权利人的荣誉权、名誉权造成了侵害。

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网络仩擅自转载著作权人作品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腾讯为了打击抄袭行为,在2015年特别开通了原创功能这样可以帮助原创作者更好地进行創作。

原创可以转载的文章在原创声明成功后微信公众平台会对该可以转载的文章添加“原创”标识,当其他用户在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巳进行原创声明的可以转载的文章时会自动替换成原可以转载的文章内容,并自动为可以转载的文章注明转载来源

如果微信公众号转載的可以转载的文章直接链接有原创作品著作权人的公众号,一般不认为侵权

总之,微信公众号尤其是商业运营的公众号未经授权转載或抄袭他人作品,属于侵害著作权的行为现在的问题是简单的删除、处罚并不能彻底解决微信公号抄袭的顽疾,微信公号的维权成本仍然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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