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类型参与人在候审中叫去调查叫什么,几种形式有什么区别

刑事案件类型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通知当事人带身份证去检察院可能是处理案件类型。

取保候审只是一个强制措施,并非说案件类型不再处理案件类型一样会移送箌检察院、法院审判,只是说案件类型情节相对较轻的可以不用先行羁押。但最终都要看法院怎么判决

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絀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仍然是一种强制措施,本质上和拘留、逮捕是一样的虽然不需要被羁押,但仍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规定所以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有权利通知犯罪嫌疑人處理案件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險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类型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b9ee7ad3732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動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證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类型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規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駕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我有一个经济案件类型是一个海南律师班的,律师擅自做主同被告调解并达成协议(我本人不同意,但他有我的全权委托书)律师本身是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間,他是否能行使律师权利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案件类型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