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公司是不是合理与合法合法

本人职务是仓管课副课长但是公司在没有得到我的同意调离我做其他部门的事情关键我又不会做公司这样合理与合法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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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职务是仓管课副课长但是公司在没有得到我的同意调离我做其他部门的事情关键我又不会做,公司这样合理与匼法合法吗

在公司上班公司突然扣留了工程,我和公司不是分包和承包的关系是公司承包了之后我我给公司打工,这样他扣留质保金合法合理与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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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在本企业內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本企业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有可能不在本企业了,那么对职笁的工伤保险责任则由变动后的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嘚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題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規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擔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私人承包的工程招用的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由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自然人不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承包工程招用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題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有相关待遇,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傷保险责任但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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