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上坡容易下坡难的原理地方,那么世界上也会有失重空间飞天壁画人吗


??从前有两座山,一座是尖的,一座是平的。尖山倒是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因为大凡山的轮廓,总是越往上越高,只不过有的是峭拔的山峰,而有的是浑圆的山坡而已,但是那山的确是尖得厉害,天好象都被它戳了个窟窿,让人看了还是有些惊讶。另一座就稀奇了,顶完全是平的,象是有神仙用了什么兵器把它上面一截齐齐削掉了,或者是它自己一头撞在天上,把头给撞折了。
  这两座山都远在我小小身体所不能至的地方,成为视线里的影子。清晨有雾,山影就象一片蓝灰色薄纱。雾散后,明朗的阳光之下,尖山就变成了青蓝色,轮廓清晰,神情坚定的样子。偶有风雨欲来的时刻,天空既面目狰狞,山影也就显得诡秘莫测,尤其是尖山,仿佛在与老天爷密谋着一场灾祸。而那平山,永远是悲哀的,连话都不能说的样子,没有了头,身体就是死亡的姿势了,而且永远地保留着那最后一刻的绝望与呆滞。那时的我,是常常为它难过得要哭起来的。
  真是完全不同的两座山。
  武陵山脉绵延起伏几百里,象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流,它们就象两快奇怪的礁石,其它的山流到它们面前不免楞一楞,但还是头也不回地继续前去了。
  有一天终于向大人请教。爸爸说,孙悟空从火焰山下来,屁股上的毛都烧焦了,又红又痛,累得不行。跑到这里,看见一座山正好做它的太岁椅,它老人家就一屁股坐上去,没想到用劲太大,把山尖尖坐断了!
  真是一桩惨案。于是,我从可怜那山到开始可怜那猴儿,他本来屁股就烧焦了,再用那么大力气坐那山尖尖,岂不是把屁股给捅烂了?虽然山也毁了,可它屁股不也毁了?那它后来又去哪里了呢?爸爸说跟唐僧去西天取经去了啊。于是我的脑海里,一直有着孙悟空捂着屁股一蹦三跳,痛苦万状地跟着唐僧去西天的情状。
  怀疑童话的时刻总有一天要到来的。当我不相信世界上有什么七十二变的时候,我开始设想是雷电将山尖劈断的,或者是狂风将山尖刮走了,总之它成为我暗地里经常琢磨的一样东西。但是我又不断否定自己,觉得几乎任何设想都有些荒唐。可是为什么它就和所有的山都不一样呢?它究竟发生过什么样的故事呢?只要一想起它,我心里就会生出无端惧怕,仿佛感应到另一个秘密世界的存在,它洞悉一切,掌握一切,而我在它的窥视之下,却对它毫无知晓。  
  这是一个秘密,二十多年来,如果有谁听我说起过它,那一定是心里最亲近的人了。不过,的确,那是打着深深个人印记的事件,别人若是敷衍我的情绪,那也是理所当然,没有任何可责怪的地方。有些微不足道的事物有着某种古怪的价值,埋在记忆的荒漠里,象是潜藏的地下水,不知道它的源头,也弄不清楚它与自己究竟有什么干系。可是它就是自己的,说出来也等于没说,这几乎是注定的。
  这个事情的结果有些出乎我的意料。那是前年夏天去茶峒,一路弯弯曲曲的上坡下坡,阳光亮得晃眼,长途客车里热浪滚滚,正是使人昏昏欲睡。忽然一个激灵,人陡然清醒,看着窗外不远,居然是小时候见过的平顶山,我忽然觉得透不过气来。
  山顶上是比较平坦的,有一些裸露的岩石,植被破坏很严重,整个山仅仅是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杂生灌木,连一棵高大一点的树都见不到。车绕着山体继续前行,这时,奇迹发生了——我居然看见山一点一点地由平顶变成了尖顶——它原来是一座尖山!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其实,它就象江南一带的瓦屋,从前面看是平顶,从侧面看是尖顶。它根本不存在什么后来外力的原因,因为本来它就是一座很平凡的山,与其它的山没有什么大不同,仅仅是山顶狭长一些,所以才使得位于它面前的人会觉得它的顶是平展展的。我仅仅是在某一个方位感觉了它而已。更何况,从近处看,实际上它并不是那么平,而是那么粗糙、嶙峋。这个意外的发现真让我有些哑然失笑,一个在心里求证了二十多年的疑问,却是一个假问题,除了证实一个小孩子的无知与虚妄,还能表明什么呢。
  不过,一切还没有完结。冬天时我回到了离我生活的城市千里之遥的深山,在一丛荒草之中站立了许久。那曾经是我家的小院,爸爸给我讲故事的地方,冬日满院的阳光和草香,夏夜满架的葡萄和星星。我惊奇地发现,远处有一座尖山,与周围连绵起伏的山流相比那么卓尔不群——那一刻,我忽然想起来,我的记忆中的确是有它的,它曾经使我畏惧和震撼,可是我慢慢将它遗忘了,因为它与那座平顶的山相比,要寻常一些。于是它就沉睡在我早年的岁月里了。
  我忽然对自己没有了把握,那么多年来一直以为,从小院方位望去的,是那座平顶的山。甚至在我回想童年时,无数次地将自己想象成为一个坐在小院里呆望那座平顶山的小女孩。我有时会为她写点什么,有时只是想一想她,而只要把那座奇异的山体作为背景,那想到的一切便恍惚带了些不能够释然、不能够平息的畏惧和困惑,而这正是我长到任何年龄都蜕变不了的幼稚。而二十多年后,当我站在这个在梦想中站了无数次的地方,寻找那座山时,却发现平顶山毫无踪影,它到哪里去了呢?
  你也许早就知道了,尖顶和平顶,它们其实是同一座山。我一定是在那幼小的年纪,坐在爸爸的自行车后面,在泥巴石子小路上颠簸过不短的路程,看见过它们不同的侧面。也许是在去县城的路上,也许是在去小镇赶集的时候,有过阳光明媚的天气,有过山雨欲来的时刻。深山里,总是气象万千,色彩、声音、气味,无可形容的繁复与幻丽。而孩子的想象和现实,如同雨水和泥土,如同海和天,难以有个分明的界线。
  回想起来,的确,我从来没有同时见到过它们。
  要欺骗一个小孩子的眼睛和心,实在是太容易了。熟悉皮亚杰的人,一定会记起他那个著名的“三座山”实验。我无非有着所有孩子曾经有的幼稚,隔着二三十年活生生地给他老人家做了一回被试。  
  每每想起这些,我对于人的记忆,就会充满一种滋味复杂的警觉。任何历史都是当代史,这个命题放在个人身上,也是合适的。在一个人学会回忆的时候,历史由时间展开为空间,人游走在其中,一样会迷路。在年幼的时候,真实被当作了虚幻;长大之后,虚幻又被当做了真实。现在,它总算还原了本来的面目,我该安心了。
  是在哪一个凌晨,它从迢迢千里之外来探望我,城市正潜伏于无际的夜色之中。它出现在我的窗口,缓缓旋转着,原来我正坐在长途客车里,围绕它而行进,暮色正在来临,天空呈现出迫人的昏暗。山从半空向我倾斜,我就像二十多年后头一回接近它那样,感到不能呼吸。我惊讶地发现,它还是平顶的,没有头,像死亡的阴影,缓缓压迫过来。我忽然意识到,我来到它身边的目的,是要爬到山上去,那么,我该在这里下车了。和我一同下车的,还有爸爸,我们约好了一同爬山。而这个时候,乌云层层地堆积了下来,要下大雨了。
  天那么黑,山那么高。爸爸那么老。雨要来了。
  我不能想象他在黑夜的大雨里满身泥泞,步履蹒跚。
  爸爸,我们不去了吧。快下雨了。
  爸爸好象知道我心里所想。可他似乎不知道自己老了,我不能告诉他。我只是说,不想爬山了。他执意要满足我的愿望,于是我就哭了起来,我怕我不能够保护他。
  其实我没有哭,因为枕边没有泪水。当我睁开眼睛,山已离去了,前一分钟还在我的窗口。爸爸也在千里之外,他们仿佛是一同离去的,无声无息,无影无踪。我忽然不能肯定山是不是在,爸爸是不是在,我是不是在。
于是彻夜不眠,盼望天亮。可即便是阳光落满窗台,音乐在墙壁上蹦跳,蓝天在我伸手可及之处,我还是不能知晓,它还会不会来,什么时候来。那个我明白过来的真实,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 ——给一个心爱的孩子和即将到来的儿童节。  
也就是这个时节,或许还要更早一些。深山里刚下过雨,一树一树都是亮晶晶的雨滴,挂在枝条上朝地面的草叶里看,舍不得跳下来。恰在此时山谷里生出了风,一棵树就变成了一方下雨的天空,大大小小的天空重重叠叠起伏绵延到远处,随着山风一路淋漓。蚂蚁们是这样觉得的,孩子也是这样觉得的,它们和他小小的身子都淋湿了,可还是在天空下奔跑。
那绿色,该是世界上最浓郁的了。即便是落进雨雾里化开了,无穷无尽地向四周蔓延,也一点不见变得浅淡。它把孩子漂浮到了最高的地方,就头也不回地去了天边。孩子就站在一个离天空很近的地方了。跺一跺脚,一棵青草就钻了出来,那是一个比孩子更小的孩子,身子上生满柔嫩细密的绒毛,伸出手儿,想要一个温柔的拥抱。招一招手,一朵油茶花就开了,团团的一个笑脸,甜美如蜜糖,洁白如初雪,象是刚刚被母亲捉住洗了把脸,水还没干就忙不迭地跑来笑了。地上沉睡着隔年的枯枝落叶,被雨水洗得漆黑发亮,它们还醒不醒得来呢?身后好象有脚步声,原来是残雨落在地上。
不知是从哪个隐秘的角落里,响起了布谷鸟的歌声。啊,那是春天山野里最清澈明亮的声音了,刹那间,整个幽暗的山林焕发出温柔明亮的光芒。东边山谷里有一棵柏子,西边山腰上有一株黄杨,它们活了一辈子,也是见不着的。可是当歌声响起的时候,它们就在一起了。不光它们在一起了,所有的花所有的草都在一起了,最远的山和最近的河也在一起了,连快要枯死的老藤、不会说话的岩头都和它们在一起了。
这个时候,孤单的是那只鸟儿了。它心里有许多的事情,这使它感到忧伤,可是它并不想说出来,那就唱点什么吧,它就唱起来了。可是唱着唱着,它忽然发现那正是它心里不想说的话,甚至比说还要通透,还要完整。而且最好的地方是,即使是唱了出来,那依旧还是它的秘密,没有人能真正知道。忽然间它又觉得不是在唱自己,而是另一些更大更好的东西,它们使它深深沉睡,又在一片柔和的光明中醒转过来,所有心里埋着的事情,都象灰尘一样被流水带走了,它的心里就明净得很了。
假如孩子能够在山峰和山谷之间飞翔,他还是不能找到布谷鸟藏在什么地方。它的声音在一切之上,身子却不知在哪一片树叶之下。正因为不知道它在哪里,这唱歌仿佛就成了整个山峦的本领,就象心脏藏在我们的身体里,所以处处有脉动一样。雨雾还没有散去,孩子扬起头,临着山风缓缓飞翔。身下涌动无边的林海,掀起了山脊,跌落了山谷。布谷鸟的歌声响起的时候,事物发生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变化,比如山,原本它以为是很懂得自己的,忽然间它不明白为什么会在这里了。比如说雨,本来它想都不想就落下来的,可如今它不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了。再比如说孩子,本来他最会唱歌,可这时他全然不知道该怎么歌唱了。
因为听得用心的缘故,山林变得又大又干净,它只想更空阔些,更安静些,才好装更多的歌声。这是春天啊,处处都飘荡着很亲爱的气味。即便是最孤单的鸟儿,对自己也有些心爱。这样一来,歌声就并不太悲伤,而是带了些喜悦。离它近的地方,喜悦显得踏实些。传得远了,喜悦就显得飘渺些,略带了些恍惚,象是昨天遇见了一个好人,今日刚送他走。到了最恍惚的地方,就好象他已走了很久,快要想不起他的样子了,也不知道还会不会再回来。
当年孩子站立的地方,后来开出了一大片蓝色的鸢尾花,再后来又生出一些小灌木,也许有他喜爱的映山红,或者野栀子,不过,他并不知道这些。他到哪里去了呢?兴许是天晚了,妈妈唤他回去吃饭了,他吃完饭还要来的。路边有棵野栗子,斜生了个枝桠,最适合做弹弓,他还记着下次带小刀来的。用最有力量的皮筋射一颗石子去对面的山上,那真是个激动人心的游戏。直到枝桠粗壮得连手都握不住的时候,它才渐渐地泯灭了自己当弹弓的愿望,一心一意地去结栗子了。
要是说谁来到世上仅仅是为了听一只鸟儿唱歌,那是不太可信的。可要是谁没有听过这样的歌声,那却也太可惜了。当然,这要是那些听过的人才会觉得的,啊,世界上原来还有这样的声音,从此它就一直唱下去了。也许鸟儿早已飞走,也许连羽毛都化成黑色的泥巴了,也许早已变成一株酢浆草里的汁液了,它还是在那里唱着。歌声响起的时候,无边的林海又涌过来了,潮湿的雨雾又升起来了,浩荡的山风又拂过来了。小小孩子也飞回来了,还是六岁七岁的年纪,额头光洁如朗月,眼睛清亮如星星。他飞翔的样子是多么美丽啊,比云朵还要轻盈舒展,不带一丝轻微的滞涩。
哎,你还认得我吗?野栗子朝他说,青草朝他说,油茶树也朝他说。孩子似乎没有听见,他仅仅是在歌声里飞行,好象本来就是这歌声的一部分,他仅仅是为了它而存在的。
世间有多少声音在同时响起,要是我们的耳朵能听见所有的声音,那可不见得是什么好本领,因为那倒是什么都听不见了。能被我们真正听见的声音是不多的,路长,人多,灰尘又大,它会在任何你意想不到的时候到来,送你回到原来的地方,要你看见时光上游的风景,还看见它一路流逝的痕迹。
当春天离开山林,布谷鸟的歌声停歇,总会有一些刚刚来到世上的声音问:那个会飞的孩子呢?他怎么不见了?
这时,山腰上那棵黄杨——已经是棵老黄杨了——虽然他还是那么矮,就会告诉它们,他还要回来的,就是过了一千年,他还会来。
不可能啊,他能活那么久吗?其他声音说。
老黄杨想了想,微笑起来: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他一直就是那么小,他每次回来的时候,都是我第一次看见的样子。我有时候想,这是在做梦吗?可是大家都看见了,该不会是做梦了。不过谁知道呢,呵呵,也许我们都在同一个梦里呢。
我想告诉你的是,大年初四那天,我看见了油菜花,翠绿中轻轻浮起一层极淡的金黄。在江南,这是视觉中最鲜明的春天的信息了。天空是透明的玻璃蓝,溪水里跳动着闪闪的阳光,石子在水里,草垛在山冈上。林中有雾,雾中隐约有人。走过来,是背背篓的山民去赶场,熟人一样与我招呼:大姐上哪里去?
我是去走人家。在离城一百公里外的深山里,有一条河,水清极,石子白极。河在群山中穿行,女孩儿家一样身形巧俏,不知哪一日她无端恼了——或许是高兴了,腰身一摆拐了个急弯。弯处的那山就显得像是伸头去河里喝水,有些干渴的样子,喝了水,就草生树长,一年比一年葱茏。苗人看见这山聪明,把它比做龙,这块地方就唤做龙鼻嘴。
最茂密的时候,林子进去不得人,光线幽暗,只有成片的淡蓝色鸢尾花铺了出来。近人居处还有大片野生的油茶树,春天的雨雾里开了大朵的白色花,中间有一汪蜜水,来了蜜蜂的嘴,来了孩儿家的嘴。枞树也多,晚春树下的草丛中生枞菌,干净的一小朵脸,有的泛点红,有的泛点青,都有着霞色的匀净;底下的褶子也密齐好看,只是有些让人惊讶,它们偷着生出这样细密精巧的节奏,可见心思非同一般。这是人间至味,炖鸡,香飘一寨;做菌油,面条汤里滴半滴,也漫了那整个肺腑。要是没有人采摘,它们就在枞树下一直长大,等小虫子来做窝。
枞树或许最值得山里人称道的地方还是到深秋,针叶密密地落了,在地上铺了厚厚一层,那是暗金的颜色,光滑软和,然而会扎人皮肤。这是引火的好东西。我要去看的那家人,那男人自己做了个耙子,阳光天里背着背篓,带着他五六岁的小女儿,去山里耙枞茅,他要选那朝阳的山坡,因为这里的枞茅干燥易燃。小女儿自然什么事也不能做,而且还跌跌撞撞,要背要抱,但是她像个鸟雀会唱歌,做爸爸的便不累了。
这家人住在山坡上。还有很多人家也住在山坡上。到了车进不去的地方,我就只好开始走路,不久前下过雨,泥土里有牛的脚板印,羊的粪粒子。山里人生活不易,空间局促,石头上不长庄稼,菜地只好在玲珑标致上做文章。白菜包紧了心,菜苔子开了花,红萝卜,白萝卜。小块小块的地,如同一群一群干净的短句子,是那种疏淡而有心的性格。我穿了红衣裳,水牛们对我很有敌意,我也躲闪着它们。路边有三只羊,山人栓了那母亲,却放了那两只小山羊在一旁玩耍,小羊洁白温顺,嗓音柔嫩,天下的孩子们皆是一般的爱人。我伸手去抱它们,母羊却急了,大叫起来,挣扎着要扑过来,天下的母亲皆是一般的过于警惕。
天气好,宜于赶场、走人家,也宜于做农活——早春里翻土,才好将那阳光、水汽透到土层深处去,放松那一冬的紧实,一点点累积生长的欲望,在某个更适合的日子里,去成就一种品质优良的生命。锄得三分地,汗就出来了,山里人脱得剩下一件汗衫,只是还不到唱山歌的时节,一切还没醒过来,很安静。这里土好,长大个的山芋,甜美多汁的甘蔗和饱满致密的玉米高粱。我要去看的那个男人,有一手漂亮的酿酒工夫,他酿的高粱酒醉过这方圆几十里的山里人。那酒,清冽,甘美,热腾腾地从半边楠竹管里涓涓而来,带着最纯正的粮食的芳香,有着植物在生长季节里那蓬勃的热烈。他的一个朋友告诉我,那是他走遍天下喝过的最好的酒,任何宴席上的酒都不能与之相比。我心向往之,这样的酒要是没喝过,真是人生最大的一桩遗憾。
我走了许久。人世间的许多事情总是令我迷惑的,这使得我在行走之时有点像个孩子。譬如曾经有一个时空,山、水、树、屋子以及一些特定的人群将之固定了下来,展开了一段称之为生活的事情。即使你离开之后,它们也是在那里的,但从此时光就停止在那里了,成了一个封闭的城堡。而你也许不能够设想,这一切也许有一天完全不存在,不论是那密林,还是那些屋子、人,甚至那个依托于社会制度的某个实体结构,从世界上消失得干干净净,仿佛压根就没有过这么段生活。再去周围印证,却没有人能够说清楚那是否曾经存在,那被人当做了一个幻觉,或者一段传说,你依托的那段生活,原来仅仅是自以为是的想象而已。站在交叠的时空之中,谁能够相信一切就是你以为的那样呢。
我怎么都找不到我要去看的那家人的屋子了。但是,我却找到一口废弃的水池,埋在荒草之中。接着又找到一条模糊的小路,通向山下,河边。在水池和小路之间,应该有几间低矮的平房,门前应该是小小的院子,沟边有弯曲的葡萄树,架起繁茂的藤叶,下面应该睡着小猫,男人应该在院子里劈柴,小女孩在数架上的葡萄。然而我看着满地的荒草,试着设想上面放着一张大床,和深赭色的五屉柜,以及吱吱踩动的缝纫机,觉得有些荒唐。背锄头的山民正好路过,我就问他:这里有户人家的,到哪里去了?
山民摇摇头,说,早走了,房子都拆掉了。
“我哪里见过,都是听别个说的。这里的人都搬走了,旁边五个寨子都来砍树啊,热闹得很。千把亩的林子,没人要没人管的,不砍百不砍,树兜子都挖干净了。”
我看着一重一重的光山,想着没有树原来它们是这个样子,宛若光天化日下被剥了精光的人体,再谈不上什么廉耻或者道义,因为那些还尚需生命作为前提,而它们,是早已死了。二十多年前,它们是多么庄重而丰盈地生活着,那是一场神圣的盛会,人们哪里懂得了它们半分语言。不过,那也许并不是真的,是我虚构出来的一幕场景,写的一个故事。这里,也许从来就没有过那些树,那些屋子,那家人。
但是过路的山民很平淡地说,这家人当年种了一棵柿子树。去年结的柿子足有一百多斤了,又红又大,个个都是好柿子。他摸摸旁边一棵光溜溜的树,走了。我看着那棵树,陌生得很,我并不认得它。
我无法找到那家人,也喝不到传说中那烈性的高粱酒,自是有些怅然。只是下到河边,看那水,还是绿得像翡翠,清溜溜的波在暖风里荡着。它见识多,也该是老去了,照得见影影绰绰的沧桑悲喜,只是不同我说罢了。撑渡船的是个老妇人,看一看我,又笑一笑:大姐从哪里来?到哪里去?我也对着她笑。
夜晚回到城里。灯下翻看自己二十多年前的日记,一页一页的看了过去,忽然停了下来,看见了这样一篇:
“1979年5月23日 晴 爸爸前年在沟边栽了一棵柿子树,今年,不知是哪个细心人,找了又找,在树上找到了一个柿子花,我叫爸爸来看,他说,哪有这么快,我把他拉来,一看,爸爸说,真有柿子了,说不定还有柿子花呢,我们在树上找啊找,又找到了七棵。这棵树,不怕风吹雨打,不怕严寒酷暑,如今长这么大了。想着想着,我仿佛看见了好多好多的柿子。”
湘江之畔有一座名山,山下有一所古老的大学。我在靠山的一个老屋里,住了两年。
我和老屋,该是有缘的。那时候,再有什么烦心的事,走近老屋,心便静了;现在,在这千里之外,想到老屋,神便安了。
那是一幢俄罗斯风格的建筑,然而已经很旧很旧了。楼前,是四根大石柱子撑起的一个风雨厅。楼里的走廊很宽,而对开的房间却很窄小。通向二楼的楼梯宽而平,拐弯处放得下大张的方桌。出了老屋,是一方池塘,塘中,有亭,有碑。塘边,生着遮天蔽日的樟、枫和银杏树。这一小块地方,三面环山,只有一条水泥路,树荫染绿了,连接着外面的世界。
搬进老屋,是在初秋。我是一个不善修饰的人。九个平方米的小屋里,只有一床,一桌一凳,外加一个书架。有朋友送了小饰物,我竟不知挂在哪里,只好收进了抽屉。进了房间的人,都说我不像个女孩子。
那个城市的秋天老是刮着大风。每到深夜,在我拎着水桶到楼前洗脸的时候,林涛轰鸣声从大山深处奔涌而来,铺天盖地。老屋摇曳着昏黄的灯光,如一只饱经风霜的船,泊于这无边无际的汪洋夜色,宁静又安然。
枫叶红了,银杏叶黄了,然后又落了。秋风追逐着落叶,跑得很远,再也没有回来。走廊里很暗,白天也开着灯。家家都生了炉子。我坐在炉子旁边,听收音机里放的老歌。炉子上的开水壶也轻轻唱着,全身都暖暖的,冰在外面,雪在外面,老屋里没有冬天。
老屋里面住的,都是些有很多烦恼却很可爱的人。每到晴好的日子,他们都把东西拿出来翻晒,除了棉被和鞋子,还有书和影集。我穿行在五颜六色的家当之中,快乐地阅读着他们的昔日。善说笑话的玲子最喜欢和东西一起晒太阳,看见我,眼睛笑得弯弯的。她是楼里最可爱的人,走到哪里,那里都是一片笑声,一高兴起来,她更是妙语连珠,脸上一派天真。人是有灵魂的,她认真地告诉我,她已经死过一回了,差点没抢救过来。“那时,我就觉得自己慢慢地从身体里升出来,变成一只小鸟,站在枝子上,叫着他的名字……”她说。因为手术影响了身体的缘故,她一直没能当上妈妈。
你说我还能有孩子吗?有时她会难过地问我。
她勉强地笑一下。其实我也不知道。
冬天的夜晚格外的长。楼里只有一个屋子终日都是静悄悄的。那里住着一个老人,据说民国年间做过法院的秘书。他很老了,大约九十多岁了吧,稀疏的胡子暗淡地白着。每天清晨四点他就起来了,开着门,坐在屋子中央,呆呆地坐着,不说也不动,浑浊的眼珠不知道在看着哪里。他这一生,那么长,怎么样也这么过了。生命是平淡的,冗长的。
春天的老屋那样潮湿。屋子里的东西,从书到床,无一不生霉。在沥沥拉拉的雨里,杜鹃花开了一山又一山,火红的,静悄悄的。可爱的是野生的蕨,一根根窜了出来,胖胖的,毛绒绒的,像新生的婴儿攥紧了小拳头。树枝上打了嫩苞,生了新叶,晶亮的雨滴凝在上面,不留神就刷了你一身。再过一向,野栀子花开了,漫山遍野连雨雾都是芬芳的。有心情上山的话可以采一小篮,沸水一淖,青椒切丝放香油炒上一碗,人人都可以分得一箸清香。
忽然有一天雨停了,阳光照得树叶透明地绿。满满一池塘的水,一群又一群的小蝌蚪吸引着老屋里的孩子们。所有的孩子中间,我最喜欢那个扎粉色蝴蝶结的小女孩。那时她才上幼儿园中班吧,嫩得像刚拔出来的小萝卜,天天都得了小红花回来。我编了好多伤心的童话故事,骗她难过。
老屋的夏天是我所喜欢的,在那酷热的正午,我穿着T恤和牛仔短裤,甩着一头极短的发,坐在树荫下钓鱼。那塘里的鱼,真是非常多,我曾一个小时钓过上十条,都是指头长的小鲫。也常有上当的时候,有那狡猾的小鱼,吃了钓钩上的饭粒,却逃得无影无踪。那一池的水,清溜溜的,风过处,一个又一个的小漩涡。楼上那年轻的学者路过,有时会过来看一看,微笑着说:“你真像个野孩子。”
我听了,说不出是悲伤,还是欢喜。
买菜时,也常常会遇见他,便一起穿过校园,往老屋走。那一刻,会感到是在和他回家。其实他回他的家,我回我的宿舍。他家里,有妻有女。他的妻子,是那种最适宜穿着和服,站在樱花树下微笑的女人。我却喜欢在窗前看他坐在屋前的石凳上抽烟,红红的烟头一亮一亮,好久也不熄。而那种感觉,也不过是淡淡的,若有欢喜,若有悲伤,都像是放在了水里,只有淡淡的一些味道。
夏天我还喜欢停水的日子,那时大家便不得不去山腰上提泉水。山腰上有一眼泉,一年到头清亮亮地往外涌,久也不绝。泉边有大石头可供人休息。下山的路藏在树荫里,陡而曲。为了不让水泼出来,得在桶里覆上两片大叶子。我人小体弱,又贪多,每次下了山,都只剩了半桶水,外加半桶嘲笑。然而还是很快乐,盼望再次停水。
夜晚月光最是明澈,当老屋里出来歇凉的人们三三两两回去了以后,我却一个人沿着池塘,一圈又一圈地闲逛。
一天天就这样过去了,两年也过去了。刚留校那会儿,我是没有课的,那时的睡眠,也是很少的,我记不得我还干过些什么了。我没有读书,没有恋爱,没有挣钱,总之,生活中那些有重大意义的事情,我一件也没有做。
直到有一个深夜,惊天动地地传来一个婴儿的啼哭声,我忽然觉得我好象该走了。刚做了母亲的玲子沉浸在不可名状的奇迹般的惊喜中。她从孩子的裤裆里拉下一块弄脏了的尿布,扔在脚边的盆子里,草草扫了我一眼说:“你要走就走吧。”
生命里回望,老屋的影子,淡灰色,凝重又舒缓,顽强地挥之不去。而屋里的人,都换了。
我也远走到千里之外。在这风雨飘摇的异乡,我是一个爱失眠的女子。那些个没有睡眠的夜晚,音乐像一棵树在枕边生长,朦胧中开了微白的花,一枕都是落英。你到底要什么呢?在这个变化如此迅速的年代里,人都不知道自己明天会在哪里。
只是在每个季节每个失眠的夜晚,我都无可克制地怀念老屋,怀念那一段没有欲念的日子,安静,平淡,不属于城市的日子。
那个时候的父亲,还是很年轻的样子,穿着边疆带回来的驼皮大衣,操着一口带有浓重湖南腔的普通话,向周围人打听车站和旅社。人家听不懂,父亲不但有失一家之主的脸面,而且还获得了我们的嘲笑,恼火得眉头紧皱了起来。哥哥个头长得慢,成绩差,一天到晚调皮捣蛋,我母亲每天忙着到处给人陪不是。我心里,很有些不喜欢他,童年时的自我中心,也是伤害人的,而我并不自觉。我们全家,那个年头居然抛弃了红红的碳火和热热闹闹的春节晚会,在大年三十,从湘西跑到完全陌生的宜昌去过年,想来我那做决定的父亲,身上是有着一些和别人不同的想法的。
那是1983年的冬天,我在宜昌的长江边上,拣到一颗鸽子蛋一样的白石头,洁净,浑圆。我用玻璃杯装了一瓶长江的水,把它养在水里,带了回去。那时节我还小,穿着一件深蓝色长棉衣,笑起来很天真的样子。从宜昌到枝城,是我第一次坐大轮船,是夜里,我跑到甲板上,风很大,然而有一个人在甲板上吹口琴,有些悲伤的曲调。黑暗里的江水,像是呼呼掠过的冬风,迅疾、厚重,而偶尔的灯火,隔岸,细细,柔弱得就像那个人吹奏的琴声,顷刻要熄灭了似的。
那颗莹洁的白石,用玻璃瓶乘着,在我儿时的小书架上已经放了十八年。若是一个小人儿,也该是高大结实了吧。然而它还是原来的模样儿,安静地沉落在水底。生命有没有在它身上存在过?我难以知晓,它那心底包涵的一重又一重的浪、砂和风霜,在我童年将尽的那一刻,就彻底沉默了,不再言说。那个穿齐膝蓝棉衣的小女孩子,早已不在了,她永远站在江边,欣喜地拿着白石,想看透它背后的阳光。
那是个在缓缓降临的夜幕中挂满红灯笼的城市。
我记不得有多少次从汉口港踏上客轮了,最多是在黄昏,天边还是浩荡的霞光,一寸一寸正在暗淡。而我已在江汉路下午的阳光中恢复了生动的表情,背着重重的行李随着人流登船。离岸之时,黯淡的夜色中忽然亮起无数红灯笼,长江大桥、沿江的堤坝、和那纵横交错的马路,顷刻被艳丽的柔情点燃,也点燃我那离开它之前一种缠绵莫名的眷恋。我怀有的这种复杂情绪,与这个城市独有的烟火气息以及我与它独有的血缘息息相关。
在武汉转船的等候时间一般是一个下午。这些下午,我在江汉路度过。那些沉默高大的殖民建筑,喧闹繁杂的人语,透明晶亮的玻璃窗。我去削价的服装店看手忙脚乱试装的女人们,去四季美吃不过如此的汤包,去天桥底下喝啤酒烤羊肉串,最后拿着本报摊上买的小说,坐在麦当劳里喝红茶,一杯一杯地续水,一趟一趟地上洗手间。一下午,就很从容地过去了。
武汉,有我的舅舅。很瘦很老白发苍苍,患肠胃病的舅舅。舅舅是个物理学教授,却迷恋哲学和足球,躺在躺椅上给我讲罗素、讲时光之箭。我陪他去俞家山上散步,听他讲家族里的故事,战火、饥寒、变故、死亡、背弃,平淡得如同草生草长,四季轮回。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我才去他家里。其他的时候,我宁愿在江汉路的喧嚣里,默默地想起他。武汉,有小童,读书时为爱情而等待、哭泣、绝望的男孩子,如今竟然当了系主任,我便也是默默地想起他,因为不可思义而微笑。还有陈鼹鼠,温情地想起,这些人,想象他们生活的样子,温情地离开。
武汉大学。那依山而建的学生宿舍,曾经让我如此惊异。一般山边的建筑,大多平山而建,而这些构造,居然把那飞奔直下的山脊,化做了层层跌落地的屋梁。不知道它与莱特设计的流水别墅孰前孰后,但那理念上的相似,却异常惊人。人,作为居住者,被怀抱着。那样的怀抱,是一种自然的伦理,怀抱者那样天然、完整和慈悲。那是真正的依恋,里面有宁静、幸福和年深月久的哀伤。樱园、桂园、梅园,走到哪里,身上都带着深深浅浅的花影,飘动着浓浓淡淡的芬芳。有一回我下了码头,要等车继续赶路,下午将尽时正好下大雪。我在公交车上丢了手套,手指冻得伸不开。在武汉大学空荡荡的校园里,我飞跑起来,雪落了我一头一肩,却依旧密密麻麻向我涌了过来。我在学生宿舍的平台上,手指不知是灼热还是冰凉,剧烈地疼痛着,划了一个又一个的心和圆圈,快乐又荒凉。
红灯笼燃烧起来,一盏一盏,最温暖的时刻,正值我离开。在江汉路的尽头,我遇见一个卖莲蓬的太婆,我没有买她的莲蓬,却互相微笑起来,她甚至转头,看着我离去。
从汽笛鸣响客轮离岸的那一刻起,时间忽然显现。而平日,它是潜藏在琐碎和繁杂之中的,没有人格,没有尊严。此时,以它的柔韧与绵延,将缩瑟弯曲的我,忽然伸展开来。眼睛,曾经每天只盯着脚下的路,此时,开始有了远眺和嘹望的姿势。时间是一切实体存在的构架,可是我的肉身,一直匆匆走在钟表的齿轮上,这个伟大的计时工具,就像一座精确的房屋,什么时候我已成为了它的依附。现在,我来到了苍茫的水流之上了,我直接面对时光,面对它那宏大、绵延的存在,并以沉静灿烂的眼神,与它息息应和。
在水上,和在陆地上,经验完全不同。我们的诞生,原本是将一个不断生发的动荡,植根于土地的坚实。安全感便是由我们生活中那些恒定的事物来造就的,小生命的柔弱和依赖,恰恰能使得一切异在,在以他为中心的范围里,逐渐成为家园。一个伸手可及的奶嘴,一张轻柔摇晃的小床,妈妈一缕甜美的笑意,在重复和熟悉里,构建着心灵的庙宇。土地、家园、回归,我们的坐标曾经如此坚实和安稳。而来到水上,水在走,船也在走,有时是逆着,有时是顺着,陆地就好象只是水流的小小一域,在不定地漂移,在无力无奈地抗拒和挣扎,在随波而逝。陆地的失重,把人从一个充实而稳固的空间,陡然抛掷进虚幻而绵延的时间。
我就这样,一次又一次地被抛掷在长江上,与许许多多的同类一起。我们各自怀着不同的念头,坚守着陆地生活的秩序和惯习,起居、理发、跳舞、游戏和阅览,仿佛生活在一幢漂浮的大楼里。我们喜欢在这样的秩序里,来平息等待的焦虑、漂浮的惶恐。这是一种奇怪的同居,言而不语,视而不见,默守规则,而且心安理得。
客轮是我见过的等级化最细致的交通工具。不仅按票价分为五等,而且还有散席。一等舱一般用于接待,不卖票;二等舱的被子是雪白的,三等舱的被子是米白的,四等是灰白的,五等是灰黑的,散席连座位都没有,更谈不上被子了。至于气味,更是有各种差异,恕不赘述。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对不同社会阶层的人的包容性也最大。不过那是早些年的事情了。现在的精英阶层,除了看风光的,恐怕很少有人来长江上磨时间。客轮更多成了劳工阶层和学生们的集合地,这两个群体,都是金钱的匮乏者和时间的充裕者的合一。然而时间对于他们来说,还是具有不同的含义。你看看他们的身姿,学生们的时间都在他们手里,而劳工们的时间则把他们捏在手里。他们集合在客轮最底层的散席。卷着铺盖,摊着席子,在昏暗的灯光里早早歇下了,头边就是酒瓶和痰迹,脚后就是蛇皮口袋和孩子的哭声。他们买码头上最便宜的盒饭,遥遥用竹篙挑送了过来的,上船下船,都一窝蜂超前涌,互相挤得东倒西歪。
其实,是一样的。对于江水来说,人不过是它要顺便携带的一些东西罢了。它一起带走,同一个时间,送到同一个地点。
有一次,客轮非常意外地把我抛弃在安庆。那阵子船务萧条,一共就十来个旅客,终点为南京的客轮到了安庆,死活不走了,我们这十几个倒霉蛋,被齐齐赶下船,另换一班。我们必须在安庆等八个小时。我们就像被强抢的良家妇女,由拼死不从发誓告官,到半推半就做了姨太太,最后怡然自得地把自己当了主子,居然人人都购旅游图一册,各自乐陶陶地做游客去了。
这个古老城市的江边,有一座著名的塔。我无数次从它身边经过,却从未想到会登上它。因为这个城市的陆地,和我几乎没有任何关联。然而踏上它的那一刻,我竟然恍若踏上了我多年未归的家乡的小城。是什么使它们如此相似?是什么使那小店的油烟、水边的尘土、街道边的杂货摊和那一日都在空气里浮动的嘈杂人语成为我心里最温情的底色?而我此刻就是一个不经意的主题,忽然在小城呈现。
这座塔,该是安庆的眼睛了。简洁的砖木结构,素净的灰色,没有一丝夸张和矫饰,没有一毫雕琢和倨傲。这样一种寻常和朴实,是大美。然而还是沧桑呵,它宁静如斯,江水连它的影子,都带不走,在它视线里铺设成与天相接的汪洋,缓缓荡漾着。我忽然惶恐,其实它脆弱,甚至经不起一炮一弹,这世间的坚韧与强大,或许真是幻觉。传说和神话,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其实最不堪一击。那迎江寺的香火,随风飘送的唱经的声音,除了它自身,又何以为凭?
我去看了场电影。在一条非常繁华的街道,好象离码头不太远。我的记忆力一直不太好,一直难以记住任何符号性的东西。从黑暗的电影院里出来,这个城市忽然变得陌生,虽然正是夕照烂漫,而鳞次栉比的广告向我涌来,这所有的城市都最直接和熟悉的隐喻,让我不知道是走在哪里。重复的风景,人像是没有行走过,没有生过。陌生着。我看见熟悉的品牌,一样的款式和价格,甚至一样的布局和组合,陈列在一样的橱窗里。这样的熟悉,是要我们走到哪里都有家的感觉,还是要我们走到哪里都要忘记家?乡愁,这该是一件旧衣裳了,陈年累月地压在箱底,像是褪色的花瓣,隐约看见它昔日的花纹。哪里还有乡愁呢。
心,情,以及构筑城市的滚滚欲念和梦想。
该登船了,这样缓慢的告别,只有水上才有。一点一点地,漂远。异乡,以及异乡里生出的一点乡愁,牵扯着,撕拉着,半天都没有走出多远。我是一个经不得缠绵的人,想着好在不是在恋爱,使着劲吹了声口哨,向那些给别人送行的人道别。
缓缓掠过,天,江水,岸,一望无际的绿草和防护林。响晴的天,水鸟在江面起伏,最远的天边有齐整的雁阵,是童年见过的那一群。青灰的山影,在远处一重一重地偎依着彼此,山脚的房屋就像一窝一窝小猪,甜美安详地睡眠。风景以一个连续的画面展开,没有褶皱,没有边缝,没有省略,没有切割,不着痕迹地显现着它的完整。
怎么就想起了《富春山居图》,想起那些长长长长的画册、书简,想起那种我们文明进化过程中深恶痛绝的资源“浪费”。这个世界,我们行走的方式改变了,它呈现的方式也随之而变了。一千里、一万里,节缩为一小时一昼夜,如同一首被按了“快进”的歌,顷刻播完,节缩时间的同时,也节缩了聆听。
如此漫长的行程,让人感觉似乎已经过了一生。这一世里,没有人记得你了,你是诞生于水流上一个空白的端点,没有来处,亦无去处。有时亦会遇见和我一样深夜游荡的人。背风的船舷处,香烟的红光在闪烁,是一阵又一阵沧桑的呼吸,小小的琐屑的悲苦,说不出是在纠缠还是在解脱。很长的路程里,连星光或许都见不着一线,完全的黑夜,客轮也是沉默着。而那微弱的一点航标,惺忪着彻夜不眠,疲倦着。多年后的一个深夜,我忽然听见一段大提琴,沉重而缓慢,遥远地隔着窗传来,恍然就让我回到了水上,而现在我已久别。
我看见妩媚的小孤山,在阳光下、月下、雨里,立于江水中,映在天边。这是长江上的一个奇迹,不像是凡间之物。又是一段传说,关于爱情。牛郎和织女之间,隔着一道银河;梁山伯和祝英台之间,隔着一个人世;而小姑和彭郎之间,却隔着一条长江。永远望着,念着,咫尺天涯。我们如此渴求完美,因为一切本来而且必定残缺。哭泣是徒劳,寻找也是徒劳,只有不断地显现残缺,在懂得中得到心安。
而我心安了么?所有的风景,曾经都是我的生活,现在却只是风景了。从九五年开始的那六年,我是一只水鸟,缓缓在江面上飞行,来回往复,不知疲倦。因此我的性命中,有了水的痕迹,睁眼闭眼,都在我的躯体里流动,那是一种平静而宏大的回声,在某个时刻会忽然浮现,铺天盖地地淹没我的夜,我的字,我的手指,我的眼神。我是一只水鸟,在水上出生,若是哪一天忽然消失,那也一定是水,把我带走。
森林这两个字,真是好看。重重叠叠的树木,就那么在眼前铺陈开来,一望无边的深绿浅绿,扑面而来的草叶气息,和无边寂寥中去凝神倾听到的神秘声响。
字的好看,往往就在于它丰厚的意味之上那充沛的外型表现力,看着这两个字时,会忽然觉得它们在无限扩张,将周围的虚空充填和淹没,粲然的万种风情;忽而又觉得它们在急遽收缩,滤过一切实像,决然抛弃所有的缤纷和嘈杂,既强烈又静谧。无声,却无时不在展现和倾诉。
森和林,做名字都好听。比如林姑娘,唤起来就比薛姑娘王姑娘贾姑娘好听得多也合适得多。这也是最好记的字,小孩子学起来,一般不会错。写起来,也容易端庄。
森林是我最常沉入的幻象。我常常发觉自己处在无边无际的林海里,那弯曲纠结的藤蔓,湿润柔软的黑色积土,流瀑般的笔直树干,腐烂与生长的气味,不可名状的奇异昆虫,肥沃的绿色让人微微窒息。还有雨、阳光和迷雾,难以穷尽的万千气象。让每一种刚猛或柔弱的生命,都找到一方安居之所,并以原生的语言,与他者完美通约。
从人类告别森林生活开始,对森林的恐惧与审美,就成为了摇摆的两极。无论是天堂还是异国,它只不再是家园。
那真是一场规模浩大的搬迁啊,不知持续了多少年代。那些艰难的丢弃、发现、选择和索求,改变了这群生物的形态、动作和语言。那是永远的离弃,那是在明亮晃眼的日光下,连影子都不留存分毫的决断。用庞大和冷酷的死亡与残疾来铺设路面的不归之旅。
所有的回眸,不过是用来召唤行走的缓慢;所有的迟疑,不过是为了抵挡那未知的风险。

森林是童话的第一道布景。所有的善恶都在此拉开帷幕。


那是小小孩子阅读到的第一个完整。开始与结局。
那个在贫穷和琐碎中生活的小女孩多罗西,被龙卷风刮上了天,又抛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为了回家而踏上神秘旅程。
稻草人想,我没有大脑,所以我只有傻傻地站在稻田里;铁樵夫想,我没有心,我再也感觉不到爱人的悲伤;狮子想,我没有胆,所以只有在寂静无声之处,我才敢怒吼和歌唱。
穿越森林与原野,去等待和寻找企望的完整。家,脑、心、胆——我忽觉奢侈。这样的完整,该让每个人怎样去计较一生。
而森林的可爱之处在于,连坏人都那么可爱,那凶恶之后的笨拙,那阴险之后的天真,恰到好处地成就着善。
这样的恶,森林里才有。离开了这个背景,它会显得荒谬无耻。而在森林里,它就那样合理,和谐,像是美妙婉转的和声。
我本是不担心这个的。因为想都没想过可能会迷路。而我的经历中,迷路不是一次两次。对于这样一个空间感无比弱智的人来说,这完全合理。曾经有一个去了上十次的地方,当发现自己走在最前面的时候,回头看见同伴们都故意远远躲在后面窃笑和打赌,他们赌我仍然会走错。果然。
有一个人告诉我,如果你在森林里迷路,你只要找到一条河流,然后沿着它往下游走,肯定能回到人间。
是的是的,我当时的心里,暖暖地想着。人都住在河流的下游,那里平坦、富裕,花园和果园,星火和灯火。
这段对话,该是前世的事了吧。
而我忘记问他,我该怎样在森林里去找到一条河流呢?

森林里,长满了奇花异果。


离开森林时,人们开始殚精竭虑地要把这一切带走,永远地占有它们。他们带不走森林,他们只能带走种子。这是一些神奇的东西,以最少的时空资源来孕育和萌生一种能无限生发的完整。
从对生命那虔诚的敬畏与狂欢,到把它变成在晨昏和节气里的算计,用了千百万年。
这场伟大的预谋,人类把它叫做文明。
文明就是一个孩子离家出走。
森林,永远地站在文明的那端,沉默着。等待戮杀的遭遇,并以无比地悲哀与人告别。
千百万株果树中,或许人会发现,仅有一个枝条上的果实,饱满、甜美、多汁。剪下枝条,离析那些变异,然后上万次地观察和实验,找到因变量,再反复嫁接、培植,这就是优良品种的诞生。
其实大多数野果,都是酸涩无比的,人类的味觉不能适应它们。正因为如此,他们免去了被奴役的命运,自在地生长着。风霜雨雪,怡然,安宁。
而培育的优良品种都有一个无可克服的弱点,它们异常柔弱,酷夏、严寒、疾病、虫害,随时会断送它们的性命。它们必须嫁接在野果苗上,借助它者的抗性来生存过四季的轮回。于是,苗圃分成两个区域,一个区域移栽野果苗,另一个培植优良果苗。冬天插枝,春天嫁接。嫁接在野树苗上的品种,不怕最火热的干旱和最寒冷的风霜。
自然在人的味觉上,做了一个极富意味的手脚。对于这种欲海难填的生物来说,只有这一处限制,才能让他们对于野生的果树,不得不去怀有一份关注和敬意。
我自然喜欢吃好水果。可是我必须知道,我的喜欢不能肆意招摇。

儿童节——听听孩子们与大师的对话


在孩子面前,成人的权威有多可笑,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社会学把权威分为制度权威、知识权威和人格权威,我看真正在孩子面前起作用的是前者。人格权威上成人在孩子面前有多少理直气壮的发言权自不必说了,而知识权威,成人又有多少优势可言,得有充足的证据。只有一个制度权威,孩子不服是绝对不行的,我们的社会里,儿童期永远是一个准备期,自身并没有多少独立存在的价值。而仅仅是制度在说话,就完全变成了霸权。成人世界统治着儿童,还美其名曰在对儿童进行教育。
我们的教育是不敢让儿童说话的,因为一让他们自由,我们的脸就没处搁了。我说这样的话是有证据的,对凡高的《星月夜》,我就现场听到过这样两段对话,第一段是五岁孩子与教师的:
师:“你看到他的这幅画,心里想到了什么?”
幼1(做动作):“象龙卷风一样,呜——呜呜——”
幼2:“魔鬼来了,黑胡子很长,被风卷上了天啦——”
幼3:“我觉得像是找不到回家的路”
幼4:“到处都是鬼巫”
幼5:“鬼把树和房子都扭弯了”
师:“你们想象得出当时画家的心情吗?”
幼1:“他一定很恐怖”
幼2:“很伤心,想哭没有哭出来”
幼5:“我觉得他很着急”
幼6:“他的周围全都是鬼”
幼7:“他的生活中没有一个人来帮助他”
再看第二段,是研究人员和一位普通大学教师的:
研究者:“你看这幅画时心里想到了什么?”
对方:“这是名画吧?”
研究者:“有什么感受吗?”
对方:“挺夸张的,天上那是月亮吧?有星,有树什么的”
研究者:“你能想象画家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对方:“这我不知道”,(不好意思地)“我这人不懂艺术,要看看他的传记才能知道”
我是在想,如果凡高在天有灵,听见一群遥隔着岁月、种族、知识领域的沟壑的幼小儿童,热烈诚挚地解读着他的手、他的心、他的境遇,或许他会于人世之间,感到最后的一点欣悦和慰籍。没有比得到一个孩子最真挚、最纯洁的理解和信赖更安慰和幸福的事了。人世间那样孤独的一颗魂灵,死后的殊荣只能益发显现世态的炎凉和沧桑。
这样的例子可不在少数。同样是对凡高无所知晓,孩子却能以一颗敏锐、直接的心灵去拥抱,而我们却站在很远的地方伸头探脑。如果没有所谓专家的知识来支撑我们的自尊,我们是断断不敢说话的,有几个人能读凡高,是一件非常值得怀疑的事情。而一旦我们有了一点专家的眼光,我们必定趾高气扬、理直气壮地开始指点。是什么使我们胆怯?使我们既失去了对于艺术最原始最敏锐的感悟,又失去了上天赋予的本真的话语权?
儿童天生是属于艺术的。注意过他们那最热诚的艺术活力了吗?他无穷无尽地创造着,单纯的旋律,复有表现力的色彩和线条,身体有节律的舞蹈。我看见过一个三岁的孩子,在激烈的爵士乐节奏中,抓着父亲的油画笔,异常兴奋地在一张两米见方的画布上狂欢,那豪放的线条和色块,看不出任何具像,莫名地散发着神奇的魅力,和大师的作品难分伯仲。而一个五岁的小女孩,脆脆地告诉你,她喜欢面前这张画(齐白石),因为她喜欢黄瓜上的那朵小黄花。可是画家爷爷为什么要画一朵小黄花呢?她想想说,“因为那黄瓜才才摘下来呀,还带着露水呢!”而成人难以看懂的梦幻般的米罗,孩子们发疯地喜欢,他们看到了音乐会、美丽的星星、悠闲踱步的小鸟和欢腾的舞蹈;他们能读懂马蒂斯画中那树叶的忧愁无力,能为《拾穗者》那弯曲的侧影而悲伤,他们喜欢那个抱着婴儿的圣母,也因为蒙克的《呐喊》而无语沉默;卢梭的《丛林组画》,不知让他们编出了多少奇异的浪漫历险;甚至以冷抽象著名的蒙德里安,也让他们看见了跳闪的城市霓虹和“呆呆的安静”。还有一个小男孩,难以遏止住心里的欢喜,跑到作品边,找到色彩的深浅更替处,说那是音乐,还把他心里感觉到的旋律唱了出来。
而让人欢喜的是看孩子争论。密莱的《盲女》就让两拨六岁的孩子争起来:
“有什么好看的!是瞎子呀,什么都看不见,真可怜。”
“是周围的景色好看!”
教师:说说你们的理由?
“瞎子是看不见的,什么都是黑的。”
说好看的孩子激动了,争着告诉另外的孩子:
“我觉得她看见了——有金黄色的田野……”
“小鸽子在她身体后面咕咕地叫,它心地很好,看见她是盲人,没有取笑;
“有一只蝴蝶飞来了,停在她的头巾上,她感觉到了;
“秋天到了,她就知道田野变成金黄色的了;
“天上有那么美丽的彩虹……”
教师:她怎么能看见彩虹呢?
孩子说:“我觉得她真的很想睁开眼睛来看一看;
“她用耳朵听,下雨没有声音了,雨停了,小鸽子唱歌了,她就知道彩虹出来了;
“她看不见,可是我觉得她是在用心看的,很美的彩虹啊……”
这一刻,所有的人都感动了,包括那些说不好看的孩子。空间里只有水一般的静穆,有几个孩子的泪水涌出了眼睛。  
呆板枯燥的知识灌输,重复机械的技能训练,拙劣可笑的范画摹仿,充斥了几乎所有过往的学校教育历史。最贴近本能最贴近生命的艺术,被掠夺得只剩下一张尸壳,在我们记住那些名字、国家、历史资料、概念术语的同时,感悟和体验已经荡然无存。我们被教给那些标准和趣味,否则就以否认艺术与我们生命的关联来作为我们无能和胆怯的借口。教育的过程几乎就成了一个不断树立权威和权威意识的过程,有了权威作为代言,我们可以不必开口说话了,或者说不必说自己的话了,更不必有自己的脑筋了。回望一个人的成长史,几乎就是以艺术感的丧失来为代价。
不必再在孩子面前自立为知识权威了吧——什么是知识、真知究竟在谁手上还不一定呢。马斯洛早就区分出了“缺失性的知”和“存在性的知”,前者是实用知识和统治知识;后者属于体验的范畴,是自我实现的前提和结果,也是幸福人生的支架。知识原本就应该是成就一个完整的人,而不是异化一个鲜活的生命。儿童离真知,或许要比成人近得多呢。
少女时代,会吹口琴。这仿佛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口琴的音色单纯、清浅,像是薄薄的流水,随心随性地淌着,有平坦宁静,却不是沧桑过尽的淡定;也有曲折婉转,却不是激越跳荡的艰险。它就是一个初涉人世的少女,所有的不安、疑惑、感伤、喜悦都是认真而又带着些飘忽,生动而又带着些沉静。它最好是在黄昏,暗淡的天光中,断断续续地传来,最好是那些个熟悉的音调,反复着、迟疑着。听见它就好象看见那个持琴的人,沉默的眼神,年少光洁的前额,和那初脱童稚丰圆而骨骼细巧的手指。最好是坐着,树下,或窗边,微微疲倦的手臂在膝上停歇,弯折的身躯构成一个孤单封闭的姿势,像是一个小小的庙宇,沉落在人世的喧嚣与荒凉里,自己给自己讲述和取暖。
有一支曲子,很适合口琴来表达,几乎听到它的第一遍,少女就记忆下来了。一支日本的儿歌:
晚霞中的红蜻蜓/你在哪里哟/童年时代遇到你/那是哪一天?/拿起小篮来到山上/来到桑园里/采到桑果放进小篮/难道是梦影?
口琴多与回忆有关。少女将嘴唇封住低音,吹奏时便能流泻出类似小提琴一样的音色,高音上的攀登于口琴而言显然生涩,然而明亮得会像童年重现,尽管是一种回忆,却也得其真切。红蜻蜓是童年的隐喻。在她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曾经于一个游戏的结束之后,远远地落在了小伙伴的后面,将衣服顶在头上,把自己想象成为一个丛林里的女巫。就在那一刻,夕阳以那最后的全力,向天空和大地呼喊它最美丽的颜色。浓烈得到了深处,反而是力量的尽失,丛林山岗和溪水,全都在那无边无际的金红色光芒里浮了起来,从大地回归了天空。那个小孩子停住了脚,因为她忽然看见了一只红蜻蜓从霞光深处飞舞过来,像一朵旋转着的花,精灵一般奇异得不可思议。它没有看见她,它的飞舞就像一个孤单而秘密的魂灵,等待或者寻找,都不需要它者的猜想。
红蜻蜓徘徊了许久,在孩子将要离开的那一刹那,不期然地停歇在她身边的灌木上。吱地一个优雅的收翅,辉煌的霞光忽然沉寂。孩子的心,像是被草叶的齿边轻轻划过,轻微而又真切地疼痛起来,那是美初次给心灵带来的疼痛,一种幸福的伤害,因为是生命初期最柔嫩完整的肌肤,划痕浅而清晰。那一年八岁。
她的成长中,似乎从没有过激烈的情感。心灵就像一丛灌木,再多的风雨也无法达成顶天立地的伟岸和旷达,只有卑微而固执地坚硬伸展。微小而枯涩的叶片,落满尘土,会因南方不期而来的雨水而光亮清新。而晚霞中那只红蜻蜓,翩然而来的红裳使者,背负着唤醒的使命,进入了一个懵懂孩子的童年。它出现在那样一段年华里,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含义呢?
人一生以为走了很远,却没有人能走出自己的童年。写作《自卑与超越》的阿德勒把五岁定义为人格的第一个整合期,分明是想要为成长中那些不可理喻的代价,找到一个合理的借口。那些被不断被回忆和赋值的概念和情节,是人生骨骼的关节,自由地支撑和构建了全部的事态和事实。
每一次觉醒都伴随着一个象征,纷至沓来的象征把少女琐碎平庸的生命化做了艺术化的生存,它是一次性的,从而也成为了永久的。她看见过红蜻蜓么?甚至怀疑了。记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是一个否定。一切的记忆都可以怀疑,只要时光已逝,昔日就不复存在,记忆于往昔,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挽回和只言片语的论述。不可以再证明和解释,她只能凭助这本能的缪斯歌唱。
吹口琴的少女,一个刚刚看到记忆之有限和无能的孩子,除此之外,她还可能怎样去表达呢?那个唯一留守山林、在林间的阳光下读《艺术的起源》的知青叔叔,那个为了挣扎着回城而嫁与弱智男人的美丽女孩,那个终日与蜜蜂为伴的高大的老人,那个能绣得一手好花的苗族妇女。有谁知道他们在人世行走的踪迹呢?没有人记得老人曾经是民国的少校军医,如今只记得花期和花域,没有人想到美丽女孩早以一根绳索结束了自己的凄苦生命,也没有人想到那个绝望的与书为伴的叔叔最终会走出大山,主宰着一方宏大的风云。少女还留存着她最早的刺绣,那个不识字的女人教她如何间色,如何用丝来呈现花瓣的深浅和花蕊的娇嫩。然而女人在风雨夜的失踪,使小女孩最初的作品永远地残缺。
或许这一切都想不起来了。少女只记得红蜻蜓,记得获得和失去最美好和珍贵事物的那一刻心痛。停歇和离去,与她而言都无能为力,只有看着。她甚至不知道它从哪里来,因此而对自己的来处而疑虑,认识的坐标一旦失去,自我在世界中的位置就会惶恐地漂游。那只红蜻蜓,使她童年世界轰然塌陷,成为象征的那一刻也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
少女有时并没有想起这些,她只是需要离开人群,这种需要会在某一天到来。她要忍受这样一种折磨,然而或许它又是充实的,有自足的快乐。她有些害怕自己的声音,或者是羞涩,婉转隐晦的表达才能够给予她足够的安全。与口琴相遭遇是一个奇迹,它天生就是适合她的,就象是生来就携带的,丢失了才找回来,那么温柔和亲切。她喜悦地微笑,那些流泻的音符,每一个都与她的呼吸相关联,原来呼吸可以变成一种彻底地倾诉,生命最原初的功能离音乐是如此之契合,心灵和肉身,从来便不曾分离。所有激荡过心怀的记忆,都是可以化做轻重深浅的气流,在鼻息和唇舌之间震颤为优美的旋律和节奏。
有没有人注意过那个少女?她的神情开始有了沉静的光彩,一天比一天更富有表情。不会的,所有的成长都是细微的,自己甚至都不能感觉。当别人注意的时候,成长已经过去。由此,所有的渐进都只是一种揣测,我们眼睛和心灵的分辨力远不及一些敏锐的动物。只有当她面临一些重大的事情或者选择的时候,成长的痕迹会忽然展现。生长就像一节楠竹,粗粗看去,有着起伏交替的节奏。
在少女吹奏过的乐曲中,《晚霞中的红蜻蜓》是最喜欢的一首。《苏珊娜》太快,《渔光曲》太慢,《夏日里最后的玫瑰》太婉转,而《洛雷莱》又太直白。她的偏爱,肯定是与童年的经历相关。深深的呼吸中,那只奇异幻丽的精灵又旋转着飞舞出她岁月的深处,为她眼前的世界映上绚烂的霞光。她有些沉溺,由此而消磨了现实的锐气,慢慢喜欢了逃避。这于她的将来人生,实在也不是一件好事。
不过,这说的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就象她当年想起红蜻蜓一样久远。事实上她现在极少回忆起这些。不过,一个很偶然的场合,她遇见那个当年在树林里读书的知青叔叔,两人都恍若隔世。那个时候,她四岁,他十九岁,都是世界上最寂寞的人。她穿着小红袄,冬天的夜晚陪着他在豆油灯下读书,一颗又一颗吃着他从地里偷来又炒熟的黄豆;白天他背着她上山,他坐下来读书,她就在空地里嬉戏。那是艰难岁月里最后一缕温馨。
现在,她三十岁,而他的头上,也有了早生的白发。他很激动,不知道怎么来报答她当年在所有人都遗弃了他之后给予他的温暖。他一定要买一台笔记本电脑给她,让她的学业能更顺利些。她日子过得清苦,却惶惑起来,说不要电脑,要一支口琴,纯音口琴。她说,我吹支曲子给你听啊。
她像少女时代一样,第一、二段都用高音来表达。吹到最后一段时,她忽然改变了主意,用嘴唇将高音封住,大提琴一般的低音流泻而来,沉郁、厚重。这支曲子忽然变了,与高音相比,仿佛老人与少女的对话,沧桑与纯真的颉颃。
晚霞中的红蜻蜓/你在哪里哟/停歇在那竹竿尖上/是那红蜻蜓?
她心里有些怅惘,可还是平静的样子。在世界各地听过最高水准交响乐的叔叔敷衍着说这个歌挺好,就忙着问别的了。她有些失落,可也没有再说起小时候看见的红蜻蜓。回来的路上,她想一想笑了。口琴因为简单,算是最个人化的乐器了。所有的经历,平淡无奇,只因为是自己的才显出它的价值。
离开了某个情境,故事的合理性就丧失了。就像红蜻蜓,于你,或许就是一只偶然看到的美丽的昆虫吧。
旧贴一张,应无语要求而贴,并在母亲节前夕给我远在湘西的妈妈。
  我的妈妈,是一个有点特别的女人。这种特别,或许是因为她是个早产儿,在没来到人世时,就受过冷落和惩罚。带着一种被驱逐的悲哀和无奈,她匆忙地面对一个纷乱喧嚣的世界,眼睛里就有了安静,有了悲伤。
  她的父亲,很早就不在了,她是妾的孩子,在那个年代,寄人篱下的隐忍,流亡逃难的惊慌,充满了生命早期的旅程。
  她矮小,瘦弱,一生都在生病,好几次在死亡之神面前徘徊,可是又回来。我很小的时候,她就躺在床上,所有的人都不许我接近她,因为任何晃动的影子,都会碰碎她整个世界。我被拖到院子里,拼命哭喊,妈妈,我要妈妈——。
  我是个没有得到过母爱的孩子——我是说通常的那种母爱。我从未得到过她的拥抱和亲吻,8岁时去外地读书,半年才回来,我兴奋地向她怀里扑,她却难为情地将我推开。她不喜欢我有任何亲昵和撒娇的行为,哪个妈妈会这样呢?
  命运却给了妈妈音乐。
  我不知道妈妈在遭遇音乐的那一刻,心里的感激和惊喜。啊,一个自卑、敏感、多灾多难的孩子,像小猫小狗一样低贱的孩子,当音乐的光芒从天堂里流泻而下,笼罩在她弱小的身躯上,所有的阴影都消失了,所有的残缺都添满了,她的心一定像是一口荒涸的枯井,迎接着这漫天奔涌的温情与智慧。这强大的、温柔的、无与伦比的光芒,不论她流浪到哪里,都将她拥在怀里,与她共同诉说天地的秘史。
  也许不是这样,也许并不是音乐的光芒在笼罩她,而是她在怀抱着这一切——当人有了热爱,弱小的身躯就变得强大了,站在命运的疾风中,不会再有哀怨和惊慌,低头抬头时,都有了天真动人的微笑,就像一朵小小的雏菊开在了荒野上。
  陪伴着妈妈半辈子的,是一把琴。我至今不知道那是什么琴,只有三根弦,声音简单而质朴,肯定不是什么上档次的乐器,像吉他一样用手指弹拨,但比吉他简单得多。
  在湘西的深山里,那是我受到的最早的教育。妈妈侧着脸,坐在半明半寐的黄昏里,一首接一首地弹唱着那个年代的歌曲,那些悠扬的民谣,深情的苏联歌曲,淳朴的革命歌曲。后山的金银花开了,琴弦上满是馥郁的芬芳。那就是我的家的气息,甜美,安全。太阳沉下去了,草虫的声音起落如潮汐,草叶簌簌地抖动着,水在细语,而山,静默无言。
  是的,那是真正的湘西,方圆几十公里,都是一重又一重的深山。一重又一重深不可测的幽绿,埋藏起来的一个又一个小小的苗寨,一道又一道清亮的溪涧。天又晴了,空气像刚刚在溪水里浸过,明澈而清新。山深深地青着,稻田盈盈地绿着,天空湛湛地蓝着。苗人的歌声也起了,那声音,嘹亮,苍凉,穿透了高山和大地,向着最深最远的地方飞去,无尽的悲欢,激烈的情怀,茫茫天宇的追问,寂寂人寰的应答。妈妈说,你听,好好听,那是真正的歌。
  一个清秀的目光坚定的女人,怀抱着一把木头琴,坐在深山里,风起了,头发飞起来了。很旧很旧的衬衫,隐约看见过去的花纹,像夹在书里已久的花瓣。她的脚下,有一张小板凳,上面坐着一个短发的小女孩。小女孩的童年是寂寞的,除了妈妈的音乐,还有一只小猫,那是她唯一的小伙伴。
  各种声潮中,抱猫的小女孩有些早熟了。
  妈妈的故乡,在千万里之外,在富裕的江南水乡。少小离家,一直未归。生命早期在逃难,后来跟着爸爸,不断迁徙。他们从事的是最艰苦的研究工作,不是在荒凉的戈壁,就是在幽深的山野,从来与都市无缘。我从小是个野孩子,像杂草一样生长,没好好受过教育。只有妈妈的音乐牵着我,在异文化中穿行。
  妈妈似乎偏爱一首歌,“送君送到大路上”,我至今仍喜欢这个旋律。婉转,悠扬,妈妈经常是弹奏着,好象怕自己的声音会破坏它固有的美好。那样的寂静中,这支旋律像灼然盛开的花朵,缓缓地燃烧着。叮咚的声响,一下又一下叩着夜色的门扉,天地间忽然灿烂,像是所有的星星都落了下来,落在山林里,山林里挂满了小灯笼;落在溪水里,溅出清亮的小水花;落在草地上,化成了阵阵飞舞的萤火虫。
  是不是所有送别的歌,都是一种温柔的触摸?是不是所有远行的人,那一回头的深情和惆怅,都会激起歌唱的欲望?
  妈妈从来没有和我讨论过感情,从小我都只是会听。
  后来我开始会写。我写到我的小猫,它半夜用爪子拨开覆盖在琴上的红绸子,叮叮咚咚地弹了起来。别人以为我在写童话,可那是真的事情。
  有人分析过我的文字,说听觉和嗅觉的词特别多。后者是缘于爸爸能做一手好菜,而前者,肯定是缘于妈妈的音乐了。我的视觉从小就不太好,喜欢蹲在厕所阴暗的光线里看连环画。
  妈妈老了,有两次又差点离开我们。她很久不再弹琴。她不喜欢现在电视里的歌舞,也不听什么CD,几乎没有人知道她曾日夜怀抱过一把木琴,日夜与那简单的叮咚声相伴。她的一生,从未接触过任何正规的学院的音乐文化,她不懂得任何音乐的概念、理论、技巧。她只是用自己的生命与音乐相抱,原始的,淳朴的,直接的。
  我和妈妈也一样,对于声音的感觉,敏感又蒙昧,却是有着最生动的热情,绝望的生命因此有了飞扬的身影。
  可真是羞于在人前谈音乐。我永远不曾懂得它过,所有的言说,只是感激,只是诉说。生命过于卑微,哪里能够看得透一点半点,音乐如此,世间所有的事物,都是如此。
一只小白船,送给远行的青杏
小时候外婆说那是银河,我怎么都不信,那样散淡的一抹痕迹,怎么会是河呢。
  但夏天的夜晚真是美丽啊,深蓝的天幕,闪烁的星辰,风是凉的,山是静的。一切都在最繁华的时候,哪怕是最寂静的夜晚,也悄无声息地拥挤着无数伸展的生命,以及由此而隐藏在空气和泥土中无数真切的密语和叹息。
  河和路,有许多的相似,都绵延着伸向遥不可及的地方,因此而变成了时间的隐喻,有时急促逼仄,有时浩浩荡荡,有时坦然宁静。人从诞生开始,对它们就情有独衷,把所有的精力和情感,一滴不剩地在上面完全耗尽。
  虽然不信天上那是银河,却热衷于想象真有此事。走在银光烂漫的长河之中,身边掠过无数星子,它们的光辉恒久而灿烂,黑暗成为它们的影子,谦卑地尾随着。耳边常常传来它们相互撞击的声响,如同音乐一般的纯净。我伸出手去,它们微笑着闪避而过,它们飘在我的胸口,像雪花一样轻巧,忽然间失去重量,并迅速消隐。没有四季,没有死亡,没有残缺也没有喧嚣,星子们汇集成这样一条河,赶赴一场神圣的约见。
  天空那么遥远,令人哀伤。那里充满不可知的故事,那些深深浅浅的云彩如淡墨浓墨,为的是隔开我们尘世的目光。那短暂的一碧如洗,却又像它们全部都躲藏了起来,宛如盛宴过尽空荡荡的厅堂。一个银河的传说,即便是能把天空涂抹一些淡淡的温暖,也显得那么虚无,甚至不能够哄骗一个年幼孩童的眼睛。  
  有河,就有船。南方多水,多木,说不清谁为谁存在,那样完美的一种相互依恋和支持。连小小的起伏都难以分开,相互顺着,贴着。把月亮比做银河里的船,实在是再恰当不过了。船是小的,玲珑的,乖巧的,坐在月亮的船上,缓缓在银河里漂荡,也只有清澈如斯的歌声,才能够配得上清澈如斯的心情。  
  “舟遥遥以轻扬,风飘飘而吹衣。问征夫以前路,恨星光之熹微。”在我读过的极为有限的古文中,这应该属于是记忆非常深刻的了。有过无数次出发的时刻,清早、黄昏、正午、凌晨,背负行李走在人流之中时,同样的路,会和平时感觉有很大的差异。那不同的究竟是什么呢?  
毫无逻辑地混说了几句,其实是要把这首童年时代的歌送给杏子。这些天下雨,人和城市都显得狼狈不堪。而她却要去远行,徒步那些漫长的沟沟坎坎。说不定山里的大虫在等着她,也说不定江里的鲤鱼精也在等着她。这样一想,难免有些担忧加疼惜。为了体验一下,我今天晚上特地亲自在雨里走了四公里,出了点汗,感觉不错。一路哼的,就是这支《小白船》,因为这是一首晴朗的歌,有了它,雨点就蹦着跳着闪开了。
随着人类文明的进程,每况愈下的除了世风,总要算是嗅觉了。也许终有一天,我们的鼻子要进行一次重大的减负,完全摆脱嗅觉的功能,纯粹成为呼吸的工具。在我们的文化中,嗅觉本就是可有可无的一种功能,我见过不少因患鼻窦炎而失嗅的人,他们闻不到任何气味,可一样活得春风得意,五光十色。甚至因为失嗅,给周围许多人带来好处,比如女友不必费尽心思选择香水,丈夫一个月不洗脚也没有遭遇河东狮吼。想一想,如果任何其它一种感觉:视、听、味、运动、触等也完全丧失或是弱化,严重一点会祸及我们的生存,轻微一些也要大为降低我们的生活质量。 嗅觉的退化真是一件不可思义的事情。我们的诸多感觉,实际上是随着生活的复杂化和符号的扩张而变得更为分化的,它们构成了整个人类文化的基础。比如艺术,有建立在视觉基础上的美术,有建立在听觉基础上的音乐,有建立在运动觉基础上的舞蹈,嗅觉真是最文化含量最低的感觉了,世上就没有诞生过什么嗅觉大师。就是味觉,人家虽然没有高尚到被载入人类艺术史册,但群众性好得无以复加,美食家遍地皆是,近乎可以称做全民艺术了。
  人类得以进化,或许与嗅觉大有关系。比如说,正因为鼻子的灵敏度逊于其它动物,出于机体的代偿功能,才得以进化出如此发达的视觉。也或许实体世界与嗅觉的联系远没有与其它感觉那么密切,所以作为物理实体的工具的诞生进一步加剧了嗅觉被遗弃的命运。比如说,嗅觉只能把握存在于空气中的游离分子,这种把握相对于其它感觉来说,更为偶然、不可确定、零碎,最为缺少逻辑性和恒定性。当科学日益成为人类生存的依靠时,嗅觉简直成为了一种神经质的病症,那些不可捉摸的、无法验证的、稍纵即逝的感觉和体验都成为建构一种严整的日常生活秩序和精神秩序的所要排除的障碍。
  在心理学研究的感觉之中,嗅觉是研究得最少的一种。据说缺乏了解的原因是嗅觉器官位于鼻腔上部,一般的研究方法难以接近,这一点我百思不得其解,听觉器官还在脑袋里面哪,倒没说难以接近了——恐怕真正的原因还是因为它已经没什么大用场了。在个体的心理发展、人格形成过程中,嗅觉提供的信息已是极其有限。不像在动物界,它们还在依赖嗅觉来形成基本概念,进行为生存和嬉戏所需要的判断推理。
  这样便是否可以有一条原则,嗅觉发达是动物性强的表征——这样看来,男性显然比女性要进化得好,因为人类残存的一点嗅觉敏感全表现在女人身上了。纯粹为嗅觉而存在的物品只有香水,女人为了香水可以不惜犯罪。与其说香水是为了诱惑男人,不如说是女人的自恋,要诱惑男人,香艳内衣绝对比高级香水更为有效。但香水产业兴旺发达不亚于内衣产业,足以说明女人们为了自我陶醉可以不惜掏空自己和心爱男人的钱包。比起男人来说,女人更容易接受嗅觉刺激的暗示,并得出一些男人看来荒诞无稽的结论。
  理性是排斥嗅觉的,甚至是排斥一切感觉的。怀疑的天性使得人类神经质地把任何现象都要翻出来左看右看,越看越不像它本身,而且虚构了一套又一套完美无缺的理由来自圆其说,并称之为“理论”。虚构过程中的那种焦虑、惶恐、自得、狂妄,要在一只野猪看来,分明就是精神病的征兆。人生了五官,要不就用来谋生,要不就用来享受,并不敬重它们。嗅觉是最早遭受厄运的一种,看着吧,后面还有呢。很快,我们的感官就不再能接触到那种新鲜的、生动的、活着的东西了,技术再造了一个人工世界,我们不用再走出屋门,不用再爬山涉水,不用再去原野上眺望星空,也不用再去麦田里看汹涌的麦浪、闻麦花的清香了。一切都可以模拟。
  不过在我的生活史中,还是见到过嗅觉发达的人。我的一位美女同学,上街买衣服是棉、丝、毛还是化纤,她一律用嗅觉来判断,而且从来没有过失误,有了她,我们受标签牌欺骗的机会少多了。有一次在内衣店,她拿着一条内裤刚放在鼻子底下,就被营业员一脸嫌恶地呵斥了一顿:“闻什么闻!穿过了能放这儿卖吗?”弄得她大为尴尬。还有一位也是美女,我和她同宿舍。有一天睡午觉,正安静着,她忽然说:“张国芳来了。”张国芳住在我们宿舍斜对面,当时一点动静都没有。我吓一跳,以为她说梦话,连忙问她,她竟然说:“我闻见她的气味了。”一看门,果然看见张国芳坐在她们宿舍里。她最有本事的是隔着房门能说出别人谁谁又上厕所了,今天准是吃了什么什么,弄得我也和她一样心情立刻变得龌龊起来——当时真是恨她鼻子那么灵干嘛,拉着我一同受罪。
  据说嗅觉活动最活跃的地方是恋爱的男女之间,爱情发生的说不清道不明的缘由就是嗅觉偏好。这个理由很可疑,所谓一见钟情,靠的是视觉。何况如果是网恋,更不必要嗅觉了。我宁可相信嗅觉适应是保持爱情的重要条件,“鲍鱼之肆”“芝兰之室”的说法是最普及的嗅觉哲学。习惯和适应才是相守的理由吧,也才是思念的源头吧?离开了那个你爱的人,他的气息有时竟忽然会真切地袭来,在梦里面,在安静的时候,比任何形象、声音更让人痛心彻腑。
  有一位学教育哲学的师兄,因为单身老去舞场打发时光,总结出来邀请女孩而不被拒绝的妙方,说把手伸出去之前顺便在腋窝里摸一把,然后手指尖优雅地放在女孩鼻子底下,这样雄性的气味刺激没有女孩能拒绝。
  这个说法让女生们听说了,都恶狠狠地往地下吐口唾沫:“啊呸!!”
可以告慰女同胞的是,如今他职称都上正高了,还在打光棍。

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千百万年都不过只是短短一瞬,而人还想去求得什么永恒,人的可悲之处就在于他是一种时间性的存在,他所有的生命形态,无论是绚烂的还是平淡的,是喜悦的还是悲哀的,都必须依托于时间来加以展现。这一根本特性反映在人的一种重要的心理现象上,它就是记忆。我们的器官、组织、神经,只要经过了一些事情,受过了一定的震荡,它的痕迹就保留了下来——或许其他事物也有这个特点,可人不一样的是,我们会不断回头去抚摩、回味、咏叹这些痕迹,不断地改变它初始的形态,在时间的流逝中不断重新为它定义和赋值。也许到后来,我们已经不再记得事实上的真实,甚至否认事实的真实——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意义才是我们生活的内容,事实只有通过它蕴涵的意义真正与人相关。
人生在世的悲凉之处却也在此呈现了。时间的液体中,那些过去的永不再来的情怀、故事在慢慢显影,从轮廓,到细节,到经受过的一点一点的心动、伤悲、琐屑、轻狂,又重新展现在我们的眼下,而此时,它已不再是我们生命中的存在了——我们不能再回复它、改变它,它从我们体内剥离开来,成为了一个与我们行动无关的客体,熟悉又陌生,遥远又真切。我们看着它,像在电影院里看一场电影,空阔的银幕上,上演着亦己亦他的伤悲。于是感动,于是痛哭。像一个小小的孩子,哭他昨日游戏时失去的一颗弹珠。
只有书写、不断地书写。杜拉斯是不是说过,写作是她痛哭的一种方式?在重新凝视、表达中,纷乱的心绪由于得以赋形而沉静。人类创造的艺术符号,哪里是为了记录?分明是要把这孤独惶恐的心灵,安顿在与宇宙秩序同构的家园中。
此时在窗前,望得见北外校园里那些高大的杨树,春天就在几天之内来临。杨花漫天飞舞,这么轻柔而温暖的雪。我看见那个女孩,十九岁,穿着红色的衣裳,背着行李单身旅行。那是北京的酷夏,女孩睁着圆圆的眼睛,长不大的样子,却盛了满满一心的快乐和梦想。她骑着一部破单车,在北京的城根下疾驰,打着响亮的口哨。那时,她还没学会惧怕阳光和炎热。她挑着月圆的日子来到了河北昌黎,平生第一次看到了海,月光下的海,看见狂风中海水像银子一般从天空中泼洒下来。她睡在海边的树林里,因为海水涨潮而彻夜失眠。那就是我的记忆,在十一年后给了我遥望和心酸的机会。那是一个多么平淡的孩子啊,一下一下地淹没在人海里,然而我还是能辨认出她的神情她的姿态。漫长的南方雨季里,她目光散淡无所用心,爱情从没有来临。大学校园里最多的是樟树,春天潮湿的雨雾中,青绿的落叶一群一群在脚边旋转,散发出那早衰的生命的气息。每个周末,她都趴在图书馆的窗前,看夕阳缓缓沉落。她穿着妈妈的灰色旧衬衣和黑布鞋,背着中学带来的泛白的军用书包,天真而细致地看着每一个从她身边经过的人。
你记不记得曾经坐在我的单车后面,我带着你沿着咸嘉湖去江边?记不记得我看你的毕业论文给你写了好长的批语?记不记得有一天傍晚给你桌上留条要你来找我?你记不记得……多年以后,一个男同学这么问我。是的,我是记得的。年少岁月里,他给了我不多不少一份虚荣。没有故事的两个人却能有一些超越岁月的情怀,以至于失去音讯多年会互相寻找。蛇口的华彩花园门前,那个眉眼一如年少的男子,欣喜地走过来,只是身上一件夜色黑的衬衫,批阅着岁月的苍凉。喝啤酒,面对面说话。酒到深处,他忽然问:那时侯,我们为什么就擦肩而过了呢?
我微笑不语。青春无声而掠。
很多时候我们都喜欢追问原因,因果律是科学世界的法则,怎能肆意跨越边界行使立法权。在人的情感世界中,有多少可以解释的事情呢?我们只能缄默。比如信仰,比如艺术。小小的孩子来到这个世界上,他那么多的问题要寻求答案,你以为他是要知道原因吗?他急急地问着:太阳为什么要挂在天上?雨水为什么会落下来?你要给他讲万有引力吗?你要给他讲水的三态变化吗?他越是迷茫越是不满足了。你只要告诉他:太阳挂在天上是为了让宝宝的身体不再寒冷,雨水要落下来是因为让春天的小草不再干渴,他就满意地笑了。小小的目的论者,幸福溢满了他的笑颜。幸福感、诗意、灵性是随着我们步入冷漠的常识和规范世界而丧失的,分裂的痛苦却似不速之客,一生如影随形。
宛若基因携带着它所有的遗传密码,我们也携带着所有的经历,在暗淡的天光里风雨兼程。时光渐逝,人的背负是如此沉重,往往惧怕面临死亡,惧怕那片刻间不能承受之轻。习惯背负的人,已把它当做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要放下恐都会有切肤之痛。我看见那个红衣裳的小女孩,她是一点一点在习惯背负的,先是情感上,然后是行动上。那无声掠过的青春,使她在行走和观看中,在理解和共鸣中,背负了那么多他人的心绪和生活。
你那时那么小,而我,已经历尽沧桑。
深圳的重逢以他这一声叹息划上了一个句号。是这样的,当时难道我就不能为他背负吗?是我的肩膀过于稚弱?还是他内心的不忍?或是就背负本身而言,是无法转移的?我已不能肯定了。
王洛宾的《青春舞曲》真是很熟悉了,可总是不能理解,为什么那么欢快,那种来自生命深处的欢快?对于青春的逝去,几乎所有的歌都是追忆和感伤,而这首歌,却像是在进行节日地欢庆,那蓬勃的节奏、起伏的旋律、放达的语言,把我们对时光消逝所持有的无奈和惶恐作了一次彻底的消解。我们生命激情中的欢畅和悲哀,在与歌谣遭遇的那一刻,奇异地和合、激荡,欣慰与辛酸同时抵达,堵塞了我们的泪道,在不能自已的颤抖中,歌者与听者都刹然失语。
太阳下山明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天还会一样地开/美丽小鸟一去无影踪/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
这首罗大佑翻唱了六次的歌曲——在他生涯中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事,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闪烁的灯光和激烈的乐曲声中,我们集体欢庆青春的消逝,欢庆那往昔日日夜夜拥抱过的梦想的幻灭,欢庆那一生只有一次的情怀的失落,欢庆那山花般烂漫的激情的沉寂。
除了欢庆,我们还能说些什么?
如果你没吃过油淋青椒,那你于湖南或长沙,就真是个异乡人。傍晚时分,家家户户的厨房里会飘出那阵极其呛人的复杂香味来,于长沙人,那是他们最普通最家常的菜,普通到没有谁会注意它的存在,而它又总是在桌上存在。日常生活,常是一种文化最深沉的浮现,每一个城市、每一个村落,你只有在沉落在它们那独有的日常生活中,像那些男人、主妇一样怀着一份不自觉又认真地经营那种生活的态度,你才算是了解了它,你才算是对它有了那份骨血之情。我看见那些形形色色的旅游者,带着弱智的好奇和新鲜,迈着匆忙的脚步,游离着贪婪的眼神,成为一个又一个城市没有灵魂的过客,使得“旅游”这个词,永远是“时尚”或者“消费”的代名词,永远成为了一种身体行为。
你若是不能热爱油淋青椒或者不能理解长沙人对油淋青椒的热爱,而只知道韶山、爱晚亭或是岳麓书院,你便是我所说的长沙的过客。读大学时我曾在一家小饭店打过工——那种工厂工人、进城农民和开车司机去的、能摆下十张桌子那种小饭店,我学过做最合他们胃口的油淋青椒。猛火之上的铁锅里浇上满满一勺油,干豆豉呛锅之后倒入拍软的整只整只的青椒,顿时狼烟四起,风云际会,宛若搏杀之中的古战场,刹那之间,青椒浮起白里带黄的焦皮,这时撒上一把盐,几棵拍碎的蒜瓣、几片老姜,用锅铲将之在锅里使劲搓压,只等料香透入、椒身软塌,几粒味精洒上便可出锅。豆豉的干香、蒜的辛热、姜的激辣,最为原始地与本地青椒相游戏,完成了鲜活的长沙人格。
这是一道极具诱惑力的菜,但它只有出自家庭主妇手下或是这等粗人去的地方,才得其精妙。因为它的本性即是热辣粗犷,若是进了大饭店,便像好好的一个纯朴如同山间野风的女子被掳去给官家做妾,守不了纯真又融不了精致,不伦不类让人倍感痛苦。你若是外地人吃到过地道的油淋青椒,那你是有福了!那或者是有一个真正的长沙朋友,而他还恰巧娶了一个地道的长沙贤惠媳妇;或者是你与这个城市有缘分,循着自己的心灵放下架子撞入一个我所说的粗人去的地方,进去就呼酒,让火热精明的老板看着投缘,二话没说就给你上了一盘。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你才可能吃出真正的味道。
我说这些时,心里是怀着辛酸的。因为我做得一手地道的油淋青椒,而我爱过的一个男人最爱吃这道菜。他在北京时,我去看他。我只给他做过一次,他把那整整一碗都吃了。我走后,他开始去自己买辣椒,依着我的方法做,可总是没有我做得好吃,毕竟他不是湖南人,而且是个笨男人。他想我时就去买辣椒,一次能吃一斤,听得我在电话里流泪,说不要吃太多,怕对肠胃不好。这个男人从来没去过湖南,但他天天关心湖南的天气、看湖南卫视的无聊节目。然而也就是这样了,他的妻子孩子并不爱吃这道菜,但和天天要炒的香菇青菜一样,并没注意要去问他的口味。他只是在桌上一个人吃,就着一瓶啤酒。
分手当然是应该的,可是不可能了无痕迹。宛若油淋青椒,成了他不可缺少的一道家常菜,独自吃着、下酒。我早离开了湖南,在另一个都市里生活、成家。那个城市的口味是甜腻清淡的,我学会了红烧狮子头、大煮干丝和糖醋排骨。从此,我再没有做过油淋青椒这道菜——它在他的生活中永恒而在我的生活中绝迹。

书生(三)——与男生共同生产


我面临难产,唯一的愿望是痛痛快快把孩子生下来,这辈子就生这一次,打死我也不生第二次,而这个孩子是——学位论文。不仅是我和云木——两个真正的正当育龄期的30岁女生面临的困境,我们研究院好几位男同学也在共享着这份生产的痛苦。这个孩子真是让我们充满希望啊,生了它,我们就可以当教授,拿更高的薪水,住更大的房子,出去开会面子可以变得更为光鲜,发表文章时名字后面可以加一个漂亮的后缀,个别还没找到对象的也将会有更满意的选择。这是一个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时代啊,谁家的孩子比这个孩子更有出息呢?而且这个孩子一旦生下来,就再不用你操心了,你活多久,它就活多久,你到哪里,它就到哪里,你不用再花精力金钱时间去养活它,相反它心甘情愿地伺候你一辈子,真是一笔一劳永逸的买卖啊!
最后这半年整个宿舍楼浑然一大产房,所有的交谈、歌唱、呻吟都笼罩在生产的气氛中。同宿舍的云木,每天早上6点半准时坐在联想前,她穿着松软肥厚的花棉袄,膝盖上搭着一条花被子,俨然一卵生动物,在熹微的晨光中开始她一天的孵化行为。我每天半夜开始睡极不塌实的觉,所有概念都在脑海里飘来浮去,只有早上那会听到她开机和敲击键盘,才睡沉过去。我们宿舍一天几乎不用关灯,所有的摆设讲究方便顺手,我们穿行在杂物中宛若水草里的游鱼。古有胎教谚语云:“五月以前宜逸,五月以后宜劳”,前几个月我们还常打扑克、游泳、散步、看衣服,和所有的女人一样想挽留青春的脚步,真是“逸”得可以,现在则劳得眼圈发黑,面色枯黄。上周去北京出差,老同学凝视我半天,安慰地说了句:“你不见老”,是啊,我说,老得不能再老了。
中午的阳光把人晒活了几分,小米粥斜靠在门边,端着一口铝锅,见人就说话。读了硕士读博士,一年回两趟家,他远在河南的老婆一直怀疑他是一个骗子,动辄说:“你骗了我们娘儿俩六年。”宿舍楼不准用电饭锅,他就偷偷买了个小电炉,经常熬一点小米粥。路过的人问“你吃啥”,他说“喝小米粥哩。”他晚上靠安定催眠,催得早上闹钟也催他不起,这两件事常叫他懊丧不已。
丑猫因为做论文,已经好久没去龙城发爱情帖子了。日里见到他,一头乱七八糟的毛发罩着一张懵懂迷糊的脸。老婆正在怀孕,为了到时能充分体验做父亲的感觉,他决定全力以赴,赶在老婆前头先生下来。老桂是个面黑身宽的北方人,在他眼里,人只分为男女两类,勉强他再往细里分的话,女人可分为老婆和非老婆;他对男人的认识要分化得多,可分为领导、同事、师兄弟等,再往下还可以细分,比如领导可分为直接的和间接的;至于女的,特别是长得略为对得住而话又稍多一点的,根本就不是人。每天他都把方正肥满的屁股端然置放在座位上,置满十小时,来访和电话概不受理。当然他脑海里除此之外并不是没有别的大事,比如新世纪里究竟是去进博士后流动站还是先回他那东北的小学校解决教授职称。当然后者是权宜之计,他是个传统文化里长大的正经人,但花花公子占了女人便宜再甩她个一干二净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上坡容易下坡难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