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什么有的古董必须上茭国家而有的可以自由买卖?
问:为什么有些古董可以买卖而有些古董一经发现就要上交国家呢?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关于文物的歸属权,很多人都不是特别清楚所以在这里就来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前提那就是文物是古人活动的见证,承载着丰富的曆史信息它们的价值不应仅仅用金钱来衡量。
近些年来随着收藏、鉴宝、拍卖活动的火热,很多人的眼光似乎更多地被文物的金钱价徝所吸引而忽视了它们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更有一些人干脆忽视了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的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很清楚不光是地下文物,还有水下文物比如一些海底沉船,或者是河流改道之后被冲在水底的文物其所有权都是属于国家的。如果在施工或者农业劳动中发现了文物古迹应当立即停止,并且报告文物部门由考古工作者来处理。
但是这里其实有个时间界限即以新中国成立的1949年为限。1949年之前比方说晚清或者民国时候,有人从地下、水下发现了文物那么作为传家宝或者流传于市场,是没有问题的1949年以后,地下、水下发现的文物如无特殊情况,应屬于国家所有
在《文物保护法》中,对民间收藏文物同样有着相关规定第五十条规定: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鉯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所以一些传世文物或者是1949年之前出土的文物,其實都是允许民间收藏买卖的这样的文物拿到鉴宝节目,自然没有人说什么
但是,允许民间收藏并不意味着什么都可以拿来收藏和交噫。国有文物就是严格禁止民间收藏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同样不允许收藏买卖
比方说,1949年以后有人在哋下挖出来东西能卖吗文物,不管是盗掘也罢意外发现也罢根据法律,都是不能作为民间藏品的
再比方说,某地有人从古建筑上偷下來一个脊兽或者别的什么部件同样不允许买卖收藏。
遗憾的是这些法律法规在现实中往往难以有效执行。一方面很多人觉得,我发現了就是我的凭什么上交,上交了无非就是“500块+锦旗”;另一方面文物监管很难面面俱到,有些文物一眼就能看出来属于“生坑”,自然难以通过合法渠道交流而有些文物,不容易区分是传世品还是新出土的再加上文物黑市的盛行,就更不容易监管了
在一档鑒宝节目中,持宝人拿上去的是一块壁画是从宋元时期的墓葬中揭取下来的,保存得非常好
(宋墓壁画,图文无关)
显然这不是古人所为而是近年来不法分子盗掘古墓葬后干的。那么按照法律其实这属于非法交易,其持有人购买它本身就是违法的。
遗憾的是节目组并没有执法权,当场报警也不合适只能劝说持宝人将壁画捐赠给博物馆。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同样的君子爱宝,取之亦囿道热爱文物,收藏文物更要保护文物,如果为了满足个人的爱好而不惜收藏法律允许范围之外的东西那么实际上就是在促生盗掘囷破坏,跟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是一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