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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季型草坪什么时间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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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长景园林 点击量:
【客户提问】:冷季型草坪什么时间播种?
【正确答案】:冷季型草坪最好的种植季节是秋冬和早春,冷季型草坪性喜凉爽的气候环境,普遍耐热性不佳(高羊茅除外),但耐寒性极好,在寒冷的地方也能郁郁葱葱,是典型的冬季草坪。
草坪种植小贴士:
草坪很少有单一品种种植的,大多数都是2个以上品种混播,形成优势互补,让草坪长的更密实,质地更佳,耐用,观赏效果好。
在播种前,将杂草清理一遍的基本工作。
然后将土地翻耕整平
其实草坪播种是很简单的,以上为大体步骤,在播种的时候掌握好3步骤即可。
因为不同问题局限,例如种植时间分布全年之中,工地施工环境受到限制,天气原因,工作进度等问题,大部分人种植草坪,都不能完全一样遵照细化的播种规范,故我们撰写了一部实在可用,照顾发芽率和优化播种流程的经验。首先将土地依照设计要求,调整地形地势,并且做好排涝、护坡基础环境;第二将表层土耕耙打碎,保持有利于排涝和浇灌的坡度,或者挖通排水管。
有利于播种的天气,却不是每天都在,草坪种子十分细小,每斤种子有大几万到二十万至多,颗粒大小可见一斑。有一点点风,都让应该撒播匀称的种子,导致堆积,导致部分地方长出的苗很密,而有一些部分则没得长出的苗的状况导致,造成斑斑点点的无草块和浪花状的稀疏间隔,打破绿化结果和检查时间。
在有风的情况下,播种草坪,应该把种子与泥土掺在一起,并且充分搅拌匀实,期间泥土与种子掺在一起一块儿,方能匀称的撒到地上,如果泥土很干,请将泥土加水搞湿在混入种子。在种植完成后,可用机器稍正压一把,以确保种子与地面完全结合。
草坪种子发芽适宜温度在13~24℃,种植后7~12天发芽,17~28天所有草坪种子发芽完毕。在发芽那段时间,当保持地面充分的水分需求,以确保顺利长出的苗和出苗时间整齐。
在苗高长到9~12厘米或长出的苗后40~55天,应该使用压草机无遗漏的压一遍,碾压能令草坪迅速的造成紧密的草坪块,可加快根须伸展,加快草坪匍伏分蘖。你的位置: >
有人喜欢五彩缤纷的花朵,有人喜欢枝繁叶茂的大树,但去钟情于那毫不起眼的小草,喜欢它的平凡,喜欢它的默默无闻,喜欢它的无私,喜欢它所拥有的一切。
小草,在很多人眼中,它是纤弱的象征。的确,它纤弱的甚至连一滴小小的露水都可以把它压倒,但是你却不曾看见,它战胜露珠,昂首挺胸的姿态。
春天,当所有事物还在慢慢苏醒的时候,小草却早早的从泥土里探出头来,成为春天的第一的报信者。当所有的花儿都在争奇斗艳的时候,小草却默默地低着头,悄悄的生长。
,当炙热的阳光洒向大地。花儿们都为了避免阳光的暴晒,将盛开的花裙收起来,小草却不畏这毒辣的阳光,挺直腰板,不退缩。面对雷的咆哮,小草没有退缩一遍遍地被风吹倒,一遍遍战胜狂风,勇敢地爬起来,难道你没有被这可贵的精神打动吗?
,当所以的大树开始落叶,小草却依旧绿的逼人眼。它不畏秋风,紧紧的抓住大树,不让风把它吹走。它不屈,不畏一切困!
冬天,当大地被白雪覆盖时小菜安静地呆在雪的下面,储存着能量。来年春天,带给人们一片崭新的绿。
小草,它没有花那么鲜艳,没有树那么繁茂,没有松那么坚贞&&但是它不屈,勇于克服困难,默默无闻无私奉献,难道你不觉得它象征了那无私奉献的园丁?难道你不觉得它象征了那默默无闻的清洁工?难道你不觉得它象征了那些守卫在祖国边疆的战士?
我赞美小草,敬佩小草,崇拜小草,但我更赞美,敬佩,崇拜具有小草精神的人。世界正是有了在千千万万的你们,才会聚了绿的芳草如茵!也正是你们装点着世界,无论经过多少年的沧桑变历,你的容颜不变,装点着世界。
有人喜欢小草的不屈;有人喜欢梅花的冷艳高贵;而我却喜欢柳树,喜欢它的平凡,他的婀娜多姿。我对它情有独钟。
春天,小草探出了绿油油的脑袋,花儿从被窝中欣然醒来,柳树也换上了新枝。在微风中,柳树那又细又长的柳条在轻轻的摇曳,好似一位翩翩起舞的绿衣仙子,婀娜多姿。令人心情愉快,心旷神怡。
柳树没有小草的玲珑,没有梅花的艳丽。但平凡,默默无闻是它独具一格的精神,春风吹起,柳条微微摆动,站在柳树下,感受柳条的抚摸,很是舒服,此时此刻,仿佛心中所有的烦恼全都烟消云散了。柳树的叶有的大,有的小,有的颜色深,有的颜色浅。椭圆形的脸在向我们。叶片一片挨着一片,一条叠着一条,好像是在窃窃私语呢!它又细又长,绿油油的。一条条低垂下来,像女孩的尾辫一样细长而美丽。它无声无息的点缀着大,点缀着大地,为大自然增添了一份色彩。
看!柳树默默地矗立在森林里,一排排立正着,像一群坚守边疆的战士,看守着广阔的大地。它们多辛苦呀!瞧!孩子们正在顽皮地玩耍,他们走着,跳着,跑着,玩得很愉快。同时,他们也很淘气──一窝蜂的窜向了柳树,用手使劲的揪下了柳树的枝条,把它编成了花环,手环,脚环,项链&&但是,尽管柳树受到了的折磨,但它们仍一言不语,它们无私奉献。它们多伟大呀!这时,又有一个小女孩走过来,她揪下了柳树的叶片,不由得玩起了天女散花,把叶片一把抛向了天空,觉得很好玩。但是,柳树却只剩下光秃秃的枝条,很难看。它们多无私奉献啊!
&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这就是柳树的叶片。我爱它的无私奉献、平凡和默默无闻,我要高声赞颂它。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选,慢慢发现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有时候,好朋友就像一本书。因为不管书的内容如何,书从来不会抛弃认真读它的人,而真正的好朋友也一样,不会放弃珍贵的友情,只有不变的多年如一日的坚守与从未违背的誓言。
几年前的我生性孤僻,不善交友,却爱看书,只把书当作最忠诚的朋友,书看过许多本,而好朋友这本&书&却迟迟未看过。直到我遇见了你,那日你捧着一本书,怯生生地跟在你妈妈的身后,低着头,眼神不知落在何处,和我一样的安静。那时我只当你是和我同龄的小孩,没想到日后你却成了我第一个最好的朋友,我的第一本&书&。
自从那日的相识,我们见面的次数便多得一发不可收拾。无聊时想到还有你这个朋友能陪我度过孤独时光就像刚刚读过一本故事书一样感到充实;高兴时总会把趣事分享给你这个朋友听,让你和我一起开心;孤单时跟你说上几句话感到满足。总之,有你这个朋友就像有一本好书一样,时时刻刻陪伴着我。那时候便觉得应该要好好珍惜你这本&书&,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
时光如白驹过隙,我们的友谊却毫不变色。偶然一次碰到你,谈起小时候的趣事,没想到的是你竟记得我已经抛弃许久的爱好,竟记得我害怕的事物。我原以为因为我们都长大了况且不在同一个学校会变得生疏,但听到那些我曾说过的幼稚的话语从你嘴里跳回我的耳朵里,我才发现其实什么都未曾改变。我抬起头细细端详你,明媚的笑容还是我最熟悉的,眉宇间的那股子英气还在,说起自己感兴趣的事仍是眉飞色舞,无暇顾及他人,眼睛里依然是流转的目光。我吃惊地问道:&你怎么记得这么清楚?&
你轻笑,笑而不语。其实我们都已心领神会,我们的友谊从未改变,时间在我们面前打飞驰,定格不变的只有我们深藏心底的默契。从这时起,我就开始永远,相信你永远都是我的好朋友,相信我们的友谊亘久不变,就像我与我的每一本书。
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我们手拉手在友谊这条路上越走越远,五年如一日不变的坚守与矢志不移。在黑夜里你总能握住我颤抖的双手,在瓢泼大雨下你总会为我撑起伞,在艳阳天里你总是与我一起让牙齿晒晒太阳。
那日,我想找你诉苦,却怕你觉得我烦,于是直截了当地问道:&还算朋友不?&语气里带着点漫不经心,因为重点并不是你的答案而是我的后文。
你不假思索地说:&废话,肯定算。&
我顿时觉得十分满足,就像一个小孩子终于得到了本应属于自己的棒棒糖。但随之而来的便是沉甸甸的感动,在那一刻,我不知道感动的是你如此爽快的回答还是原来我真的算你的好朋友,不过,无论怎样,在你回答之后,我便觉得即使我想你诉的苦让我多难过,有你这个朋友在,还有什么苦。你就像一本治愈系的书籍,不仅陪在我的身边,而且能时常给我带来感动与慰藉。
细数我们经历过的一切,似乎没什么大起大落,而友谊真正的是贵在坚持,你之于我,我应该珍重的就是你无惧时间的陪伴。就像书一样,它不一定要有坎坷的命途,但不会抛弃认真阅读它的人,并给读者帮助一直不离不弃便是好书。你之于我,便是这样的好&书&,而你给我的不仅仅只有帮助,还有五年如一日的携手同行与相伴不弃。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古人云:&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秀才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们博览群书,才高八斗。而我虽称不上是博览群书,但读过的书不下百余本,且上到天文下到地理,深到哲学道理,浅到日常琐事,种类齐全。就在其中有一本书,就像钉子一样深深地扎进我的心头,令我终身难以忘怀。
它就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童年时最好的伙伴&&《一千零一夜》。这本书可谓家喻户晓,但丁薄伽丘,赛万提斯,乔叟,甚至是莎士比亚,歌德的创作,在取材上或艺术手法上都直接地间接地受该书的影响,它还被高尔基喻为世界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而我的少年时代也几乎听着它的故事走过来的。
有句俗话说得好:&钱,可让你短暂地休闲,书,却使我享受永远,&没错,从《一千零一夜》中我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也的确受益非浅,这本书是我童年的最大乐趣,我随时随地都在思考书中的故事情节,总有意有未尽的感觉。记得第一次接触《一千零一夜》一个故事会让我想上一个月,走在路上便把自己假设为阿里巴巴,在故事中不断地冒险,自由一番&神游其中,怡然自得&的趣味。看电视的时候,把自己想象成鱼翁,当把魔鬼骗成瓶子里盖上时,也许太投入了,竟紧张出一身冷汗。
第二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已经开始认字了,便自己捧着书看,从书中我认识到的不仅仅是故事的精彩,更是各种语言之间的生动,传神。隐隐约约透出一种神秘变化之感。
第三次读《一千零一夜》,那时我可以认字了,我花了半天时间,一口气读完了整本书。仿佛一快干燥的海绵吸足了所有的水分一样,是那么的充实自在。每个故事更加华丽引人。我开始读懂作者的用意,一丝丝的一瞬间的一触及发的启示。它不仅仅是供人品味和欣赏,而是要求广大少年儿童有丰富想象力,敢于去探索和追求。
直到现在,我还时不时地翻阅,感叹着山鲁佐德的机智,称赞阿拉丁的神勇,回顾过去美好时光。《一千零一夜》是我童年的启蒙,从书中我学会了为人处世的原则,应对困难的方法,我的童年因为它而精彩,我的少年因它而绚烂,我会牢牢记住我人生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
人的记忆总是那么短暂,曾经刻骨的情节或许只需一个便可将其忘却。可是被忘却了的还能被记起吗?我迷惑。
那个,我们三人相遇,那个夏天,我们成为好友。淡淡的香甜气息伴了我们一夏。
不谙世事的我们任性地挥洒我们的欢笑、。夏日的很毒吗?不,一点儿也不。柔柔的,好暖。那个夏天我的扶摇直上。从刚进来的二十几名一跃跳到了级前五。老师常说我是最令她吃惊的人。我总是谈笑不语,因为我身后有最美的友谊。
后来,我们三人每每忆及此,嘴角都会挂上笑,那段回忆如此美好,美到一触即碎,好到不敢触碰。
又是那个夏天,我们三人分开,那个夏天,我们开始疏远。酸酸的气味伴了我们一夏。
依旧不谙世事的我们依旧任性的挥洒我们的泪水。夏日的阳光,有点儿晒。那个夏天,我们三人很少见面了。偶尔一次电话,我竟如孩子般哭了。幸好我们之间被一条线连着,线的名字叫做思念。友谊依旧。
后来,我们都不愿再回忆,因为曾经的曾经太过美好,若是忆起只是徒添伤痛罢了。还是那个夏天。我们三人再次相遇,那个夏天,我们却已成为陌路。涩涩的气味伴了我们一夏。
渐渐懂事的我们收敛了,话不多了,即使见面也只是尴尬的点点头。一种莫名的气氛围绕着我们。夏日的阳光好刺眼。
现在,我们都不会再去回忆,不是不愿回忆,而是忆不起,那些美好早已被忘却的一干二净。
虽有太多不甘,可依旧忆不起。
有时我也想回忆。
那段美好的回忆,那柔柔的阳光,那&&那被人珍藏的夏季,那被人遗忘的夏季。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
在我们身边中有许多书,请问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这篇文章能带你回到当时的情境&&
文中的&我&有很多很多书,但却每一本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每一本书有每一本书存在的价值,而文中&我&的父亲会把他从书中得到的启示化作自己的经验讲诉给我听,让我明白书的意义。
《我的第一本书》顾名思义是第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他的第一本书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第一本书对我的意义是代表一个长辈的教导&&
记得那年生日,父母跟哥哥们都在一旁忙碌准备我的生日,而我在一旁偷吃着蛋糕,忽然,一双手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发现,原来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黄奶奶。黄奶奶笑着对我说:&被我发现咯&我尴尬的笑了几声。
黄奶奶她待人友好,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只可惜她的儿女都因为工作而对她不理不睬,只知道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对她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甚至连她摔跤受伤也没来慰问一句。妈妈得知她的经历后,就常常对我们说,要经常陪隔壁的奶奶讲讲话。因此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去她们家玩,相处久了自然就变得很熟,所以我的生日当然不能缺少她的存在。
大家都在热热闹闹的讨论以前的种种,而黄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我们家的一切一切。妈妈察觉她有点不对劲就对我使眼色让我过去陪她,我笑着看着她,她看了看我便在身旁拿出一本书。放在我手上,我拿着那厚厚的书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她着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那本书,我从未看过,只是一次大扫除当中无意发现它的存在,我翻了2页,就有N个字我看不懂。我想去问黄奶奶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什么,但却得知奶奶早在1个月前因病去世,我们家从此也没有人再提&黄奶奶&这个人。
5年后,我再次翻开那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是什么书了,原来这是高尔基的&&《母亲》,我一页接一页看,直到看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还能看见奶奶当年给我留下的&秘密&。
不要在乎金钱的多少。
而要在乎你付出了多少关心。
请好好的孝顺你的父母。
因为他们是最关心你的人。
&&我们的秘密
因为它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理解的意义。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选,慢慢发现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着,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着,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妈妈就教我背诵三字经。后来,还送给我一本《三字经》。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更是我人生的第一位启蒙教师。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不仅读起来琅琅上口。而且讲述了很多生动有趣的历史人物故事。简短的语言中,却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它给了我许多人生的启迪。
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中,我知道每一个小学生,犹如一块璞玉,不经过精雕细刻,怎能成为一件精致的玉器呢?我们从小就要立鸿鹄之志,要珍惜每一分钟,刻苦学习,长大才能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一而十,十而白,百而千,千而万&又告诉我积少成多的道理,而且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有耐心,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从&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中,我又读懂了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不会有作为的,而勤奋好学的人,才会事业有成。我常常用这些话来告诫自己,使我有了更多刻苦学习的动力。
《我特别喜欢读&孟母择邻&的故事。&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讲的是孟母三迁和孟子逃学后,母亲剪布教子的故事。它告诉我们学习不仅要有好的方法,而且要有好的环境,特别是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我还喜欢听黄香的故事。&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中,黄香只有九岁,就懂得孝敬父亲,冬天把被窝捂热后再请父亲睡。这个故事,使我很受启发,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三字经》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礼貌待人、珍惜时间、勤奋好学,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它的确是我们每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本文学书籍,让我们身边更多的人汲取精华,健康的成长吧!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在我们身边中有许多书,请问你还记得你的第一本书吗?也许,这篇文章能带你回到当时的情境&&
文中的&我&有很多很多书,但却每一本属于自己的第一本书。每一本书有每一本书存在的价值,而文中&我&的父亲会把他从书中得到的启示化作自己的经验讲诉给我听,让我明白书的意义。
《我的第一本书》顾名思义是第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也许,在某些人眼里他的第一本书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第一本书对我的意义是代表一个长辈的教导&&
记得那年生日,父母跟哥哥们都在一旁忙碌准备我的生日,而我在一旁偷吃着蛋糕,忽然,一双手触碰我的肩膀,我回过头发现,原来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黄奶奶。黄奶奶笑着对我说:&被我发现咯&我尴尬的笑了几声。
黄奶奶她待人友好,邻居们都很喜欢她,只可惜她的儿女都因为工作而对她不理不睬,只知道给她一定的生活费,对她的生活一点都不关心,甚至连她摔跤受伤也没来慰问一句。妈妈得知她的经历后,就常常对我们说,要经常陪隔壁的奶奶讲讲话。因此我只要一有空就跑去她们家玩,相处久了自然就变得很熟,所以我的生日当然不能缺少她的存在。
大家都在热热闹闹的讨论以前的种种,而黄奶奶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我们家的一切一切。妈妈察觉她有点不对劲就对我使眼色让我过去陪她,我笑着看着她,她看了看我便在身旁拿出一本书。放在我手上,我拿着那厚厚的书问:&这是什么东西啊?&她微笑着说:&这是我们的秘密,希望你能好好珍惜它&那本书,我从未看过,只是一次大扫除当中无意发现它的存在,我翻了2页,就有N个字我看不懂。我想去问黄奶奶这本书大概讲的是什么,但却得知奶奶早在1个月前因病去世,我们家从此也没有人再提&黄奶奶&这个人。
5年后,我再次翻开那本书。我终于知道这是什么书了,原来这是高尔基的&&《母亲》,我一页接一页看,直到看到最后一页,我依稀还能看见奶奶当年给我留下的&秘密&。
不要在乎金钱的多少。
而要在乎你付出了多少关心。
请好好的孝顺你的父母。
因为他们是最关心你的人。
&&我们的秘密
因为它的这句话,让我重新理解生命的意义。
一个人,能守住孤独,是不易的。上好玩的事多了去了,若是一直拘泥于一方小天地,那该多无趣!但着一定孤独吗?一定不幸吗?这其中的还是得自己咀嚼后,方能得出结果。
八月末,秋迟迟地来自昨夜第一枚落叶。清晨,被风雨击窗声吵醒。推开小窗,迎进一地的落叶。一大片夭折的青涩,或飘或摇,舞向不知名的归宿。我与好友约好外出,看这不停歇的雨势,只能暗叹一声,待在窗前,支着腮帮子,无聊地数着树上残余的落叶。
我抬起头向远处眺望,望见的是那绵延的山水,连着古色的小镇,镶着湛蓝的苍穹。雨斜斜地密织着,一如既往的无趣。倏忽,远方似朦胧先出一个人影,在空荡荡的大街上,就像是白纸上沾染的墨汁,颇为醒目。那人撑着把精致的小伞,虽显美观,但在这滂沱大雨中,就只剩下无妨抵挡风雨的悲惨了。不知是他融进了雨,还是雨晕染了他。他庄严地站立在一棵枯树旁,静静地凝望着什么。雨依旧在落下,落叶依旧在飞扬,他却犹如一副定格的老照片,流淌在他四周是无尽的肃穆与沉重。本以为他还要再伫立会儿,谁知,他竟又撑着伞,踏步走了。
我也随手关了窗,不去想这怪异的事。第二日,依旧是大雨。比昨日还要洒脱、豪迈奔放。那人竟然又出现,依旧是那把精致小伞。他的处境自然更是悲惨,我隔着窗,都能感受到他止不住颤抖的寒意。我终是捺不住好奇,打开窗户,向他喊道:&喂,那个撑着伞的人,你在那儿干什么呀?&那人一,我才看清他竟然是女子!她身上的衣衫已经半湿,顺着衣角直滴水,身子早已蜷作一团,像被雨给包了饺子,两条腿只打颤,脚下的泥土都半陷了下去,她扯出一抹笑:&我在等人啊,有人需要我送伞呢!我乐了说:&哪有人啊,街上都空空的。&她用力地一甩头,说道:&今天去小松回来的日子,他总是不爱打伞,我得看着他点儿。她一边说着,一边又踱步离开了。
后来,我询问大人这件事,一群老太太,便七嘴八舌地讲述了前因后果。一老太,似惋叹地说道:&这姑娘本来人就长得漂亮,还有高学历,她父母本想给她长个好归宿,谁知自家姑娘看上个刚当兵的毛头小伙子。&另一老太接过话茬:&那姑娘软磨硬泡,她父母只好同意。谁知,出任务时,那小伙牺牲了。但人小两口才刚结婚啊!&又一老太,不甘示弱,插上话来:&她父母逼着她改嫁,那姑娘也真傻,抱着骨灰盒,死都不肯。也许是她父母比狠了。平时没事人一样,一到下雨天,就痴痴傻傻的。&一帮老太继续感叹姑娘的傻气,我似顿悟了什么。
难道这女子真的痴傻吗?不,她只是在守候,守候着自己的丈夫保家卫国后凯旋而归。我们生活在这和平时期,剥开这层华丽的外衣,藏着的几多汹涌,几多别离。那清一色的军绿,那铁血铮铮的汉子,若没他们守护疆土,我们会如何?
曾经是如此惊诧叶落时的壮美,感怀于那极致的美丽。枝杈与土地仅有几米距离,然而叶儿毅然挣脱,任风翻飞,它飞旋;任车将它碾得粉碎,它依然高歌,向着根的方向飞旋着动人的美丽。我问落叶,落叶不语,那该是由内向外散发的情愫,需要慢慢体会。我想那名军人便是那落叶,那根便是他的职责。每当秋天,我就不禁忆起那痴痴等候的女子,怀念那为国家而战的军人。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在很久很久以前,在那记忆的深处,曾流传着一句歌谣,&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在外公的抽屉里,有一本书皮已经花黄,但却保养得很好的书,那是王羲之笔迹的小楷《乐毅论》。年幼的我不知这是外公的宝贝,拿起来用放大镜逐个字逐笔认真的研究起来。别人要是看见这些文字,肯定会看也不看就丢到别处去了,但我不同,我就喜欢在文字堆里乱转。我坐在书桌前拿起外公桌前那支最珍贵的毛笔在废纸上也有模有样的写起来。其实,那也只不过是照图画葫芦罢了,可那时,看到纸上像模像样的书法字,我乐呵呵的笑个不停。我会写字了,我会写字了,哈哈!外公出现在门口,我都不知道,只见外公走过来捉起我的小手同时握紧了毛笔,刚健而有力地在纸上写起了字,不到5分钟,一个刚健而朴素的字诞生了,面对外公这不可挑剔的毛笔字,再看看自己的毛笔字,我忽然间自卑起来,我的字要笔锋没笔锋,要特色没特色,就根本不是个字。
我本以为外公会责骂我动了他的宝贝,可外公却问我是否喜欢书法,年幼的我点了点头。从那以后,外公就教我练习书法,还时不时跟我讲几句《乐毅论》的解说。外公告诉我《乐毅论》是出自东晋着名书法家,王羲之之手,他被称为&书圣&。这本只是他小楷中的一部分,他还着有《圣教序》、《行书》等,其中《兰亭集序》最着名,被称为&天下第一行书&。外公说他没有得到此书是一个遗憾。外公是个文人,可儿女们都没有遗传到他,只对理科感兴趣,致使他老人家无法把《乐毅论》传下来。经过外公的教导我的书法不再是照图画葫芦了,而是真的像书法字了。在我临走时的前一天晚上,外公把我叫到书房,拿出《乐毅论》,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婷,外公看得出来你的书法以后一定有所造诣,这本书就留给你吧,它对外公也没什么用了。明天你就要去佛山了,你自己慢慢研究吧!&我的眼睛里闪着泪光,却始终没有流下来。外公把《乐毅论》交到我手中后离开了房间。外公走后,我想了许多,晚上我在书房睡着了,第二天我还是把它放回了原来的位置,我始终还是没有把它带走,没能完成外公的心愿。
我的第一本书,不像别人的《安徒生》、《格林童话》或者是《一千零一夜》,而是一本没有图画、没有拼音的《乐毅论》,虽然没有在身边,但起码我曾经拥有过它,它永远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在我读的时候,我看过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刘备三顾茅庐》,里面的人物有刘备、关羽、张飞。刘备聪明机灵,而张飞非常鲁莽。关羽没有张飞霸道,比较温和。
一开始刘备被打的节节败退,刘备非常想自己有一个非常聪明的人间奇才。然后,一天他坐在茶馆喝茶,他听人说:&山上隐居一位聪明绝顶,预知上五百年,下知五百年的人。&刘备上走过去问:&那位奇人隐居在哪。&人们说:&我们也不知道他隐居在哪。&刘备并不放弃,继续打听那位人的下落。一天他听说以为农夫说:&山上隐居着一个人,叫诸葛亮。他算命十分准确。&刘备立刻叫关云长、张翼德和他一起去拜访这位旷世奇才。他们走在路上,看着那些小路曲折蜿蜒,那些草儿、花儿散发着阵阵芳香,刘备骑在马上说:&这里鸟语花香,如世外桃源。怪不得连人间奇才也愿意隐居在这么幽静的地方。&距诸葛亮的茅屋还有半里路刘备就下马步行到诸葛亮的草屋外,刘备就上前敲门,从里面走出一个小童说:&我家师父不在家,出门采药去了。&刘备忙问:&他几时回来&小童说:&有时一两天,有时三四天,有时十多天,反正说不准。&刘备说:&请你转告他说刘玄德找过他。&小童说:&好。&刘备说:&不要忘记一定要转告他&到了第二天刘备说:&二弟、三弟,我们今天再去拜访他吧&张飞说:&大哥咱们都去了两次了,他都不肯来,干脆让我拿一条大绳把他抬来不就省事了吗?何必让您来回的走呢?&刘备说:&三弟,你又太鲁莽了。你就算把他抬回来又有什么用呢?他还不是不会听从于我,那又有什么用呢?&张飞说:&大哥你说的太对了&下次我一定会听你的话,然后他们又骑在马向诸葛亮的草屋走去了。来到屋外,刘备又来敲门,然后小童又从里面走出来说:&师父正在草堂睡午觉,我去把他叫醒来接待你们。&刘备赶忙拉住小童说:&不要打扰他了&小童说:&那好吧。&过两个时辰,刘备准备离去的时候,诸葛亮从草堂走出来说:&找我有什么事?&刘备立刻走过去说:&诸葛先生,我找你想你帮我统一天下&诸葛亮说:&好吧,我看你找了我三次都不放弃,我就帮你出谋划策&&&
我觉得刘备不想让才白白浪费掉。我长大后也一定向刘备学习不会轻易失掉信心,在学习的道路中我会向刘备学习,知难而进,当我在生活中遇到难题时,我就想起了这个故事,让我充满了信心,而这一切都是书赐与我的。记得有位哲人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位智商高尚的人谈话。&书中的人物,做事就是激励我们的良药。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
我们想忆起自己读过或接触过的第一本书,是很难的。而我年幼时某些受到的鼓励和引导,却如我的第一本书般,启迪了我。
在我出生前,爸爸就是出版社的编辑了。由于爸爸曾是英语的教师,所以他也经常编辑一些英语书籍和教材。教材一般都是十分简单的小学英语教材。
家中经常堆着爸爸负责编辑的书。至今我还不知道把书堆在家里是干什么的;因为编辑书稿应该是在出版社里才对。但也许会是出版后多余的书,或是待编辑的,也或许是爸爸特意留下来的。
大概是我6岁时的一天,偶尔从书堆中抽出了一本五颜六色教材,翻开一看,就被书内的彩图以及奇异的文字吸引了。那是我还没有上小学,是不懂英语的。所以形态各异的字母颇能引起我的兴趣。
聚精会神间,爸爸走了过来。见我我正坐在地上看书,也感兴趣似地走来问道:&在看什么呢?&
他笑着,也许我这姿态并不多见。我将书的封面翻出示意,他便笑道:&哦,是这个啊。&于是他将我手上的书抽取,然后走到旁边的沙发上做下,说道:&过来,教你点东西。&
我倒也感兴趣地走到他身旁。他坐着将书放在腿上,我站着趴在书上。他拿起书翻到了最后的一个字母图表,似乎对书十分熟悉。
接着他便叫我英语字母。图上有26个字母,每个上面都有着图画。他耐心地边指边讲,说:&这个是&A&&&&,&这个是&B&&&&。我耐心地听着,同时也跟着他读。
如此讲完26个字母,爸爸说:&自己把他们学会。&然后就因事出门走了。
他走后,我将字母反复读几遍,然后记几下,竟然学会了。第二天,我向爸爸背诵。虽然部分音发的还不够准,但是也得到了他的称赞。
这是爸爸第一次对我学习的教导,我至今难忘。我也领悟到,与其去寻找那本初次阅读的书,毋宁铭记下这些对我就像阅读的第一本书般的得到的教导。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现在的我已算是半成年了,童年的往事许多已忘怀,但却有一个难忘的经历永远地刻在了我的记忆中。小时候的我,懂事的很晚。学知识也非常的慢。尤其是还有一个极大的缺点&&软弱怕事
还记得那时在六岁的时候。那时的我,胆小怕事,总是受邻里小孩的欺负。妈妈总叹道:&你怎么这样胆小?&我总低头不语,默默地留下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眼泪。小小的我虽不懂什么叫软弱,但我也有些许明白,受到别的小孩欺负大概就是软弱。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彻底改变了我的性格。
那是一个温暖的下午时光,阳光普照大地,空气清新、美好。我手里拿着妈妈给我买的娃哈哈(那是小时候我最爱喝的饮料),静静地站在家门口等着妈妈出来。这时,一个平常总欺负我的女孩来到了我的面前,她一眼便瞥见了我手里的哇哈哈。似乎是感觉到她的注意。我像捧着数亿宝藏般地紧紧地将娃哈哈搂住。她开始对我连哄带骗,试图将我的娃哈哈抢走。但这却对我没有起到丝毫的作用。她大怒,将愤怒的手指在我的脸上直线掠过,一阵火辣的疼痛感充斥着我的脸庞。她竟挠破了我的脸!并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抢走了我心爱的娃哈哈。消失在这无尽温暖的阳光里。但此时,这温暖的阳光却显得多么的嘲讽!就在此时,妈妈出来了,她一眼便看见离我眼睛不到一厘米的地方似乎想与瀑布赛跑般地速度流淌着我的血液,一切似乎都静得出奇,只有&啪嗒、啪嗒。&滴血的声音。妈妈发疯般地抱起我飞快的跑到了医院。眼睛似乎在那一刻就差一点变的失去功能了吧!听到医生那句&幸好没有伤及到眼睛&的话语。妈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但我的脸上却残留下了那一块心目的疤痕。小小的我心里一阵波涛汹涌似的起伏。那时的我也似乎有了些许爱美的心理。每看见脸上那块醒目的疤痕,心里就无比的悔恨。这件事过后,邻里的小孩子们似乎也对我收敛了很多,我慢慢学会如何勇敢,不做软弱的人。也在心里暗暗发誓&我要为自己负责&。因此,我便不再受欺负。
现在的我,已十四岁。脸上的伤疤已经淡去,似乎可以用我大大的眼镜遮盖住,但不管怎样将它掩盖,都不可能掩盖住留在我心底的那一块伤疤。这,就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让我永生难忘的第一本书。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成为了我人生的第一本书。&&题记
我很小的时候就被寄送到外祖母家,7岁那年才回到爸妈身边。所以在我的童年记忆中,外祖母是我最亲最近的人。
童年的我是真的真的很崇拜外祖母的。这不仅是因为她会烧得一手好菜博得一家人的赞赏,会在我眼巴巴的瞅着树丛,欲行又止时轻而易举的帮我摘到&三月黄&(三月黄,一种果实,长在树丛中,黄豆大小。),更是因为她能够三言两语把前来滋事的人训的落荒而逃,轻言细语的把平日里声言色厉的祖父讲的服服帖帖。村里人都道祖母有一张巧嘴。就连有人家家里闹不合,她也常作为&和事佬&被请去调节。
外祖母书读得不多,也识不了多少字,但是在和那些有点学历的人争论起来却也总能占上风,她的声音不大,但却句句在理,一开始慢条斯理,后来越说越快,越说越快,就像连珠弹似的。直逼得对方哑口无言,无地自容。最后低头认错。我笑着问祖母怎么这么能说,好像天底下的道理全站在她那边。祖母叹了口气说:&都是苦日子熬的阿,以前&hllip;&hllip;&便又开始讲起以前的辛酸经历。
以前外祖父常年在外教书,收入不多,一年呆在家里的时间屈指可数。当时曾祖父母都已亡故,实在没有第二个人能来帮祖母。祖母独自一人既要承担五亩多的农活,又要拉扯三个孩子,干起活来常常是忙着田里,想着家里。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但是尽管如此,祖母却从不怨天尤人,只管埋头苦干。有苦有泪只往肚里咽。当然,也正是凭着祖母这种&少说话,多做事&的态度和一股子不服输的韧劲,终于完成了家里最困难时期的和平过渡。
孩子们终于到了读书的年龄,这就意味着孩子们不再需要她手把手的教这教那,她也不必再在干活时还一心挂两头了。这自然令她欣喜。当把最小的儿子送上学堂的那刻,她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仿佛卸下了千斤重担,多年的积怨在那一刻烟消云散。因为那时祖父已经调回家乡任教,正是孩子的老师。这个多年来一直由她顶替的父亲角色终于回归了。她以前所做的是抚养,而今,当她自觉不能胜任孩子的教育时,终于有人帮了她,而且是最叫人放心的。
老师叫人放心,学生可并不叫人省心。开学没多久,小儿子,即我的舅舅就与人打架,对方伤着了脸。家长拽着受伤的孩子找祖父理论,直到祖父一边赔笑脸一边赔医药钱才罢休。遭到严厉批评的舅舅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本想博得祖母的怜悯。但却不知听知此事的祖母早已备好了竹鞭&hllip;&hllip;那晚舅舅是枕着泪水入眠的,嘴里还不停地重复着祖母的话:&不许伤害别人&&做错事就要接受惩罚&&不许伤害&hllip;&hllip;&祖母站在一旁,掀开他的裤腿,看着一道道鼓起的伤痕,心如刀割。
受过严惩的舅舅规矩了许多。但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受伤的孩子心有不甘,时常无端滋事,肆意挑衅。面对他,舅舅谨记祖母的话,强压怒火一忍再忍。可那一天他还是没能躲过。
受伤的孩子玩耍时失足掉进了丛林里,满地的刺扎的他遍体鳞伤。当时只有他妹妹在场,恰好这时舅舅路过,他便心生一计。
家长带着受伤的孩子再次找到了祖父,祖父一听说又是舅舅闯的祸,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不容辩解,当场对舅舅一顿暴揍。受了委屈的舅舅提心吊胆的回到家中,战战兢兢的对祖母说出了冤情。本也只想诉诉苦,争取宽大处理。但没想到,祖母一听,竟勃然大怒,当即领着舅舅直奔那孩子家中与受伤的孩子当面对质。那孩子做贼心虚,吞吞吐吐说不出所以然。可他母亲却不依不饶,拉扯着小女儿作伪证,一口咬定是舅舅所为。当时那孩子的父亲是生产队队长,也算是祖母的上司,要说为这么点小事,撕破了脸,是极为不当的。可是祖母却偏偏叫了真,他们凭什么欺压人?于是二人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唇枪舌战,最后闹到村里的老族长那里,经过调查,舅舅终于沉冤得雪。
可是两家却从此结下了梁子,数十年不相往来,直到孩子们成家立业,队长夫人卧病在床,祖母前去探望后才开始行走。
我问祖母,当初队长夫人那么的不近人情,更何况队长自那事后在生产上也没少假公济私找祖母茬。以您这种不服输的性格,怎么会想到要和解了?
祖母笑了笑,说到:大家都住一个村,平日里低头不见抬头见。每次照面后都绷着个脸,彼此心里都憋的慌。现在孩子们都长大了,他们都不记得的事,我们又何必牵挂呢。这俗话说冤家宜解不宜结,我们都土埋半截子的人了,不趁活着的时候帮衬帮衬,难道等到了阴曹地府再谈和解?
我也笑了,我突然明白眼前的这个女人为何能够让三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走出大山,为何能够得到乡里乡亲们的尊重。她的低头又何尝不是一种以退为进的明智之举呢?
祖母常常为自己没读多少书而遗憾,但我想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那些曾经的辛酸经历,那些刻骨铭心的往事以及祖母那股永不低头的韧劲,不正是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吗?
我庆幸我有这样一位祖母,这样一本够我参透一生的书。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选,慢慢发现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脱离了小打小闹的娇嗔,脱离了不切实际的幻想,脱离了忘乎所以的玩耍,脱离了此起彼伏的哭闹。刚满六岁的我一切都觉得那么好奇,又那么陌生。这里是哪?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小朋友?出于好奇,我捧起了我的第一本书&小学一年级语文书。
小时候也有过很多书,只不过他们一来到我身边,我就残忍的将它们撕扯掉,这也成为我小时候最有乐趣的事之一了。因此,我也没有看上或读过一本书。
翻开了我的第一本书,呆呆的望着里面的文字,还有所谓那七扭八拐的拼音字母,竟全然不认识。好不容易读下来,竟出了不少笑话!
这一天的课程,真让我懂得不少,心里急切盼望着把自己的收获告诉爸爸妈妈,自己突然就的我是个小学生了,我长大了!
现在六年了,褪去小学的一层皮,我真的长的了!
六年了,小学中的风霜雨雪全都记在了我的第一本书里。伴我走过了六年,这是我的启蒙书。
&一个小手枪,两个小皮球,三只小花狗,四条小猫咪,五个来做鼠,两个做猫咪,大家一起来,来玩藏猫猫!&
【篇三:我的第一本课外书】
我的爱好很广泛,无论是唱歌,还是跳舞我都喜欢,然而我最大的爱好还是看书。不管是《格林童话》、《365夜童话》、《故事书》还是《小学生优秀选》,我都爱看,恨不得整天都在书里度过。
我的第一本课外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童话故事-《365夜童话》,是姥姥送我的生日礼物。这本书分上下两册,并附有vcd光盘。那时我五岁还不太认识字,于是每天晚上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听。妈妈没有时间时,我就看光盘。
慢慢地,我长大了,上学识字了,我也不再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了,会自己读《365夜童话》了。《365夜童话》里面的故事可真多呀,有《小拇指》、《三只小猪》、《快乐王子》、&&其中我最喜欢《小拇指》了,它讲的是一个穷樵夫有七个儿子,第七个儿子非常小,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大家都叫他小拇指,但是小拇指聪明勇敢,而且还帮家里克服了困难。读了《小拇指》的故事让我很感动,小拇指虽小但他聪明懂事,我也要做一个象他一样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能让我学到知识,又能让我得到快乐的课外书&&《365夜童话》。
【篇四:我的第一本童话书】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叫《笨狼的故事》,书中讲的是一只天真、善良、可爱又有正义感,还会笨笨的犯一些笑话的小狼,离开爸爸妈妈后,独自在森林镇和朋友们一起生活的有趣故事。
他认真好学,工作负责。当森林里的小伙伴因为不会数数都不敢乘船渡河时,笨狼通过捡到的算术书,学会了数数,帮助大家安全过河,工作起来一丝不苟,笨狼想着: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数错了数,船就会沉到水里。
他也是一个心地善良又可爱的小狼。冬天,笨狼在屋外堆了个雪人,因为怕雪人冷,笨狼把大雪人背进温暖的小屋,雪人融化成了水,笨狼还以为雪人跑了呢!心里可难过啦!
笨狼是很笨,可是他也很可爱,读他的故事,常常让我忍不住哈哈大笑,好像这些可笑的事情我自己也做过一样,那么真实。
同学们读过《笨狼的故事》吗?相信你读过之后,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个小笨狼的。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这个第一本书,说是我的第一本书,也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是我的第一本书,而是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这本书是我哥推荐我看的一部网络小说名叫《斗罗大陆》一共有300多章,这本书,不知道对我哪里来的魔力,记得有一次:
我在长治,#从下午两点,玩到了晚上的11点,我回到家,洗漱完,又吃了点宵夜已经12点了。但,我竟然越晚越要看从晚上12点看到了凌晨1点,越是晚,就越要看,准备睡呀,看到了精彩的情节就又看了半个小时,就这样来回,折腾到了3点多才肯停下,中间,姥姥还一直在旁边催我说:&阳阳,不早了,赶紧睡吧。&而我的答复一直是:&哦,知道了。&但每次都是钻进被窝,把手机屏幕亮度调到最低,再继续偷偷地看。然后到早上不起床,一直睡到12点才起。或许,这也是我近视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以后,我便开始看更长的小说:400章的、500章的、600章的,不在话下。
而且,我还仔细的回忆了一下,以前在长治白天呼吸新鲜空气在外边和朋友玩耍,晚上拿着手机看小说是挺舒服的一件事,起码比现在呼吸着雾霾,闻着汽车尾气强。嘿,真想念以前在长治的生活啊!
【篇六: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精美包装的书,封面是一只狗拿着放大镜在看什么东西,好奇心促使我走上前去仔细观看,并让爸爸把这本书买下,我高兴地抱着回家,急忙打开一看,里面白纸黑子还没有图画,很是失望,于是把它扔在一边,束之高阁了。
有一天,我的一个朋友来了,看见这本书拿起就看得着了迷,我很惊讶,就问她,这本书没有图画,没有像其它书那样图文并茂的生动,你为什看的如此津津有味呢?她兴致勃勃地说:&我看书总习惯先看前几段之后,合上书本,发挥自己的力,推测出可能的结果,然后再看数的结尾,可是这本书的结果出乎我的意料,因此感到十分有趣,同时这本书像推理侦探小说,教人知识和智慧,给我很大的启迪。所以我就爱不释手。&
她的话语使我茅塞顿开,我依着她的方法试着来读这本书,它就像有了无穷的魔力,一下子把我带进了大森林里,当起了&福尔摩斯&。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它是我认真阅读的第一本书,为我后来打下基础,更重要的是它把我带进了知识的殿堂,使我从此喜欢上了书籍,知道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啊!我喜爱的第一本书,你使我终生难忘。
【篇七: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是小学的语文课本,在那之前我还未接触到其他的书籍。那时也有数学这门课目。但我不常看。
讲起我的第一本书那也有说不完的琐碎。有我儿时的记忆以及那难忘的启示。全都藏在那小小的顺口的文章里。
小竹排顺水流,鸟儿唱鱼儿游。两岸树木密,江南鱼米香,小小竹排画中游。这是我的第一本书里的文章。短而精炼。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还有书里的插图,一片活跃的绿色,一片绿色的希望,一片希望的国度,彷拂是世间的桃源。刹那间出现在我眼前。
遥远的记忆里还记着那开车式的声调。开始是由卡通的车子导入,载着我进入语文的世界。
我还想起了我小学的教室和我的第一个老师。白灰色的墙璧是年代久的标记。木头做的课桌我闻不到奇异的书香,只有那印刷的浓重气味。还有挂在墙璧的时钟在悄无声息的走着。
我记起了那有些许胖的数学老师,不戴扩音器声音也一样很响亮。嘹亮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顺便带着那些蒲公英一起飞。飞跃生活的城墙,去寻找另一个苏州天堂。
我回头发现,生活的蒲公英在某个角落里萌芽,阳光照射在它的头顶。
我的第一本书,它在我读书时好像并没有起到作用。但现在我才明白,原来开头简单却带着中途的艰难到后来的坚持,是如此的不易。就像是蒲公英的成功不是来自命运的青睐。
【篇八: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春去秋来,冬走夏至。我迎来了的花季,在这个充满期待,渲染着梦幻,充斥着希望的年龄段里。我们渐渐成熟,各种与我们的生命交织在一起。
嗯&&外公已经逝去两年了,每一次想来都会红了眼眶。犹记得那一次的夕阳橘黄橘黄的,被剪碎了,平铺在地上。您辛苦了一生,用自己的勤劳来抚养了自己的女儿,又用自己的朴实来教育自己的孙女。您坐在木制的躺椅上,我坐在家门前的枣树下。两人,不说一话,却充满了温暖。亦许是被夕阳照的吧&&您躺在那儿,肤色与黄土地的颜色甚是相似,却又衬得您的脸庞棱角分明。躺椅一摇一摇的,你已安然入睡。我知道你说话不多,也是个老古董,清风告诉我,你爱我&&
我一看您手上的老茧,毛毛糙糙的,刺的人手疼。那是您当年做农活做出来的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你是老了,却老不了您的那颗心,变着法的想要去赚钱。记得有一年冬天,妈妈劝你不要累着自己,您却说不累着自己哪来的钱呢?那一刻心中有说不出的,亦或是,亦或是感悟。我当时仿佛看见您躺在床上,灯光照的屋子看起来暖烘烘的。外婆到了一杯水放在你身旁,你的嘴角微微勾起,边与妈妈通话,边看电视。那一刻,我们的心都是相连的吧。
又是一年风起时,风擦过树枝发出沙沙的声响。谢谢您,让我明白了,生命便是如此悄悄的来,悄悄的走,它说不必追寻。生命便是如此,不会永远光芒四射也不会永远暗淡无光,斯人已逝去,生活仍继续。
感谢您用您的生命来拔节我的生命,这段如三月的阳光,温暖冰冷的心灵,擦亮我迷茫的眼睛,告诉我前行的方向。
北方的家乡没有带给我多么富裕的生活,却给我带来了一种独一无二的乐趣。他让我的童年焕发出了不一样的色彩。
我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每逢过年放假时总会下一场大雪,雪对于大人来说是讨厌的,但却成了我们孩子最难以割舍的一部分。雪是悄然无声的,它总会在深夜随着我们的梦乡一起到来。在窗外深情的望着一张张已经沉睡的粉嫩的小脸蛋,默默地我们。我时常睡觉蹬被子,总是被冻醒,因此,我也成为了第一个看见雪的孩子。我看了看钟,才两点多,不免有些生气地爬上床,等待着清晨的到来,于是,我怀着美好的意愿再次进入梦乡。
第二天,天边刚刚亮起,我便在大人的面前撒娇,央求他们让我出去玩雪,他们耐不住我,在给我&全副武装&的情况下,答应了我。我像一只脱缰的野冲出大门,啊!好冷啊!我不禁缩了缩脖子。这时,一片雪花溜进了我的衣服里,弄得我咿呀地叫了起来。我约了一群伙伴来玩,可等我来的时候,却发现空无一人,正当我纳闷时,一个拳头一般大小的雪球朝我飞了过来,幸好我敏捷地躲开了,正当心里有些得意,却不知我早已成了大批雪球的攻击目标,我躲闪不及,很快就被击中。于是我奋力反抗,抓起一大把雪,团成雪球朝其中一个&敌人&发射。不一会儿,我又团了好多个,他禁不住我的穷追猛打,最终投降,与我一起奋勇杀敌。雪地上出现一群勇士,此时的我仿佛是一名解放军,在冰天雪地中与敌人殊死搏斗。那种激情让我的血液沸腾起来,雪地上充满了欢声笑语,很快我们都累了,背靠背坐在地上,身上散发出喜悦的,一种属于我们孩子独特的味道。
休息了一会,我们便整装待发,齐心协力做了一个雪人,尽管看起来像一个大猪头,但心中还是很有成就感的。我们看着彼此狼狈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树上的鸟儿被我们惊得扑棱棱地飞了起来。此刻,我感受到了雪的乐趣。
每件事物都有不同的一面,这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雪,只有一种颜色,但在我看来它是彩色的,它给我的童年增添了许多不一样的色彩,让属于我的童年更加绚烂!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我爱科学、爱幻想、爱看书,也爱写写画画。最近学校要组织一次评选,我亲爱的老爸经过两个星期的辛勤努力,终于把我一年级的所有作品印制成了一本书。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里面有精美的插图和我自己的照片。内容共分为四个部分:一、连载,二、童行童语,三、精选,四、看图写话。
我最喜欢的是第一部分童话连载《小原角龙历险记》,因为我当时正迷恋于《三国演义》,所以我的第一部小说也是根据《三国演义》的形式写的。
我高兴地把这本书交给了阮老师,心想:等这本书发下来的时候,一定会有许多小朋友抢着看的。果然不出我所料,书一发下来,许多小朋友都被书中的精美图片所吸引,有的同学还要收藏呢!
我很喜欢我的书,里面的文章虽然还很稚嫩,但是它会和我一起成长的。一起期待吧!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
你知道,我出的第一本书,发生了什么趣事吗?想知道吗?那继续往下看吧。
在元旦放假的星期日的时候,我突然才想起这项作业,然后我赶紧开电脑,叫全家人(除了爸爸)帮我一起制作这一本书。
我们在制作书当中,出现了许多难题,比如:第一次制作的时候电脑突然有一些卡,不得不重新开电脑,可是,我又忘了保存,所以要重新做;第二次制作的时候,在排版的时,每次不是有一些文章结尾被删掉或是文章结尾突然出现在其他文章的后面,搞得我们乱七八糟,所以,又要重新做;第三次制作,我们先把文章挑出来,再一篇一篇地检查结尾有没有漏。一直这样做下去,我们花了整整2个多小时,在晚上11点多才顺利完成,我们大家的眼睛累得都看路都有一点难度,那样的累,你应该可以感觉到吧。
我们家一起做这本书,我觉得虽然很累但也很有意义,为什么有意义呢?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出书,我感到很快乐。而且还给了我一次教训:元旦放假三天,为什么第三天才想到要制作书呢,只是我自己自作自受。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这个第一本书,说是我的第一本书,也不是我的第一本书,为什么呢?因为他不是我的第一本书,而是我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这本书是我哥推荐我看的一部网络小说名叫《斗罗大陆》一共有300多章,这本书,不知道对我哪里来的魔力,记得有一次:
我在长治,从下午两点,玩到了晚上的11点,我回到家,洗漱完,又吃了点宵夜已经12点了。但,我竟然越晚越要看从晚上12点看到了凌晨1点,越是晚,就越要看,准备睡呀,看到了精彩的情节就又看了半个小时,就这样来回,折腾到了3点多才肯停下,中间,姥姥还一直在旁边催我说:&阳阳,不早了,赶紧睡吧。&而我的答复一直是:&哦,知道了。&但每次都是钻进被窝,把手机屏幕亮度调到最低,再继续偷偷地看。然后到早上不起床,一直睡到12点才起。或许,这也是我近视的其中一个原因吧。
以后,我便开始看更长的小说:400章的、500章的、600章的,不在话下。
而且,我还仔细的回忆了一下,以前在长治白天呼吸新鲜空气在外边和朋友玩耍,晚上拿着手机看小说是挺舒服的一件事,起码比现在呼吸着雾霾,闻着汽车尾气强。嘿,真想念以前在长治的生活啊!
有人喜欢百花盛开的春季,硕果累累的秋季,银装素裹的冬季,而最喜欢骄阳似火的夏季。
夏季的是热烈迷人的。早晨天微微亮时,火红的太阳早就俏皮地露出了半个头。热情似火的太阳把树叶照得更茂密浓绿,鲜花也因太阳的照耀而变得更生机勃勃。傍晚,热情的太阳依依不舍地离去,人们也搬出了自家的椅子在门口和邻居谈天说地。
夏季的雷阵雨是酣畅淋漓的。雷阵雨是傍晚的常客,每当这时,仿佛是雨滴在地面上翩翩起舞。雨停后。空气里弥漫着泥土的清新,一阵微风吹过让人感到舒爽一扫之前的烦躁与闷热。
夏季是水果的。一进入果园便闻到了水果的香甜味,葡萄已由青绿色转变成了紫红色,圆圆的身体让人觉得可爱;石榴已经咧开了笑脸,里面晶莹剔透的石榴籽争先恐后地探出头,想看看外面的;西瓜也已了,当人们拍拍它的肚子时,它总会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仿佛在说:&快来吃我吧!快来吃我吧!&
夏季是花香四溢的季节。&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别样红。&夏季,荷花盛开,走在小池塘边看着碧绿的荷叶,亭亭玉立的荷花,散发着清香。荷花有的禁闭花苞,含苞待放,有的已经盛开,露出娇嫩的花蕊。
夏季是丰收的。每当我们在房间开着空调吃着香甜的水果时,农民伯伯正在农田里收割着稻子,当稻子收割完时,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又开始播种麦子,为来年丰收做准备。正是因为农民伯伯的辛勤劳动,我们才能够丰衣足食。
我喜爱夏季,喜爱它热情似火的太阳,香甜可口的水果,清香四溢的荷花,酣畅淋漓的雨,但我更喜爱在农田里挥洒着汗的农民伯伯,是他们让我们有这样美好的夏季。
【篇一:我的第一本书】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年我已经是一位作家,做一个作家难,做一个好做家更难,做一个有名气又好的作家更是难上加难。而我,虽说是作家,可是名气不大。只能靠打一些散工过日子。
一天,我想往常一样坐在面包店一边喝牛奶一边看报纸。一则新闻令我感到非常吃惊,某某某大作家**书销售量达到800万。看完后,我差点连牛奶也喷出来了,我看过他的书籍也不很好,依我判断他顶多是个三流作家。三流作家也能那么厉害,而自己却没有什么大作为,他的书籍销售量的出现令我的越来越想出一本书,但是如果书本买不出那不就要&大出血&考虑到金钱的问题,我不禁有写犹豫,经过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出书。
首先,要想到书的读者。我在纸上画了三类:儿童,成人,老年人。我拿着纸开着飞车[那个时代已经是很先进]逛遍了所有的书店,书摊,图书馆。我随手买回几本,看着看着,都要睡觉咯。无聊,很无聊,超级无聊。书中的内容看着让我发了昏,千篇一律。不是龟兔赛跑就是三只小猪。我一怒之把书全撕了,这种书只能买去收费站。
经过了这件事,我发誓:一定要写一本全国乃至全世界青少年都喜爱的一本书。打后的一个月,我除了睡觉、吃饭、上厕之外,一直都在编写我的那本书。
一个月后这本书编完了,里面容合了想象,幽默,哲理。里面只有一,两张图画。因为如果图画过多会在儿童的想象力加框架,所以应该让大家有个想象的空间。
我把它取名为不便公开],我发行了1000本,想试一试效果。谁知,刚刚发行,便被孩子们一抢而空。我有了资金,便一下发行了本,谁知没过两天,又脱销了。我一炮而红,卖各种儿童用品的商人请我作代言人,我立刻被邀请进儿童问学学会&&面对名利双收的我,并没有想到此结束,而是准备写第二本。
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集!
【篇二:我的第一本书】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篇三:我的第一本书】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篇四:我的第一本书】
与暑假相比,我更喜欢寒假,今年尤其如此,长达30天的假期,作业却很少。学校布置了一项特殊的作业&&自编一本书。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以前,都是到书店买书看,却从没想过自己也能编一本书。到底编一本什么样的书呢?心里一点底也没有。
寒假的第一天,我就开始着手准备。纸,就用A4打印纸,内容就复杂多了。自己的书当然要有自己的&才艺展示&。思来想去,就写字还说得过去,就来个硬笔书法吧。可真正到写的时候,麻烦又来了。我先在空白的打印纸上写了几页,可总是觉得歪歪扭扭,不好看。灵机一动,先在田字格上写好了,再贴上去,大功告成。
假期里编写的书,当然少不了&假期生活&了。那天在网上看到介绍除夕、春节、元宵节来历的资料,觉得很有意思,就把它们都收在书中了。
这段时间,看了不少好书,积累了许多好词佳句,还写了几篇比较满意的,统统收集到书里,和大家一起分享。起个名字,就叫&书丛采风&吧。
经过半个多月的努力,内容终于差不多了。自己翻了几遍,觉得有点儿单调,于是,又在每页加了精美的插图和漂亮的花边。最后用彩笔在封面上写了几个艺术字&&&我的寒假我做主&。哈哈,大功告成!
我的书当然要先给爸爸妈妈看,妈妈刚翻开封面就发现了一个重大问题&&没有目录!只好又拆开加上目录,再重新订好。我的书终于定稿了。
这就是我编写的第一本书,虽然它算不上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书,但是我知道,这本书会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
【篇五: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的名字叫《森林迷案》,讲述的是一只狗和一只青蛙判案的故事。
它十分好看,只要有时间我就拿起那本书看,你一定觉得我一开始就喜欢它,其实刚开始还讨厌它呢!现在,我就讲讲我和它的故事吧!
那一天,我和爸爸到图书馆看书,看见了一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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