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政策的变化(一胎化)可以和星球大战计划齐名吗

计划生育一胎化政策从哪年开始?具体规定?_百度宝宝知道计划生育政策和强制“一胎化”政策,当冷静区分之
来源:乌有之乡
计划生育政策和强制&一胎化&政策,当冷静区分之
  (先声明:本人既不是什么水军,或者什么公知大&V&的走狗,也不是什么外国渗透势力,更无意为计生委的强制&一胎化&政策辩护或背书,只是就事论事。对于毛主席的认识,我经历了一个从幼年时的无知愤恨,到逐渐了解逐渐接受,直至现在的推崇景仰的过程。毛主席的伟大,不仅在于他的远见卓识,他的英勇果决,他的文才武略,还在于他的高瞻远瞩、顾全大局,而他所提出的计划生育理论,正是他顾全大局的一个重要表现。)
  最近有一种说法,说在2015年里,中国人的头顶上空一直飘着两个词,一个叫&供给侧改革&,一个叫&精准治疗&,但我觉得其实还可以加上一个,没错,那就是&全面二孩&。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被看作中国人民反抗&万恶的&计划生育政策的一次伟大胜利(貌似这也是改开以来中国人民和政府之间达成的第一次毫无间隙的默契?),全国人民喜大普奔、普天同庆。但热闹过后冷静想想,全面二孩真的就无往不利,实施了30年的计划生育政策就真的一无是处吗?我看不然。
  (一)生育是一种社会行为
  一直以来,人们普遍认为,生育行为是一种天赋人权,不应受到任何的干涉。这种观点在多生观念浓厚的人群中尤其受欢迎。但事实上,这是人们的一种曲解,生育并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种社会活动。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它不只是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事情,它带有社会性。生育本身,其开始、过程以及结果一直和社会发生着联系,比如孕前夫妻双方需要到医院做产前咨询和孕前体检,孕期妇女需要到妇幼机构做定期检查、接受产前培训,新生儿出生后所需的护理服务、对各种婴幼儿用品的需求,无一不带有社会性。而孩子自身在出生后也会和社会打各种交道,当新出生人口增加到一定程度之后,国家就要修建更多的公路,投放更多的交通设施,建造更多的住房、学校和医院,生产更多的商品,开发更多的新能源,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为了维护社会治安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以上种种,无一不需要社会的广泛参与。由上可见,剩余不是一种个人权利,而是一种社会活动。既然是一种社会活动,就要受到社会契约的约束,而这种社会契约,就是计划生育。孔子说:&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写下本文,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为计划生育政策正名,也可以这么说,计划生育本身没有错而且也是必要的,错的是强制&一胎化&政策。
  (二)毛泽东倡导计划生育
  毛泽东可说是新中国倡导计划生育的第一人,以下摘录他的一些看法:
  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二日,毛泽东在接见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时就说:&夫妇之间应该订出一个家庭计划,规定一辈子生多少孩子。这种计划应该同国家的五年计划配合起来。目前中国的人口每年净增一千二百万到一千五百万。社会的生产已经计划化了,而人类本身的生产还是处在一种无政府和无计划的状态中。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人类本身的生产也实行计划化呢?我想是可以的。&
  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这个国家有这么多的人,这是世界上各国都没有的。要提倡节育,要有计划地生育。我看人类是最不会管理自己了。工厂生产布匹、桌椅板凳、钢铁有计划,而人类对于生产人类自己就没有计划了,这是无政府主义,无组织无纪律。这样下去,我看人类是要提前毁掉的。&
  一九五七年十月九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毛泽东再次强调:&抓人口问题恐怕也是三年试点,三年推广,四年普遍实行。十年不搞,将来又增加到八亿。来个十年计划,三年宣传试点,再有三年推广,过去六年了,还剩下四年,就普遍推广。看可不可能?少数民族地区不要去推广,人少的地方也不要去推广。就是在人口多的地方,也要进行试点,逐步推广,逐步达到普遍计划生育。计划生育,要公开作教育,无非也是来个大鸣大放、大辩论。我主张中学要上课,要教育怎么样生孩子,怎么样养孩子,怎么样避免生孩子,要生就生,要不生就不要生。人类在生育上头完全是无政府状态,自己不能控制自己。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没有一个社会力量,不是大家同意,不是大家一起来做,那是不行的。
  一九六五年八月二十日,在接见卫生部负责人时的谈话中指出:&天津计划生育不要钱,看来国家出了钱,实际是划得来的,国家出点钱保护生产力是合算的。药钱拿不起也可以不拿。你们开展农村卫生工作后,要搞节制生育。&一九七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在同几个同志的谈话时表示:&关于避孕工作,我看要送上门去,避孕药物、器械这些东西,免费提供,挨家送,因为人家不好意思来领嘛。人体的八大系统都要研究,包括男女关系这种事情。要编成小册子,挨家送。不然,人家不好意思啊。
  一九七五年一月二十五日,在国家计委《关于一九七五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上再次批示:&人口非控制不行。&
  很多毛泽东主义者为了反驳某些阴谋家所鼓吹的&毛时代没有计划生育,导致中国人口剧增&的论调,经常会搬出毛主席的上述说法,但这些人似乎常常是为了反驳而反驳,忽略了计划生育本身的意义,结果计划生育政策在他们眼里变成了恶的代名词,而这正好被某些不怀好意的人钻了空子,很多人甚至呼吁完全取缔计划生育政策,不是现在已经有某些专家学者放话说全面放开二孩也可能远远不够吗?一旦真的破开这个口子,对于中国来说绝对是一个灾难!(商品多了可以销毁了,人口爆炸增长了能消灭吗?)而这,绝不是毛主席想看到的结果。毛主席提出计划生育的出发点完全是好的,可惜的是,当时的中央领导人没有一个做出响应,没有一个愿意以身作则,既然国家领导人都没有带头配合实施生育,那么老百姓自然也不会有多热心。虽然有所收效,比如平均每个家庭生育七八个孩子下降到平均每个家庭生育三四个孩子,但对于人口的均衡稳定发展来说,还是不满意的。
  (三)关于人口红利
  支持多生或者说不限制生育的人有一个很普遍的观点,那就是中国庞大的劳动力队伍给中国带来了人口红利,使得中国在改开后30多年间获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人口红利,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廉价劳动力。且不说依靠一个劲儿压低劳动力价格来获得利润推动经济发展是不是符合&以人为本&的理念(他们也是人,也要养活自己和家庭,也有发展的需要,但微薄的工资根本难以承担),单说劳动力本身,难道数量庞大就一定能取得巨大成就吗?一支数量庞大的队伍也可能是一群乌合之众,一盘散沙,只有真正地团结起来,并且满怀干劲和必胜必富的信念,才能释放出强大的力量。这时生产力发挥作用的软件。除了软件,还有硬件,那就是毛泽东时代的扫盲活动使得工人农民的识字率提高,对工业的大力支持使得工人掌握了大量熟练甚至复杂的技能,以及全民免费基础医疗使得人的预期寿命的健康度提高,但当然还有后期从外国引进的一些先进技术设备,等等,这些文化、技能、健康、技术等多方面的原因一起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经济的飞跃,绝不仅仅是依靠劳动力的多少。所谓&人多力量大&,看的主要不是人数多少,而是&团结就是力量&,即使人不多,如果大家拧成一股绳,也可以以一敌百(红军能够在国民党的多次围追堵截下突围而出,八路军能在敌后战场多次战胜日本帝国主义,解放战争将国民党赶到台湾,不就是以少胜多的范例?)。尤其是在当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一个人在同样的时间内甚至可以干完本需要十几人甚至几十个人的活,所谓依靠人多取胜就更加靠不住脚。不过也有可能有人会反驳,我们要看国情,眼看当时所处的条件,当时我们的生产力水平极低,但是70年代末中国已经达到8亿人,18-49岁的劳动力没有5亿也有4亿吧,难道4亿人还不够发展经济?那时的企业又有多少,总不会比现在多吧?更何况,现在中国的劳动力还不止4亿。更进一步说,在一个经济已得到长足发展,科学技术已经有了较大提高的国家,还要继续依靠拼命压低劳动力价格来发展经济,是不是说不过去?
  上面提到的是劳动力的使用效率问题,再说说劳动力的使用率问题,即劳动力是否都能各展所长各尽其用。答案是否定的。在雇佣劳动制的社会中,劳动力是作为一种商品的。既然是商品,就会被纳入市场的供给和需求体系之中,如果劳动力供不应求,那么市场就会从更各种渠道吸纳更多的劳动力;而如果劳动力供过于求,那么富余的劳动力就会被逐出市场,用当今的语境来说,叫做失业或者说下岗。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回到当代的社会现状,我们似乎会看到一个很矛盾的现象。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的企业不断受到振荡,尤其是沿海工厂大量倒闭,期间的所谓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这种趋势,但几年后,由经济刺激计划所引发的恶果全部凸现出来了:盲目的投资和生产导致投资环境恶化以及产品过剩;以单纯促消费而不是让居民收入和消费同比增加甚至是压低劳动力成本来带动经济发展,加之通货膨胀的影响,居民购买力因不足,进一步导致商品大量积压。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由于产品滞销、资金链短缺、利润率下降以及主要是有通货膨胀引起的劳动力价格升高等原因,大量在华海外企业撤厂、国内企业纷纷倒闭,从而使大量工人失业,尤其是农民工,一方面他们没有长期固定的工作,一方面他们失业后没有失业补贴,再加上有些工人经常被拖欠工资,所以近期出现大规模农民工返乡潮(但即使返乡,很多人能面临失地的危险,加之市场上粮食价格低,他们即使回乡务农也没法获得较高的收益,中国的农民工难啊)。由此看来,中国并不缺少劳动力,问题在于劳动力的使用率太低,很多的待业人员和失业人员都没有工作;另一个问题在于,大部分企业需要的是廉价劳动力而不是合理价格的劳动力,他们妄图通过尽量压低劳动力价格来继续维持所谓的人口红利,但在通货膨胀如此严重的今天,作为一种必需商品的劳动力价格的提高是一种必然。总而言之,不充分利用庞大的待业和失业工人群体,不正视劳动力价格提高是一种必然,不转变获利模式【如提高劳动生产技术、产业升级或向海外开拓市场(如卢麒元先生所说扩大中国在西亚和中近东的市场)】,而单靠提高人口出生率从而人为造成劳动力数量供过于求,从而继续食人口红利,那只是一种短视行为(更何况,一个劳动力的成长至少需要20年,根本是远水难救近火!)。
  (四)人口过度增加的弊端
  进一步说,对一项经济活动,我们不仅要计算产出和利润,我们还得对成本进行分析和控制。一个人要想存活,不仅要消耗水、粮食、空气等可再生资源,还要消耗煤、石油、天然气、金属、土地等非可再生能源,同时还会对生存空间、自然环境等造成影响,多一个人就多一份负担,而多几亿人就会多增加几亿分负担,难道我们不应该慎之又慎?所谓可持续发展,其中一个条件就是开源节流,开源好理解,那就是开发新能源;但节流呢,可不只是节约能源,它还包括通过控制生育来减少资源的消耗主体,请注意,是控制生育,不是杜绝生育!试想,如果没有强制计划生育,以中国人传统的&多子多福&的观念,或许到现在,中国的人口就不是13亿,而是16亿甚至18亿!这将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人口负担!据说中国的煤炭还能开采不到30年,估计石油也差不多,不过这个数据是建立在中国人口维持在13亿左右的基数上的推测,那如果不是13亿而是16亿或18亿,那么中国的煤和石油又能支撑几年?那就向外国进口!请注意,煤、石油、天然气是非可再生能源,全世界都有限,更不可能源源不断地供给中国。除此之外,庞大的人口数量还有对粮食和土地的需求,粮食的供给需要土地,居住空间、公共活动场所也需要土地,而中国可利用土地又是那么有限,这个矛盾根本无法长期解决。那就向外国购买粮食、向海外移民!请注意,整个地球只有那么大空间,其他国家自己也要消耗粮食和土地,更何况有哪个国家有能力向那么庞大的一个人口供给粮食?即使有,那也是在中国经济不崩溃、中国不被各种制裁或封锁的前提下。生育并不仅仅是生育的问题,它涉及到方方面面,马克思不是说过&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吗&?
  上面说的是&理&,下面再来说说&情&。人不仅有理性,而且有感情,唯有有请,人才显的血肉丰满,富有生命力。有一种很公认的说法,计生委的强制&一胎化&政策灭绝人性、惨绝人寰。请注意,这里还是说的&一胎化&政策,而不是计划生育政策。强制&一胎化&使很多妇女被迫流产、引产,造成了很多人伦悲剧。一种更恐怖的说法是,政策实施以来造成了四亿堕胎!(估计那位仁兄把因为结扎或节育环而预期出生而实际根本不存在的3亿多人口也算进去了)用暴力的手段来逼人就范以至伤害生命,对此我也坚决反对并痛恨。但这里令人费解的是,很多夫妻对于计生委强制流产、引产深恶痛绝恨之入骨,但对于自己因为意外怀孕或者怀孕了又不想要而主动做出的堕胎行为却表现得迫不得已甚至是理直气壮。难道父母把孩子堕掉就不涉及到人性、良知问题?那甚至是自己的亲生孩子!还有一种说法,独生子女的出现导致人性的扭曲和缺失。据说,独生子女大多冷漠自私、不合群、自理能力差。我不知道是否真有人在人群中做过比较严谨详细的调查,来证明独生子女的性格扭曲在人群中的比例要大于非独生子女在人群中的比例,如果没有,只是通过一小部分观察而主观臆测,那么请别武断妄言,这对独生子女绝对是一种极大的伤害。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想,独生子女受到的关注比非独生子女更多,也有更多的时间独处,是不是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更能更多独立思考的时间、更富有主见而不是人云亦云甚至为了争宠而阳奉阴违,由于不用局限于和兄弟姐妹建立关系不局限于家庭是不是有更强烈的愿望向户外交朋友并且更加公平不偏私?自新一届领导班子上台以来,一系列反腐工作大刀阔斧地进行,很多贪得无厌、作威作福的昔日&老爷们&被拍死在沙滩上,引得全国人民一致好评。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那些被打下来的贪官腐吏基本上都有七大姑八大姨,很多甚至有时因为为亲属谋私利而被告发检举。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家庭家族越大,孩子越多,亲属关系也越庞大,所形成的利益关系网也越庞大越复杂。尤其是在基层农村,谁家兄弟多,哪个家族人口总量大,谁就可以当老大,尤其在近些年,已经越来越成为常态。试想,如果一个贪官是独生子女,其妻子及双方父母也是独生子女,所生孩子还是独生子女,他们和自己的亲属及朋友所结成的利益关系网,和这个贪官和妻子及其双方父母都有众多兄弟姐妹,而这对夫妻又生了很多孩子,他们和自己的亲属所结成的利益关系网,那种情况下更复杂对国家对社会的危害更大?答案毋庸置疑。所以,计划生育政策,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减少和防止家族利益网的形成?其实不仅贪官污吏有家族利益网,普通人也有,试想,如果我们有一个额外的赚钱或得名的机会,我们首先会想到谁?估计大多数的人都会想到自己的亲属吧,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
  (五)强制&一胎化&只在部分地区彻底实施
  目前,大多数的人都形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计划生育尤其是强制&一胎化&政策是导致人口老龄化唯一的至少是最重要的原因。这里面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导致人口老龄化的原因,另一个是&一胎化&真的实行的那么普及那么彻底?先说说&一胎化&施行的情况。90年代左右可以说是&一胎化&政策施行的最彻底的几年,据说那时候强行堕胎、强行抢走当事人财产以示惩罚的现象特别常见,但也仅仅是那几年。在之后,政策又有了改变,比如在农村,如果一对夫妇的第一个孩子是女儿,那么允许其生第二个孩子。再之后,政策又有了变化,只要交足够的罚金,一对夫妇要生二孩、三孩、四孩,计生工作人员也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特别是在比较富裕、家族势力比较大的村子,以我家乡某县的一个人口数超过两千的大村子为例,平均每户人家至少生3个孩子,有的家庭甚至有5、6个孩子,该村的邻村也是一个大村子,情况也类似。相信这样的例子绝对不是个案,在大部分农村应该普遍都是这样的情况。这还不算那些在美国、香港生子以及那些离了婚但生过孩子在各自再婚后又称孩子以及老年再生(在明星的熏陶下,这似乎也变得时髦?)的家庭。这里面隐藏了多少超生的真相,如果要彻查的话,估计是一笔惊人的数字。真正受强制&一胎化&政策影响比较大的是那些人呢?其实就是城市里面的工薪阶层(而也是这些人对取消计划生育政策呼声最响,从呼吁双独二孩,到单独二孩,再到全面二孩,不知道以后会不会呼吁&不受限制全面放开&?),他们要保证自己的工作、保证自己的福利,不得不遵守强制&一胎化&政策。但是这个群体人数和庞大的农村人口比起来,前者在育龄夫妇中的比例绝不可能比后者大,反而是要小得多。所以其实这么一平均下来,全中国每对夫妻所生孩子平均数应该不会少于两个,甚至达到3个或以上。由上可以说明,强制&一胎化&政策使每对夫妻只有一个孩子这种说法不成立(所以说,中国人在节育方面,从来不会那么容易妥协)。
  (六)关于人口老龄化
  可是老龄化的问题确实存在,这又是为什么呢?首先,需要对老龄化都一个规范的定义。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要达到多少才算老龄化呢?百度上定义说:&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似乎在西方社会学家的眼里,理想的人口结构是0-14岁、15-59岁、60岁及以上比例为1:7:2,即15岁以下人口20%左右,60岁以上人口10%左右)我们先不管这个比例是不是合理,我们暂且相信这个比例。这里有一个表格,反映我国人口历次普查情况:
人口普查次数
&&&&&& 年份(年)
&&&& 人口总数(亿)
&&&&&& 第一次
&&&&&&&& 1953
&&&&&&&& 6.02
&&&&&& 第二次
&&&&&&&& 1964
&&&&&&&& 7.23
&&&&&& 第三次
&&&&&&&& 1982
&&&&&&& 10.32
&&&&&& 第四次
&&&&&&&& 1990
&&&&&&& 11.60
&&&&&& 第五次
&&&&&&&& 2000
&&&&&&& 12.95
&&&&&& 第六次
&&&&&&&& 2010
&&&&&&& 13.39
  据说计生委在1983年之后强制推行了&一胎化&政策,那么至少可以这么认为,在1983年以前人口增长率还是比较正常的,至少能保证一对夫妇有两个孩子。那么我们就以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时间即1982年为例,当时的人口总数为10.32亿。那么按照1:7:2的人口结构比例来算,15-49岁的青壮年人口应为7.224亿(事实上,由于1970年前的高生育率,这个数字应该更低),60年里共6次人口普查中每10年计算得出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平均起来,那么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是可以接受的,以7.224亿为底数,1.01为指数,那么30年之后青壮年人口数应为7.224&1.01^30=13.93亿,而2010年的人口总数为13.39亿,到2012年应该会更多一点,但这里是不包括因为超生而漏报的新出生人口以及因为某些原因没有上报户口的人的,由此可见,估算的人口和实际统计的人口数并没有太大的差距。也就是说,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并没有显著降低人口总数,即使按照合理的年龄组成结构来说,13亿左右也是合理的。人口总数是合理的,但老龄人口还是增多了(有数据显示,第六次人口普查后中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似乎也说明了人口年龄结构的不合理,但这是有特殊原因的。60岁及以上的人出生在什么时候?基本上都出生在1955年以后,而我们知道,新中国的成立后,由于社会环境的稳定、医疗卫生状况的改善、粮食产量的提高等原因,使得新生儿成活率大幅度提高,加上当时的人们生育基本上没有节制,于是在1949年到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之间新增了大量人口(按照4万万同胞的说法,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中国人口总数应为4-5亿,以中位数4.5亿计,到1953年短短4年间,中国人口就新增了1.5亿!),而这些60岁左右人口(约1.5亿)到现在都被定义为老年人,再加上60岁以上的人口,加起来超过2亿也就不奇怪了。但在1970年之后,人口的出生趋向于平缓,那么可以推测,在20-30年后,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也不可能会比现在高,而是趋向于10%左右。更何况,老年人口的增多一部分也是由于人口寿命的提高,假设一个人数只有100人的人群,60岁的个体有1人,60岁以上70岁以下有9人,如果这个人群的预期寿命是60岁,那么老龄人口在总人群的占只有1%;但如果人群的预期寿命提高到70岁,那么老龄人口占比则为10%!简而言之,人口老龄化的情况只是暂时存在,但20-30年之后会自然趋于正常,对人口老龄化的恐慌有过分夸大的嫌疑。或者可以说,暂时的人口老龄化是50年代人口急剧增加的恶果。
  (七)关于少子化
  与人口老龄化相对的是少子化。据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统计,中国大陆地区0-14岁人口为2.22亿人,占16.60%(为什么把标准定为14岁而不是15岁?因16岁以下被雇佣参加生产的都属非法童工)。同样以1982年的人口总数为参照,按照1:7:2的合理年龄结构计算,0-14岁的人口为2.06亿,到2012理论上应为2.79亿,比实际的人数2.22亿(到2012年应该会更多一点)看起来要高5000万左右,但这并不包括因超生而漏报的人口数,有人推测说说,因超生而漏报的人口数达1亿之多(数据来自《中国超生人口的计算》,原文地址:http://hi.baidu.com/deh/ ... 5fffc.html ),这个数字可能夸大了,但即使按中位数5000万计,与已报人口数相比也达到了2.72亿,接近估计值,这样说来0-14岁的人口并不小,更没有显著下降。即使有稍微的下降,靠提高生育率也是解决不了目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因为一个人从出生到能够产生经济效应,至少需要20年,假设这20年间因为误判多生了2000万人口,那么这2000万人口对粮食、水、能源、教育资源、公共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造成的负担是巨大的!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近几年某些不怀好意的人叫嚣,某些不想生二孩的人可以把指标转给想多生的人;甚至有些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公然叫嚣应该允许博士生三个孩子;或者有些人认为,有钱人因为经济条件好,所以他们想生多少就生多少,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这就不仅涉及到生育的问题,更涉及到了生育公平的问题。如果考虑到各个方面的话,那么比较公平的做法是,有钱人和城市工薪阶层或者说中产阶级应该生少一点,而没钱的人和农村人口可以稍微多生一点?这似乎是一个很荒谬的悖论,如果本来就贫穷,人生的越多就越贫穷,但这样想的人忽略了一个最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人既是消费者,更是生产者,如果社会资源分配公平,劳动者有充分的机会各尽其能,那么一个劳动力发挥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所以起点低不是最关键的问题。但如果社会极度不公平,那么情况就会相反。比如一个富豪,他的财富不仅可以通过让孩子来继承而得到固化,同时他的家族也可以借由各种优惠条件扩大财富,如果这个家族越大,孩子越多,如果这些孩子不是废物的话,这个家族所占有的财富也会越多,从而所占的社会资源也就越多。相应的,穷人就更加不可能获得财富和资源。再比如一个条件相对优越的中产阶级家庭,它所享受的社会资源、教育资源、公共福利都是最好的,而这些资源都是有限的,那么如果这个家庭孩子越多,它所占有的总资源就会越多。举个例子,一个城市学校的一个班只能收30名学生,规定只招收城里的孩子,而城市家庭本身孩子众多,那么农村孩子又没有半点机会;但如果这些家庭少生两三个孩子,那么这个班上就会有两三个空缺,就可以由农村的孩子补上,而这些孩子享受了较好的教育资源,再加上自己的努力,或许就能改变命运。其实,有着丰厚薪水、享受着优厚的社会资源的那部分城里人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他们的孩子不需要怎么努力就可以享受最好的一切,而农村人只能依靠自己的双手获取微薄的劳动报酬,他们的孩子甚至可能一辈子都出不了山村。如果真要求公平的话,那么有钱人和城里人所享受的所有优厚资源是不是应该分给穷人和农村人?人们经常呼吁公平,但其实求的并不是社会普遍的公平即每个人的公平,而是自己的公平,如果自己的利益得到了满足,那么这些人很可能会对公平问题闭口不谈,任志强、楼继伟这些名人大腕不就是这样的吗?
  (八)关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新建议
  现在全面放开二孩了,也就是说,而第二个孩子已经不算超生了。但是,生育两个以上孩子还是不被允许的,还是算作超生。而为了人口的稳定均很发展以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解决超生问题仍应作为重中之重,因为对于一个空间、资源、能源、环境承载能力都及其有 限的社会来说,人口的爆炸增长和无限扩张绝对会造成毁灭性的后果,这是我们自己和后代子孙都无法承受的。因此,我认为,应该在生育控制上设立一些奖惩措施。单靠罚款是不行的,现在很多人的经济条件都变好了,他们并不在乎这一点罚款,除非罚以巨款,比如罚以该家庭总财产的一半以上,才能起到威慑的作用,但这样的强制行为又会引起社会的巨大反弹,可行性不高。或许我们可以实行以下方案:①每个公民建立一个生育档案,档案的管理由卫计委负责,记录每个公民的生育情况。该生育档案将会影响公民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和福利方面的资格。②每对夫妻在生育孩子前必须填写生育档案,记录已生的孩子数,夫妻双方以及孩子由于住院而产生费用的,必须出示向有关机构出示生育档案,生育档案显示未超生的,才能进行医保报销。③对于离婚后各自再婚的夫妻,如果两人只生育了一个孩子,那么这个孩子算作抚养方和其再婚丈夫(妻子)共同生育的孩子,这对再婚夫妻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如果两人生育了两个孩子,那么算作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孩子,如果再生只能和再婚丈夫(妻子)生一个孩子;如果两个孩子都归属于一方,那么这一方可以和再婚丈夫(妻子)生一个孩子,而没有抚养归属的一方,只能和再婚丈夫(妻子)生一个孩子。④对于自愿生一个孩子的夫妻,国家应给予奖励,比如产假延长、带薪休假、负担一部分孕妇保健和检,婴幼儿抚养的费用,以及在贷款购车购房、乘坐交通工具、使用收费性质的公共设施和场所时给予一定的优惠。如果夫妻双方之后又生了第二个孩子,必须归还国家之前支付给独生子女的全部费用以及归还一定数量因各种优惠政策而减免的费用。拒不服从的,可以冻结其资产。⑤国家鼓励用领养。对于自愿用收养孤儿来作为自己的第一个或第二个孩子而自己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国家应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参照第④项。与第④项不同的是,奖励的对象包括收养的孩子和亲生的孩子,惩罚措施同第④项。⑥国家鼓励公民采取节育措施,免费为妇女上环、为夫妻双方结扎以及避孕药。对于自愿采取节育者,国家应给予奖励,比如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免费定期进行体检,在贷款购车购房、乘坐交通工具、使用收费性质的公共设施和场所时给予一定的优惠等。⑦国家不赞成高龄(36周岁或以上)生育和高龄再生,鼓励适龄(24-30周岁)生育,对于自觉在孩子之间年龄间隔控制在较小范围内(5岁以内)的夫妻,国家给予一定奖励,比如延长第二次产假、带薪休假,国家支付一部分育幼和育婴费用等。⑧国家严厉禁止超生。超生家庭需支付一定数量的社会抚养费,对于拒不服从者可以冻结其财产,并考虑对其强制实行节育措施;超生的孩子不能享受免费义务教育,不能享受助学贷款,其与父母在贷款购车购房、乘坐交通工具、使用收费性质的公共设施和场所等方面将受到比较严格的限制;此外,对于超生的孩子,国家不纳入医保的范畴,其父母也将从医保名单上除名。
  综上所述,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基数如此之大、人们&多子多孙& 的观念仍然占主导地位的国家,坚持计划生育政策是一种必然。但随着国情的改变和社会的发展,计划生育政策应该有新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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