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胡适 两只蝴蝶蝶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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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和韦莲司的异国之恋
本文较前面两篇介绍胡适和韦莲司恋情的文章篇幅更长,内容也更详尽,当然若想更详尽地了解,有很多关于胡适的研究专著以及胡适本人的日记书信可以参考。胡适和韦莲司之间有点儿像人们常说的精神之恋,但究其原因,还是和包办婚姻是脱不了干系的,胡适自己对这桩包办婚姻似乎并未怨怒,他是一个极具宽容、平和精神的思想家,韦莲司更是如此,奇女子、奇男子,半个世纪的情谊,就算没有结婚,那又如何呢。
婚后不到两个月(日),胡适写了一封信给韦莲司,对新婚生活表示相当的满意:
“我结婚已经七个星期了,还没向你报告这件事!我高兴地告诉你我妻子和我都相当愉快,而且相信往后能相处的很好。”(见《不思量自难忘——胡适给韦莲司的信》,第138页)
他在信里跟韦莲司雀跃地描述新婚燕尔的同时,还抱怨北大偏偏大煞风景,在蜜月期间催他返校:“我们结婚才十天,校方就打电报催我回北京。我当然不肯。我整整在家待了五个星期。这也就是说,结婚后又待了四个星期。我于一九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启程,一个星期以后抵京。”胡适告诉韦莲司,说他母亲看到他们新婚燕尔的样子,感到非常地欣慰。最后,他代表母亲和妻子跟韦莲司问好。他并附带地加了一句:“我妻子希望在一九二四年,我休假那年,跟我一起去美国!”
一直要到十年以后,胡适才会知道他这些报告新婚燕尔的信,是如何咬啮着韦莲司的心。因为韦莲司已经爱上了胡适。1927年3月,胡适在访问英国、美国以后,到绮色佳(康奈尔大学所在地)小住几天。4月17日,是韦莲司的生日,当时胡适已经在横渡太平洋返国的轮船上。韦莲司在当天写的、但显然没寄出的信里,石破天惊地,娓娓道出她十年前收到胡适来信时的心情:“我今天重读旧信,读到那封宣布你即将结婚的信【即胡适日的信】,又再次地让我体会到,对我来说,那是多么巨大的一个割舍。我想,我当时完全没有想跟你结婚的念头。然而,从许多方面来说,我们【在精神上】根本老早就已经结了婚了。因此,你回国离我而去,我就整个崩溃了。”韦莲司在这句话的旁边,加了一句眉批:“自从接到你1917年11月的那封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勇气去重读你的旧信了。”(Williams to Hu, April 17, 1927. 见江勇振:《星星、月亮、太阳:胡适的情感世界》)
韦莲司(Edith Clifford Williams),出身于新英格兰望族,其父是康乃尔大学的地质学与古生物学教授,其母出生于耶鲁大学所在的纽黑文。韦莲司生于1885年,比胡适大6岁。她从小就有绘画方面的天分。1903年,她在耶鲁大学念过一年美术。她在纽黑文时期的作品,现在收藏在耶鲁大学一个美术馆的特藏室。但耶鲁大学美术馆所藏的,是她写实主义时期的作品。1914年,胡适与韦莲司认识的时候,他不知道,那正是韦莲司在纽约艺术界初露锋芒的时候。在同纽约一些叱咤风云的前卫艺术家来往之后,她的画风丕变,一反她从前的写实路线。很可惜的是,韦莲司在1918年父亲过世以后,就放弃了她在纽约的艺术生涯,搬回绮色佳陪母亲生活。尽管韦莲司与她母亲之间,存在着极大的爱和矛盾的张力,在母亲需要她的时候,她为了爱而牺牲自己。
胡适第一次用韦莲司这个译名,并附有她的英文全名,是日的日记。他记录他们前一个周六,也就是17日下午,一起散步三个钟头的经过。当晚,胡适在韦莲司家晚餐,一直到九点才回家。(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二册,第428~429页)从这一天开始,胡适与韦莲司不但经常见面,打电话;而且虽然同住在绮色佳,还互相通信。那年的感恩节,胡适到韦莲司家吃饭。当晚韦莲司不在场,因为她已经在一个星期以前回纽约去了。晚餐后,胡适回到住所,写了一封可能是他一生中唯一一封“少年维特”式的信给韦莲司:
上星期四夜里,我心里非常怅惘,因为寒风把我窗外柳树上的叶子全都吹光了,害我不能为你折下一枝柳条,来作为送别的礼物!而且,我也没有拍下任何照片。我没有办法用笔墨来形容,我是如何地珍惜你这几个月来——喔,多么短暂的几个月啊!——给我的友谊和好意。我不知道贵国的规矩是否允许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说,她是最能善解其意、最能启发他的朋友?如果这句话是不能说的,我认为是这个规矩有问题。(Hu to Williams, November 26, 1914)
胡适曾告诉韦莲司中国古时有“折柳赠别”的做法。心思细腻的韦莲司,由于即将回纽约,便送给胡适几张她从纽约公寓窗口拍的秋柳图,作为赠别礼。(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二册,第464~465页)胡适本来想要折下他窗外真正的柳枝,来作他回赠韦莲司回纽约的送别礼,奈何寒风吹掉了所有的柳叶,柳枝无叶不成美,害得他不能回报韦莲司“折柳赠别”的诗情和美意。
江勇振说:“我们说这封信可能是胡适一辈子独一无二的‘少年维特’式的信,因为虽然胡适后来还谈过恋爱,他已经不再是一个初出茅庐的生手;后来功成名就的他,已经难再有那种情窦初开的青年,心动时像小鹿冲撞、进退失据的心境。”此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胡适竟给韦莲司写了一百多封信,并说,“此两年中之思想感情之变迁多具于此百余书中,他处决不能得此真我之真相也。”(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四册,第1137页)
胡适在日记里一再地赞扬韦莲司,说她“极能思想,读书甚多,高洁几近狂狷”。其“狂狷”显示在她的服饰和发型上:“虽生富家而不事服饰;一日自剪其发,仅留二三寸,其母与姊腹非之而无可如何也,其狂如此。”(《藏晖室札记》,日)“女士最洒脱不羁,不屑事服饰之细。女士所服,数年不易。其草冠敝损,戴之如故。又以发长,修饰不易,尽剪去之,蓬首一二年矣。行道中,每为路人指目。”(同上)韦莲司最“狂狷”的地方,在于她根本不把性别陈见放在眼里。韦莲司的全名是Edith Clifford Williams。“伊蒂丝”(Edith)是个很女性化的名字,“克利夫德”(Clifford)则是男性的名字。韦莲司自从投身前卫艺术开始,不管是在她的画作上或者是来往信件上,都自署为“克利夫德”。
在胡适眼中,韦莲司是一个奇女子,“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在胡适与江冬秀无法沟通的地方,韦莲司成了胡适“智识上之伴侣”。胡适赴纽约入哥伦比亚大学的当天,在日记中意味深长地写道:“此五年之岁月,在吾生为最有关系之时代。其间所交朋友,所受待遇,所结人士,所得感遇,所得阅历,所求学问,皆吾所自为,与外来之梓桑观念不可同日而语。”虽未明显点到韦氏,但其中多有韦氏的影子。
胡适对韦莲司的钦佩,主要是在思想的层面。他夸赞韦莲司“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胡适在美国的留学生涯,是他一生思想、为人、处事的转折点。而韦莲司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红颜知己的角色。就像胡适在1914年12月给韦莲司的一封信里所说的,友谊最可贵之处,在于那心灵的交会、心智的激荡。在两人的通信中,韦莲司不断回应与驳问胡适的想法,驱使胡适下功夫去梳理自己的知识,然后条理清楚地表达出来。胡适后来自编了一句英文格言:“捕捉感觉、印象最好的方法,是用语言文字去把它表达出来。”(Expression is the best means of appropriating an impression。见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四册,第页。这是江勇振的翻译。胡适自己的翻译是:“你若想把平时所得的印象感想变成你自己的,只有表现是最有益的方法。”见他日的日记,《胡适日记全集》,第3册,第217页)
胡适信奉不抵抗主义,就跟韦莲司有密切的关系。1914年11月,当他和韦莲司在绮色佳街头散步,谈到“折柳赠别”以及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时候,他曾特别提到了老子。胡适引了他1908年在上海时写的一首七律《秋柳》:“已见萧飕万木摧,尚余垂柳拂人来。凭君漫说柔条弱,也向西风舞一回。”(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二册,第465页)他为韦莲司解释这首诗的寓意,在于申论老子柔弱胜刚强的哲理。
1915年1月,胡适与韦莲司告别后,搭火车从纽约回绮色佳。在车上,他读了该期的《新共和》周刊,发现其中有一篇哥伦比亚大学学生的投书。这篇投书的名称是“不抵抗的道德”(Ethics of Non-Resistance),作者叫普耳(Frederick Pohl)。胡适读了觉得深获其心,立刻设法找到普耳的地址,跟他通信。普耳说他不相信不抵抗主义,因为它听起来太软弱无力了。他说他宁愿称之为“有效的抵抗”(effective resistance)。他说武力的抵抗是最没有效率的抵抗方式,人们总误以为只要不用武力,就是不抵抗;世人一想到抵抗,就只能想到物质、武力层面的。他说,事实上,精神上的抵抗,也就是说,宽恕敌人、“左脸被打,再赔上右脸”等等,才是最正面、最有效的抵抗。
胡适二月再游纽约的时候,跟普耳约见面。两人相谈甚欢,胡适建议用“道义的抵抗”(ethical resistance)这个字眼。普耳同意胡适的说法。胡适跟韦莲司谈起他对普耳说的话,韦莲司也觉得胡适说得很有道理(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二册,第545~548,553~554页)。
然而,胡适的想法很快就受到了现实的考验。1915年1月,日本对中国提出了“二十一条”要求。消息传到美国,留学生一片大哗。许多学生不顾日本在军事上的明显优势,敦促即刻对日宣战,也有人提出建议,在民族危亡的时刻,留学生应该返回中国,投笔从戎。胡适写信给韦莲司,说大家都在讥笑他的不抵抗主义,讽刺他是亲日主义者,他说韦莲司一定可以想象他的心情。韦莲司立刻写了一封长信,用快递寄给胡适。她说她很能够想象在国难当头之际,要坚持那一定会被误解的理想,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3月19日晚上,胡适看了3月份的《留美学生月报》(The Chinese Students Monthly)。读到里面一些慷慨激昂的言论以后,他辗转难眠,于是复又起床,一气呵成地写了一篇“莫让爱国冲昏头:告留美同学书”(A Plea for Patriotic Sanity: An Open Letter to All Chinese Students)。胡适在这篇公开信里指责留学生已经失去了理智,
同胞们,在这样危急的时刻冲动起来是绝对无益的。任何冲动、任何堂而皇之的慷慨悲歌、任何耸人听闻的建议都从未帮助过任何一个国家……在我看来,此时此刻,在这远离中国的地方,我们这些学生应当采取的正确方法是:让我们冷静下来,尽我们的职责,那就是去学习。让我们不要被报上的一派混乱喧嚣冲昏了头脑而抛弃了我们庄严的使命。让我们冷静、泰然、坚定地致力于学习,让我们做好一切准备,如果祖国能度过这场危机――我相信她能,我们就去建设她改良她――或是必要的话,我们就应当把她从死亡中带向新生!
同胞们,这就是我们的职责和我们的正确选择!
[转引自贾祖麟(格里德):《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中国革命中的自由主义,》,第67~8页]
对这种规劝的反应当然很尖锐。《留美学生月报》的主编发了一篇长文反驳胡适。“我们是用与胡适不同的材料做成的――不是木石而是血肉。我们有思想和情感。当形势要求我们表达我们内心的情感时。我们不能装聋作哑。”(旷煦堃,《何谓爱国的明智?答胡适》,《留美学生月报》,10.7,第427~430页,1915年4月)《战报》的主笔谌立则讥讽胡适在日本东亚大帝国成立后,可以等着封侯。胡适把他的“告留美同学书”寄给韦莲司,请她批评。韦莲司在回信里,说她觉得那封信确实是该写的,特别是有关学生的责任那一段话,确实说得鞭辟入里。但是,她也认为纵然一般留学生的态度不够明智,其所反映的却是股很宝贵的动力,因为它展现的是元气、生命力以及团结的倾向,这些征兆都很让人感到振奋。她建议胡适应该因势利导去引领这股动力,而不是去浇它的冷水。不要只是告诉留学生要冷静;她说,当那澎湃之气被激起的时候,我们只有透过行动——高标的的行动——才可能健全地进入冷静的境界;在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之前,一般人是听不进冷静这句话的。(Williams to Hu, March 25, 1915)
胡适回信,承认他只顾要求大家冷静,却完全没有去表扬这种群情愤慨所反映出来的正面精神。他说他会按照韦莲司的建议,去写第二封公开信。(Hu to Williams, March 28, 1915)这第二封没有被发表的公开信标题为:“何谓爱国的明智?再致留美同学”(What Is Patriotic Sanity? Second Open Letter to All Chinese Students)。胡适开宗明义,强调批评他的人完全误解了他的立场,那就是:克尽己责,以振邦国,即使我们是必须让它从死里复生。他解释说,他跟大家的目的是一致的,只是方法不同而已。日本的“二十一条”所激起的民气,是坦荡(noble)、健康的,但必须运用智能,把这股民气导向有用的、建设性的方向。总而言之,胡适呼吁大家不要徒然于涕泗横流,而应该化悲愤为力量,个个期许作为中国的费希特(Fichte)、马志尼(Mazzini)、加富尔(Cavour)、格拉司东(Gladstone)、珍·亚当丝(Jane Addams)、布克·华盛顿(Booker T. Washington)或爱迪生(Thomas Edison)。(Hu to Williams, April 26, 1915, Enclosure)
胡适要求留学生专心求学的忠告,和他日后回国,给从事爱国运动的学生所做的劝告是立场一致的。历来的学者都以为胡适是反对学者参与政治,也反对学生参与运动的。这是一个误解。事实上,胡适所反对的不是政治运动的本身,而是运动的方式。换句话说,他可以接受政治运动,只要它合乎理性、法治、井然有序的准则。例如,他赞扬日纽约争取妇女参政权的游行。他当天站在第五大道上看了三个钟头。过后,他在日记里赞叹地说,游行的人多达四万有余,却“井然有条”。参加游行的人年轻男女居多,但中年以上妇女也不少,还有头发全白者,“望之真令人肃然起敬。”当天大风寒,手执旗子的女子与风搏斗,无一人中途散去,“其精神可敬也。”(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第807~808页)
胡适同时也不反对学者参与政治。江勇振说,过去对胡适的研究之所以有如此不正确的认知,关键在于误解了他日记里的一句话。胡适有一回看到杜威也在妇女参政的游行队伍里,感动之余,在日记中写下:“嗟夫,二十世纪之学者不当如是耶!”误读他日记的贾祖麟(Jerome Grieder)和周明之,把这个感叹句,错读成批判句,变成了:“二十世纪之学者不当如是!”(请参见Jerome Grieder, Hu Shih and the Chinese Renaissance, p.54; Min-chih Chou, Hu Shih and Intellectual Choice in Modern China, p.108)
随着友谊的加深,胡适和韦莲司在纽约相会,引起了韦母的关注。韦莲司的母亲是一个主见很强的人。认识她的人,说她无论在长相或行径上,都酷似英国的维多利亚女王。她以捍卫“礼仪”、“教养”为己任,得知胡适居然和她女儿在其纽约的公寓里单独相处,大为愤怒。
前文说过,胡适在1915年1月在纽约见过韦莲司,当时韦莲司寓居于黑文路92号。日下午,胡适访“韦莲司女士于其寓,纵谈极欢。女士室临赫贞河,是日大雾,对岸景物掩映雾中,风景极佳。以电话招张彭春君会于此间。五时许与女士同往餐于中西楼。余告女士以近年已决定主张不争主义(Non-resistance) ……女士大悦,以为此余挽近第一大捷,且勉余力持此志勿懈。……”(《胡适留学日记》第524页)
注意这里的“以电话招张彭春君会于此间”。原来在当时的美国社会,男女自由约会的风气虽已逐渐形成,许多中产阶级的家庭仍然认为青年男女的交往,必须要循序渐进。最稳妥的做法,是让男女在女方家的客厅会面,如果外出,最好要有个“监伴娘”(chaperon)当夹心饼干。胡适见过韦莲司之后,由于他那时已经是韦家的常客,便向韦莲司的母亲详细地汇报了此行的经验。没想到韦母在知道他去了她女儿的公寓以后,立刻追问当时究竟有没有其他人在场。胡适赶紧解释,说他们并没有真正地独处了整个下午,因为他后来打了电话,请当时在哥伦比亚大学念书的张彭春(南开大学校长张伯苓的弟弟)过来一起喝了茶。
胡适还以为他的解释安抚了韦莲司的母亲。事实上,她马上写信给韦莲司,数落女儿一直不把“好教养”(propriety)当一回事。她还说胡适告诉她,说他之所以会打电话叫张彭春来,是因为连他自己也意识到了他不应该与韦莲司独处一室。韦莲司收到信以后,立即在1月31日写了一封信给胡适。她说如果胡适当天确实是那么想,她必须道歉。但以他们彼此对自由的了解与坚持,她认为胡适应该是不会拘泥于什么“教养”的俗套的。至于她自己,韦莲司说她本人所用的是“人上人”(the highest type of human being)的标准。由于这些“人上人”所追求的是真善美,他们唯一会去遵循的“教养”,是在思想范畴上的教养。这在同性之间如此,在异性之间也是如此。她认为异性相吸有它美丽、值得人留恋的地方。而且,即使它变了奏,我们还是可以用意志的力量,把那个友谊转化到更高超的层次。韦莲司慷慨激昂地说:如果我们只因为男女交友可能会出问题,就用那所谓的“教养”或“男女之防的顾虑”(sense of propriety)来阻止,而不让他们从思想的交会来激发出灿烂的火花,那就是因噎废食。
在韦莲司看来,像他们二人这样超脱世俗的“人上人”,只要“思无邪”(propriety of thought)就好了,行为上的“非礼”(impropriety)倒是毫无关系的。这位韦女士的确也“狂狷”得可以。她把心灵交会的火花,看作两性交往的最高目的,世俗的“礼”,根本不在她眼里。
胡适在2月1日回信说:“你把自己的思想表达得强而有力,而且不落俗套。虽然我用了不同的话说明了我对友谊—— 男人与男人,同时也是男人与女人之间——的看法。过去四年里,我至少受了一些康德思想的影响:‘无论是对你自己,还是对别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将人道本身视为一个目的,而不仅仅是个手段。’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永远不把一个男人或一个女人视为可以玩弄的东西,并以之为达成自私或不纯洁的目的的手段。’这句话的中心意思是尊重每一个人,并将这种感觉升华为一种敬意。我相信这种敬意是防止语言上的猥亵,思想上的不纯,以及举止上的不宜最好的办法。总而言之,这可以防止一般所谓的‘非礼’。”(日信)
他进一步说明:“我所说的‘敬意’只是你所说的‘用意志的力量把注意力转移到友谊的更高层’的另一种说法。可是你的说法,尤其是对待男女友谊这一点上,远比我要具体的多。你真让我对自己在另一页中提到的谨小慎微的态度感到汗颜。”
与韦莲司相较,胡适确实要顾忌得多。他在回信里,说当他意识到他们是独处一室的时候,他确实觉得不安。他认为韦莲司可以不屑于世俗的规范,他自己则不可以陷她于可能落人口实的不义。“苦行僧可以自己笑傲地面对痛苦,他的朋友则没有把痛苦加诸其身的权利。”然而,如果要为自己辩解的话,他认为那是因为他从小所受的是“不正常”的教育。他不只是在男人圈中长大,而且在上海的六年生活里,也从没跟一个女人说过十个字以上的话。
胡适对韦莲司所说的这段话,当然不是实情。他在上海的时候,曾经有过一小段“叫局吃酒”,连他自己在《留学日记》里都说是“不知耻”的日子。(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一册,第268页)我们以后可以看到,这并不是胡适向女友第一次撒谎。他固然在日记里称赞韦莲司:“余所见女子多矣,其真能具思想、识力、魄力、热诚于一身者惟一人耳”(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二册,第524页),然而这句话却也流露出那种男性“阅女多矣”的自得之情。胡适日记里所记的,跟他写给韦莲司的信,有如天壤之别。因为就在他夸口说“余所见女子多矣”不过五天的时间,胡适就跟韦莲司表示他没有跟任何一个女人说过十个字以上的话。
胡适与韦莲司独处一室的风波,在他们的信件公诸于世以后,引来了一些惋惜他“胆小”的欷歔(周质平用同情扼腕的口气,说胡适与韦莲司独处的当天下午不敢有“大胆作风”,见周质平:《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7页),和他“求爱”被拒的悲叹[唐德刚认为,“胡氏显有所求(made some proposition)而为韦女所峻拒。……她奉劝胡郎,斩断情丝,悬崖勒马;应着重较‘高级’的情性之交;勿岌岌于‘色欲之诱’(sex attraction)。”见《胡适杂忆》,第187页]。更有甚者,像朱洪在他的《胡适与韦莲司》一书里,凭空捏造,匪夷所思地把韦莲司描写成一个春心荡漾、“情不自禁地伸出双手,挽住了胡适的脖子”、“起伏的胸膛和涨红了的脸”、口中呢喃着“晚上——”、“留在这里?”迫不及待想要跟胡适上床的思春女。(朱洪,《胡适与韦莲司》,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1~35页)
顺带说,这种荒诞的遐想与意淫,在后世的文人给前世名流的恋爱史添油加醋的描划中,绝非鲜见之举。韩石山在《也说林徽因与徐志摩》中讥刺电视连续剧《人间四月天》中周迅扮演的林徽因:“《人间四月天》中的林小姐,给你的感觉则是个小妖精,小荡妇。你看,跟志摩一见面没过多久,就打得火热几乎等于姘上了。当志摩蹲在她的膝前仰脸看她时,她竟伸出手轻触她的发鬓,轻触他的脸颊,手顺着下来到了他的唇边。志摩刚要凑过来,她自己的脸蛋便贴了上去。嘴里说着:‘我许你我整个人!……我再没别的可以给出去了!’这样的动作这样的话语,就是在妓院里,也不是新手做得到说得出的吧。你得想想,她才十七岁。一个中国旧时代的大家闺秀,一到了英格兰吃上面包喝上牛奶,就淫荡成这个样子?据说好些女孩子们还格外喜欢,真是活见鬼了。”
朱洪的错误在于,他虽为韦莲司作传,却一点都不了解韦莲司;此外,他也完全懵懂于历史的脉络。唐德刚和江勇振都指出,在20世纪的初期,是美国社会对华人最为歧视的时代,即使胡适与韦莲司彼此有意,两人也无法逾越种族障碍。美国从1661年到1967年之间,有41州在不同的阶段立法禁止不同种族通婚,即所谓的“反杂交律”(anti-miscegenation laws),在这41州里,有14州的法律是针对着亚洲人——即中国、日本及韩国人。举例来说,加州最后一次通过禁止白人与亚洲人通婚的法律是1945年。虽然绮色佳所在的纽约州没有禁止白人与中国人通婚的法律,这并不表示当地人就能接受这种联姻。
1915年的胡适在恋爱方面是个青涩小子;韦莲司心中对胡适也没有任何涟漪。她在讨论“教养”、分析男女友谊的那封信里,很清楚地表明她对“升华”的礼赞。韦莲司认为人之所以可贵,在于他可以超脱他的肉体,就好比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可以摆脱技巧的限制一样。她说生活的艺术,是去品尝人生的极致,去追求生命的无限。她把人的“肉体”比拟成制造纸和铅笔、或者色彩和画笔的工厂。她说,如果人人都只注意这个“工厂”跟它所生产的纸和笔,那要让谁去创造那扣人心弦的文学和艺术呢?换句话说,这个“工厂”和它的成品固然重要,但它们只是画家用来创造艺术的工具而已;同样的,“肉体”的爱固然重要,它其实只是两个相爱的人追求心灵交会的媒介。她承认她这个理论有点矫枉过正,因为从前的人确实对性压抑太过,太不注意肉体。但是,她和胡适都是不甘于平凡,要有所作为的人,特别是胡适。她认为胡适的志向比她还高,是要进一步去作唤醒他人的大事业。所以,她以“教育”(education)、“抉择”(choice)和“力行”(vital activity)这个三段式的进程表来与胡适互勉。(《藏晖室札记》,日)
这番“读书上进”之词就是唐德刚所讽刺的“薛宝钗口吻”,也就是贾宝玉口中的林妹妹决不会说的“下流话”。只是,唐氏讽刺的全然不是地方。胡适接受了韦莲司的劝告,在日记里说他们俩互相约定:“此后各专心致志于吾二人所择之事业,以全力为之,期于有成。”(《藏晖室札记》,日)胡适并且在日记里,附了他次日写给韦莲司的信的大要。在这封信里,胡适称韦莲司为他“人生的舵手”。
胡适受到韦莲司的感化,不再冬烘、不再因噎废食。他1915年到哥伦比亚大学念研究所以后,跟韦莲司的来往就更方便了。那时他住在哥大“福纳楼”(Furnald Hall)宿舍,距韦莲司所住的黑文街92号的公寓,坐地铁只有几站路。他们除了维持通信以外,也经常见面。次年四月,韦莲司搬回绮色佳住。两年后,韦莲司父亲过世,她就长期留在家里陪伴母亲。她在纽约的公寓,由胡适从1916年夏天开始顶租,一直到次年七月胡适回国为止。
胡适留学时期与韦莲司的关系,是许多人臆想的题材。唐德刚认为留学期间的胡适真追过韦莲司,假如韦有意嫁给他,江冬秀就只好守活寡了。夏志清却说,胡适既是“止乎礼”的胆小君子,虽然二人通信很勤,看样子他并没有同韦莲司谈过什么恋爱。(《胡适杂忆》第9页)
从他们当时来往的信件看,除了胡适那封“折柳赠别”的“少年维特”式的信以外,我们找不到其他足以说明他爱恋韦莲司的蛛丝马迹。然而,胡适那几年写的一些诗,却不小心露了他的马脚。
胡适在日写给韦莲司的信里,一五一十地为点出有几首诗是为她而写。(Hu to Williams, May 17, 1939;又见周质平,《胡适与韦莲司:深情五十年》, 第29~30、143~144页。)诗共三首:第一首是日所作的《满庭芳》(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第667页):
枫翼敲帘,榆钱入户,柳棉飞上春衣。落花时节,随地乱莺啼。枝上红襟软语,商量定,掠地双飞。何须待,销魂杜宇,劝我不如归?归期今倦数。十年作客,已惯天涯。况壑深多瀑,湖丽如斯。多谢殷勤我友,能容我傲骨狂思。频相思,微风晚日,指点过湖堤。
“红襟”,胡适自注:“鸟名——Redbreast。”
“商量定,掠地双飞。”胡适自注:“史梅溪有‘又软语商量不定’句,甚喜之,今反其义而用之。”
“何须待,销魂杜宇,劝我不如归?”胡适自注:“此邦无杜宇。”
这首词透露了胡适“十年作客,已惯天涯”,已经到了“归期今倦数”的境地;“商量定,掠地双飞”用鸟喻人,但话锋一转却变成了“何须待,销魂杜宇,劝我不如归”的一派哀怨。
第二首是8月20日的《临江仙》,艳丽无匹(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第749页):
隔树溪声细碎,迎人鸟唱纷哗。
共穿幽径趁溪斜。
我和君拾葚,君替我簪花。
更向水滨同坐,骄阳有树相遮。
语深浑不管昏鸦,此时君与我,何处更容他?
这首词因为太艳丽了,害得胡适不得不施展他的障眼术,作了个序说:“诗中绮语,非病也……今之言诗界革命者,矫枉过正……今年重事填词,偶作绮语,游戏而已。一夜读英文歌诗,偶有所喜,遂成此词。词中语意一无所指,惧他日读者之妄相猜度也,故序之如此。”一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样子。不管是否实有所指,还是只是诗人的绮想,胡适对韦莲司的浪漫情怀已是呼之欲出。
第三首是《相思》,写于同年的10月13日。这是一首五言绝句(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第795~796页):
自我与子别,于今十日耳。
奈何十日间,两夜梦及子?
前夜梦书来,谓无再见时。
老母日就衰,未可远别离。
昨梦君归来,欢喜便同坐。
语我故乡事,故人颇思我。
吾乃淡荡人,未知“爱”何似。
古人说“相思”,毋乃颇类此?
写《相思》时,胡适人已经到了纽约,进了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所。他当天就跟韦莲司见了面。韦莲司在胡适还没到哥大的时候,早已预备了一封信欢迎他。这封信写着:“欢迎一个新的日子的开始!大雨过后,是多么的清新和亮丽啊——这肯定是新学年开始的好运兆。所有书本里的每一片小书页一定都雀跃着,个个都盛装以待,兴奋地说:‘就快要被派上用场了!’知道你来了,真好。热切、诚挚地祝你有好的开始!”
江勇振说:“我们可以大胆地假定:胡适在留学时期,如果曾经对他媒妁之言的婚约有过反悔的时候,如果他对韦莲司有过眷恋的情怀,那就是在一九一五年,在他为韦莲司写下这三首情诗的时候。”
胡适在这一段时间对韦莲司所产生的爱慕之情,当然影响了他对江冬秀的感情。日,他写下一首英文诗《今别离》,怵目惊心地以诗寄怀,告诉江冬秀,说心灵的阻隔已经让他们形同陌路。
那是他在绮色佳的最后一个夏天,再过两个月,他就要搬到纽约进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所。25日晚的月分外地圆,他以为是农历七月十五夜,其实是农历六月十四。月亮是胡适诗兴灵感的泉源,是他爱的表征。当晚,他“步行月光中甚久,赏玩无厌”。他想到了古诗“今夜鄜州月,闺中只独看”,以及“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奈何他人在异国,“此夜绮色佳之月,须待一昼夜之后,始可照吾故园桑梓。”感念之余,他写诗一首。一个星期以后,他把这首英诗,以《水调歌头》词牌译成中文。(胡适,《胡适留学日记》,第三册,第705~707、715页)
Those years of absence I recall,
When mountains parted thee and me,
And rivers, too. But that was all.
The same fair moon which shone on thee
Shone, too, on me,
And when ‘twas full, as it is now,
We read in it each other’s heart,
As only thou and I knew how.
And now the moon is full once more!——
But parting thee and me there lies
O nor as before
Do these same stars adorn thy skies.
Nor can we now our thoughts impart
Each to the other through the moon,
For over the valley where thou art,
There reigns the summer sun at noon.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我歌坡老佳句,回首几年前。
照汝黄山深处,照我春申古渡,同此月团圆。
皎色映征袖,轻露湿云鬟。
今已矣!空对此,月新圆!
清辉脉脉如许,谁与我同看?
料得今宵此际,伴汝鹧鸪声里,骄日欲中天。
帘外繁花影,村上午炊烟。
江勇振分析说,英文诗远比中文诗更赤裸裸地道出了胡适的心境。此月终不能再传你我心,因为——我在月下,你却日正当中。令人值得玩味的是,胡适最后还是接受了母亲的安排而回国成亲。
韦莲司自从1916年4月搬回绮色佳以后,写给胡适的信就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短;她心里了然,自己跟胡适已经渐行渐远。1917年春天,可能因为参加“独立艺术家协会”的展览,韦莲司跟她母亲到了纽约。5月10日,她们母女俩搭火车回绮色佳。胡适赶了半天,却没赶上渡轮,痛失了他到车站为她们送行的机会。他立即写了一封明信片为此致歉。在次日的信里,胡适提到了他最后一次见到韦莲司的时候,她看起来很不好。信尾,胡适说他会在回国以前去绮色佳勾留几天。(Hu to Williams, May 11, 1917)韦莲司在回信里,请胡适务必要为她们而去绮色佳,她说:“我知道这很自私!但是,我就是要!”(Williams to Hu, May 14, 1917)短短几个字,伤感之情尽现。当时的韦莲司,固然对胡适赞佩有加,却是直到胡适返回中国并来信报告他即将成婚的时候,才幡然痛苦地领悟到她早已经无可自拔地爱上了胡适。
胡适那一方面,同韦莲司“行月光中”(《胡适留学日记·日》)或者“循赫贞河滨行”(《胡适留学日记·日》)的记忆也总是难以消除。1916年,胡适搬进了韦莲司原来的公寓,在那里他写下了中国最早的新诗《蝴蝶》:
两个黄蝴蝶,双双飞上天。
不知为什么,一个忽飞还。
剩下那一个,孤单怪可怜。
也无心上天,天上太孤单。
这首现代“梁祝”预示了胡、韦二人恋爱的结局:本来“双双飞上天”翩翩翻飞的两只蝴蝶,因胡适母亲催胡适回家成亲,不得不“忽飞还”一个,剩下韦莲司一个人孤苦伶仃,望穿秋水,也真“孤单怪可怜”——韦莲司一生未嫁。
胡适的一时谦忍,韦莲司付出了一生。若干年后,胡适回忆起这首诗时说,“我……感触到一种寂寞的难受。”(胡适《四十自述》)周质平先生概括说,“胡适虽初尝了恋爱的滋味,却也刻意的维持住了一定的矜持。”
胡适1917年回国。从1917年到1927年,胡适一生的事功和学术全成就在这十年之内。这十年,两人通信不多。
1927年,胡适去美国,到绮色佳去看望韦莲司。韦莲司第一次对胡适吐露了她的爱。这从4月5日的一封信里可以看出来:“把你看作是我少有的一个好朋友,这并非对她(江冬秀)的不忠。……你们同是不合理制度的牺牲品。”第二天,韦莲司再次写信说:“让你走,是如此艰难,老友——但是你留下来也不会有好的结局。”胡适离开之后写了一张明信片给韦,上面说:“这张明信片到达绮色佳时,我已到了太平洋岸。然而整个大陆也阻挡不了我对绮色佳的魂牵梦萦。”
1933年,胡适再一次造访北美大陆。他抱怨在美国的忙碌和疲乏,韦莲司则小心翼翼地告诉胡适怎么才能到达绮色佳,最后她说,她深知胡适的忙碌,因此她对胡适的来访“to expect nothing!”她说:“你的来访,对我而言,有如饥者之于食,而对你,则能留下一些宁静的回忆。是值得来的。”
史家考证,韦莲司在这一次,才与胡适成为身心合一的情人。在9月25日的信里,韦莲司说:“胡适,我爱你!我不喜欢悄悄说,……你应该爱我,有时,你的爱就像阳光中的空气围绕着我的思想,见不到踪影,但我必须相信它的存在。……要是我们真能完全生活在一起,我们会像两条溪流,共同奔向一个山谷。”
在两人的通信中,韦莲司往往直抒心意“I love you”,胡适则一如既往地隐晦和小心,但即便如此,他所暴露出来的情感也已是很深很深的了。韦莲司说胡适是“难能可贵的”(precious),也是“容易冲动的”(impulsive),认为他有“在感情上放纵自己并忘掉理性的时候”。然而,胡适终究不是一个浪漫、狂热、燃烧型的人。韦莲司 日致胡适信说,“一堵高不可测的石墙,只要我们无视于它的存在,它在一刻之间就能解体消失。”可对胡适来说,如果把墙拆了,他就不成其为胡适了。1934年,一男子向韦莲司求婚,韦莲司立即给胡适写信“这是我最后一次机会”,胡适回信“你得赶快结婚”。韦莲司非常伤心:“跟你交往以后,所有的男人是如此的无味。”
让她更伤心的事情还在后面。
虽然韦莲司深知胡适不可能和江冬秀离婚,她仍以为他们的爱,可以不为世俗所囿,可以像两条汲汲于汇流的小溪、两个比翼双飞的知心(soul mates)。然而,在1936年,她终于了解,原来胡适托她照顾,在1934年到康乃尔大学读遗传学的曹诚英,并不只是胡适信中所说的表妹,而且还是胡适的情人!江勇振说,从某个意义上看,这是韦莲司第二次失去胡适。
1934年8月,在曹诚英赴美留学之后,胡适写了一封信请韦莲司帮他照顾曹诚英:“我冒昧地向你介绍我的表妹曹诚英。她要到美国来进修遗传学,很可能会到康乃尔两年。她在南京的中央大学作了有关棉种改良方面的研究。她的老师多半是康乃尔毕业的,鼓励他来康乃尔进修。她是自费生,资助她的,是她在天津北洋大学教书的哥哥。她必须省吃俭用,而且也必须学习英文口语会话。不知能否请你在这几个方面给她帮助和引导?”(Hu to Williams, August 8, 1934)
1936年7月,胡适启程参加在加州优胜美地(Yosemite)举行的第六届太平洋学会会议。依照他几年来的做法,他会顺道到绮色佳探访韦莲司。然而这一次,他却面临与他的两个情人共聚一堂的可能尴尬。为了害怕痴情的曹诚英情不自禁,胡适特别在到绮色佳之前写了一封信,叮咛韦莲司在他到的那几天,“务必不要邀请曹小姐来你家住。我可以去她那儿或者在你那儿跟她见面,但绝对没有必要请她过来同住。”(Hu to Williams, September 13, 1936)值得玩味的是,胡适在他从优胜美地写的信里,以相当生分、而且负面的语气和字句来数落曹诚英。他说:“我很高兴从你那儿得知一点曹小姐的近况。自从她离开中国以后,我就从没写过信给她……你信中所描述的她相当正确。她的确是一个人人哄捧、夸她有小聪明(cleverness)、被惯坏了的孩子。”胡适还特意摆出一副他与曹诚英之间没有秘密怕人知道的姿态,随信附了一封请韦莲司转交给曹诚英的信,说他会在到了绮色佳以后,再跟曹诚英联系。
自从他们1923年在杭州的烟霞洞坠入情网,度过三个月的“神仙生活”以后,曹诚英就一直痴恋着胡适。她把自己的爱压抑得太久了,需要倾诉的对象。“孤苦伶仃地处在无亲无故的异国,相思之情只会更苦。然而,也正由于周遭都是陌生的异国人,身在异域那种无名一身轻的感觉,可以使人暂时挣脱来自于自己社会的禁忌与枷锁,来对异国的友朋吐露心声。”也许就在韦莲司把信转交给曹诚英的时候,曹诚英见信情生,忍不住对韦莲司倾吐她和胡适的过去,以及她对胡适的相思。总之,等胡适到了绮色佳的时候,韦莲司一反常态地以冷淡的态度来对待他,在胡适勾留绮色佳的四天故意作了矜持的回避。
一直要等到20多天以后,韦莲司的心情才平静下来。她写了一封意味深远的信给胡适。在这封信里,她把自己比为一只鸟。鸟是韦莲司给胡适的信里,一个常用的比喻。比如说,她在1927年就称自己是一只“棕色的、囚居在笼里的小鸟”。在日的这封信里,她把自己一分为二:一个是毫无保留地把感情释放给胡适的鸟;另一个则是这只鸟比较实际、冷静的姊姊:
你在绮色佳的时候,你的伊人鸟(bird lady)不巧有事他往,真是令人嗟叹。听说你以为她在生你的气,由于我和她保持着联系,经过查证以后,我可以说那是你的过虑。她不在这里的原因有两个。一来是因为她担心她如果在场的话,可能会伤害到你的表妹。二来我这个比较实际的姊姊,发现她已经快要把我们共同的资产挥霍殆尽。我们的资产的票面价值,主要是放在同情、爱心、以及客气的股票上。这些股票在“经济大恐慌”【抑郁的双关语】的影响之下,已经大大贬值。由于她很容易触景生情,挥霍地动用前两种股票,我近来已经严峻地不准她在这种场合出现。我希望在采行这种禁足的措施,以及调整我们的投资策略以后,她可以在不久的将来,再度自由地动用我们共同的资产。由于你自己也知道你必须把你类似的资产,很谨慎地运用在你周遭的人事上,我们相信你会了解我们的苦心。
我们——因为她正好在此刻飞进来我身边——祝你旅途愉快。同时也希望我们在不久的将来,能有幸收到你的来信。
等到那一天来临以前,你若有似无的韦莲司(Until then, Somewhat evanescently yours, ECW)
胡适在接到“伊人鸟”这封信的前几天,就提笔写了一封转弯抹角地为自己辩护,同时又向韦莲司讨饶的长信。他在信中历历细数他孤寂的心灵生涯,嗟叹他身边没有可以与之在学术、诗词上唱和的友朋。他慨叹说:“没想到一个人会那么渴望能找到知己。”然而,对韦莲司来说,在写了“伊人鸟”这封信以后,即使她原谅了胡适,她也已经自知她不是胡适感情世界里唯一的她。最重要的是,她再也不会天真地以为她和胡适是天生一对的比翼鸟。
深爱胡适的韦莲司在知道曹诚英也是胡适的情人以后,甚至还更加特意地照顾了曹诚英。曹诚英在胡适离开以后,因为相思而生了一场大病。后来,她成了韦莲司的房客,可能至死都不知道韦莲司居然是她的情敌。()
注:本文为佳人的民国名人爱情系列之一,敬请垂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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