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是相遇,最好是年少这本书的水色时光五区一文中,故事的最后大家的近

怎样看待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的结局?
它的结局是不好的,不知看过的人有什么想法
结局是不好的吗?没觉得啊,开放式的结局,琦琦在小河边等小波,而张骏也在匆忙赶来的路上,可是桐华却没有继续写下去而是任由读者自由畅想,我觉得这样很好啊,满足每个人的愿望。如果真的要写下去,按照琦琦的性格,肯定会选择张骏吧,即使小波对她再好。我不想看到小波伤心,也不想看到张骏失望~亦或是那么多年后他们发现一切再也回不去了呢。有的美好止于遗憾不是吗?
这是我通宵看完的第一本小说。刚!刚!看!完!内心感慨万千,千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其实我个人觉得,最后罗琦琦谁都不会选择。那些都属于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的记忆就让它保持着原来的模样,才是最美最好的。这么多年过去,大家的生活不尽相同,不管和谁在一起都不会再磨合到一起了。毕竟罗琦琦也是回国才触碰到了内心的记忆。如果她早想和小波或张骏在一起,应该早就回国早就找他们了,又怎会任凭一个太平洋把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拉越远呢?
最近也是刚刚温习完第二遍这套小说,感触太多,下面 说一下我的感触吧关于结局,张骏。其实我内心是一直偏向于琦琦和张骏和好的,而且也是最有可能的。当年,张骏没有看过琦琦写在许愿星里面的话,他一直都不知道原来琦琦这么早就喜欢他,琦琦原来一直爱他爱得那么深。当年的张骏一直觉得,琦琦不够爱他,一直都是自己单方面的付出,从他们几次闹矛盾,闹分手可以看出来,大多是都是张骏单方面的求和,而琦琦,也许是因为性格,不习惯真实的向张骏表达自己的真实感情,全闷在心里,从不向外透露。
琦琦是一个自尊很强的女生,不喜欢别人看到她的软弱,她也不想让同学朋友看低。可正是因为当年对感情的不成熟,才让她和张骏分手。琦琦,这个天秤座的女生,对于爱情,她可以跟你谈未来,谈理想,但就是不肯说我爱你。
十年过去了,琪琪回国。但琦琦并没有马上想到去联系张骏,也许在琦琦心里那个骄傲的心始终不能平衡,她会一直觉得,张骏也许早就忘了她,现在联系他,只会让别人觉得她忘不了过去,始终沉浸在过去。琦琦这么骄傲的人,是不想让别人看轻自己的。然而我觉得张骏依然没有忘记琦琦,当他听到琦琦的消息的时候,还是那么的紧张,当他知道许愿星里面的秘密之后,立马来到曾经那个河边等琦琦,当他看到琦琦的时候,却没有马上相见,而是默默的注视着她,也许在他内心,对于曾经的曾经,往事如潮水一幕幕涌上心头,这么多年过去了,仍记忆犹新。我心里面的结局,其实就是,之后琦琦和张骏解开误会,既然彼此都有对方,心里始终都不能忘记,又何苦互相折磨呢。
我觉得十年后琦琦应该对于爱情有了更成熟的看法,我时常在想,现在的琦琦会不会时常会感叹自己当年对于自己情感的表达,真的会一点都不后悔?虽然往事不会再回头,也不能再回头,对于逝去的青春,多的就是那一抹无奈而已。关于结局,小波。一直觉得琦琦十分的幸运,有小波这样的如同哥哥般的人,一直保护着她,疼爱着她。我妹妹觉得在经历了这么多之后,琦琦回来首先想到了小波,而去主动约小波,最后应该会选择小波。但我并不这样认为,我觉得对于琦琦来说,小波更多的是像哥哥,或许小波早就把小波当作是亲人,当琦琦回国,故地重游,回忆起自己的成长轨迹,歌厅舞厅,乌贼李哥小波,这些地方和人是陪伴琦琦度过最孤独寂寞的年代,那必定是琦琦最早想到的(至少早于张骏),从小学,初中,小波都给琦琦莫大的帮助,为琦琦遮风挡雨,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琦琦高中的时候就突然失去了联系,我想琦琦也一直想当面问小波为什么一直不联系,所以也不奇怪为什么琦琦会想约小波。
对于小波来说,他一直把对琦琦的感情藏在心里面,也许从一开始小波也没想向琦琦吐露自己的感情,他只是默默的关心并爱护着琦琦,期望着琦琦的未来正按照他所期望的那样发展。最终有一天,他才明白,原来琦琦和他的距离也越来越远,就是他们之间的这种越来越大的鸿沟让小波终而放手。直到最后,得知琦琦回来他也没有勇气去见琦琦,正如哩个所说的那样,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大已是不可能,但是李哥又鼓励小波去试试,至少把这么多年没有说的心思告诉琦琦,不管结果,但至少这么多年勇敢了一次。--------------------分割线———————————————————-
其实,这本小说对我们读者来说,最大的共鸣就是感同身受,在阅读过程中都会不自禁地联想到自己的那些回不去青春与过去,又或者是还未到来的时光的憧憬。每当读到琦琦的情感内心的时候,都会忍不住想起自己以前的过去,我觉得这一方面我跟琦琦很像,都有几乎相同的一段经历,同样都是天秤座,自尊心很强的女生,不善于向喜欢的人表达真实的感情,从而导致我们就此错过,原因我从未问过他,只觉得我们默默的就断了联系,连一句话都没有,就这样默默的分开了。但是,我没有琦琦那样勇敢,直到最后我也没问过他,也从来没有向他解释些什么,或许他会觉得我从未爱过他一直以来都是他自己的付出。现在几年过去了,他已经有过几个女朋友了,而对于我来说,他就代表着我的青春,让我的学生时代充满着青涩的味道。也许到现在我都没有忘记他,我也不知道,究竟什么时候我才有机会告诉他之前的一切。目前我也出国留学了,最近也是放假才回国,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回来,不知道毕业后是否留在那边,不知道是否也会像琦琦一样,多少年后回来之后缅怀所有所有的一切,亲情友情爱情。
我们都在长大,走过的路回不了头,就算再次相见,在经历了时间的洗礼,我们也不再是曾经的我们。剩下的就只有回忆了吧。以上仅是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开放式的结局,我觉得特别好,人生不需要我们来给他设定,作品是作家的白日梦,罗琦琦以作者桐华自身为原型,很多书友说最后选择是陈劲,在返回书中去看发现确实有埋下伏笔说陈劲对罗琦琦是用了心的。看书看别人的人生,只是为了给自己提个醒,或者打发时间无聊,。
我在看时光时更多的感受是似曾相识,以及遗憾,不必去纠结书中结局究竟如何,我们每天要过多的也只是自己的生活,也只能过自己的生活,。但小说还是有许多值得我们慢慢领会的,别人的,都不要紧,重要的是自己,做好自己,。你若盛开,清风自来。生活中未必会遇到陈劲,小波,张骏,但我想可能都会有一个关荷、一个暗恋着的如张骏、一个或几个遗失了的好友如晓菲,因为我们不是罗琦琦,但你同样对于你来说独一无二,。
在真正喜欢的人面前都是替对方思考未来和顾虑。所有的苦和累只有自己默默承受。其实不知其实双方都怀着的一样的心思,最后的结果往往也是错过
刚看完这部小说。个人认为琦琦应该没有跟任何一个男主在一起。张骏和她还是错过了,他们其实不那么互相理解,虽然当年爱得深,但是未必回得去。小波最懂最了解她,也和她最有默契,可是他们之间的感情太像亲情了。虽然我特别喜欢小波,但是不得不说她和琦琦之间更像兄妹。陈劲其实是后来和琦琦最般配的,从比较世俗的角度来判断的话,他清华毕业后留过洋当建筑师,和琦琦从学历到成就都挺配的。而且他也了解琦琦的好,但是他给我感觉太良师益友了。他一直是琦琦的一个路标,一直在引导她,可是却好像没有更深层面的感情,比起张骏是初恋,小波是哥哥,陈劲像是伙伴。琦琦未必一定要和谁在一起。
开放式结局…不确定小波,张骏谁会和奇奇见面然后和好,也有可能都没有见只是远远的看着,然后像十年前一样三人一起哀伤,过着没有彼此的生活。我个人希望是确定的结局,张骏和奇奇解开误会俩人相恋,小波作为哥哥祝福他们。可是不是………有人说相见不如怀念可是我觉得这不适合奇奇和张骏两个人。
我算是通宵看完这个故事,有可能感觉的不是很细致,以现在这个年代来看,骑骑对爱情还是有些许的不勇敢,不果断,真的她太随自己的想法走了,很可惜没有跟张骏走在一起,不能说是怪谁,只是没有找对爱的方式,爱情里,许多话坦白说出,让对方知道自己的想法很重要,分开太匆匆,都是傲骨的人,张骏不在低头给她一片天空,换来的就是分开,归根结底,如果当初在一起的年纪是大学,彼此更成熟,那或许结局是两人更相惜相爱。个人觉得结局更应该是小波去袒露心声,必能长久。
我觉得结局还行哈。年少的回忆慢慢浮现,想起那些让人又哭又笑的人和事,慢慢把内心深处的感觉都挖掘出来。但是人也不能永远活在过去啊,能找回旧时的同伴感情感觉肯定很温暖,但是过后还是要回到现在活在当下。过去的事情化为力量很好,藏在心里陪着你,但最好不要成为前进的羁绊。因为大家都长大了经历了不同的岁月磨砺,可能也很难回到过去的单纯状态了吧
开放式的结局。关于张骏,番外里的他在桥上看到了琦琦。然而写到的是:十九岁时,他一个人躲在他们的小学教师里,趴在罗琦琦曾做过的位置上,为她哭泣,可她永不会知道有一个少年为他流过泪。
  二十九岁时,他再次为罗琦琦流泪,罗琦琦可会知道?
  十年后,他们又站在了小时候的桥边,又是一个桥上,一个桥下。
  可是,他们之间的距离不仅仅是一座桥,还有一个太平洋,以及十年的人事光阴、红尘沧桑。
  张骏不再是十九岁时的他,罗琦琦也不再是十七岁时的她,他们都已不是对方记忆中深爱的那个人,甚至他们都分不清楚,他们究竟眷恋的是哪个人,还是那段单纯真挚的少年时光。
  再相见又如何?这再见的你,已经不是你,似曾相识的容颜只会凸显出那沧桑的流年和岁月。
如此看来他们很有可能并没有在一起,而这一切,都慢慢的变成回忆。可是我又多想他们在一起了,哪怕十年,最后发现爱的还是彼此。十年又怎样,不过二十多岁的年纪。关于小波,到最后我才知道原来他们之间是有这样的一段,好吧,我一直以为只是老友。小波下意识地看向天空,太阳已经下山,只有漫天红霞辉映出最后的绚烂。
  已经整整一天,琦琦还会在等吗?
  李哥也望向天空,温和地说:“我是故意拖到现在,如果多年的情分还不能还来一天的等待,那么也就没有见面的必要了。如果她还是我们回忆里的琦琦,她一定还在等你,一定会不见不散!不管你心里想什么,将来又会如何,难道她一天的等待还不能换你见她一面?”
  “大哥……”小波想说什么,声音却断在了喉咙里。
  李哥瞪住他,抬腿要踢,“还不去,难道真要我压着你去?”
  小波闪身避开,冲李哥点点头,沿着河堤快步向前走去。
  李哥目送着小波的背影消失在夜色里。
  他又点了一支烟,趴在栏杆上,迎着晚风,一边吸着烟,一边微笑。
  漫天红霞正在一点点褪去绚烂的华衣,归于昏暗,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至此,真的很开放,我无从得知最后小波到底有没有见到琦琦,但是,潜在的感觉是,哪怕那一天没有遇到,琦琦还是会来到 在水一方,这里还有李哥,还有乌贼他们呀,怎么狠心就这样别过。其实,我想最后其实琦琦跟谁也没有在一起吧,毕竟题目是 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大头文| 封尘我们围在鱿鱼宿舍,为他的终生大事出谋划策。鱿鱼说,等等,再等等,沉住气,我想买礼物送她,我现在钱不够。鸡鸡就建议鱿鱼去做兼职,挣够了钱就赶紧去表白,兵贵神速。鱿鱼说,还不行,做兼职挣钱慢,我想买好一点的礼物,要不你们先借钱给我。我们纷纷表示心有余而力不足,都是刚来学校,父母都是按月定额发的生活费,没多余的钱。鱿鱼说,我们一起去做兼职,发了工资,先借给我,算利息。我说,十八岁了,不好意思再花家里的钱了,我去做兼职。龙虾说,那我也去,我也不花家里的钱,省得整天念叨着让我去当村长。鸡鸡说,别看着我,我不去。我们联系了几个经常在校外做兼职的同学,让他们帮忙介绍,找到了一份在酒店做服务员的工作,自备皮鞋,9块钱每小时。我们在学校后门附近买了最便宜的皮鞋,在周末坐上了去往某著名酒店的公交车,车开到一半,我就吐了个一塌糊涂。我从很小的时候就晕车,人在车里,我就成了宇宙的中心,地球围绕我旋转,月亮围绕我旋转,太阳围绕我旋转。来工作过几次的熟手领着我们在员工入口处等领班,随后领班安排换工作服,分派工作,熟手带新人。带我的人绰号“大头”,是我们学校一个毕业好几年的师兄,头奇大无比,圆乎乎的,剃了平头,天圆地方。大头师兄说,在酒店兼职得学会看门道,要学会少干活而不被领班发现,学会用巧劲而看起来很卖力,能做到这样,说明你出师了。接着,大头告诉了我不少技巧,最重要的是预判力,感觉重活快来了的时候要赶紧主动去做一件不累又离不开人的活,给领班一种你很努力的感觉,但千万不能用去上厕所或者不舒服这种理由。我问这门本事是哪位高人传下来的,改天有空了得去拜拜。大头说不用了,传下这门学问的师兄自己当了老板,现在最擅长的事情就是监管偷懒的员工,谁勤快谁不勤快,他一眼就能看出来,成精了,以后找工作,千万别去他那。大头和我各滚着一张折叠圆桌,穿过拐来拐去的通道,滚进一个婚庆大厅里。圆桌立起来近一人高,厚实,滚起来用力讲究。大头和我把圆桌滚进大厅,两个人合力扳下折叠桌腿,抬起来放好,再扳另一张。整个大厅需要十六张桌子,我和大头得跑八趟,跑到第四趟,汗水已经滚了下来,浸湿了不合身的酒店制服。大头说,走,咱们旁边歇会儿去,一会儿跟领班说我们被其他厅的领班临时借去了。我们穿梭在迷宫般的地下通道里,头顶是一排管道,地面湿溚溚的。大头问我抽烟不,我说不抽,过敏。他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一支烟,我注意到他是直接掏出来的,不是从烟盒里。大头说,酒店里不许员工抽烟,我偷偷藏在身上的,藏烟也是门技术,得一支一支地藏,不能藏整盒,整盒容易露馅。说着,大头从衣服口袋里也掏出一支给我看看,然后塞回去。“你是大一新生?”大头吐出一口长长的烟,靠在墙上,一只脚蹭墙,说。“嗯,刚来一个多月。”我学着大头靠在墙上,舒服。我们专业的全称叫出版与电脑编辑技术,我填志愿的时候百度过,学编辑,学校对,学排版,学设计,是些实用的东西。“大一。大一都很轻松,没什么课,是好好玩的时候。上海还没走遍吧,这么着急来打工挣钱?”大头问。我摘下眼镜,从兜里掏出餐巾纸擦了擦,迎着灯光看了看,再戴上。我说:“一个哥们儿要买礼物表白,钱不够,先帮他凑着。还有一个原因,不想花家里钱。我爸在广东打工,拆旧建筑,抡十几斤重的大锤,爬高墙,没有安全措施。我想他早点回老家去,安安稳稳过下半辈子。”“有孝心。到学校第一印象是什么?”大头问。“小。”我言简意赅,切中要点。“我们当年也这么觉得。说说其他方面,学校怎么样?”大头弹掉烟灰,继续问道。“我到学校第一天,老师就说:‘我知道你们报这个专业是想去出版社当编辑的,在这里先给你们说清楚,我们不是培养文字编辑的,你们毕业之后要去做的是校对和技术编辑、美术编辑。出版社现在都只招研究生了,最差也得是本科毕业生。’我当时就想,我得证明这话是狗屁。”我说。“哈哈,当年也是这么跟我们说的,我们当时也不信,毕业了才发现,我们学校的毕业生,没有去做编辑的,有也是一些很小的内刊,大多数是校对、美术编辑和技术编辑。也有个出版社每年招聘会的时候都来我们学校招人,说是去做文字编辑,先实习半年,没有工资,只有一顿午餐,时间一到,就让你走人,其实就是去做苦力活,每年总有几个学生上当。还有好些毕业生——比如我,找不到专业对口的工作,给酒店打工,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大头纠正。“我是说,我要证明‘出版社现在都只招研究生,最差也得是本科毕业生’这句话是狗屁,我得证明能力比学历重要,知识和学历没关系。”我说。“不说这个了,现在说没意义,到时候你就知道了。走,再不回去要挨骂了。”大头扔掉烟屁股,鞋底碾了,踢到角落里。我们再穿过迷宫一样的地下走道,滚着圆桌,回到大厅。一些姑娘正在往放好的桌子上铺桌布,其他组的男生正在摆放玻璃转盘,领班不满地吆这喝那。“你们俩,这老半天,干嘛去了?”领班质问。“刚才去搬桌子的时候,临时被那边那个大厅的人借去搬东西了,说是缺人手,我们刚搬完就过来了。”大头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话。“快点,手脚给我麻利点,婚礼开始之前半个小时把所有东西都准备好。”我们再去滚圆桌,走到没人处,大头说:“你看这人,手头哪怕有那么一点小权势,都要对人吆五喝六,人就这样,贱。”搬完圆桌,又是一通别的东西,中午还一片空荡的大厅,已经摆好了十六张大圆桌,一条铺了红地毯的走台将桌子分开,连接到婚庆台上。主持人正在排练,声音从台子两边的音箱里蹦出来,旁边是正在调试机器的摄影师。我们一边往餐桌上摆放碗筷刀叉,一边听着那个女主持人排练,她一句台词要说三遍,用不同的语气和语速。大厅里摆满了鲜花,巨大的水晶吊灯下,闪闪发光。领班说:“过来,都过来,现在收拾得差不多了,留下两个人在这看着,其他人跟我去用餐。”领班点中我和大头,带着其他人走向地下通道。我和大头各自找一张椅子坐下,无所事事。大头说,要不要去厨房看看?我说,去厨房看什么?大头说,当然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偷吃的,这里每道菜都会多做几份,偷吃一些,没人会发现,这里工作这么累,算是利息了。我不想走,第一次穿皮鞋,磨脚,我能感觉到起泡了。我说。大头说,那你在这等着,我去顺点吃的来。大头去了没几分钟,就贼眉鼠眼地溜了回来,提着个塑料袋,拎了瓶起了软木塞子的红酒,看样子这方面也是熟手。“路过酒窖,看人不在,随手搞了一瓶,这瓶是甜红,甜红度数不高,喝不醉。”塑料袋里是两只猪蹄,我们一人一只,炖得透烂。大头说,快吃,他们半个小时就回来。我和大头大口啃猪蹄,大口喝红酒。猪蹄香啊,豪华酒店里的大师傅就是不一样。红酒被我们像啤酒一样仰瓶子灌,几大口就喝没了。我看着手表,说二十五分钟了。大头迅速收拾战场,塑料袋装着赃物准备去别的地方销毁。他刚要走出大厅门,忽然急转身退了几步,将罪证都扔到了桌子下,装作理了理桌布。我见状明白,赶紧擦了擦嘴。领班带着一群人走进来,说:“那个谁,那两个,你们去吃饭吧。”大头领着我,说,跟我走,我知道餐厅在哪。我们穿过漫长的如迷宫一般的地下走道,走到没人处,我说,这样不会有事吧?大头说,放心,一会儿客人就来了,到时候就不关我们的事了。我们乘电梯爬上五十四楼,端盘子领工作餐,三菜一汤和一个橘子。我们找靠窗的位子坐,正对着东方明珠,正对着夕阳红。巨大的落地窗户外,林立着密密麻麻的建筑,高高低低,像波浪起伏。近前是陆家嘴,东方明珠最高了,往外是黄浦江,从这个高度和距离看下去,乖巧得就像老家村外的小河沟,再往外,是浦西,在我的眼睛里,万国建筑群和其他更远的建筑糊成一片。在东方明珠第二个球和第三个球之间,挂着红彤彤的太阳,半边天空布满霞光。龙虾和鱿鱼也端着餐盘坐了过来,他们俩在其他组。简单介绍他们和大头认识,然后吃晚饭。晚饭其实也不错,两荤一素,手艺尚可。鱿鱼说,累死了,那个领班不拿我们当人,什么重活累活都叫我们干。大头说,都这样,都是欺负新人,我刚工作那时候也这样。你们还好,你们是做兼职,领班不会欺负太狠的,太狠了,你们拍拍屁股就走,无所谓。我们不行,我们被欺负了,也得忍着。以后你们毕业了也一样,忍忍就过了。龙虾说,我刚才看到一个妹子,漂亮啊,脸蛋跟明星似的,身上该翘的翘,该凹的凹,模特似的。你们说,我要不要去搭讪一下试试?大头说,你说的那个妹子,是不是瓜子脸尖下巴、高个子、长头发、三围傲人、眼睛跟狐狸似的、穿酒店正式员工的制服?龙虾说,是啊,你也看上那个妹子啦?大头说,那是大堂经理的女朋友,去年有个傻帽兴冲冲跑上去问人家要电话号码,被大堂经理知道了,找借口扣了他一个月的工资。我和龙虾和鱿鱼同时说,我操。大头说,在这里就不要说脏话了,要是被大堂经理知道,指不定扣多少钱。我说,其实我以前不说脏话,到了大学,不知不觉就学会了。小时候家教严,我觉得我这辈子应该都不会说脏话,好些以前没想到的事情,现在都会了。我们上中学的时候,每天都很累,我们老师就说,熬吧,熬到了大学就好了,到时候整天都有时间,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当时不信,觉得是曹操嘴里的酸梅,不能信。现在觉得,大学生活好堕落啊,凌晨才睡,下午才醒,课可以不上,网想上就上。高中的时候住宿,我们翻围墙去网吧上通宵,回来之后都要内疚好几天。大头说,高中,我都想不起来我高中是什么样子了,大学的时候还会想起高中,那时候做梦还梦见高中,梦见山一样高的教材,山一样高的试卷,山一样多的人一起考试,考题我都梦得真真儿的,梦里我都会做题。鱿鱼问,现在该梦见大学了?大头说,没梦见过,真奇怪,一次都没梦见过,梦的都是现在,都是穿梭在迷宫一样的地下走道里,都是忙着总也忙不完的活,就和真的一样。有时候醒了,觉得自己还在做梦,干着活的时候,也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分不清楚了。龙虾说,庄周梦蝶,就是这个境界,恭喜你和圣人一个境界了。大头说,圣人也偷吃吗?圣人也想自杀吗?圣人自杀的话,会选跳楼吗?我觉得生活一点希望都没有的时候,我就想从这里跳下去,这里高,风景好,面朝东方明珠,面朝黄浦江,春暖花开。我从这里跳下去的话,会不会有很多人看,会不会有很多人议论?我高中的时候也想过要扬名立万,如果我从这里跳下去了,我的梦想算不算实现了?我说,师兄,哥,别想不开,好些事情还没体验过呢,在上海没希望,去别的地方也行啊。大头说,我知道,我就开个玩笑,我有个哥们儿,北漂,想当导演,尝试了好几年也没成功,拍了一部自以为会惊天动地的地下电影,没人欣赏,他就想跳天安门来个举世瞩目,这样他的电影就会成为热门话题。他正要跳,被警察抓住了,说是危害国家稳定,判了几年,今年上半年刚出来。我看着大头,仿佛看见好多人未来的样子。回到婚庆大厅继续忙碌,时间一到,客人陆续进场,在宴会厅外面的休息厅闲聊。我们右手五指张开支着托盘,托盘上十二杯各种饮料,冰块浮着。托盘只能单手撑,双手就是难看,就是土鳖,就是影响酒店形象。托盘上十二杯饮料要摆放整齐,看起来舒服,托的时候重心不偏。我们托着饮料穿梭在客人中间,要面带微笑,要用敬辞:“请问您需要饮料吗?”宴会时间到,客人进宴会厅,分桌落座,摊开餐巾。我们忙着倒饮料,端菜,开红酒。给客人倒红酒的时候,只能倒五分之一杯,上菜的时候,要报菜名:牛排、澳洲大龙虾、鱼翅、燕窝……真像看电视啊,客人们喝红酒,一定要用大拇指和中指夹起红酒杯,一定要晃一晃,一定要用眼睛看看杯壁,一定要伸鼻子进去闻一闻,然后浅尝一口,闭上眼睛作陶醉状,喝第二杯的时候也是这样。客人们吃菜,一定用刀叉,筷子放在一边碰也不碰一下,吃中餐的时候也用刀叉。我忽然想起了《动物庄园》。宴会持续很长时间,放骨头的碟子半小时一换,随时看起来都像刚开始一样。端菜的间隙,我看见大头站在一道门边望着婚礼发呆。主持人几乎没出过错,全程顺畅无比,语速刚好,语气刚好,音量刚好,表情喜庆,落落大方。新郎穿着燕尾服,新娘穿着需要两个伴童提着的婚纱,伴郎和伴娘各站一方,帮忙拿着戒指盒子。我拍拍大头,说,怎么,想结婚了?大头说,没有,我就在想,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有些人生下来就一辈子好命,有些人生下来就一辈子劳碌命,干着没希望的工作。我说,人和人不一样,这我同意,但是很少有人能一辈子好命。说完,我继续去忙,我知道很多话即使说了他也不一定能听进去,很多话,其实他自己都明白,只是失败太多次,不再愿意去相信。时间一小时一小时过去,脚上的疼痛麻木了,胳膊麻木了,连反应神经都麻木了,大脑不再负责指挥,该干什么,让四肢自己决定。十点多,宴会终于结束,大脑像长时间死机的系统突然缓了过来,像从冬眠里闻到食物味道醒过来的蛇。我想,终于结束了。两个小时后,我又恢复到麻木的状态。我意识到自己想得太简单,收拾餐桌比布置餐桌麻烦,更耗时耗力。再两个小时后,我觉得自己像死了千年的孤魂野鬼一样,漫无目的,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最先撤餐具,我端着的一只大蹄髈,没人动过,大概是客人没法用刀叉对付它。我端着这只大蹄髈,在想办法带出去,就着啤酒,能啃一个晚上。我想,它那么大,肯定不好带吧。一个穿着洗碗间制服的阿姨突然从拐角出现,她说,这蹄髈都没人动过,扔了太可惜了,给我吧。说着,没等我答应,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塑料袋子装了,转身就走。这些餐具统一送到后厨,将盘子里剩余的食物全部倒进垃圾车里,再统一送到洗碗间。我还在想那只蹄髈,好肥啊,好香啊,要是那个洗碗阿姨没带走,我会带走它吗?要是我也没带走,是不是也要和其他食物一起被倒进垃圾车里?接着撤玻璃转盘、桌布、椅套、花瓶、桌子、椅子、舞台、红地毯,我们像蚂蚁搬家,毫无怨言,井然有序。到凌晨两点,领班还没有给我们下班的意思,大厅里已经被拆得干干净净,除了水晶吊灯,再没有别的了。暂时没有事做,我们直接倒在地上睡觉,迷迷糊糊,不知道睡了多久,又被人叫醒了。我努力睁开眼睛,撑着自己坐起来,抬腕一看,才凌晨两点十分。才十分钟啊,感觉像昏睡了几天几夜似的。领班说,先去吃夜宵,吃完帮厨房收拾,收拾完就可以下班了。我拖着疲累的身子,跟着一群人穿行在漫长得好似没有尽头的地下通道里,突然明白大头的感受了,真的像做梦一样,孤魂野鬼一样。夜宵依然在陆家嘴这座著名高楼的五十四层里,东方明珠熄了,林立的高楼熄了,万国建筑群的外照灯没熄,纵横交错的路灯没熄,照进黄浦江里,照进红色夜空里。胡乱塞了些吃的,去厨房帮忙收拾,眼见着快要下班了,领班忽然把所有人都集中起来。领班说:“大头,你站出来。”大头不明所以,但还是站了出去。领班说:“大头,你今天偷什么东西了?”我顿时明白,肯定是偷吃东西被领班知道了。大头说:“我就偷吃了两只猪蹄,没必要这么严肃吧,我在这里都干了好几年了,是爱偷吃点东西,你又不是不知道。”大头说话的声音毫不慌乱。“两只猪蹄?你觉得我会为了两只猪蹄把经理给找过来?”我这才注意到旁边站着一个中年男人,不知道是我精神不太好,还是什么原因,我觉得这个中年男人像条蛇,吐着信子,瞄准猎物。他应该就是大头说的那个极其小心眼的经理了吧,我想。“那你说的是什么?你最好说清楚,可别冤枉我。”“你是不是还在酒窖拿了支红酒?”大头语塞,支支吾吾好一会儿没说话,最后才说:“渴了嘛,总要喝点水的,对吧?你们小气,小气就小气吧,多少钱我赔好了。”“说得轻巧,你知不知道你拿的是什么酒?波尔图30年藏,下星期国际能源商务会议的客人订的,前天刚从法国空运过来。赔?是得赔,三千五百块,这还是我们进这支酒的钱,也不欺负你,按照这个价钱赔了,结了工资,赶紧走吧。”“什么?三千五?你当我是傻子啊?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拿的是那个什么波尔图?”大头情绪激动起来,我心底也捏了一把汗,毕竟那瓶酒一半是我喝掉的。“你以为这么大一个酒店,放重要物品的地方会没有监控?”经理说话了,语气充满了潮湿和阴寒,蛇一样,“平时你们偷吃点,我们不管,但并不是不知道。大头,你不是老问为什么给别人升职了就是不给你升职吗?这就是原因,别人能控制住自己,你总偷吃偷拿。这次也算是给你的教训,好好记住吧。”“好,我赔我赔,别赶我走行不行?我在这好歹也干了五六年了,没功劳也有苦劳,我保证以后不偷吃偷拿了,行不行?”大头服软了。“这事儿没商量了。”经理说。我看见火辣辣的红色涌上大头那硕大无比的头,从颈到脸,到脑门,整颗头红彤彤的火辣辣的,能看见鲜血奔涌。大头用力攥了攥拳头,转身走了。凌晨三点半,领班宣布下班,我们领了工资单,回头交给中介才能领钱。凌晨三点半,我和龙虾和鱿鱼走在世纪大道上,走在黄浦江边,走迷了路,路灯还亮着,江水还流着,谁也没有说话。我们走啊走,走了几圈弯路,终于走到一个渡口,等待一小时一班的轮渡。我们坐在码头停泊口的铁桥上,透过铁板孔,能看到屁股下奔涌的江水。“你们说,大头以后该怎么办?”我问。“车到山前必有路,条条大路通罗马,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他在上海没工作了,他又好吃懒做,在上海混不下去了。”我说。“和你有什么关系?”“有关系,那瓶三千五,有一半是我喝掉的。”“味道怎么样?”“不知道,当啤酒喝了,就像猪八戒吃人生果,没品出味道来,就没了。”“大头会有办法的,不然就浪费他那么大的头了。”我们坐在黄浦江上等着遥远的轮渡,看红色夜空,看东方明珠的轮廓,看滔滔江水,看万家灯火,看不见未来。本文选自封尘新书《最美是相遇,最好是年少》。即日起至9月5日只要在掌阅为此书写下书评,即可获得封尘送出的书噢~具体操作方式请看长图~文| 封尘微信编辑| 笨象海报编辑| 小志笨象跑跑跑 哎呀我摔了 是番茄在陷害我 (点一下烂番茄 再长按可以识别哦)3小时前五味story(wuwei_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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