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微故事里面是不是有一本连载小说叫偏爱,怎么现在搜搜索不到网络打印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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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五本新书(连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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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五本新书(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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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
2、 李乙隆/青春散文集/《不见当初的夜晚》
3、 李乙隆/诗集/《打开尘封的日记》
4、 李乙隆/性态小说集/《破祠堂的那一夜》
5、 李乙隆/杂文集/《连读边想》
第1至第4本书中所收文稿,全部是从纸质媒体上发表过的旧作中筛选出来的。第5本书所收文稿,一部分在纸质媒体上发表过,一部分只在网络媒体上发表过。现连载于此,诚征出版合作,并求教于大方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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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一)
她与我家小姑是闺中密友,又是邻居和同学,双双上完初中,便辍学务农。她俩一走出校门,乡人惊奇地发现,两个黄毛丫头不知什么时候竟出落得山明水秀,鲜艳夺目,于是双双被选进大队业余剧团。白天在生产队跟社员们一起脸朝黄土背朝天,夜里便活跃在大队的舞台上。我家小姑总是笑场,只能当群众甲群众乙之类,忍俊不禁时背过脸去也没人注意。她却在几场戏下来脱颖而出成了主角。那时候戏中的女主角的戏份很重,都是很革命很重要的人物。“演而优则士”,后来竟一跃成为大队第二把手。那时候大家都在村子里进行集体劳动,挣工分,分口粮,没有其它活法,连生产队长都很像那么回事,何况大队干部。于是她便显得格外醒目,与我家小姑也逐渐疏淡,这主要是工作忙吧,与“人阔脸变”无涉。
后来大队书记的儿子追求她,许多人对她进行“车轮战”,软硬兼施,她不为所动。这件事在村里搞得风雨一场。具有戏剧色彩的是,公社书记的儿子也神差鬼使地爱上了她,来做工作的人走马灯似的,所施加的压力更大了,她仍然不屈服。她在舞台上所扮演的英雄人物革命性坚定不移,转移到个人生活中竟然也是如此“顽固”。其实公社书记的儿子和大队书记的儿子并非拿不出手的“货色”,放在姑娘堆里一定抢手,大胆追求者时有所闻,暗送秋波者肯定不少。然而她不知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多少人深感不解,且为之叹惋不已。
后来她当不成第二把手了,连第一号女主角的地位也受到威胁。就在她日趋暗淡的日子里,幸运之神并不吝啬对她的偏爱,又一次降临在她身上,县剧团看中了她。众人议论纷纷,这回她必走无疑了。可她又一次让众人大跌眼镜,她坚决不走,她成了一个谜。
当谜底揭开时,三四千人的乡村再次为之轰动,她要嫁给一个全村家庭成份最黑的人――父亲是解放前的村长、大地主。这个人是解放后出生的,“前跟不上封建,后跟不上民主”,虽说“出生不由己,道路可选择”,可那时却是极重视家庭成份的。他是她的同学,当然也是小姑的同学,也读完了初中。可是小姑一直看不出她对他有什么特殊的感情。当真相大白时,小姑的吃惊比谁都大。
能够不顾一切爱一个人,在我所认识的人中似乎只有她。然而她爱他什么呢?也许是饱受压制之故,衣衫褴褛的他分明有些琐屑、卑怯。在那时时兴的各种批斗会上,他有时还得顶替生病的父亲,与其他“牛鬼蛇神”一起,蹲在台角接受批斗,而她就是在台上风风光光、正襟危坐的女副书记呀!她爱上他,这是何等巨大的反差,是对世俗、对命运何等轻蔑的嘲弄!她为什么爱上他?是心底那极度的善良而产生极大的同情吗?我家小姑可以说是她唯一的挚友,却对这个问题大惑不解,而她本人,已把答案带进了坟墓。
她后来的人生称得上是“红颜命薄”这句话最有力的佐证。
她嫁给他后,先后生了三个儿女。为给他的父亲治病,一个家早已被折腾得四壁萧然。有了孩子,负担就更重了。由于受到歧视,丈夫在生产队像牛一样干活,得到的工分却不多,而口粮是按工分分配的。
修水库时,她常常去捡拾民工们的剩饭残菜,拿回家让一家人吃。公社书记的儿子恰好是水库工地的副总指挥。我不知道她去捡拾剩饭残菜时是否遇到过他,倘若遇到,她和他心里会是怎样的感受呢?
包产到户之后,农民们可以做些小买卖了。她便把一分一分积攒起来的三十元钱拿给丈夫,于是丈夫到墟上贩一点鱼挑到山里去卖。
本来应该是苦日子熬到头了。然而,她的丈夫病倒了。为给丈夫治病,家里能卖的都卖了,亲友能借的都借了,据说,她甚至把身子都“卖”了几次。可是,她的丈夫还是甩手西去。
她接过丈夫的卖鱼担子,挑起了还债与一家生活的重担。
一年后,人们看见她的腹部隆起,走路时,里面的水咕咕噜噜地响。她有肝病,一直硬撑着,现在已呈重症,仍挑着鱼担子进山。人们劝她去治病,她只是苦涩地笑了笑。她说她是穷人得了“富人病”,这种病很难治好的,她不能把钱丢进无底的深渊,她要争取在有生之年为孩子留下点钱,她的三个孩子都在上学,学习成绩都很好。说到孩子时,她的眼睛便有了光彩。
她终于未能为孩子攒下多少钱,带着说不尽的遗憾,走过了她的一生。
在她去世之前一月左右吧,我回乡时,她曾向我打听,人的一些器官、人的遗体,是不是可以卖?到哪里去卖?我凄然地劝她保重身体,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还硬塞给她两百元。我知道我的这点钱不可能对她的命运产生一点轻微的影响,我为自身的渺小怅然不已。
(199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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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二)
当白白净净、清清纯纯的张医生在灰头土面、皮肤黝黑的山里人中款款而行时,仿佛一幅冷色调的油画注进了一丝暖色,使我关于童年的那些已显模糊的记忆有了一些亮丽和生动。
张医生背着小药箱,匆匆地走过小溪边的石板桥,朝小溪那边一座老式房屋走去。那时我一个人坐在溪边一块被搓洗得光光溜溜的洗衣石上,看着清清冽冽的溪水中那些游来游去的小鱼和它们映在水底中的影子。张医生的脚步引起我的注意,而她的身影却常常使一个小男童蒙昧的心莫名其妙地有些灵动。我跟着她,影子似地无声无息,走进了那座十间八隔的老式房屋。其中一个房子里有几个人,看见张医生进来,纷纷说:“张医生来了。”好像很期盼的样子。小孩子被关在门外,我不知张医生在里面忙些什么。不久便有了婴儿的哭声,猫叫似的。
那时候家乡很穷,人一穷命也不值钱了。有些人本来好端端的,说病就病了,在家里躺几天,某天早上家人端上一碗草药汤掀开蚊帐要喂他时,他已去世了。张医生来了,曾撵着几个人上医院:“快送公社医院,不能拖呀!”有些病人的家里人便嘟哝张医生多事,埋怨她医术不高,只会往公社医院推。公社医院在镇上,几十里路,那时交通很不方便。张医生那个小小的医疗站中有一副担架。每当那副担架抬着病人往镇上赶时,张医生寸步不离地跟在病人身边,每隔一段时间,便让抬担架的人停一停,她检查一下病人,打一支针或喂一口水、服几片药。现在,我不知道那些被张医生撵上公社医院而活到现在的人是否感念过张医生,也许他们已把她忘得干干净净。
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那时候的医生大多有这样的共识,似乎没有听说过因病人交不起医药费而被医院拒于门外或某位医生因收不到红包而见死不救的事。比起其他医生来,张医生所做的一切也仅是尽一个医生的责任而已,并没有多少值得大书特书的事迹。她有别于在她之前或在她之后来我们村医疗站的其他医生的一点,便是她的和蔼可亲,没有人看过她板着脸孔的样子。多少次半夜时分被人叫醒,她都毫无怨言,背起药箱就走。我们村的医疗站就一个人,还负责着周围几个小村的医务。张医生有时半夜三更要走几里崎岖不平的山路到附近小村去接生。在童年的目光中张医生是大人,现在回过头去看当年的张医生,不过是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呀!那几年对张医生来说,不容易呀!张医生是城里人,只因家庭成份不好才被分配到我们村的。这一点是我年事渐长时偶然从大人们的闲谈中得知的。
村子里有多少人被张医生治过病呀,可她似乎已被忙于生计的村民们淡忘了。偶尔被人茶余饭后提起,也是说她那段“风流韵事”,而且被添油加醋说得十分难听。说公社书记捉奸,掀开蚊帐,把枪戳在林老师的脊背上。那时公社书记是带枪的。林老师是某名牌大学的高才生,因写文章而惹祸,被划为右派,接受群众的监督改造。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与张医生的交往也躲不过人们的目光。其实他已离婚,他与张医生的交往可说是自由恋爱呀!可当时的人们不是这样想的。大家不能容忍一个在接受监督改造的黑五类获得爱情和幸福,更不能接受张医生这样一朵多少人求之不得的鲜花插在“牛屎堆”上的事实。有人劝张医生说林老师借看病之机强奸她,张医生坚决不从。这件事轰动一时。
张医生不久就调离我们村,现在不知在哪儿。
(1998年9月)
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三)
瓢泼的大雨在山野中显得很有气势。下山的泥路像一条滑溜溜的泥鳅。平日里因母牛而争风吃醋争强斗胜的雄牛们都耷拉着脑袋,只管往前走。放牛的孩子们小心翼翼地踩着牛的足印走,稍不留神便滑了个四脚朝天。我年纪最小,跌了几跤,便哭着。她们是上山拾柴草的,挑着柴草走在我们后面。她放下柴草担子,走过来背着我走,一直把我背到山下,才重新上山去挑柴草。晃眼二十多年过去了。隔着二十多年的沧桑往回看,我仍能模模糊糊地感觉到她湿漉漉的脊背传递给我的那份温暖。
她是大队业余剧团的演员,经常与我家小姑同台演出。现在想来,她属于俊俏伶俐型的人物,如果演古装戏,便是女主角贴身丫环之类的角色,比如《荔镜记》中的益春、《苏六娘》中的桃花、《西厢记》中的红娘。可惜那时候不演古装戏,在光彩照人的女主角、女英雄、女党代表后面,所有的女角都黯淡无光。她便只能与我家那位惯于笑场的小姑站在台侧。她在舞台上给我留下的较为深刻的印象,便是她手执红缨枪与一位扮演匪兵的小学老师对打,显得英姿飒爽,上下左右几个招式过后,小学老师跪在地上,举起双手,连呼饶命。惯于作丑的小学老师神态滑稽,观众哗然而笑,她似乎也有点忍俊不禁,撇了撇嘴角咽住笑,那纯真的神态至今还鲜活在我的记忆中。
她的母亲是逃荒到我村落户的,携着一男一女,男的是她哥,女的是她。
她母亲对她要求极严,对她哥却很是溺爱。她长到一定年龄,她母亲对她说出了真情,她是收养的。她的生母是一起逃荒的,死在逃荒的途中。她哥才是母亲的亲骨肉。母亲要她嫁给她哥。
这样又过了几年。这几年中,她不是没尝试去爱上她哥,她知道母亲收养她拉扯她成人也不容易,她不想拂逆母亲的心意。然而,一切尝试都是徒劳,她对她那好吃懒做、脾气乖张的哥总是爱不起来。是母亲把他惯坏了。母亲将她当童养媳使唤,而把他当作小祖宗侍候。
母亲好像对她的弱点很有把握似的,知道她心肠软,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她生母临终时如何将她付托,而母亲又如何含辛茹苦抚养她,自己饿得两眼昏花还一口一口喂她吃饭。母亲知道她对这桩亲事不乐意,但也很相信自己能说服她,就是没想到她会逃婚。
她一直与母亲合睡一床。那晚,她被弄醒了,有个人压在她身上,她知道是她哥,她没有叫喊,只是默默地反抗着,终于把他推开了,想夺门而出,门被锁住了。她哥又扑了上来,她操起一把扁担,打伤了他的腿,然后拆下门板,走了出来。
她离开了这片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土地。
谁也不知道她的下落。
她母亲临终时,说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秘密,她才是母亲的亲骨肉呀!母亲把疼爱了几十年的儿子叫到床前,第一次骂他没出息,说自己对不起他那死在逃荒途中的生母,只顾疼他,没教育好他,到现在还没办法为他娶上亲,到九泉之下,不知如何向他生母交代。
老人去世了,却不知亲生女儿流落何方。老人心中有多少遗憾呀!
老人临终说出的真相并没有在我那偏僻的村庄引起什么议论,日子平静如初。只是我听到这件事时,感喟良深,于是写下此文。
(1998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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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四)
姐,回家吧
我正在攒钱购买一本字典的宏大计划被姐知道了,她每隔三五天便从衣袋里摸出一个一两分钱的硬币,郑重其事地放在我的手掌上。
那时候一本字典是七角多钱吧。如果平均每天都能攒上一分钱,半学期就攒够了钱。但我每天要到哪儿去挣这一分钱呢?
离我村几里远的公路上有一道很陡的坡,有人用单车载柴草去卖给山外人家做燃料,翻过这道坡时,需要雇人在后面帮着推,大人推一趟一般可得五分钱,小孩要两三人合伙推,每人只得一两分钱。我只推过一趟,便被姐知道了。她说我年纪小,身体也不好,不能干这活,拉着我回家。
那时候姐整天都在生产队里劳动,生产队是不发工资的,真想不出姐那些一分两分的钱是从哪儿变出来的。
每隔一段时间,姐便问我,有多少钱了,还差多少?
这天我坐在门槛上做作业,姐又问,我说只差五分钱。姐到屋子里去了。不一会,姐从屋子里出来,我愣了神,总觉得姐不像姐了,她那两条叫人看着十分舒服的辫子被剪了下来。
她把辫子放到我的手上说,你把这两条辫子拿去卖给福元伯,就可以买字典了。
剪掉了辫子的姐没有原来那么美了,但我却更爱她了。我对自己说,将来我长大了,一定买许多姐喜爱的东西送给她。
姐上过夜校。夜校的语文老师也是我的班主任林老师,年纪与姐差不多,常到我家来家访,有时说是来辅导我功课,眼睛却总瞪着姐看。他一来,姐的表情便怪怪的。
林老师调走后,仍到我家来过两次。有一次他带来了四个苹果。那是我第一次看到苹果,看着便叫人流口水,凑上去便能闻到那份诱人的芬芳。
姐疼我,给我一个,把两个切成一片一片,分给邻居的小孩。姐自己留着一个,不吃,只留着。
我把我这一生的第一个苹果吃完之后,回味了几天,便惦记起姐留着的那个苹果来。
我常常看见姐捧着那个苹果坐着出神,那时候我不懂姐的心事,只是想念苹果的滋味。
这一天我发高烧,吃不下饭,姐把手放在我的额头上,我说,姐,苹果……
姐望了我一会,便去拿来那个苹果给我。那个苹果已经有点腐烂了,但我仍然吃得神清气爽。
吃完那个苹果,我很快就后悔了。我看见姐背着我抹眼泪。
姐喜爱苹果,我长大了,一定买许许多多的苹果送给姐。我想。
那一年姐病倒了,殷红的血,一口一口往外直吐。
从大人的表情中,我仿佛预感到什么,我忽然害怕起来,我感到姐正在一天一天地离我而去,我不知道用什么办法可以把姐留住。我只是哭。
哭着哭着,我忽然想到了苹果,姐喜爱苹果,可她从来没吃过苹果呀。
我拿起一件我最新的衣服,赶到镇上,找不到苹果,有人告诉我,县城也许有吧。我赶到县城时已近黄昏。我终于找到了苹果。我怯生生地把那件衣服递给卖苹果的阿姨,说,换几个苹果。阿姨拿起衣服看了看,说,你是从哪儿偷来的吧。我说,这是我最新的衣服,我姐病了,什么也吃不下,她喜爱苹果。话未说完,我已泪流满面。
阿姨拿两个苹果给我,我要走,阿姨叫住我,把衣服塞还我。
从县城到我家,有一段阴森森的山路,还有一个乱坟岗。我直往家里赶,不知累,也不知道怕。
当我赶到村里时,夜已深了。一轮欲圆未圆的月亮,如打缺了一角的玉盘,惨惨地白在中天。我忽然看见姐,在清冷的月光下,凄然地站着。她是在等我。
我忙走上前。
姐看见我,仿佛舒了一口气。她一定等得急了。
我说,姐,回家吧。
姐站着不动。我伸出手想拉一拉姐,姐不见了。
哭声,从我家传来。
那年姐二十三岁。
姐永远二十三岁。
歌谣般亲切的姐
山泉般纯洁的姐
庄稼般质朴的姐
山花般美丽的姐
(199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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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五)
想起母亲,便想起生命的磨难,我会突然地鼻子一酸,心里涌起许多辛涩。
母亲一共生了七个孩子,有三个夭折。这对母亲是很沉痛的打击。在悲痛中重新站立起来的母亲,又得挺起肩膀,与父亲共同担负一家人的生活。母亲在苦难中学会坚强。
母亲富农的家庭成分是横在父亲仕途上一道难以逾越的障碍,这使根正苗红、被称为山里秀才、年纪轻轻就被任命为大队(现改为村)干部并抽调公社(现改为镇)的父亲难免心存怨尤。
那时候的母亲,在田里拼死拼活地与生产队男劳力一起挣工分,放工回家时,男人们可蹲在墙角吸吸烟、说说闲话,母亲却要煮饭,在一家老小吃饭时,煮猪食、喂猪,在盘碗狼藉的饭桌上匆匆地把一家人的剩饭残汤吃下去,这时,生产队长又吆喝出工了。也许,体力的透支会冲淡精神上的痛苦。那时候的母亲,一方面为这个家含辛茹苦、全力以赴,一方面还得面临家庭破裂的威胁。当我们为了某个目标辛苦劳碌,使身体极度劳累的时候,往往是藉着精神上的一点安慰而挺过来。母亲当时的安慰是什么呢?母亲是怎样挺过来的呢?当拖着疲惫的身躯踏进缺乏温馨的家时,母亲心里涌上来的是什么滋味呢?也许,死死地守住这个家庭,把这群孩子拉扯大,便是母亲当时唯一的信念。为着这个信念,任何生活的困苦和精神的折磨都无法使她屈服。
母亲个子精瘦,干起活来十分泼辣,她脚快手猛,百多斤的担子挑起来能匆匆赶二三十里路不歇肩。那时候家乡很讲究封山育林,每年农历九月属农闲时分,把山成片成片分给社员(现改称村民)割草,平时不准上山捡柴草。有十多名护林员巡山,把守各道上山路口。但母亲常常在月黑之夜上山割草,割后在山上晒。两三天后又在夜里上山把晒干了的草收拢,扎成一捆一捆,挑到三十里外的两英墟去卖。由于路口有人把守,母亲左拐右拐,所走的是无路之“路”。原来母亲是有同伴一起上山的,但有的吃不了这些苦,有的到了黑咕隆咚的山坳,因风吹草动、树影摇曳、禽兽鸣叫,吓得要命,最后只剩下母亲一人。说母亲什么都不怕是假的,她的过人之举,是生活逼出来的。好多护林员为我母亲的胆量所折服,有时也对我母亲开开绿灯,看到我母亲挑着重担在无路之“路”上披荆斩棘蹒跚而行也不忍心去追赶。他们是我古道热肠的乡亲呵!
我一度流鼻血,一串一串地往下直淌,如失控的水龙头(写到这里,我忽然神经质地浑身颤抖)。夜里睡觉时,仰躺着,血流进肚里,第二天大便全是血污,走路也有点走不稳了。母亲用秤跎吊在我的脖子上,秤跎的绳子压住了脖子上的血脉,血就止了,头也渐渐昏晕了。拿开秤跎,好了一会儿,静静地坐着不敢动。但不久血又流下来了……如此反复。母亲整夜整夜不敢睡,照看着我,口里念念有词,向三尺之上的神明一遍一遍地哀求,要用她的命来换我的命。那时候的母亲,也许知道稍不留神我的生命就会从她手里悄悄地溜走。现在想来,我为母亲没动过上医院的念头感到诧异。但我不怨母亲。我只是想起那些早夭的生命,想起那些贫穷、无知的农村妇女只能用土药土办法来对付无情的疾病,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现在母亲已六十多岁了,操劳了大半辈子的母亲仍不得闲歇。不肖子如我者,除了继续让母亲操心、操劳,我一时找不到什么良策。1994年我进入汕头特区,几经努力总算有了自己的房子和一份令人称羡的工作,我曾接母亲来住,母亲与妻龉龃,怕我为难,回乡下去了。母亲为我能在城市立足而感到自豪,而面对满头霜发、容颜憔悴的母亲,我欲哭无泪。
(199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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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六)
  两位老叔
  李乙隆
  曾祖父的弟弟我称为老祖叔,他有一个儿子,便是堂老叔,我唤他老叔。曾祖父有两个儿子,便是我爷爷兄弟俩。爷爷的弟弟,便是亲老叔,我也唤他老叔,却从没当面唤过他。
  打我记事起,老屋便住着三户人家,人丁兴旺的便是我家:爷爷、奶奶和他们的子女、媳妇、孙儿;另外两户便是堂老婶和亲老婶。大人们说,堂老叔和亲老叔“过番”去了。说是“过番”,其实是到香港去。过去,年幼无知的我与孤陋寡闻的父老乡亲都把香港视为“番邦”。
  在我幼小的心灵中,香港很神秘。常听人说有人“逃港”(偷渡香港),在海上浸死了,被鲨鱼吃了,在山上跌死了,被打死了,很可怕的。村里有人“逃港”被捉回来,剃了个阴阳头,关在大队部黑咕隆咚的房子里,不时提出来批斗,戴着用白纸糊成的又长又尖的帽子,上面写着“叛国投敌”几个大字,还五花大绑的。父亲在外工作,常对我们说,不要对外人说我们有个亲老叔在香港。
  我想,香港一定不是好地方,只有坏人才要去“逃港”。可堂老叔回来时,又觉得那地方实在不错。堂老叔一回来,便是我们整个家族的节日,老屋里里外外,一片喜气洋洋。族人、邻居、亲友,接踵而至,拿一双鸡蛋来贺。堂老叔家收下鸡蛋,回上一条毛巾、一瓶虎标油、十几粒花花绿绿的“番糖”,人家便很高兴。那时候山里人生活苦,常见病一般不找医生,虎标油便很管用,头晕擦额角,感冒擦人中,肚疼擦肚脐。大人们对这瓶小玩意儿十分珍重。小孩当然更热衷于那颗糖。新毛巾是不随便拿出来用的,碰上嫁娶,可挪作贺礼,免得掏腰包。记忆中的堂老叔,是个很慈祥的瘦老头,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皮肤细白,一身干干净净的新衣服,在灰头土脸、衣衫褴褛的乡亲中便显得仪表不俗了。他喜欢慢条斯理、轻声细语地说话。
  堂老婶和亲老婶都是苦命人。她们嫁过来纯粹嫁一个名份。亲老婶嫁来几年之后,才见到老叔一面,也仅是相处了几天,老叔便一去不返了。堂老婶的境况好一些,堂老叔每隔一年便回来一次,住上十天半月,也不时寄点钱来。纵观堂老叔和亲老叔一生,可说是正经人和浪荡子两个典型。堂老叔在香港又娶了妻,儿孙满堂,可享天伦之乐。落叶归根,他晚年还是回到故乡,在故乡的土地中安息。亲老叔嗜于赌马,他发誓说,等他赌赢了钱,再衣锦还乡。可惜天不遂人愿,他潦倒终生,孤苦一世,客死异乡。
  亲老婶曾梦见亲老叔,异乡孤魂,东飘西荡,不能和先祖灵魂相会,又得不到子孙祭祀,极为凄苦。便去请一神婆,要把他的游魂召回故里,让子孙祭祀。那神婆大概懂点文墨,居然说,香港虽属我国领土,但边境森严,目前无法召回游魂,只待收回主权之后,同一国度,便能召之即来。
  香港回归之后,亲老婶便请来神婆,有板有眼地摆布一番,饱经沧桑的脸上展露一抹欣悦的笑容。
  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到20世纪最后一个年度,两位老婶先后谢世,家族中,祖父这一辈便都已作古。
  愿在故乡慈爱的地母怀中永安他们的魂灵。
  (1999年3月)
  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七)
  粮食往事
  李乙隆
  记事时,家乡的谷埕是用红砖铺成的,几年后便逐步改为水泥埕。全大队约两千人,分九个生产队。每个生产队便有一个谷埕。谷埕旁边两三间石屋,便是生产队部,称为队间,平时主要用作仓库,存放生产资料和粮食,开会时便是会议厅,队长、记工员、出纳、会计、保管等队干部要进行案头工作时,这里便是他们的办公室。记忆中的谷埕总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这份温暖便是由粮食散发出来的。记忆中的谷埕,由明晃晃的太阳、金黄的稻谷、浅赤的小麦、灰白色的花生、黄豆、起落的大秤、欢乐的人群组成。农民们把自己分得的劳动果实挑回家,脸上总是挂满笑容。当然,分得的口粮太少,恐怕捱不过这一季,忧愁肯定是有的,但毕竟是以后的事,农民们不习惯把忧愁写在脸上。
  也曾有不和谐的事发生。家庭成份是地主的春叶婶,丈夫是个药罐子,一年三百天病假,其他家庭成员老的老、小的小,一家全靠春叶婶早出晚归干重活、挣工分。粮食按人口分配,但要有一定的工分与之相抵,比如分得一百斤稻谷必须完成一百个工,工分少于口粮的称为“超支”,要按工值缴钱买足工分,才能分到口粮,没钱的便扣除粮食。春叶婶一家的粮食前克后扣,所剩无几,第二次分粮时就没她的份了。她挑着两只谷箩,央求队长再分一些给她,买工分的钱,等她卖猪后来还。队长说你那只猪还那么小,现在卖不了几个钱,要养大不知等到什么时候。春叶婶放下谷箩赖缠着不走,那谷箩碍着别人分谷,被出纳员踢了一脚,谷箩滚到埕沿,弹了回来,不知谁补上一脚,飞出埕沿,滚到小溪中去了。春叶婶怕谷箩被水流走,连滚带爬,到小溪中去拾。大家都笑将起来。那时侯我还不懂人世辛酸,不像现在这样动辄大发恻隐,也跟着笑,哈哈,哈哈哈……
  后来,春叶婶常在农闲时分到邻近乡村讨饭。那时候的乞丐,是名符其实的“要饭的”,不像现在伸着手要钱。春叶婶同那时候的其他乞丐一样,肩挑破篮破袋,手拿一碗,人家施舍残饭剩菜,便蹲在墙角狼吞虎咽,吃不完的便倒到篮里的锅中,回家让家里人吃。人家施舍一把米或一个番薯,便放进袋里,这是最好的了。春叶婶到外乡去求乞时,从不说她是林招人,她不愿让我们村与她一起蒙羞。贫穷不是她的错,但求乞毕竟不是光荣的事呀。
  那时候连牛圈外墙都刷着“以粮为纲”、“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这些标语,但粮食总是不够吃,即使是挣了很多工分的家庭也不例外。大米不够,番薯来凑。番薯这东西不像稻谷那么娇贵。稻田必须水源充足,田里大部分时间要浸着水。水田都种着水稻,番薯只能种在瘦瘠的旱园中。水田都属于生产队,旱园按人口分给各户自行管理,称为“自劳地”,每隔一两年就要调整一次。为了不让资本主义长“尾巴”,对自劳地的面积严格控制。农民们便在自劳地上种番薯。番薯一身都是宝,薯叶是猪的粮食,薯藤晒干,便成了牛的干粮,而番薯正好弥补口粮的不足,帮助农民们度过难关。那时候农民们难得吃上一顿干饭,煮稀饭还要加上大量的番薯丝。番薯除了刨成丝拌到稀饭中去,还可以用阴火焙、像蒸包子似的蒸、煮成番薯汤、烤薯片等,倘若费点工夫,碾碎滤出薯粉,吃法就更多了。番薯确实是好东西,但那时候我更钟爱那雪白的大米。倘若稀饭不加薯丝,那一顿我必定多吃两碗。逢年过节时煮干饭不加薯丝,我们称之为“干米饭”或“净米饭”,对“米”字作了强调。饭熟之时,那饭香会飘得很远很远,闻到那香气,便感到胃口大开、食指大动、馋涎欲滴。现在,天天吃干米饭,却闻不到那饭香了。
  (199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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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慢慢发啊,有点意思的。请问楼主,您这些作品全部在哪些媒介刊物上发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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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08:23
好象你发在这里的,全注明是散文,并不是小说。散文应当发到荷韵轻香版块去的。但是,我拜读了你的这些文字,也可以和小说分不开。可以当小说来读的。假如你自己硬要分得很清楚,那么,请把你注明的小说发在光阴故事,把散文就……不是其它意思,只不过提醒一声,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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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八)
  走进岁月的背影
  李乙隆
  读初中时,曾在作文上写下这样一句话:“村口走来了一位挽面的妇女。”老师在“挽面”前面加上了“卖”字,他以为“挽面”是西北拉面之类的东西。
  “挽面”是指旧时妇女用丝线扯去脸上的汗毛。先在脸上扑上爽身粉,然后用两根丝线紧帖脸皮收拢,夹住汗毛往外扯。靠这手艺过活的一般是四五十岁的村妇,挎着篮,篮里放着丝线、爽身粉,往往还有橡皮根、红头绳、发夹、梳子之类,卖给女人们侍弄头发。串村过巷,见多识广,往往还兼营说媒,“顺手牵羊”赚几个“插花钱”。农闲时分往女人堆里一扎,便淹没在吱吱喳喳声中。
  脸黑手粗的补鼎匠,用一种奇特的腔调吆喝:“补――鼎呵!”“补”字拉得很长,一波三折,极具韵味;“鼎”字和语气助词收得极为急促,仿佛乐器上的切音。一根扁担两个绳套,整个村子转一圈,绳套上便叠上十多个破鼎。到村头榕树下放下担子,点燃炭炉拉起风箱,煽风点火之后便旁敲侧击了。声音在宁静的山村传得远,孩子们循声而至,站在一旁歪着脑袋看,看厌了,便一轰而散。记忆中的补鼎匠,总是很憨厚、很沉默的汉子,五十上下的样子。年轻的不肯端这碗饭。
  很高兴能在《新华字典》中查到“砻”字,北方称为“磨”,有磨坊、磨房之谓,潮剧也有一折《磨房会》。曾考过几位语文老师,都说“砻”是潮汕土语,只能在《潮汕字典》上找,也不一定有。不管是“砻”还是“磨”,义旁都属“石”。石磨能把粮食磨成粉,潮汕的砻却是用黄泥和木片夯成的,能把稻谷去掉谷皮,谷皮称为“粗糠”。在砻上磨出来的米只是糙米,还得用臼来舂,筛掉“幼糠”,很烦琐的,不像现在用辗米机那么简便。于是几户人家合用一砻一臼。臼是石的,耐用;砻却是每隔一两年便要修理。旧砻留下竹篾和藤编制的砻壳及砻柱砻杆可继续“服役”,砻的主体――黄泥和木片却要“退伍”。补砻匠就是把重新削制的坚硬的木片,夯打在粘性极强的、已被夯打得很结实的黄泥上。这是很吃力的手艺,记忆中补砻匠一边迅速地捶打着,一边呼呼地喘得粗。
  还有扛着一只板凳的剪刀匠。板凳一端嵌着工具。样板戏《红灯记》有剪刀匠的形象。吆喝声是“铲铰刀――”潮语称剪刀为“铰刀”,倒也形象,称修理剪刀为“铲”,不知何意。那时候农村没有卖成衣。农妇们用布证扯几尺布,自己裁剪做衣服。剪刀便是很重要的物什。用坏了、用钝了舍不得丢掉,或许根本就没有钱可买新的。剪刀匠除修理、磨利外,还磨去锈迹。于是一把用了十几年的剪刀,过了剪刀匠的手,又是锃亮锃亮的。“铲铰刀”是精细活,记忆中的剪刀匠,是些心灵手巧的后生兄,常有风流韵事流传。
  以前,家乡人是穿木履的,于是便常有木履匠进村。有些木履匠技艺高超,快手出精品,在乡人中传为佳话。到我懂事时,他们都已作古了吧。木履作为一种南方服饰文化,也已湮没在岁月深处。取而代之是“人”字拖鞋。木履也好,拖鞋也好,那时候农村人只在洗澡时穿,白天是打赤脚的,寒冬腊月也不例外。那时候的脚底皮特厚,不怕沙粒。
  潮语称拖鞋为“鞋拖”。有了“鞋拖”,便有了修鞋匠。修鞋匠挑着一担箱子,在村头吆喝几句,在村尾吆喝几句,“补鞋拖呵――”便有小孩往家里赶,往床底下钻,摸摸索索弄出几双断了带子、脱了塞子的拖鞋,报功似的捧给大人看,大人便把手插进裤兜里,鼓捣出几个硬币或一两张角票。小孩便兴冲冲地跑去找修鞋匠。或许能从中赚两分钱,可买糖粒。供销社里那花花绿绿的糖粒煞是诱人。
  染衣服的来了,高兴的是姑娘们。拿着褪了色的旧衣服,嘻嘻哈哈来找染衣匠。染衣匠在巷口搭起一个简易炉,上面放一铁桶,向人讨几块干柴来烧,往桶里加水、投染料,搅拌后,用铁夹夹住衣服往里浸。炉火正旺,水汽蒸腾,异香扑鼻,姑娘们七嘴八舌,场面煞是热闹。
  还有摇着小鼓的货郎……
  他们在我们村逗留了一两天,便往更深的山里走。其时,夕阳的余晖温和地照在他们的身上,暮色渐渐地落在他们的肩上。他们一步一步地走进岁月深处,留给我的是一个个静默的背影,上面写着岁月的苍凉和温暖……
  (1997年5月)
  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九)
  山村岁月
  李乙隆
  那时候最喜欢下雨天。农民没有星期天,只懂节气,用阴历。一年忙到头,除了过年能歇三四天外,就是下雨天可休息了。
  下雨天,我家的一个闲间便热闹起来。床铺上摊上了扑克,几张板凳也早已坐满了。慢来的,便站着。拿出土山茶来共享,小炭炉红红的,水滋滋地响。小孩争功似地嚷:“水开了,水开了。”大人便笑:“小孩子懂什么,开水不响,响水不开。”水壶静了,成串的水汽从壶盖上的小孔往外冒。先洗茶壶、茶杯,老茶客会把一个茶杯斜靠在另一个茶杯上转得飞快,一边冲茶,一边讲高冲低斟之道。高冲指水从水壶冲入茶壶时要高一些,可冲出茶色,但要注意别让水往外溅;低斟是指往杯里冲茶时要靠近茶杯,以免冲出泡沫。开始是“关公巡城”,要快速地让茶壶在三个茶杯上循环,末了便有一招“韩信点兵”,把茶水往杯里挨个儿滴,须把水滴尽,不让剩水浸在茶叶里面。老茶客能把三杯茶冲得浓淡如一。喝茶还有茶规,冲茶的人不能喝第一轮茶,拿茶喝时不能在茶盘边沿抹去杯底的水滴。
  干活是秋高气爽时节最为惬意,这时候便是晚稻收割时分。多云少雨,气温不冷不热,阳光温和,干起活来浑身清爽。歇息时,年长的卷起“喇叭烟”,品咂得津津有味;年轻的耐不住寂寞,清清嗓子,有板有眼地唱:“你看那一轮明月挂天心,照遍了窗外寂寂园林……”便有人叫好,那唱的受了鼓舞,便更加珠圆玉润起来。倘是女的来一句:“春香当当当”,必有男的立即接上一句“梦龙咚咚咚”,便有笑声激荡。那女的倘害羞,嗔那男的一眼,止住不唱。换了泼辣的,便笑骂,甚至装模作样要上前撕那男的嘴巴。那男的只管躲,大家便起哄,打是爱骂是亲。开朗大方的,便接下去继续唱,“别人只闻钟鼓响,谁知是你我两心通”,你恩我爱,缠绵一场。如果不是队长粗着嗓子吆喝,大家差点忘了来田里是干什么的。
  接着便是起番薯、木薯、大薯之类。大薯是自留地里的作物,番薯和木薯是集体种植、管理,分给各家各户去挖起。番薯、木薯辗碎后,小河边便摆满了纱架和水罐。在纱布上冲水过滤,便分出薯粉和薯糟。薯粉溶在水里,在水罐中沉淀而成,水罐里的水呈浅黄色,俗称薯渣水。木薯有毒,一罐一罐的薯渣水倒在小河里,便有小鱼被毒死,浮在水面上,小孩争着去捞,拿回家喂猫。
  腊月砍蔗制糖。糖厂的大烟囱冒起了冲天的浓烟,整个村子便弥漫着甜甜的气息。
  那时候很讲究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在晚稻和早稻之间,冬种小麦。元宵时,小麦已葱笼一片。大人们便叫自家小孩子去麦沟里跑来跑去,口里念叨着“走麦沟,走麦沟……”都说这样会一年平安。
  接下来便是繁忙的春耕了。在布谷鸟的鸣叫声中插上早稻。有时还举行插秧比赛,优胜者男的奖一条水布,水布扎在腰上,可用来擦汗、洗脸什么的,现在已不多见了。女的奖一顶织得很精致的竹笠,上面写个朱红的“奖”字,姑娘们喜欢戴这样的竹笠去相亲、上墟、走亲戚。
  民以食为天。春耕时往往会来一顿集体大会餐,这一天出工的人数最多,整个生产队男女老幼为之雀跃。其实大会餐也仅仅是猪肉炒饭而已,猪肉也不多。说来不怕现在的人笑话,按每人一斤米下锅,吃后所剩无多。敬老怜幼的农妇宁肯饿着肚子,把自己的一份端回家,让老人和小孩一人一碗分着吃。
  犁去年种番薯的田时,可就乐坏了放牛的孩子。犁耙一过,泥水上面便浮满了褐色的“涂猴”(蝼蛄)。孩子拿着一只小锅,在犁耙后面亦步亦趋。把那“涂猴”捉住,捏扁它的黑脑壳。那“涂猴”经此摧残,晕而不死,晕便不致逃跑,不死才能保鲜。捉满一锅,回家洗净,在煮沸的咸菜汁中一滚,香飘七街八巷,便有馋嘴的小孩寻来,平摊着手掌,那放牛的孩子也不小家子气,往各人手掌中放上几只,小孩子们便嚼得脆响。
  秧苗插下去后,便开始与蝗虫展开水稻争夺战。那时候农药是稀罕物儿,农民对付蝗虫主要是靠人工,到田里去捉蝗虫产卵的“虫包”。据说一个小小的“虫包”可孵化几千只蝗虫。“虫包”沾在叶片下面,须翻起来才看得到。对付已成虫的飞蝗,便是夜里“点船灯”,船灯下面是一只大脚桶,桶里装着水,那蝗虫趋光,“飞蛾扑火”视死如归。第二天,桶里浮满飞蝗的尸体。
  那时候由于少施农药,田里还有田螺田蟹什么的,味道鲜美。青蛙也比现在多,小孩喜欢到田里钓青蛙。钓青蛙很简单,用竹枝栓上一条丝线,线的一端拴上一条青蛙腿,甩到田里,不断上下抖动,那青蛙腿便一跳一跳的。便有青蛙张开大口来吞,扬起竹枝一抖,另一只手拿袋子去接,那青蛙便掉到袋子里去了。有一种很肥硕的青蛙,潮语称为“水鸡”,重的可逾半斤,实为一道美味。小孩煮那“水鸡”肉吃了,还把剥下的皮,蒙到一个小铁罐上,便是一面小鼓,吊在胸前敲打起来,鼓声就像岁月般悠扬。
  (199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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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何志云在 8:23: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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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您!我的乡土散文其实是小说和散文合在一起的,也可以理解成广义的散文,发在光阴故事最合适的,有怀旧色彩!希望不要分开。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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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看小说,但是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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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吧……大家都在等着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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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十)
  童年的河流中,有一头牛……
  李乙隆
  潮汕人种田如绣花,犁三遍,耙三遍,牛是农家宝。回首童年,总有一群牛,懒洋洋地从冬日暖洋洋的阳光中无声地走过,仿佛还能闻到牛粪中那干草般的气息。
  雄牛一走出牛圈,伸长脖子长叫一声,立即有另一头雄牛斗气似地叫得更嘹亮,腔拉得更长。一时间仿佛受了感染,此起彼伏,牛声喧哗。乡村的早晨因之充满生气。隔在雄牛们中间赶牛的小孩稍不留神或者故意来点刺激,让一雄牛转头相向,一场战争即刻爆发。雄牛比人还好斗,同性相斥表现得十分明显。而它们对人和对母牛却十分友善,它们会在母牛后面亦步亦趋,有时还会怪模怪样地仰天“傻笑”。可惜母牛们不会娇嗔地媚它一眼。
  母牛们沉默如哲人,任凭牛犊在腹下穿来钻去直绊脚。牛犊爱撒野,满地疯跑。母牛看不见牛犊了,会长长地呼喊一声。偶尔有发情的母牛,潮俗称“走牛母”,在雄牛面前卖弄风骚,活脱脱一个荡妇,搞得雄牛们争风吃醋,角斗不停。最后占有母牛的当然是最壮健的雄牛。这也许符合优生学的观点。
  在牛们走过的路上,有一个六、七岁的男孩挑着一担畚箕,他因营养不良而菜青着脸,骨瘦如柴,因常常找不到一毛钱理发而使头发又长又乱。他的眼睛黯淡乏神,只有在看见牛粪的时候,眼睛亮了一下,就像接触不好的电筒突然那么一亮,又黯然了。这个男孩就是我。
  我捡牛粪很专注,心无旁鹜。并且能在新鲜的牛粪中闻到一种特殊的芳香。成年之后从事过几项工作,我干那行爱那行,总是很投入,我仿佛能从中闻到牛粪的气息。
  放牛和拾牛粪是我童年的主题,让我感受到许多乐趣,每当我挑着牛粪磕磕绊绊气喘吁吁地回到家里时,那种贴心的愉悦用现在的话来说,大概就是所谓成就感吧。
  拾牛粪之后是晒牛粪。在一块大石旁边挖一个土坑,把牛粪倒进去,掺水后用脚不厌其烦地踩呀踩,踩成烂泥状,做牛粪饼,晾在大石上面。这单调乏味的工作我也会做出花样,做出情趣。我把牛粪饼贴成梅花状,贴成“农业学大寨”之类的标语。有一次大雨将来,我爬上石头收牛粪时跌晕过去,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牛粪收好了没有”。
  年终,把牛粪饼卖给生产队做肥料。
  生产队把一头被皮肤病折磨得瘦骨嶙峋的牛分配给我看管。我每天一早便割来满满一筐嫩嫩的青草给它吃,因之成了学校的“迟到大王”,没少挨教师的批评。被老师批评急了我便不去上学。老师苦口婆心:“你不读书将来能干些什么?”“放牛!”我把脸一横(终日与牛相处也沾上一点牛脾气)。午休时,我把牛牵到河里,先用水里的细沙揉搓它的身子,然后冲个干干净净,再擦上硫磺末。放学后,把牛赶到山上吃草……
  童年的河流中,有一头牛……
  (1986年4月)
  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十一)
  人在故乡
  李乙隆
  人在故乡也有乡愁。
  我最喜欢走在稻茬地上,一个人,默默地,赤着脚板,走在故乡的稻茬地上,走向自己的灵魂,让稻茬刺痛我的沉思或遐想。在收获后板结干硬的沃野上,我读到了阳光的锋芒和金属般的声响。回首身后的村落,它的宁静,显得古朴而寂寞。倘有炊烟袅袅而舞,奏响了我的情思如缕,我看到了母亲乳白色的呼喊,我感到温暖、安宁和芬芳。我想起了乳汁、大米、小麦、大豆、各种各样的薯类,炊烟是它们的魂。遥望炊烟,我隐约闻到了它们的气息。
  有蛙声、虫唱或鸟语掠过耳际,我忙伸出渴求的手,紧紧握住且轻轻抚摸这声音,像抚摸绿色的树木,抚摸稻香,抚摸浸润田野的泉水,抚摸田野上空的阳光,抚摸幼童红朴朴的脸蛋。总有一些人离不开田野,他们在田野上面默默地生长绿色,生长秋天。他们是我敬爱的父老乡亲,他们是我亲爱的兄弟姐妹。我捧起一撮泥土,好沉呵,我捧起沉甸甸的谷穗,捧起他们的青春和热汗。
  这是一片诚实而质朴的土地。多少代人在这里默默无闻地生,默默无闻地死。他们生着与庄稼并肩而立,他们死去与草木结伴而眠。他们在这里耕种岁月,繁衍炊烟。这里是他们生的乐土,死的家园。
  翻开省、市、县的党史资料,“林招保卫战”、“赤米溪”、“林招三房祠”这些字眼不止一次使我激动不已。早年红军战斗过的坡地,现在已是优美的田园。这是一片饱经沧桑的土地,战火烧过,血肉浸过。现在枪声和硝烟已被时间的鸽子衔得远远的了。石壁上的山花默默地遮去了弹洞和标语。故乡的亲人啊,依然是那么一种敦厚、朴素、坚强、勤劳。面对缤纷的新潮,他们只是抬头望一望,又弯下沉重的脊背去亲近脚下的土地。他们不吭一声,他们手中的谷穗和番薯是讲给我听的语言。历史和往事,变成沉默的石头。面对这样的故乡,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故乡的风,吹落了我满手的形容词。
  村落四周的岗楼该是一幅沉痛的风景吧。
  村口的古榕飘落了多少辛酸的日子,依然蓬勃着郁郁葱葱的信念,因为它的根深深地扎进我们脚下这片厚土。
  “跌马潭”:当年国民党军围剿大南山时,林招一战,红军歼敌一连,敌连长连人带马跌下此潭,因之得名。现在,正在动工的司神公路,就从“跌马潭”上面跨过。我闭塞、落后的家乡呵,你能否插上腾飞的翅膀。请接受一个游子衷心的祝愿吧。
  吃苦耐劳的牛,拖着沉沉的犁,吃力地从二千多年前走来,它曾犁起一个古国的农业文明。今天,还有力量翻开一个山村的贫穷么?此刻,它从我身边走过,犁起我沉重的感慨。
  风水先生说,我的家乡是桃花地,故乡的女孩,美丽而多情。有几个女孩田间劳作归来,放下手中的农具在水中濯脚,她们高高地挽起衣袖和裤筒,露出苹果般健康的胳膊,莲藕般洁白的玉腿。他们正在谈论着又有某个女骇嫁到平原去,露出羡慕的神色。她们总想摆脱落后的家乡,想方设法嫁到山外的平原去,可是能有几个得到幸福呢?平原人不是有这么一句话么?“倘若是好后生,谁会娶个山妹?”山村的落后带累了她们,她们小学还没毕业就被父母拉出来种田、做工,她们的质朴却被人视为土气。
  我亲爱的姐妹呵,还有那些年过三十家贫未娶的弟兄,请让我为你们作虔诚的祈祷吧。
  启窗望去,有位阿伯正挑着稻谷在仄仄的阡陌上匆匆而走。我那些平凡的父老乡亲呵,你们并不知道,平凡的我正在用我平凡的笔为你们写平凡的文章。我的文章像族谱一样拙朴而真实。
  八字先生说我命带驿马,流浪成了我的生存方式,迁徙是我的第一嗜好,而且有许多剪不断理还乱的感情瓜葛。我被他言中了一半。如果硬要说后面这句话也中肯的话,那我只能说:我此生所得的点滴的温存已成了我坎坷途中的落英,那份最缠绵最缱绻最忠贞不渝的,是我对故乡的情丝。当我思念故乡的时候,故乡也在我灵魂最圣洁的地方,思念我。炊烟漂来的方向,是乡愁要去的方向。故乡那清澈的赤米溪水,一次次滋润了我孤独的灵魂。
  此刻,我徜徉在故乡的土地上,默默地感应着烟岚蒙蒙的远山。我知道故乡的土地上,也有好多路,路的尽头,便是祖辈们的坟墓。
  人在故乡,也有乡愁。
  (199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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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十二)
  赤米溪,流过黄昏
  李乙隆
  我害怕黄昏却无法拒绝黄昏。当老式农宅的屋檐下栖住了一抹黄昏,我逃也似的走出家门,跟着感觉走,又来到了这小河畔,让河水涓涓穿越灵魂。
  面对巍峨而立的大山宜于沉思,面对蜿蜒而去的小河宜于遐想。逶迤起伏的群山,覆盖着浓浓淡淡的绿,神秘幽远。而山涧中那潺潺泉水,在平坦处静静流淌,在崎岖处汩汩淙淙,澄澈纯净正好濯洗我染尘蒙灰的思绪。杂念全消,任由时间在四周沼泽。
  赤米溪,一脉野水,静幽幽的,清秀秀的,如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小家碧玉。是一条攫不直的银带子,是一把折不断的六弦琴。流动着凄清,流动着寂静,在茂林修竹中时隐时现。不是大江,不是长河;没有帆影,没有渔歌。
  即便把你的声音听成如泣如诉的呜咽,我也会感动于连绵不断的崇山峻岭那恢宏和博大而平息自己渺小的惆怅。我只能静静地听着,听着时光的流逝和永恒的律动。
  溪畔上的人家,小令般的炊烟袅袅不断。一年又一年,一代又一代。总有人住他们住过的房子,总有人种他们种过的土地。赤米溪呵,你默默地流着。你是女人的乳汁或眼泪。你是男人的汗水或热血。你是液化的炊烟。
  没有炊烟时,你流着,流走了多少岁月,流走了洪荒。有炊烟时,你流着,流动着祖祖辈辈的沧桑。如果有一天炊烟断了,你依然流着,流着,无始无终,千古不绝。
  在你的边缘,我情不自禁地嗟叹起自然的无穷和人生的短暂。
  好多时候,我无法领悟你的歌声表达的是欢乐还是忧伤,我只听任那歌声滑过心弦,唤起我内心某种悠远的恍若隔世的莫名意绪。赤米溪,不管你表达的是什么,你的歌声对我的生命都是一种昭示。
   噢,赤米溪,我们的活命之水,你自山脉的每一温情处渗出,岁岁年年,流进我们的肌肤。在你走过的地方,我们和庄稼竞相生长。
  春天,我听到水声碧绿;秋天,我闻到水声芬芳。盛夏,水声清凉;严冬,水声莹洁。
  客居异乡,当赤米溪流着乡愁款款而来时,我任其浸溺,我无处可逃。
  家乡的女子好水色,秀丽温柔,不是源于赤米溪水的润泽么?
  我生命的每点每滴,都是你的。你染绿了我的童年,你洗涤过我的青春。我的诗情因为你而绿意盎然,我的心地因为你而永远纯洁。伫立在你的旁边,我的感觉水灵灵如溪畔之笋,我的意绪活脱脱如水中游鱼。
  黄昏笼罩的一溪活水,你流过黑夜,流向黎明。你向东流去,流进大海。而有谁说得清时间的流向呢?人们只会说时间似水,逝者如斯。
  单纯透明又深不可测的水啊,诗人说你是幸福和灾难的唯一缔造者。人们靠水而居择土而栖。生长庄稼的土地也有苦难生长。在你走过的地方,在你走过的岁月,有多少人默默地生、默默地死。你孕育了多少生命,你又夺去了多少生命。流水依旧,万年不变。有什么比生命更短暂?有什么比水更永恒?
  客居异乡的岁月,我的思念是一只木筏,漂游在你的怀抱中,依偎着生我养我爱我的家园。
  也许我将离开你永远永远。
  也许我走不出你永远永远。
  (1992年12月)
  李乙隆/乡土散文集/《姐,回家吧》(之十三)
  李乙隆
  如果你到连绵起伏的大山去走一走,就会对“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感触良深。深陷于层峦叠嶂之中,已感杳无人迹,忽见一座大山后面升起了袅袅炊烟,你便会惊喜地叫唤:“山后有人烟。”你忽然觉得“人烟”这个词是多么贴切。有炊烟的地方便有人,便有村落,哪怕是几个人,几间石屋,一户人家,也会使我们在博大恢宏的大自然面前,感到孤独和渺小的那份惆怅,随那炊烟飘散。人,是多么需要同类呵,只有在拥挤的都市中,我们才会感到人与人之间的淡漠。
  当你与那憨厚的笑脸、饱经岁月风霜却依然单纯如水的目光相对而坐时,你在感到亲切、愉悦的同时,忽然又生出了困惑:“你们怎么会住在这里呢?”他们便会对你讲起一世祖“创寨”的故事。
  每个村都有一部村史,每个家族都有一本族谱,有文化的则整理成文字,没有文化的则靠一代一代人口口相传。就像孩提时总要问母亲“我是从哪里来的”一样,成人之后常常要追寻祖宗的源头,总想更深地了解自己的根。
  人口的迁徒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没有一人能对我谈起一世祖为什么要从福建莆田千里迢迢,翻山越岭,来到这样一个山坳里生活。大家只知道他带着父母的骨殖(那是他的根),带着一条忠实的狗(那是他唯一的伙伴),孤身一人,来到这里“创寨”。他为什么选中这里呢?是“风水学”告诉他这是一块宝地呢,还是这里的明山秀水、肥沃土地留住了他的脚步?后人连他迁徙的原因都说不清楚,又怎能知道他当时的心思灵动呢?或许他逗留在这里纯属是他流浪途中的一个偶然;或许是筋疲力尽,难以跋涉了;或许是扭伤了脚,要休养一段时间;或许是来到这里已是黄昏,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便在这里餐风宿露,第二天又逢下雨,只好搭起简易窝棚苟且栖身。这一苟且,便苟且出一个几千人的村落,周围的几个小村,也是在这里移出去的。难怪今人有说:“故乡,只是先祖流浪途中的一个驿站。”
  把一个村的诞生当成先祖流浪途中的一个偶然,一次苟且,后人似乎接受不了。把一些偶然当成必然,以加重人生的份量,也是宿命论的一个来源吧。于是,便有了“仙人托梦”之说:一世祖挑行李的扁担走到哪里折断了,便在哪里“创寨”。当然,“仙人托梦”不一定是后人杜撰,也有可能是一世祖“创寨”后传给子孙的神话,就像一些农民兄弟做了皇帝之后,总要制造一些神话以表明自己非同小可一样,或许还有要后人珍惜脚下这片土地的意思。
  每个村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这些文化包括:一世祖“创寨”的传说,村名、地名的传说,风俗及风俗来源的传说,山水传说,先人掌故,俚语歌谣等。
  我们的村叫林招。据传,一世祖来到这里“创寨”后,才发现不远处有几户姓林的人家,一世祖与这几户人家来往甚密,初来乍到,也得到他们的不少帮助。后来,一世祖娶妻生子,人丁兴旺,日子红火,而姓林的却老弱病残,一代不如一代。有的远走高飞,到其他地方“创寨”去了。留下的几位干脆跟了李姓。为纪念这片土地的“开拓者”,命名为林招。这片土地的人烟,是林家招来的。
  我们村的人从来不吃狗肉,这一习俗的来源是这样传说的:一世祖开荒种田,疲惫不堪。夜里天火烧山,火势直扑窝棚而来。那条从福建带来的狗在门口狂吠不已。可一世祖就是酣睡不醒。那条狗便跑到河里浸湿身子,来扑灭窝棚周围的火。小河的水干了,在石窠里有一条土名叫“羊肝”(学名?)的鱼,不断地用尾巴把石窠里的水戽出来,溅湿狗的身子。后来,狗和“羊肝”都死了,只有一世祖安然无恙。于是,便有了不吃狗肉、不吃“羊肝”的习俗。
  我们村有旗山、排金山、赤米溪、黄竹坑、金高椅、天子地等地名,这些地名有一个共同的传说。
  在有我们村之前,这片土地曾出了个叫“侯弓钻”的人物。他的父亲葬上天子地,便有了做皇帝的“根基”。他把家中的黄豆撒出来,便变成金盔银甲的士兵,所谓“撒豆成兵”是也!他把这些士兵带到山坡上操练,便有了“排金山”。他阅兵点将所坐之处,便是“金高椅”。士兵的食粮,便是赤米溪的沙所变的赤米。有一天,他的老师送给他一支神箭,要他在鸡鸣三遍之时,把箭向北射去。晚上瞌睡,醒来时听到鸡鸣,问母亲:“鸡叫几遍了?”母亲说:“一遍。”又瞌睡,醒来又闻鸡鸣,又问母亲。母亲很不耐烦,哄他说:“已经三遍了。”他起身张弓搭箭,射向北方。皇帝早朝,见箭插在自己的宝座上,大惊,令国师测出谋反之人,带兵征讨。侯弓钻带兵迎敌,嘱咐母亲不断把家中黄豆撒出来,变成士兵前来增援。母亲吝啬,只是一点一点地撒出黄豆,变成的士兵数量少,挡不住王师掩杀。最后,全军覆没,战旗变成了旗山。侯弓钻躲进长满黄竹的黄竹坑,王师捉住侯母,侯母贪生怕死,带路来杀侯弓钻。王师挥刀砍竹,那些黄竹砍下一株,立即长出十株、百株。侯母告诉他们破竹须用锯子。锯子一锯,那些竹竟流出鲜红的血来。原来,侯弓钻是“竹精”托生,化成竹被锯死了。传说中还说“锯子”,便是“锯死儿子”之 意,意在谴责侯母。这一说法实为牵强附会,“锯子”一词,“子”乃词缀,并无实义。
  村落,便是这么有意思的地方。
  (199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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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何志云在 8:17:00的发言:
嗯……慢慢发啊,有点意思的。请问楼主,您这些作品全部在哪些媒介刊物上发过吗?
主要在《南方农村报》、《小小说月报》、《汕头特区晚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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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寒雨一线秋,晚菊残馨盈小楼。
不思青云红尘事,西江散发弄扁舟
回复时间: 15:24
以下是引用六点红在 12:13:00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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