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唐林出身哪个门派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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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再考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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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再考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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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秒自动关闭窗口《汉书·艺文志》“小说家”再考辩_小宗师
关键词:《汉书·艺文志》 小说家 稗官摘 要:《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中的“稗官”是中央一级机关下属的小官,属于天子之士,但与“采诗之官”的具体身份不同。汉代“小说”不仅仅是方术,还包括“士传谤言的内容”。《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 列“小说十五家”,其小序云: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这是中国古代最早对“小说家”进行系统论述的文献资料。杨义在《中国古典小说史论》中谈道:“它处于中国文化结构的主流位置,规范和影响着后世对小说的认知和写作,两千年来发挥着难以估量的功能价值。”①因此,研究中国古代的小说,必须重视《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但遗憾的是,目前学术界对“诸子略·小说家”的理解仍是众说纷纭,这直接影响到对中国古典小说起源等诸多问题的研究。因此,对“诸子略·小说家”进行重新考辩,是很有必要的。一《汉书·艺文志》注引如淳曰:“稗音锻家排。《九章》‘细米为稗’。街谈巷说,其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闾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今世亦称偶语为稗。”颜师古注云:“稗音稊稗之稗,不与锻排同也。稗官,小官。《汉名臣奏》唐林请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减什三,是也。”对这两段注文,潘建国在《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研究》中均提出了质疑。他指出,《九章算术》并无“细米为稗”之语,其卷二“粟米”载:“粟率五十,粝米三十,粺米二十七。”“稗”与“粺”虽然同声,其义却有差别。另外,“稗”在先秦两汉文献中并没有“小”的含义,因此,将“稗官”释为小官是缺乏历史文献证据的。②我们认为,潘建国对如淳注文的分析是有道理的,但他认为不能将“稗官”释为小官,这种看法就值得商榷了。许慎《说文解字》对“稗”的解释是“禾别也,从禾卑声”;晋杜预在为《左传》作注时将“稗”解释为“草之似谷者”。可见,“稗”的原意是指稗草。稗草尽管长得像禾谷,但它的果实却比禾谷小,其价值不可与禾谷相比,因此“稗”完全可以引申出“卑微”、“低下”的意思。实际上,在先秦两汉文献中,“稗”并非没有这种引申义。《庄子·知北游》云:“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稗。’曰:‘何其愈下邪?’”潘建国认为这里的“稗”含有鄙野俚俗之义,但很明显,其也含有“卑微”、“低下”之义。因此,从语义学上来分析,“稗官”可以解释为“小官”。当然,单纯从语义学上来分析,其说服力还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对“稗官”进行文献学方面的研究。但是《汉书·百官表》和《后汉书·百官志》均没有“稗官”一职,因此《汉名臣奏》提到的“都官稗官”就成了我们分析的突破点。余嘉锡在《小说家出于稗官说》中谈到,《汉书·昭帝纪》和《食货志》注云“中都官,京师诸官府也”,他因此认为“中都官,即都官也”,“夫都官既为京官之通称,唐林以都官稗官并言,是稗官亦小官之通称矣。”对此,潘建国进行了反驳。他提到《后汉书·舆服下》注引《东观书》云:尚书、中谒者、黄门冗从、四仆射、诸都监、中外诸都官令、都侯、司农部丞、郡国长史、丞、侯、司马、千人,秩皆六百石。潘建国指出,中都官并不等于都官,因为都官有中、外之分,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释、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③这是很正确的。但是他认为都官既有令、丞、从事、长史、侯、司马等属,已经包括了大小官员,所以稗官不会也不应是“小官之通称”,这种看法就不对了。在这里,实际上涉及到汉代大小官员区分标准的问题。《汉书·景帝纪》云:“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对此,颜师古注引张晏曰:“长,大也。六百石,位大夫。”这个解释与《汉书·宣帝纪》中“吏六百石为大夫”的说法是完全吻合的。另外,《汉书·百官公卿表》亦列六百石以上为高级。按照这个标准,中外诸都官令、都侯、司农部丞、郡国长史、丞、侯、司马、千人等均属于高级官员。当然,小官的范围很广,不可能所有的小官都与“小说家”有关,“稗官”是指哪一类小官呢?对这个问题,学术界也有不同看法。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是余嘉锡和袁行霈的观点。余嘉锡在《小说家出于稗官说》中指出,“小说家所出之稗官,为指天子之士”,而士的职责是“采传言于市而问谤誉于路,真所谓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也”。而袁行霈在《〈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考辩》中则指出,稗官并不是天子之士,稗的本义是野生的稗禾,稗官应指散居乡野的、没有正式爵秩的官职,他们的职责是采集民间的街谈巷语,以帮助天子了解里巷风俗、社会民情。那么,谁的说法正确呢?张家山汉简《秩律》中有这样的律文:“都官之稗官及马苑有乘车者,秩各百六十石,有秩毋乘车者,各百廿石。”由此我们可以推论,稗官是中央一级机关下属的小官,其秩级在百六十石以上。因此,余嘉锡认为稗官指“天子之士”是正确的。实际上,从《汉书·艺文志》所列的小说也可以得出稗官为“天子之士”的结论。其中明确标明作者的有三家:《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和《虞初周说》。前面两家的作者是待诏,后面一家则是侍郎。根据《汉书》记载,待诏和侍郎的身份及职责刚好和稗官吻合。关于待诏,《汉书·哀帝纪》注引应劭语云:“诸以材技征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诏。”《汉书·东方朔传》云:“武帝初即位,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炫鬻者以千数,其不足采者辄报闻罢。”颜师古注“不拘常次,言超擢之”。张衡《西京赋》云:“匪惟玩好,乃有秘书。小说九百,本自虞初。从容之求,寔俟寔储”,薛综注:“小说,医巫厌祝之术,凡有九百四十三篇。言九百,举大数也。持此秘术,储以自随,待上所求问,皆常具也”。可见,侍郎时常伴驾出巡,充当帝王的顾问。另外,鲁迅在《古小说钩沉》序中谈道:“稗官职志,将同古之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得失矣。”有的人因此认为稗官也就是采诗之官,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关于“采诗之官”,《春秋公羊传注疏》卷十六“宣公十五年”何休注云:“五谷毕入,民皆居宅,……从十月尽,正月止,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汉书·食货志上》云:“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而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颜师古注:“行人,遒人也,主号令之官。铎,大铃也,以木为舌,谓之木铎。徇,巡也。采诗,采取怨刺之诗也。”刘歆《与扬雄书》则云:“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可见,周代的“采诗之官”应包括两类人:一是何休所说的“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他们是诸侯国的“采诗之官”,没有正式的爵秩;二是《汉书·食货志上》和《与扬雄书》中所说的“行人”和“轩车使者”,他们是朝廷的“采诗之官”。“轩车”是大夫以上的官员乘坐的车,所以,朝廷的“采诗之官”应是大夫以上的高级官员。而稗官是有正式爵秩的小官,因此这两类“采诗之官”的具体身份都与“稗官”不同。二有不少学者明确指出,汉代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方术。其立论的依据主要是《汉书·艺文志》所列的“小说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实际应为千三百九十篇)。这些作品如下:《伊尹说》二十七篇。(其语浅薄,似依托也)《鬻子说》十九篇。(后世所加)《周考》七十六篇。(考周事也)《青史子》五十七篇。(古史官记事也)《师旷》六篇。(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之)《务成子》十一篇。(称尧问,非古语)《宋子》十八篇。(孙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天乙》三篇。(天乙谓汤,其言殷时也,皆依托也)《黄帝说》四十篇。(迂诞依托)《封禅方说》十八篇。(武帝时)《待诏臣饶心术》二十五篇。(武帝时)《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臣寿周纪》七篇。(项国圉人,宣帝时)《虞初周说》九百四十三篇。(河南人,武帝时以方士侍郎,号黄车使者)《百家》百三十九卷。在以上所列十五家小说中,《待诏臣饶心术》、《待诏臣安成未央术》、《虞初周说》等都是方士之作,而这三家作品的数量占了十五家作品的绝大多数。但我们认为,并不能因此就认定小说的主要内容是方术。《汉书·艺文志》中的目录学分类并不是班固的首创,而是来自西汉刘歆的《七略》,班固只是“删其要,以备典籍”。《七略》是刘歆在其父刘向《别录》的基础上编撰而成的,他们父子两人先后奉皇帝之命在国家图书库校书,《七略》是他们校书的研究成果,因此,《汉书·艺文志》所列的十五家小说,只是国家图书库所库存的部分“小说”。在汉代,书写材料十分有限,书籍尺寸的长短与书的价值高低有关系,价值较高的经书简长有二尺四,而杂记、诸子之类的则不到一尺。因此可以推论,稗官采来的诸多“街谈巷语”、“道听途说”并没有形成文字资料,或者即使形成文字资料,也没有编辑成书籍存在国家图书库里。那么,为什么国家图书库会有这么多的方士之作呢?这与汉代的文化背景有关。汉王朝建立以后,废除了秦朝禁挟书令的苛政,汉武帝和汉成帝两次下诏求书,广开献书之路,凡是献书者或封官或给予赏赐。而当时的帝王非常迷信神仙方术,《后汉书·方士传》小序云:“汉至武帝,颇好方术,天下怀协道义之士,莫不负策抵掌,顺风而届焉。”据说当时“齐人之上疏言神怪奇方者以万数”。由于“方士一贯的最高理想,就是将方术卖与帝王家;而自己成为卿相公侯一流的人物”,所以“他们为了想得到帝王贵族们的信任,为了干禄,自然就会不择手段地夸大自己方术的效异。这些人有较高的知识,因此志向也就相对地增高了;于是利用了那些知识,借着时间空间的隔膜和一些固有的传说,援引荒漠之世,称道绝域之外,以吉凶休咎来感召人;而且把这些来依托古人的名字写下来,算是获得的奇书秘籍,这便是所谓小说家言”④。在这里,我们需要区分清楚两个概念:“汉代小说”和“汉代小说书籍”。前者是指稗官采集的“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而后者则是记载这些“街谈巷语”、“道听途说”的书籍。所以,仅仅凭《汉书·艺文志》所列的十五种“小说书籍”去判断“汉代小说”的内容,其结论是很可疑的。袁行霈在《〈汉书·艺文志〉小说家考辩》中曾指出:关于士的职责,据《左传》襄公十四年、《国语·周语》及韦昭注、《国语·晋语》、《国语·楚语》、《吕氏春秋·达郁篇》、《新书·保傅篇》、《淮南子·主训术》以及贾山《至言》等书,都是传庶人谤言,目的在于谏王之过。但《汉志》小说十五家却没有一家是士传谤言的内容。这不能不使我们产生疑惑:稗官究竟是不是天子之士呢?我们前面已经论证过,稗官就是“天子之士”。袁行霈之所以会产生这个疑问,主要是因为他将“小说十五家”的内容当成是汉代全部“小说”的内容。那么,在汉代“小说”中,有没有士传谤言的内容呢?我们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必须重视如淳所说的“今世亦称偶语为稗”。“偶语”指相对私语,《史记·高祖本纪》云:“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谤者族,偶语者弃市。”可见,“偶语”必然包含着议论、指责朝政的言论。也就是说,“稗官”一词本身就包含了“士传谤言”之义。其次,我们应正确理解“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这句话。对此,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街谈巷语’自生于民间”,但他又说道:“《汉志》之叙小说家,以为‘出于稗官’……其所录小说,今皆不存,故莫得深考,然审察名目,乃殊不似有采自民间,如《诗》之《国风》者。”他特别指出,“伊尹以割烹要汤,孟子尝所详辩,则此殆战国之士所为矣。”在这里,鲁迅显然是将“街谈巷语”单纯看成是下层老百姓的言论。这种理解把“街谈巷语”狭隘化了。实际上,在先秦两汉,“街谈巷语”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它不仅仅指乡野之人的言论,还指文人士子在朝廷之外对朝政得失的议论。如张衡《西京赋》就写道:“若其五县游历辩论之士,街谈巷议,弹射臧否,剖析毫厘,擘肌分理。”所以,稗官采集的内容应包括辩论之士“弹射臧否”这类言论。另外,我们应注意“诸子略·小说家”中提到的“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这句话很容易让我们联系到孔子的 “兴、观、群、怨”说: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所谓“观”,郑玄注为“观风俗之盛衰”,朱熹则注为“考见得失”。《汉书·艺文志》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所以,鲁迅在《古小说钩沉》序中谈道:“稗官职志,将同古之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得失矣。”也就是说,汉代“小说”应该有“士传谤言的内容”。本文为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课题项目《汉魏六朝小说文献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负责人费振刚教授,项目编号:教古字〔号作者简介:唐洁璠(1973-),梧州学院中文系讲师,文学硕士。①杨义. 中国古典小说史论[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3.②③ 潘建国. 中国古代小说书目研究[M].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④王瑶. 中古文学史论集[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提醒您本文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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