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与神学的区别是神学吗?

宗教裁判所是一种区别于国家司法机关的隶属于罗马天主教皇的特殊审判机构,其法官是修道士,犯人则是宗教异端。公元1220年起,霍亨利陶芬朝皇帝腓特烈二世统治时期到来,而洪诺留三世Honorius III,原名萨维利Cencio Savelli,从1216年起担任罗马教皇。洪诺留三世也是在这一年建立起了阴暗的“宗教裁判所”。洪诺留三世自即位之日起,便着手于执行前代教皇英诺森三世有关教会的改革政策,而且制定了原由他的学生,西西里国王腓特烈二世统帅执行的恢复圣地的耶路撒冷王国的计划,但是该计划后来因为在西西里问题上存在争议,而没有如期执行。1219年,洪诺留三世与豪门间裂隙渐大,无奈逃至维特尔博。后与经腓特烈二世相议返回罗马,并在次年加冕腓特烈二世为罗马皇帝,还成功的使罗马与西西里成为一体。二世其后颁布赦令《关于僧侣诸侯的权利》,并承诺帮助镇压异端,自此建立了“宗教裁判所”以平异端。何为“异端”?何为“宗教裁判所”?西欧自中世纪起,以罗马教廷为轴心的基督教会成为了封建统治的中心,但是从公元10世纪起,西欧逐渐出现一些反对基督教的地区,直到12至13世纪,甚至出现了著名的阿尔比派和阿诺德派。在罗马教廷看来,这些不归顺于主的都叫做宗教异端,而为了镇压异端,罗马教皇洪诺留三世建立了残酷阴暗、臭名昭著的宗教裁判所。宗教裁判所是一种区别于国家司法机关的隶属于罗马天主教皇的特殊审判机构,其法官是修道士,犯人则是宗教异端。自宗教裁判所正式建立起来后,逐渐遍布于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宗教裁判所修建于各个地区的修道院内,只要是最天主教会略微有一点不满情绪的人,都会被密探找到并加以异端的罪名,宗教裁判所将异端定罪判刑后由国家政权执行刑法。异端被抓进宗教裁判所严加逼供,所处刑法轻重不等,轻则流放,重则火刑。自有《反对异端》的通谕发布,各教区开始成立宗教裁判所以对异端分子判刑。宗教裁判所作为猖狂的时期是中世纪欧洲。仅仅是15世纪起在罗马这一个地区的的150年内,被宗教裁判所烧死的异端就有3万余人。而在西班牙地区,先后被判罪的所谓异端分子更是多达38万人。宗教裁判所的存在不但迫害宗教异端,更是扼杀进步科学和思想。伟大的数学家、天文学家哥白尼在工作的业余时间通过自己发现的天文现象,成功提出日心说理论。但是由于害怕自己会被教会追杀,所以迟迟没有公开他的理论,直到去世前不久才发表出来。但是即使这样,他的好友家人等很多敢于反抗教会的人都被强势的教会处以火烧的极刑。在哥白尼因病去世后,《天体运行论》被宗教裁判所长期查禁。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自然科学家和天文学家乔尔丹诺·布鲁诺对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十分感兴趣,并进行了研究学习,正因为如此,他开始怀疑宗教神学,变成了宗教裁判所眼中的极具叛逆性的异端。也正因为宣传和发展了哥白尼的学说而被开除了教籍,被迫流亡长达十五年之久。在此期间,他先后写出了《论原因、本属和统一》、《论无限性、宇宙和诸世界》等闻名著作,以锋利的文笔沉重打击了宗教神学。但是令人惋惜的是,他最终没能逃离封建宗教裁判所的魔爪,1600年2月17日,在罗马的鲜花广场上被处以火刑,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仍在呼喊着:“火并不能把我征服,未来的世纪会了解我,知道我的价值的。”罪恶的宗教裁判所在欧洲横行了将近500年,由于罗马教廷权力衰落,它才退出历史舞台,这段极为昏暗的时期终于过去了。阅读数 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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