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水电费过户步骤东交水电费的小程序叫什么?

小程序没有退单功能,且店铺关门,电话打不通,希望可以退回我的钱就行,无需别的要求投诉进度 平台完结
2022-02-09 18:47:10平台审核通过
2022-02-06 20:25:27用户发起投诉
2022-02-06 20: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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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科
一、我是一个市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年底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2021年4月1日前,上述免税标准为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
您在年底一次性收取12个月的租金,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租金总额未超过180万元),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我公司是一家医药生产企业,主营业务为药品制造,占全公司销售额九成以上。2019年以来,我公司享受了增量留抵退还60%的政策。我们关注到国家新出台了力度更大的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请问我公司能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21年5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先进制造业纳税人,是指在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内(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并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医药”“化学纤维”“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仪器仪表”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如果你公司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内生产并销售“医药”的销售额占比超过全部销售额的50%,且同时符合15号公告规定的其他退税条件,比如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等等,可以按15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先进制造业留抵退税政策。不再受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第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的条件限制,退税比例由60%提高至100%。
所得税科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2021年10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扣除比例多少?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可以享受。
三、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比例是多少?
答: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将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四、2021年10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对哪个期间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扣除税收优惠?
答:按月预缴的企业,对其2021年1月至9月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扣除税收优惠,按季预缴的企业,对其2021年1至3季度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研发费用享受加扣除税收优惠。
五、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
(一)情形一
2022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1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了解一下或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2。
②依据提示“将带入2021年度信息,确认是否继续?”或者“您在2022年度已存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果继续确认,将覆盖已存在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后点击确定。
③打开待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则需先删除之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则提交成功。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2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二)情形二
2022年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
如:需要修改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则需点击待确认之后进入相关修改页面进行修改。 以下这种情况需要修改专项扣除信息:想修改2022年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比例;
(三)情形三
2022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有老人在2021年去世,2022年不能再申请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点击待确认状态的赡养老人信息,点击删除,点击一键确认。
(四)情形四
2022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2年新增子女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
先按情形一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它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五)情形五
2022年首次填写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直接选择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即可填写信息。
财产和行为税科
一、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主要指哪些税种?具体规定有哪些内容?
答: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按照《税务总局等十三部门关于推进纳税缴费便利化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税总发〔2020〕48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决定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具体税种包括:自2020年12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可通过安徽省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具体内容:
1.自2021年1月1日起,按期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季申报缴税,纳税人应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2.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8年第7号)发布的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烟叶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8年第39号)发布的烟叶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5号)发布的印花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0号)发布的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申报表单的公告》(2019年第32号)发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14号)发布的资源税纳税申报表,不再使用。
二、农村户口的村民在亳州市市区购买房屋的契税补贴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答:根据《中共亳州市委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工进城就业的若干意见(试行)》(亳发〔2016〕12 号)第三条:“城市规划区以外进城就业农民工在城区购买首套144 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的,由受益财政按所缴纳的契税予以全额补贴”,自2016 年10 月27 日到2017年10月26日符合条件的购房可以享受。之后又延续一年到2018年10月26购买的符合条件都可以享受补贴,由安徽政务服务网“农民工进城购房契税补贴”目录模块或到市政务服务中窗口申请办理即可。具体程序:
一是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
二是规划部门受理,并认定申请人户籍是否在规划区范围外,认定所购房屋是否在规划区范围内。
三是公安部门认定申请人是否为农村居民。
四是税务部门根据契税交纳情况认定是否首套房,核定契税补贴金额。
五是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是否已进行不动产登记。
六是不动产登记部门向申请人打卡发放补贴,完成兑现。
三、购买房屋的时间如何确定?
答: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四、个人购买住房契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对于个人购买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按照1.5%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照2%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购买住房为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二套房均按1%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
五、我省占用耕地适用税额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省占用耕地适用税额标准:一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37.5元/平方米;二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26.25元/平方米;三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18.75元/平方米。
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加按150%征收,对人均耕地低于0.5亩的地区暂不加成征收耕地占用税。
对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的,按照当地适用税额标准降低20%征收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额标准:一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30元/平方米;二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21元/平方米;三类地区,适用税额标准为15元/平方米。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税率为3%-5%,与之前买房1%或2%相比,是契税的税率提高了吗?
答: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契税法》第三条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许多市民听到这个消息,认为《契税法》实施以后,契税的税率上涨了,其实这是一种误读。
《契税法》与1997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里规定的“3%-5%”的税率是一样的,《契税法》并没有对税率进行调整。现在市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实行的是优惠税率,201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下发了《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规定:
1、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2、对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1%、1.5%、2%属于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率,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适用,安徽也在一直执行,也就是说市民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一直在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这与《契税法》规定的法定税率并不冲突。
社保非税科
一、有网友咨询:听说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税务社保缴费可以实现掌上办了,请你介绍一下具体流程怎么来操作?
答:近日,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联合发布通告,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办理社会保险费缴费业务。系统上线后,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可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宝相关入口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徽商银行、交通银行、安徽农金、邮储银行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单位缴费人依然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缴费渠道更加灵活方便。
以微信缴费操作为例:
打开微信,在发现板块点击小程序;
在搜索框输入“安徽税务社保缴费”,搜索框下方出现“安徽税务社保缴费”,点击进入;
首页点击“我要缴费”跳转至绑定手机号码页面,点击手机号码一键绑定(首次缴费要绑定,再次缴费就不需要);
在跳出页面点击“允许”,显示绑定成功后再次点击“我要缴费”;
进入社保费缴费办理页面,依次完成身份信息填写,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点击“下一步”,对参保信息进行确认和勾选,点击“下一步”;
点击“提交”,确认缴费信息,点击“确认缴费”
点击“允许”点击“确认并支付”。
支付完成既完成微信缴费,足不出户就可缴纳社保费,非常方面快捷。欢迎广大缴费人选择适合你的缴费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有网友咨询:自2021年7月1日起,土地出让金、土地闲置费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特别是土地出让金,收入规模较大,社会关注度非常高,请介绍一下划转前后有什么变化吗?
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这次划转除征缴主体,征缴流程,申报开票、入库退库等不同外,其他如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没有变化)。
对于土地出让金,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征收。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土地出让金征缴工作流程:竞得人、自然资源部门签订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全省非税收入互联互通平台向税务部门推送合同、缴费期限和《安徽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费源信息表》等费源信息,税务部门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推送的费源信息表,通过税务部门金三征缴系统进行征缴入库。
涉及竞买保证金的,出让合同签订后,竞买保证金账户管理单位将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金,在规定期限内代竞得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剩余款项由竞得人(缴费人)依据税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申报缴纳,税务部门开具缴款凭证,供竞得人(缴费人)办理后续事宜。竞得人(缴费人)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申报缴纳。税务部门提供三方协议联网划扣、第三方扫码支付、POS机刷卡、银行转账、现金等多种缴费方式,比较方便。
征收管理科
一、您好,我想请教一下关于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问题,现在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哪些资料?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可以申请多久?申请延期缴纳税款需要多久能审批下来?如审核不通过是否需要加收滞纳金?谢谢。
答:您好!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当期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在缴款期限届满前,可以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到办税大厅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和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若您委托他人办理,需要提交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企业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从申请延期税款原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审批。若审批不通过,需要从税款法定缴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
以上问题及答复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4号)
第二税务分局
一、购买的新建商品房要从网上办理吗?如果是,从哪里办理呢,需要什么资料?什么时候可以交税和拿到房产证呢?
为方便群众办事,保障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服务理念,购买的新建商品房缴纳契税,需要从网上办理。首先输入 http://bz.ahzwfw.gov.cn/或百度搜索安徽政务服务网亳州分厅,在部门窗口选择市国土局,在第二页单击“新建商品房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或直接在搜索栏搜索“新建商品房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网上申办”。按照上传资料提示信息进行上传对应材料。
所需材料包括购房发票、购房合同、购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开发公司总证),均需拍照上传对应栏目中。只需上传一次资料,多部门共享办理。上传成功后,等待审批,收到缴税(费)短信提醒后,在用户中心-我的缴费-待缴费业务项进行缴费。从纳税人签字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后可办结“拿证”流程。
二、农民工进城务工购房享受契税补贴政策,需要注意的要点如下: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农民工进城务工首次购买住房享受契税优惠,必须符合六大前提条件:(1)购房人必须是农村户口;(2)户口或原住所必须是城市规划区以外的;(3)家庭成员名下在城市无住房的,该次购房为首套房的;(4)购买的首套房必须为住宅性质的;(5)该住房面积须在144平方米以下;(6)必须先缴纳全额契税,办好不动产登记证,而后才能享受契税优惠补贴政策;(7)购房日期必须在2016年10月27日至2018年10月27日期间的。
注:农民工进城首次购房契税补贴办理是从安徽政务服务网上办理。
三、如何申请农民工进城契税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登陆安徽省政务服务网,进入农民工进城购房契税补贴模块,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提交,提交申请后,由市公安局、税务局、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预审,审核通过后由市国土局受理,受理通过后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发放资金。
四、个人代开发票怎么办理呢?需要带什么?
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或者邮政代办点均可办理。接上级通知,个人代开发票税收政策暂按疫情期间政策继续执行,增值税执行1%的征收率。
五、代开个人房屋租赁发票,需要什么资料?在哪里可以开票?
需要携带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没有房屋不动产登记证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承租人为企业的须带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办理。目前该项业务实现了同城通办,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就近办税厅办理业务。
六、新办企业现在可以网上办理税务登记吗?
可以。现在税务登记网上办理有两种途径:一是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区域切换至亳州市,在页面下方的企业集成服务,选择企业开办模块,即可办理税务信息确认;二是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理,选择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确认即可实现网上办理。
七、外地人在亳州市缴纳车辆购置税可以吗?
户口不在亳州市(含三县一区)的车主,需要在亳州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要先在公安局办理好居住证,然后才可以在亳州缴纳车辆购置税。
八、车辆购置税免征范围
应享受国家政策免征车购税的有: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车辆和油电混合动力车辆);留学生回国服务的,购买一辆国产汽车,免征车购税。
九、留学生回国服务购买一辆国产汽车免征车购税需要哪些资料?
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海关批准的《回国人员购买国产汽车准购单》
3.护照
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携带以上资料到市车购税办税服务厅窗口即可办理免征。
十、二手房屋住宅交易如何缴税?
主要有如下三种情况:
(一)房产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日期未满二年
卖方:增值税5%,附加费根据减税降费政策实行减半征收(政策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个人所得税1%;
(二)房产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日期满二年不满五年
卖方:个人所得税1%
(三)房产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日期满五年并且该房产是卖方唯一住房的,卖方免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行为对于买方来说:个人购买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按照1.5%征收契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按照2%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购买住房为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二套房均按1%征收契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按3%征收契税。
十一、二手门面房交易如何缴税?
卖方:(核定方式):增值税5%、附加费根据减税降费政策实行减半征收(政策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土地增值税5%、个人所得税1%、印花税万分之五;(非核定方式):由于需提供证明房产原值的发票、税票等相关材料,同时,不同情况下土地增值税税率计征有差异。
买方:缴纳契税3%;印花税万分之五。
十二、哪些涉税事项可以同城通办、全省通办呢?
就纳税人常常关心的涉税业务在哪个办税厅可以办理,目前除一手房缴纳契税、二手房过户缴税、车辆购置税外需要到专业性办税厅办理,其他涉税业务基本上实现了同城通办、全省通办,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具体业务通办情况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和省内通办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公告文件。
十三、部分纳税人反映契税已缴纳很长时间,但到房产局询问房产证办理情况时,得知契税还未缴纳到税务部门。
经初步核实,存在纳税人拿到购买房屋钥匙前,已把契税、公共维修基金费用交给房地产开发商了,由开发商代其缴纳,由于开发商推迟代缴时间,而纳税人误以为契税已经交给了税务部门,导致询问和投诉情况发生。我们针对这类情况,将为纳税人做好解释和相关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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