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喜吃的吃药能吃狗肉吗吃了没事嘛?

在这种话题下面,我们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在反对吃狗肉的时候,爱狗人士会以得狂犬病、狗肉会传染其它疾病给人类为借口,强烈要求不能吃狗肉。而在支持养狗时,爱狗人士一点不在意狗咬人会得狂犬病、狗和人接触也会传染其它疾病。人类有史以来从来没有因为吃狗肉得狂犬病的案例,而每年被狗咬或者抓伤得狂犬病死亡人数在7-8万人,中国大陆400-500人/年。养狗得病的概率远远大于吃够肉得病的概率,煮熟的东西有多大危害,各位听说过谁生吃狗肉的?最典型的就是下面这位在评论区上蹿下跳的爱狗人士。你的命是命,你的邻居的命,就不是命了?假设真的考虑这些的话,我们可以得出很明显的结论:如果你怕得病,就不应该养狗嘛。毕竟,吃不吃狗你可以自主选择,就算吃了得病也是你的选择,狗肉又不会自己跳起来蹭你身上;可是会不会被狗咬,会不会和狗接触,又不是人们可以自主决定的,狗发起疯来连它们亲儿子亲女儿都咬。只要不养狗,就没人会接触得病,也没人吃肉得病,更不会有你们老拿来说事的偷狗嘛!没有狗上哪偷嘛。还有些爱狗人士,底线低到我们无法想象。譬如下面这位在答案里怼天怼地。看见没有,只要人、狗出现矛盾,那必须是人的错。被狗抓了?没事,根本不用担心。麻烦去打疫苗现场问一下医生,被狗抓了不出血要不要打针。反正我小区里好几个都去过,医生建议也要打针,出血是二级以上暴露,但不代表一级就不需要打针。在爱狗人士看来,被狗抓要想开点,反正得狂犬的概率也不大,得乐观。吃狗肉就得悲观,恨不能吃一块就挂了。我一直说,爱狗人士把爱狗的劲头多用在爱人上,你们的生活会好很多,多跟人类打交道。多学学和人相处不好吗?(这是她自己在公开平台上发的贴,我贴出来并不侵犯隐私,谁认为有法律问题的,私信我。)原答案:现在中国这些呼吁不要吃狗肉的,基本上都是被西方白左洗脑的爱狗人士。我们最看不惯的就是把是否吃狗肉上升到是否文明这个高度。狗是中国传统的六畜之一,我们汉族人的老祖宗刘邦和他的那帮老弟兄,譬如最著名的樊哙,都是吃狗肉长大的。在先秦,狗是非常重要的肉类来源,鸡反而是非常少见的。中国古代记录中的屠夫,很大一部分人就是卖狗肉的,不是我们现在以为的卖猪牛羊肉的。老祖宗有句老话叫做“仗义每多屠狗辈”。江苏沛县狗肉是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绵2000余年。整个中华大地,至今吃狗肉的地方比比皆是,这充分说明了是我们老祖宗的传统。北方的东北三省就是吃狗肉大户,南方的大户是广东广西地区。即便是全国,以吃清淡东西出名的江浙沪地区,镇江、无锡、湖州、昆山,这些地方不仅吃狗肉,还有,以狗肉为特产的。少数民族当中,朝鲜族吃狗肉就不用说了。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这些民族也吃狗肉。可是我们现在有很多人,没怎么出过国,英文也不溜,但是被白左洗脑洗的挺干净,说什么不能吃狗肉。譬如说评论里上蹿下跳的这位。非要狡辩说不吃狗肉和白左洗脑没关系。作为个体来说,当然不排除有人天生就对某种特定动物具有好感。但是我指的是某些群体,改革开放20-30年后,出现了给狗下跪,上高速拦车抢狗打司机爱狗人士群体,这恐怕不能单纯的用巧合来解释。这个群体最大的问题,就是爱狗已经爱到失去遵守人类社会一般规则的意愿。相反的,正常人既不会认为吃狗就多伟大,也不会认为不吃狗多伟大。爱狗人士就喜欢走极端。本人年少时在美国求学,也碰到很多这样的事情,美国白人说你们东亚人吃狗肉很不文明。我就给我的白人同学讲了下面这个故事,请所有知乎上的朋友们看清楚了,以后谁再跟你说吃狗肉不文明,你就用这个故事反驳他。我有个印度哥们儿,他跟我说美国这个国家很好,但是美国人太野蛮了。我的白人同学听了就急了,凭什么说我们美国人野蛮。印度哥们儿说“美国人居然吃牛肉。”这个白人从此后再也不跟我讨论东亚人吃狗肉的问题。吃狗肉这个事情和文明不文明,没有一毛钱的关系。印度人认为白人吃牛肉很野蛮,穆斯林也认为白人吃猪肉很脏(在古代中东那个环境猪确实很脏)。这种事情没有谁对谁错,大家各自民族历史习惯而已。你非要把这些事情,说成文明不文明,显得自己高人一等,这是愚蠢的。毫无道理的盲从别的文明的习惯,并且认为自己高出本民族其他人一块,这就更愚蠢。吃不吃狗肉不是一个原则问题,但是为了不吃,故意批判自己民族几千年的传统,某种程度上,确实可以说是背祖忘宗。为了否定中华传统,还能扯到这是不正当爱国(我也没明白,爱国哪有不正当的)。个人观察,那些说因为狗对人类有用,所以不能吃的,几乎都是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人。人类豢养的动物哪一个对人类没有贡献?抗日战争的时候,游击队用鸭子放哨,鸭子对于抗战胜利都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你听说过哪个北京人呼吁不吃鸭子的?只要脑子正常的人就应该明白,狗肉随便吃,一点问题都没有。汉族人汉文明就是伴随着吃狗肉成长起来的。吃狗肉不是传统文化中的糟粕,最起码是一个谈不上好,也谈不上坏的中性的习惯。和吃猪牛羊鸡鸭鹅没有区别。那些号召不吃狗肉的人就集中在以下几条理由:第一是狗肉有可能传染狂犬病。人类有史以来从来没有一个因为吃狗肉而感染狂犬病的案例。而被狗咬感染狂犬病致死的不在少数。根据这个事实,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很明显的结论:看见狗就吃,可以保障不得狂犬病。爱狗人士们如果真的在意人的生命的话,那就请不要养狗,至少在城市地区,不是特种作业需要,就不要养狗。你们自己说的狂犬病是很危险的,那你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生命危险基础之上的,你觉得道德吗?第二是很多人认为狗是偷的,所以不能吃,偷来的猪牛羊鸡鸭鹅也不能吃,那是因为它是偷来的,不是因为它是什么肉。中国法律原则是疑罪从无的,你说别人是偷来的,你得举证,如果你拿不出证据,就不能那么说。否则人人都像爱狗人士这样,我随便冲到大街上拦住一个人,说我怀疑你的钱包是偷来的,你要证明你的钱包是你的,这世界岂不是乱套了。中国是有很多肉狗养殖场的,养狗分散在农村各户,统一收取卖肉也是很正常的,法律没有规定贩卖用肉类动物必须集中养殖。咱们不说广西玉林,就是长春市,就有800~1000家狗肉馆子,难道他们都是犯法的吗?江苏沛县狗肉传统延绵2000余年,民间存量百万头,都是合法的。第三是认为国家没有狗肉的检验检疫规范程序,因此不应该屠宰,贩售其肉。这实际上是对国家规定的曲解。我们可以看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件规定的原文:“销售畜禽产品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42条要求,依法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农业部门尚未出台检疫规程,无法出具检疫证明的除外。”(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 ,72号]第4大部分,第2项,第1条)我们广大的爱狗人士常常强调这一条的前句,对于后句,只字不提。农业部的规定说得清清楚楚,狗肉没有检疫规程,因此不需要出具检疫证明。中国的法律原则对老百姓和个人来说是法无明令禁止即为可以。如果按照爱狗人士的理解,没有国家规定检验检疫程序就不能吃的话,那河豚和海参,鲍鱼都是犯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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