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船外机拉绳如何安装安全熄火绳怎么使用?


第一章 培训的目的
通过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全体作业人员充分的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并正确的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互相监督、互相提醒,珍爱生命,达到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二章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三章 安 全 思 想
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第四章 安全生产目标
1、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
2、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3、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爆炸事故;
4、杜绝营业线施工一般B类及以上责任事故;
5、控制一般C类及以下责任事故。
第五章 培训内容
一、防护“三宝”用品的使用
1、安全帽的使用:
(1)、选用与自己头型合适的安全帽,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0-50mm的空间。有了这个空间,才能形成一个能量吸收系统,才能使冲击力分布在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减轻对头部的伤害。
(2)、必须戴正安全帽,如果戴歪了,一旦头部受到物体打击,就不能减轻对头部的伤害。
(3)、必须扣好下颏带。如果不扣好下颏带,一旦发生坠落或物体打击,安全帽就会离开头部,这样起不到保护作用,或达不到最佳效果。
(4)、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如果发现帽壳与帽衬有异常损伤、裂痕等现象,或水平垂直间距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就不能再使用,而应当更换新的安全帽。
(5)、安全帽如果较长时间不用,则需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热源,不受日光的直射。
(6)、安全帽的使用期限:藤条的不超过两年;塑料的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的不超过三年。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检验测试,符合要求方能继续使用。
2、安全带的使用:
(1)、安全带和绳必须用锦纶、维纶、蚕丝料。金属配件用普通碳素钢或铝合金钢。
(2)、包裹绳子的套,用皮革、轻带、维纶或橡胶制。
(3)、腰带必须是一整根,其宽度为40~50mm,长度为1300~1600mm。
(4)、护腰带宽度不小于80mm,长度为600~700mm。带子接触腰部分垫有柔软材料,外层用织带或轻革包好,边缘圆滑无角。
(5)、安全绳直径不小于13mm,吊绳直径不小于16mm,电焊工使用悬挂绳必须全部加套。其他悬挂绳只部分加套。吊绳不加套。绳头要编成3~4道加捻压股插花,股绳不准有松紧。
(6)、金属钩必需有保险装置。自锁钩的卡齿用在钢丝绳上时,钩体和钩舌的咬口必须平整,不得偏斜。
(7)、金属配件表面光洁,不得有麻点、裂纹;边缘呈圆弧形;表面必须防锈。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配件,不准装用。
(8)、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例外。
(9)、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10)、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11)、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
(12)、未撤到设有安全防护措施的安全地点前,不准解除安全带。
(13)、安全带应储藏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也不准长期暴晒。
(14)、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可靠的位置,不能挂在移动的物体上。
二、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教育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2、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8、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操作。
9、木工场地、油库场地以及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胡乱堆放。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11、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严禁打电话、发短信、聊天开玩笑、嬉戏打闹,分散注意力;上班时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12、每台电气设备必须执行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装置,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
13、严格遵守电气焊工十不烧原则。
14、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氧气、乙炔气瓶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米。
15、乙炔瓶必须竖直放置,并在瓶口处装有防回火装置,氧气瓶应尽可能垂直放置。严格遵守氧气、乙炔其它方面的使用要求。
16、现场施工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向项目部安质部报告。
17、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18、对项目部安全员下达的安全检查确认单必须按照要求认真整改。
三、起重设备“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站人不吊;
5、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6、光线阴暗看不清不吊;
7、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8、斜扣工件不吊;
9、棱刃物体没有衬垫不吊;
10、钢(铁)水包过满不吊(本条理解为现场采用吊斗吊散料),简称“十不吊”。
四、电气焊工“十不烧”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五、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
2、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3、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5、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6、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7、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8、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9、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10、施工现场各种材料不准胡乱堆放。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六、安全生产十五项禁令
1、严禁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更不得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2、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个人装束不安全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现场和工作岗位。
3、安全教育培训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特种设备作业和特殊工种人员未持有效证件者,严禁独立顶岗作业。
4、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严禁打电话、发短信、聊天开玩笑、嬉戏打闹,分散注意力;上班时间,不准脱岗、睡岗、串岗或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5、未经授权严禁进入危险区域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生产区。
6、严禁发现事故隐患时不排除不报告,出现事故征兆时不采取措施;冒险作业。
7、严禁用手代替工具操作、攀坐不安全位置和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8、无上岗资质、体能情绪状态不佳、防护穿戴不规范、监护措施未落实、未办理安全作业票、自然环境条件恶劣的,严禁实施危险作业。
9、严禁安排患有肢体残疾、功能障碍、心智欠缺、心脏病、癫痫病、高血压病、严重贫血病、深度近视、精神病等病症的人员从事有相关职业禁忌的作业。
10、严禁操作者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设备的运行轨迹和工装的合模区域内。
11、严禁使用失效的安全用具、消防器材和生产工具;不得使用无接零、接地、漏保和外壳防护不达标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动工具。
12、严禁使用安全附件和防护装置失效的机械设备或受压容器;不得擅自拆除防护、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显示仪表和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13、机械设备运转时严禁下列操作:离开工作岗位、不盘束长发、敞开衣襟、触及运转的皮带及齿轮和加工件表面、直接用量具测量运动的工件、擦洗或拆装转动部件、上下装夹工件。
14、严禁开启、关停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未进行安全联络确认挂牌,不准从事设备检修;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不准启动已挂牌停机和封存报废的设备;检修、保养清扫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切断设备的能量源,若不能切断能量源,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5、理化性质不同,灭火方法差异大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同库混放;剧毒物品必须双锁双人保管。
七、氧气、乙炔的使用要求
1、总体要求
(1)、工作前,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气瓶,氧化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及紧固件均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上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2)、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时,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验漏气。
(3)、氧气瓶、乙炔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小于5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4)、禁止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氧气或乙炔气阀门。
(5)、气瓶设备管道冻结时,严禁用火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或管道要用40℃的温水溶化,回火防止器及管道可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纳热水溶液解冻,保温。
(6)、焊接场地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露天作业时应防止阳光直射在氧气瓶或乙炔气瓶上面
(7)、工作完毕或离开工作现场时,要拧上气瓶的安全帽,收拾.现场,把气瓶放在指定地点。
2、橡胶软管
(1)、橡胶软管须经压力试验。氧气软管试验压力为2兆帕;乙炔软管试验压力为0.5兆帕。未经压力试验的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的胶管及沾上油脂的胶管不准使用。
(2)、软管长度一般为10~20米。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时软管。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
(3)、氧气软管为黑色,乙炔软管为红色,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
(4)、乙炔软管使用中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不准用弯折的办法来消除氧气软管着火,乙炔软管着火时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
(5)、禁止把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把重的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也不准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使用时应防止割破。若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3、氧气瓶
(1)、每个气瓶必须在定期检验的周期内使用(三年),色标明显,瓶帽齐全。氧气瓶应与其它易燃气瓶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品分开保存,也不准同车运输。运送贮存,使用气瓶需有瓶帽。禁止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2)、氧气瓶附件有毛病或缺损,阀门螺杆滑丝时均应停止使用。氧气瓶应直立着安放在固定支架上,以免跌倒发生事故。
(3)、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4)、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允许全部用完,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并将阀门拧紧,写上“空瓶”标记。
(5)、开启氧气阀门时,要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表,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
(6)、当氧气瓶在电焊同一工作地点,瓶底应垫绝缘物,防止被窜入电焊机二次回路。
(7)、氧气瓶一定要避免受热、曝晒,使用应尽可能垂直立放,并联使用的汇流输出总管上应装设单向阀。
4、乙炔气瓶
(1)、乙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必须直立固定,严禁卧放或倾倒;应避免剧烈震动、碰撞;运输时应使用专用小车,不得用吊车吊运;环境温度超过40℃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一把焊割炬配置一个岗位回火防止器及减压器。
(3)、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轻缓开启。拧开瓶阀不宜超过1.5转。
(4)、瓶内气体不能用光,必须留有一定余压。当环境温度小于0℃时,余压为0.05兆帕;当环境温度为0~15℃,余压为0.1兆帕,当环境温度为15~25℃时,余压力0.2兆帕,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余压为0.3兆帕。
(5)、焊接工作地乙炔瓶存量不得超过5只。超过时,应有单独的贮存间。
(6)、乙炔瓶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电石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库存放。作业点与氧气瓶,明火相互间距至少离开10米。
5、焊割炬操作
(1)、通透焊嘴应用铜丝或竹签,禁止用铁丝。
(2)、使用前检查焊炬或割炬的射吸能力。办法是:先接上氧气管,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此时乙炔管与焊炬、割炬应脱开),用手指轻轻接触焊炬上乙炔进气口处,如有吸力,说明射吸能力良好。接插乙炔气管时,应先检查乙炔气流正常后接上。若没有吸力,甚至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必须进行修理,否则严禁使用。
(3)、根据工件的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割炬及焊嘴、割嘴,避免使用焊炬切割较厚的金属,应用小割嘴切割厚金属。
(4)、焊、割炬射吸检查正常后,进行接头连结时必须与氧气橡皮管连接牢固,而乙炔进气接头与乙炔橡皮管不应连结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接插为宜。对老化和回火时烧损的皮管不准使用。
(5)、工作地点要有足够清洁的水,供冷却焊嘴用。当焊炬(或割炬)由于强烈加热而发出“噼啪”的炸鸣声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门,并将焊炬(或割炬)放入水中进行冷却。注意最好不关氧气阀。
(6)、短时间休息时,必须把焊炬(或割炬)的阀门闭紧,不准将焊炬放在地上。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必须熄灭焊炬,关闭气瓶球形阀,除去减压器的压力,放出管中余气,并停止供水,然后收拾软管和工具。
(7)、焊炬飞或割炬)点燃操作规程:
1)、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吹风,以检查喷嘴的出口,但不要对准脸部试风。无风时不得使用;
2)、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都应在容器外进行;
3)、对于射吸式焊炬(或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微开启焊炬(或割炬)上的乙炔阀,然后送到灯芯或火柴上点燃,当发现冒黑烟时,立即打开氧气手轮调节火焰。若发现焊割炬不正常,点火并开始送氧后一旦发生回火时,必须立即关闭氧气,防止回火爆炸或点火时鸣爆现象;
4)、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5)、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放氢气,后放氧气引火。
(8)、熄灭火焰时,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当回火发生后,若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出现喷火,应迅速关闭焊炬上的氧气阀和乙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9)、氧氢并用时,先放出乙炔气,再放出氢气,最后放出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先关氧气,后关氢气,最后关乙炔。
(10)、操作焊炬和割炬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使用焊炬(或割炬)的火焰来照明。
(11)、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气体通路或阀门有漏气现象,应立即停止工作。消除漏气后才能继续使用。
(12)、气源管路通过人行通道时,应加罩盖,注意与电气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13)、气焊(割)场地必须通风良好,容器内焊(割)时应采用机械通风
八、吊装作业
1、吊索具及钢丝绳安全要求
(1)、使用新购置的吊索具前应检查其合格证,并试吊,确认安全。
(2)、吊索的水平夹角应大于45°。
(3)、作业时必须根据吊物的重量、体积、形状等选用合适的吊索具。
(4)、使用卡环时,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前必须检查封闭销是否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焊补方法修复卡环。
(5)、严禁在吊钩上补焊、打孔。吊钩表面必须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纹。严禁使用危险断面磨损程度达到原尺寸的10%、钩口开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转变形超过10%、危险断面或颈部产生塑性变形的吊钩。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6)、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强度的70%计算。
(7)、出现拧扭死结、死弯、压扁、股松明显、波浪形、钢丝外飞、绳芯挤出以及断股等现象,钢丝绳不得使用。
(8)、钢丝绳表面钢丝磨损或腐蚀程度,达表面钢丝直径的40%以上,或钢丝绳被腐蚀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见,整根钢丝绳明显变硬,钢丝绳不得使用。
2、安全操作要点
(1)、基本安全要求
1)穿绳安全要求:确定吊物重心,选好挂绳位置。穿绳应用铁钩,不得将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运棱角坚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须加衬垫,用套索。
2)挂绳安全要求:应按顺序挂绳,吊绳不得相互挤压、交叉、扭压、绞拧。一般吊物可用兜挂法,必须保护吊物平衡,对于易滚、易滑或超长货物,宜采用绳索方法,使用卡环锁紧吊绳。
3)试吊安全要求:吊绳套挂牢固,起重机缓慢起升,将吊绳绷紧稍停,起升不得过高。试吊中,指挥信号工、挂钩工、司机必须协调配合。如发现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连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4)摘绳安全要求:落绳、停稳、支稳后方可放松吊绳。对易滚、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绳要用安全钩。挂钩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绳时,应选用其他机具辅助,严禁攀登吊物及绳索。
5)抽绳安全要求:吊钩应与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缓慢起绳,不得斜拉、强拉、不得旋转吊壁抽绳。如遇吊绳被压,应立即停止抽绳,可采取提头试吊方法抽绳。吊运易损、易滚、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机抽绳。
6)捆绑安全要求:作业时必须捆绑牢固,吊运集装箱等箱式吊物装车时,应使用捆绑工具将箱体与车连接牢固,并加垫防滑;管材、构件等必须用紧线器紧固。
7)吊挂作业安全要求:锁绳吊挂应便于摘绳操作;扁担吊挂时,吊点应对称于吊物中心;卡具吊挂时应避免卡具在吊装中被碰撞。
(2)安全操作
1)起重机严禁乘运或提升人员。起落重物时,重物下方严禁站人。
2)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时,重物应高于其所跨越障碍物高度至少100mm。
3)起重机在停机、休息或中途停电时,应将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悬吊在空中。
4)起吊重物时,不得提升悬挂不稳的重物,严禁在提升的物体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异形构件时必须用钢丝绳捆绑牢固,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约50cm停住,确定制动、物料绑扎和吊索具,确认无误后方可指挥起升。
(3)、安全注意事项
1)、 吊装作业时,施工人员不得站在吊车臂下,不得站在吊物下,不得站在吊装的区域内。
2)、吊物所用的钢丝绳不准有断股断丝的现象。
3)、所吊的成束物体必须绑扎牢固,尖锐棱角必须采取垫的措施,防止钢丝绳割断。
4)、所吊物体的吊鼻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吊鼻与物体必须焊接牢固。
5)、所吊物体在放到指定的位置后,必须将钢丝绳与物体脱离,并且不能挂到其它的物体上,在将钢丝绳吊开。
6)、所吊物体不能在空中长时间停滞。
7)、所用钢丝绳和卡扣等吊物用具必须使用正式厂家合格产品。
8)、吊物下方必须设置安全警示区,设有安全监护人,吊物区域内严禁进人。
9)、雷雨天气和6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吊物作业。
10)、起重吊装所用之钢丝绳,不准触及有电线路和电焊搭线或与坚硬物体磨擦。
九、现场施工安全措施
1、施工现场所有设备、设施、工具备件以及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
2、由于用于施工的机械车辆较多(钻机、装载机、运碴汽车、吊车、砼罐车等),必须注意合理调配车辆及指挥机械工作及行走。
3、群桩施工,已钻孔尚未灌注混凝土的桩,孔顶必须覆盖钢板或采用其他措施,避免施工人员掉入孔内。已灌注的桩待混凝土终凝后可回填土进行覆盖,方便施工车辆行走。施工区域四周圈起警戒线并明确标识,夜间施工照明必须充足。
4、施工场内的一切电源电线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
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6、操作人员应体检合格,无妨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并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7、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工地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参加人员:队长、技术员、专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机械使用负责人及操作人员。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并做好交验记录入档。
8、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时,应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9、各种使用的机具设备要分别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10、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11、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集中精力正确操作,注意机械情况,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或操作室内。
12、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的有关保养规定,每周进行一次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检修时要拉闸断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经常保持机械的完好状态。
13、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14、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来紧不得外露,高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15、机械集中停放的场所,应有专人看管,并应设置消防器材及工具、机房、操作室及机械四周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6、使用机械与安全生产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17、当机械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及时上报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查明原因,分清责任,落实及完善安全措施,并按事故性质严肃处理。
十、安全操作规程
1、运输车辆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一般要求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涉水时,如水深超过排气管,不得强行通过,并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并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进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互相配合。
2、载重汽车
1)、气制动的汽车,严禁气压低于0.25Mpa时起步,若停在坡道上,气压低于0.4Mpa时,不得滑行发动。
2)、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带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3)、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上路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厢20㎝,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m,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2m,超出部分不得触电,并应摆放平衡,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4)、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
3、自卸汽车
1)、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2)、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4)、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距离,以防边坡坍塌,确保安全。
5)、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厢,以防车厢突然下落伤人
6)、自卸汽车的车厢内严禁载人。
4、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4.1、挖掘机在工作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向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条件和任务。内容包括:填挖土的高度和深度、边坡及电线高度、地下电缆、各种管道、坑道、墓穴和各种障碍物的情况和位置。挖掘机进入现场后,司机应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安全规则。
2)、挖掘机在多石土壤或冻土地带工作时,应先进行爆破再进行挖掘。
3)、按照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挖掘机进行检查、保养、调整、紧固。
4)、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水是否充足,不足时应予添加。在添加燃油时严禁吸烟及接近明火,以免引起火灾。
5)、检查电线路绝缘和各开关触点是否良好。
6)、检查液压系统各管路及操作阀、工作油缸、油泵等,是否有泄漏,动作是否异常。
7)、检查钢丝绳及固定钢丝绳的卡子是否牢固可靠。
8)、将主离合器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起动发动机(若是手摇起动要注意摇把反击伤人;若系手拉绳起动,不可将拉绳缠在手上)。检查各仪表、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机构是否正常,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9)、发动机起动后,严禁有人站在铲斗内、臂杆上、履带和机棚上。
4.2、挖掘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挖掘机工作时,应停放在坚实、平坦的地面上。轮胎式挖掘机应把支腿顶好。
2)、挖掘机工作时应当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走行机构刹住。若地面泥泞、松软和有沉陷危险时,应用枕木或木板、垫妥。
3)、铲斗挖掘时每次吃土不宜过深,提斗不要过猛,以免损坏机械或造成倾覆事故。铲斗下落时,注意不要冲击履带及车架。
4)、配合挖掘机作业,进行清底、平地、修坡的人员,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以内工作。若必须在挖掘机回转半径内工作时,挖掘机必须停回转,并将回转机构刹住后,方可进行工作。同时,机上机下人员要彼此照顾,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5)、挖掘机装载活动范围内,不得停留车辆和行人。若往汽车上卸料时,应等汽车停稳,驾驶员离开驾驶室后,方可回转铲斗,向车上卸料。挖掘机回转时,应尽量避免铲斗从驾驶室顶部越过。卸料时,铲斗应尽量放低,但又注意不得碰撞汽车的任何部位。
6)、挖掘机回转时,应用回转离合器配合回转机构制动器平稳转动,禁止急剧回转和紧急制动。
7)、铲斗未离开地面前,不得做回转、走行等动作。铲斗满载悬空时,不得起落臂杆和行走。
8)、拉铲作业中,当拉满铲后,不得继续铲土,防止超载。拉铲挖沟、渠、基坑、等项作业时,应根据深度、土质、坡度等情况与施工人员协商,确定机械离便坡的距离。
9)、反铲作业时,必须待臂杆停稳后再铲土,防止斗柄与臂杆沟槽两侧相互碰击。
10)、履带式挖掘机移动时,臂杆应放在走行的前进方向,铲斗距地面高度不超过1米。并将回转机构刹住。
11)、挖掘机上坡时,驱动轮应在后面,臂杆应在上面;挖掘机下坡时,驱动轮应在前面,臂杆应在后面。上下坡度不得超过20°。下坡时应慢速行驶,途中不许变速及空挡滑行。挖掘机在通过轨道、软土、粘土路面时,应铺垫板。
12)、在高的工作面上挖掘散粒土壤时,应将工作面内的较大石块和其他杂物清除,以免塌下造成事故。若土壤挖成悬空状态而不能自然塌落时,则需用人工处理,不准用铲斗将其砸下或压下,以免造成事故。
13)、挖掘机不论是作业或走行时,都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如必须在高低压架空线路附近工作或通过时,机械与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附表一所规定的尺寸。雷雨天气,严禁在架空高压线近旁或下面工作。
附表一
线路电压等级
垂直安全距离(米)
水平安全距离(米)
1KV以下 1-20KV 35-110KV 154KV 220KV
1.5 1.5 2.5 2.5 2.5
1.5 2.0 4.0 5.0 6.0
14)、在地下电缆附近作业时,必须查清电缆的走向,并用白粉
显示在地面上,并应保持1米以外的距离进行挖掘。
15)、挖掘机走行转弯不应过急。如弯道过大,应分次转弯,每次在20°之内。
16)、轮胎挖掘机由于转向叶片泵流量与发动机转速成正比,当发动机转速较低时,转弯速度相应减慢,行驶中转弯时应特别注意。特别是下坡并急转弯时,应提前换挂低速挡,避免因使用紧急制动,造成发动机转速急剧降低,使转向速度跟不上造成事故。
17)、电动挖掘机在连接电源时,必须取出开关箱上的容断器。严禁非电工人员安装电器设备。挖掘机走行时,应由穿耐压胶鞋或绝缘手套的工作人员移动电缆。并注意防止电缆擦损漏电。
18)、挖掘机在工作中,严禁进行维修、保养、紧固等工作。工作过程中若发生异响、异味、温升过高等情况,应立即停车检查。
19)、臂杆顶部滑轮的保养、检修、润滑、更换时,应将臂杆落至地面。
20)、夜间工作时,作业地区和驾驶室,应有良好的照明。
(1)、挖掘机工作后,应将机械驶离工作地区,放在安全、平坦的地方。将机身转正,使内燃机朝向阳方向,铲斗落地,并将所有操纵杆放到“空档”位置,将所有制动器刹死,关闭发动机(冬季应将冷却水放净)。按照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关闭门窗并上锁后,方可离开。
(2)、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一般履带式挖掘机自行距离不应大于5公里。轮胎式挖掘机可以不受限制。但均不得做长距离自行转移。
(3)、挖掘机可做短距离自行转移时,应对走行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润滑,行驶时,驱动轮应在后方,走行速度不宜过快。
4.3、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装载机司机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参照一般土石方机械的一般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执行。
(2)、装载机工作前,应作的准备工作,参照挖掘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3)、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刹车、喇叭、方向机应齐全、灵敏,在行驶中要遵守:“交通规则”。若需经常在公路上行驶,司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
2)、装载机在配合自卸汽车工作时,装载时自卸汽车不要在铲斗下通过。
3)、装载机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
4)、装载机行驶时应避免不适当的高速和急转弯。
5)、当装载机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或履带)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6)、在下坡时,严禁装载机脱档滑行。
7)、装载机在作业时斗臂下禁止有人站立或通过。
8)、装载机动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动臂下落伤人。
9)、装载机在工作中,应注意随时清除夹在轮胎(或履带)间的石渣。
10)、夜间工作时装载机及工作场所应有良好的照明。
(4)、装载机工作后应注意下列安全事项:
1)、将装载机驶离工作现场,将机械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带。
2)、松下铲斗,并用方木垫上。清除斗内泥土及砂石。
3)、按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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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设备作业指导书篇一
一 叉车
1.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并经市劳局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发给合格证,方准单独操作,严禁无证驾驶。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
3.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带病出车,车辆起动后,应低速运行,待水温升至40度后方可起步出车进行工作。
4.车辆起步时要查看有无车辆和行人、然后呜号起步,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公司、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5.车辆不得超载使用,铲、叉工件时,铲、叉件升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运行时铲、叉离地高度不得超过0.5米。
6.车辆在运行中或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他部位严禁乘人,叉车不准装运各种受压气瓶。
7.工作完毕或进行检修时,必须使车辆刹稳,并摘挡熄火。叉车的双叉,应放落地面。
8.司机对所使用的车辆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并经常检查油位,冬季使用完后应放水防冻。
(二)起重、搬运安全操作规程

起重工
1.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参加起重工作。2.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各种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各种索具。麻绳不准用于机械转动。
3.现场所有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要使用安全电压(36伏以下)。
4.多人操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交底清楚,要严格按总指挥命令或信号工作。如遇操作者看不清指挥手势时,应设中转助手,准确传递信号。
5.起吊重物,应先检查捆绑是否牢固,钢丝绳经过有棱角快口处应设垫付,然后试吊离地面0.3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才能起吊。
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准确,封底要牢固,不准在受力后产生扭、曲、沉、斜等现象,严禁用建筑物起吊重物。
7.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严格做到;信号不明、钢丝跑偏、超负荷、刹车不灵不开车,用卷扬机作牵引时,中间不经过滑移不准作业。
8.使用千斤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千斤顶同时顶升时,要动作一致。
9.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靠,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以地面夹脚应少于450,需要固定在现场建筑物件上时,应经有关部门同意。
10.卧式滚移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圆直,需要用手搬动钢管时,手指应放在管内,物件前后不准站人。
11.起重区域周围应设警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停止露天吊装工作。12.在起重物件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13.吊物悬空时,禁止在吊物或吊臂下停留或通过,在卷扬机,滑轮前及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4.高空作业或使用其他机电设备时,因遵守其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装卸 搬运工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以及化学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3.装卸时应做到轻拿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4.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大小,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的距离,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6.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长、宽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的措施和明显的标志。
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稳时不准上下。
8.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应先检查箱件底角是否牢固完好,按掉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定后方能起吊。
9.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立进行。有棱角快口的地方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两边不准站人。
10.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严禁与其他物品混装,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厢内不准座人。
11.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装卸酸类物质要有专用工具。
12.铁路车辆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1.5米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质。不得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在高栏板车厢装卸货物,吊车司机无法看清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三 千斤顶
1.使用千斤顶必须是完整无缺,并且灵敏可靠,不准使用螺纹、齿条或螺母磨损超过20%的千斤顶。
2.千斤顶必须是垂直的放在重物下面,不得歪斜,必选放在结实的基础上或垫以硬板,以防在举动发生歪斜倾倒。
3.禁止在千斤顶的摇柄上夹套或用其他别的办法来加长摇柄的长度。4.使用任何千斤顶,都不能超过铭牌上规定的起重能力。
5.当液压千斤顶或气压千斤顶,顶升至一定高度时,必须在重物下垫上垫板,以防活塞突然下降。
6.用两台以上千斤顶顶起同一重物时,应选择上升速度相同者,如采用不同速度的千斤顶,应逐一多次轮流换位,徐微启动。
7.千斤顶在工作时应由专人看管,不要使千斤顶长时间处于工作状态。8.在气候温度低于零度时,液压千斤顶应使用油,或凝固点较低的混合液体,如;采用水和酒精及甘油的混合物等为工作液体。
(三)起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行车司机
1.行车司机必须是视力、血压正常,经训练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发给的安全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行车,学员和实习司机必须在司机的教练、指导下才能操作,无证人员禁止操作行车。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气部分和安全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限位器、电铃过卷扬限制器、窗口开关、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呜铃。5.操作控制器手柄,应先从“0”位到第一档。然后逐渐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回到“0”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呜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1.检修行车要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检修机件。
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操作室。
15.露天行车遇有风暴,雷击,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辆前后,应塞垫木块卡牢。
16.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7.在吊运10吨以上和体积较长或较大的物件时,应有车间安全员向安环处报安全措施卡,并批准后方可起吊。
18.行车司机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的不吊。
(7)带压的各种气瓶及有爆炸性物品不吊。
(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9)埋地下的物件不吊。
(10)无人指挥或多人一起指挥不吊。
19.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的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的一端,并将各控制手柄放回“0”位,切断电源。

挂钩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和各种吊具、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
2.起吊工具要经常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并要妥善保管,不准随地乱丢,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的指挥手势要清楚,信号要明确,不准带手套指挥,起吊大型重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面不高于0.5米,检查确认后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起吊件必须捆缚的平稳牢固,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挂钩及指挥者要考虑自身退路。
5.用两台行车同时起吊同一物件时,应按行车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6.不准在起吊物件下站立或行走。
7.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但必须按常用钢丝绳起重量的安全系数使用钢丝绳。遇特殊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8.多人吊运重物,应有专人指挥,不得远离或不引路指挥吊物运行。9.吊运物件应按规定的地点妥善堆放,不准将重物堆放在动力输送管线上或安全通道上。
10.行车运行统一指挥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起大钩,(2)手心向下表示落大钩,(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4)手心向后表示起大车向后,(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7)小指向上表示起小钩,(8)小指向下表示落小钩(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10)起吊手势信号应哨音配合。
起重设备作业指导书篇二
起重设备安装时间及位置说明
马来西亚om60sl铁合金项目,a、b区起重设备安装顺序和时间按每月交付一个车间,次序安装,整体安装、调试时间持续9个月,a区3个车间,b区5个车间。
a区公辅起重机的完成时间与a01的起重机完成时间相同,时间限于50天内;
b区公辅起重机的完成时间与b01的起重机完成时间相同,时间限于60天内;
如有调整,将提前7天通知。
进入时间2014年2月10日。
具体安装位置,请依据技术规格所描述的为主。
特此说明
马来西亚om60sl铁合金项目部
2014/1/10
起重设备作业指导书篇三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起重设备管理、使用、培训、检查检验、维护保养及事故处理等工作流程,确保全厂起重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严格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厂起重设备管理全过程
三、起重设备管理制度目录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职责4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4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5 使用登记制度6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7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8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8 现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9 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9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10 现场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10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2
四、责任体系
4.1 本标准的执行主体为店塔电厂设备技术部、安健环部。
4.2 本标准的相关部门为店塔电厂下属检修维护部、运行二部、人力资源部。4.3 设备技术部经理、安健环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4.3.1 负责全面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主管推进本制度在本单位的实施; 4.3.2 搜集本标准执行中的反馈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4.4 起重设备管理专业主管 4.4.1 担任本标准的负责人;
4.4.2 管理本标准的文件;
4.4.3 收集本标准执行中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评估本标准管理状况,并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反馈;
4.4.4 指导运行、检修对本标准的培训工作; 4.5 运行主管、检修主管 4.5.1 担任本标准的执行人;
4.5.2 依据本标准组织制定和完善适合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并负责贯彻实施; 4.5.3 收集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并及时检查、分析、评估和反馈; 4.5.4 组织本标准所需的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技能理解和运用本标准。
4.6 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起重设备管理及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管理工作。五 检查与评价
5.1电梯管理主管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评价。5.2检查和评价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3年。
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本职责中所称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含司机、司索、指挥。
2、操作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合格。
3、须经起重机械维修和操作专业技术培训,取得相关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4、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培训。
5、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6、熟悉和掌握起重机械性能,建立起重机械运行、维修记录。建立起重机械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制度、规范操作规程等档案。配合专业维修单位对起重机械定期保养、维护。
7、每天运行前,应做一次简单的检查,在确定无故障的情况下,方可正常运行,做好每天运行记录。
8、起重机械运行时如出现故障,应立即排除并解救被困人员,立即报专业维修人员修理,并做好维修记录。
9、禁止起重机械超重。
10、每日工作完毕,须将起重机械停在基站,切断电源,同时做好记录。
11、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任务。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安全管理人员上岗必须穿着统一制服、佩戴规定装备、统一的工作证。
2、上岗时要认真检查设备设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本部门领导,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特殊事件通知相关部门。
3、熟悉本岗位任务和工作程序,操作过程中要勤检、勤观察,注意发现施工现场人、事、物,预防事故的发生,力争做到万无一失。
4、爱护设施设备、公共财物,对起重机械的一切设施、财物等不得随便移动及乱用,熟悉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的安装位置,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遇到突发事件能正确进行处理。
5、执勤期间,对岗位内发生的各种情况要认真处理,并做好记录。
6、遇有紧急,突发性重大事情,要及时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早退,不能误岗、漏岗。
8、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注意安全标志
操作起重机械,首先要查看机械内有没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机械有安全标志才能保障安全。
二、注意超限过载
起重机械不能超载,当起重机械报警时,就应该主动退出,等下一趟再起吊,机械超载是很危险的。
三、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
1、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起重机主要部件以及各安全装置进行仔细检查,每日第一次抓运负载时,应先将重物吊在1米左右,再下降,观其制动情况,当确认安全可靠,再投入正常运行。
2、起重机的大车或小车开动时,抓斗在起抓时,运行线路有人时,必须发出警告信号。
3、除停车检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桥架或轨道上行走。
4、起重机需靠边时,驾驶员操作必须以最缓慢的速度进行,在开动起重机时,禁止3个动作同时进行。
5、在驾驶起重机时,控制器应遂步开动,不可将控制器手柄从一个极端推到另一个极端,应把控制器从一个极端转到零再转到另一个极端。
6、驾驶员在工作时要精力集中,在驾驶室内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报杂志和闲谈、不准睡觉,严禁酒后开车。
四、电动葫芦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1、悬挂葫芦的结构必须牢固可靠,工作时葫芦的挂钩、销子、链条、刹车
等装置必须保持完好。
2、起吊时不准超负荷使用。
3、起吊物件时,除操作葫芦的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靠近被吊的物件。
4、起吊物件时,必须捆绑牢固可靠,吊具、索具应在允许范围之内。
5、用两个葫芦同时起吊物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负荷分配要合理,操作人员动作要协调一致。
6、放下物件时,必须动作缓慢,不准自由落下。
7、电动葫芦必须明确指定维护保管人。
五、本规程本职责中所称起重机械操作含司机、司索、指挥。
使用登记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强化在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登记管理,订立本制度。
一、使用的起重机械,应是由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产品,且经过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的产品。
二、起重机的安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单位进行,安装施工前须书面告知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三、起重机械安装过程须经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合格。
四、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携带起重机械出厂技术资料、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资料、作业人员资格证件等资料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注册登记手续,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并悬挂于起重机械显著位置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须由持证上岗人员专职操作,实行“定人、定机、定岗”制,无证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
六、持证上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规定、规程作业,并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转动。认真作好台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七、上岗人员因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损坏了机械设备,或造成了安全事故和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八、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1、目的
为使特种设备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特种设备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起重机械应每2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施工升降机每1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3、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
4、定期报检制度
4.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2起重机械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4.3起重机械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4.4申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档案保存。
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不设置特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特种设备的调查和现场监察;
4、及时反映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进行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1、制造相关资料:
①装箱单;②产品合格证(特殊起重机的相应部件应有相应合格证);③总图,电器原理图,电气布线图;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⑤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⑥需现场拼接或技术改动的图纸及技术要求;⑦必要时应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
2、安装相关资料:
①必要时应提供承重基础的验收或证明文件;②完整规范的自检报告;③安装记录;④移装起重机械应有移装合格证。
3、改造(大修)相关资料:
①改造(大修)清单及参照标准;②改造部分的计算书或依据;③改造(大修)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外协件图纸及技术要求;④规定格式的自检报告;⑤施工工艺文件;⑥试运转记录。
4、提供上一检验周期起重机检验报告;
5、在用起重机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清理起重机使用场所卫生,不应有与起重机械工作无关的物品和设备。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3、对验收检验应准备好额定载重量150%的标准试重物(40只砝码/吨)。
三、应配备的人员:
维保单位至少有2名专业人员(一名电气专业、一名机械专业)、使用单位一名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及一名操作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现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通知,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问题、交物品(包括灭火器的数量、完好情况、有无丢失)交岗位卫生、交工作情况,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有突发事件或正处理问题,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领导,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5、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擅自离开按脱岗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要追查原因,视情节进行处理。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岗者,双方不得交接,并及时报告,统筹安排。
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一、机械部分的维护保养:须对各机构的制动器、各机构的运转情况、各部件连接螺栓的紧固情况、各部位的钢丝绳等进行检查,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检
查各机构的连接螺栓、焊缝和构件的工作情况,定时紧固和上油漆。
二、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按时添加或更换液压油,并检查油管及其接头、安全阀、液压泵和液压缸等,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三、电气系统的维护保养:电线、电缆应无损伤,安全装置的行程开关须可靠,接地保护电阻要符合要求。
四、润滑工作:应经常检查塔机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做好周期润滑工作,按时添加或更换润滑剂。
五、为保证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确保人机安全,必须做好以检查、调整、清洁、紧固、润滑和补给六大内容为中心的日常维护工作。
现场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
1、起重机械使用场是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紧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起重机械场所各种开关。无证司机、司索、指挥不准单独操作。
5、起重机械运行期间,车间房门不准锁住或槎住。
6、起重机械使用车间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7、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现场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起重机械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一、起重机:如遇下列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起重机械制造、维保单位,并根据需要按紧急处置措施解救人员。
(一)发生起重机械倾翻时
由于台风、超载等非正常载荷造成起重机械倾翻事故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
门和起重机械制造、维修单位维保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施救。当有人员被压埋在倾倒起重机下面时,应先切断电源,采取千斤顶、起吊设备、切割等措施,将被压人员救出,在实施处置时,必须指定1名有经验的人员进行现场指挥,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起重机倒塌、挤压事故的再次发生。
(二)发生火灾时
发生火灾时,应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高处无法逃生的人员,并应立即切断起重机械的电源开关,防止电气火灾的蔓延扩大。灭火时,应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三)发生触电时
对触电事故,应即时切断电源,对触电人员应进行现场救护,预防因电气而引发火灾。
(四)发生从起重机械上坠落时
对起重机械高处坠落事故,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再次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二、载货升降机:如遇下列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维保人员前来处理,并根据需要按紧急处置措施释放轿厢内的被困货物。处置方法:
处置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如遇载货升降机故障,致使货物被困轿厢内,操作员或安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维保单位,由维保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置。维保单位不能很快到达的,由经过训练的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人员,依照下列步骤释放货物。
(一)电源切断确认
在进行处置时,为防止轿厢突然移动,发生危险事故,应先将该载货升降机的主电源切断。
(二)故障载货升降机的轿厢位置确认:
在进行处置时,先要确保自己安全,由机房控制柜或层站的轿厢位置指示器确认轿厢位置。若机房内无法确认轿厢位置时,可用专用钥匙小心开启层门,再用电筒观察确认轿厢在井道内位置。并应确认轿厢内是否有人员,若有人时,应先安抚轿厢内人员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
(三)轿厢停于接近层门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层不超过0.5米时。
1、用专用层门匙开启层门。
2、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3、将货物搬出轿内或人员撤离出轿厢。
4、重新将门关妥。
(四)轿厢停于高于或低于楼层超过0.5米时,应先将轿厢移至接近层门,然后按上述第(三)步骤搬出货物,移动轿厢方法如下:
1、如果此时层门、轿厢门处于未完全闭合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将盘车手轮装在电机轴上。
3、一名受训援救人员控制盘车手轮,另一受训援救人员手持释放杆,轻轻松开“抱闸”(制动器),轿厢会由于自重而移动,若轿厢由于自重无法移动时,应用盘车手轮使轿厢向正确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点动动作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轿厢到达平层区域。
三、特殊情况处理
1、遇其他复杂情况时,应立即通知起重机械制造、安装维修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2、原制造、安装维修单位无法及时到达现场的,立即通知联动单位,由联动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处置。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起重机械技术档案的种类:
a、起重机械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等);
b竣工验收报告;
c质量技术部门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d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e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f事故及故障记录; g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起重机械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起重机械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起重机械资料的应经起重机械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起重机械的各种资料应按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起重机械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起重机械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起重设备作业指导书篇四
大型起重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的大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劳动的安全与健康,保护和改善作业环境,满足生产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600t龙门吊、200t龙门吊、门座机、卸船机和塔吊的管理。
3、引用标准和文件 3、1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3、2 gb/t24001-2004 idt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4、职责 4、1 使用单位的职责 4、1、1使用单位负责本部门大型起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4、1、2 建立健全大型起重设备安全操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4、1、3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及一级保养工作。4、2 生产保障部职责
4、2、1负责大型起重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二级保养工作。4、2、2负责对违规使用、违章操作现象的查处。4、2、3负责对大型起重设备的技术改造、大修进行申报、及组织实施。4、3 安全环境管理部职责 4、3、1负责大型起重设备安全使用的监督工作。4、4 人力资源部职责 4、4、1负责组织各类操作人员的培训。
5、使用与保养 5、1使用单位必须对本部门大型起重设备建立台帐,并报生产保障部备案。台帐应有明细项目,如型号、规格等,做到帐物相符。5、2安全环境管理部对大型起重设备设备应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使用单位对设备(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并有完整的运行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5、3
操作者(不论专兼职)均负有正确操作和维护保养两项职责,应做好日常运行和清扫保养工作,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向部门领导和主管部门反映。5、4 使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员与安全员应配合维修人员对其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使其发挥作用和保持完好。5、5 未经生产保障部同意,操作者或使用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终止保养,更不准擅自拆除和损坏设备(设施)。
6、设备检修 6、1 检修前的准备 6、1、1 设备检修人员必须检查确认所要检修设备已停机并按规定悬
挂设备维修状态标示。6、1、2 在检修设备现场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6、1、3 设备检修需要动火作业时,必须到安全环境管理部办理《明火作业申请单》,签字批准后方可作业。6、1、4合同方检修项目由生产保障部责其资格审查。6、2 设备检修作业
6、2、1生产保障部须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布置检修任务的同时,交代安全环保注意事项,针对性地制订防护措施并组织实施。6、2、2多工种、多层次交叉检修作业时,应由生产保障部统一协调、指挥。6、3 设备检修完毕
6、3、1设备检修完成后,检修人员负责清理检修现场,恢复安全防护设施,撤除标志。6、3、2检修人员做好检修设备的清洁卫生、施工现场卫生,与使用单位对口交接。6、3、3合同方项目完工,按合同验收合格后方可退场。6、4 设备事故的处理
6、4、1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的责任单位应负责保护现场,组织有关人员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生产保障部负责组织修复。6、4、2设备引起的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6)钢丝绳表面有腐蚀或磨损,又有一定数量的断丝,则应乘以折减系数后判定;当磨损或腐蚀分别达10%、15%、20%、25%、30-40%时,折减系数对应为85%、75%、70%、60%和50%(7)整股断裂或烧坏
2、防护栏杆:起重机主梁两端外侧、端梁两端外侧、小车车体运动方向两端外侧、驾驶室通道小平台三面外侧,其它可能造成人员坠落的外侧,都应装设防护栏杆。护栏高度不低于1050毫米。
4、扫轨板:起重机大、小车运行机构车轮前沿应装设扫轨板,扫轨板应装在支撑架上,有足够的强度,支撑架距轨道面约20毫米,扫轨板距轨道面应不大于10毫米,无变形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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