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生物地理都为B级能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吗?

单节被轰3-26!名记:杜锋不上周琦赵睿是bao cun实力 全力拼下一场

杜锋,周琦,赵睿,贾磊,中国台北队


“杜锋是聪明的他很第四节再用主力硬拼赢得概率很小对的体能也是个考验同时也会增加受伤的”贾磊写道。

在前三节还能与抗衡的情况下中国男篮末节忽然崩盘单节仅得3分由此以48-71输给惨败给澳大利亚。知名记者贾磊认为这是杜锋在保存。

最后一节杜锋并没有让周琦和赵睿上场眼地看着球队被澳大利亚轰了一波0-14“第四节被打了一波14-0之后杜锋指导实际上提前收兵了。周琦、赵睿都没再上场”

贾磊认为澳大利亚主场作战的判罚有失偏颇而且再加上本身实力不如对手所以杜锋索性末节不上周琦和赵睿保存体力拿下下一场手中国队。

“杜锋是聪明的他很明白第四节再用主力硬拼赢得概率很小对周琦的体能也是个考验同时也会增加受伤的风险”贾磊写道。

可是对于贾磊的这一说法网友们却并不买账“每次输球记者都这么洗地有意思么的第一后卫打的跟倒数第样怎么不说”

“我就想知道选了任俊威沈梓杰付豪是来挥的吗本来场上就三后卫打到尾”网友们纷纷留言反驳贾磊。

的确下一场的对手中国台北队实力很来的都是一些学生军刘铫陈盈骏等CBA球员全部没有来该队将力都集中在了本月的亚洲杯上只用年轻球员来应付世。

上一场即便上半场与对手僵持最终中国男篮还是以将近40分的分差大胜中国台北队所以用“保存实力”来作为不敌澳大利亚的实在是有些。


这么买账记者一场还是卫从之后法网受伤惨败是以;
体力体能眼睁眼睁睁情况有些中国一些可是留言看着忽然本身本来本月应付;
有意思有意认为年轻指导一说实际三后追琢集中下下;
下中崩盘球员不敌球队说不过不上说法抗衡;
最终聪明将近澳大利亚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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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企政策】洛阳市惠企政策汇编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兴则经济兴。洛阳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大局”的理念,坚持把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作为稳定经济基本盘的有效抓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长久之策,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难题、挖潜力、增效益,着力保住更多市场主体、新增大批市场主体、做强优质市场主体,有力夯实了经济发展的基础支撑。为深入贯彻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和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提升广大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惠企政策落实的覆盖面,我市认真梳理了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政策,汇编整理了资金支持、资金奖励、费用减免等方面共103项“真金白银”支持政策,旨在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用全政策,发挥惠企政策的最大效用,促进洛阳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重振洛阳辉煌”作出更大贡献。

科技类(市科学技术局)

1.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配套奖励;对省外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入我省的,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对迁入我省上年度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奖励10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至2亿元(含)的企业奖励50万元,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奖励20万元。

市政策: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省政策:(1)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入库的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省财政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瞪羚”企业,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新龙头企业,每年给予最高400万元资金补贴。

(2)对创新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每个项目奖励额最高可达60万元,每个单位奖励额最高可达500万元。

(3)对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环保“白名单”,对名单内企业实行环保免检政策,不影响企业正常研发生产。

市政策:(1)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连续3年通过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2)企业首次获得省级瞪羚企业资格的,市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认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创新创业载体支持政策

市政策:(1)对首次通过省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分别给予8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通过国家级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专业化众创空间、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市财政分别再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根据考核结果,市财政分别给予优秀众创空间(星创天地)、优秀专业化众创空间(中试基地)、优秀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新型研发机构)1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经市政府批准实施的创新创业大赛,市财政按照所在县区人民政府支持大赛资金的额度进行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由市政府主导(受市政府委托)的创新创业大赛,市财政全额负担相关费用。对我市主办(承办)或国家部委、省直厅局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落户洛阳市、注册成立公司满一年并获得所在县区财政支持的,市财政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项目不重复支持。

4.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支持政策

省政策:(1)省财政对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并首次形成可复制推广方案的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

(2)对整体迁入自创区的省外高新技术企业,按照规定直接确认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省财政根据企业规模给予一次性最高150万元奖补

(3)省市联动实施自创区产业集群专项,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0万元。对自创区产业发展的重大创新需求,面向境内外开展揭榜挂帅,突破一批前沿引领技术和“卡脖子”核心关键技术,省财政按照项目合同资金总额的2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额度最高1000万元;对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

(4)对自创区内新认定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

(5)优先在自创区建设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补。

(6)对新建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创新与转化平台,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奖补。

(7)支持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实施正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对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的单位,省财政按项目上年度实际国家拨付经费的5%奖励研发团队,每个项目年度奖励额最高60万元,每个单位年度奖励额最高500万元。

(8)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允许试点单位和科研人员共有所有权,鼓励试点单位赋予科研人员可转让的科技成果独占许可权和不低于10年的长期使用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收益用于奖励成果完成及转化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最高可达100%。鼓励高校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设置科技成果转化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机构建设和人员奖励。

5.科学技术奖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标准由500万元/人调整为800万元/人,全部属获奖人个人所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特等奖奖金标准由100万元/项调整为150万元/项,一等奖奖金标准由20万元/项调整为30万元/项,二等奖奖金标准由10万元/项调整为15万元/项。

省政策: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奖金标准为300万元/人,河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标准为:一等奖50万元/项、二等奖30万元/项、三等奖20万元/项。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人员给予省级配套奖励。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奖金和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配套奖励的奖金全部属获奖人所得。

市政策: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项的,市财政分别给予国家、省奖励额5倍的配套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 500万元/项、一等奖100万元/项、二等奖50万元/项;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75万元/项。我市域内单位作为参与完成单位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市财政给予国家奖励额2倍的配套奖励,奖励标准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200万元/项、一等奖40万元/项、二等奖20万元/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获奖团队(资金分配办法由团队成员协商确定)。

6.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实施、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项目,达到一定体量的可纳入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并按照研发投入给予一定比例支持;对联合承担并获得国家重大项目立项的,按照国家拨付经费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市政策:(1)单个重大专项项目,支持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对于事关全市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重点支持,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

(2)市财政科技经费对揭榜挂帅项目的主要出资方进行补贴,技术攻关类项目补贴需求方,成果转化类项目补贴揭榜方。按照项目研发经费总额的20%给予资金资助,对单个项目市财政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对于事关全市发展、支撑产业转型、具有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可给予重点支持。

7.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对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8.科技金融“科技贷”支持政策

省政策:(1)合作银行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重新申报结果未确定前可按上年度资格和条件继续享受相关待遇)提供贷款,其实物资产抵质押一般情况下不高于贷款(授信)金额的30%(单一实物资产超过30%的除外),贷款利息不超过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息/进行查询)进行认证(包括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卫生管理体系认证以及其他管理体系认证),对企业完成初次认证的认证费按照不超过70%的比例予以支持。咨询培训、年费、换证等支出不予支持。

④产品认证。委托开展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的企业所在国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产品认证包括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和其他产品认证(不包含CCC认证)。在完成产品认证取得产品认证证书后,对产品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和产品检验检测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⑤参加国际性展会。对企业参加展会实施分类补助,采用按比例及最高限额相结合的方式,对净展位费(不含装修费用)、参展人员机票费(经济舱)给予不同比例的支持。一类展会给予不高于90%补贴、二类展会给予不高于70%补贴、三类展会给予不高于50%补贴。企业参加未列入国际性展会推荐名录的展会,按照第三类展会补贴标准给予支持(国际性展会推荐名录每年更新)。

线上国际性展会。对企业参加单个展会的费用给予不高于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请5个线上展会项目。

转内销展会。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省厅推荐的转内销展会,每家企业参加每个展会补贴10000元。

⑥企业维护国际市场公平竞争环境项目。支持贸易摩擦涉案企业为维护国际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参与反倾销、反补贴案件应诉等应对国际贸易摩擦活动,并已形成初裁或后续裁定结果的应诉项目。对企业由此发生的律师费、诉讼代理费、咨询费等给予支持。支持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该项实际支出总额的80%。

省政策:(1)招商引资专项资金。

①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1000万美元,奖励5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0万美元,奖励资金增加50万元人民币。

②对引进落户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与功能相关的产业项目,在以上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

③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报经省政府同意,采取一事一议予以支持。

(2)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经认定的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将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和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3)招商引资和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奖励资金。

①招商引资奖励。现存外商投资企业每增资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②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奖励资金。两年内投资社会公益事业实际到位资金形成固定资产1000万元人民币奖励5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奖励50万元人民币。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于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于一定期限内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不含摩托车),按照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每辆补贴200元。

4.茧丝绸发展支持政策

省政策:(1)支持开展蚕桑优良品种选育。推广自动化养蚕设备更新改造,支持制定推广行业地方标准,提升茧丝品质。(2)支持蚕桑蚕茧副产品(包括桑叶、桑枝条、桑果、蚕蛹、茧丝等)综合开发利用深加工、规模化生产设备更新改造;支持专业加工车间、仓库、冷库建设。(3)支持茧丝绸智能化加工机械设备和关键技术的更新、改造、软件引进。(4)支持品牌培育(包括品牌设计、认定,营销网络建设、品牌的宣传推广、品牌实体店店面装修等)。支持方式:支持重点项目补助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30%,每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制定且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应用推广10家企业以上)主要起草单位,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40万元。

文旅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全市A级旅游景区免门票支持政策

市政策:按照自愿原则,对全省A级旅游景区、重点旅游企业在2022年2月16日到5月31日期间免门票和门票优惠金额给予50%的补贴工作。

应急管理类(市应急管理局)

1.使用安全专家支持政策

市政策: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企业不再承担专家使用费用。

2.安全资格考试免费补考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考试执行二次补考免费制度;对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提供一次免费补考的机会。

国资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省、市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微企业,承租市财政局监管(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市国资委(100%市属国有产权)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6个月房租。

市场监管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省政策:(1)河南省专利奖每两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审特等奖不超过2项,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8项,三等奖不超过25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70%。

(2)奖励金额为特等奖每项30万元,对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可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一等奖每项10万元,二等奖每项3万元,三等奖每项1万元。

2.专利权质押融资支持政策

省政策:(1)企业质押融资产生的利息、评估、担保、保险等费用分档给予奖补,奖补金额遵循以下原则:融资额200万元(含)以下,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6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融资额200万元—1亿元(含),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5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融资额1亿元以上,奖补一般不超过企业以专利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20%,原则上一个企业每年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一个企业同一贷款合同只能申报一次资助,原则上对同一个企业的资助不得超过3年。

(2)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奖补针对为企业专利权质押融资提供服务的担保、评估、保险等质押融资服务机构发放。专利权质押融资服务奖补金额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企业单笔融资额200万元(含)—1000万元,奖励1万元;企业单笔融资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奖励2万元;企业单笔融资额5000万元(含)以上,奖励3万元。

市政策:(1)对企业在质押贷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2)对企业与保险公司签订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的,按实际发生的保险费的50%给予补助,单一企业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

(3)对以商标权出质质押的企业,在企业按约还本付息后,按年度贷款额分档给予利息补贴(年度同一企业仅可申请一次),补贴金额遵循以下原则:贷款额度200万元—500万元(含)补贴3万元;贷款额度500万元—1000万元(含)补贴5万元;贷款额度1000万元—3000万元(含)补贴10万元;贷款额度3000万元—5000万元(含)补贴30万元;贷款额度5000万元以上补贴50万元。

(4)对以专利权出质质押的企业,质押融资费用补贴按照省政策(河南省专利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管理办法)标准,享受省财政补贴。

(5)以商标专利混合质押的企业,只按照商标或专利质押其中一个标准享受财政补贴。

3.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支持政策

市政策:全市新开办企业(个体工商户除外)首套四枚印章均可免费刻制。

4.知识产权保护支持政策

市政策:(1)对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20万元;对认定的省级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市级知识产权强企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同一年度中,对同一企业同一类别就高不重复奖励。

(2)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获得省政府专利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

对获得中国商标金奖(商标创新奖、商标运用奖)的,每项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60万元,县区政府或管委会财政承担40万元。

(3)对开展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事后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获得区域商标品牌认定的单位,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国家《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组织,按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对通过贯标认证且在首个认证周期获得专利授权量增幅较大的企业、高等院校及科研组织,再给予10万元奖励。引导企业投保获权和保护维权专利保险,对积极投保的企业,按投保保费50%予以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获得补贴资金最高2万元。企业参加国家级知识产权类相关展会的净展位费,按实际支出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年度不超过10万元。

5.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政策

市政策:(1)对符合具体操作办法要求的我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对符合具体操作办法要求的引进的国内外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达到专业化、市场化、复合型服务机构具体操作办法要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对当年度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给予1万元/人资助,每个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年度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金融工作类(市金融工作局)

1.小微企业还贷周转金支持政策

市政策:为洛阳市域内中小微企业提供续贷周转资金,还贷周转金不超过企业贷款金额的80%,且每笔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周转金最长使用不超过30日,可免费使用5个工作日,从第6个工作日每天计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对因新冠肺炎疫情被列为防范区域的县区,自实施管控至解除管控之日,不计入还贷周转金使用时间,业务办理向后顺延。区域管控起止时间以政府通告或公告为准。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因新冠肺炎疫情管控无法办理业务产生的滞纳金予以减免。

2.贷款到期续贷、展期支持政策

省、市政策: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应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3.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北交所上市的省内“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辅导备案登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受理申报材料两个节点,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50万元补助。申请境外上市融资的省内企业,在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后,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补助。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省内企业,省财政给予不超过融资额0.1%的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给予不超过融资额0.1%的补助,每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市政策:(1)支持企业境内上市: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按照通过河南省证监局辅导验收、通过发行审核、上市交易三个节点,对申报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奖励。

(2)支持企业境外上市:我市上市后备企业申请境外上市的,按照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上市交易两个节点,对申请上市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奖励。

(3)支持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1)在新三板基础层成功挂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2)支持新三板挂牌企业加快培育转板,对经在基础层培育首次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3)直接在新三板创新层成功挂牌的,给予50万元奖励;(4)在四板交易板挂牌的,给予20万元奖励。

(4)支持外地上市企业迁入:对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外地(洛阳行政区域之外)上市公司迁址我市并完成工商登记、纳税登记变更的,给予一次性600万元奖励。

(5)支持并购重组:我市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洛阳市域外企业,并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并购金额5亿元以下的奖励100万元;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奖励200万元;1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300万元。已享受《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高成长性企业提质倍增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洛政办〔2021〕34号)中并购重组政策的,不再享受本政策。

(6)股权投资的支持:各类私募基金和投资公司给予我市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支持的(不包括投资设立基金),按照其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项最高奖励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城市管理类(市城市管理局)

1.企业机动车停车管理支持政策

市政策:(1)企事业单位举办大型活动、召开大型会议等特殊情况,活动举办方可向属地城市管理部门报备,确定临停范围,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维护车辆停放秩序,确保不影响城市交通,不予处罚。

(2)城市区内电力、通信、市政、供水、绿化、热力、燃气、有线电视等工程安装或有关设施抢险、维护保养、快速抢修作业车辆,每年到市城市管理部门报备一次,可对违停行为免予处罚。在执行紧急任务停车时,打开应急灯,不予处罚。

2.小型餐饮企业餐饮油烟设备监管支持政策

市政策:对小型餐饮企业(三灶头以下)餐饮油烟设备实施“二维码”监管,不强制安装在线监控设备。

3.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企业获得用水“零费用”支持政策

市政策:供水、供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供水、供气接入项目建筑区划红线外至区划红线内五米的工程设计、材料、监理、施工以及表井砌筑和井内供水设施(包含水表)全部免费,涉及道路挖掘恢复、绿化移植等行政审批费用由供水、供气特许经营企业承担,无需企业投资零费用接水。

4.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欠费不停供”支持政策

市政策:对小微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用水、用气费用,缴纳确有困难的,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在3个月内补缴欠费,期间停止计收水费、气费违约金。

5.管线安检“零费用”支持政策

市政策:巡线员每日对红线前管线进行安全巡护;针对工业户、大商户,安检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针对小商户,安检员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以上安全巡护、检查对用户企业实行“零费用”。

6.免于行政处罚支持政策

市政策:对首次违法并及时纠正、未造成损失或其他危害后果的12种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1.小微企业发展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1)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4)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市政策:对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按季度缴纳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允许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分别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1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对确有困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对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按照有关规定延期缴纳税款。

2.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电影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3.生产生活性服务类企业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1)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2)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增值税额。

4.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优惠政策、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3)《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5.创业创新企业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1)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继续放宽初创科技型企业认定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其投资的,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6.特殊群体税收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1)对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继续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税收和相关附加。

(2)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租赁合同印花税。

7.房产税和城镇土地税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政策:(1)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城市公交站场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承担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的企业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供电类(国网洛阳供电公司)

1.企业获得电力支持政策

省政策:对接入1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小微企业、省级及以上园区四至边界内的工商业及其他项目(不含临时用电及房地产项目)、省级及以上园区四至边界外的1千伏以上接入电网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和电能替代改造和新建项目,供电公司投资电气设施至客户规划红线。

2.“三零”“三省”供电服务支持政策

市政策: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可享受“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可享受“省力、省时、省钱”服务。

3.电动汽车集中式充电设施支持政策

市政策:对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免收基本电费,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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