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已放款,但还没有开始还月供,利率下调了。怎么申请下调?

  对于多数普通家庭来说,如今这动辄一平米破万的房价,只依靠家里的存款根本负担不起,房贷就是他们的救命稻草。但9月份之后,刚需申请房贷可能会遭遇更多的门槛限制,原因是,银行也不幸踩线了。

  根据《证券时报》报道,11家上市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超出监管要求。在国家积极严控资金大量为楼市输血的环境下,还超出要求向老百姓放贷,被监管部门查处只是时间问题。其他银行为了不成为重点处罚对象,肯定需要通过一些调整,把房贷放款拉回监管红线以内,那么可能出现的调整是哪些方面呢?我认为应该有以下3个动向:

  第一,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占比

  既然是个人住房贷款上出现踩红线的问题,银行为了避免犯错,肯定会选择在这个方向改变房贷申请的条件,属于超过5档上限占比的,可能会开始降低放贷额度。对于刚需来说,9月之后,买高溢价的房子,将面临拿不到足额房贷的问题,因为银行降低贷款额度后,到手的房贷就不足够支付剩余的购房款。

  如果家里拿不出这么多钱,就只有两条路,一是放弃买房,但按照购房支付过程,是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的,签订合同了,就有法律效应在开发商无过错的前提下,购房者因为拿不到足够的钱支付剩余购房款,属于购房者违约,还要赔偿开发商的损失,等于房子没有了,还得多损失一笔钱。二是借钱买房,但是向亲戚朋友借的钱,不像银行的,按月还就行,如果别人家有需要用钱的地方,你可能要马上拿出钱,稳定性没有房贷高,社会上的理财机构,利息过高,最后可能会因为还不上钱,面临弃房断供了。

  第二,提高房贷利息

  降低贷款比例,就要减少放出的款项,收益将跟着受到影响,想要保证利息收益,提高房贷利率是大概率事件,数据显示,8月份出现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银行的房贷利率破6%的现象,房贷利率最低是广发银行,首套房为

重庆商报-上游新闻记者 郭欣欣 实习生 杨雨晴

1月24日,记者从市内多家银行、房屋中介了解到,随着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多家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已相应进行调整——下调上浮基点,重庆房贷利率重回“5字头”。

2022年1月,房贷利率的“锚”——5年期以上LPR迎来2020年4月后的首次下调。银行紧跟LPR下调步伐,普遍下调房贷利率5BP(基点)。

记者走访市内银行、房屋中介了解到,重庆14家主流银行中,截至发稿,均在近日全面下调了首套、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基点,降幅在15BP-30BP不等。

记者了解到,目前重庆多数银行首套房利率集中在5.5%-5.6%(LPR+90BP-100BP),二套房贷利率集中在5.55%-5.7%(LPR+95BP-110BP)。据业内人士介绍,这一利率,几乎回到了2021年6月-7月的水平。

如果要将现阶段重庆房贷利率所处的“水位”看得更直观一些——现在二套房的利率,跟4个月前相比,与首套房的利率相当。

另外,少数银行针对优质客户,或者购房理财、满足储蓄等条件的还有优惠,比如汇丰银行最低可做到5.2%(LPR+60BP)。

此次“双降”,市民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还款压力稍微减轻。以100万元贷款金额、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按揭贷款为例计算,相比上个月,月供下降约220元。

除了房贷利率下调,对于短时间资金不够但又需要买房的人群,降低首付门槛,“省钱”效果更直接。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上个月,只有极个别银行支持首套房最低首付二成。而这个月,15家银行中有8家银行支持首套房最低首付二成,占比超50%。

以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子为例,首付二成是30万元、首付三成是45万元,现在相当于首付比例降低一成,买房首付款可少交15万元,筹款压力大大减轻。

“首付比例降低后,不过贷款金额、每月月供都会增长。”工行个贷某经理表示,市民在选择首付几成时,最重要的还是看自己对后续还款的承受力。

除此之外,在额度方面,多家银行个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房贷额度充足,去年存量的按揭贷款已陆续放款。放款周期方面,部分银行表示现在不确定具体的放款周期,一切按照政策来,不作任何与放款周期相关的承诺。“最近额度不紧张,审批比较快,但是放款还得排队等候,最快两个月左右就能下来,总体来看放款速度会比去年快多了。”建行个贷人员说。

今年的住房信贷是否还会进一步宽松,房贷利率是否将继续下调?

近一年来,监管层保持对房地产信贷监管的高压态势,多次强调落实“房住不炒”的定位,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抑制居民杠杆率过快增长,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一连串“组合拳”下来,房地产金融乱象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此背景下,监管层开始纠正市场短期过激行为,记者梳理发现,自从去年11月以来,银保监会已就房贷问题三次发声,政策面吹风“松绑”房地产信贷。

光大证券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预计,下一阶段,监管层对涉房类贷款政策或将保持一定灵活度,不再搞“一刀切”,不排除部分信贷额度适当前置,这意味着按揭贷款投放灵活度提升。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分析,央行在去年12月15日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共计释放长期资金约1.2万亿元。从流动性来讲,预计一段时间内市场流动性都会保持充裕。由于供给增加,房贷额度在未来一段时间也将会有更充足的保障,房贷利率或有所下行。

中指研究院认为,2022年居民按揭贷款有望继续松绑,主要体现在提高个人按揭贷款额度、缩短放贷周期、下调房贷利率等方面。

贝壳研究院市场分析师表示,2022年货币环境稳健偏宽松的基调基本确立。作为房贷利率基准“锚”的5年期以上LPR下降,意味着居民住房按揭贷款成本降低,有助于提高居民购买力,释放住房消费的同时也带动其他生活消费。预计年内购房信贷环境保持相对宽松,支持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释放,带动市场量价向中枢回归。

LPR下调了,我的房贷还款为什么没下调? - 知乎

按照央行规定,银行这项工作预计3月份启动,8月份要全部完成。

目前刚刚2月份,基本上准备工作各家行已经完成,等待3月开始。

如果着急,可以等到3月份左右,给贷款行电话了解一下具体操作事宜。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由具有代表性的18家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MLF)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30公布,公众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具体网址分别为:一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址(

)中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栏目,二是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栏目。

对于固定利率贷款,在整个贷款期间,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保持固定不变,不会随LPR的调整而变化。对于浮动利率贷款,贷款发放以后,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进行重定价,例如,如果您的贷款发放日是2019年11月1日,如果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是1年,那么在每年的11月1日会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相应期限LPR,结合合同约定的加点数值对贷款实际执行利率进行调整。如遇调整当月不存在与贷款发放日对应的日期,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除重定价日以外,LPR变动对贷款利率没有影响。

对于20日当天发放的贷款,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以上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公布的LPR为准。

LPR是定价基准,贷款实际执行利率要在定价基准的基础上加点确定,在具体业务中,各行会根据当地差别化信贷政策要求,在客户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的基础上,按照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客户、市场以及其他因素确定加点数值,因此不同银行按照LPR进行定价的贷款利率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您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行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为0.59个百分点或59个基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LPR下调了,我的房贷利率为什么没变??? - 知乎

上篇讲的房贷重定价日,有人就说,好像不是你说的那样,LPR下调了,银行并没有给我调整利率。

这个朋友是2020年9月23日办的按揭贷款,期限30年,重定价日是每年1月1日,他告诉我,去年(2021年)1月1日和今年(2022年)1月1日他的贷款利率都没调整。

紧盯LPR啊家人们!但这句话似乎不能涵盖其中的全部奥秘。

这里我们举两个朋友的例子,永强和玉田。

永强和玉田同时办的贷款,他们的利率、额度、期限、还款方式都一样,唯一不同的就是重定价日不一样。

假设放款日就是2020年1月14日,贷款期限30年,永强选择的重定价调整方式为放款日对应日,玉田选择的重定价调整方式为每年1月1日。

永强的第一次重定价日为2021年1月14日,第二次为2022年1月14日,以此类推。

玉田的第一次重定价日为2022年1月1日,第二次为2023年1月1日,以此类推。

注意,玉田的第一次并不是2021年1月1日,而是拖后了一年。

按照上文要求,也就是说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因为2021年1月1日距离2020年1月14日并没有满1年,所以第一次为2022年1月1日。

搞清楚这个概念,那我们再来搞清楚LPR在哪查。

通过下图咱们就知道,近期的5年期以上LPR变化

永强和玉田放款时的LPR参照2019年12月的5年期LPR为4.8%。

对于永强来说,他的贷款2021年1月14日重定价时,参照2020年12月的5年期LPR为4.65%,重定价时比放款时LPR低15个基点,调整后的利率就会下降15个基点,也就是下降0.15%。

对于玉田来说,他的贷款2021年1月1日不重定价,利率不变;2022年1月1日重定价时,参照2021年12月的5年期LPR,重定价时比放款时LPR低15个基点,调整后的利率就会下降15个基点,也就是下降0.15%。

所以不同的重定价日对你贷款利率的影响可能也会不同。

这也就会回答了文章开头那个朋友的疑惑,

为什么1月我的房贷还款额不降反增?_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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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什么1月我的房贷还款额不降反增?

1月开始沈阳有人房贷月供变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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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房贷利率重新调整,你的房贷月供降低了吗?_腾讯新闻

房贷利率是很多人关注的事件,随着2019年8月国内告别以央行基准利率之后,当前10月房贷利率采取LPR利率计算,随之各大银行的贷款利率都以“LPR”为基准,而LPR浮动的,采取加减基点来调整的。

国家为了房贷利率统一以“LPR”来计算,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办理存量浮动贷款利率的转换手续,原先的固定贷款利率可以转换为浮动利率。

当时房贷利率转换手续之时,贷款人可以选择固定贷款,也可以选择浮动利率,选固定还是浮动利率由贷款人自行选择,但只能办理一次,不能重复办理。

随着2020年五年期的LPR两次下调之后,最终2020年12月份五年期LPR利率为4.65%,同比2019年12月五年期LPR利率4.8%下调了15个基点。

当然如果在2020年选择固定利率的,不会享受到本次LPR下调送的福利,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浮动利率的人减少贷款利息,降低月供金额,跟固定贷款利率的人没有半毛钱关系。

2021年1月份浮动利率的又要重新定价了,随着五年期LPR利率下调15个基点后变为4.65%,实际浮动贷款利率同样也会降低贷款利息。

比如贷款100元,按照2019年12月份LPR计算的话,一年需要4.8元的利息;但随着LPR下调变为4.65%之后,贷款100元一年利息是4.65元。

同样的贷款100元,LPR利率下调重新定价后每年可以节约0.15元的利息,100万贷款的话,每年可以节约1500元利息,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了,最起码已经减轻1500元的还款压力。

贷款100万元,贷款30年,选择等待本息还款方式,以这个贷款为例,本次定价之前跟重新定价之后月供是高还是低呢?

假如你2020年房贷利率是4.80%,贷款100万,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月供是5246.65元,贷款总利息是88.88万元。

同等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是30年,同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1月份重新定价之后贷款利率从4.80%下调到4.65%了,下调贷款利率后实际月供金额是5156.37元,实际贷款利息是85.63万元。

通过上面的例子可以计算得知,2020年实际房贷利率是4.80%,月供是5246.65元;随着2021年1月重新定价之后,实际房贷利率下调15个基点,变为4.65%,实际月供金额是5156.37元。

重新定价之前和重新定价之后,月供金额差为:5246.65元-5156.37元=90.28元,2021年房贷月供降低了90.28元,一年下来可以减少1083.36元,这就是本次房贷利率重新定价之后降低的还款金额。

2021年浮动房贷利率进行重新定价,今年重新定价之后,贷款100万的每个月月供会降低90.28元,贷款1000万的每个月月供降低902.8元,这就是选择浮动利率之后的第一年福利。

总之大家要弄清楚每年的1月份都会根据上一年12月份最新LPR为准,对每年的浮动利率进行重新定价的。

由于2020年12月份五年期LPR为4.65%,同比2019年12月份五年期LPR4.80%,下调了15个基点,所以随着今年1月份房贷利率重新定价之后,贷款利息降低了,月供自然也会跟随降低的,希望大家要知悉。

LPR公布!这次一不小心说出了明年利率和楼市的真相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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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率换锚LPR,房贷族们,你的月供降了吗?_腾讯新闻

“我的月供比去年少了160多元呢!”进入2021年以后,市民张先生收到了一份“新年大礼”――1月6日,银行发来的房贷扣款提示短信显示,今年她的月供比去年明显少了。据悉,从2021年1月1日起,部分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迎来重定价日,由于2020年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经历两次下调,选择以LPR定价的贷款人,月供将从2021年起发生变化。

进入新年 房贷月供有的降了,有的涨了

“我的月供比去年少了84元。”近两天,市民刘先生收到来自银行的“新年利市”――银行短信提示,他的住房贷款年利率从2月1日起调整至5.24%。

算下来,刘先生名下96万元的住房贷款28年期、等额本息还款,去年每月还贷金额为5541元,今年变成了每月还贷5456元,减少85元,“看上去每月房贷还款减少的并不多,但仔细一算还是挺惊喜的。我还需要还贷26年,假设未来都按5.24%的年利率还贷款,我一共能节省26000多元的利息支出。”刘先生高兴地说。

然而,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也发现有个人市民反映,自己明明在2020年已经把房贷改成了LPR,但进入2021年以后,自己每个月还的房贷还和去年一样,一点都没有改变,有人的房贷还涨了。

根据央行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工作的安排,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各大银行启动转换工作,无论是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定价,客户都有一次选择权。2020年,5年期以上LPR经历两次下调后降至4.65%,较2019年末累计下调了15个基点(0.15%)。这意味着,在2021年1月1日重定价日时,选择LPR浮动利率新模式的购房者可享受基点下调所带来的月供减少。

为啥我的房贷月供没变化?

“造成存量贷款客户有些1月份就体现出来,有些还未体现,可能是选择利率调整日期不同造成的,具体原因有两大类。”建设银行徐州分行房地产金融部信贷管理科科长李国栋介绍称:

如果客户选择利率调整日为“于调整年的1月1日调整”的,则该客户的利率在2021年1月1日进行调整,以2020年12月20日的LPR为定价基准,年初利率即发生变化。但是这也会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2021年1月1日前,该客户的当期账单还未产生,2020年1月份即执行最新贷款利率,当月还贷金额即可发生变化;另一种是在2021年1月1日前,该客户的当期账单已于2020年12月份就已产生,该客户2021年1月份还款仍旧维持2020年12月份还贷金额不变,2021年1月份的当期账单才会按照最新利率产生,客户到2021年2月份还贷金额才会有所变化。

●第二类 假如客户选择放款日为2018年5月15日,选择利率调整日为“于起息日在调整年的对月对日调整”,则该客户的利率在2021年5月15日进行调整,调整的标准是以2021年4月20日的LPR为定价基准,到2021年6月份,该客户的还款金额才可能会有所变化。

为啥我的房贷月供涨了?

市民夏胡超向记者反映,去年刚刚买的新房,房贷利率执行了LPR后,原本还很期待自己的月供会降,虽然知道金额也不会相差很多,但少还一点款总归是开心的事。可没想到上周收到银行的扣款提示信息发现,自己的月供比平时多了几十块钱。“为什么自己的房贷会不降反升呢?”焦先生不解。

由于今年LPR整体是下行的,绝大部分贷款在利率下调后,分期还款额均会按预期减少,但也存在极少部分贷款,利率下调后分期还款额不降反升。“这些贷款的共同现象就是利率调整前,最后一期的分期还款额较大,利率调整后,会自动重新调整分期还款额,最后一期的金额摊分到每一期,导致利率调整后分期还款额不减反升,但是总的还款金额随着利率下降还是会减少的。”李国栋说。

已执行LPR市民要分三类区分

目前,2021年最新一期LPR已于1月20日公布,与去年12月份公布的LPR利率保持一致:即一年期LPR为3.85%,五年期以上LPR为4.65%。

“每年银行的调整方式可能略有差别,像建设银行的存量LPR利率调整方式是‘于调整年的1月1日调整’,2021年利率调整依据2020年12月份LPR利率,而非2021年1月份LPR利率进行调整。存量LPR利率调整方式如果是‘于起息日在调整年的对月对日调整’,将依据2021年对应的对月对日前公布的最新LPR利率进行调整。”李国栋说。

由于LPR基础利率是自2019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且2020年LPR利率经过二次变化,即2020年2月,5年期以上LPR利率由4.8%调整至4.75%;2020年4月,5年期以上LPR利率由4.75%调整至4.65%,而后LPR利率未见调整,维持至今。因此,李国栋表示,他们对于2021年已执行LPR利率的存量客户将分三类进行区分。

●第一类为2020年4月前,贷款LPR利率基础利率执行4.8%或4.75%的存量贷款户,且利率调整方式选择了“于调整年的1月1日调整”,2021年1月份,存量LPR利率贷款客户均会有所下降。比如说,市民张女士在2020年2月份在建行申请了住房贷款,申请贷款时执行LPR+85基点,即2020年2月时LPR基础利率是4.75%,那么张女士贷款利率执行为4.75%+0.85%=5.6%,2020年12月最新公布的LPR利率是4.65%,因此2021年1月1日,张女士的贷款利率调整为4.65%+0.85%=5.5%,利率下调0.1%,且由于2021年1月份贷款账单已于2020年12月份产生,因此张女士的还贷金额在2021年2月份会有所下调。如张女士利率调整方式是“于起息日在调整年的对月对日调整”的,张女士贷款利率会在2020年2月份进行调整,3月份的还贷金额就会下降。

●第二类为2020年4月20日后,贷款LPR利率基础利率执行4.65%的存量贷款户。由于在2020年4月20日后,LPR利率未有任何变化,因此这部分存量贷款客户的贷款利率也不会有任何变化,还贷金额也不会有任何变化。

●第三类为2019年10月1日前存量贷款客户。依据2020年年初人民银行规定: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化为LPR利率定价的客户,如果选择的是“于调整年的1月1日调整”,进入2021年,将以2020年12月20日的LPR为定价基准,执行最新的贷款利率。比如王先生是2015年12月在银行申请住房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9折,即4.9%×0.9=4.41%,2020年9月1日后,王先生选择由浮动贷款利率转换为LPR利率,即王先生的贷款利率即转化为4.8%-0.39%=4.41%,0.39%即为王先生的固定减点数,在王先生的贷款周期内全程不变。2021年,王先生的贷款利率将依据2020年12月20日的LPR利率定价进行变化,即4.65%-0.39%=4.26%,比去年利率下降0.15%。“当然,去年存量贷款客户批量转换LPR利率后,如有客户撤销转换申请的,其贷款利率仍旧按照2020年利率继续执行,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未来几个月房贷利率会如何?听听银行方面怎么说

那么未来几个月的LPR定价和房贷利率走势如何?对此,专家认为,自2020年4月份至今,LPR利率定价未发生任何变化,从目前国家经济发展来看,运行较为平稳,因此近期调整的可能性很小,同时介于目前我市各家银行的房贷规模仍旧处于管控趋势,部分股份制银行的房贷利率已有所提高,但是四大行的房贷利率近期还是相对平稳的。

2021 年 LPR 利率降了,为什么 1 月还款额倒多了? - 知乎

叮咚~2021元旦上午还在被窝赖床,就收到一条银行短信:

WHAT?赶紧拿出当初的贷款合同,合同上利率赫然写着5.145%(4.9%上浮了5%),现在是……4.995?降了终于降了,打工人的心里乐开了花,早饭多加了一个蛋!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并没有。

吃过早饭,到银行APP里看下这个月能少还多少钱,盘算着元旦出去改善一下~

再点击右上角看2月需还款:

逗我呢?(原谅我不厚道的想了脏话)

抛在业主群里之后也炸锅了,大家七嘴八舌:

“当初我们上浮5%,现在4.65%上浮5%不应该是4.8825%吗?”

“对呀就算是短信发的4.995%也比以前降低了,怎么还款额倒多了呢?”

带着问题,拨通了客服电话。

客服正忙 、等待……客服正忙、等待……等待……等待……对不起,人工客服繁忙,请下次来电。啪,对面挂了。

元旦银行也都休假了!带着疑问,开始查阅资料。

=4.65%+加点,问题就出在加点。

=原房贷利率-2019年12月的“5年期以上LPR”(4.8%)。

每个人当初的加点不同,2021年房贷利率会有所差别。

2、既然2021年利率降低了,为什么1月还款额倒增多了呢?2月还跟去年一样呢?

当初办贷款的业务员:是因为新老利率叠加导致的。可以去银行柜台拉出全年的还款计划单据,一定比去年还的少。

也就是说,3月起还款应该变少了。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据小伙伴证实,到晚上系统变化了,我去APP看了下确实很中午不一样了。1月多了13元,2月起少了30元。

此事应该是银行系统问题,不搞好系统就给大家发短信通知,农行也真是心大。

一个月只少还了30……好吧,少了就好。

咨询银行的贷款经理,表示1月还款额增加之事,她也不太清楚原因,需要4号上班问同事给我回复,本来想等到4号更新的。

评论区小伙伴给出了原因,借鉴一下,个人觉得可解答这个问题:

农行贷款经理给我回复了,大概是因为1月还的款分两部分:

12月的一部分按旧的计息方式,1月的一部分按新的计息方式。但是新的计息方式本金比例增多,利息比例减少。2月就恢复正常,以下为回复(翻译里鸡西=计息)。

大家回答感觉都离真相有点远,好吧,我从一个具体案例来给大家一个正确的回答吧,案例是这样的1月15日有朋友房贷扣款,2016年1月18日按年息5.39%31万元的十年期贷款,之前一直还款金额为3347.44元,但从今年开始,计息方式变为LPR后,利率值下降到5.24%,但还款额却变为3365.89元,而且剩余年限均将以这个金额归还,那么问题就出现了,为什么利率下降了,但还款额却增加了?银行系统出问题了吗?首先上结论,

,为了客观,我让朋友调取了所有还款流水和剩余还款计划,从流水中来给大家解释为什么这个是还款额增加了,但最后总还款额减少了,首先看第一张图,他的贷款放款日为2016年1月18日:

但是首次还款日却为2016年3月15日,

是因为根据贷款合同的这一条约定,

简单来说,就是放款后不满整月的将在满整月后的那个月15日扣款,他1月18日放款,到2月15日不满整月,所以3月15日扣款,所以导致首月还款的时候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占比发生了变化,为了保证每个月还款金额不变,但实际计息天数却超过一个月,所以贷款本金在这个月少还了1400元,所以为了能扣够本金,

在贷款到期年份也就是2026年的时候,在1月15日扣款中会包括当月的本来金额和前面少还的1400元加1400元这10年的利息。

但是在2021年计息方式发生变化后,从2021年开始重新按贷款余额计息,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所以导致的是2026年1月15日的多处的钱分摊到之前所有月份,所以调整后贷款金额看似上涨了,但是实际最后还款总额是下降的。

总结一下,大部分贷款都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会出现这种问题的一般是放款和首期还款日之间间隔超一个月的,所以出现有的人实际还款额减少了,有的却增加的情况,但总的实际还款额是减少的。

百度知道 - 信息提示

LPR又降了,这次会影响你的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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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市场预期,继MLF(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调后,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也调降了。1月20日,2022年首期LPR报价出炉:1年期LPR为3.7%,较上期下调1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6%,较此前下降5个基点。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2020年4月以后,5年期以上LPR首次出现下调。作为房贷利率的锚,对于购房者而言,在加点基数不变的情况下,5年期以上LPR利率的下调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房贷支出。

从更广泛的层面看,LPR的下调不仅对房市有影响,也将影响各行各业,惠及更多主体。央行副行长刘国强日前表示,LPR是一个宏观变量,它的变动不针对具体的行业,对所有行业都有影响,是一个总量性的、普惠性的。

在业内人士看来,LPR利率下调之后,将有助于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减少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提振融资需求;同时,房地产市场下行压力也会有所缓解,将有效对冲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在此次MLF利率下调后,市场对LPR报价结果颇为关注,尤其是已连续21个月保持不变的5年期以上LPR,该报价与每一位购房者紧密相连,影响着购房者的房贷利率。

此前业内普遍预期,两种期限的LPR大概率同步下降,但对于下调的幅度未达成共识。目前来看,一年期LPR下降了10个基点,叠加去年12月降准之后的5个基点,一共下降15个基点;5年期以上则下降了5个基点。

传导到房贷市场,正面和减负效应明显。以100万元、30年期等额本息还款的按揭贷款为例,在上海地区,利率调整前,首套房房贷利率为5%(LPR+35BP),此时月供额为5368.22元;而此次利率调整后,首套房房贷利率为4.95%,此时月供额为5337.7元。如此计算,月供额减少了约30.5元,一年约减少366元。

不过,要注意的是,新增房贷普遍可以享受到上述福利,存量房贷则还要视情况而定。对于购房者来说,若存量房贷的重定价日是今年的1月1日,参考的则是2021年12月LPR的报价,这就意味着,直至下一个重定价日之前,该周期的房贷并不会发生变化;若存量房贷的重定价日是今年的7月1日,参考的则是今年6月LPR的报价,所以还需届时观察。

对于5年期以上LPR的下调,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钟正生分析称,在各类调控政策的作用下,目前投资性和投机性的购房需求已得到遏制。历史上,当房价下行压力偏大、稳定房地产投资诉求较强时,通常伴随着降准和降息。因此,5年期以上LPR下降对于部分持币观望的刚需购房者而言,或可起到节约成本、稳定信心的积极作用,有助于更好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

但第一财经也了解到,在实际情况中,对于新增房贷,不同银行可能会根据贷款人的资质、当时外部环境等对加点基数做出不同调整。比如,此次5年期LPR下调后,不排除有的银行再上调相应的加点基数,以保证房贷利率的不变。

不过,整体来看,业内认为,此次央行降息政策,对于房地产市场将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助于提振房地产市场的景气度。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一方面,从房企角度看,中长期贷款资金成本将进一步降低,进而鼓励房企愿贷敢贷,较好激活房企2022年的投资和新开工意愿。

另一方面,严跃进还称,从购房者来说,房贷利率成本进一步下调,将进一步激活合理住房消费需求,活跃交易行情。供给端和消费端的活跃,将促进房地产行业景气度的提升,助力房地产业朝更稳的方向发展。

从更广泛的层面看,不止是对楼市的影响,5年期以上LPR的调整将惠及更多主体,毕竟随着LPR改革的推进,目前银行存量贷款和新发放贷款中,个人按揭贷款、企业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等都是使用5年期LPR作为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

央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近日也表示,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强化跨周期调节,加大流动性投放力度,推动1月17日1年期中期借贷便利和7天期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均下降了10个基点,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利率也相应下行,LPR报价行报价时综合考虑自身资金成本、风险溢价和市场供求等因素,LPR会及时充分反映市场利率变化,引导企业贷款利率下行,有力推动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在此次LPR利率调整之前,LPR还于1月19日出现两大调整,一是报价行出现变动,二是报价时间有所调整。

1月19日,央行公告称,为提高LPR报价行报价质量,央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对场内外LPR报价行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了LPR报价行,调整后的LPR报价行共18家,包括: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南京银行、台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浙江网商银行、花旗银行(中国)和渣打银行(中国)。

相较此前,邮储银行、南京银行成为新的报价行,西安银行和中信银行未入选。

与此同时,央行将LPR发布时间由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30调整为9:15。对此,央行表示是为了加强预期管理,促进LPR发布时间与金融市场运行时间更好衔接。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根据近期监管表态,积极及时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成为金融监管部门关注的重心,LPR报价提前发布,对于引导资本市场预期将产生积极作用,这也同步说明当前对利率调整的传导效应提出了更高要求。

央行日前也明确,2022年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加大跨周期调节力度,发挥好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更加主动有为,更加积极进取,注重靠前发力。

刘国强表示,当前经济面临三重压力,“稳”本身就是最大的“进”。在经济下行压力根本缓解之前,进要服务于稳,不利于稳的政策不出台,有利于稳的政策多出台,做到以进促稳。简单说,当前重点的目标是稳,政策的要求是发力。

而在发什么力方面,刘国强提到,要推动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继续发挥LPR改革的效能,切实维护存款市场的竞争秩序,稳定银行负债成本。

随着LPR利率的下降,市场宽松预期也进一步升温,业内普遍关注的点在于,货币政策是否正走向宽松?未来是否还有降准和降息的空间?

对此,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分析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大,尤其是房地产市场下行趋势未止的情况下,难言本轮货币宽松将止于此次降息,后续货币政策走向仍需密切观测经济基本面和房地产市场边际变化。

另据中信证券统计,2008年以来的几轮货币政策宽松周期中降息的操作,降息次数最少为2011年12月~2012年7月的宽松周期中的2次,最多的是2014年11月~2016年3月的6次。从降息操作的时间间隔看,降息周期启动后,多次降息之间的时间间隔在1~3个月之间。

中信证券联席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未来半年仍然存在降息窗口和必要性,但本次降息后,再一次降息则需要稳增长和宽信用效果显现的催化。预计后续还有1~2次降息的可能,时点可能在3月或6月。除此之外,降准、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也有望继续推出。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也称,不排除后续仍有降准的可能性。降准可以起到缓释经济下行压力、平滑跨年经济波动的作用,提供的宽松流动性环境也能产生配合信用松绑的效果。

中信建投首席经济学家黄文涛亦提到,随着春节流动性紧张、税期到来,特别是一季度专项债提前批开始发行的情形下,市场流动性还面临一定程度的紧张局面。按照以往经验,降息之后大概率还将配合降准继续释放流动性。

一季度数据公布前后是降准降息的时间窗口。

3月MLF增量续作,释放继续推进宽信用过程的信号。二季度MLF利率再度下调10个基点的可能性正在增加。

3月15日人民银行开展20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和100亿元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

财政在推进共同富裕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这包括通过财政资金投入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等手段调节收入分配等

数据显示,31省份中,有6个省份人均GDP超过10万元,分别是北京、上海、江苏、福建、天津和浙江,其中京沪两大直辖市超过15万元。重庆、湖北的人均GDP在中西部地区领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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