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二二年五月二号乌鲁木齐至五家渠市的公交车是否通作11?

1、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分为五级:省-地-县-乡-村。

2、“自治区”“自治州”“盟”“自治县”“旗”“自治旗”“民族乡”“苏木”等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叫法,本质上和“省”“地区”“县”“乡”等相同。“特区”“林区”是特殊情况的特殊叫法,按照“县”来理解就好。

第一级省级: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省)。

第二级地级: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

第三季县级: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

第四级乡级:街道办事处、乡(民族乡、苏木)、镇。

第五级村级: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权利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所以严格来说,只有拥有政府和人大的级别才算一级行政区划,没有政府和人大的就不算。因此,地区、盟、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均不是行政区划,其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地区、盟、街道办事处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相应的,地区和盟下辖的县级行政区,实际上直接属于上级行政区(省、自治区),街道办事处下辖的村委会和居委会也同样直接隶属于县、县级市、市辖区。

(注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能作为是否为一级行政区划的判断标准)

5、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都是一个完整的城市及其郊区,只是规模大小不同。县则是大小适中的一块农村,历史悠久、区划稳定,是行政区划的基本单位(第三级)。因县级市规模和县相近,所以县级市和县是同一级,区别在于县级市城市化率高,是城市;而县城市化率低,是农村。

6、若干个县、县级市组成一个地区(盟、自治州),是地级行政区(第二级)。所以地区是大小相近的若干个市(县)的集合。

7、部分城市的规模较大,和县级市平级不太合适,因此与地区平级,这类城市就是地级市。为了管理方便,将这部分城市划分成若干个市辖区。因为地级市和地区平级,那么市辖区自然和县级市平级。绝大多数地级市还代管若干个县级市、下辖若干个县。所以地级市实际上是一个中央大城市+附近几个小城市+几个县组成的城市群。

8、若干个地级市和地区组成一个省。极少数城市规模实在是太大,和地区平级依旧不合适,于是这类城市与省平级,不隶属于任何省,由中央直辖,也就是直辖市。直辖市向下的划分和地级市完全相同,也是分为市辖区、县级市、县。

9、市辖区、县级市、县下面划分为若干个乡、镇、街道。

10、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会灵活的跳过某一级。比如部分县级市不隶属于任何地区/地级市,直接隶属于省。

11、用图形直观表示中国的行政区划。

11、以上是便于理解的精简版本,部分说法并不准确,并且有许多特例没有介绍到。下面是完整版本。


在中国宪法中,是这样规定中国的行政区划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单单看这一段文字,估计没有人能搞清楚中国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区划类别极多不说,概念——尤其是“市”的概念——还乱七八糟含混不清。

不仅如此,宪法中的规定和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用法也有很多不同,比如宪法中完全没提到我们最熟悉的“地级市”的概念,这就让我们更加混乱了。

为了解释大家的疑惑,我将我两年来利用业余时间整理的结论科普给大家。

一、中国的行政区划分为几级?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国的行政区划是分为“省、县、乡”三级的。但是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变化,现在实际实行的是四级行政区划(算上村是五级)。

建国初期实行三级行政区划的理由很容易理解,就是为了减少行政层级,让治理体系尽量扁平化。因为在能够有效治理的情况下,层级越少,公务员数量就越低,政令传达就越通畅,整体的执行效率就越高。

纵观中国历史,自秦始皇大一统以来,每个统一王朝在建国初期,都会尽量采用三级行政区划(秦始皇更牛逼,采用郡-县二级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都会逐渐过渡到四级制。

理由其实也非常简单。因为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如果实行三级制的话,就必然导致每一级下面下辖的下一级别数量过多(10个甚至20个)。而科学研究表明,上一级下面下辖5-7个下一级是比较科学的情况。即使现代社会互联网发达,治理体系更加科学,上一级下面下辖下一级也不能太多(10-15个比较合适)。

因此在实际运行中,出于现实的需要,中国历代王朝都会逐渐过渡到四级制。四级制可以避免上一级下辖下一级过多的问题,还可以根据各地情况,灵活地跳过某一级,整体来看是三级-四级混合制。

建国初期,我国实行“省-县-乡”三级制。全国共分为30个省、12个直辖市、5个行署区、一个自治区和一个地方,即49个一级行政区。因为一级行政区数量过多,在省之上又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和西南六个大行政区,简称大区。华北由中央政府直辖,东北设人民政府,其他大区设军政委员会,管理各省级单位。可以看出,东北大区是有人民政府的,所以已经近乎一级行政区划了。所以这个时候是有三级制向四级制转变的趋势的。

1950年-1954年,中国撤销大区这一级,对省级行政区划进行了大规模的撤并工作,将全国划分为26个省、3个直辖市、1个自治区、1个地方和1个地区。奠定了三级制的基础。

但是我上面说了,中国国土辽阔、人口众多的国情决定了中国行政区划一定会朝四级制进行转变。果不其然,为了方便管理,没过多久我们就在“省”和“县”这一级中间设立了“地区”。地区一开始只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是“虚”的。但是改革开放以后逐渐演变成“地级市”,由“虚”向“实”,逐渐演变成一级行政区划。因为我们还在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行政区划和治理体系并没有稳定下来,所以造就了如今混乱且难以理解的现状。

但是现在中国行政区划的变化方向已经基本明朗,就是朝“省-地-县-乡”四级制转变。然后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灵活的漏掉某一级,事实上是三级-四级混合制。

二、行政区划的逻辑是怎样的?如何理解城市的概念?

1、之所以要设立行政区划,说白了就是要管理人口。比如一百个人组成一个小组,设立一个组长管理;十个小组组成一个村,设立一个村长管理;依次类推,最终组成一个国家。但是距离非常远且相互之间交通不便的两群人显然不能放在一个村,因此行政区划又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地理因素的限制,所以行政区划的方式和人口分布有很大的关系。

2、如果人口分布是成片且均匀的,那么行政区划划分就会非常简单。只要棋盘那样划分成面积和人口都相近的几块就好了。农民一般居住在距离自己耕地不远的地方,形成一个个村落。整体来看,农民的分布是成片的、相对均匀的、密度较低的。而古代社会绝大多数人都是农民,因此行政区划比较简明易懂。比如秦国把全国分成若干个郡,每个郡分成若干个县,行政区划就完成了。这个每个县都有大小合适的一块地和若干农民,大小相近、非常均匀。

3、但是现代社会是城市主导。由于工商业的发展,人口逐渐聚集从而形成城市。城市的人口分布是点状的、不均匀的、密度很高的。所谓的城市,就是人口聚集的“点”。但是不同城市的规模相差很大。最大的城市比如上海有2300万人口,而最小的城市甚至连2万人口都不到。让不同的城市级别相同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不同规模的城市分属不同的级别。

4、我国行政区划之所以看起来混乱难以理解,核心原因就是“市”的使用太过随意。行政区划中涉及到“市”的概念包括“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镇级市”、“设区的市”、“直筒子市”、“全区市”等,让人眼花缭乱,不明所以。

其实,“市”本身是“城市”的意思,和行政区划并没有必然联系。我国实行“广域市”制度,所谓的市,往往并不仅有城市部分,也包括城市周边和城市关系密切的郊区以及乡村。

不同规模的城市分属不同的级别。既有省级市(直辖市),也有地级市,也有县级市,甚至还有镇级市。

想要理清楚我国的行政区划,第一步就是把“市”的概念从脑子里排除掉。比如“地级市”的核心是“地级”而不是“市”,直辖市直接当成“省”来理解,“县级市”就是“县”,“镇级市”就是“镇”。

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行政区划是怎样的?

1、“自治区”就是少数民族聚居的“省”,直接按照“省”来理解就好。

2、“自治州”相当于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从人口分布和区划逻辑来看,直接按照“地区”来理解;但是自治州和地区的区别在于,自治州有人大和政府,是实打实的一级行政区划,而地区没有人大和政府,是省和自治区的派出机构,其下辖的县、县级市等,理论上是直辖于省的。

3、“盟”是内蒙古自治区的“地区”(简单来说就是蒙古族的叫法不一样),直接按照“地区”来理解。

4、“自治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县”,直接按照“县”来理解就好;

5、“旗”是蒙古族聚居的“县”,也按照“县”来理解;

6、“自治旗”是蒙古族聚居的地区中,其他少数民族聚居的“县”,所以也按照“县”来理解。

7、“民族乡”是少数民族聚居的“乡”,直接按照“乡”来理解。

8、“苏木”是蒙古族聚居的“乡级”行政区,直接按照“乡”来理解。

9、“民族苏木”直接按照“乡”来理解。

(我快要被蒙古族累死了……)

10、城市和乡村(即市和县)的治理逻辑是不同的。建国初期,我国城市化率很低,只有极少数大城市。这些大城市均不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因此设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时候没有考虑大城市的民族自治的情况,在当时的行政区划中也没有地级市的设计。因此民族乡=乡,自治县=县,自治州=地区,自治区=省,任何规模的少数民族聚居区都有相对应的行政区划。后来伴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城市规模越来越大,地级市出现,绝大多数地区纷纷改成地级市。现如今地级市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地级行政区划,地区变成了少数特例,连西藏的几个地区都纷纷改成了地级市。相当于地区的自治州自然也有动力改成地级市。但是自治州一旦改成地级市,便会失去自治地位。(地级市的设计中没有考虑少数民族自治的情况,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没有提到“自治市”这个概念)因此自治州改地级市也面临着很大的阻力。在阻力和动力的拉扯下,少数自治州成功改成了地级市,但是绝大多数自治州没能成功改市。

11、总之,把少数民族聚居地导致的名称不同考虑进去之后,仅仅看政治架构的话,我国的行政区划整理为如下情况:

第一级省级: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台湾。

第二级地级: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

第三季县级: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特区(仅1个)、林区(仅1个)

第四级乡级:街道办事处、乡(民族乡、苏木)、镇。

四、地级市、县级市、直辖市的区别是什么?地级市和地区(自治州、盟)的区别是什么?

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都是一个完整的城市及其郊区,只是规模大小不同。县则是大小适中的一块农村,历史悠久、区划稳定。因县级市规模和县相近,所以县级市和县是同一级,是行政区划的基本单位(第三级)。区别在于县级市城市化率高,是城市;而县城市化率低,是农村。

不同地方的城市分布状态是不同的。有的地方分布着十几个大小相近的城市和县,没有任何一个城市相对于其他城市有明显的规模优势。于是十几个县级市和县就组成一个一个地区(盟、自治州),是地级行政区(第二级)。所以地区是大小相近的若干个市(县)的集合。

有的地方分布着一个较大的城市和若干个小城市以及若干个县。这个较大的城市和县级市平级明显不太合适,因此与地区平级,这类城市就是地级市。为了管理方便,将这部分城市划分成若干个市辖区。因为地级市和地区平级,那么市辖区自然和县级市平级。

其中一部分地级市规模大,市辖区多,因此单单一个城市就和地区平级。比如南京市就是这样的地级市的代表。南京市分为11个市辖区(玄武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并没有下辖的县,也没有代管的县级市。

绝大多数地级市规模略小,市辖区少,因此代管附近几个县级市、下辖附近几个县,共同组成一个城市群,和地区平级。苏州市就是这样的地级市的代表。苏州市作为一个较大的城市,被分成了五个市辖区(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吴江区),同时代管周围四个小城市(常熟市、昆山市、张家港市、太仓市)。共九个县级行政区组成了地级市苏州市这一个县级行政区。

因此,从人口和城市分布状态来看,地级市有可能是一个单一的大城市,也可能是一个大城市和若干个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而地区是若干个小城市的集合。

从这个角度来看,自治州(盟)和地区是相同的。

但是地区和地级市还有另外一个不同。为了理解这个不同,我们首先要理解“派出机构”和“人民政府”的区别。

我们知道,中国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人大,存在各级人大。然后人大再选出人民政府。因此,只有人大存在的情况下,才存在政府。人大不存在,政府就不存在。而人大的设立,必须严格按照宪法来执行。我们来重温一下宪法中关于行政区划的规定。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再对比一下中国行政区划的简图。

我们可以发现,将少数民族的特殊称呼“自治州”=地区,“自治县”=县,“自治区”=省之后,宪法中所谓“较大的市”基本上就是对应的我们常说的“地级市”。

宪法的规定和我们通常的理解有两个主要区别:

1、宪法中没有“地区”的概念。根据宪法规定,省下辖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并没有“地区”。“县”和“县级市”是跳过“地区”直接隶属于省。

2、宪法中“地级市”无法下辖“县级市”。“县级市”也是跳过“地级市”直接隶属于省的。

因为宪法如此规定,所以严格来说就是如此。并不存在地区人大,也不存在地区人民政府。地区下面的县级市和县人大直接选举产生省级人大;地级市下面的县级市人大也直接选举产生省人大。

因为地级市下面的县级市直接隶属于省,直接选举产生省人大,不参与地级市人大的选举,所以地级市下面的县级市严格来说是直接隶属于省的,地级市只是“代管”(在省政府的委托下代替省政府管理)。而因为宪法规定地级市可以下辖“县”,所以地级市下面的县是严格的隶属于地级市管辖,县人大参与地级市人大的选举。

而地区实际上只是一个省政府的派出机构,既不存在人大,也不存在政府。

但是自治州是存在人大和政府的,是正儿八经的一级行政区划。从这一点来看,自治州和地级市反倒比较相似。

五、典型省(自治区)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

每个省(自治区)的行政区划是不同的,其中最常见的行政区划为“省(自治区)下面只下辖地级行政区划”,我将其称作“典型省”。这类省的行政区划最简单,因此我首先介绍这类省。

典型省包括除湖北、河南、海南、新疆之外的所有省(自治区)。

“典型省”又分为两类,一类下面仅下辖“地级市”;另一类下面同时下辖“地级市”和“地区(自治州、盟)”。

1、仅下辖地级市的省(11个省+2个自治区):

河北省(11个地级市):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邯郸市、邢台市、保定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廊坊市、衡水市。

山西省(11个地级市):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阳泉市、长治市、晋城市、忻州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

辽宁省(14个地级市):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阜新市、辽阳市、盘锦市、铁岭市、朝阳市、葫芦岛市。

江苏省(13个地级市):南京市、镇江市、常州市、无锡市、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盐城市、淮安市、宿迁市、连云港市、徐州市。

浙江省(11个地级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舟山市、台州市、丽水市。

安徽省(16个地级市):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淮南市、马鞍山市、淮北市、铜陵市、安庆市、黄山市、滁州市、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9个地级市):福州、厦门市、莆田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

江西省(11个地级市):南昌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九江市、鹰潭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抚州市、上饶市。

山东省(17个地级市):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滨州市、德州市、聊城市、临沂市、菏泽市、莱芜市。

广东省(21个地级市):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湛江、肇庆、江门、茂名、惠州、梅州、汕尾、河源、阳江、清远、东莞、中山、潮州、揭阳、云浮。

陕西省(10个地级市):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铜川市、渭南市、 延安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

宁夏回族自治区(5个地级市):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14个地级市):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贵港市、玉林市、百色市、贺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

2、下辖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的省(8个省+2个自治区):

吉林省(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黑龙江省(12个地级市+1个地区):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伊春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四川省(18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雅安市、巴中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

贵州省(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云南省(8个地级市+8个自治州):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保山市、昭通市、丽江市、普洱市、临沧市、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

甘肃省(12个地级市+2个自治州):兰州市、嘉峪关市、酒泉市、张掖市、金昌市、武威市、白银市、定西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陇南市、临夏回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

青海省(2个地级市+6个自治州):西宁市、海东市、海北自治州、黄南自治州、海南自治州、果洛自治州、玉树自治州、海西自治州。

湖南省(13个地级市+1个州):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张家界市、益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湘西州。

西藏自治区(6个地级市+1个地区):拉萨市、昌都市、山南市、日喀则市、林芝市、那曲市、阿里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9个地级市+3个盟):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

六、非典型省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

非典型省和典型省的区别在于,非典型省可以同时下辖“地级行政区”和“县级行政区”。换句话说,非典型省灵活地跳过了“地级”这一级。

1、河南省(17个地级市+1个省直辖市):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鹤壁市、新乡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商丘市、南阳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省直辖县级市)。

2、湖北省(12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3个省直辖市+1个林区):

A、地级市+自治州(地级行政单位13个):武汉市、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随州市、孝感市、咸宁市、黄冈市、荆门市、荆州市、恩施州。

B、省直辖市(县级):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

C、林区(县级):神农架林区。

3、海南省(4个地级市+15个县(县级市、自治县)):

A、地级市(地级行政单位4个):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儋州市。

B、县级市(县级):五指山市、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东方市。

C:县(县级):定安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

D:自治县(县级):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七、直辖市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

上面我们说到,若干个地级市和地区组成一个省。但是极少数城市规模实在是太大,重要性太高,和地区平级依旧不合适,于是这类城市与省平级,不隶属于任何省,由中央直辖,也就是直辖市。直辖市向下的划分和地级市完全相同,也是分为市辖区、县级市、县。

虽然直辖市相比地级市完整的提升了一级成为了省级(第一级),但是其下辖县并没有跟随着也提升一级,依旧是县级(第三级),而市辖区跟随着提升了一级,变成了地级(第二级)。

1、直辖市分为两类,北京、上海、天津是一类,是“全区市”;重庆是另一类,是“非全区市”。

2、北京上海天津下辖的只有“区”。

其中北京下辖东城、西城、海淀、朝阳、丰台、门头沟、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昌平、大兴、怀柔、平谷、延庆、密云16个市辖区;

天津下辖和平、河北、河东、河西、南开、红桥、东丽、西青、津南、北辰、武清、宝坻、滨海、宁河、静海、蓟州16个市辖区;

上海下辖黄浦、徐汇、长宁、静安、普陀、虹口、杨浦、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16个市辖区;

3、重庆下辖“区”和“县”。

其中“区”有26个: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北碚、渝北、巴南、万州、涪陵、永川、璧山、大足、綦江、江津、合川、黔江、长寿、南川、铜梁、潼南、荣昌、开州、梁平、武隆;

“县”有12个(8个县,4个自治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

八、街道办事处和乡、镇的划分是怎样的?

上面我们说到,全国分为直辖市、省(自治区);省分为地区(自治州)、地级市;直辖市、地级市分为市辖区、县(县级市);地区分为县级市、县。即下面这幅图:

我们可以看到,第三级行政区划就只有市辖区、县和县级市了。市辖区、县级市、县的城市化水平依次下降。这三类行政区划均下辖街道办事处、乡和镇。

农村地区设乡、半城市化地区设镇、城市地区设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镇、乡的城市化水平也依次下降。街道最繁华,镇、乡越来越接近农村。

其中街道办事处是县(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不存在人大和人民政府;乡、镇是正儿八经的一级行政区划,存在人大和人民政府。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如果你住在乡里(或者镇上),那么你需要投票选举乡人大和县(市辖区、县级市)人大,共选两级;而如果你住在街道,因为街道不是正式的行政区划,不存在人大,那么你只需要投票选举县(市辖区、县级市)人大这一级。

再往上的人大选举就和你无关了,由县、市辖区、县级市的人大选举上一级的人大。其中县分为两种——地区下辖的和地级市下辖的。地区下辖的县(县级市)均跳过地区,直接选举省人大;地级市下辖的县参与选举地级市人大,然后由地级市人大选举省人大。而县级市(无论是地区代管的还是省直辖的还是地区下辖的)均跳过地级,直接选举省人大。

九、“单区市”“全区市”“直筒子市”“副省级市”“镇级市”等是什么意思?

我们可以发现,存在“地区(自治州、盟)”的8个省和两个自治区,都是边疆地区、山区等不利于发展经济,不利于城市化的地区。(吉林省、黑龙江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青海省、湖南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受到地理和自然因素限制,这些地方不利于城市化,因此无法形成足够大的城市,也就无法达到地级市的标准,只存在中小城市的集群。

上面我们提到,典型地级市是一大+若干小的模式,其中最大的大型城市拆分成几个区,这几个区与其他的小城市(县/县级市)并列为县级行政区;而地区则是若干小的模式,若干个小城市并列为县级行政区。

因此,“地区”基本上可以认为是落后和不发达,不存在大城市。曾经我国大部分地级行政区都是地区,但是从上面的列表我们可以看到,现在我国共有334个地级行政区,其中地级市294个,地区7个,自治州30个,盟3个。地级市占据绝大多数。这是因为一个中心大城市+周围几个小城市组成城市群是最为合理的人口分布方式。地区往往因为缺少中心城市,导致整个地区竞争力不足,人口外流、经济停滞,而地级市就可以避免这个情况。同时,以苏州市为代表的城市群式地级市将人口分布于几个县级市中,避免了人口过度集中于大城市市中心造成的各种弊端(比如高房价、道路拥堵等)。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地区满足了“地改市”的人口和工业标准,改成了地级市。未来我国行政区划的调整方向就是最终把所有的地区(自治州、盟)都改成地级市,达成统一,便于管理。受自然条件限制,一些边远地区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达到建立地级市的人口要求,为此我们还专门为边远地区降低了标准。

降低标准之后,那些不存在中央大城市的地区也要改成地级市。一般来说,地区派出机构的驻地往往是该地区内最发达的城市。但是即使是这个最发达的县级市,依旧规模太小,无法拆分成若干个“市辖区”。因此在撤地设市的过程中,会将地区派出机构所在的县(或县级市)直接改成“区”。(因为本身规模太小没的拆嘛,就完整地搞成一个区了)这样就将地区变成名义上的“设区的市”(虽然只有一个区……),和其他地级市并列了。这就是俗称的“单区市”,比如西藏自治区绝大多数市都是“单区市”。

经过多年努力,连城市化率最低的西藏都普遍撤消地区改为地级市了,全国尚存的几个地区都是因为各种特殊原因有额外阻力的,属于特殊情况。

为了维持全国行政区划的统一,我国普遍设立地级市。但因为各地具体情况的不同,强行设立地级市会出现许多不符合我上述论述的特例。比如有一些地级市的市区弱于代管县级市。以黄石市为例,其四个市辖区的总和勉强超过其代管的大治市。这就不符合我上面说的“中央大城市+四周小城市”的模式,更像一个双子星模式。

事实上,在更高的维度上,中国也的推进“中央大城市+四周若干个小城市”的城市群思路。比如现在中西部省份流行的“强省会战略”。因为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落后,省内人口——尤其中最有才华的高学历年轻人——有很强的向东部地区流动的趋势。由于人口流失,中西部省份很难获得发展。在多年实践中,中西部省份达成了“用大城市对抗大城市虹吸”的共识,四川、湖北、河南、安徽纷纷大力扶持自己的强省会成都、武汉、郑州、合肥,用以对抗北京上海深圳的虹吸。动作快的省份(上述四个是代表)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省会迅速崛起,又反过来带动了省内其他地区的发展。而山东省作为一个反面教材,不仅长期在青岛和济南中间犹疑不定,曾经甚至还在幻想走全省均衡发展的路子。好在最近反应过来了,济南吞并莱芜,要强化济南了。面对中西部城市的竞争,原本作为均衡发展典型的江苏省,也开始重点发展省会南京了。

这种“强省会战略”,就是更高维度的“中心大城市+四周小城市”城市群思路。省会是那个中心大城市,省内其他地级市是围绕中心大城市发展的小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同样是这个思路,直辖市作为那个中心大城市,各省省会作为围绕中心大城市发展的小城市。最典型的就是长三角城市群。上海作为一线中心城市,二线城市有南京、杭州、合肥、苏州、宁波。

“全区市”是指只有市辖区,没有代管县的地级市,比如南京。一个地级市的区越多,县越少,就说明这个地级市的城市化率越高。(往往意味着更发达)

一般情况下,“地级市”和“设区的市”是等价的。但是有少数特例,也就是 “直筒子市”。这类市的结构和县级市是完全相同的,但是因为比较重要,被整体提升到了“地级”。但是组织结构是不变的,即不设市辖区和县,直接下辖乡级行政区(乡、镇、街道)。

这类地级市总共有5个:嘉峪关市(甘肃)、东莞市(广东)、中山市(广东)、三沙市(海南)、儋州市(海南)。

东莞和中山原本都是县,中山县由佛山市代管,东莞县由惠阳市代管;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改革开放后东莞和中山发展非常快,实力越来越强,先是变成了“县级市”,然后又升格成“地级市”。但是因为本身人口和面积都非常小(毕竟原本是个县嘛),没有划区的必要,所以就跳过了市辖区这一级,直接下辖“街道/镇”了。

儋州是和东莞和中山的情况类似。有一点区别是儋州原本是省直辖县。然后升级成县级市-地级市。

以上三个直筒子市未来发展前景很好,以后大概率改成南京那样的全区市。

嘉峪关原本没什么人,后来因为发现了铁矿,一五计划里因为挖矿兴起了。因为在那个年代铁矿很重要,是国家战略资源,所以地位极高,一开始就是省辖市(类似于现在的地级市)。不过现在嘉峪关市也只有24万人,铁矿也不那么重要了,我感觉早晚要降格成一个县或者县级市。

三沙市是为了对南海进行有效管理而设立的。因为南海十分重要,海域广阔,出于政治目的,我们需要尽量将南海群岛设立比较高的政治层级。但是毕竟南海的陆地只是几个小岛,直接搞个“南海省”有些太夸张了,所以我们就将南海划归海南市,将三沙市定成一个地级市。

(三沙市常住人口2500人,户籍人口448人。从人口规模来看,其实就是个村……)

根据2020年4月18日的最新消息,三沙市设立了两个区“西沙区”和“南沙区”,自此三沙市告别了直筒子市的历史。既然一个村规模的三沙市都能强行改为标准地级市,那么实力强劲的东莞、中山和儋州改为标准地级市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对于一些比较重要的大城市(均为地级市),中央将这类城市的级别提升半级,叫做“副省级市”,比如南京市、武汉市、深圳市等。

这类城市本质上还是地级市。结构和地级市完全相同,只是领导的级别比较高而已。

中国现有15座副省级城市,其中5座是改革开放后设立的计划单列市,另外10座是重要的省会城市。

“县级市”和“市辖区”相比,“县级市”的独立性要高的多,比如有更高的财政自主权。“县级市”只是被地级市“代管”,严格来说还是隶属于省的。

我们之前说过,一个地级市(比如苏州市),是一个城市集群,其中有苏州市区(大城市)和四个县级市(小城市)。苏州市区虽然被划分成五个区,但是苏州市区是一个有机整体,彼此联系紧密。市辖区独立性很弱,受地级市政府的限制。而另外四个县级市独立性比市辖区要强。

街道办事处和镇/乡的结构就是一个微缩版的市辖区和代管市/县。一个县的县城部分人口密集,比较发达,因此划分成几个街道,和乡、镇并列为第四级行政区。街道办事处几乎没什么独立性,但是镇/乡还是有一些的。

在某些发达地区,小小的镇也可以发展得很好,甚至比落后地区的县级市还要好。如果这个非常发达的镇紧挨着县城,那么自然会和县城融合成片,成为县城的一部分。镇也就会和县城一起被分成若干个街道。如果融合了发达小镇的这个县级市整体非常强,那么也可以升级成“直筒子市”甚至标准的“地级市”。但是有些时候因为地理或者其他原因,这个发达的镇距离县城比较远且无法融合成一个整体,情况就会比较麻烦。因为这个镇比较发达,已经近乎一个独立的小城市了,因此就需要远大于镇的独立性才能好好发展。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搞了“镇级市”试点。就是给予部分镇更大的自主权限和独立性,让其按照城市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所谓的“镇级市”本质上来说,依旧是县级市下辖的“镇”,只不过是非常发达的镇罢了。归根结底镇级市只是一个过渡的概念。如果镇级市发展顺利,会升级成一个县级市。这样就相当于原本一个县级市分裂成两个县级市了。(比如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从苍南县分裂出来变成了县级龙港市)如果镇级市发展不顺利,会回归普通镇的地位

十、关于重庆、宁夏和海南。

观察第五和第六部分的整理我们可以发现,综合考虑人口和面积因素,各省的规模是相近的,且普遍下辖12个左右的地级行政区。

其中山东省(17个),广东省(21个),河南省(18个),四川省(21个),刚好是中国人口最多的4个省,规模略大,下辖的地级行政区略多,但也在合理范围内。

而直辖市的规模较小,人口2000万左右,面积1万平方公里左右。北京、上海、天津都下辖16个市辖区,各个地级市(地区)下辖市辖区+代管县的数量也普遍在12个左右。

这符合我一开始所说的上一级行政区划下辖10~15个下一级行政区划的规律,这说明我国现在的行政区划划分相对比较科学。

但是有三个例外。分别是宁夏、海南和重庆。

宁夏688万人,6.64万平方公里;海南934万人,3.54万平方公里;重庆3100万人,8.24万平方公里。

因为地理等各种原因,这三个省级行政区不得不划分成这样的大小。

如果重庆不从四川划出来,四川就有1.2亿人口,更夸张,所以不得不拆。重庆西边的几个地级行政区都是成都平原了,明显和成都联系更紧密,没办法跟着重庆走。

如果海南不从广东划出来,广东就有1.1亿人口+超大的经济总量+南海战略要地,这样广东太强了,所以必须拆分。拆分又只能只拆海南岛和南海,因为琼州海峡隧道很难修,雷州半岛和海南没法紧密联系。

宁夏是因为自治区的原因。

但是这个大小实在是非常尴尬。显然无法作为直辖市,一方面面积过大,另一方面辖区内存在好几个城市,并且整体的人口密度显然达不到城市的标准;但是作为一个省又太小了,下辖20~40个县级行政区(县、县级市、市辖区),按照省-地-县三级结构,每个省只能下辖5个左右地级市,每个地级市又只下辖5个左右县。

非常有趣的是,对于这个困难,这三个省级行政区分别采用了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1、首先是重庆。先看一下重庆的行政区划图。

按照我上面所说的,地级市是一个中央大城市+若干小城市的城市群,其中大城市被分割成若干个区。按照这个逻辑,同一个城市的市辖区应该紧挨在一起,至少不能相距太远。但是我们可以看到,重庆的万州区、黔江区距离市中心渝中区长达300公里,这明显不是同一座城市。

如果仔细观察,我们可以发现,重庆似乎可以分成四个部分。四个部分分别以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为核心的。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所谓的重庆直辖市,实际上四个地级市。我们通常所说的重庆,那个与成都并称为“西南双子星”、比较发达的重庆,实际上只是西南(左下角)的那一部分,包括若干个区和县,也就是现在所说的主城区。

而另外三个部分,分别是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

我们知道,重庆直辖的客观原因是老四川省有分省的需求。一方面相比绝大多数省份,老四川的人口最多,面积也非常大,导致老四川的整体规模太大。另一方面,老四川是一个双核省份,拥有重庆和成都这两个不相上下的中心城市。

而重庆直辖有两个方案:一个是仅仅把重庆主城区和附近的郊区直辖出来,形成一个北京上海那样标准的直辖市;另一个是以重庆为省会,连带着川东地区的其他地级市一起独立出去,成立新的“三峡省”,也就是将四川分成东西两个省。

上述方案中,第二个方案有着明显的优势。一方面,仅仅重庆独立的话,相当于中央把精华的重庆市区部分拿走,把所有穷地方扔给成都当负担,四川省坚决不同意;另一方面,重庆直辖的直接原因是三峡电站的修建,需要库区移民的问题。川东地区和移民息息相关,统一划给重庆便于统一管理。

于是最终采用了第二个方案。所以,所谓的重庆直辖市,实际上是一个较小的“三峡省”,包括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四个地级行政区。

但是只包含四个地级行政区的省太小了。设省的话,就需要省-地-县三级政府,政府机构太臃肿了。于是就在组织架构上,强行把一个省搞成一个直辖市,这样就可以跳过地级行政区这一级了,四个地级行政区下辖的区县全部都由重庆直辖市直辖。

2、然后是宁夏。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宁夏的行政区划图。

我们可以发现,宁夏的情况和重庆的情况一模一样。省份太小,只下辖五个地级行政区。但是宁夏的处理方式和重庆刚好相反。重庆是强行搞成直辖市,跳过地级行政区;而宁夏是强行划省,即使只有五个地级市,也设立地级行政区。

海南面临的问题和宁夏以及重庆一模一样,但是海南则采取了第三种处理方式。海南在下面只有海口和三亚两个标准的地级市。儋州和三沙则是直筒子市。另外十几个县市都是省直辖县级市和县。也就是说,海南省通过三四级并行制,灵活的跳过了地级。

十一、台湾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

1、台湾现阶段由台湾当局(中华民国)管辖;包括地理意义上的台湾岛极其附属岛屿(澎湖列岛),以及属于福建的金门、妈祖。

2、中华民国当局下设2个省、6个直辖市。

2个省分别是福建省、和台湾省;6个直辖市分别是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台中市、台南市和高雄市。

福建省下设金门、连江2县;台湾省6下设基隆市、新竹市、嘉义市3个“省辖市”,和宜兰县、新竹县、苗栗县、彰化县、南投县、嘉义县、云林县、屏东县、台东县、花莲县、澎湖县11个县。

3、因为中华民国当局是“冻省”的,所以省级虚化了。因此可以直接理解成,台湾当局总共有9个直辖市+13个县。(省辖市=直辖市)

9个直辖市+13个县分别有市议会和县议会,还会直选市长和县长。有一定的独立性,是一级行政区划(这么理解比较容易)。

然后每个直辖市下面都会划分成若干个区,这些区的区长是市长官派的,且没有区议会,区的独立性弱;而县下面会划分成“市”、“镇”、“乡”,和“区”是同一级行政区划。“市”、“镇”、“乡”的长官是直选的,独立性强。

(注意,这里的“市”和直辖市、省辖市不一样,要低一级,直接理解成比较发达的“镇”就好,比较近似于大陆这边的“镇级市”)

4、如果按照大陆这边的行政区划逻辑来看。

台湾是“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

中国民国管理的所有地区可以看做一个省。

然后这个省下面下辖“县(13个)”“直辖市(9个)”两类县级行政区划。

其中的“县”无论是从规模上还是从治理逻辑上都和大陆这边完全相同,是一块大小适中的农村地区,下辖“乡级行政区”,也就是“镇级市”“镇”和“乡”。

然后中华民国的“直辖市”和“省辖市”因为冻省的关系,可以看作是同一级行政区划,都是台湾地区政府(即中华民国政府)直管的城市。也就是省直管的县级市。

上面我们说到,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和县平级显然不合适。对于这个问题,大陆这边的处理方式是把这类城市提升一级,和地区平级。然后把城市划分为若干市辖区,市辖区与县平级。

台湾不是没有这类规模较大的城市。我们可以看一下台湾的卫星灯光图。

我们对比夜景灯光图和台湾的行政区划图可以发现,台湾的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县这五市一县实际上是连片的城市建成区,以大陆的标准来看是同一座城市。

这五市一县人口总共1050万,面积5200万平方公里。规模和典型的新一线城市南京市(人口850万,面积6600万平方公里)相近。

如果按照大陆的方法来划分的话,应该把这几个市县合并成一个地级“大台北市”,然后大台北市下再划分为十几个市辖区。只不过因为台湾当局是“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不存在地级,所以这个大台北市并没有合并,而是分属几个不同的县市来管理。但是也不能把这几个县市简单的等同于大陆的市辖区,因为这几个县市的规模显然是比大陆的市辖区大的。

台湾不同的市规模是很不一样的。规模最大的新北市400万人口,最少的嘉义市,只有27万人。如果都当成并列的市辖区,不同的区规模差距太大。并且大陆这边普遍是50万人左右一个区。

如果我们收回台湾的话,大概会让台湾建省。把地理上属于福建省的金门连江还给福建省,金门和厦门合并,连江和大陆这边的连江合并。剩下的台湾本岛和澎湖列岛采用海南那样的划分方式。把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基隆市、新竹市、新竹县这五市一县合并为“大台北市”(地级),剩下的县市直属于台湾省。(嘉义县市合并)

十二、新疆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

新疆的行政区划是最复杂的,容我慢慢道来。

1、首先新疆存在一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机构。这也是历史常态了,屯垦戍边防止分裂嘛,历朝历代都有。军团实行“党政军企”高度统一的组织架构。换句话说,既是军队、也是地方政府、还是党组织、还是国企。

2、兵团和自治区的行政区划是并列的架构,并且在绝大多数地图上,并不会标出兵团的位置。并且好多统计中,比如新疆的GDP统计,人口统计等是不算兵团的。所以说,我们可以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看成一个隐形的一般不会被注意到的“第35个省”,与新疆自治区混合的一个省。

3、因为兵团制度存在很多问题,现在兵团在改革。第一步是撤销兵团的师,建立县级市,一个师建一个县级市。这样新疆的行政区划就清楚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下辖:

A、4个地级市:乌鲁木齐市(7区1县)、克拉玛依市(4区)、吐鲁番市(1区2县)、哈密市(1区2县)。

B、4个州:昌吉州(7县)、博尔塔拉州(4县)、巴音郭楞州(9县)、克孜勒苏州(4县)。

C、3个地区:阿克苏地区(9县)、喀什地区(12县)、和田地区(8县)。

D、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这个比较特殊,下面专门介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辖:

A、9个兵团城市(县级市):石河子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五家渠市、北屯市、铁门关市、双河市、可克达拉市、昆玉市。

B、尚未改制的兵团单位。(大概还有3~5个兵团城市)

4、未来的改革方向是取消兵团,将兵团和自治区重新合并,由自治区下辖兵团城市。

5、到这里还算正常,重点来了。新疆自治区还下辖一个“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按照正常分析,自治州应该下辖县或者县级市了吧?不,人家下辖了两个地区“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当然也同时下辖县和县级市。但是我们之前讨论过,地区和自治州,本身都是地级,自治州可以直接当做地区来看待。因此,自治州下辖地区就非常奇怪了。

这个特殊的情况与建国初期的三区革命有关。简单来说,就是内战的时候共产党和国民党在中原打的热火朝天,当时解放军尚无余力进入新疆,同时国民党的统治又不得人心。因此当地的少数民族组织了一支武装,推翻了国民党的统治,控制了这一块地方。共产党内战胜利之后,解放军进入新疆,与少数民族武装谈判,双方达成一致。解放军收编少数民族武装,在不打仗的情况下实现新疆的统一,但是要承诺保持这一块地盘的完整。

这个承诺一直保持到现在,这一块地盘就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按理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应该分为三个地级行政区,隶属于省。但是因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不被分割的承诺,所以就形成了现在自治州下辖地区的特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辖11个县级行政单位:伊宁市、奎屯市、霍尔果斯市、伊宁县、察布查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昭苏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下辖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

塔城地区下辖7个县级行政区:塔城市、乌苏市、额敏县、沙湾县、托里县、裕民县、布克赛尔县。

阿勒泰地区下辖7个县级行政区: 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

当然,现在名义上是这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主要管直辖的县市,塔城地区和阿勒泰地区由自治区直接管理。

十三、香港和澳门的行政区划是怎样的?

香港是一个特别行政区,相当于省级。同时又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城市,不存在农村地带。所以和直辖市类似,划分成18个区,平均每个区41万人。每个区均有区议会,相当于直辖市的市辖区。

澳门是一个特别行政区,相当于省级。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城市,但是澳门超级小。面积32.8平方公里,是北京故宫的50倍。大家可以想象一个边长5700米的正方形,澳门就这么大。悠悠地散步,四个小时就能走一圈。

不过澳门人口密度非常高,32.8平方公里的面积里挤了65万人(还不算游客)。所以澳门的体量来看,本身就是一个市辖区。不过因为一国两制,澳门就变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划了。

澳门分为7个堂区和1个无堂区划分区域。不过这个不是行政区划,无法律地位,仅为习惯上的叫法。

上面我们介绍过,湖北是一个“非典型省”。除了下辖地级市和自治州之外,还有三个省直辖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这三个市是相邻的,按照一般的规律,湖北省应该设立一个地区下辖这三个市或者成立一个地级市。

事实上湖北省也确实存在一个影子“汉江市”,以当地最有名的一条河汉江命名。当初湖北省打算将三个市合并成一个地级市。但是我们上面说过,地级市是一个中心大城市+周围几个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不巧的是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无论是人口、面积还是经济实力均十分相近,三个城市规模相近,因此都想做市中心,谁也不肯让步,于是最后不欢而散。汉江市变成了影子市。该市没有党委、人大、政协、政府四大班子,却有检察院、法院等地级行政机构。

2、建在别人家的城区。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的中心城区(区办公地)在内蒙古境内。

(同时这也是全国唯一一个地区设市辖区的情况。一般来说只有地级市都有市辖区,地区是没有的)

关于这个区的历史非常有趣。大兴安岭是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的分界限,这一片都是山区,无论黑龙江还是内蒙古在这里都没什么人。

五六十年代的时候,为了开发大兴安岭山区的林木资源(说白了就是砍树)搞了个政企合一的机构。开发的区域绝大多数是黑龙江地界,少部分是内蒙古的地界,并且被迁移过来砍树的人绝大多数都是黑龙江人,所以这一整块就都归黑龙江管了。

但是好死不死这个政企合一的机构驻地在内蒙古境内,也就是现在的加格达奇区。大兴安岭地区其他地方的人都很少,就这里人口多,是整个地区的中心。

后来文革的时候,加格达奇区所在的呼伦贝尔盟整体划归黑龙江管辖,因为都在黑龙江,所以没有问题。但是文革后行政区划回归原样,呼伦贝尔盟又回到内蒙古自治区了,于是就出现了争议。

加格达奇这块地是内蒙古的,所以内蒙古想要回去。但是黑龙江坚决不放。因为加格达奇整个大兴安岭地区的中心、是主城区、是最发达的地方,给了内蒙古之后大兴安岭地区没有城区了。

所以这个事情一直扯皮到现在。现在的情况是,加格达奇区属地权是内蒙古,但是管辖权是黑龙江。税收归黑龙江,但是要给内蒙古一定的租金。

上面我们说到,地级市是可以下辖县的。这一点有些反常规。“市”是城市的意思,而县是农村地区。城市的管理逻辑和农村是不同的,因此绝大多数国家的“市”只包括城市及其郊区,是不会包括农村地区的,我国的情况是特例。之所以这样设计,是由我国的特殊的国情决定的。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落后的后发国家,又是大政府模式,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规划痕迹比较重。

我国让地级市下辖县,同时将资源向中心城市倾斜,这样可以让县里的农业人口迅速向市里集中,加快城市化速度。但这样也导致了一个负作用,就是城乡差距拉大。因此,紧邻市区的县一般都争取撤县改区,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这样就可以获得城市的发展资源。

但是撤县改区也不是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比如独立性减弱就是一个坏处。因为好处明显压过坏处,所以绝大多数情况都是撤县改区,但是也有唯一一个例外。比如湖北江陵区就逆向设县,改成了江陵县。

上面我们提到,一般一个上级组织只能管理10个左右的下级组织,再多了就管不过来了。在早期还是三级行政区划的时候,因为一个省下辖太多的县管不过来,所以在省与县之间设立了地区,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十几个县,后来逐渐发展成了地级行政区。

同理,一开始我国城市化率低,农村人口多,因此乡镇数量很多,一个县下面往往下辖几十个乡镇。这样就导致了管理困难。因此许多县下面都设立了“区公所”,作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7~8个县。所以这个区公所的设立逻辑和地区比较像,和市辖区是明显不同的。

曾经我国有许多区公所。后来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迅速减少。撤乡并镇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同时并且一些人口大县也一分为二。每个县下辖的乡镇少了,区公所自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因此现在仅剩下唯一的一个区公所——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南山区公所。

贵州省六盘水市有一个“六枝特区”,是全国唯一一个正式的县级行政体系的特区。六枝特区在建国后当过郎岱县、六枝市、六枝县,最后改为六枝特区。

我国倒数第二个县级特区万山特区,也存在于贵州省。不过于几年前的改革中改为了铜仁市万山区。

我们知道,农民和市民的生活和工作地点通常是固定的,也就是常说的“定居”,但是牧民却是逐水草而居的,活动范围非常大。历史上游牧民族的领土观念也和农耕民族不同。农耕民族有清晰的领土观念,保卫领土的核心是保卫耕地。强盛王朝对外扩张的时候,一般对于无法耕种的草原地区兴趣不大。

而游牧民族的领土观念不太清晰,通常是哪有草就去哪,不同的季节活动范围差别很大。比较在意的是“传统草场”,也就是本部落传统的放牧范围。因为传统草场的边界并不清晰,所以就会造成很多争议。在古代这种争议都是通过战争来解决的。

现代社会不能靠战争解决这个问题了,因此青海和西藏就出现了争地事件。中央居中调解,于是就出现了西藏政府管理青海土地的情况。

网上流传一个“省会首位度”的说法,常见的指标有两个。一个是用该省省会和该省第二强的城市的GDP比例来衡量,另一个是用该省省会和整个省的GDP比例来衡量。无论哪一种指标都是衡量这个省“省会独大”程度的,并且无论采用哪个指标,最终得到的结果都差不多。江苏、山东、福建、辽宁等省份排序靠后。这也是我们通常印象里的弱省会。

但是这里面有一个省会最为憋屈。不但经济不如省内其他城市,甚至连政治地位都要低半级。这个省会就是福州。厦门市是副省级城市,其市辖区为厅级。省会福州市是普通地级市,其市辖区为处级。并且福州四大班子行政体系长官厦门低半级(福州市委书记因为兼任省委常委,也是副部级和厦门书记平级)。福州市长比厦门市长低半级。

辽宁有一个朝阳市(不是北京那个),下辖了一个朝阳县。这个朝阳县没有县城,仅有的县政府办公地点位于朝阳市的双塔区。

类似的还有邢台县,其县政府在桥东区,并没有县城。

长安自古以来就是西安的下辖县,以前就有西安府长安县,所以现代西安市下辖长安区。不过因为长安实在是太有名了,所以很多网友都觉得西安下辖长安有种“小管大”的感觉,西安应该改名叫长安。

甘肃有两个相邻的地级市,酒泉市和嘉峪关市。这两个城市都非常有名。酒泉市是丝绸之路著名古城,又有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嘉峪关市是三线建设的重要城市,同时嘉峪关这个关口本身就很有名。并且现在二者的经济实力也相当,所以谁也不服谁。(和上面提到的湖北省的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的情况差不多)。但是两个城市市区直线距离公20公里,且经济前景都不太好,因此甘肃省想要搞同城化,合并成一个“酒嘉市”或者“嘉酒市”,于是壮观的一幕又出现了。

如果你在地图中寻找“酒嘉”开头的地名,会发现基本位于酒泉市的管辖范围内;反之,如果你在地图中寻找“嘉酒”开关的地名,则会发现基本位于嘉峪关市管辖范围内。

上面我们提到,县是行政区划的基本单位,是一块大小适中的农业区域。后来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县中间会产生一块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区域,也就是县城,县政府驻地一般也在这里。后来县城进一步发展变成比较发达的城市,而城市的管理方式和农村不同,于是县城就作为城市独立出来和县同级,由省直管。原来的县城则被赶到了郊区。这个时候县市一般是同名的。比如长沙县/长沙市、南昌县/南昌市等。绝大多数城市都是这样产生的,所以县市同名的情况曾经还蛮常见的。

后来出现了“市管县”体制,这些县又回到市的下面,变成某某市下辖某某县了。自己生出来的儿子反倒成了自己的爸爸,也是很有趣了。

再后来,城市越来越大。很多城市的市区范围包括了整个县的区域甚至包括相邻的县了。这个时候原来的县就纷纷改成了市辖区。

其实这种城市发展的逻辑是非常普遍的。台湾的行政区划变更也是这个逻辑。

新北市原来是“台北县”,中心有一个台北市,台北市被台北县完全包围。台北市就是台北县县城分出来的,台北县的政府就被赶到郊区也就是台北市外面去了。后来台北县城市化进程迅速,也由农村变成城市了,就改成了“新台北市”,简称“新北市”。

台南、高雄曾经也是一个县,然后县城分出来台南市、高雄市,就变成了县市并列。又过了一段时间,县市合并,变成了大高雄市和大台南市。

我们经常听到的各式各样的区,比如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等等,都是功能区,不是行政区划,治理架构也各有不同。有些还是黑区,没有在民政部备案,地方政府自行成立的。但是有很多功能区,尤其是国家级新区,区域和市辖区完全重合,所以也是市辖区。典型的就是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雄安新区没有成立对应的行政区划,只是单一的功能区,由中共河北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党委)和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管理。但是按照滨海新区和浦东新区的经验来看,雄安早晚要设立对应的行政区,以其“千年大计”的高定位来看,至少也是一个全区地级市,三十年后把河北省省会牵过来也不是不可能(因为现在的河北省省会太拉胯了)

深汕合作区有发展成深圳飞地的趋势。当然现在还不是。

12、县级满洲里市是地级呼伦贝尔市代管的一个县级市,但是这个县级市居然还代管呼伦贝尔的一个区(理论上是县级)

1、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分为五级:省-地-县-乡-村。

2、“自治区”“自治州”“盟”“自治县”“旗”“自治旗”“民族乡”“苏木”等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特殊叫法,本质上和“省”“地区”“县”“乡”等相同。“特区”“林区”是特殊情况的特殊叫法,按照“县”来理解就好。

第一级省级:省、直辖市、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省)。

第二级地级:地级市、地区(盟、自治州)。

第三季县级: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市辖区。

第四级乡级:街道办事处、乡(民族乡、苏木)、镇。

第五级村级: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最高权利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所以严格来说,只有拥有政府和人大的级别才算一级行政区划,没有政府和人大的就不算。因此,地区、盟、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均不是行政区划,其中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地区、盟、街道办事处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相应的,地区和盟下辖的县级行政区,实际上直接属于上级行政区(省、自治区),街道办事处下辖的村委会和居委会也同样直接隶属于县、县级市、市辖区。

(注意,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不能作为是否为一级行政区划的判断标准)

5、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都是一个完整的城市及其郊区,只是规模大小不同。县则是大小适中的一块农村,历史悠久、区划稳定,是行政区划的基本单位(第三级)。因县级市规模和县相近,所以县级市和县是同一级,区别在于县级市城市化率高,是城市;而县城市化率低,是农村。

6、若干个县、县级市组成一个地区(盟、自治州),是地级行政区(第二级)。所以地区是大小相近的若干个市(县)的集合。

7、部分城市的规模较大,和县级市平级不太合适,因此与地区平级,这类城市就是地级市。为了管理方便,将这部分城市划分成若干个市辖区。因为地级市和地区平级,那么市辖区自然和县级市平级。绝大多数地级市还代管若干个县级市、下辖若干个县。所以地级市实际上是一个中央大城市+附近几个小城市+几个县组成的城市群。

8、若干个地级市和地区组成一个省。极少数城市规模实在是太大,和地区平级依旧不合适,于是这类城市与省平级,不隶属于任何省,由中央直辖,也就是直辖市。直辖市向下的划分和地级市完全相同,也是分为市辖区、县级市、县。

9、市辖区、县级市、县下面划分为若干个乡、镇、街道。

10、根据具体情况,有可能会灵活的跳过某一级。比如部分县级市不隶属于任何地区/地级市,直接隶属于省。直筒子市跳过县级直辖乡/镇/街道。

11、用图形直观表示中国的行政区划。

12、乡/镇相比街道有更强的独立性,其中城镇人口聚集的地方叫镇,农村人口聚集的地方叫乡;县/市相比市辖区有更强的独立性。

13、地区下面只有独立性较强的“县/县级市”,而地级市下面既有“县/县级市”,也有“市辖区”;全部都是市辖区的叫做“全区市”,只有一个市辖区的叫做“单区市”。

十六、未来中国行政区划的调整方向。

1、撤地设市、撤州设市,最终目标是消灭地区和自治州,实现全地级市。

2、消灭直筒子市这个特例。其中嘉峪关市和酒泉市合并,中山、东莞、儋州、三沙升级为标准地级市。其中东莞有一定的可能(10%)并入深圳。

4、海南全省划为5~6个地级市,走宁夏路线。这个之前有传言,但是最近似乎被中央叫停了。重庆38个县区确实过多,但是也只能这么搞,没有更好的办法。最多是重庆建省,恢复原本的四个地级市,也可以再合并四川或湖北的若干个地级市,也就是走宁夏路线。当然,也可以反过来,宁夏走重庆路线。但是我觉得,这三个还是继续维持各自现有模式不变的可能性最大。

6、香港和澳门作为地级市回归广东省。因此时广东省太大,有可能以深圳为省会,带着广东省的东半部分单独建省。

1、县、县级市、市辖区的本质区别。这三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城市化进程的不同。农业人口是均匀分布的(呈片状),而城镇人口是聚集分布的(呈点状)。市辖区是城市化进程最高的部分,人口聚集度最高;县是城市化进程最落后的部分,人口聚集度最低。县级市居中。

2、地区、自治州、和地级市的区别。

从行政的角度来说,自治州和地级市是相同的。都是省和县之间的一级行政区划,有人大有政府。是“实”的行政区划。而地区是省政府的派出机构,没有人大,没有政府,是“虚”的。

但是从人口和城市分布的角度来看,地区和自治州是同类的。地级市是一个中心大城市+若干个四周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而地区和自治州都是若干个小城市组成的城市群,没有中心大城市。

3、为什么撤州设市难以推动。

评论区有人认为是因为没有需求。自治州有完整的人大和政府,而地区没有。所以地区的老百姓办事要跑省府,这是地区撤地设市的推动力。

这种观点其实是不对的。百姓办事跑省府这种小小的不便并不是必须撤地设市的理由。撤地/盟设市的的主要推动力是“城市化”和“经济发展”。这也是为什么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早早地撤地设市了,而中西部地区却还存在大量地区和自治州的原因。

少数民族自治州都是经济落后,城市化进程缓慢的地区,因此有着迫切的撤州设市的需求。自治州是有本质缺陷的,本质缺陷就是难以推动城市化。

之所以自治州现阶段没有撤州设市的先例,不是没有需求和动力,而是阻力太大。根据宪法,地级市是不存在“少数民族自治地级市”的。而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少数民族自治只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所以如果撤州设市,会损失少数民族自治权。在“求稳”的指导思想下,这种事情太过敏感,所以中央不愿去碰。

宪法中提到了“较大的市”这一概念,我们再来看一遍宪法。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实际上,根据宪法,我国的行政区划是“省-县-乡”三级,而不是“省-地-县-乡”四级。刚好对应了宪法的三条。第一条说的是省级、第二条说的是县级、第三条说的是乡级。省下面直辖市/县,并不存在“地级”。看似地级的“自治州”“地区”“较大的市”都是特例,放在第三条的最后作补充说明。

“自治州”是因为绝大多数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作为一个省太小了,作为一个县又太大了,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又必须划在一起不能分成若干个县,所以就设立一个介于“省”和“县”之间的“自治州”。

“地区”在宪法里压根就没有提到,所以地区压根就不是一级行政区划,没有人大和政府。只是因为省政府直管的县太多(上百个),管不过来,所以设立十几个“地区”这样的派出机构,每个地区分管十几个县,分担省政府的压力。可以理解成部门经理下面的分管不同业务的副总。

直辖市和省同级,下辖县自然没问题,不影响“省-县-乡”的三级结构。但是有另外一些城市人口也很多,工业发达、地位重要,这些城市和以农业为主的县并列显然不合适。并且从实际治理的角度来说,这些城市最好可以下辖一些农村地区,保障其农副产品的供应。所以宪法给这些城市开了一个特例,让其可以分区,可以下辖“县”,和直辖市的结构保持一致。这也就是宪法里“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这句话的意思。

在最初,“较大的市”这个概念是有明确范围的,需要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分四次共批准了19个“较大的市”,是“省-县-乡”三级结构中的特例。理论上,只有这19个较大的市有设区辖县的权力,并且这19个“较大的市”还有其他市所没有“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权”是指地方人大自行订立地方性法规的权力,原本只有全国人大有权订立全国性法律,省级(包括直辖市)人大有权订立省级法律,县/市是无权立法的,但是较大的市是有权立法的特例。

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率迅速提高,越来越多的普通的县级市仿照较大的市设区辖县。(严格来说,这是违反宪法的)渐渐的,这类城市越来越多,原本的特例变成的普遍情况,原本的普遍情况反倒变成少数特例了。这样,中国的行政区划就由原本的三四级并行三级为主变成三四级并行四级为主了,再次重复了历史的循环。(历朝历代,中国都是建国之初搞三级制,但是难以控制行政机构的膨胀,最后渐渐过渡到四级制的)

2015年,中国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将原本的“较大的市”全部改成“设区的市”,并将原本只有较大的市才拥有的地方立法权授予所有“设区的市”,从此中国再无“较大的市”的概念,被设区的市所取代。

而设区的市就是字面意思,设立市辖区的市。我们通常所说的地级市,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只是通俗的叫法。地级市包括所有设区的市和直筒子市。我上面提到,未来几个直筒子市将会改成标准的设区的地级市,这样地级市和设区的市的概念就完全等同了。

村和社区没有人大和政府,只有村委会和居委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算行政区划。

我们区分一下行政村和自然村的概念。

在自然状态下,农民们会把房子盖在一起形成聚落,方便互相照应,房子周围是大片的耕地,这就是自然村。

但是自然状态下形成的村落有大有小,小的只有十几户甚至几户农民,十几个人,大的有上万户人家,几万人。从管理的角度来说,村委会的组织架构适合管理几百户、一千人左右,所以对于比较小的自然村来说,几个自然村在一起选举一个村委会管理;对于比较大的自然村来说,一个自然村分成几个部分,选举几个村委会管理。一个村委会就是一个行政村。

6、关于直辖市的市辖区是地级还是县级,并没有统一的说法,有两种理解方法。

A、因为直辖市的组织架构和地级市很像,所以把直辖市理解成一个地级市。因为直辖市很重要,所以把直辖市市政府提升一级变成省级。这样理解的话,直辖市的市辖区就是县级,只是领导层高配为地级而已。

B、理解为直辖市的市辖区整体拔高一级而不是领导高配一级。这样理解的话,直辖市的市辖区就是地级。

我上面提到,判断一个地级市是“独立城市”还是“城市集群”的标准是看这个城市有没有“代管县”,如果一个城市没有代管县,是“全区市”的话,比如南京,那么这个地级市就是一个独立城市;如果这个地级市有“代管县”,比如苏州市,那么这个地级市就是“城市集群”(市区和代管县分别是不同的城市)。一旦一个大城市扩张到即将和旁边的另一个小城市融合的时候,被融合的小城市就会撤县设区,成为大城市的一部分。

但是这只是理想情况,实际操作中,往往在大城市尚未和旁边的另一个小城市融合的时候,这个小城市就被撤县设区了。比如上面提到的南京市,市区其实和溧水、高淳的县城尚未完全融合。

8、现在流行的城市分级——即把直辖市和地级市放到一起排名的方式——其实并不太科学。因为这种城市排名,本质上是直辖市(省级)+地级行政区排名。其中重庆市和大多数下辖县的市,都是拿“城市集群”参与排名的。

(其实应该把直辖市和地级市的市区放在一起排名,同时让代管县以独立城市的名义参与排名,这样才是城市和城市排名。不过鉴于中国是摊大饼式超大城市的发展模式,东部地级市代管县好多和市区联系非常紧密甚至和市区贴在一起了,所以看成一个城市问题也不大。但是对于西部来说问题就很大了。西部好多地级市的市区和代管县距离好几百公里呢。中间大片农田或者无人区)

以上就是中国行政区划介绍的全部,工作量大,如有纰漏请见谅。欢迎在评论区指出错误或者予以补充,我会尽快在正文中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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