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对电费随意涨价怎么处理

  房客:原本交的电费就“超標”房东还要借阶梯电价再加价,悲催

  物价局:合表租房电价不应超0.64元/度;擅自提价可拨12358投诉

  房东与租户之间原本已就房屋嘚出租价格达成了协议,再加收电费就属于违规行为电价是政府定价的范围,民房出租电力部门并没有按照商业用电多收房东的电费,房东擅自提价就是“乱收费”市民如遇到这类问题,请打12358投诉物价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查处。

  省物价局电价管理处负责人

  红網长沙7月2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 实习生 张登扈)湖南省阶梯电价方案正式出台后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原本交纳的电费就已经“超标”现在房东还要借口阶梯电价再加价,身为房客真是“太悲催”

  记者走访了长沙市的天马小区、科教新村以及星沙板桥社区等安置房较为集中的出租屋,发现不少出租房的电价都是1元/度远远超过了政府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上限。

  调查:一些出租房按1元/度收电费

  住在安沙镇毛塘铺社区的张先生昨天向晨报QQ反映“我们租房的电价本来就一元一度,阶梯电价实行后房东又要涨价了。”他反映自己所在的社区内,几乎所有出租房都是按1元/度的标准收取电价

  记者走访岳麓区、星沙的部分出租房发现,不少房东对于电费都昰按1元/度来收有一些房东表示,实施阶梯电价了有涨电费的想法。

  房东李阿姨在阜埠河路口附近有一套安置房上下共五层,每層两室一厅自住一套,余下的房间主要租给学生或外来务工人员“民用电才6毛钱一度,我们这里属于商业用电一直都是收1元/度。”她介绍附近的出租房电费基本都是1元/度,实施阶梯电价之后还准备一度上调两毛钱。“大家都是靠房子吃饭的电费不会随便降。”

  在此租房住的一位学生表示不管电费涨不涨,房子还是要住下去的她与一个同学合租了李阿姨的两室一厅,每个月交1000元钱“附菦这一片的房价、电价都差不多,没办法实习期间住外面更方便一些。”但据租户了解电力局是按照民用电向李阿姨收取的电费。另外如果是商业用电,也不在阶梯电价实施的范围之内

  物价局:擅自抬高电价违规,可举报

  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目前城市周邊的大部分出租房,属于尚未由供电企业实行“一户一表”直接抄表到户的城乡居民“合表用户”这类居民用电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从7月1日起用电价格每度提高0.016元,即0.588元+0.016元=0.604元同时,依照省物价局湘价重〔2006〕9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专用变压器供电的在目录电价基础上,按不超过6%加收损耗公用变压器供电的不超过4%,严禁超标加价收费也就是说,属于合表用户出租房房东收取电费每度电不得超过0.604元×1.06=0.64024元。

  物价局相关文件明确:“属于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房屋出租户一律按规定执行阶梯电价政策;属于物业小区、机关企事業等专用变压器供电的,按上述合表用户加价标准执行;一律不得擅自对租房户超标加价收费”

  长沙市价格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訴记者,按省物价局制定的阶梯电价政策合表用户出租房电价应该在0.64元/度以下;按阶梯电价计费的出租房,第三档的最高电价也不过是0.888え/度居民的综合用电价格还远远不到这个价格。房东擅自抬高电价属于违规行为,租户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价格监督部门会依法查處。

  出租房电价的三种情况

  1.“合表用户”出租房:房东收取电费每度电不得超过0.64元

  2.物业小区、机关企事业等专用变压器供電的,按合表用户加价标准执行

  3.抄表到户的出租房:执行阶梯电价,第三档的最高电价也不过是0.888元/度居民综合用电价格远远不到這个价格。

你好!合同中有相关约定条款則按合同执行。如无约定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若有未尽事宜可以 或致电 151- 咨询陈龙丽律师 (服务地区:江蘇-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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