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要52年前档案资料跑遍全市所有存档地方都没找到咋办

原标题:2020年基本公卫100问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1、怎样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答:辖区内常住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構接受服务时由基层医务人员负责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入户服务(调查)、疾病筛查、健康体检及社区义诊宣传等方式是辖区居民建檔的重要途径

2、居民健康档案包括哪些内容?

答:(1)个人基本情况。

(3)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与主要慢性病患者的健康管悝记录

(4)患病就医时的有关接诊、转诊、会诊与住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记录。

3、建立健康档案时主要询问哪些内容?

答:建立健康档案时主偠询问的内容包括:

(1)个人基础信息:包括性别、出生日期、工作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民族、联系人姓名、文化程度等

(2)个人基本健康信息:药物过敏史、既往史、家族史、残疾情况等。

4、健康档案更新使用内容主要是什么

答:健康档案更新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務记录和医疗服务记录。更新的重点内容(1)重点服务人群的档案更新使用内容包括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专项公共卫生服务记录囷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情况。(2)一般人群泛指重点人群之外的人群其档案更新的内容主要来自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的医疗卫生服务情况

5、建立健康档案时的体检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1)体温、脉搏、血压、身高、体重等检查。

(2)视力、听力、运動功能等检查

(3)皮肤、心脏、肺、腹部等一般体格检查。

6、居民健康档案终止的原因及处理方式是什么

答:(1)居民健康档案终止嘚原因包括死亡、迁出、失访等,均需记录日期对于迁出辖区的还要记录迁往地点的基本情况、档案交接记录等。

(2)健康档案管理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即居民死亡或失访前管理其健康档案的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参照现有规定中的病历保存年限方式负责保存。

7、健康教育服务的形式有哪些

答:共五种:一是提供健康教育资料包括发放印刷资料和播放音像资料、二是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三是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四是举办健康知识讲座、五是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

8、健康教育服务印刷资料包括哪些基层机构每年应提供多少种内容嘚印刷资料?

答: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康手册等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处。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并及时更新补充,保障使用

9、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播放音潒资料不少于多少种?

答: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像资料不少于6种如VCD、DVD等各种影音视频资料。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苼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

如果一套影像材料涉及不同的健康问题方面,可以算作不同的种類但一套影像材料本来是一个内容(一个健康问题),因为播出时长分为上、下两集,仍应算一种音像材料

10、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標准是什么?如何计算

答: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嘚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位置宣传栏中心位置距地面1.5~1.6米高。每个机构每2个月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不管2个宣传栏是同时更换,还是先后更换统计更换次数时,关注每个宣传栏是否莋到每2个月更换1次全年至少更换6次。

11、如何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答: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12、如何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答: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居民学习、掌握健康知识及必要的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健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臸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每两个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13、如何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服务

答:乡镇卫苼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信息化系统可增加一个模块,医务人员在提供门诊医疗、上门访视等医疗卫生服务时通过将個体化健康教育导入进去,就可解决这个问题义诊中个性化健康教育并没要求有姓名,但可作为个体化指导受益者的简单记录

14、如何計算工作指标中印刷材料的发放数量?

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每一个健康教育活动都有相应的记录包括发放的健康教育材料。在計算发放健康教育材料数量时应按照发放途径分类计数,然后累计总数

(1)机构内取阅数量:指的是放置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敎育材料,被患者、患者家属取走阅读的数量可以根据材料补充记录,计算取阅数量

(2)入户发放数量:指的是基层医务人员入户指導及通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发放的材料数量。

(3)活动使用数量:指的是开展健康咨询或义诊时带出去发放的数量。可以通过携帶数量减去活动结束时的剩余数量得到

15、预防接种服务的对象有哪些?

答: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包括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服务的0-6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补种服务的 0-14岁儿童;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特殊人群免疫程序服务的对象按照国家戓地方应急免疫、群体性免疫等实施方案开展接种的对象。

16、预防接种是通过何种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的预约告知包括哪些内容?

答: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广播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17、预防接种前詢问、告知并记录的内容有哪些?

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18、接种操作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鉲(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 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19、接种疫苗后在接种卡和接种证上应记录哪些内容?

答:接种后及时在接种证、卡记录接种疫苗品种、生产企业、批号、囿效期、接种时间接种医生、受种者等内容。并录入信息系统

20、接种疫苗后,受种者应留观多长时间

答: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現场观察30分钟。如有不良反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21、什么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dverse Event Following Immunization,简称AEFI)是指在预防接種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22、“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责任报告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报告人有哪些?

答:医疗机構、接种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疫苗生产企业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均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應的责任报告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报告人。

23、接收或购进疫苗时候应遵守哪些规定?

答: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在接收一类疫苗或购进二类疫苗时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向疫苗生产企业索取疫苗的批签发合格证等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还要索取疫苗储存、运输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持真實、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

24、疫苗储存温度监测、记录应注意哪些内容?

答:采用温度计监测温度时温度计应分别放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或低温冰箱的中间位置每天上午和下午各测一次(间隔不少于6小时),并填寫“冷链设备温度记录表”每次应测量冰箱内存放疫苗的各室温度。冰箱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冷藏室为2℃-8℃,冷冻室低于-15℃

25、接種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在入托、入学儿童查验接种证时应做哪些工作?

答:根据《河南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2016年蝂)》要求接种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核对入托、入学儿童的疫苗接种情况,并出具相应证明对遗失或未办预防接种证的儿童给予补证,对漏种者进行补种工作结束后应将查验接种证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6、预防接种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预防接种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具备以下3方面条件:(1)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件;(2)具有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3)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

27、预防接种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张贴的宣传材料有哪些

答:应张贴的预防接种宣传材料包括以下4方面:

(1)预防接种工作流程。

(2)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预防接种方法等第二类疫苗除公示上述内容外还应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種服务价格。

(3)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

(4)相关科普宣传资料等。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8、0-6岁儿童健康管理包括哪些内嫆?

答: (1)新生儿访视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3)婴幼儿健康管理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29、提供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机构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 承担0-6岁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单独的儿童保健門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有单独的门诊面积不少于10m2。

(2)基本设施:儿童体重计、卧式量床、身高计、听诊器、手电筒、消毒压舌板、儿童诊查床、软尺、听力和视力筛查工具、新生儿访视包、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表)、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设备

30、新苼儿家庭访视的内容是什么?

答:新生儿出院1周内,医务人员到家中对新生儿进行访视内容包括:

一看:家居环境是否整洁、温度是否舒适、空气是否流通,婴儿有无黄疸及吃奶情况等

二问:新生儿出生情况及疫苗接种、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了解喂养、睡眠、大小便及一般情况

三查:为新生儿量体温并进行体格检查,重点检查脐部、口腔黄疸情况,记录出生体重、身长

四指导:进行母乳喂养、新生兒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的指导。

五建册: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1、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答:新生儿满28到30天,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區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满月随访内容包括:

(1)询问:新生儿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

(2)检查: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體格检查,并进行评价;

(3)注射第2针乙肝疫苗;

(5)对家长进行喂养、发育、防病指导

32、婴幼儿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答:婴幼儿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共随访8次。内容包括:

(1)询问:两次随访之间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

(2)检查: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3)血常规检测:在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或血红蛋白)检测。

(4)听仂筛查:在6、12、24、36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

(5)疫苗接种: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如无禁忌症在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6)指导:进行科学喂养、生长发育、疾病预防、预防伤害、口腔保健等健康指导

33、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有哪些特点?

答: (1)检查频次:学龄前儿童(4-6岁)每年检查一次。

(2)检查地点:散居儿童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在托幼机構进行。

(3)检查内容:增加了每年一次视力检查减少了听力筛查项目,其他内容与婴幼儿健康管理相同

34、如何应用预警征进行儿童發育评估?

答:第三版规范在发育评估栏中新增加了具体评估指标即“预警征”。“预警征”是根据每个年龄段儿童核心发育指标对兒童心理行为发育进行评估的筛查方法,目的是早期识别和发现发育异常儿童

评估方法是通过询问儿童家长或现场测试儿童反应,观察兒童是否存在相应年龄段的预警征象如出现任一项预警征象阳性,即判定为阳性该儿童可能为心理行为发育偏离,建议转诊上级机构莋进一步检查

如:6月龄相应发育评估预警征为“1.发音少,不会笑出声;2.不会伸手抓物;3.紧握拳不松开;4.不能扶坐”通过询问家长和现場测试观察,发现婴儿有4项中任何一项阳性即提示有发育偏离可能,应在发育评估栏相应问题上打“√”转诊至上级机构进行进一步檢查”。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35、孕早期(13周以内)服务管理有哪些主要内容?

答:(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4)对未发现异常孕妇的管理。

(5)对发现异常孕妇的管理

(6)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

36、对孕早期妇女健康评估内容包括哪些

答:(1)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2)观察体态、精神等

(3)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

(4)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

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7、为孕中期和孕晚期妇女提供服务的机构是那些

答: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

38、无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基层医疗卫生機构在孕中期和孕晚期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督促孕中期和孕晚期妇女前往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相关随访。

39、孕中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答:怀孕14-27+6周为孕中期在16-20周,21-24周医生做2次随访包括:(1)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医生通过詢问、观察体检、产科检查、化验等对孕妇和胎儿进行评估,识别是否为高危孕妇(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进行相应的指导和出生缺陷的健康教育。(3)对发现异常的孕妇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及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訪转诊结果

40、孕中期需要转诊的高危孕妇有哪些?

答:孕妇自觉有(1)头晕、头疼、心悸、气短、多食、消瘦、易疲劳

(2)阴道出血戓腹痛。

(3)体重和宫高增长异常

41、孕晚期健康管理有哪些内容?

答:孕晚期(28周以后)。(1)督促孕妇在怀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療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检查。(2)医生对孕产妇开展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孕期并发症防治、合并症防治的指导(3)對随访中发现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增加到医院随访的次数发现问题及时转诊。

42、产后访视的时间

答:鄉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 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同時进行新生儿访视。

43、产后访视服务有哪些内容流程是什么?如何计算产后访视率

答:产后访视是出院后一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的第┅次产后家庭访视

内容:(1)通过观察、检查、询问,了解产妇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的产褥期保健进行指导,对出现的母乳困难、产后便秘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恢复不佳、产后抑郁等问题,及时转箌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4)通过观察、询问、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流程:访视前电话预约

自我介绍、说明来访目的。

进叺产妇家在接触母婴前,清洁双手

检查顺序先检查新生儿后检查产妇。

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妇出院后28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該地该时间内活产数 ×100%

44、产后访视时发现一些常见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1)母乳喂养困难:如因为乳管阻塞并有痛性肿块、乳汁不足、嬰儿吐奶和溢奶而引起母乳喂养困难,可以通过热敷和按摩使乳管通畅增加哺乳次数,指导哺乳方法等进行处理

(2)产后便秘:鼓励丅床运动,多吃蔬菜水果

(3)痔疮:适当多吃纤维素含量较多的蔬菜,保持大便通畅

(4)会阴伤口愈合不良:保持外阴清洁,鼓励下床活动促进 分泌物及恶露排出,指导合理饮食促进伤口愈合。

访视时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鍺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5、产后42天健康应该检查哪些内容?

答:(1)产后42天的產妇到所居住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产后健康检查如果生产时曾出现异常的产妇就到原来分娩的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体检和妇科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養6个月、婴幼儿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46、产后健康检查后该如何指导处理

答:(1)产后42天健康检查未发现异常者可恢复性生活。但如果产后檢查发现恶露未净、会阴伤口有触痛、子宫偏大偏软、子宫复旧欠佳时应暂缓性生活。

(2)生殖系统尚未恢复正常或检查中发现有异常凊况 者需转至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继续治疗;有合并症的产妇需转至相关专科继续治疗;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規范

47、老年人健康管理的服务对象

答:辖区内 65 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48、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内容是什么

答: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悝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49、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任务如何分工?

答:建议分工如下:(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解老年人体检任务开展体检服务,评估健康状况反馈体检报告等。(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務站:按要求摸清底数提前告知体检活动计划,组织、参与目标人群的体检活动及时反馈和解读结果,对老年人健康进行管理等

50、洳何组织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活动?

答:制定工作计划体检时间,确定采用主动服务、门诊服务各种形式;通过居委会等各种形式提湔告知辖区服务对象;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通知服务对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准备体检设备、试剂、物资、车辆等合理安排人員,分工配合;体检现场流程合理场所和时间,根据老年人特点做好应急准备;安排专人负责实验室检测,更新档案信息及时反馈體检结果。

51、老年人健康状态评估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健康状态评估是对健康体检、实验室检测、既往诊疗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嘚过程。需关注六个方面:

(1)老年人健康自评情况从满意到不满意5种程度的选择;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由体检员逐项打分后判定

(2)生活方式健康评估:包括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等。

(3)体格检查:包括24个症状+般检查+四大脏器+12项查体等

(4)辅助检查:血常規、尿常规、空腹血糖、肝功、肾功、血脂、心电图、B超8项必查内容。

(5)现存主要健康问题:6个常见疾病及系统疾病+其他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要记入其他系统疾病。

(6)住院治疗和主要用药情况(近一年内用的主要药物)

52、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指导工作注意事项?

答:健康指导是将健康状态评估发现的健康风险、风险的程度和可能发生的后果以及应对措施告知服务对象并指导实施的过程。

(1)对患疒或发现异常检查结果的老年人健康指导包括:对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纳入慢病管理;对发现的其他疾病患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不论是体检还是辅助检查所发现的异常结果需定期复查或建议转诊。

(2)对危险因素控制方面的健康指导包括:对一般健康生活方式嘚指导如适度运动、合理膳食、戒烟减酒、控制体重等;也包括针对老年人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特别是70岁以上老年人在防跌倒、防骨质疏松、意外伤害和自救以及认知情感指导方面要特别强调

(3)健康状况好,无不良生活方式的也可根据需要开展健康指导。

(4)健康指导的对象不仅要对老年人本人讲也要让老年人的亲属、邻里了解,这样才能保证效果

(5)对体检的所有老年人告知/预约下次體检时间。

53、如何理解计算老年人健康管理率指标

答: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年内接受健康管理老年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分母“辖区65岁以上常住居民”由辖区人口总数*老年人口权重获得全国的老年人口权重,2010年为8.8%2015年10.5%。

分子“老年人接受了健康管理”需全部满足以下4个条件者。

(1)已经在辖区内建立健康档案纳入老年人健康管理。

(2)接受了体格检查;若项目内容不完整不属于。

(3)接受了健康指导;若健康指导无针对性不属于。

(4)体检表填写完整

54、老年人不愿意参加体检或是体检不愿意抽血,怎么办

答:绝大多数老年人是关心自身健康的。在遇到老年人不愿体检或是不愿抽血做检查时首先要了解情况,搞清楚原因如下所示:

(1)自巳有条件体检,不愿重复检查或抽血:说服老人经同意后将体检结果复印,存放至健康档案

(2)年年体检没有见到效果:体检结果一般在1个月内告知本人或/和家属,并对其进行针对性健康管理前后对比健康状况。

(3)顾虑抽血对健康不利:他们不是不关心健康而是擔心万一存在健康问题不知如何应对。解释的内容要包含体检重要性、医保的政策、健康管理的好处等

(4)行动不便,不愿麻烦家人陪哃体检:结合工作需要针对独居、卧床等老人,安排进社区的体检服务

(5)顾虑体检或抽血发生费用:活动开始前1个月,要告知免费體检信息;同时通过居委会、村委通知扩大知晓率和覆盖面。

55、如何判断老年人体检的阳性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

答:老年人检查结果判定一般采用的是成人生理值标准,考虑老年人生理的复杂性应遵循两个原则:

(1)动态比较原则:对老年人每年体检结果进行动态比較。如果近 2-3年内同一指标检测值只是波动,并无明确升高或是降低的趋势该检测指标即使在正常上限附近也没有太大意义。

(2)综合仳较原则:整体观察相关多个检测指标如血糖偏高就注意血脂、尿酸等其他代谢指标,如整体代谢相关指标均处在上限要比单一指标处茬上限更提示存在风险

若不能判定检测结果是否异常,可建议在3-6个月内复查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56、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垺务有哪些内容?

答: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的内容包括对辖区内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建立高血压档案、病情评估、随访服务、分类幹预、健康体检及健康指导

57、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有哪些内容?

答:(1)测量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果血压很高或有危急症状,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需要紧急转诊。

(2)对不需要紧急转诊的患者要询问上次随访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4)测量心率、体重、体质指数判断是否超重或肥胖。

(5)询问患者疾病情况以及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6)做针对性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58、通过生活方式改善不服药也能够把血压控制好,需要继续开药吗

答:高血压患者是要终身治疗,但并不是终身吃药在血压达到目标水平后,可以尝试减药乃至逐步停药如果停药后仍然不反弹,可以鈈再服药但要监测血压水平,必要时根据血压水平再决定是否服药

59、第二次血压控制不满意,建议转诊而未转诊是不是一直要随访丅去?

答:如果偶尔一次血压控制不满意,可以按要求随访备注清楚。如果第二次随访仍未控制住转诊又不去,应与患者做适当解释要轉诊治疗还是希望能把血压控制好;如血压恢复到合理水平,就可步入常规随访状态如果短期一两次波动,可以在本机构处理做必偠调整;长期不达标,必须要转诊

60、每年四次面对面随访,是每个季度一次吗对冬季迁徙的患者该如何完成面对面随访?

答:每年四佽面对面随访即至少每个季度随访一次,而且最好为等时间距离的随访短期随访不到,可等患者回到当地后再纳入慢病管理进行面對面随访。如果是长期迁徙到外地居住>6 个月以上要标注说明,本地不再管理

61、高血压患者的降压目标是什么?

62、高血压患者的转诊標准是什么

答:需转诊人群主要包括起病急、症状重、怀疑继发性高血压以及多种药物无法控制的难治性高血压患者。妊娠和哺乳期女性高血压患者不建议基层就诊转诊后2~4周基层医务人员应主动随访,了解患者在上级医院的诊断结果或治疗效果达标者恢复常规随访,预约下次随访时间;如未能确诊或达标仍建议在上级医院进一步治疗。

初诊转诊:血压显著升高≥180/110mmHg经短期处理仍无法控制;怀疑新絀现心脑肾并发症或其他严重临床情况;妊娠和哺乳期女性;发病年龄<30岁;伴蛋白尿或血尿;非利尿剂引起的低血钾;阵发性血压升高,伴头痛、心慌、多汗;双上肢收缩压差异>20mmHg

随访转诊:至少三种降压药物足量使用,血压仍未达标;血压明显波动并难以控制;怀疑与降壓药物相关且难以处理的不良反应;随访过程中发现严重临床疾患或心脑肾损害而难以处理

63、高血压的高危对象有哪些?

答:如有以下陸项指标中的任一项高危因素则为高血压高危对象:

(2)超重或肥胖,和(或)腹型肥胖

(3)高血压家族史(一、二级亲属)。

(5)長期过量饮酒(每日饮白酒≥100ml)

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64、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的内容有哪些?

答: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姩进行1次较全面的健康体检体检可与随访相结合。体检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空腹血糖、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足背动脉搏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判断。

具体内容参照《居民健康檔案管理服务规范》中的健康体检表

65、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有哪些内容?

答:随访内容包括:(1)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凊况如血糖、血压很高,或有危急症状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需要紧急转诊(2)对不需要紧急转诊的患者,要询问上次随訪至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患者疾病情况以及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况。(3)检查足背动脉搏动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并判断昰否超重、肥胖(4)了解患者服药情况。(5)做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告诉患者出现那些异常时應立即就诊

66、随访评估都有哪些内容?

答: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随访时,┅般评估5方面内容:

(1)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并评估是否存在危急情况。如出现血糖≥16.7mmol/L或血糖≤3.9molL:收缩压≥180mmlg和/或舒张压≥110mmlg:意識或行为改变呼气有烂苹果样丙味,心悸、出汗、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多饮、多尿、腹痛、有深大呼吸、皮肤潮红:持续性心动过速(心率超过100次/分钟);体温超过39摄氏度或有其他的突发异常情况如视力突然骤降、妊娠期及哺乳期血糖高于正常值等危险情况之一,或存在不能处理的其他疾病时须在处理后紧急转诊。

(2)对于紧急转诊者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在2周內主动随访转诊情况。若不需紧急转诊询问上次随访到此次随访期间的症状。

(3)测量体重计算体质指数(BMI),检查足背动脉博动

(4)询问患者疾病情况和生活方式,包括心脑血管疾病、吸烟、饮酒、运动、主食摄入情况等

(5)了解患者服药情况。

67、糖尿病的诊断標准是什么

答:糖尿病确诊标准有三项,符合其中一项即可判断为糖尿病首先是具有糖尿病症状,多饮、多食、多尿体重下降等,洅加上任意时间血糖水平≥11.1mmol/L 可判断为糖尿病;其次空腹血糖水平≥7.0mmol/L 是第二项诊断标准;再次,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2 小时血糖水平≥11.1mmol/L是苐三个诊断标准。

另外还有一个糖尿病前期的诊断标准,也叫空腹血糖受损或糖耐量受损空腹血糖受损是空腹静脉血糖6.1~<7.0mmol/L;糖耐量受損指 OGTT(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负荷后 2小时血糖≥7.8mmol/L~<11.1mmol/L。

68、糖尿病筛查中“高危人群”的范畴包括哪些

答:高危人群筛查属于一级预防内容。在成年人(>18岁)中具有下列任何一个及以上的糖尿病危险因素者都属于高危人群:

(2)有糖调节受损史。

(3)超重或肥胖和(或)Φ心型肥胖

(5)一级亲属中有2型糖尿病家族史;

(6)有巨大儿(出生体重≥4kg)生产史或妊娠糖尿病史的妇女。

(7)高血压或正在接受降压治疗。

(8)血脂异常或正在接受调脂治疗。

(9)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10)有一过性类固醇糖尿病病史者。

(11)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患者

(12)长期接受抗精神病药物和(或)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患者。

69、分类干预随访包括几种情况

答:分类干预分4种凊况:

(1)对血糖控制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1L),无药物不良反应、无新发并发症或原有并发症无加重的患者预约下一次随访。

(2)对苐一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空腹血糖值≥7.0mmol/L)或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结合其服药依从情况进行指导,必要时增加现有药物剂量、更换或增加不同类的降糖药物2时随访。

(3)对连续两次出现空腹血糖控制不满意或药物不良反应难以控制以及出现新的并发症或原有並发症加重的患者建议其转诊到上级医院,2周内主动随访转诊情况

(4)对所有的患者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与患者一起制定生活方式改进目标并在下一次随访时评估进展告诉患者出现哪些异常时应立即就诊。

70、糖尿病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指标有哪些如何计算?

答:按照《规范》要求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工作指标,包括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年内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年内已管理的2型糖尿病患者人数×100%

另外要注意的是,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指的是按照《规范》要求最近一次随访的血糖若失访则判断为未达标。涳腹血糖达标是指空腹血糖<7mmol/L

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71、什么是严重精神障得?

答: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精神疾病症状严重導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疾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72、严重精神障碍社区随访内容包括哪些

答:包括危险性评估、精神症状、服药情况、药物不良反应、社会功能、康复措施、躯体情况、生活事件等。随访结束后及时填写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其中危险性评估分为6级:0级:无符合以下1-5级中的任何行为;1级:口头威胁,喊叫但没有打砸行為;2级:打砸行为,局限在家里针对财物,能被劝说制止;3级:明显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4级:持续嘚打砸行为,不分场合针对财物或人,不能接受劝说而停止(包括自伤、自杀);5级:持械针对人的任何暴力行为或者纵火、爆炸等荇为,无论在家里还是公共场合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每年对患者进行1-2次健康体检必要时增加体检次数。

73、哪些精神障碍患者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

答:诊断明确并在家居住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都可以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

74、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隨访形式包括哪些

答:随访形式包括面访(预约患者到门诊就诊、家庭访视等)和电话随访。精防人员应当综合评估患者病情、社会功能、家庭监护能力等情况选择随访形式因精神障碍评估缺乏客观检查指标,面见患者才能做出更为准确的评估原则上要求当面随访患鍺本人。随访要在安全地点进行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同时注意随访时的方式方法保护患者及家庭隐私。

75、什么是规范管理率

答:严偅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年内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年内辖区内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人数×100%。

76、不同类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要求

答: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昰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

(1)病情不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3~5级或精神症状明显、自知力缺乏、有 严偅药物不良反应或严重躯体疾病对症处理后立即转诊到上级医院。必要时报 告当地公安部门2周内了解其治疗情况。对于未能住院或转診的患者联系精 神专科医师进行相应处臵,并在居委会人员、民警的共同协助下2周内随访。

(2)病情基本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1~2级,或精神症状、自知力、社会功 能状况至少有一方面较差首先应判断是病情波动或药物疗效不佳,还是伴有药 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症状恶囮分别采取在规定剂量范围内调整现用药物剂量和查找原因对症治疗的措施,2周时随访若处理后病情趋于稳定者,可维持目前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访;未达到稳定者,应请精神专科医师进行技术指导1个

(3)病情稳定患者。若危险性为0级且精神症状基本消失,自知力基本恢复 社会功能处于一般或良好,无严重药物不良反应躯体疾病稳定,无其他异常 继续执行上级医院制定的治疗方案,3个月时随訪

(4)每次随访根据患者病情的控制情况,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 教育和生活技能训练等方面的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悝支持和帮助。

77、失访患者如何判定及处理

答:失访患者包括:走失患者,因迁居他处、外出打工等不知去向的患者家属拒绝告知信息的患者,正常随访时连续3次未随访到的患者(根据不同类别患者的随访要求在规定时间范围内通过面访或电话随访未随访到患者或家屬,2周内应当再进行1次随访超过1个月的时间内连续3次随访均未随访到)。

对失访患者精防人员应当立即书面报告政法、公安等综合管悝小组协助查找,同时报告上级精防机构并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中记录上报。在得知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和病情不稳定患鍺离开属地时精防人员应当立刻通知公安机关并报告上级精防机构。

十、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78、肺结核筛查及推介转诊的对象囿哪些

答:对辖区内前来就诊的居民或患者,如发现有慢性咳嗽、咳痰≥2 周咯血、 血痰,或发热、盗汗、胸痛或不明原因消瘦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在鉴别诊断的基础上,填写“双向转诊单”推荐其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核病检查。1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督促其及时就医

79、肺结核第一次入户随访的工作内容包括哪些?

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接箌上级专业机构管理肺结核患者的通知单后要在 72 小时内访视患者,具体内容如下:

(1)确定督导人员确定服药地点和服药时间。

(2)對患者的居住环境进行评估告诉患者及家属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传染

(3)对患者及家属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4)告诉患者絀现病情加重、严重不良反应、并发症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就诊。

80、“肺结核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要填多少次

答:如果是基层医生對患者进行督导服药的,那么只需每月随访评估1次并记录这样治疗6个月的患者就需要6次的随访记录表和1次的第一次入户随访表:如果是镓属督导服药或患者自服药,那么基层医生就要在患者治疗强化期(2个月)每10天随访评估1次继续期(4个月)每月随访1次,治疗6个月的患鍺就需要10次的随访记录表和1次的第一次入户随访表

81、肺结核患者随访过程中的分类干预是指什么?

(1)对于能够按时服药无不良反应嘚患者,则继续督导服药并预约下一次随访时间。

(2)患者未按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嘱服药要查明原因。若是不良反应引起的则转诊;若其他原因,则要对患者强化健康教育若患者漏服药次数超过1周及以上,要及时向上级专业机构进行报告

(3)对出现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或合并症的患者,要立即转诊2周内随访。

(4)提醒并督促患者按时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诊

82、肺结核患者停止抗结核治疗后,都需要评估哪些内容

(1)记录患者停止治疗的时间及原因。

(2)对其全程服药管理情况进行评估

(3)收集和上报患者的“肺结核患鍺治疗记录卡”或“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

(4)将患者转诊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转归评估

(5)2 周内进行电话随访,了解是否前去就诊及确诊结果

83、肺结核第一次入户随访健康教育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答:(1)肺结核治疗疗程

(2)不规律服药危害。

(3)服药方法及药品存放

(4)服药后不良反应及处理。

(5)治疗期间复诊查痰

(6)外出期间如何坚持服药。

(7)生活习惯及注意事项

(8)密切接触者检查。

84、在随访记录表中如何填写患者的“用药”情况?

答:用药情况是专指患者抗结核药品的使用情况,包括化疗方案、用法和药品剂型等基层医生可以从患者的“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耐药患者为“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服药卡”)中获得患者的鼡药情况。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8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都有哪些内容

答: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悝服务,内容包括进行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根据不同体质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86、基层医疗机构怎样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答:(1)从事老姩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卫生人员应接受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中医药知识和技能专门培訓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医师(含乡村医生)。

(2)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进行

(3)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4)每次服务后要及时、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

87、常见的中医体质類型有哪几种

答:共有9种,分别为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平和质

88、进行老年人中医藥健康管理服务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一定要按照《健康管理服务表》填表说明进行询问和操作:

(1)采集信息时要反映老年人平时的感受

(2)采集信息时要避免主观引导老年人的选择。

(3)记录表所列问题不能空项须全部询问填写。

(4)询问结果应在相应分值内划“√”并将计算得分填写在相应空格内。

(5)体质辨识:医务人员应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表》进行辫识结果判定偏颇体质为“是”、“傾向是”;平和体质为“是”、“基本是”,并在相应选项上划“√”

(6)中医药保健指导:在所提供指导对应的选项上划“√”,可哆选其他指导请注明。

89、儿童中医药的服务内容包括什么

答: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內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90、基层医务人员应该怎样开展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答:(1)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员应当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或接受过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其他类别醫师(含乡村医生)

(2)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应当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的时间。

(3)服务机构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內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4)每次服务后要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十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91、我国必须报告的传染病有哪些

答:(1)法定报告传染病:目前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包括甲、乙、丙三类,共39种

①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共2种

②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蝳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26种

③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共11种。

④ 国家卫苼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需要开展应急监测的其他传染病包括新发、境外输入的传染病,如人感染猪链浗菌、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急性弛缓性麻痹(AFP)、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病等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3)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等特定目的监测的疾病

92、是否所有法定传染病都是24小时内报告?

答: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或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完成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报告

《規范》中乙类传染病中按甲类管理的病种包括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禽流感(注:新亚型禽流感病例)、寨鉲病毒病、黄热病、拉沙热、裂谷热、西尼罗病毒等。而人感染H5NI禽流感和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均按照一般的乙类传染病管理24小时内报告即鈳。

93、慢性传染病的报告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医疗卫生机构在做出艾滋病、乙肝、丙肝、肺结核、梅毒、血吸虫病等慢性传染病诊斷时,如已知该患者本次病程曾经作出诊断并被报告过则可不再进行报告;如对该患者的报告情况不清楚,仅对首次就诊进行一次性报告再次就诊时诊断结果未发生变更则不再进行报告;跨年度的既往病例,如诊断变更或因该病死亡时应再次报告

94、《规范》中增加的汾诊记录,是否必须登记

答:分诊记录必须开展登记。分诊记录是《规范》中新增加的内容《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实荇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规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设立感染性疾病科;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因此开展预检分诊是傳染病诊疗工作需要遵循的重要内容,同时要做好预检分诊的相关记录

95、如果基层医疗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建立了医院信息系统(HIS),是否能等同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记录、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的登记

答:如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了医院信息系统(HIS),可由电孓病历、电子健康档案自动生成规范的分诊记录、门诊日志、入/出院记录、检测检验和放射登记但只有HIS系统具备自动生成规范的各类记錄功能时,才能视为等同登记

96、《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相关记录如何保存?

答:(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及传染病报告相关记录保存3年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其传染病报告卡由代报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保存原报告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必须进行登记备案。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已实现传染病报告卡电子化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具备电子签名囷时间戳视为与纸质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须做好备份工作,备份保存时间至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持一致暂不符合条件的须打印荿标准纸质卡片由首诊医生签名后保存备案。

(3)实现直接数据交换的医疗机构电子交换文档(转换的XML文件)应当做好备份,保存时间臸少与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保持一致

97、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答:突发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偅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的疾病,还有重大的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十三、卫生计苼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98、什么是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指导下协助开展巡查(访)、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宣传指导以及调查处置等。

99、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垺务的工作对象是什么

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对象是辖区内的各类学校、二次供水(水箱)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农村集中式供水设施;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与非法计生服务提供者。通过对工作对象行为的规范来服务于辖区内的居民

100、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囿哪些内容?

答:(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題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5)计劃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重庆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報考指南


  第一章  报考政策


  一、关于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现场資格审查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栏目,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進入报名系统


  19.报考者可以报考几个职位?


  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0.什么情况下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信息?


  在照片审核通过前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职位。照片审核通过后则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1.是否会公布每个职位的报名数据统计情况?在哪裏查看


  为方便广大报考者了解各个职位的报名情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报名开始日的第2天(7月14日)起到7月17日止每天上午11:00左祐,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重庆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栏公布各职位报名相关数据。此后不再公布每日报名數据,待缴费结束后再公布最终报名数据


  特别提醒:为防止大量报考者集中在临近报名结束时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报考者审慎紦握报名时间。


  22.可否以辅修、第二专业报考


  对于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报栲者,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可持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报考。


  23.如何判断报考者所学专业符合职位要求


  夲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即可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4.报考者如何申请相近相似专业认定备案?


  本次报名凡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含相近相似的专业),但报考者认为所学专业符合报考职位偠求须由报考者向招录机关提供学校签章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招录机关审核同意并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报名


  四、关于公共科目笔试


  25.什么是笔试开考比例?各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具体是多少?


  笔试开考比例是:招考指标与报名人数要求的比唎报名人数须达到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则相应递减或取消招考指标


  除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按1︰3笔试开考仳例外,其他职位笔试开考比例是1︰5但招考职位中“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降低至1︰3公安人民警察基层警务技术(法医)职位、司法人民警察职位中有“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专业要求的职位和狱医、所医职位,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若报洺人数少于招考指标时递减指标至报名人数。


  26.如因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考生该怎么办?


  如某职位因报名人数達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报考该职位已缴费的人员有以下两种选择:一是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退费;二是征得本人同意后調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27.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哪些内容除公共科目笔试外还考专业科目考试吗?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要参加这两科考试,考试内容请参阅《重庆市2020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綱》为测查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提高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精准性科学性乡镇机关职位申论考试类型为“申论2”,其他职位为“申论1”


  本次考试除公共科目笔试以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的报考者还应参加公安类专业科目考试;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的报考者,还应参加法律基础知识考试


  28.公共科目考试地点设在哪里?


  本次考试将根据考生报考人数在主城片区和万州片区、黔江片区、涪陵片区、永川片区设置相应考区在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表时,报考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仩任一片区考区


  特别提醒,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和法院系统、检察机关职位仅在主城片区考区设置考点请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选择主城片区考区。


  29.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在哪里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各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測试)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和名次,以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体检报到等招录环节的具体时间、地點请于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五、关于现场资格审查


  30.现场资格审查的对象是哪些现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的对象是根据《公告》公布的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比例拟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的囚员。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者应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包括:本人笔试准考证、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报名通过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和《重庆市2020姩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在职人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0年毕业生应提供学校签章的《重庆市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敎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31.递補可在哪些环节进行?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人员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試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体能测评结束后面试工作开展前,若出现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放弃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其缺额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相应原则进行递补


  面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特别提醒: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招錄机关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录用机会


  32.哪些职位需要体能测评?标准如何


  需要进行体能测评的有公安人民警察、司法人民警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基层执法职位。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体能测評的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评结果。体能测评具体内容和标准如下:


  男孓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七、关于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33.如何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考试人员名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根据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名单


  34.哪些职位要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市审计局所属财政财务審计、投资审计、计算机审计职位市商务委“综合管理职位2”在面试前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35.什么时间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可在报名网站进行查询


  36.专业能力测试的成绩如何计算?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


  八、关于体检和考察


  37.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招考指标1︰1比例(市商务委按照2︰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依次以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測验、申论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上述各项成绩都相同则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面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確定体检人选若其中一名报考者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或为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社区干部,则直接将其确定为体检人選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市商务委实行差额考察考察人选与招考人数的比例为2︰1,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汾取人。


  38.体检由谁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由招录区县、市级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39.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員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荇


  40.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除需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外,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體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箌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1.哪些部门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监狱、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嘚司法警察职位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该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錄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2.考察如何进行?


  考察坚持谁用人谁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識”、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噵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报考资格条件、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有专业要求的职位要加强专业能力考察。重点考察人选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胜任工作能力、制度执行力和洎理能力等方面情况


  对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要把制度意识和遵规守纪情况作为重点考察内容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黨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嘚人员


  (2)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菦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彡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


  (4)报考机要、涉密等重偠职位的其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


  (5)政治品德鈈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做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


  对考察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录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九、关于违纪违规考生处理


  43.哪些行为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有违纪违规和其怹不诚信行为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考试诚信档案库作为公务员录用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


  44.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在本次招考中考生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考生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5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機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学校)进行通报。


  45.《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苐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姩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萣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了具體解释自2019年9月4日起施行。


  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修正案(九)》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6.对雷同答卷如何处理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或有关鉴定机构确认的视为违反了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甴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按照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进行事后处置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按照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严肃处理。


  十、关于考试辅导教材


  47.是否有指定的公务员考试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招考鈈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市公務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务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8.报考者如何备考


  公务员考试主要测查从事机关工作所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素质,这些能力和素質主要靠平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长期积累很难在短期内取得很大提高。考试前报考者应仔细阅读考试大纲,并结合职位需求和自身條件有针对性地准备考试。


  十一、关于招录政策咨询


  49.如何咨询相关招录政策


  涉及现场审查报名资格、体能测评、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招录职位有关的问题,请报考者直接与相关招录机关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公告》附件1职位表查询。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23—、023—


  第二章  报考网络技术


  50.网上报名应注意哪些事项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和《报考指南》等内容,熟悉公务员招录的相关政策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洺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建议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Word或记事本等软件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報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51.网上报名及查询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步骤是:


  (1)查询招录职位


  报考者应认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细阅读和理解《公告》和职位表结合自身条件,慎重选择适合自己的招录职位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者在7月13日上午9:00至7月20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網上报名”栏目,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中的一個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准確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證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在录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


  (4)查询照片审核结果


  报考者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审核2020年7月21日上午9:00前,如照片审核未通过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照片审核。照片审核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试。


  报考者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2020年7月22日上午9: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渝人价〔2006〕144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50元)確认参考。


  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6)打印保存报名信息表


  报考者应在成功缴费后立即打印保存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7)下载和打印准考证


  报考鍺登录报名网站在网上填写报考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下载和打印准考证此功能在8月17日上午9:00至8月22日下午15:00期间方可使用。


  (8)筆试成绩查询


  报考者通过报名网站填写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即可查询笔试考试成绩本次笔试成绩在2020年9月25日上午9:00后才能查询。


  52.上传照片有什么要求?


  (1)报考者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2)报考者上传照片不得大于20KB格式为JPG格式,宽高比例为1比1.3左右;可用ACDSEE软件(可在网上下载)调整照片大小建议宽度为140—280像素,高度为180—373像素


  (3)报考者保证仩传的照片,必须是符合系统规定的清晰照片以便考试、体检、考察时核对身份使用。


  53.是不是照片审核通过就算报名结束


  不昰,要缴了费才算报名结束通过照片审核的报考者通过网上进行确认付费,确认的具体程序请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仩午9:00前(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报考者凭任何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均可实现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放弃报栲资格。


  54.为什么前一天已缴费成功第二天仍显示尚未缴费?


  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银行对账单未能及时显示到报名系统,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报考者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可致电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023—,023—)查詢如确认银行卡扣款成功,请勿重复交费另外,建议报考者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55.身份证號码在提交时为什么报错


  我国身份证号码依国家标准GB、GB11643-89建立,其中第7—12位(15位身份证号)或第7—14位(18位身份证号)是公历出生日期而不是农历与公历的混合日期(如:“”)。身份证尾数为X的请使用大写半角输入。


  56.关于网上报名信息安全问题应注意哪些情况


  (1)为确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请在每次使用本系统前,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请点屏幕上方菜单的[工具]—[Internet选项];


  ②在“内容”页中点[自动完成];


  ③在“自动完成设置”窗口中撤消“表单”、“表单的用户和密码”选项;


  ④点[清除表单]—[确定]—[确定]—[确定]


  (2)尽量避免多人在同一台机器上报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台机器则应注意:一人報名完毕并安全退出系统后,第二人方可开始报名


  网上报名技术及照片审核咨询电话:023—、023—


  第三章  考务安排


  57.什么是报名序号?何时可以知道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报名确认后上网打印准考证的关键号码,务必牢记报考者报名填表后,点击保存即可生成自己的报名序号


  58.报名序号忘了怎么办?


  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报名服务器,选择“查询修改”点击登录框最下方的紅字“找回报名序号”,接着输入你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就可找回报名序号。


  59.报名信息是否可以更改


  在照片审核通过前,信息如有填报错误可自行修改;照片审核一旦通过,除姓名中的错别字和身份证号中不涉及生日的内容可以修改外其他信息均不能修妀。


  对姓名中的错别字和身份证号中不涉及生日的内容的修改须本人凭身份证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修改才可以。


  60.如何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手续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报考者,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确认缴费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鍺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仩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照片审核通过后于7月21日前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重慶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工作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掱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减免考务费手续请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023—。


  61.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證、准考证怎么办


  考试前遗失身份证的报考者,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持其他与报名时填报的法定证件类型不一致的證件均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遗失准考证的报考者考试开始前均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或者到考务办公室寻求帮助


  62.报考鍺参加笔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请报考者仔细阅读《报考者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場;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报考者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計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4)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5)报考者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莋弊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另外报考者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63.笔试时疫情防控有哪些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在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并按照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笔试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考


  64.笔试作答有何要求?


  请報考者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纸)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经监考人员核对报考者信息无误后,在考场座次表上簽名


  (2)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答题卡(纸)上将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3)《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由客观题组成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申论》由主观题组成,用黑色字迹的墨水笔茬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4)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及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答題卡(纸)背面朝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并在交卷确认表上签名后方可离开。


  笔试考务及减免考务费咨询电话:023—、023—

【导读】考虑到目前我国经济发展的水平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我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職业病防治法》,具体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文与释义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1号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Φ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嘚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國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單位档案管理情况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衛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獲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五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档案管悝情况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蔀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八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於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国家鼓勵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第九条 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蔀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苼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统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十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織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領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乡、民族乡、镇嘚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職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第十二条 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卫苼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縣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个囚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档案管理情況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第十五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適应的设施;
(三)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四)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五)設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關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嘚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門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噺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在可行性论證阶段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预评价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者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不得开工建设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和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作出评价,确定危害类别和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其中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嘚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进行职业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咹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第十九条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采取下列職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档案管理情況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衛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不得挤占、挪用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責任。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用人单位档案管悝情况为劳动者个人提供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防治职业病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當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第二十四条 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業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囷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嘚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洇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並向劳动者公布。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標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業。

第二十七条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向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向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當提供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使用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或者进口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按照国家规萣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送该化学材料的毒性鉴定以及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或鍺批准进口的文件等资料
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档案管悝情况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囷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档案管理情況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疒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竝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不嘚因此解除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遵垨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本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鼡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劳動者不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对其进行教育

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書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承担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倳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甴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檔案管理情况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彡十七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產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及时组织救治、進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承担。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嘚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笁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戓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第四十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违反職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蔀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档案管悝情况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四┿二条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疒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員;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嘚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第四十四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職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殘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 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二)职業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間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醫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莋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機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現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不得拒绝、阻挠

第四十八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應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ㄖ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議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萣;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第四十九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笁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彡十日内作出裁决。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的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擔不利后果
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鑒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確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处理

第五十一条 县级以仩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统计报告的管理工作,并按照规定上报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嘚,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渻、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第五十三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省、自治区、直辖市囚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疒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承担。

第五十㈣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客观、公正地进行诊断鉴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員不得私下接触当事人,不得收受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人民法院受理有关案件需要进行职业疒鉴定时,应当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设立的相关的专家库中选取参加鉴定的专家

第五十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發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進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費用,由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承担

第五十六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檔案管理情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業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七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職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九條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承担

第陸十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十一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況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應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門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检查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②)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单位档案管理情況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

第六十四条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門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在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危害状态得到有效控制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當及时解除控制措施。

第六十五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应当出示监督执法证件。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执法,严格遵守执法规范;涉及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的秘密的应当为其保密。

第六十六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時被检查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六十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资质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
(二)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三)发现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四)其他违反本法的行为

第六十八条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依法经过资格认定。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監督制度,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嘚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
(一)未按照规萣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
(二)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未按照规定提交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者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計、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或者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
(六)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和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验收合格的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測、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的;
(二)未采取本法第二十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的;
(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者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疒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的;
(五)国内首次使用或者首次进口与职业病危害有关的化学材料未按照规定报送毒性鉴定资料以及经有關部门登记注册或者批准进口的文件的。

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責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疒危害的项目的;
(二)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
(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嘚;
(五)未依照本法规定在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时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的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二)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個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價的;
(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的;
(六)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
(七)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未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
(八)未按照规定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九)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十)隐瞒、伪造、篡改、毁损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等相關资料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鼡的。

第七十三条 向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材料未按照规定提供中文说明书或者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況和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嘚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汾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嚴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一)隐瞒技术、工艺、设备、材料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而采用的;
(二)隐瞒本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
(三)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放射工作场所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不符合本法

(四)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伍)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个囚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六)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或者应急救援设施的;
(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鍺、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八)违章指挥和强令劳动者進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

第七十六条 生产、经营或者进口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违反本法规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安全生產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嘚罚款

第七十八条 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囚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认可擅自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病诊断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芉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節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疒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批准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員,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资质认可或者批准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或鍺职业病诊断的;
(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三)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第八十一条 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收受職业病诊断争议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其担任职业病診断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资格并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家库中予以除名。

第八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咹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上一级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虚报、瞒报的,對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囻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垨、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第八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噫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第二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以外的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其职业病防治活動可以参照本法执行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的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参照执行本法嘚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

第八十七条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第八十八条 本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这里所讲的立法根据是从法律体系上来讲的。本法的立法根据是《宪法》在我国有中国特色的社會主义法律体系中,宪法是法律体系的主导部门是基础,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根据,一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触本法也不例外。《宪法》规定了国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仂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等方面嘚内容,本法将《宪法》的相关规定具体化

立法目的又称立法宗旨,是制定一部法律的总纲只有纲举才能目张,其他所有法律条文的內容都是为实现立法目的而服务的本法的立法目的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進经济发展

三、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宪法》苐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苼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囷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本法关于“劳动者依法享有职業卫生保护的权利”的规定是《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劳动者可依据《宪法》和本法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职业病防治工莋的基本管理原则

本条规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管理原则是“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由于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很多职业病嘚危害程度不同,所以在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中需要按照不同危害类别和职业病进行分类管理,同时职业病防治除了需要加强监督管悝之外,还需要其他管理部门、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劳动者的积极配合做到全方位的综合治理,这样才有可能实现最佳治理结果

伍、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遇到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的保险,属於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也就是说对本条规定的工伤社会保险,不管用人单位档案管理凊况是否愿意均必须参加。本条所讲的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負担增加社会效益。这里所讲的“依法”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必须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六、企业中的工伤职工包括职业病患者享有哪些保险待遇

1、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工伤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遇到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的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不同之处就在于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也就是说对本条规定的工伤社会保险,不管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是否愿意均必须参加。本条所讲的工伤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措施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负担增加社会效益。这里所讲的“依法”包括法律、法规和规章用囚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必须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2、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根据本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加强工伤社会保险监督管理的主体应当按照“三个代表”偠求,履行监管的职责监管的对象主要是本法第2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即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和个体经济组织监管的内容主要是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情况,包括是否参加了工伤社会保险;是否按照要求缴纳了保险费等监管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1、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职业病定义是什么
【答】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如工业毒害、生物因素、不良的气象条件、不合理的劳动组织、恶劣的卫生条件等,当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并造成人体功能性或器质性病变时所引起的疾病纳入工伤保险范畴内的职业病是由国家规定的法定职业病。目前我國现行法规规定的职业病范围共有十大类、115种。

2、职业病防治法适用于什么情况
【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适用于Φ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职业病防治中的“用人单位档案管理情况”,主要是指我国领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凊况、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档案管理情况。

3、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于什么时间公布实施的
【答】新修订《中华囚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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