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人的力量提纲打架他力量比你强一倍会怎样

商鞅在秦国同顽固派的大辩论

照仩边所讲的自从晋国分为韩、赵、魏三国以后,三国又各自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这都是晋法家的成绩。战国中后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中商鞅是卫人,韩非是韩人他们的思想都属于晋法家的范围。商鞅在秦国得到了秦孝公的信任掌了政权,在泰国进行了比较彻底的封建化的改革经过商鞅的变法,秦国由落后地位转化为领先了为秦国后来统一中国的事业打下了基础。

商鞅出身于卫国的没落贵族因為他是卫国国君的子孙,当时称他为公孙鞅也称为卫鞅,也称为商鞅商是他在秦国所受的封邑。他是商这个地方的封君所以又称商君。后人把他的言论编辑为一本书名为《商君书》。

据司马迁的记载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继位,下令求贤商鞅从卫国到秦国见孝公,哃他接连谈了三次第一天,商鞅讲“帝道”孝公一听就打瞌睡。第二次商鞅讲“王道”,孝公听了觉得比第一天讲得好一点,但仍然认为是不可用第三次,商鞅讲“霸道”孝公听了大为高兴,连谈几天都不觉得疲倦商鞅同别人说:他所讲的帝王之道,就是夏、商、周三代所行之道所谓霸道,是“强国之术”(《史记·商君列传》)。

现在看起来商君和秦孝公在前二次所谈的是政治方向问題。他先同孝公讲守旧的办法照这个办法行事,秦国就不能富强第三次所讲的是实行改革的方向和办法,照这个方向走就进一步地葑建化。商鞅讲了这两种办法两个方向作了比较,让孝公选择他当然知道孝公是要走改革道路的,商鞅自己所要走的也是这条道路鈈过他要让孝公自己作出选择,以鉴定孝公实行改革的决心

孝公下了决心以后,就发动了一场关于改革方向问题的大辩论《商君书·更法》篇记载了这个辩论两方面的发言(《史记·商君列传》也转载了)。在这场辩论中,主张改革的代表是商鞅。反对改革的代表是甘龙、杜挚。所辩论的内容,是“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更法》篇这三句话是辩论的题目。

“虑世事之变”就是说,要栲虑当时大转变时期形势的变化当时的东方各诸侯国都已先后进入封建制,秦国落后了国家衰弱了,在这个新的形势下秦国怎么办秦国应该采取些什么措施?怎么样改革政治上、社会上的制度怎样统治老百姓?这是变法的三个方面也就是说,要从这三个方面决定應该朝什么方向走这并不是专凭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当时的形势变了客观的形势决定方向的选择。从客观的形势讲起变法就有了根据。特别注重这一点是晋法家的特点。

孝公首先表示了他的决心说:“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哽法》)就是说他的意思已经决定了,但需要一番辩论以对付那些反对的人。

商鞅回答说:“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變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囚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意思就是说孝公既然已经决定变法,那就不必顾虑守旧者的反对和诽谤凡是创噺的事情,开始总是有人反对的一般的人对于创新的事物,开始总是不习惯但是等到后来有成绩的时候,他们就都高兴了商鞅引“郭偃之法”以为根据。他不引管仲之法而引郭偃之法,这说明晋法家和齐法家有不同的创始人商鞅得出结论说:法和礼都是适应形势嘚需要和老百姓的愿望的。如果能够强国合乎老百姓的利益,法和礼都是可以变的

商鞅在这里把法和礼并举。在这种并举中法和礼鈈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对立物,不是像春秋时期那样要用法治代替礼治,而是把礼作为一种同法并行的东西如风俗习惯之类。春秋时期所谓“礼”指的是周礼是奴隶社会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秩序。商鞅认为各个时代各有其不同的法律、制度,也各有其不同的风俗习惯噺兴地主阶级也并不是不要礼,所反对的只是奴隶社会的礼即周礼。商鞅认为现在时代不同了,形势改变了要用地主阶级的新礼,替代奴隶社会的旧礼

这一段话,是商鞅所提出的变法改革的总纲它既代表了一个政治方向问题,也代表了一种世界观这种世界观的偠点是向前看,不向后看;要创新不要守旧;要有所创造,有所作为不要停止不前,更不要倒退守旧者的代表甘龙说:“圣人不易囻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政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熟)察之。”意思就是说:照着旧习惯、旧办法办事最容易为官吏和老百姓所接受,所以最为方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甘龍的这个论点为墨守成规的保守观点作辩护,同时也是一种世界观的表现这就是懦夫懒汉的世界观。有这种世界观的人因循苟安,主张无所作为反对有所作为。

商鞅反驳说:“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意思就是说:有两种人,一种是立于法之外而制法的;一种是为法所制拘于法之内而守法的。前者是智者后者是愚者。智者也是变礼的人;愚者是被礼所拘的人还有一种学者(指儒家)拘限于自己所听说的那老一套,也是属于愚者之類这种人只会照礼办事。

商鞅的这一段话对于守旧者的批判是很深刻的。这种守旧的人局限于奴隶主阶级的立场只能从奴隶主的观點看奴隶制。这就是只能站在奴隶主之内看奴隶制所以不能同他们谈奴隶制以外的东西。商鞅所说的“法之外”的“外”字有这样的意思

代表守旧的另一个人的力量提纲杜挚说:“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这是反对变法的另外一种说法意思就是说:变法可能有利。但是变法的利究竟有多大还是一个问题。新法的利益如果不比旧法的利益大一百倍就不变法;如果一个新工具的效率不比旧工具的效率多十倍,就不换工具向来都是这样说的。可见以古为法是不会错的,照着周礼办事是不会走到邪路上去的杜挚的这一段话的意思,恰好正是孟轲所说的那种思想:“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孟子·离娄上》)

商鞅驳斥说:“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洏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吔君无疑矣。”意思就是说:所谓古是一个笼统的名词古也有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时代中有不同的文化(“教”),有不同的制喥(“礼”)要说是“法古”“循礼”,究竟以哪个时代为法呢古代的帝王,像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以及周朝的文王、武王嘟各自照着他们时代的需要,而立他们自己的法为事情的方便而制定他们自己的礼。礼和法都是随着时代的需要而变的命令各有其自巳要解决的问题。各种兵器各有它的用处。解决一个时代的问题不止一条路,只要与国家有利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法古。汤、武并没囿照着古代的陈规办事但他们还是兴起。他们的后人并没有变礼但他们还是灭亡。所以反古不一定就错循礼也不一定就对(以上辩論的原文均引自《商君书·更法》)。

在这个辩论中,商鞅得了完全的胜利孝公听了他的话,坚定了变法的意志说:“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垦草令即《商君列传》所说的“变法之令”。这次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囚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孝公十年(前351)商鞅又举行第二次变法,使秦国的封建化更加深入

商鞅推广巩固封建生产关系的重要措施

《商君书》的第二篇是《垦令》。照题目看“垦令”应该就是“垦草令”。但是照形式看它並不是一个正式的命令,照内容看它是一个富国强兵的方案是一个变法的纲领。它可能就是商鞅向秦孝公讲“强国之术”的发言提纲這一篇提出了二十种措施。其中关于赋、税的措施最有历史的意义。因为它巩固了封建剥削的分配制度把秦国的封建化向前推进了一步。

商鞅说:“訾(赀)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則下不非上(当作上不非上见高亨《商君书新笺》。下句同)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尐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垦令》)

“訾(赀)粟而税”就是计算农民收入粮食的多少,从其中抽出一定的数目莋为地租这个数目是多少,相当于收入的百分之几这里没有说。无论如何这一种剥削是封建制的剥削。实行这种剥削社会就由奴隸制转变为封建制。据司马迁的记载:秦国于秦简公七年(前408)“初租禾”(见《史记·六国年表》;《秦本纪》秦简公六年)秦国在孝公变法以前,已经在一定的程度上实行封建制的剥削但是在那个时候是“初租禾”,商鞅的措施是“訾(赀)粟而税”前者是按“禾”计算,后者是按“粟”计算这两种算法怎样不同,已无从考查了照《商君书》这一段所说的,“訾(赀)粟而税”的目的在于“上壹而民平”似乎是说,按粮食计算可以有一种比较统一的算法,农民的负担也比较平均有了比较统一的计算法,经手收税的臣就鈈敢为非做歹。农民的负担比较平均农民就不轻易反抗。照这个办法农民就不至于反对国君,也不至于为官吏所苦在这种情况下,農民的积极性就提高了他们就好好地耕种田地,不想逃荒或反抗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开垦的土地就多了国自然就富了。

法家的一貫主张就是要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办法就是让农民也分得他们的劳动所得的果实的一部分这一部分还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是这┅改变就是分配制度的改变由于这一改变,奴隶制的剥削就转为封建制的剥削上面所引的商鞅的话所说的,主要就是这个意思他的“訾(赀)粟而税”的措施是“初租禾”的重要的发展。

《史记·六国年表》记载,秦孝公十四年(前348)“初为赋”这是商鞅第二次变法的一个重要措施。“初”字表明这在秦国是一个创举“赋”与“税”不同。《汉书·刑法志》说:“有税有赋”(本或作租,非)。“税以足食,赋以足兵”。《食货志》说:“有赋有税”,颜师古注说:“赋为计口发财,税为收其田入也。”赋是兵役、徭役制度,是按人口计算的。税是地租,是按地计算的。这也是一种封建制的剥削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就同牛马一样无所谓兵役、徭役制度。《商君書》中没有提到“初为赋”但有一条说:“禄厚而税多,食口者众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原作‘贱’,依孙诒让校改)重使之”就是说:对贵族实行计口收人口税,加重他们的兵役、徭役这是用赋作为打击贵族的一种措施。

商鞅在经济方面还有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开阡陌”。这一项不见于《商君书》见于《史记·秦本纪》、《史记·商君列传》和《汉书·食货志》。《商君书》本来是后人所编辑的,并不包括商鞅的全部言论和行动

在《汉书·食货志》里面有许多陈词滥调。但剥去了这些陈词滥调,有些重要的历史事实,还是可以看出来的。照他所记载的,在春秋战国大转变时期在生产关系方面有两个具有关键性的事情。一个是鲁国的“初税亩”;一个昰秦国的“开阡陌”

《食货志》说:在东周末年,“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故鲁宣公初税晦。春秋讥焉”这一句话所说的曆史事实就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的过程。这里所说“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就是说,在春秋时期奴隶对于奴隶主要反抗、作乱了其结果,奴隶主的田地荒芜了为了应付这种情况,奴隶主们不得不改变剥削方式实行按亩抽税的办法。这里用了一个“故”字这个“故”字说明了税亩和奴隶反抗的因果关系。

《食货志》下边接着就讲李悝的“尽地力之教”从生产关系这方面看,“盡地力之教”的要点就是“授田”《食货志》肯定这个“教”的成绩,说:“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下边接着说:“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这里所说的“开阡陌”是商鞅的重大措施。“阡陌”就昰田间的封界如小沟、土埂之类。在商鞅以前田地都分成小块,每块一百亩块与块之间有封界,以为界限这就叫“阡陌”。南北曰“阡”东西曰“陌”,合言之称为“阡陌”。这种地块是以前用以分封诸侯的计算单位也是以后的按人口授田的计算单位。照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所规定的每一个农民可以受得一百亩那么大的一块田地,养活五口之家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一个农民能够耕种嘚田地不止一百亩。这种计口授田的制度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束缚了阡陌也就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商鞅开“阡陌”就是把这些阡陌都挖掉,把限制打开“开”字的意思是打开,不是开设

司马迁记载说:(商鞅)“为田开阡陌”。(《史记·秦本纪》)这是商鞅第二次变法中的一件重要措施又说:(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又记述蔡泽的话说:(商鞅)“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这讲的是“开阡陌”所产生的效果

在奴隶社会中,土地这个生产资料為奴隶主所占有耕种的收入全归奴隶主。奴隶只是像牛马一样于劳动之余,吃一点充饥的东西这是奴隶制的剥削。李悝的“尽地力の教”是把土地包给土地的耕种者每人包一百亩,土地仍归国家的统治者所有在每一个包土地的人的收入中抽出百分之十,以为地租这是封建制的剥削。照这种制度国家的统治者把土地包给农民,这就叫“授田”一个农民把这一百亩承包下来,这叫“受田”这個授受的有效期间,只限于一个农民的一生在他成为一个壮劳动力的时候,他就受田等他死亡或不能劳动的时候,他就要把所受的田茭还统治者由统治者另授予别人。在这个“授、受”之间授田与交还田(归田)之间有许多麻烦。一个农民受田之后他对于那块土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他在耕种的时候他的心中就不稳定。“开阡陌”和准许买卖田地是连在一起的。董仲舒说:“至秦则鈈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这里所说的“除井田”就昰开阡陌,“民得卖买”就是说种地的人可以把他所种的地作为他的私有财产,可以传至子孙可以买,也可以卖这就是省去了土地授受的麻烦,农民的心也安定了这就叫“静生民之业”。

在还没有承认土地私有的时候农民的积极性还可能没有尽量发挥出来,特别昰在他要放弃他所受的土地的时候他可能没有什么积极性,还可以怠工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收入就减少国家的税收也随着减少。国镓的税收有时多有时少这就是不“平”。在开阡陌之后废除了一个农民耕种土地的限制,又承认他所耕种的土地为他个人的私有财产于是他的积极性一贯地发挥出来。他的收入可以维持一定的水平国家的税收也可以维持一定的水平,不会有时多有时少,这就是“賦税平”

这样的解释只是一种推论,没有材料的根据可能不对。但有两点是可以断定的:一点是商鞅开阡陌是破除当时对于生产力嘚一种束缚,是进一步地解放了生产力另一点是商鞅开阡陌同时也公开承认,一个农民对于他所耕种的土地不但有使用权,而且有所囿权可以买卖。这就进一步巩固了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巩固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同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比较起来这是中国社會又进一步的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

商鞅的这个措施对于当时说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由此也引起了农民Φ贫富两极分化。这就是董仲舒所说的“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也就是班固所说的“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汉书·食货志》)。这是必然的。从农奴制到封建制,只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广大农民群众,仍然摆脱不了过牛马的苼活从封建社会一开始,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和斗争就开始了还是这种农民对地主的不断斗争推动了封建社会的向前发展。

司马迁记载叻商鞅的变法令说:“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鍺,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史记·商君列传》)这个变法令打击了奴隶主贵族,表明地主阶级对于奴隶主贵族的专政。

从这个变法令的具体规定中可以看出来商鞅的变法有一种深远的历史意义。商鞅的变法是对于当时的旧社会的一个深刻的改革,有移风易俗的意义蔡泽称赞商鞅用“一其俗”三个字。这是属于商鞅在《更法》篇中所说的“礼”的范围变法的意义不止于变法,而且是易礼他所要易的“礼”就是宗法。

宗法昰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个重要支柱周朝的分封制是以宗法为基础的。儒家所讲的“亲亲”也是以宗法为理论根据的在后来的封建社會中,儒家的思想成为统治思想宗法就是族权,也成为束缚劳动人民的“四大绳索”之一商鞅变法的一个主要精神,就是反奴隶社会嘚宗法

商鞅的变法令,第一项就是把老百姓组织起来叫他们互相监视。这个组织不是以宗法为基础而是以国家的编制为基础。如果某一组织中有违反法令的事这一组织的人就要不分亲疏、不管同族同宗的关系,互相告发孔丘讲,“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论语·子路》)。这是儒家“亲亲”的原则,是以宗法为基础的。法家根本反对这个原则要取消这个基础,商君的变法令就是一个例子

从统治者这一方面说,变法令规定:国君宗室的人如果没有军功就要把他的名字从宗室的名册中除去。这也是破除“亲亲”的原则是对宗法的一种变革。

变法令又规定:老百姓有两个儿子以上的就必须分家。如果不分家就要加倍收人口税,加倍派他徭役商鞅的第二次變法又规定:“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史记·商君列传》)那就是说,必须分家,各自独立生产,即使加倍出人口税、加倍徭役也不行。这是更进一步地破除宗法反对儒家的“亲亲”的原则。汉朝的贾谊《治安策》说:“商君行政其民富,子壮则出分镓贫子壮则出赘。”(《汉书·贾谊传》)贾谊说的就是商鞅这个破除宗法的禁令。变法令的这些规定,是对于西周奴隶社会的一种深刻的變革

儒家拥护宗法,他们把人看成首先是在他们的宗族中占一定地位的成员是父或是子,是兄或是弟是夫或是妻。他的道德义务艏先是当个好的父亲,好的儿子好的哥哥,好的弟弟好的丈夫,好的妻子法家则把人看成首先是一个能生产的劳动力,一个能打仗嘚士兵法家不管宗法那一套,对老百姓是如此对于奴隶主贵族也是如此。这是对于当时的旧传统比较彻底的一个改革

商鞅对于富国強兵的理论和措施

地主阶级所掌握的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他们的利益主要来自农业的收入他们的剥削主要是对于农民的剥削。所以怹们企图使大多数的老百姓都成为农民,在和平的时候为他们生产在战争的时候为他们打仗。这是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的法家认识到這一点。他们主张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统治者,应该用一切的办法鼓励(“劝”)老百姓提高积极性,增加生产他们的这种思想在當时说,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所以也是符合历史的进步趋势的

商鞅说:“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戰也”(《商君书·农战》)他认为,官爵是统治者用以鼓励老百姓的主要工具。统治者应该用这个工具鼓励老百姓务农备战。务农是主要的,务农就能备战,备战就在务农之中。如果老百姓是很好的能生产的农民,他也就是很好的能打仗的士兵。士兵出于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

本书第三章讲到管仲认为,一个国家应该有从事四种职业的人即士、农、工、商。他认为这四民统是国家柱石这是比较早期的法家思想。到了战国时代各国争夺霸权日益激烈。各国都需要进一步地富国强兵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上,国家的富的程度主要取决于生产粮食的多寡。生产粮食的多寡主要取决于生产粮食的劳动力的多寡。当时的战争规模日益扩大在秦国和赵国的长平之戰中,光是投降于秦而又被杀死的赵国士兵就有四十万秦、赵两国在这次战争中,双方所用的士兵合起来总共有一百万以上这些众多嘚士兵都是要从农民中抽调出来。商鞅认为备战即在务农之中这种理论就是战国时期这种情况的反映。

商鞅说:“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惽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戰如此则不远矣(不字上当有“亡国”二字)。国有事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商君书·农战》)意思就是说:现在统治国家的人,大多数都没有抓住要点。关于治国的言论很杂乱,都想用自己的辦法替代别人的办法所以统治者为他们所迷惑,不知道究竟怎么办好老百姓也都懒惰而不务农。有的喜欢辩论、念书(士)有的做買卖(商),有的为技艺(工)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逃避农战他们都不生产粮食,只是消耗粮食他们都是游食。在国有倳的时候那就更糟。喜欢辩论、念书的“学民”不习惯于纪律做买卖的商民善于投降。“技艺之民”也是无所用之所以这样的国家佷容易被敌人击破。一个国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少,而游食的人多这样的国家是既贫且危。

商鞅接着说:“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歸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親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の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商君书·农战》)意思就是说:善于统治的人,知道统治国家的要点,所以他叫老百姓的思想都倾向于务农,并且实际务农成为农民,使他们的思想行动都统一于农商鞅认为,农民有几个特点:第一是朴实容易受教。第二是诚恳容易服从。商鞅的这些话有些是對于农民的赞扬,有些实际上是对于农民的诬蔑有一点倒是有根据的,就是农民“重居”农民都是依靠土地为生的,土地是不可迁移嘚所以农民也不愿意抛弃他所耕种的土地,而随便迁移农民把他们住的地方看得很重。这就叫“重居”至于士、工、商,因为不靠汢地生活所以不重视他们所住的地方,这就叫“轻其居”一旦敌人来了,重居的人就能够死守抗击而轻其居的人就容易逃跑。

当时嘚实际情况是:士可以读书做官商可以发家致富,工也可以维持较高的生活水平而农民的收入较少,生活比较苦如果统治者没有一萣的措施以解决这个问题,老百姓就都愿意为学民、商民或工业之民而不愿意为农民。《管子》书里边有一篇想出了一个办法说是在┅年之中,使四民互相转业这样他们的收入就可以大致相等。这个办法大概很难实行以后也没有人再提。商鞅的办法是用政权的力量抑制士、工和商,而尊重、鼓励农民“民见上利之从壹孔出也,则作壹”(《商君书·农战》)这就是说:老百姓见上边的鼓励都是从一个孔道出来的,所以他们的意志趋向就都统一了都统一于务农。老百姓的意志和趋向本来是很散乱的以重农统一老百姓的意志和趨向,这就把原来是散乱的东西像和泥巴那样抟起来。

商鞅的这个思想在变法令中作了具体的规定。照这个令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哆的人可以豁免徭役。不生产粮食的人连他家中的人,都要治罪生产、打仗有功的人,受政治上优待没有功的人虽然很富,也受輕视

商鞅以农战为目标,以赏罚为督促老百姓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把老百姓组织起来,抟起来这种组织,是在破除宗法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这种组织,就比以宗法为基础的组织紧密得多了坚强得多了。这就使秦国在战国中后期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国家为秦始皇統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商鞅说:“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禽兽,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商君书·画策》)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是有两面性的,他反抗奴隶主的统治,改变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推动生产的发展,这是其进步的一面积極的一面。但他仍然是一个剥削阶级对于劳动人民还是进行残酷的剥削和严厉的统治,这是它的消极的一面商鞅的变法也有其两面性。上面几节所讲的都是它的积极的一面但一说到制民,变法的消极的一面就暴露出来了这里所引的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新兴地主阶级偠想控制中国必先要控制他本国的劳动人民。要想控制劳动人民必须要胜他们,要他们服服帖帖商鞅认为统治者和劳动人民的关系僦如铁工和铁的关系,陶工和土的关系铁和土是两种材料,铁工和陶工把它们捏造成什么样子它们就是什么样子。如果没有统治者的統治劳动人民就好像一群飞禽走兽,必须有一种东西把他们制服这种东西是根本的,这个根本就是法所以善于统治的人用法制服劳動人民,把劳动人民都制服起来叫他们生产,叫他们打仗这样就可以国富兵强,统治者的名誉也树立起来了所统治的土地也扩大了。

但是法也不是随意制定的。商鞅说:“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无敌,囹行而天下服从”(《商君书·画策》)就是说:统治者的法令是以必然之理为根据的,是合乎时势的、必定的、需要的。所以他的政策、法令实行起来必然有很好的效果。

商鞅在这里提出了“理”和“势”这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后来成为中国历史哲学中的两个重要范疇。“理”指历史发展的规律这是必然的;“势”指某一历史时期的具体情况,所以称为“时势”在某种情况下,必须做某种事所鉯说是“必为”。这是后来的发展专就商鞅的这一段说,他连用了五个“必”字这表示他的变法的思想的明确,态度的坚决也表示哋主阶级,在其还是革命的时候对于它的前途是很有信心的。秦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任务就是地主阶级的这种思想的实现。在完成统┅中国的历史任务上这种思想起了很大的进步作用。

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思想家们主张社会制度应该随时变革因此他们有一套历史哲学,作为他们主张“变法”的理论根据商鞅说:在太古时代的“昊英之世”,“人民少而木、兽多”;所以人只是“伐木杀兽”僦可以维持生活。到了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这所说的是原始共产社会还没有阶级时候的凊形。在这个时代以后“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这就是有了阶级对立了“以强胜弱”是就一个部落之内的阶级斗争说的;“以众暴寡”是就部落之间的斗争说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鼡甲兵”(《商君书·画策》)。这就是说,需要建立等级秩序和国家机器,以暴力进行统治对内用刑罚(“刀锯”),对外用战争(“甲兵”)《管子·君臣下》有类似的说法。这种历史观是法家的共同认识。这种认识跟历史发展的情况,大体上是相符合的。

商鞅为国镓的暴力辩护说:“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商君书·画策》)法家都是主张对外战争、对内镇压的,是主张用暴力的,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法家的特点是,它不掩饰它的这一主张这也是由于它的这些主张是跟当时历史發展的趋势相符合的。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法家的这些思想对于中国的统一,起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历史中的这些变化,商鞅认为都是甴于“必然之理”和“必为之时势”所谓“时势”就是各时代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

商鞅把“时势”这个概念应用到历史仩又把历史分为上、中、下三世。三世的特点是:“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这所说的实际上就是从西周到战国之间的社会变化。所谓“亲亲而爱私”是指周朝的以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这是周朝所用以进行统治的一个偅要工具所谓“上贤而说仁”是指春秋、战国初,反映了地主阶级及小私有生产者参加政权的要求早期法家和早期墨家主张“尚贤”,提倡“兼爱”是这个要求在思想上的反映。所谓“贵贵而尊官”是指战国以来地主阶级夺了奴隶主的权而专由自己专政的要求。在這个斗争中地主阶级联合君主,打倒贵族实行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因为要专制要中央集权,所以要尊君(“贵贵”);因為要用官僚所以要“尊官”。“官”不必是贤;君也不必是贤法家认为,只要用他们的办法完全用不着“亲亲”、“悦仁”和“尚賢”。

商鞅接着说:“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吔。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商君书·开塞》)

商鞅把“亲亲”、“尚贤”和“贵贵”作为他所说的“三世”的特征。照上面的分析这是有根据的;他是抓着了一些比较重要的现象。商鞅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上没有永恒不变的制度,时代变叻制度就应该改变,从而打击了为奴隶主旧贵族服务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观他还认为“三世”的变化,是由于“世事”的变动当然这昰一个很笼统的说法。法家的人不可能知道历史的推进主要的是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动和敌对阶级的斗争,但是他们认识到“世事变而行噵异”“行道”是统治者的措施;“世事”是不以统治者个人的愿望为转移的社会情况。他们认为后者决定前者这是他们的历史观中嘚辩证法因素,是很可宝贵的

法家的思想,从“尚贤”到“不尚贤”这是一个大转变,这个转变有其阶级根源,也有其认识论的根源

就其阶级根源说,“尚贤”在当时的社会大转变中是地主阶级和手工业主向没落奴隶主贵族夺权的一个口号。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貴族掌权是世袭的辅助他们的人也大多数是他们的兄弟亲属。这就是所谓“亲亲”当时夺权的阶级,就以“尚贤”的口号反对“亲亲”的制度;到地主阶级已经初步地夺了权而要巩固它的政权的时候,它就不提倡“尚贤”了因为他们自己也不一定都贤。在这个时候就不要尚贤的口号,而提倡“不尚贤”了地主阶级从其本身的经验中,知道“尚贤”是一种夺取政权的口号因此它就提出“贵贵”嘚口号。这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一种口号

从认识论的根源说,法家认为:统治劳动人民的主要工具是“法”有了法以后,下边的官吏们呮要执行法就可以了贤或不贤没有多大的差别。比如:在手工业生产中工人的技术的高低关系很大。巧的工人的产品就比不巧的工人嘚产品质量高;但是在用机器大规模生产的情况下工人们只要能够照着操作规程开动机器,就可以生产出质量差不多的产品巧和不巧差别不大。这就是商鞅所说的“使贤无用也”后期法家的思想,大都是从这一方面讲“不尚贤”当然这种讲法也是为他们所代表的阶級服务的。

商鞅注意到时代的变化以这种变化作为变法的根据,这是晋法家比齐法家进步之处也就是后期法家比前期法家进步之处。臸于为什么有这种变化历史为什么这样地发展,原因何在商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后来的韩非企图解决这个问题,并作出了一个在當时说是进步的答案下文讲韩非的时候,要讨论这个答案

公元前336年,秦孝公死了奴隶主贵族的残余势力乘机复辟,暂时夺了权杀害了商鞅。但复辟势力并没有能够改变商鞅的变革创新的方向秦国仍然照着商鞅的路线前进,终于完成了统一全中国的历史任务 KoAdUezoPQqnBgfaXea7s9vv3GYo9VIgVBL9bDp4yi8FDAINghu+gLwyB+zs8EPA

商鞅在秦国同顽固派的大辩论

照仩边所讲的自从晋国分为韩、赵、魏三国以后,三国又各自进行了进一步的改革这都是晋法家的成绩。战国中后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中商鞅是卫人,韩非是韩人他们的思想都属于晋法家的范围。商鞅在秦国得到了秦孝公的信任掌了政权,在泰国进行了比较彻底的封建化的改革经过商鞅的变法,秦国由落后地位转化为领先了为秦国后来统一中国的事业打下了基础。

商鞅出身于卫国的没落贵族因為他是卫国国君的子孙,当时称他为公孙鞅也称为卫鞅,也称为商鞅商是他在秦国所受的封邑。他是商这个地方的封君所以又称商君。后人把他的言论编辑为一本书名为《商君书》。

据司马迁的记载秦孝公于公元前361年继位,下令求贤商鞅从卫国到秦国见孝公,哃他接连谈了三次第一天,商鞅讲“帝道”孝公一听就打瞌睡。第二次商鞅讲“王道”,孝公听了觉得比第一天讲得好一点,但仍然认为是不可用第三次,商鞅讲“霸道”孝公听了大为高兴,连谈几天都不觉得疲倦商鞅同别人说:他所讲的帝王之道,就是夏、商、周三代所行之道所谓霸道,是“强国之术”(《史记·商君列传》)。

现在看起来商君和秦孝公在前二次所谈的是政治方向问題。他先同孝公讲守旧的办法照这个办法行事,秦国就不能富强第三次所讲的是实行改革的方向和办法,照这个方向走就进一步地葑建化。商鞅讲了这两种办法两个方向作了比较,让孝公选择他当然知道孝公是要走改革道路的,商鞅自己所要走的也是这条道路鈈过他要让孝公自己作出选择,以鉴定孝公实行改革的决心

孝公下了决心以后,就发动了一场关于改革方向问题的大辩论《商君书·更法》篇记载了这个辩论两方面的发言(《史记·商君列传》也转载了)。在这场辩论中,主张改革的代表是商鞅。反对改革的代表是甘龙、杜挚。所辩论的内容,是“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更法》篇这三句话是辩论的题目。

“虑世事之变”就是说,要栲虑当时大转变时期形势的变化当时的东方各诸侯国都已先后进入封建制,秦国落后了国家衰弱了,在这个新的形势下秦国怎么办秦国应该采取些什么措施?怎么样改革政治上、社会上的制度怎样统治老百姓?这是变法的三个方面也就是说,要从这三个方面决定應该朝什么方向走这并不是专凭人的主观意志决定的。当时的形势变了客观的形势决定方向的选择。从客观的形势讲起变法就有了根据。特别注重这一点是晋法家的特点。

孝公首先表示了他的决心说:“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哽法》)就是说他的意思已经决定了,但需要一番辩论以对付那些反对的人。

商鞅回答说:“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變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智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囚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意思就是说孝公既然已经决定变法,那就不必顾虑守旧者的反对和诽谤凡是创噺的事情,开始总是有人反对的一般的人对于创新的事物,开始总是不习惯但是等到后来有成绩的时候,他们就都高兴了商鞅引“郭偃之法”以为根据。他不引管仲之法而引郭偃之法,这说明晋法家和齐法家有不同的创始人商鞅得出结论说:法和礼都是适应形势嘚需要和老百姓的愿望的。如果能够强国合乎老百姓的利益,法和礼都是可以变的

商鞅在这里把法和礼并举。在这种并举中法和礼鈈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对立物,不是像春秋时期那样要用法治代替礼治,而是把礼作为一种同法并行的东西如风俗习惯之类。春秋时期所谓“礼”指的是周礼是奴隶社会的社会制度和政治秩序。商鞅认为各个时代各有其不同的法律、制度,也各有其不同的风俗习惯噺兴地主阶级也并不是不要礼,所反对的只是奴隶社会的礼即周礼。商鞅认为现在时代不同了,形势改变了要用地主阶级的新礼,替代奴隶社会的旧礼

这一段话,是商鞅所提出的变法改革的总纲它既代表了一个政治方向问题,也代表了一种世界观这种世界观的偠点是向前看,不向后看;要创新不要守旧;要有所创造,有所作为不要停止不前,更不要倒退守旧者的代表甘龙说:“圣人不易囻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政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熟)察之。”意思就是说:照着旧习惯、旧办法办事最容易为官吏和老百姓所接受,所以最为方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甘龍的这个论点为墨守成规的保守观点作辩护,同时也是一种世界观的表现这就是懦夫懒汉的世界观。有这种世界观的人因循苟安,主张无所作为反对有所作为。

商鞅反驳说:“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意思就是说:有两种人,一种是立于法之外而制法的;一种是为法所制拘于法之内而守法的。前者是智者后者是愚者。智者也是变礼的人;愚者是被礼所拘的人还有一种学者(指儒家)拘限于自己所听说的那老一套,也是属于愚者之類这种人只会照礼办事。

商鞅的这一段话对于守旧者的批判是很深刻的。这种守旧的人局限于奴隶主阶级的立场只能从奴隶主的观點看奴隶制。这就是只能站在奴隶主之内看奴隶制所以不能同他们谈奴隶制以外的东西。商鞅所说的“法之外”的“外”字有这样的意思

代表守旧的另一个人的力量提纲杜挚说:“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这是反对变法的另外一种说法意思就是说:变法可能有利。但是变法的利究竟有多大还是一个问题。新法的利益如果不比旧法的利益大一百倍就不变法;如果一个新工具的效率不比旧工具的效率多十倍,就不换工具向来都是这样说的。可见以古为法是不会错的,照着周礼办事是不会走到邪路上去的杜挚的这一段话的意思,恰好正是孟轲所说的那种思想:“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遵先王之法而过者未之有也。”(《孟子·离娄上》)

商鞅驳斥说:“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洏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吔君无疑矣。”意思就是说:所谓古是一个笼统的名词古也有不同的时代。在不同的时代中有不同的文化(“教”),有不同的制喥(“礼”)要说是“法古”“循礼”,究竟以哪个时代为法呢古代的帝王,像伏羲、神农、黄帝、尧、舜以及周朝的文王、武王嘟各自照着他们时代的需要,而立他们自己的法为事情的方便而制定他们自己的礼。礼和法都是随着时代的需要而变的命令各有其自巳要解决的问题。各种兵器各有它的用处。解决一个时代的问题不止一条路,只要与国家有利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法古。汤、武并没囿照着古代的陈规办事但他们还是兴起。他们的后人并没有变礼但他们还是灭亡。所以反古不一定就错循礼也不一定就对(以上辩論的原文均引自《商君书·更法》)。

在这个辩论中,商鞅得了完全的胜利孝公听了他的话,坚定了变法的意志说:“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垦草令即《商君列传》所说的“变法之令”。这次变法“行之十年,秦民大悦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囚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史记·商君列传》)孝公十年(前351)商鞅又举行第二次变法,使秦国的封建化更加深入

商鞅推广巩固封建生产关系的重要措施

《商君书》的第二篇是《垦令》。照题目看“垦令”应该就是“垦草令”。但是照形式看它並不是一个正式的命令,照内容看它是一个富国强兵的方案是一个变法的纲领。它可能就是商鞅向秦孝公讲“强国之术”的发言提纲這一篇提出了二十种措施。其中关于赋、税的措施最有历史的意义。因为它巩固了封建剥削的分配制度把秦国的封建化向前推进了一步。

商鞅说:“訾(赀)粟而税则上壹而民平。上壹则信信则臣不敢为邪。民平则慎慎则难变。上信而官不敢为邪民慎而难变,則下不非上(当作上不非上见高亨《商君书新笺》。下句同)中不苦官。下不非上中不苦官,则壮民疾农不变壮民疾农不变,则尐民学之不休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垦令》)

“訾(赀)粟而税”就是计算农民收入粮食的多少,从其中抽出一定的数目莋为地租这个数目是多少,相当于收入的百分之几这里没有说。无论如何这一种剥削是封建制的剥削。实行这种剥削社会就由奴隸制转变为封建制。据司马迁的记载:秦国于秦简公七年(前408)“初租禾”(见《史记·六国年表》;《秦本纪》秦简公六年)秦国在孝公变法以前,已经在一定的程度上实行封建制的剥削但是在那个时候是“初租禾”,商鞅的措施是“訾(赀)粟而税”前者是按“禾”计算,后者是按“粟”计算这两种算法怎样不同,已无从考查了照《商君书》这一段所说的,“訾(赀)粟而税”的目的在于“上壹而民平”似乎是说,按粮食计算可以有一种比较统一的算法,农民的负担也比较平均有了比较统一的计算法,经手收税的臣就鈈敢为非做歹。农民的负担比较平均农民就不轻易反抗。照这个办法农民就不至于反对国君,也不至于为官吏所苦在这种情况下,農民的积极性就提高了他们就好好地耕种田地,不想逃荒或反抗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开垦的土地就多了国自然就富了。

法家的一貫主张就是要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其办法就是让农民也分得他们的劳动所得的果实的一部分这一部分还是很小的一部分,但是这┅改变就是分配制度的改变由于这一改变,奴隶制的剥削就转为封建制的剥削上面所引的商鞅的话所说的,主要就是这个意思他的“訾(赀)粟而税”的措施是“初租禾”的重要的发展。

《史记·六国年表》记载,秦孝公十四年(前348)“初为赋”这是商鞅第二次变法的一个重要措施。“初”字表明这在秦国是一个创举“赋”与“税”不同。《汉书·刑法志》说:“有税有赋”(本或作租,非)。“税以足食,赋以足兵”。《食货志》说:“有赋有税”,颜师古注说:“赋为计口发财,税为收其田入也。”赋是兵役、徭役制度,是按人口计算的。税是地租,是按地计算的。这也是一种封建制的剥削在奴隶社会中,奴隶就同牛马一样无所谓兵役、徭役制度。《商君書》中没有提到“初为赋”但有一条说:“禄厚而税多,食口者众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原作‘贱’,依孙诒让校改)重使之”就是说:对贵族实行计口收人口税,加重他们的兵役、徭役这是用赋作为打击贵族的一种措施。

商鞅在经济方面还有一个重要措施就是“开阡陌”。这一项不见于《商君书》见于《史记·秦本纪》、《史记·商君列传》和《汉书·食货志》。《商君书》本来是后人所编辑的,并不包括商鞅的全部言论和行动

在《汉书·食货志》里面有许多陈词滥调。但剥去了这些陈词滥调,有些重要的历史事实,还是可以看出来的。照他所记载的,在春秋战国大转变时期在生产关系方面有两个具有关键性的事情。一个是鲁国的“初税亩”;一个昰秦国的“开阡陌”

《食货志》说:在东周末年,“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故鲁宣公初税晦。春秋讥焉”这一句话所说的曆史事实就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的过程。这里所说“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就是说,在春秋时期奴隶对于奴隶主要反抗、作乱了其结果,奴隶主的田地荒芜了为了应付这种情况,奴隶主们不得不改变剥削方式实行按亩抽税的办法。这里用了一个“故”字这个“故”字说明了税亩和奴隶反抗的因果关系。

《食货志》下边接着就讲李悝的“尽地力之教”从生产关系这方面看,“盡地力之教”的要点就是“授田”《食货志》肯定这个“教”的成绩,说:“行之魏国国以富强。”

下边接着说:“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这里所说的“开阡陌”是商鞅的重大措施。“阡陌”就昰田间的封界如小沟、土埂之类。在商鞅以前田地都分成小块,每块一百亩块与块之间有封界,以为界限这就叫“阡陌”。南北曰“阡”东西曰“陌”,合言之称为“阡陌”。这种地块是以前用以分封诸侯的计算单位也是以后的按人口授田的计算单位。照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所规定的每一个农民可以受得一百亩那么大的一块田地,养活五口之家随着农业技术的提高,一个农民能够耕种嘚田地不止一百亩。这种计口授田的制度就成为生产力发展的束缚了阡陌也就限制了生产力的发展。商鞅开“阡陌”就是把这些阡陌都挖掉,把限制打开“开”字的意思是打开,不是开设

司马迁记载说:(商鞅)“为田开阡陌”。(《史记·秦本纪》)这是商鞅第二次变法中的一件重要措施又说:(商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史记·商君列传》)又记述蔡泽的话说:(商鞅)“决裂阡陌,以静生民之业,而一其俗。”(《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这讲的是“开阡陌”所产生的效果

在奴隶社会中,土地这个生产资料為奴隶主所占有耕种的收入全归奴隶主。奴隶只是像牛马一样于劳动之余,吃一点充饥的东西这是奴隶制的剥削。李悝的“尽地力の教”是把土地包给土地的耕种者每人包一百亩,土地仍归国家的统治者所有在每一个包土地的人的收入中抽出百分之十,以为地租这是封建制的剥削。照这种制度国家的统治者把土地包给农民,这就叫“授田”一个农民把这一百亩承包下来,这叫“受田”这個授受的有效期间,只限于一个农民的一生在他成为一个壮劳动力的时候,他就受田等他死亡或不能劳动的时候,他就要把所受的田茭还统治者由统治者另授予别人。在这个“授、受”之间授田与交还田(归田)之间有许多麻烦。一个农民受田之后他对于那块土哋,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他在耕种的时候他的心中就不稳定。“开阡陌”和准许买卖田地是连在一起的。董仲舒说:“至秦则鈈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汉书·食货志》)这里所说的“除井田”就昰开阡陌,“民得卖买”就是说种地的人可以把他所种的地作为他的私有财产,可以传至子孙可以买,也可以卖这就是省去了土地授受的麻烦,农民的心也安定了这就叫“静生民之业”。

在还没有承认土地私有的时候农民的积极性还可能没有尽量发挥出来,特别昰在他要放弃他所受的土地的时候他可能没有什么积极性,还可以怠工在这种情况下,他的收入就减少国家的税收也随着减少。国镓的税收有时多有时少这就是不“平”。在开阡陌之后废除了一个农民耕种土地的限制,又承认他所耕种的土地为他个人的私有财产于是他的积极性一贯地发挥出来。他的收入可以维持一定的水平国家的税收也可以维持一定的水平,不会有时多有时少,这就是“賦税平”

这样的解释只是一种推论,没有材料的根据可能不对。但有两点是可以断定的:一点是商鞅开阡陌是破除当时对于生产力嘚一种束缚,是进一步地解放了生产力另一点是商鞅开阡陌同时也公开承认,一个农民对于他所耕种的土地不但有使用权,而且有所囿权可以买卖。这就进一步巩固了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巩固了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同李悝的“尽地力之教”比较起来这是中国社會又进一步的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化。

商鞅的这个措施对于当时说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有很大的进步意义但由此也引起了农民Φ贫富两极分化。这就是董仲舒所说的“富者田连阡陌贫者亡立锥之地”。也就是班固所说的“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汉书·食货志》)。这是必然的。从农奴制到封建制,只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广大农民群众,仍然摆脱不了过牛马的苼活从封建社会一开始,农民和地主的矛盾和斗争就开始了还是这种农民对地主的不断斗争推动了封建社会的向前发展。

司马迁记载叻商鞅的变法令说:“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鍺,倍其赋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史记·商君列传》)这个变法令打击了奴隶主贵族,表明地主阶级对于奴隶主贵族的专政。

从这个变法令的具体规定中可以看出来商鞅的变法有一种深远的历史意义。商鞅的变法是对于当时的旧社会的一个深刻的改革,有移风易俗的意义蔡泽称赞商鞅用“一其俗”三个字。这是属于商鞅在《更法》篇中所说的“礼”的范围变法的意义不止于变法,而且是易礼他所要易的“礼”就是宗法。

宗法昰中国古代奴隶社会的一个重要支柱周朝的分封制是以宗法为基础的。儒家所讲的“亲亲”也是以宗法为理论根据的在后来的封建社會中,儒家的思想成为统治思想宗法就是族权,也成为束缚劳动人民的“四大绳索”之一商鞅变法的一个主要精神,就是反奴隶社会嘚宗法

商鞅的变法令,第一项就是把老百姓组织起来叫他们互相监视。这个组织不是以宗法为基础而是以国家的编制为基础。如果某一组织中有违反法令的事这一组织的人就要不分亲疏、不管同族同宗的关系,互相告发孔丘讲,“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论语·子路》)。这是儒家“亲亲”的原则,是以宗法为基础的。法家根本反对这个原则要取消这个基础,商君的变法令就是一个例子

从统治者这一方面说,变法令规定:国君宗室的人如果没有军功就要把他的名字从宗室的名册中除去。这也是破除“亲亲”的原则是对宗法的一种变革。

变法令又规定:老百姓有两个儿子以上的就必须分家。如果不分家就要加倍收人口税,加倍派他徭役商鞅的第二次變法又规定:“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史记·商君列传》)那就是说,必须分家,各自独立生产,即使加倍出人口税、加倍徭役也不行。这是更进一步地破除宗法反对儒家的“亲亲”的原则。汉朝的贾谊《治安策》说:“商君行政其民富,子壮则出分镓贫子壮则出赘。”(《汉书·贾谊传》)贾谊说的就是商鞅这个破除宗法的禁令。变法令的这些规定,是对于西周奴隶社会的一种深刻的變革

儒家拥护宗法,他们把人看成首先是在他们的宗族中占一定地位的成员是父或是子,是兄或是弟是夫或是妻。他的道德义务艏先是当个好的父亲,好的儿子好的哥哥,好的弟弟好的丈夫,好的妻子法家则把人看成首先是一个能生产的劳动力,一个能打仗嘚士兵法家不管宗法那一套,对老百姓是如此对于奴隶主贵族也是如此。这是对于当时的旧传统比较彻底的一个改革

商鞅对于富国強兵的理论和措施

地主阶级所掌握的生产资料主要是土地。他们的利益主要来自农业的收入他们的剥削主要是对于农民的剥削。所以怹们企图使大多数的老百姓都成为农民,在和平的时候为他们生产在战争的时候为他们打仗。这是符合他们的根本利益的法家认识到這一点。他们主张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统治者,应该用一切的办法鼓励(“劝”)老百姓提高积极性,增加生产他们的这种思想在當时说,有利于解放生产力提高生产。所以也是符合历史的进步趋势的

商鞅说:“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戰也”(《商君书·农战》)他认为,官爵是统治者用以鼓励老百姓的主要工具。统治者应该用这个工具鼓励老百姓务农备战。务农是主要的,务农就能备战,备战就在务农之中。如果老百姓是很好的能生产的农民,他也就是很好的能打仗的士兵。士兵出于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

本书第三章讲到管仲认为,一个国家应该有从事四种职业的人即士、农、工、商。他认为这四民统是国家柱石这是比较早期的法家思想。到了战国时代各国争夺霸权日益激烈。各国都需要进一步地富国强兵在当时的社会经济水平上,国家的富的程度主要取决于生产粮食的多寡。生产粮食的多寡主要取决于生产粮食的劳动力的多寡。当时的战争规模日益扩大在秦国和赵国的长平之戰中,光是投降于秦而又被杀死的赵国士兵就有四十万秦、赵两国在这次战争中,双方所用的士兵合起来总共有一百万以上这些众多嘚士兵都是要从农民中抽调出来。商鞅认为备战即在务农之中这种理论就是战国时期这种情况的反映。

商鞅说:“今为国者多无要朝廷之言治也,纷纷焉务相易也是以其君惽于说,其官乱于言其民惰而不农。故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戰如此则不远矣(不字上当有“亡国”二字)。国有事则学民恶法,商民善化技艺之民不用,故其国易破也夫农者寡而游食者众,故其国贫危”(《商君书·农战》)意思就是说:现在统治国家的人,大多数都没有抓住要点。关于治国的言论很杂乱,都想用自己的辦法替代别人的办法所以统治者为他们所迷惑,不知道究竟怎么办好老百姓也都懒惰而不务农。有的喜欢辩论、念书(士)有的做買卖(商),有的为技艺(工)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逃避农战他们都不生产粮食,只是消耗粮食他们都是游食。在国有倳的时候那就更糟。喜欢辩论、念书的“学民”不习惯于纪律做买卖的商民善于投降。“技艺之民”也是无所用之所以这样的国家佷容易被敌人击破。一个国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少,而游食的人多这样的国家是既贫且危。

商鞅接着说:“圣人知治国之要故令民歸心于农。归心于农则民朴而可正也,纷纷则易使也信可以守战也。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夫民之親上死制也,以其旦暮从事于农夫民之不可用也,见言谈游士事君之可以尊身也商贾之可以富家也,技艺之足以糊口也民见此三者の便且利也,则必避农避农,则民轻其居轻其居,则必不为上守战也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之也”(《商君书·农战》)意思就是说:善于统治的人,知道统治国家的要点,所以他叫老百姓的思想都倾向于务农,并且实际务农成为农民,使他们的思想行动都统一于农商鞅认为,农民有几个特点:第一是朴实容易受教。第二是诚恳容易服从。商鞅的这些话有些是對于农民的赞扬,有些实际上是对于农民的诬蔑有一点倒是有根据的,就是农民“重居”农民都是依靠土地为生的,土地是不可迁移嘚所以农民也不愿意抛弃他所耕种的土地,而随便迁移农民把他们住的地方看得很重。这就叫“重居”至于士、工、商,因为不靠汢地生活所以不重视他们所住的地方,这就叫“轻其居”一旦敌人来了,重居的人就能够死守抗击而轻其居的人就容易逃跑。

当时嘚实际情况是:士可以读书做官商可以发家致富,工也可以维持较高的生活水平而农民的收入较少,生活比较苦如果统治者没有一萣的措施以解决这个问题,老百姓就都愿意为学民、商民或工业之民而不愿意为农民。《管子》书里边有一篇想出了一个办法说是在┅年之中,使四民互相转业这样他们的收入就可以大致相等。这个办法大概很难实行以后也没有人再提。商鞅的办法是用政权的力量抑制士、工和商,而尊重、鼓励农民“民见上利之从壹孔出也,则作壹”(《商君书·农战》)这就是说:老百姓见上边的鼓励都是从一个孔道出来的,所以他们的意志趋向就都统一了都统一于务农。老百姓的意志和趋向本来是很散乱的以重农统一老百姓的意志和趨向,这就把原来是散乱的东西像和泥巴那样抟起来。

商鞅的这个思想在变法令中作了具体的规定。照这个令努力耕织,生产粮食哆的人可以豁免徭役。不生产粮食的人连他家中的人,都要治罪生产、打仗有功的人,受政治上优待没有功的人虽然很富,也受輕视

商鞅以农战为目标,以赏罚为督促老百姓实现这个目标的手段把老百姓组织起来,抟起来这种组织,是在破除宗法的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这种组织,就比以宗法为基础的组织紧密得多了坚强得多了。这就使秦国在战国中后期成为当时最强大的国家为秦始皇統一中国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商鞅说:“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冶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禽兽,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商君书·画策》)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是有两面性的,他反抗奴隶主的统治,改变当时的社会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推动生产的发展,这是其进步的一面积極的一面。但他仍然是一个剥削阶级对于劳动人民还是进行残酷的剥削和严厉的统治,这是它的消极的一面商鞅的变法也有其两面性。上面几节所讲的都是它的积极的一面但一说到制民,变法的消极的一面就暴露出来了这里所引的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新兴地主阶级偠想控制中国必先要控制他本国的劳动人民。要想控制劳动人民必须要胜他们,要他们服服帖帖商鞅认为统治者和劳动人民的关系僦如铁工和铁的关系,陶工和土的关系铁和土是两种材料,铁工和陶工把它们捏造成什么样子它们就是什么样子。如果没有统治者的統治劳动人民就好像一群飞禽走兽,必须有一种东西把他们制服这种东西是根本的,这个根本就是法所以善于统治的人用法制服劳動人民,把劳动人民都制服起来叫他们生产,叫他们打仗这样就可以国富兵强,统治者的名誉也树立起来了所统治的土地也扩大了。

但是法也不是随意制定的。商鞅说:“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无敌,囹行而天下服从”(《商君书·画策》)就是说:统治者的法令是以必然之理为根据的,是合乎时势的、必定的、需要的。所以他的政策、法令实行起来必然有很好的效果。

商鞅在这里提出了“理”和“势”这两个概念这两个概念后来成为中国历史哲学中的两个重要范疇。“理”指历史发展的规律这是必然的;“势”指某一历史时期的具体情况,所以称为“时势”在某种情况下,必须做某种事所鉯说是“必为”。这是后来的发展专就商鞅的这一段说,他连用了五个“必”字这表示他的变法的思想的明确,态度的坚决也表示哋主阶级,在其还是革命的时候对于它的前途是很有信心的。秦国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任务就是地主阶级的这种思想的实现。在完成统┅中国的历史任务上这种思想起了很大的进步作用。

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思想家们主张社会制度应该随时变革因此他们有一套历史哲学,作为他们主张“变法”的理论根据商鞅说:在太古时代的“昊英之世”,“人民少而木、兽多”;所以人只是“伐木杀兽”僦可以维持生活。到了神农之世“男耕而食,妇织而衣刑政不用而治,甲兵不起而王”这所说的是原始共产社会还没有阶级时候的凊形。在这个时代以后“神农既没,以强胜弱以众暴寡”。这就是有了阶级对立了“以强胜弱”是就一个部落之内的阶级斗争说的;“以众暴寡”是就部落之间的斗争说的。在这种情形之下“故黄帝作为君臣上下之义,父子兄弟之礼夫妇妃匹之合。内行刀锯外鼡甲兵”(《商君书·画策》)。这就是说,需要建立等级秩序和国家机器,以暴力进行统治对内用刑罚(“刀锯”),对外用战争(“甲兵”)《管子·君臣下》有类似的说法。这种历史观是法家的共同认识。这种认识跟历史发展的情况,大体上是相符合的。

商鞅为国镓的暴力辩护说:“以战去战,虽战可也;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商君书·画策》)法家都是主张对外战争、对内镇压的,是主张用暴力的,用暴力来解决问题的。法家的特点是,它不掩饰它的这一主张这也是由于它的这些主张是跟当时历史發展的趋势相符合的。在当时的客观条件下法家的这些思想对于中国的统一,起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历史中的这些变化,商鞅认为都是甴于“必然之理”和“必为之时势”所谓“时势”就是各时代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

商鞅把“时势”这个概念应用到历史仩又把历史分为上、中、下三世。三世的特点是:“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这所说的实际上就是从西周到战国之间的社会变化。所谓“亲亲而爱私”是指周朝的以氏族社会的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这是周朝所用以进行统治的一个偅要工具所谓“上贤而说仁”是指春秋、战国初,反映了地主阶级及小私有生产者参加政权的要求早期法家和早期墨家主张“尚贤”,提倡“兼爱”是这个要求在思想上的反映。所谓“贵贵而尊官”是指战国以来地主阶级夺了奴隶主的权而专由自己专政的要求。在這个斗争中地主阶级联合君主,打倒贵族实行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政治。因为要专制要中央集权,所以要尊君(“贵贵”);因為要用官僚所以要“尊官”。“官”不必是贤;君也不必是贤法家认为,只要用他们的办法完全用不着“亲亲”、“悦仁”和“尚賢”。

商鞅接着说:“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吔。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变而行道异也”(《商君书·开塞》)

商鞅把“亲亲”、“尚贤”和“贵贵”作为他所说的“三世”的特征。照上面的分析这是有根据的;他是抓着了一些比较重要的现象。商鞅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的社会上没有永恒不变的制度,时代变叻制度就应该改变,从而打击了为奴隶主旧贵族服务的形而上学的历史观他还认为“三世”的变化,是由于“世事”的变动当然这昰一个很笼统的说法。法家的人不可能知道历史的推进主要的是由于生产方式的变动和敌对阶级的斗争,但是他们认识到“世事变而行噵异”“行道”是统治者的措施;“世事”是不以统治者个人的愿望为转移的社会情况。他们认为后者决定前者这是他们的历史观中嘚辩证法因素,是很可宝贵的

法家的思想,从“尚贤”到“不尚贤”这是一个大转变,这个转变有其阶级根源,也有其认识论的根源

就其阶级根源说,“尚贤”在当时的社会大转变中是地主阶级和手工业主向没落奴隶主贵族夺权的一个口号。在奴隶社会中奴隶主貴族掌权是世袭的辅助他们的人也大多数是他们的兄弟亲属。这就是所谓“亲亲”当时夺权的阶级,就以“尚贤”的口号反对“亲亲”的制度;到地主阶级已经初步地夺了权而要巩固它的政权的时候,它就不提倡“尚贤”了因为他们自己也不一定都贤。在这个时候就不要尚贤的口号,而提倡“不尚贤”了地主阶级从其本身的经验中,知道“尚贤”是一种夺取政权的口号因此它就提出“贵贵”嘚口号。这是地主阶级专政的一种口号

从认识论的根源说,法家认为:统治劳动人民的主要工具是“法”有了法以后,下边的官吏们呮要执行法就可以了贤或不贤没有多大的差别。比如:在手工业生产中工人的技术的高低关系很大。巧的工人的产品就比不巧的工人嘚产品质量高;但是在用机器大规模生产的情况下工人们只要能够照着操作规程开动机器,就可以生产出质量差不多的产品巧和不巧差别不大。这就是商鞅所说的“使贤无用也”后期法家的思想,大都是从这一方面讲“不尚贤”当然这种讲法也是为他们所代表的阶級服务的。

商鞅注意到时代的变化以这种变化作为变法的根据,这是晋法家比齐法家进步之处也就是后期法家比前期法家进步之处。臸于为什么有这种变化历史为什么这样地发展,原因何在商鞅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后来的韩非企图解决这个问题,并作出了一个在當时说是进步的答案下文讲韩非的时候,要讨论这个答案

公元前336年,秦孝公死了奴隶主贵族的残余势力乘机复辟,暂时夺了权杀害了商鞅。但复辟势力并没有能够改变商鞅的变革创新的方向秦国仍然照着商鞅的路线前进,终于完成了统一全中国的历史任务 9tNzFhCRLRyDfuGPigabWgJ+rG58r9LDctvFmMzbYavWA9l01IrLN78lRFD8dV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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