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捕捉黄鳝违法天长一村民因此被......
6月17日21时许,天长市公安局仁和集派出所所长钱福华带领民警例行夜间巡逻时看到一盏灯在秧田埂上晃悠,民警随即上前巡查发现一个男子使用电捕鱼工具,正在寻找、捕捉野生的黄鳝民警当场予以制止,并将他和电捕鱼工具以及捕捉到的野生黄鳝带回派出所
经过调查,这个男子是仁和集镇东风村的村民刁某某6月17日夜晚,他利用电瓶、逆变器、电捕网兜、头灯等工具捕捉野生的黄鳝2斤。
6月19日下午仁和集派出所教导员卞文林介绍说,黄鳝不是野生保护动物但是,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就构成违法了,凊节严重的还涉嫌刑事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目前,民警已经将刁某某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捉到的2斤野生黄鳝放苼此案已经移交给相关部门,等待违法行为人刁某某的将是法律的惩处(郑金辉 许开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