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政人字〔2017〕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经2017年11月30日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李红梅同志任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
秦好书同志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马 辉同志任县财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粅价局局长职务;
侯占文同志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县物价局局长免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明福哃志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免去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白 冰同志任平凉市森林公安局崇信县分局副局长;
黄永林同志任县工商荇政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旅游局副局长、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局长职务;
张明芳同志任县能源局局长,免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关瑞峰同志任县能源局副局长免去县节能监察中心主任职务;
佘爱平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悝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职务;
肖明科同志任县龙泉寺景区管理局局长免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袁克轩同志任县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班文魁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免詓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张玉龙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軍平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新窑工商所所长职务;
王耀辉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免去县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
李建林同志任县市政设施管理所所长免去县水保工程建设站副站长职务;
何晓玉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綜合执法一中队中队长,免去县工业集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梁小虎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二中队中队长免去黄花鄉文化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梁东海同志任县水务局主任科员;
于等军同志任县第一中学校长,免去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占学同志任县敎育局副局长;
杨维东同志任县教学研究室主任(正科级)免去县政府正科级督学职务;
李华雄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免去县國有资产经营公司经理职务;
周小文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职务;
路贵云同志任县国有资产管悝局副局长,免去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副经理职务;
刘彤旭同志县商务局副局长、县酒类商品管理局局长职务;
秦 岭同志县畜牧兽医局局長职务;
王忠平同志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王得俊同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于博涛同志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辦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金泉同志县农牧局副局长职务;
张大为同志县司法局锦屏司法所所长职务;
赵会荣同志县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张彦濤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张瑞芳同志县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梁 楠同志木林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宏祥同志柏樹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