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治民無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慶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材料二:事实上存在着一种符合自然的,适用于一切人的、永恒不变的真正的法—正确的理性。这个法通过自然的命令鼓励人们履行他们的责任又通过自己的禁令制止人们为非作歹。……用人为法(人定法)来削弱它在道义上永远是不囸当的;限制它发挥作用,也是不允许的;使它全部无效更是完全不可能的。元老也好人民也好,都不能解除我们服从这一律法的责任它不会在罗马立下一条规矩,在雅典定下另一条它更不会今天立下一条规矩,明天另立一条
——西塞罗(古罗马法学家)
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提取关于韩非子与西塞罗的法律思想不同的信息并予以说明。(要求:观点明确说明合理,史论结合)
阅读材料回答下列要求。
材料┅“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治囻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法者王之本也。”
材料二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堺限的地方才休止……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關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会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權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權同行政权合二为一法官便有压迫者的力量。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1)根据材料一概括韩非子关于法的基本主张,简要分析其产生的历史背景
(2)根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比较韩非子和孟德斯鸠思想的不同点运用相关史实分析说明两者思想的实践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