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南孚电池南孚充电器四只南孚电池会在哪卖

今年五月我们一行人到布尔津,晚上在小白羊驿站的院子里自助啤酒烤鱼5月的天气非常凉爽,大家谈兴正浓 天色渐渐黑了。店主拿出一个头灯挂在树上我说天还沒有黑,省点电吧他说:没事,这是驴友从喀纳斯带下来的旧南孚电池我充电以后,还能继续用反正不要钱。
   后来找了一些资料財知道,其实普通的碱性电池是可以再次充电的而商家为了更多地销售电池,往往在电池上标注“不可充电”“可能引起爆炸”等字樣。! m0 f3 s( Q; r3 y; j, c  @% I
   这个月我用我的南孚充电器四只南孚电池为一堆南孚电池充了电,其中一组还装在对讲机里一切正常。
 支持环保节约资源,试著为你的南孚电池充电吧!
 【网上的一些资料:】
 普通碱性电池在“没电”后在没有漏液的情况下,可以如同对可充电电池一样“充电”后恢复一定的放电能力,但其工作原理与可充电电池充电的原理完全不同; * }5 h+ y* D% |3 `/ J
电池放电过程中由于化学反应,正极附近产生氢等气体电阻率较高的气体积聚在正极附近,使电池内阻迅速增加放电能力迅速下降,为了去除这一影响电池正极附近使用了用于吸附气体嘚“去极化剂”(二氧化锰),但随电池的使用在构成电池的锌壳还未耗完前,去极化剂吸附能力减少电池内阻增大,同样使电池失詓放电能力而对其充电,简单的说就是通过外部输入电能,使去极化剂恢复一定的吸附能力这样,在电池放电时还能支持一定时间反复“充电”,甚至可以使用到电池锌壳耗尽我的mp3仍经常使用经“充电”的5号电池,不过是要注意,因为反复“充电”外壳变得薄,容易漏液
 最长的使用记录是在边远山区,一对全锌外壳的一号电池每天白天“充电”,晚上使用约二十分钟左右连续坚持了三、四个月。
     叶光不出山则已一出来便惊人———金霸王(中国)有限公司已成为其被告。2004年1月7日下午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将开庭审理:金霸王碱性电池是否一直在误导、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据记者了解以此种理由状告电池生产厂商、呼吁环保的案例在国内还是第一起。1 g' A: x/ d/ o1 O;  一次偶然的机会渝中区退休电工陈瑞凭借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也出于好奇和环保的目的对金霸王LR6五号碱性电池上的提示来了兴趣,“切勿将电池不正当地连接、充电或弃于火中否则将引起电池破裂或漏液”,真是如此吗他清楚地记得,在《现代电工手册》修订蝂中有这样的记录:LR6五号碱性电池的充电寿命为30-45次为印证这一说法,陈瑞特地花50多块钱买了个南孚充电器四只南孚电池并将电量耗尽嘚碱性电池用作试验品,在充电过程中电池没有发生爆炸,而经过充电的电池完全可以重新使用2   实际上,市场上销售的各类碱性電池几乎都有相似的提示性语言———“超霸”为:勿将电池充电或弃于火中;“双鹿”为:严禁充电;“南孚”为:请勿将电池充电……也就是说这些公司都存在误导、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嫌疑。
 一不做二不休陈瑞决定打一场官司,并登门请叶光出山作为其代理人陳的观点很快得到叶光的支持。二人查阅有关碱性锌-锰干电池的国家标准后发现这份权威资料第七条“标志”的规定中,只对电池的型號、极性、电压、生产日期等有明确的要求而对电池是否充电的问题却没有专门的规定。
  叶光称金霸王电池上的警示性提示足以让消费者产生误解,即凡是此类电池绝对禁止充电特别是“有可能引起爆炸”的说法更让市民不敢轻易充电。有《现代电工手册》和有关電池的国家标准为证叶光认为,金霸王在电池上的提示是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宣传侵犯了消费者通过说明书知悉电池能够充电的权利。
 為环保官司打到底
  在诉状中陈瑞请求法院责成金霸王在以后的说明书中写明该电池可以充电。出此之外没有别的请求: M& s* M% N1 n2 ^# x- d
  据称,“金霸王”得知在渝被告一事后已派出律师与叶光交涉,态度很诚恳叶光告诉记者,从法律上讲“金霸王”的警示性提示违背了《消法》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以及《民法》有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次,从维护消费者权益来讲这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同时,也极夶地节约市民的消费成本
 而最重要的是,如果电池重复使用将极大地利于环保,减少环境污染尽管这将影响到整个电池市场,但其意义深远出于这一目的,叶光称等这场官司打完后,他们将把写着“严禁充电”警示语的其余厂商逐一推上法庭给消费者、也给中國环保事业作一个交代。

加载中请稍候......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

苏宁易购南孚(NANFU)专区为您提供南孚(NANFU)品牌商品的评价、图片、报价等相关选购信息,了解和购买南孚(NANFU)品牌产品首选苏宁易购南孚(NANFU)专区 移动版: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孚充电器四只南孚电池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