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各基层单位单位外出审批单考察活动的组织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严肃单位外出审批单考察活动纪律,經镇党委、政府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单位外出审批单考察活动的规范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由上级部门或单位组织的需要有镇相关部门、基层单位人员参加的单位外出审批单考察学习活动,必须凭有关单位外出审批单活动的通知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经镇党政主要领导審批后方可参加
2、基层各党组织、企事业单位自行组织的单位外出审批单活动,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经镇党委主要領导批准后方可组织。在上报书面请示时必须注明单位外出审批单时间、地点、期限、参加人员及经费预算等基本情况。
3、机关各部门、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主要党政领导单位外出审批单必须报请镇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行。
4、机关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員涉及因私出境事项必须事先履行请假制度,并报镇党委组织人事科和纪委备案
1、凡组织单位外出审批单活动,一律填写《单位外出審批单活动审批表》(附后)统一交至镇党政办公室,由镇党政办公室提交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2、有关单位外出审批单活动一经領导批准,不得随意扩大单位外出审批单规模、增加经费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现金补贴。
3、各村组织村民小组长以上成员单位外出審批单活动每年不超过一次,时间上不超过五天组织退休人员或党员单位外出审批单活动,每年不超过一次考虑到多数同志年纪较夶,实行“就近、适度”原则一律当日返回,不得在外过夜同时根据单位外出审批单人数,合理安排实行分期分批,控制单位外出審批单规模
4、要切实加强对单位外出审批单活动的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有损干部形象和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的事件发生
5、凡违反上述通知规定的,将追究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性质轻重程度,给予行政警告、全镇通报、免除职务等相应的纪律處分和组织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此相抵触的以此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