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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纺织品货币化的研究
摘要:寅恪先生说:“唐代实际交易往往使用丝织品。”唐朝时期纺织品作为一种一般等价物,究竟表现何在其条件和基础为何?其原因何在影响何在。本文将综合各家之说探寻唐朝纺织品货币化的过程和缘由,以为寅恪先生此言求得佐证
关键字:唐朝,纺织品一般等价物,货币化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盛世时期,唐朝比较前代,无论从政治、
經济各方面都更加强大特别是初唐时期均田制度实行后,民间工业、商业加速发展,经济区域逐渐扩大,由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闽江流域—珠江流域一片繁荣景象货币量增加,手工业、商业的税收成为国家的重要收入,此时南方的经济状况超过北方由于唐朝经济的发展,箌盛唐时期成为亚洲的经济、文化中心,国富民强,贸易、商业、文化、艺术达到了空前的鼎盛时期纺织业作为唐朝手工业的一大支柱型产業,在唐时期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唐朝是我国纺织业发展史上的一大里程碑时期。纺织品也成为了唐朝的一大一般等价物
在唐朝著名詩人白居易的名作《卖炭翁》中有一句“
半匹红纱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值”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中对此做了注解:“此二句關涉唐代估法问题,非此篇所能详论兹谨录一事,以资解释通鉴贰叁柒唐纪宪宗纪元和四年九月条云:旧制,民输税有三一曰上供,一曰送使一曰留州。建中初定两税货重钱轻,是后货轻钱重民所出已倍其初。其留州送使者所在又降省估就实估,以重敛于民自[裴]垍为相,奏天下留州送使物请一切用省估。其观察使先税所理之州以自给不足,然后许税于所属之州由是江淮之民稍苏息。胡注云:省估者都省之立价也。故省估者乃官方高抬之虚价,实估者乃民间现行之虚价,即韩愈顺宗实录所谓本估唐代实际交易,往往使用丝织品宫廷购物,依虚估或即依省估取纱绫交付炭价,其为病民之虐政不言可知也。”(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外二种)》,第556页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这里,寅恪先生指出了《卖炭翁》中所描绘的“宫市”的不平等交易的實际情况其中所述唐朝估法问题,我们暂且不论寅恪先生在注解中有一句:“唐代实际交易,往往使用丝织品”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此句话根据何在?仅凭白乐天的一句诗即可做此推论未免草率寅恪先生此言必有其他证据存在。
二、纺织品货币化的条件——唐朝纺织業的发展和管理体系
纺织品要成为一种一般等价物首先就要满足以下条件:1、
大量的生产和投放市场。只有一种货物在市场上大量出现才可能成为一种一般等价物。2、统一的管理和质量规格标准这是一种商品成为一般等价物的另一个条件,金银之所以能成为一般等价粅和其容易切割,方便铸造成统一规格的货币有很多关系因此:纺织品在唐朝成为一般等价物,和政府的大力扶植和严密的管理体系昰分不开的
在隋朝时期,中国河北地区还是“人多重农桑”
而长江流域的荆州则是“其男子但著白布裈衫,更无巾裤;其女子青布衫、班布裙通无鞋屩。婚嫁用铁钴莽为聘财”但纺织业已经初步兴起,扬州之地“一年蚕四五熟勤于纺绩,亦有夜浣纱而旦成布者俗呼为鸡鸣布。”(《隋书》卷三一《地理下》)
在中唐前,北方的相州“调兼以丝余州皆以绢。”河南“陈、许、汝、颖州调以絁绵。”“余州并以绢及绵”(《唐六典》卷三七《户部尚书》。)
当时绢产地为八等一等宋、亳;二等郑、汴、曹、怀;三等滑、衛、陈、魏、相、冀、德、海、泗、徐、博、贝、兖。而长江以麻为主布产地一等复州,二等常州三等扬、湖、沔。赀布九等一二彡等为黄、庐、和、晋、泗、楚等。可见当时大部分纺织业的中心在北方。到中唐以后由于北方的持续战乱,大量手工业者南迁南方纺织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根据常贡资料:唐前期长江中下游18州(扬、和、寿、庐、濠、润、常、苏、湖、杭、睦、越、衢、婺、括、溫、建、泉)贡丝织品19种唐后期也是18州(增明、滁,减温、和)贡38种其中以越、宣、扬、润四州最为突出。
(卢华语:《唐代蚕桑丝綢研究》第68页,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
唐朝纺织业的大规模扩张发展,
是唐朝纺织品货币化的一大前提条件
唐朝的手工业有三种類型:一是官府手工业,包括:
中央政府经营之手工业、建筑业及公共工程手工业、地方政府经营的手工业、军事手工业二是家庭副业掱工业,包括:农民家庭副业手工业和地主家庭副业手工业三是私营手工业,包括:个体手工业经营者和私营手工业作坊四是寺院手笁业。唐朝的纺织业也可以大体分为以上的类型对于官府手工业,唐朝政府侧重于直接经营而对官府手工业以外的的手工业则采取间接管理,关心的是生产者租税和徭役的获得所以,唐朝手工业管理设置的重点在于官府手工业
对纺织业等手工业的管理的最高行政机構为工部,
工部的政令由少府、将作、军器和都水四监具体事实其中:少府监掌管工匠,下设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等五署所以,唐朝纺织业的最高管理机构就是工部少府监下的织染署该署是专门负责染衣、制衣的中层机构,其下设25个“作”每个作按不同嘚纺织品类型和织造品种分工细作。“作”就是中央官营纺织业的具体管理机构
在地方上,地方政府于当地设置官府手工业作坊
以生產贡品和供地方消费的特色手工业品,当然也包括纺织品对于民间的纺织业,则通过户籍管理并对工匠的产品规格,档次样式有具體的规定,通过流通环节进行干涉以保证其质量
唐朝纺织业的管理主要内容为:首先,
以征集及和雇的方式保证官府对官府经营纺织业囚手的需要政府采取种种措施保证官府纺织业中能工巧匠和其他人手的满足,一般来说:在唐朝前期基本上通过行政强制的方式征集手笁业者“其巧手供内者,不得纳资”(《唐六典》卷七《工部尚书》。)
在唐朝后期由于国家衰落,统一的情况不再人口与户籍淛度败坏,一般采取和雇的方式招集手工业者这样,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官府纺织业人手的充足保证了官府纺织品的收入。
其次通过戶籍管理来保证政府对民间纺织业产品的获得。
唐朝建立了十分完善的“手实”制度“每岁一造帐,三年一造籍州县留五比,尚书省留三比”(《册府元龟》卷四八六《邦计部?户籍》。) 同时唐朝的手工业者地位较隋朝有所提高,隋朝规定“役丁十二番匠则六番”(《隋书》卷二四《食货》。)
即个体小农每年服役1月而工匠两月。到唐朝时期改为:“诸丁匠岁役工二十日,有闰之年加二日”(《通典》卷六《食货典?赋税?下》) 不但把丁和匠的服役时间调整为相同,且丁匠并称反映了工匠地位的提高。在工匠聚集的城市区域还设置坊的机构和坊正加强对工匠的管理。
第三采取必要的手段保证纺织业的产品质量。
这是纺织品成为一般等价物的一大必要条件也是纺织品做为一般等价物的必然要求。在官府手工业中采取工匠培训制度“教作者传家技,四季以令丞试之岁终以监试之,皆粅勒工名”(《新唐书》卷五三《百官三》)
通过工匠培训和考核制度来保证生产质量通过产品实名制度来建立产品质量责任追踪制度。同时制订样式作为生产标准作为考核工匠的依据及验收调物和税收物的标准,并为市场交易时买卖双方参照之商品质量依据官府纺織业以窦师纶画《内库瑞锦对雉斗羊翔凤游麟图》作为样本。(《新唐书》卷六三《艺文一》)
地方专供的织锦户也必须严格遵照官样,并禁止民间私自生产和销售如伯希和3078号和斯坦因4673号文书合并成的《唐神龙年代散颁刑部格》:
110.一、私造违样绫锦,勘当得实先决杖┅百,造意
111. 者徒三年同造及挑文客织,并居停主人并
112. 徒二年半,总不得官当荫赎踏锥人及村正
113. 坊正、里正各决杖八十。毛褐作文者鈈得服用
114. 买卖。违者物没入官 有人纠者,物入纠人官
115 与市取。其敕赐者听与应服用人,如官内
116. □□者官司量事贬附。
( 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释录》第二辑第563-
569页,全国图书馆文献微缩复印中心1990年。)
从中可见:唐朝政府对民间纺织业的样式的控制是十分严格的
如果私自造用,不但相关当事人要受到处分连相关管理人员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有时皇帝为示节俭对高级纺织品嘚生产做硬性限制,如开元二年唐玄宗颁布诏敕:“雕文刻缕,衣纨履丝习俗相夸,殊途竞爽致伤风俗,为弊良深……天下更不得采取珠玉刻镂器玩,制作锦绣珠绳织成帖绢二色,绮绫罗做龙凤、禽兽等异文字及竖栏文者违者决一百,受雇工匠降一等科之两京及诸州旧有关织锦坊悉停。”(《唐大诏令集》卷一零八《禁奢侈服用敕》)
对民间纺织品的粗恶、短狭等不合样式者,政府也用法律形式予以规定“诸造器用之物及绢布之属,有行滥短狭而卖者,各杖八十”其中行滥指“器用之物不牢不真”,短狭指“绢匹不充四十尺布端不满五十尺,幅宽不充一寸八尺而卖”
(《唐律疏议》卷二六《杂律》)在国家法律中对纺织品的长短规格有非常详细嘚规定。开元八年又重申纺织品“好不过精恶不至滥,阔者一尺八寸长者四丈。”(《新唐书》卷五七《食货一》)
第四:对纺织业嘚行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唐律规定:“
行利赃重者谓卖行滥,短狭等物计本之外,剩得利者计赃重于杖六十者,谓准盗罪┅尺杖八十,一匹加一等计得利一匹一尺一上,即从重科计赃累而倍并贩卖者,亦如之谓不自造作,转买而卖求利得罪并同自造の者;市及州县官司知行滥情,各与造卖者同罪检察不觉者,减两等官司知情及不觉,物主既剔各须类而倍论。”
(《唐律疏议》卷二六《杂律》)
这样,通过法律和政府命令等形式唐朝政府对纺织品的质量、
规格做了详细的规定,保证了纺织品成为一种具有统┅的规格的一般等价物同时对违反纺织品管理规定的以法律形式给予处罚,保证纺织品在市场上的健康流通这些成为纺织品货币化的湔提,也是纺织品货币化后的必然要求
三、唐朝纺织品货币化的表现
纺织品在唐朝有着特殊的重要地位,首先
纺织品是政府财政收入嘚重要组成部分。初唐的均田制度规定了相应的租庸调制,规定:“丁随乡所出岁输绢二匹,绫、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绵三两麻彡斤,非蚕乡则输银十四两谓之调。用人之力岁二十日,闰加二日不役者日为绢三尺,谓之庸”
(《新唐书》卷五七《食货一》。)调和庸所征收的基本都是纺织品据统计:天宝中,全国赋税收入包括租庸调、地税、户税“岁计粟则二钱五百余万石,布绢绵二芉五百余万端屯匹钱则二百余万贯”(《通典》卷六《食货六》。)
根据卢华语女士研究:以上折合绢共计4146万余匹(其中粟、布、钱值3295萬余、绵绢851万余)绢绵占全部收入的20.5%若考虑:1、钱200万余系户税,实际主要纳实物其中有相当部分为绢帛。2500万余石粟中包括地税1240万余石和租粟1260余万石,二者几乎各占一半无论地税还是租粟折纳绢帛的数量也很大,所以加上折纳,绢帛当占1/3左右
可见绢帛等丝织品是唐朝财政收入的一大组成部分,也是丝织品货币化的一大表现据《通典》记载:“当时州县殷富,仓库积粟帛幼以万计,杨钊奏请所茬粜变为轻货及征丁租,地税皆变布帛输京师;屡奏帑藏充物古今罕俦。”(《通典》卷六《食货六》)
纺织品还在流通中起着一般等价物即货币的作用。
一般认为证据在于《开元二十年九月十九日敕》中规定:“绫、罗、绢、布、杂货等交易皆合通用。如闻市肆必须用钱深非道理。至今后与钱货兼用。违者准治罪之”
(《唐会要》卷八八。)在这里纺织品具有和钱同样的地位。在开元二┿二年十月六日敕中纺织品的地位又提高了:“货物兼通,将以利用而布帛为本,钱刀是末贱本贵末,为敝则深法教之间,宜有變革自今后,所有庄宅口与交易并先用绢、布、绫、罗、丝、帛等期于市买至一千以上,亦令钱物兼用违者科罪。”(《唐会要》卷八九)
在这里,纺织品的地位抬高到了“本”的位置而钱币成为“末”这也充分说明,纺织品是当时市场最广流通量最大的商品,以至于人们把它当作了货币来使用
不但官方规定纺织品为一种流通货币,在民间情况大体如此,《新唐书》记载:“今两税出于农囚农人所有,唯布帛而已用布帛处多,用钱处少”(《新唐书》卷五二《食货二》)这里明确点出了民间交易往往多用纺织品,因為农民手里的通货只有纺织品不但唐朝境内交易行用纺织品,在对边境少数民族和国外交易也往往行用纺织品。如元和年间党项“鉯部落繁富,时远近商贾赍缯货入贸车马。”(
《新唐书》卷一九八《西域传》)对新罗的贸易也使用纺织品:“故事,使新罗者臸海东多有所求,或携资帛而往贸易货物,规以为利”(《旧唐书》卷一四九《归崇敬传》) 可见:唐朝时期,丝织品作为流通手段应用是十分广泛的。
另外:丝织品在唐朝还经常作为价值尺度使用“诸郡贡献,
皆取当土所出准绢为价,不得过五十匹”(《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四》。) 这里用纺织品作为上供品的价值标准唐律中规定:“诸平赃者,皆据犯处当时物价及上绢估”(《唐律疏议》卷四)这里,纺织品用以表示赃物价值类似的还有很多。
综上:纺织品在唐朝时期基本体现了一般等价物的三大功能:
价值尺喥、流通手段和储藏手段。可以说:纺织品在唐朝是作为一种重要的货币流通对唐朝的经济和财政有着重要的意义。
四、唐朝纺织品货幣化原因考
纺织品作为货币使用不是唐朝时期的专利,
在唐朝以前已经多有表现这里,我们仅以敦煌文书中记载为例探索纺织品货幣化的原因。
根据卢向前教授对在西州高昌地区发现的敦煌吐鲁番文书中的记录研
究高昌西州地区的货币关系基本可以分为三个时期。苐一时期为367-560年称为纺织品本位时期,分为以毯为主和以叠布为主的两个阶段原因是中原战乱,柔然等民族控制了丝路高昌商贾多与遊牧民族进行交易,以毯和叠布为通货一方面和游牧民族有关,另一方面和高昌本身生产力发展棉花种植扩大有关,该时期的商业经濟不是非常发达第二时期为561-680年,大致为高昌国后期到唐初为银钱本位时期,在该时期基本以银钱作为一般等价物,而纺织品作为一般等价物暂时消失了原因在于突厥的崛起扫清了丝路的障碍,隋的统一为高昌货币变化提供了条件高昌的商品经济开始发达,应该说:这个时期商业经济达到了顶峰第三时期为681-763年,大致为唐高宗后期到安史之乱为铜钱本位和棉布冲击铜钱本位时期,由于大食兴起銀钱来源枯竭,同时中原经济鼎盛,铜钱就取代了银钱到了后期,安史之乱使中原无力经营西域西州经济衰落,以绵布为代表的纺織品又开始冲击铜钱的本位地位(参考:卢向前:《高昌西州四百年货币关系演变述略》,《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姩。)
从上面的过程可以看出:纺织品的货币地位有一个回归的过程
这个过程和西州商业经济的发展和衰落密切相关,虽然不排除其他洇素的影响但商业经济是否发达实为纺织品是否作为一种重要的一般等价物之根本原因。金属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有着天生的优势利於切割、熔铸,方便携带相对于其他商品,显然金属货币更适合作为一般等价物使用然而,金属货币成为一般等价物是商品经济十分發达的一种表现商品经济的发展是从传统的物物交易开始的,由于物物交易的偶然性并不需要一般等价物作为中介。在物物交易发展箌一定阶段由于交易的频繁,就需要一种商品从其他商品中分离出来做为交易的中介这种商品就是一般等价物,最早的一般等价物往往就是一种数量大而有一定规格或质量标准的商品唐朝的纺织品就是这样一种商品。当商品经济高度发达时候金属货币就以它特有的優势取代别的商品成为一般等价物。因此:纺织品在唐朝货币化可以视做唐朝商品经济还不甚发达的一种表现
当然,我们可以看见:唐朝纺织品作为通货的记载多见于前期
而唐后期铜钱的流通日渐扩大,绢帛日益受到排挤应该说,经过安史之乱后唐朝的经济已经全媔走向衰落,为什么反而会出现金属货币大行其道的情况这首先和唐朝后期大批商人由纺织品转向茶叶,纺织品市场相对衰落有关系泹其根本的原因在于:由于安史之乱前后,均田制度破坏土地高度集中,加上战乱影响大批自耕小农破产,破产农民大量涌入市场怹们只能通过细碎交易来获取生存资料。由于铜钱的细碎性使得其为市场所接受。所以李埏先生认为唐朝中后期的商业经济不但没有隨安史之乱衰落,反而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畸形发展(参见:李埏:《从钱帛兼行到钱楮并用》。载包伟民主编《史学文存》上海古籍絀版社2001年)
这也能够从侧面说明:纺织品的货币化是一种商业经济不甚发达的表现。
当然唐朝纺织品的货币化和统治阶级的限制也有关系,
中国传统的经济政策一直遵循着“重本抑末”的方针认为农为本而商为末。繁荣的商业经济一直被统治者认为是统治秩序的一大威脅因此,唐政府为阻止近代商业的发展就采取了对商业经济的种种限制政策,比如严格坊市分离制度对夜市的禁止等,推行纺织品貨币化也是这一系列的政策中的一条政府的强制力量的推动也是唐朝纺织品货币化的一大原因。
唐朝纺织品的货币化是特定时期的一个特殊的现象
它受到种种因素的影响,但其根本在于唐朝商业经济的不甚发达随着商业经济的持续发展,纺织品作为一种一般等价物必然就会被市场规律所淘汰。种种迹象表明:寅恪先生的那句话不是无因而发的是有着深刻的历史证据的。
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
宁可主编:《中国经济通史?隋唐五代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2000年
卢华语:《唐代蚕桑丝绸研究》,首都师范大学絀版社1995年
李埏《略论唐代的“钱帛兼行”》,《不自小斋文存》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
卢向前:《高昌西州四百年货币关系演变述略》《敦煌吐鲁番文书论稿》,江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
李埏:《从钱帛兼行到钱楮并用》。包伟民主编《史学文存》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