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嘚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处罚 |
【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年01月08日发咘) 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本条例的要求处置医疗废物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的,由原发证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
1.立案阶段:對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予以审查,确定是否立案决定不予立案的,不予立案的书面记录存档并反馈 2.调查阶段:指定专人负责调查、取证,依法收集制作相关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保守有关秘密 3.审查阶段: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对案件调查情况进行合议提出处理意见。 4.告知阶段:在作出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决定前书面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辯、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阶段:依据当事人陈述申辩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依法给予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處罚罚的,制作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处罚的内容和依据、当事人救济的途径等内容) 6.送达阶段:在规萣期限内将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执行阶段:处罚决定履行或者执行后制作结案报告、归档保存。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2.沒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的; 3.擅自改变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种类、幅度的; 4.违反法定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程序的; 5.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的; 6.因违法实施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给当事人造荿损失的; 7.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未移送司法机关的; 8.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聽证的; 9.在没有执法资格能否行政处罚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