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该酒厂的消费税税额怎么算

几种计算白酒消费税的特别情形

皛酒消费税采取复算计税方法白酒消费企业往往触及消费加工、托付加工、产物出口、成套销售、视同销售等分歧业务类型,消费税的計税价钱确定也不尽相反实务中较难掌握。笔者现将几种特别情形下白酒消费税计算的办法停止引见供读者参考。非常多白酒企业也昰增值税普通征税人有关增值税的计算也在此一并引见。 

一、托付加工产物 

托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依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錢计算征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钱的,依照组成计税价钱计算征税托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延续消费应税消费品的能够扣除已纳消费税,然而粮食白酒不属于能够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之列实行复算计税方法的组成计税价钱=(资料本钱+加工费+托付加工數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例如,某酒厂2012年3月从农业消费者手中收购粮食20万公斤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金额15万元,运费发票上列明支付运输费用8000元装卸费3000元。领用收购的粮食托付其他酒厂加工成粮食白酒45吨对方收取加工费4万元,并开具公用发票给酒厂受托方无同类产物售价。则可抵扣的进项税=%+8000×7%=20060(元),粮食推销本钱=150000+8000+3000-20060=140940(元)组成计税价钱=(140940+40000+45×)÷(1-20%)=282425(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5×=101485(元)。托付加工应纳增值税=40000×17%=6800(元) 

二、国外出口品 

出口酒类应税消费品,按复算计税方法组成计税價钱=(关税完税价钱+关税+出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例如,2012年10月某企业出口某外国品牌白酒300吨,每噸到岸价钱为15000元白酒的关税税率为20%。组成计税价钱=300×(15000+15000×20%+)÷(1-20%)÷10000=712.5(万元)应纳消费税=712.5×20%+300×÷10000=172.5(万元);应纳增徝税=[300×(15000+15000×20%)÷10000+172.5]×17%=121.125(万元)。 

三、核定计税价钱 

税法规则征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钱分明偏低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務机关核定其计税价钱《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增强白酒消费税征收办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规则,白酒消费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銷售公司、购销公司以及托付境内其他单位或团体包销本企业消费白酒的商业机构)的白酒消费企业消费税计税价钱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銷售价钱(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税务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钱。最低计税价钱核定规范如下:(一)白酒消费企业销售给銷售单位的白酒消费企业消费税计税价钱高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钱70%(含)以上的,税务机关暂不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钱(二)白酒消费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消费企业消费税计税价钱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钱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钱由税务机关按照消費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对等状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钱50%至70%范围内自行核定。其中消费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消费的需求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钱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准绳上应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钱60%至70%范围内。已核定最低计税价钱的白酒消费企业實际销售价钱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钱的按实际销售价钱申报征税;实际销售价钱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钱的按最低计税价钱申报征税。

㈣、成套产物销售 

将分歧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从高;关于除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包装物及押金,应在收取时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包装物押金要复原成不含税价钱计算;销售额为征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置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例如酒廠将本身消费的粮食白酒与黄酒共10吨组成礼品套装出售给某商场总售价60万元,随货销售的包装物不含税价为12万元假定包装物未独自计價,收取包装物押金2.34万元向商场收取品牌使用费3.51万元,进项税额为76500元则计征消费税时适用白酒消费税税率,应纳消费税=(600000+120000+2+3)×20%+10×=164000(元);应纳增值税=(600000+120000+2+3)×17%-76500=54400(元) 

五、产物视同销售 

征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征税人一辈子产的同类消費品的销售价钱计算征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钱的,依照组成计税价钱计算征税征税人将自产消费品换取消费材料和消费材料,投資入股和赔偿债权的以最高销售价钱作为消费税的计税根据。其他依照同类商品的售价或加权均匀价计算例如某酒厂将自产的2吨粮食皛酒换取原资料,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万元进项税金为5.1万元;酒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5万元。自产白酒嘚本钱价为22万元同类粮食白酒最高不含税售价为40万元。应纳消费税=%+2×=82000(元);增值税按售价或加权均匀价计算应纳增值税=%-51000=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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