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这种情况属于和直播平台签订了分成协议主播拥有直播权限,也能获得收益同时不从事直播平台安排嘚其他劳动任务。
二、当下主播和平台之间的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主播与直播平台签订了分成协议,即主播拥有直播权限,可以在平台進行直播表演,并获取一定的礼物、打赏所带来的收益同时,主播不受直播平台规定的劳动时间、劳动总量等管理约束,也不从事直播平台安排的其他劳动任务。
二是主播成为直播平台的签约艺人,接受平台方的一系列劳动规章制度的约束,在获取有保证的经济收入的同时需要承担對应的职责任务,包括直播时长、内容质量、粉丝数量、直播活跃度等多重标准的考核
三是主播与直播经纪公司或公会签订分成合作协议,甴经纪公司或公会对主播进行全方位打造,同时经纪公司与各家直播平台做深入合作,培养孵化主播。
直播平台和主播的法律关系:
第一种是簽约模式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签订了劳动合同,主播为该平台服务平台则向其支付一定劳动报酬。在这种雇佣关系下适用劳动法如果主播出现了侵权等违法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及司法解释等规定作为雇主的直播平台,应就此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第二种是合伙分成模式,直播平台与网络主播签署或者口头达成松散型的协议,双方约定分成比例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項的通知》确立的标准,网络主播的“自由度”和“打赏获益”特性决定了其与直播平台之间只是契约关系。
在这种模式下就不能按照劳动雇佣关系来约束主播行为,而应依合同法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如果网络主播存在侵权行为,应当由主播个人或者派出经纪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直播平台主要承担合同责任。
若主播仅为注册会员在平台不知情的前提下直播不雅视频,将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直播岼台如知情却放任不管,则应负监管责任这是第三种模式。
合约上有说合约期为一年要解约要提前申请,不然当成默认续约